2016年保險經紀人考試要點:風險與保險

風險管理是一個組織或者個人用以降低風險的消極結果的決策過程。下面YJBYS小編爲大家整理了關於風險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6年保險經紀人考試要點:風險與保險

  1.風險的構成要素。

一般認爲,風險是由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損失三個要素構成的。

(1)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損失的概念。風險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風險事故發生或增加其發生的可能性或擴大其損失程度的原因或條件。風險因素是風險事故發生的潛在原因,是造成損失的間接原因。

根據風險因素性質的不同,通常可將其分爲有形風險因素和無形風險因素兩種類型。

在保險實務中,一般將損失分爲兩種形態,即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損失之間的關係。從風險因素、風險事故與損失三者之間的關係來看,風險因素引發風險事故,而風險事故導致損失。

  2.風險與保險的關係。

(1)風險是保險存在的前提條件。

(2)保險是管理風險的有效工具。

(3)風險與保險存在互制互促的關係。一方面,保險經營效益受到風險管理技術的制約;另一方面,保險的發展與風險管理的發展又相互促進。

  3.大數法則在保險中的應用。

(1)大數法則概述。大數法則是用來說明大量的隨機現象由於偶然性相互抵消所呈現的必然數量規律的一系列定理的統稱,是保險經營的重要數理基礎。在保險中經常使用到的大數法則包括切比雪夫大數定律、貝努利大數定律和泊松大數定律。

(2)大數法則在損失分攤機制中的作用。

(3)大數法則在保險中應用的'雙重性。大數法則的應用具有雙重性:第一,爲準確估計事件發生的概率,保險公司必須掌握大量的經驗數據。經驗數據越多,對事件發生的概率的估計就越準確。第二,一旦估計出事件發生的概率,必須將此概率估計值運用到大量的風險單位中才能對未來損失有比較準確的估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