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繳納稅務處理問題

交稅又稱納稅,是自然人或法人向國家稅務機構交納稅款的行爲和過程。下面小編準備了關於會計繳納稅務處理問題,歡迎大家參考!

會計繳納稅務處理問題

  自來水生產企業購進固定資產是否抵扣增值稅

【問】生產自來水的企業購進生產用固定資產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稅?

【答】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009號)第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生產自來水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其銷售自產的自來水,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但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就是說,生產自來水企業要是造反按簡易辦法申報納稅,其購進的固定資產不管是用於生產項目,還是用於非生產項目,均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當然,生產自來水企業也可以選擇不按簡單辦法申報納稅,改爲按正常一般納稅人申報納稅,其購進用於生產項目的固定資產要是符合規定,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員工報銷電話費的稅前扣除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10]148號)對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口徑明確如下: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因此,企業發生爲員工報銷的電話費若符合《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二條規定,即企業爲職工提供的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爲職工福利費管理。企業可對應上述兩種不同方式,分別按企業所得稅法中工資薪金支出及職工福利費規定標準進行稅前扣除。

  因地震發生損失的原材料進項稅如何處理

【問】因地震發生的原材料損失是否屬於非正常損失?需要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嗎?

【解答】《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非正常損失購進貨物及相關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同時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黴爛變質的損失。因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不屬《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非正常損失範圍,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無租賃期限使用的房產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依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1988〕025號)第四條規定,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如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實現利潤分成,財產租賃合同,只是規定了月(天)租金標準卻無租賃期限的。對這類合同,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因此,無租使用房產合同可在簽訂時按定額5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問】我所在的公司與兩年前購買一塊地同時在此土地上修建產房一棟,原來爲此兩項所支付的款項我計入“在建工程科目,如今廠房已經建好,並已經投入使用,我該如何做分錄,若從“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科目,那土地是否也應該計提折舊?

【解答】企業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初始成本並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在“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明細科目覈算。因此,在建工程科目不覈算土地使用權成本,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自然也不會將土地使用權轉入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按無形資產計提累計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