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如果有房產怎麼分割,離婚房產房產分割應該遵循哪些原則呢?下面,小編將在下文中爲大家詳細介紹夫妻離婚房產分割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能爲大家提供幫助。
一、夫妻房產如何分割
根據《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照如下辦法進行:
1、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2、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3、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於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爲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
二、房產分割有哪些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是憲法原則,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權及處理權。
2、保護婦女、子女權益原則
整體來說,我國目前婦女的經濟狀況仍較男性差,爲保證婦女不因經濟問題影響離婚權利的行使,不因離婚而出現生活水平的嚴重下降,甚至導致生活困難情形的發生。在離婚財產分割中,應做出傾向於婦女權益保護的裁決。
另外,爲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長,不致使他們在父母離婚後生活水平的急劇變化,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應對直接撫養小孩的一方進行傾斜照顧。
3、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由於一方過錯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4、有利生產、生活的原則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考慮是否有利於生產和生活。
5、尊重當事人意願原則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當尊重當事人意願,夫妻雙方可以對共同財產的分割自由協商處理。
6、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