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生學士學位申請條件

北京市學位委員會公佈的`文件《授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暫行規定》中第四條規定:

北京自考生學士學位申請條件

授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標準,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達到下述政治要求和學術水平者,授予學士學位: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2)按專業考試計劃的規定,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優良,表明確已較好地掌握本學科的基礎課程、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除此之外,論文答辯須成績爲優或良,且必須具有符合要求的外語合格成績。部分學校,如中國人民大學還有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