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級關於守法的黑板報內容

守法是法的.實施的一種基本形式。立法者制定法的目的,就是要使法在社會生活中得到實施。如果法制定出來了,卻不能在社會生活中得到遵守和執行,那必將失去立法的目的,也失去了法的權威和尊嚴。正如我國清末法學家沈家本所說;"法立而不行,與無法等,世未有無法之國而長治久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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