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事故應急預案(通用20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爲了降低事故後果,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通用2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通用20篇)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

爲順利應對學校春(秋)遊以及其他學生羣體外出活動中的突發事件,妥善處置緊急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確保教師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區教育局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方案。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衛生保健:

後勤保障:

二、工作程序及原則:

1、組織教師學習本預案,使全體教師能夠熟悉突發事件的救護過程,明確自己的職責。在活動前,班主任組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活動過程中,要關注學生活動動態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一旦出現重大突發事故,教師不要慌亂,要安撫學生的情緒,重點看護受傷學生。並立即進行合理搶救,不得拖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後果。

3、事故發生後,班主任或帶班教師要及時向帶隊領導上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件受傷害程度。學校帶隊領導以最快的時間逐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並同時聯繫110、120等相關機構。

4、帶隊領導要組織教師保護好現場,爲有關部門提供公正、合理、客觀的依據。

5、校長室在進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的同時,儘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由校長室牽頭,積極做好學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解工作。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由應急領導小組與受傷害學生或學生家長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雙方出現重大分歧時,可進行調解,時可以以書面形式請示教育主管部門、司法機關加入。

7、事故處理結束,由應急領導小組將事故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區教育局。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2

爲了減少突發性重大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挽救生命、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應急措施

1、事故現場的教職員工要第一時間向校長室報告情況並根據需要及時撥打"110"、"120"、"119"等報警求助電話。校長室要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校醫和班主任老師迅速到達現場,組織開展搶救工作。

2、事故現場教職員工要以"生命高於一切"、"時間就是生命"爲原則迅速組織學生自救互救。

3、能到醫務室治療的,迅速送達,先由校醫診治。受傷學生不能移動或傷勢較重的.,在校醫現場指導下,撤離到安全地帶,等候"120"救助或安排車輛護送受傷學生到醫院醫治。

4、事故現場最高領導務必保持鎮定、沉着指揮。在場的每一位教職員工必須迅速維持好現場秩序,防止發生混亂。要迅速組織疏散工作,保證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暢通。並根據要求,對發生危險的地段進行封閉。以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後,應及時清點人數,並安排教師帶隊管理安全地帶的學生。

6、應急小組領導在接到事故報告後除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救助外,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進一步聽取上級指示。要儘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及有關人員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7、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總務處對水、電、暖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對發生事故的周邊地區進行細緻檢查,以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要保障各項物資的供應,搶修受損設施。

8、安全保衛人員迅速到達現場,保護現場,維持秩序,協助開展救助工作。門衛值班人員要引導有關的人員和車輛迅速到達事發現場。

9、務必穩定好廣大師生的情緒,儘可能排除因事故產生的不安定因素,儘可能減少因事故所造成的不利影響,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儘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10、處理好事後的接待善後工作。做好媒體工作,避免引起社會、學生家長的不必要的恐慌。同時要做好受傷受驚同學的心理諮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3

爲了確保幼兒傷害救助的及時性,做到防患於未然,有備而無患,本着“積極預防,妥善處理”的原則,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臺東市幼兒園章程》的規定,特制訂如下預案。如發生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啓動預案,按下列預案程序處理。

一、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後勤分管副園長、保健教師、各年級組長、保安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事故處置方法及具體措施

1、責任人迅速向當天的行政值班人員報告。值班人員立即向園長彙報,並在園長的領導下進行緊急施救,聯絡各實施部門負責人,一方面組織對受傷幼兒的`救治,另一方面維持園內各項工作常規。

2、組織保健醫生和班級保教人員(或現場人員)邊進行緊急施救邊共同護送幼兒去醫院搶救。

3、班級保教人員及時與受傷幼兒家長取得聯繫,告訴幼兒傷勢狀況和所在地點。

4、園長在重大事故發生6小時(如特大事故3小時)以內立即報告上級部門。

5、責任人向受傷幼兒家長說明情況,做好幼兒和家長的安撫工作。如有加害方,主動和受害方、加害方家長溝通,分管園長負責該事故的協調處理與彙報。如果是重大事故,由園長負責在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協助下,努力使事故得到妥善處理。

6、由分管園長在覈實無誤下通知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幼兒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7、如果是重大事故,事故處理結束後,園長負責及時將處理結果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4

爲了切實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及時應對和妥善處理教學區域內意外傷害事故,特制定此安全應急預案。

一、可能引發教學區域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沒有安全意識忽視課堂安全紀律要求;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生突發疾病;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

