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常見費用處理問題

費用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下面小編準備了關於會計常見費用處理問題,歡迎大家參考!

會計常見費用處理問題

  問:跨年度報銷的一些費用能否列支呢?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年第512號)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製爲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爲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爲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實務中經常會涉及到跨期費用的處理,通常對於跨月不跨年的費用,財稅部門的監管相對較鬆,但對於款年費用往往口徑較緊,企業在彙算清繳時應該將跨年費用作適當調整,使其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

  問:員工拿來電話費發票報銷,請問電話費發票可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呢?

答:關於通信費的稅前扣除。從2008年1月1日開始,企業根據其自身的相關規定發放的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辦公通訊補貼,計入職工工資薪金,按工資薪金稅前扣除的規定處理。票據爲個人名頭的個人通訊費支出不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問:房屋、建築物固定資產改擴建後如何計提折舊?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企業對房屋、建築物固定資產在未足額提取折舊前進行改擴建的`,如屬於推倒重置的,該資產原值減除提取折舊後的淨值,應併入重置後的固定資產計稅成本,並在該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的次月起,按照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一併計提折舊;如屬於提升功能、增加面積的,該固定資產的改擴建支出,併入該固定資產計稅基礎,並從改擴建完工投入使用後的次月起,重新按稅法規定的該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如該改擴建後的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限低於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計提折舊。

  問:航空公司開具的變更、退票收費單是否可以作爲報銷憑證?

答:我國的發票管理辦法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發票一般按照權限由稅務機關指定的企業統一印製,但是一些行業可以自行印製專業發票,比如機票就是特殊的發票。除此之外,一些部門和企業收取的各種費用,有使用收據的現象。

嚴格地說,這裏說的額收費單是航空公司自行印製的收據,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但是,通常情況下可以作爲報銷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