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檢查工作彙報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意見”、“校園安全電視電話會議”,落實船房鄉校園周邊環境專項整治長效機制,優化育人環境,創建和諧校園,爲學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和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保障。我鄉於2012年9月至2015年1月對全鄉中國小、幼兒園安全及周邊環境秩序開展了專項整治,現將整治工作情況簡要總結如下:

學校安全檢查工作彙報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組織

校園安全關係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狀況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健康有序開展及社會的和諧穩定。船房鄉黨委、政府始終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特別是在中國小校園安全及周邊環境秩序的整治上,我們本着“以人爲本、和諧發展”的思想,在落實校園安全及周邊環境秩序整治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全鄉中國小安全管理狀況明顯好轉,“平安校園”創建工作得到有效推進。

船房鄉於9月19日召開專題會議,全面佈置安排整治工作,並充實完善了以鄉長爲組長,紀委書記、派出所、分管安全的副鄉長任副組長,以鄉派出所、安監所、文化站、中國小校長等負責人爲成員的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導全鄉各中國小的校園安全及周邊環境秩序整治工作,並結合本鄉實際,研究制定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領導小

組下設整治工作辦公室,安排專職人員,明細工作職責,具體負責整治工作中的各項事務。組織機構的健全完善和工作人員分工職責的落實,爲此次整治工作的有序高效開展提供了極其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工作落實及成效

2012年9月19日至2015年1月4日,整治工作組以小組爲單位,對全鄉4所國小,1所中學校園及周邊環境秩序進行全面的整治檢查,整治工作緊緊圍繞以下幾方面加以認真落實:

1、抓制度建設,促工作長效。制度的健全完善,措施的有效可行,是確保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無患的首要前提。整治工作組通過查、看、聽、訪、議等形式,對學校安全規章制度、安全責任書的簽訂、集中活動安全要求和意外事故防範措施、事故報告和責任追究制度,社會、家長參與學生安全工作機制以及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等幾方面進行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在三月份新學期開始,中心學校校長與村完小校長、村完小校長與班主任、班主任與學生家長層層簽訂了責任書,各學校安全臺帳建立逐步得以規範、完善,針對極少數學校存在安全制度不夠健全、責任界定不夠明確、措施落實不夠到位的情況,檢查組工作人員認真登記彙總,將情況及時反饋給學校領導和教師,責令其當場予以整改,暫時還不能解決的進行限期整改,並將整改落實情況書面上報。及時有效地督促指導,爲全鄉中國小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健全制度、強化措施、抓落實上起到了積極有力的推

動作用,學校內、外部環境得到了淨化,齊抓共管、構建安全和諧校園的凝聚力、戰鬥力進一步增強。

2、重宣傳教育,培養良好安全行爲習慣。學校紮實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是不斷培養師生形成安全文明行爲習慣的主要途徑。船房鄉中國小結合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圍繞當前“和諧校園”創建工作需要,不斷改善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條件,努力形成安全工作的全民責任意識,堅持以安全課堂、牆報、廣播、演練場地爲戰場,廣泛深入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讓學校師生、學生家長和社會羣衆進一步認識到安全重要、生命可貴,共同加入到創建安全環境的隊伍中來。通過紮實的課堂教學和牆報、廣播、板報的宣傳教育,學校師生安全住行、健康飲食的行爲習慣得到培養,社會羣衆安全意識得以增強。

3、排查學校公共場所、校園安全隱患。通過整治,檢查組對學校的教室、學生宿舍、伙房、教師宿舍等設施進行了一次全面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學校教師當場進行整改,對教學用房嚴重受損不能使用的要求封閉停用並向當地村委會協商反映,學校的用電線路有已參加過特種作業培訓的教師專門負責管理,線路老化、排線不規範的立即予以更換。及時有效的督導檢查,排除了我鄉個別學校校內存在的安全隱患20起,現場處置15起,責令限期整改4起,其餘1起因涉及學校圍牆等基礎設施建設,有待下一步進行完善。

4、進一步做好以“保護生命、平安出行”爲主題教育,

加強教師、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管理。強制要求在各學校門口都必須掛有有“內有學生出入”的標識牌(部分學校未掛,或已掛但標識牌破損、脫落),嚴禁學生騎自行車或農用車上學和回家,各自然村的學生到完小就讀由班主任指定負責人在路途具體負責,年齡較小的學生有家長負責接送。學校組織的各中活動做到“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交通安全堅持從教師自身抓起,凡是有摩托車的教師,必須有駕照,嚴禁無駕照的教師駕駛一切機動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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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無合格標誌,且鏽蝕嚴重。③新幼教樓電源開關未上鎖。④配電室安裝存在隱患,牆壁電源開關未封閉。⑤所有電源箱(盒)上無安全標誌。⑥主要電器設備旁堆放雜物。⑦食堂電器開關未配配電箱。以上7條安全隱患,限期在2015年12月9日前整改到位。