二、意外事故應急處理原則

1、本着以人爲本的原則迅速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2、及時通知家長,告之情況。

3、保護現象並進行調查取證。由於學生是未成年人,因此調查時要有班主任在場並且簽名;調查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重證據,不誘導,不偏聽偏信。

4、由教師教學不當或因體罰、變相體罰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調解的原則,不偏袒師生雙方的任何一方,並依據學校規章制度對相關責任教師的作出嚴肅處理。

三、意外傷害應急處理方案

1、骨折———患者躺在原地,立即請校醫診斷————向分管領導彙報———根據校醫意見送醫院處理。

2、扭傷————冷敷,不能揉、撮————送醫務室就診———根據醫生意見酌情送醫院就診。

3、燒燙傷———剪開貼近患處皮膚的衣服———患處放在冷水下衝10—15分鐘,同時向分管領導彙報———送醫務室就診———根據校醫意見送醫院就診。

4、高溫———送校醫務室測量體溫———根據校醫意見決定是否送醫院就診,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5、開放型創傷出血————抓緊近心端或用毛巾等紮緊———儘快送醫務室先行診療———(病情較輕者)較重者用校車或打出租車送醫院—並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病情嚴重者,撥打110或者醫院救護電話———同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6、季節性染病———立即送醫務室隔離———並與家長聯繫———根據校醫診斷酌情送醫院———宿舍房間消毒、通風。

7、哮喘———讓患者坐着———請校醫診治————酌情考慮是否送醫院,並向分管領導彙報。

8、癲癇發作————讓患者平躺,口腔中塞進毛巾,頭側向一邊————迅速聯繫校醫診治———同志病者家長——酌情考慮送醫院就診———向分管領導彙報。

注:如果遇到特殊緊急情況,學生生命危急,班主任老師要立即喊來校醫,現場的其他人員同時撥打110或者120急救電話、及時向相關領導電話彙報。附註:出現緊急情況,應在第一時間彙報分管領導。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5

一、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後勤分管副園長、保健教師、各年級組長、保安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2、幼兒入園、離園時保安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後保安及時關鎖好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3、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後方可入內。

三、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通過電話報告園長,同時現場的教職工挺身而出,千方百計保護幼兒,並盡力控制事態。

2、園長、保健教師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

3、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教育局領導;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4、迅速組織人員送受傷者到醫院救治。

5、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6、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7、教導處和班級負責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8、分管園長負責配合公安部門進行事故的確良調查、處理和彙報。

9、園長室負責將事故的經過和處理結果向教育局報告。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6

爲了有效防範和處置教育系統的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及學校財產的安全,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確保教育改革的順利推進及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安全事故,是指發生在學校(單位)內或由學校組織的師生活動中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觸電事故、危房倒塌事故、傷害事故、失火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它涉及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的事件。

二、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1、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陳憶同志擔任,辦公室成員由相關各科室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員組成,具體負責辦理日常安全工作。

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職能:一是發生安全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應急求援命令、信號;二是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求援行動;三是及時向上級彙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四是必要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請求緊急求援;五是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在調查取證基礎上寫出有關書面材料。

2、現場處置機構的設置及職能

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需要,組成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長:由總指揮根據事故類別指派副總指揮擔任。

副指揮長:由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領導擔任。

成員:由相關科室的負責人及事故發生部門的有關領導擔任。

現場指揮部,下設警戒維護組、緊急搶救組、信息聯絡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預備機動組。

現場指揮部職能:

(1)及時向總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態勢及求援情況,提出處置意見,執行總指揮的決策、指令、命令,指揮現場處置;

(2)搶救傷員,採取控制事故險情曼延、擴大的有效措施;

(3)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救護裝備物質,指揮現場救護;

(4)具體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三、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分工及專項小組職責:

1、爲了對安全事故開展科學的、有針對性處置,根據不同事故類別,由指揮部辦公室指令機關相關科室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1)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觸電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傷害事故等事故由辦公室負責處理,根據事故性質、情節、涉及人員等情況,由總務部門配合處理。

(2)危房倒塌事故、火災事故、重大財物失竊事故、食物中毒由計財處負責處理,根據事故性質、情節、涉及人員等情況,由總務部門配合處理。

(3)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由校長室負責實施。

(4)網絡安全工作由市教育技術和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處理。

以上所列的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指揮部可隨時指令各科室協同參與處置。

2、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專項小組分工及職責。

警戒維護組:由指揮部指令事故發生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主動或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區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攻羣衆離開事發現場等。

緊急搶救組:由指揮部指令事故發生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其職能主要是開展現場施救。

