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應急預案體系解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 9002——2006)中第四條規定:“應急預案應形成體系,針對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險源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並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後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生產規模小、危險因素少的生產經營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以合併編寫。”下面是小編爲您整理的事故應急預案體系解讀,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事故應急預案體系解讀

基於可能面臨的多種類型重大事故災害,爲保證各種類型預案之間的`整體協調性和層次,並實現共性與個性、通用性與特殊性的結合,對應急預案合理地劃分層次,是將各種類型應急預案有機組合在一起的有效方法。一般情況下,按照應急預案的功能和目標,應急預案可分爲3個層次

(一)綜合預案

綜合預案相當於總體預案,從總體上闡述預案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應的職責,應急行動的總體思路等。通過綜合預案,可以很清晰地瞭解應急的組織體系、運行機制及預案的文件體系。更重要的是,綜合預案可以作爲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和“底線”,對那些沒有預料的緊急情況也能起到一般的應急指導作用。

(二)專項預案

專項預案是針對某種具體的、特定類型的緊急情況,如煤礦瓦斯爆炸、危險物質泄漏、火災、某一自然災害、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並作爲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

專項預案是在綜合預案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某種特定危險的特點,對應急的形勢、組織機構、應急活動等進行更具體的闡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什麼是應急措施

應急措施:即應對(應付)緊急(突發)情況的具體的做法。

例:船舶人員落水和應急措施

1. 顯示人員落水信號、鳴放求救聲號,加強了望搜尋;

2. 夜間及能見度不良時保持足夠照明;

3. 向附近和過往船舶發佈人員落水和搜救信息;

4. 投放救生圈或其他漂浮物,以便落水者攀附,指示落水者的概位;

5. 可能情況下,駛回人沒落水位置搜尋落水者;

6. 放下救生艇搜尋,並在發現落水人員後從其下風方向(水流下游)靠近救援;

7. 其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