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會計從業考試《會計基礎》知識點:科目設置原則

2016年山東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正在緊張進行中,小編整理了以下《會計基礎》複習資料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學習愉快,夢想成真!

2016山東會計從業考試《會計基礎》知識點:科目設置原則

  (1)合法性原則。爲了保證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所設置的會計科目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總分類科目:一般由財政部統一制定。

明細分類科目:除會計制度規定設置的以外,可以根據本單位經濟管理的需要和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自行設置。

例如: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屬於會計準則規定設置的明細分類科目。

  (2)相關性原則。會計科目的.設置,應當爲提供有關各方所需要的會計信息服務,滿足對外報告與對內管理的要求。

  (3)實用性原則。在合法性的基礎上,應根據企單位自身特點,設置符合企業需要的會計科目。

注意:也不是所有的總分類科目都設置明細科目。

例如:本年利潤就沒有明細科目

  擴展:考試形式

考試均採用閉卷筆試或機試的辦法。2013年7月1日之後均採用機試考試。

按照《財政部關於推進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指導意見》文件要求,天津市自2010年開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面實行無紙化考試。無紙化考試是由財政部門日常組織的,考生在計算機上對隨機生成的考試試卷進行答題,提交試卷後立即顯示得分的一種考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