信息聯絡組:由指揮部指令局機關、事故發生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保持與上級及相關部門的聯繫,保持信息暢通,及時、正確地向上級彙報事態發展的情況,向相關部門通報有關信息。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緊急呼救求援。

後勤保障組:由指揮部指令事故發生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施救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的食宿安排,組織救援物資,協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後處理組:由指揮部指令局機關及事故發生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做好勸解、安撫、慰問等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件,消除不穩定因素。

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部臨時確定隨時聽候總指揮的調動、使用。

四、安全事故的報告與現場保護。

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報警和通知120醫療救護的同時,應立即將事故地點、時間、類別等事故有關信息報惠山區教育局,由教育局辦公室立即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並報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接到報告後立即組成安全事故處置指揮部,迅速調集力量組織施救,並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級部門,安全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發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五、安全事故處置的程序

1、由指揮部委派現場指揮長組織現場指揮機構。

2、根據事故情況,迅速調集力量建立現場搶險救治工作組織。

3、迅速開展搶險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4、做好情況通報。

5、開展事故調查。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7

選冶車間、合作選廠作爲公司的一個重要生產部門,在生產過程中存在一定的事故隱患,選冶車間、合作選廠針對安全生產方面出現的不安全情況,對車間、合作選廠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做好職工安全思想工作,並制定車間、合作選廠員工人身傷害事故對應預案,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檢修方面的`安全技術要求

設備檢修前,必須切斷電源,在操作箱上,掛好“有人作業、禁止合閘”標誌牌,然後開始作業。

2、操作方面的安全技術要求

一般規定,運轉設備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停車:

(1)處理故障;

(2)更換部件;

(3)設備部件局部調整;

(4)調整皮帶鬆緊;

(5)清掃設備衛生;

3、有毒藥劑的管理

(1)有毒藥劑的保管、領用、製備與添加,必須建立上鎖和專人負責制。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藥房。

4、發現有人觸電,應如何急救

(1) 發現有人觸電,應儘快使觸電者擺脫電源。如斷開開關

或用相應的絕緣物體挑開,斷開導線;遠離開關,可採用短路辦法使斷路器跳閘。

(2)迅速搶救。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多爲假死,應立即搶救,在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許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和心臟按摩爲主。

5、在進行機械切削加工中,哪種外界環境的變化會引起誤操作,導致發生事故主要有二個方面

(1)照明不良;

(2)設備佈局不合理。

6、對操作切削機械設備人員穿戴工作服的要求

工作服要做到三緊(袖口緊、領口緊、下襬緊),不允許戴手套、圍巾;不允許穿涼鞋、高跟鞋、女工或留長髮的工人,應戴安全帽。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8

一、起重傷害事故特徵:

根據目前生產車間的特點,可能發生的起重傷害事故有以下幾種:

1、起重設備作業中突然發生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撞擊護欄、抓鬥掉落、與周圍牆壁相撞、碰壞雷達及破壞給料器,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

2、起重設備操作失誤或失靈。

3、自然災害對起重設備、設施的嚴重損壞。

4、在安裝或者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生嚴重漏電。

二、應急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組長:

應急救援副組長:

應急聯絡:

現場維護:

應急救援:

應急搶救:

職責: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疏散,營救觸電人員,維護現場秩序等工作;及時將現場情況向領導報告,根據安排及時將傷員送至就近醫院。

三、應急救援器材

四、應急處置程序

(一)應急響應

在發生起重傷害事故時,第一目擊者立即呼救,現場人員不要害怕和慌亂,要保持冷靜。

(二)應急聯絡

應急聯絡人員立即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999),內容如下:

1、報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繫電話號碼;

2、發生人員觸電事故的準確地理位置;

3、目前現場狀況及周圍作業人員傷亡等情況等;

4、耐心回答“120”救護人員的詢問;

5、隨時與急救中心人員保持聯繫以及彙報情況;

應急聯絡人員將目前現場情況與應急救援組長詳細說明,同時由應急救援組長向車間領導進行彙報,內容如下:

1、彙報人姓名

2、發生人員觸電事故的準確地理位置;

3、目前現場狀況及周圍作業人員傷亡等情況等;

4、是否報警情況及目前人員情況;

5、聽從領導指示。

應急聯絡人員到路口準備迎候救護人員;

(三)現場維護

現場維護人員根據現場周邊環境,利用錐形交通桶封閉現場。封閉現場時擺放錐形交通桶、拉好警戒帶、保護好現場。

(四)應急救援

起重傷害事故發生後,立即停止現場作業活動,應急救援人員將傷員放置平坦的地方,實施緊急救護。

(五)應急搶救

應該先看神智、呼吸、接着摸脈搏、聽心跳、檢查局部有無創傷、出血、骨折、畸形等變化、根據傷者的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人工呼吸、心臟擠壓、止血、包紮、固定等臨時應急措施。

