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自考有關事項

根據廣東省自考辦的有關規定,今年下半年東莞市自學考試辦理畢業手續時間將定於12月15-20日在東莞市廣播電視大學辦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東莞自考有關事項

  一、申請畢業的基本條件

(一)、必考課程成績全部合格。

(二)、選考課程達到最低學分或門數要求。

(三)、本科專業畢業生加考課程達到所屬類型的最低學分或門數要求。

(四)、實踐環節考覈或畢業論文成績與所選的畢業專業、主考學校相一致。

(五)、如有違規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的年限。

(六)、符合畢業專業的其他條件。

(七)、未辦理過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八)、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本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電子相片和各科成績等數據準確無誤。

(九)、申請上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5月1日前辦理合並准考證、轉考、免考、考籍數據更正手續。申請下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11月1日前辦理合並准考證、轉考、免考、考籍數據更正手續。逾期辦理者,不能申請本次畢業。考生可在星期二或星期四到東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辦理轉、免考手續,地址:東莞市南城區三元路8號東莞報業大廈六樓。

(十)、申請本科專業畢業的考生,須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填寫前置學歷及認證信息,提交省自考辦查驗,逾期不填寫,將無法申請當次本科畢業。

 二、申請畢業登記的辦法

申辦畢業手續的流程:考生上網進行畢業預測並打印畢業生登記表→填寫畢業生登記表→上交畢業生材料。具體爲:

(一)、考生個人網上申請畢業登記的時間爲12月15日-20日,詳細的操作說明請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點擊主頁面查看。在網上成功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後,使用激光打印機用80g/m2或以上的A4複印紙打印雙面《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打印時要刪除頁眉和頁腳,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考生須認真核對《畢業生登記表》的正面,如實填寫背面的相關欄目。

(二)、考生申請畢業需提交的材料:

專科:

1.網上打印的《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

2. 考生《准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及其複印件(兩證應複印在同一張A4 紙上)。

 本科

1.網上打印的《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

2.考生《准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及其複印件(兩證應複印在同一張A4 紙上);

3.本科專業畢業生的原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包括廣東省自學考試專科畢業生)、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正本及複印件各1份。

4、對於部分申請特殊專業畢業的考生:

①申請B030302行政管理學(獨立本科段)專業畢業的考生,請提供前學歷的完整成績單,如前學歷爲自考的,請提供前學歷的畢業生登記表。

②申請辦理護理學(專科、獨立本科段)、社區護理學(專科、獨立本科段)、藥學(獨立本科段)專業畢業的考生,需按專業要求提供有效期內的執業證書(注:證書上必須有“執業”二字)。醫學相關專業的中專或專科畢業生,申請辦理營養、食品與健康(專科)專業畢業,需提供中專或專科畢業證書。

③申請辦理機械製造及自動化(專科)專業畢業的考生,需提供機械類工種高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高級技工學校畢業證書。申請辦理工業電氣自動化技術(專科)專業畢業的.考生,需提供電氣類工種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和高級技工學校畢業證書。

以上材料要用A4紙複印。

  三、畢業初審辦理時間和地點

考生在網上自行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後,須到指定地點辦理畢業初審手續。沒有自行在網上辦理申請畢業登記的考生可以到初審地點補辦申請畢業登記手續。

1、時間:12月15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5:00。

2、地點:東莞市莞城廣播電視大學(東莞市莞城運河東一路157號)。

四、關於辦理前置學歷認證信息登記類型及內容的說明

考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下列學歷認證方式之一進行登記。

1、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需提供在線驗證碼,在線驗證碼的有效期從登記之日算起不得少於25天;

2、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需提供報告編號;

3、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需提供認證書編號;

同時辦理自考專科專業和本科專業畢業的考生,需提供專科准考證號。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辦理自考本科專業畢業登記時未取得前置學歷畢業證的,暫不填寫前置學歷畢業證號及學歷認證信息,但須向省自考辦提供學校出具的在讀專業及預計畢業時間的紙質證明(可由學校集體辦理,統一提交省自考辦)。

東莞的考生可到省學歷認證中心東莞代辦點:

東莞市學歷鑑定中心 地址:東莞市南城區元美路22號豐碩廣場一樓,聯繫電話:0769-22021666轉611;

東莞市廣播電視大學 地址:東莞市運河東一路157號,聯繫電話:0769-22242918。

  五、請考生注意如下事項

1、市自考辦只是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考生是否符合畢業條件由省考辦負責審覈批覆。

2、考生不按要求上交《畢業生登記表》和相關材料而造成延誤申請畢業的,須推遲到下一期辦理。

3、畢業登記的審覈結果一般在5月底通知考生。按教育部規定:自考畢業證只發一次,遺失不補。畢業證書應由考生本人憑身份證、准考證及辦理畢業證的回執前來領取;如委託他人代領,應出示代領人的身份證、畢業生的身份證、准考證的原件、複印件及代領委託書(代領人身份證和畢業生身份證、准考證的複印件要與委託書在同一張A4紙上)。領畢業證地點:東莞市南城區三元路8號報業大廈6樓東莞市自考辦。

4、考生申請畢業後,如急需開具學歷證明,可先複印《畢業生登記表》自行保存,須自行到省考試院辦理。受理地點: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省教育考試院信訪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