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深圳自學考試報名報考點考生繳費操作說明公佈

  2016年4月自學考試報名報考點考生繳費操作說明

2016年4月深圳自學考試報名報考點考生繳費操作說明公佈

根據深圳市財政委員會的要求,我市自學考試報考費收繳使用非稅收入徵管系統。選擇報考點報考的考生,須提前登陸繳費系統成功繳交報考費後,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報考點進行報考。

  一、繳費系統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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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繳費流程

選擇報考點報考的考生,須在報考確認前登陸繳費系統完成繳費。

  (一)選擇第一項“開單”後進入下一個頁面,根據實際情況錄入基本資料以及繳費基本信息。

(二)完成資料錄入後點擊頁面下端的“開單”按鈕進入下一個頁面。在新的頁面選擇“支付”或“打印”的方式繳費:“支付”就是考生使用網銀支付;“打印”就是考生打印繳費通知書自行到銀行繳費。

 三、繳費系統說明

考生繳費系統下分“開單”、“支付”、“繳費狀態查詢”三個功能。

  考生繳費系統主頁面

  1.開單

考生進入開單界面,可以實現自主開單,併發送繳費基礎數據給財委:

  注意事項:

考生需要正確錄入個人基礎數據“繳款人姓名”、“聯繫方式”、“身份證號”、“確認身份證號碼”、“准考證號”、“性別”、“報考類別”、“報考項目”、 “數量”,其中報考項目至少錄入一項。且同一筆單中不能重複選擇該項報考項目。錄入完成後點擊【開單】,如果錄入數據正常,將進入如下圖所示界面:

此時,考生可以選擇【支付】,使用網上銀行功能進行支付。也可通過【打印】,連接打印機,打印出“非稅繳款通知書”前往銀行櫃檯繳費。

  2.支付

對於已開單,但未支付的繳款通知單信息,可以通過該界面進行支付:

  注意事項:

輸入開單時的'“通知書號碼”,如果未記通知書號碼,可以輸入“身份證號碼”和“收費項目”組合查詢,查詢出的信息可以點擊【支付】通過網上銀行繳費,或【打印】功能,連接打印機,打印出非稅繳款通知書去銀行櫃檯繳費。

  3.繳費狀態查詢

考生可以通過該功能查詢已經繳費的通知書信息:

  注意事項:

該功能只能查詢已經繳費的通知書狀態信息,對於未繳費的通知書請通過“支付”功能進行查詢並支付。查詢條件請輸入“通知書號碼”,如未記住通知書號碼,可通過“身份證號碼”和“開單時間”組合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