如果傷者呼吸已經停止,搶救組立即對傷員實施人工呼吸。如果脈搏不存在,心臟停止跳動,立即進行心肺復甦。

五、應急處置注意事項

1、當工作現場發生起重傷害事故時,急救人員應儘快趕往出事地點,並呼叫周圍同事及時通知醫療部門,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儘可能不要移動患者,儘量當場施救。如果處在不宜施工的場所時必須將患者搬運到能夠安全施救的地方,搬運時應儘量多找一些人來搬運,觀察患者呼吸和臉色的變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彎曲、扭動患者的頸部和身體,不要接觸患者的傷口,要使患者身體放鬆,儘量將患者放到擔架或平板上進行搬運。

2、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於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並將下肢擡高約20度左右,儘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3、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後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症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紮後,及時送醫院治療。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9

一、 指導思想

爲了妥善處理學生在校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鍾祥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在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由政教處負責落實,由分管領導負責督辦。

二、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小組

組 長:劉明輝(分管副校長)

副組長:劉敏(政教主任)

組 員:當日值日領導、當日學校安全保安成員、當事學生班主任、當時任課教師(職工)及門衛。

三、學生校內傷害事故處理程序

任何在校園內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均要求以“及時救助,妥善處理”爲原則進行。相關上課教師或第一時間發現傷害事故的教職員工(第一知情者)必須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的學生。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l、發現學生受傷,第一時間發現傷害事故的教師(第一知情者)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鎮衛生室診斷,並及時通知傷害學生班主任,傷害學生班主任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往醫院接手處理。

2、傷害學生班主任知道情況後要立即通知相關學生家長。事故發生後,班主任及有關人員及時對受傷害學生送溫暖、送關懷。事故嚴重的,要第一時間上報學校,不得隱瞞

3、調查取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上課教師或第一時間發現傷害事故的教職員工協助班主任填寫有關事故發生情況、學生受傷情況及處理情況的書面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請在場的學生作好筆錄(2人以上)。班主任及時將有關報告交政教處備案。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事故發生後,由校長召開有關成員商討會,部署就學生傷害的處理辦法。在適當之時學校會同受傷害學生家長或第三人進行妥善處理的商討工作。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做到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起訴。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班主任要督促學生家長提供平安保險需要的如下材料:

a、《協議書》複印件;b、學生開學辦理的保險單;

c、學生病歷卡複印件;

e、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

f、學生家長身份證複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示意圖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0

一、編制目的

爲了切實保障師生的身心健康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積極預防和有效處置校園意外事故,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秩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幼兒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幼兒園意外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安全至上原則

一切爲了幼兒的`安全,盡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發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現事故,

要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幼兒。

2.統一指揮與團結協作原則

特殊情況下,全體師生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共同應對出現的問題,團結協作。

3.緊急處置原則

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減少中間環節處理,抓緊時間,對受傷幼兒進行妥善處理,不得

延誤時機,造成不應有的後果。

4.局部服從整體原則

遇有突發事件,所有人員應從大局出發,一切以幼兒園整體利益爲重,不計較個人得失,

做好自己應盡的職責。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幼兒園成立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處置幼兒園範圍內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職責:xxx

(1)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幼兒園實際,研究制訂應急方案。

(2)統一指揮意外傷害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幼兒園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4)定期進行幼兒意外傷害事故隱患分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督促落實。

六、日常防控

引發校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幼兒園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幼兒園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時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進行必要的教育時幼兒沒聽明白;幼兒突發身體疾病等原因。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幼兒行爲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幼兒園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1

一、預防事故發生

1、學校應建立體育活動(體育課)的管理、規章制度。

2、學校內的體育器材、場地設施應有專人保管和維護,保證安全使用。

3、體育活動(體育課)應有體育專職人員帶領做好準備活動、整理放鬆活動,保證學生身心健康參加體育活動。

4、體育活動過程、體育教學過程應符合相關部門的要求。學生活動中保證體育專職人員在場指導。

5、學校體育活動應保證每班配備一名教師指導和管理。

6、學校應當科學、合理安排體育課和體育活動的.場地,避免同一場地擠滿學生。

二、處理程序

學校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甚至傷及生命事件,應當遵循以下程序應對處理。

1、學校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採取措施救護受傷害學生;情況嚴重者,應以最快方式將傷者緊急送至附近醫院救治。