五、沙卜國小,查出安全隱患如下

①安全保衛未嚴格落實“121”安保值班(值班人員未到崗)。②學校電源總開關出線太亂。③空調周圍有雜物堆放。④伙房、教室電源開關缺配電箱(盒)。⑤工程施工電源的開關裸露。⑥學生教室和活動場地在塔吊臂下,缺少警示標誌,防護措施不夠,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以上6條安全隱患,限期2015年12月9日前整改到位。

六、黑石國小共查出1條隱患

教學樓道缺少應急燈,限期2015年12月9日前整改完成。

七、葛石中心幼兒園查出安全隱患如下

①食堂電源開關加裝封閉裝置。②安全檔案應按新的檔案要求整理。以上共2條隱患限期2015年12月9日前整改。

八、夏莊國小查出安全隱患如下

①個別教室插座位置過低,沒有加裝防護設施。②食堂電源開關沒有加裝分路保護。以上2條安全隱患,限期在2015年12月12日前整改到位。

九、石集幼兒園查出隱患如下

①煤氣瓶與操作檯距離不符合要求。②食堂開關不是漏電保護型開關。③低壓線路拉線無護套。④幼兒教室中空調進線應穿管並固定。以上共4條隱患限期在2015年12月12日前整改到位。

十、葛石中心國小查出安全隱患如下

①教室內個別插座位置過低。②配電室三路漏電保護器均在退運狀態。③未嚴格落實“121”安全保衛值班制度。以上3條安全隱患,限期在2015年12月12日前整改到位。

十一、葛石二十一中查出隱患如下

①高壓電纜無標誌樁。②配電室防雷裝置無護套。③電源盒(箱)警示標誌少。④食堂開關設備沒有裝入配電箱。以上4條安全隱患,限期2015年12月9日前整改到位。

學校安全檢查工作彙報 [篇3]

爲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學校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強化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創建平安學校,我校對各項安全工作情況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學校是培養人才的基地,學校平安穩定事關千家萬戶,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首先,學校成立了以校長任組長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通知指示精神及學校安全檢查考覈目標,組織進行了學校安全工作自查。

(1)制定了計劃和預防方案

(2)制定了各種安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按制度辦事;

(3)對學校校舍做了深入細緻的檢查,並做了記錄,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設施立即進行了維修,確保了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4)是對對學校各處室(儀器室、微機室、多媒體室、圖書室、儲藏室、體育室、值班室、各年級辦公室)的安全工作進行了認真檢查,對所查的內容做了記錄,發現問題立即進行了解決。

二、一崗雙責,綜合治理

(1)學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制訂了外來人員登記制度,領導帶班制度,安全保衛檢查制度,使學校的安全工作達到了規範化、制度化。

(2)全體教師簽訂了《安全工作責任狀》,實行“一崗雙責”

制度。針對“三防”(防火、防盜、防黴)做了大量的工作。配備了消火器材,加固了門窗,對校園的設施進行了加固,做到了人防和技防相結合,確保了學校財產的安全,

(3)做到了學校,社區和街道辦事處共建,學校與鰲峯辦事處及城南社區簽定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對學校周邊環境進行了治理,清除了周邊環境的不安全隱患。

三、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1)學校利用校會、升旗儀式、少先隊主題會、班會對學生進行一系列的安全教育,利用案例進行正反兩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自救能力。我們還組織師生學習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樹立“教育在先、預防爲主”的思想,廣泛開展法制、安全教育,把安全、法制教育作爲素質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把安全、法制教育落實到廣播、櫥窗等宣傳陣地,定期出版牆報、專欄,通過多種途徑將安全教育滲透到班級教育、課程教學和學生各項活動中,保證學生受教育面達到100%。

(2)學校常年堅持學生路隊制度,從小培養學生講秩序,講文明的好習慣。

(3)結合“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我校在開學初就請劉少來同志做了交通安全講座;三月安全教育日時狠抓了交通安全教育。四月全省第四個預防溺水教育周,對學生集中進行防溺水教育。

(4)各學科教學中,滲透安全知識教育,使安全教育內容真正

進課堂。在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活動中,我們 還要特別注意加強對學生的網絡安全、預防青少年犯罪和加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等方面教育。組織學生參加加強集體活動時,要進行安全教育、組織紀律教育,做好預防保護。着重抓了體育課中的安全意識教育。

(5)加強了對學校教學樓、實驗室及其他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檢查和防範措施,特別是注意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突發性災害事故的工作,及時採取措施清除不安全隱患。

(6)堅持開展防震減災演練,塑造“和諧校園”。

(7)根據區教體局教育科的統一部署,重點抓了出操和散操時學生上下樓梯的隊伍秩序,確保有序上下樓梯,做到萬無一失。

四、存在問題,及時整改

(1)進一步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

(2)學校的地面排水不夠順暢,雨天少數地方容易積水;

