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個人每日工作彙報

一、 日常現金銀行收支辦理

出納個人每日工作彙報

(一) 日常現金收付:

1、拿到現金收支憑證錢看收支手續是否齊全,OA是否走完,再予以支付。現金收付的要當面點清金額,並注意票面的真僞,現金支付需要收款人簽字確認。

2、現金銀行一經付清,應及時在原單據上加蓋“銀行付訖”或者“現金付訖”章,以避免重複支付,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因經營活動而產生的現金收入不能直接“坐支”,應當及時存入銀行。

4、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步順時登記現金日記賬或銀行存款日記帳,每天終了應結算出餘額。現金賬面餘額應與實際庫存現金覈對,如發現短缺或溢餘,應立即查找原因,做到賬實相符,造成損失的應由相關責任人承擔損失。

5、一般不辦理大面額現金的支付業務,此類支付應使用轉賬或電匯等手段。

6、每個月底在主辦的監督下進行現金和承兌的盤點,及時做好現金盤點表,待主辦和財務經理簽字後存檔。

(二) 日常銀行收付:

1、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要定期與銀行對賬單進行覈對。 月份終了,保證銀行回單已經齊全,下個月月頭去銀行拿對賬單,及時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帳面餘額與對賬單上的餘額調節相符。出現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調整。

2、付款前,先確認OA流程有沒有走完,手續是否齊全,再予以支付。

3、以轉賬支票或者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供應商貨款的,要有供應商出具的蓋有公章或財務章的收據,供應商出具的委託收款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收款人的簽字及身份證複印件等。銀行承兌還得在複印件上寫上“原件已收”字樣,並簽名寫上日期 。

4、隨時關注銀行的進賬款項,並報於銷售部登記。

5、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6、辦理銀行結算,規範使用支票。

二、 票據正確使用和保管

(一)支票

1.常用支票的種類

出納工作中經常接觸到的是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於支取現金,它可以由存款人簽發用於到基本戶銀行爲本單位提取現金,也可以簽發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用來辦理結算或者委託銀行代爲支付現金給收款人。(注:公司一般不開現金支票給個人);轉帳支票只能用於轉賬,不得用於支取現金。它適用於存款人給同一城市範圍內的收款單位劃轉款項,以辦理商品交易、勞務供應、清償債務和其他往來

款項結算。(至目前轉賬支票也能全國通用,但要看入賬銀行是否能做影像處理,若收到非同城的轉賬支票,應及時與銀行溝通)支票簽發的收款人名稱要完全正確,日期一定要大寫。大小寫金額一定要正確。

2.支票的使用

支票提示的付款日期爲十天,也就是自出票之日起十天內有效,應時刻注意支票的日期,避免過期導致不必要的麻煩。(從簽發支票當日起,到期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現金支票正反面都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鑑章(通常爲財務章和法人章),轉賬支票只要出票人在正面蓋上銀行預留印鑑章,反面不需要蓋。印鑑章加蓋只要保證有一組清楚,可以重複加蓋。(另:如現金支票開給個人,反面不需要加蓋印鑑章,只需收款個人帶着支票和身份證去銀行領取即可)

支票發生遺失,可以向付款銀行申請掛失,並通知有關單位共同防範結算風險的發生;掛失前已經支付,銀行不予受理。

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印章與銀行預留印鑑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碼但支付密碼錯誤的支票,銀行除將支票做退票處理外,還要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

同城票據交換地區內的單位和個人之間的一切款項結算。適用於同城各單位之間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及其他款項的結算。由於支票結算方式手續簡便,因而是目前同城結算中使用比較廣泛的一種結算方式.

轉賬支票開給個人的情況。如果供應商爲個人,個人在出票單位開戶行開個人戶,出票單位即可以在收款人上加填個人姓名。

開錯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或其他聯頁一起保存。

收到付款單位交來的轉賬支票後,首先應對支票進行審查,以免收進假支票或者無效支票。對支票的審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支票填寫是否清晰,是否使用黑色水筆填寫的,機打的更好。

2、支票票面各項內容填寫是否齊全,是否在出票人簽章旁加蓋清晰的銀行預留印鑑章,再來大小寫金額是否一致且是否有塗改。

3、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稱填寫是否正確。

4、轉賬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內。(一般是出票之日起十天內有效,節假日順延)

5、如轉賬支票有背書現象,查看每套章加蓋是否齊全清晰。

待支票審查完畢,就可以填寫“進賬單”,帶着支票一同交給開戶銀行。

(二)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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