2、及時收集有關事故信息,並作好相應的記錄。

3、無論課內課外發生的,都應作好有關證據、資料的保存工作。情況嚴重的應保護好現場。

4、及時報告:

學校應按照上級部門規定的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嚴重傷害事故應在第一時間上報教育局相關部門。

5、報告內容:

⑴傷害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害事故的原因及處理情況等。

⑵對於發生傷害事故原因不明的,可以在後續報告中說明情況。

⑶傷害事故處理的進展在後續報告中說明。

6、啓動應急成立小組:

⑴學校突發事件處理應急小組應各司其職,分工合作。

⑵做好安撫學生(家長)等工作,組織探望、送至醫院及時救治。

⑶學校應及時瞭解情況,情況嚴重的應保護好現場保存好相關證據等工作。

⑷對於情況嚴重的,應及時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保險介入,同時通知保險機構介入。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2

一、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學生身體存在器質性病變;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辦法

1.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爲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防範意識,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完善活動設施建設和管理。運動場地要保持平整,不應有坑窪、石塊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籃球設備要定期檢修;室內體操房注意通風、採光,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4.教學和訓練、競賽活動必須精心設計、嚴密組織、嚴格要求、嚴格訓練。

5.學校應當按照學校安全工作要求,分年級或者部門

確定安全責任包乾市,年級或者部門負責人爲安全責任包乾市責任人。學校要做到層級簽約,崗位到人,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三、處理程序

1.在場人員發現險情後要及時報告在場老師、衛生室醫生和班主任,緊急或情況複雜時還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有關教師應立即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應儘快救護受傷學生,遇到重傷的或不能判斷傷情(病情)的,應及時送醫院的儘可能送醫院。

2.及時通知受傷害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便作出救治決定,並作好安慰工作。

3.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作好有關記錄並保護現場,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

4.爭取在第一時間做好知情人的筆錄,(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調查時要有監護人在場),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調查人員和被調查人員要有簽名。

5.如屬重大傷害事故,學校要及時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事故應急處理小組要及時開展工作。

(1)學校要儘快與受傷學生(生病學生)家長接觸,通報情況,安撫好家長。

(2)學校要召開有關老師、學生會議,及時通報情況,穩定情緒,統一認識。

(3)小組要及時研究處理意見,確定對策,和各方面溝通。

(4)學校出面召開協調會,教育主管部門綜治辦、市未保辦根據需要可一起參加協調。

(5)協調期間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報給各有關方面。

四、關於事故報告:

1.屬於重大事故(死人,羣傷且傷情嚴重)應當即報教育主管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及相應科室。發生較大事故(傷情嚴重)學校應24小時內向教育主管部門相應科室、未保辦報告;一般事故3天內報相應科室、未保辦備案。

2.報告分“口頭”和“書面”兩種。在事情還未了解清楚時可先打電話口頭通報情況,待事情瞭解清楚後再書面報告。

3.書面報告中要寫清楚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況、及工作單位。另外要簡潔地寫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況。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3

一、校內傷害事故的原因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傷害事故的預防辦法:

1 、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爲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 、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 、加強對教育教學、生活設施、設備場地、房屋硬件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4 、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按年級和部門確定安全責任包乾區,年級和部門負責人爲安全責任包乾區責任人。學校分別與各層面簽約,做到崗位到人,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三、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

1 、一旦發生意外學生傷害事故後,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進行救護,需送醫院的立即指派人員送專科醫院或大醫院進行救治。

2 、在救護的過程中及時通知受傷害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3 、爭取在第一時間做好知情人的筆錄, (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調查時要有監護人在場 ),調查人員應 2名,記錄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調查人員和被調查人員要有簽名。

4 、如屬重大傷害事故,及時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及時開展工作。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4

爲有效防止突發性機械設備、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傷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本項目可能發生的機械設備、機械傷害事故

1、機械設備性能發生故障,造成某些部件脫落、斷裂,造成本身或吊件墜落傷人、傷物。

2、機械設備性能發生故障,造成漏電、制動失靈,操作人員觸電,車輛衝出路面傾翻。

3、操作人員不按規程操作,造成周邊人員、車輛、物器傷害。

4、施工人員不按施工安全規程施工,不注意自己衣着穿戴,造成自身傷害。

二、預防機械設備、機械傷害事故的措施

1、各單位要加強對機械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經常性地組織操作人員學習機械原理及操作規程,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排查設備故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消除隱患。

2、各單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並熟悉設備的構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術要求,嚴禁操作人員違規操作,機械設備帶“病”作業。