(3)教學樓牆壁的瓷磚已經開始脫落,需要在暑假校安工程中予以解決。

(4)全民健身器材不適合在學校使用,而且使用期限已到,應予以報廢拆除。

(5)籃球場邊教師宿舍樓安裝的空調外機容易碰傷學生。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意見”、“校園安全電視電話會議”,落實船房鄉校園周邊環境專項整治長效機制,優化育人環境,創建和諧校園,爲學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和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保障。我鄉於2012年9月至2015年1月對全鄉中國小、幼兒園安全及周邊環境秩序開展了專項整治,現將整治工作情況簡要總結如下:

學校安全檢查工作彙報 第2張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組織

校園安全關係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狀況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健康有序開展及社會的和諧穩定。船房鄉黨委、政府始終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特別是在中國小校園安全及周邊環境秩序的整治上,我們本着“以人爲本、和諧發展”的思想,在落實校園安全及周邊環境秩序整治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全鄉中國小安全管理狀況明顯好轉,“平安校園”創建工作得到有效推進。

船房鄉於9月19日召開專題會議,全面佈置安排整治工作,並充實完善了以鄉長爲組長,紀委書記、派出所、分管安全的副鄉長任副組長,以鄉派出所、安監所、文化站、中國小校長等負責人爲成員的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導全鄉各中國小的校園安全及周邊環境秩序整治工作,並結合本鄉實際,研究制定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領導小

組下設整治工作辦公室,安排專職人員,明細工作職責,具體負責整治工作中的各項事務。組織機構的健全完善和工作人員分工職責的落實,爲此次整治工作的有序高效開展提供了極其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工作落實及成效

2012年9月19日至2015年1月4日,整治工作組以小組爲單位,對全鄉4所國小,1所中學校園及周邊環境秩序進行全面的整治檢查,整治工作緊緊圍繞以下幾方面加以認真落實:

1、抓制度建設,促工作長效。制度的健全完善,措施的有效可行,是確保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無患的首要前提。整治工作組通過查、看、聽、訪、議等形式,對學校安全規章制度、安全責任書的簽訂、集中活動安全要求和意外事故防範措施、事故報告和責任追究制度,社會、家長參與學生安全工作機制以及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等幾方面進行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在三月份新學期開始,中心學校校長與村完小校長、村完小校長與班主任、班主任與學生家長層層簽訂了責任書,各學校安全臺帳建立逐步得以規範、完善,針對極少數學校存在安全制度不夠健全、責任界定不夠明確、措施落實不夠到位的情況,檢查組工作人員認真登記彙總,將情況及時反饋給學校領導和教師,責令其當場予以整改,暫時還不能解決的進行限期整改,並將整改落實情況書面上報。及時有效地督促指導,爲全鄉中國小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健全制度、強化措施、抓落實上起到了積極有力的推

動作用,學校內、外部環境得到了淨化,齊抓共管、構建安全和諧校園的凝聚力、戰鬥力進一步增強。

2、重宣傳教育,培養良好安全行爲習慣。學校紮實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是不斷培養師生形成安全文明行爲習慣的主要途徑。船房鄉中國小結合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圍繞當前“和諧校園”創建工作需要,不斷改善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條件,努力形成安全工作的全民責任意識,堅持以安全課堂、牆報、廣播、演練場地爲戰場,廣泛深入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讓學校師生、學生家長和社會羣衆進一步認識到安全重要、生命可貴,共同加入到創建安全環境的隊伍中來。通過紮實的課堂教學和牆報、廣播、板報的宣傳教育,學校師生安全住行、健康飲食的行爲習慣得到培養,社會羣衆安全意識得以增強。

3、排查學校公共場所、校園安全隱患。通過整治,檢查組對學校的教室、學生宿舍、伙房、教師宿舍等設施進行了一次全面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學校教師當場進行整改,對教學用房嚴重受損不能使用的要求封閉停用並向當地村委會協商反映,學校的用電線路有已參加過特種作業培訓的教師專門負責管理,線路老化、排線不規範的立即予以更換。及時有效的督導檢查,排除了我鄉個別學校校內存在的安全隱患20起,現場處置15起,責令限期整改4起,其餘1起因涉及學校圍牆等基礎設施建設,有待下一步進行完善。

4、進一步做好以“保護生命、平安出行”爲主題教育,

加強教師、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管理。強制要求在各學校門口都必須掛有有“內有學生出入”的標識牌(部分學校未掛,或已掛但標識牌破損、脫落),嚴禁學生騎自行車或農用車上學和回家,各自然村的學生到完小就讀由班主任指定負責人在路途具體負責,年齡較小的學生有家長負責接送。學校組織的各中活動做到“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交通安全堅持從教師自身抓起,凡是有摩托車的教師,必須有駕照,嚴禁無駕照的教師駕駛一切機動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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