3、教育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注意周圍環境,保護自己,不傷害他人。教育其他員工按項目施工安全要求施工,與施工機械保持安全距離;注意自己衣着穿戴,防止被機械捲入,造成人身傷害。

三、應急救援救援準配

1、成立應急救援領導組。經理部、分經理部突發事件應對領導組即就是經理部、分經理部坍塌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

2、經理部、分經理部有關職能部門平時要做好應急救援的.物資、技術準備。

四、響應與應急救援

1、事故呈報流程按項目部《突發事件預案》規定執行。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項目部《突發事件預案》領導組、部門分工,調動人、機、物、器,首先搶救受害人,疏散危險區域內人、機、物、器,切斷事故蔓延鏈條,控制現場。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應根據規程和現場情況提供技術支持,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受害人經臨時處置後,需緊急救治的應立即送往醫院治療。如需要外部支援,指揮部應及時通知地方相關部門,請求援助。指揮人員應利用一切資源儘快消除事故隱患。

3、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五、應急救援技術措施

1、漏電觸電。若機械設備出現漏電觸電現象,當事人應及時向工區負責人或應急救援領導組報告,採取有效的搶救措施。若操作人員觸電,應儘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實施搶救。

2、剎車失靈。上坡時出現剎車失靈,不能脫檔,鬆掉油門,靠邊行駛,將發動機熄火,利用手制動將車停住,然後找人處置。下坡時出現剎車失靈,掛低速檔行駛,不能將發動機熄火,靠邊行駛,行駛至平坦的地方將發動機熄火,利用手制動將車停住,然後找人處置。

3、提升設備事故。當提升設備出現事故時,立即將現場人員迅速撤離,通知應急救援小組,組織人員對井架、電動葫蘆(捲揚機)、聯接件的安全隱患進行處理。

六、善後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後,經理部、分經理部和相關部門,應做好善後處置,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的有關單位及個人物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做好生產恢復工作。

七、事故調查處理

應急救援結束後,經理部、分經理部要組織有關部門或協助上級調查組,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進行調查評估,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突發事件做出處理。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5

一、事故原因預測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措施

1.成立學校突發事件緊急處理領導小組,建立校園安全預防網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總務處、德育處、教導處、衛生室、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等。

2.加強對全體教職工的師德規範教育,提高教職工安全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在各類教育教學活動中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保護。

3.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爲規範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教會學生一些減少危險發生的方法和麪對危險的基本應急措施。

4.明確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級各種教育活動中加強學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級、學校大型活動中要注意加強監督、防範措施到位,進行安全管理。

5.總務部門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動前集中巡檢,平時保證每月至少對教學設施全面檢查一次,每天巡視一次,及時處理檢視中發現的問題。

6.嚴格門衛制度,認真遵守門衛崗位職責,做到不擅自離崗,外來人員進校門有來客登記、客人持《出入證》進出,出校門有接待人簽名。

7.加強對學校專用教室的管理,對化學物品、危險物品有專人負責保管,使用時嚴格遵循有關規定。

三、處理程序

1.學校建立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制度,明確在課堂教學期間,任課教師爲第一責任人;在課餘活動中,現教職員工爲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必須配合學校共同解決事故。

2.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是:對發生意外傷害的,立即告知衛生室與班主任;對發生突發事件的,除立即報告班主任及校長室外,儘可能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態擴大。

3.當事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及時告知家長和報告學校領導;負責事後的教育、關心,在孩子恢復期間協同其他教師或校領導上門家訪。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報告的'校領導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並組織指揮處理。

5.學生髮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第一責任人應協同在場的老師和學生立即將受傷學生護送學校衛生室檢查,衛生室立即進行診斷與救護;對需要送醫院作進一步診斷與救治的,第一時間由班主任和衛生老師負責護送受傷害學生去正規醫院救治(保留各耗資單據),並同時通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立即前往醫院。如班主任或衛生老師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處派人協助護送處理解決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學校領導應及時到醫院安撫受傷學生,向學生家長通報情況,盡力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6.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後,應啓動處理應急小組,調查取證。被調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7.對重大或較重大的傷害事故以及其它突發事件,由學校領導集體參與處理並及時報告教育局。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重事項

1.“救治第一”的原則

發生事故時,必須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則,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將受害學生送往衛生室或醫院救治,事後再明確責任,進行獎懲處理。不可在事故現場置受害學生於不顧,相互推諉責任,延誤學生的治療。如因救治不及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厲處分!

2.依法調解原則。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重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要做到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6

爲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特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的原因很多,主要有:課間國小生追逐、瘋、打、鬧,學生自行到校外活動,或者放學滯留學校活動;在體育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上器械課時使用的教學器械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保護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的辦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爲進行規範、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學校的教學生活設施設備及場地器材、永恆和設備的安全檢查(每月檢查兩次),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3、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事發階段,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人送往醫院救治(撥打120或就近區級以上醫院,保留各耗資單據)。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一般事故要先報告校長,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行政辦,一小時內口頭回報千,一天內書面報告。

4、啓動處理應急小組,調查取證。

5、實施取證程序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的要有班主任和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取證調查人必2人以上,有事情經過的過程,記錄的內容要實事求是,調查人不誘導,不逼迫,記錄用鋼筆或黑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要合情合理,合法操作即可。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要本着就事論事的原則,不解決與本事故無關的事,做到一事一清,不留尾巴;更不能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細節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甲、乙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在場人);雙方達成的協議後,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合理的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持現金(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金額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提供下列材料

⑴(協議書)複印條。

⑵病歷卡與診斷複印件。

⑶醫藥費收據發票原件。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7

一、觸電事故特徵:

觸電時由於人體直接接觸電源,受到一定量的電流通過人體,致使組織損傷和功能障礙甚至死亡,觸電時間越長,機體的損傷越嚴重。低電壓電流可使心跳停止(或發生心室纖維顫動),繼之呼吸停止。高電壓電流由於對中樞神經系統強力刺激,先使呼吸停止,再隨之心跳停止。

二、應急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組長:葛超

應急救援副組長:別清春

應急聯絡: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

現場維護:街道社會事務辦公室

應急救援:街道平安建設辦公室

應急搶救:街道城市管理辦公室

職責: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疏散,營救觸電人員,維護現場秩序等工作;及時將現場情況向領導報告,根據安排及時將傷員送至就近醫院。

三、應急處置程序

(一)應急響應

在工作期間發生人員觸電事故時,現場第一目擊人應立即高聲呼救,並且立即切掉電源。

(二)應急聯絡

應急聯絡組立即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內容如下:

1、報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繫電話號碼;

2、發生人員觸電事故的準確地理位置;

3、目前現場狀況及周圍作業人員傷亡等情況等;

4、耐心回答“120”救護人員的詢問;

5、隨時與急救中心人員保持聯繫以及彙報情況。

(三)現場維護

現場維護人員根據現場周邊環境保護好現場。

(四)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組將觸電者與電源隔離:脫離電源的方法,應根據現場具體條件,果斷採取適當的方法和措施,一般有以下幾種方法和措施:

1、如果開關或者按鈕距離觸電地點很近,應迅速拉開開關,切斷電源,並應準備充足照明,以便進行搶救。

2、如果開關距離觸電地點很遠,可用絕緣手鉗或用乾燥木柄的鐵鍬、斧頭等把電線切斷。

3、當導線搭在觸電人身上或者壓在身下時,可用乾燥的木棍、木板或其它帶有絕緣柄工具,(手握絕緣柄)迅速將電線挑開。

4、如果人在較高處觸電,必須採取保護措施防止切斷電源後觸電人從高處摔下。

5、如果觸電人的'衣服是乾燥的,而且不緊纏在身上時,救護人員可站在乾燥的木板上,或用乾衣服、幹圍巾等把自己的手緊密的包裹起來,然後用這隻手拉觸電人的衣服,把他拉離帶電體。

(五)應急救護

應急救護組依據不同情況採取正確的方法爲觸電者進行搶救:

1、觸電傷員如神智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趟開,嚴密監視,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

2、觸電者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趟開,確保氣道通暢,並用5秒的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以判斷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擺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堅持就地正確搶救,並儘快聯繫醫院進行搶救。

3、呼吸、心跳情況判斷電傷員如意識喪生,應在10秒內,用看、聽、試的方法判斷傷員呼吸情況,若既無呼吸又勿動脈搏動,可判定呼吸心跳已停止,就要同時採取人工呼吸和胸外擠壓兩種方法進行搶救。

(六)心肺復甦、人工呼吸正確做法

1、在醫護人員未趕到現場時,由應急救援組和應急救護組配合對觸電者進行心肺復甦及人工呼吸。

四、應急處置注意事項

1、在搶救過程中要每隔數分鐘用“一看、二聽、三感覺”的方法再判斷一次觸電者的呼吸和脈搏情況,每次判斷時間不得超過5~7秒。

2、在醫務人員未到之前,現場不得停止搶救。

3、不要隨意移動觸電傷員,如搶救過程中需要移動傷員,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

4、將觸電者送往醫院應使用擔架,並在其背部墊上木板,不可讓傷員身體蜷曲着進行搬運,移送途中應繼續搶救。

5、無論發生哪種類型、哪種方式的觸電事故首先要立即切斷電源或用絕緣體,急救者切勿直接接觸傷員,防止自身觸電,影響搶救工作的進行。

6、當傷員脫離電源後,檢查傷員的全身情況,特別是呼吸和心律,發現呼吸和心律停止時,應立即實施就地搶救。

7、夜間發生觸電事故時,切斷電源會同時使照明失電,應考慮切斷後的臨時照明,如應急燈等,以利於救護。

8、當搶救者面色好轉、嘴脣逐漸紅潤、瞳孔縮小、心跳和呼吸恢復正常,即表明搶救有效。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8

爲進一步加強學校觸電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儘可能降低事故損失,減小危害,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特訂此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1)學校觸電事故處置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科室主任、各級部主任、各班班主任、水電維修人員

組長爲安全事故主要責任人,負責領導、組織、指揮、協調本學校內的案件處理。督促“預防爲主,防治結合”方針的貫徹落實,全面負責我校安全工作。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辦公室設在校長辦公室。

二、日常工作開展:

1、按照要求,對損壞的照明燈具、開關、插座、老化電線等用電設施及時更換,該項工作由總務主任負責牽頭完成。

2、各班主任開展相關知識教育,使學生掌握預防觸電知識。

3、各課任教師、班主任發現隱患及時上報總務處。

三、應急處置

(一)發現觸電事故的任何教職工都應當在第一時間運用正確的方法搶救觸電者,並讓在場人員打120求援,同時向值班主管和單位領導報告。

1、切斷電源。

2、若一時無法切斷電源,可用乾燥的木棒、木板、絕緣繩等絕緣材料解脫觸電者。

3、用絕緣工具切斷帶電導線。

4、抓住觸電者乾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體。

注意:要預防觸電者解脫後摔倒受傷。另外,以上辦法僅適用於220/330V“低壓”觸電的搶救。對於高壓觸電應及時通知供電部門,採用相應的緊急措施,以免發生新的事故。

(二)醫務人員到達前的現場搶救措施。

1、觸電者神智清醒,讓其就地休息。

2、觸電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應仰臥,周圍保持空氣流通,注意保暖。

3、觸電者呼吸停止,則用口對口進行人工呼吸;觸電者心臟停止跳動,用體外人工心臟擠壓維持血液循環;若呼吸、心臟全停,則兩種方法同時進行。

注意:現場搶救不能輕易中止,要堅持到醫務人員到場後接替搶救。

(三)觸電事故發生後,單位應立即在現場設置警戒線,維護搶救現場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員應當引導醫務人員快速進入事故現場。

(四)事故現場警戒線必須待醫務人員將觸電者帶離現場赴醫院救治,事故調查和排險搶修工作完畢,現場已無事故隱患時,方可解除。

(五)事故發生後單位應當立即向教育局報告。

四、本預案由(安全辦)牽頭實施。

五、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爲進行嚴肅追究。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9

雅成國小學生課餘活動傷害事故的防範及處置預案

(一)傷害事故的發生

學生在課餘活動期間,往往由於不注意、快跑、打鬧嬉戲等,造成跌傷、外傷出血、骨折、休克等傷害事故。

(二)處置措施

1、接到學生報告,或者教師發現後,馬上迅速把學生送到鎮公立醫院。

2、鎮公立醫院醫生馬上視學生受傷傷害程度進行處理。

3、同時馬上向班主任聯繫及家長聯繫,班主任或者總務處人員陪同馬上送醫院,叫學生家長馬上到醫院急診室。

4、在學生治療期間,班主任等一定要陪學生治療結束。或到家長到來,向學生家長說明傷害發生情況、傷害程度,以及醫生囑咐的怎樣服藥、護理。

5、學校總務處學生投保單位報告情況,保證落實學生醫療保險。

(三)事故的.預防

1、健全制度,加強管理

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學生課餘活動的傷害事故必須從源頭抓起,建立和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各個環節的管理。比如制定課間休息的值勤制度,如樓道、操場巡視制度;學校各種設施的使用管理制度;有關建築物、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和保養制度等。制度的實施必須責任到人。

2、加強安全宣傳教育

經常對學生和教職員進行有關規章制度的介紹和教育,尤其要對學生進行行爲規範教育、安全保護教育、體育運動常識和衛生常識的教育。提高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的能力和意識。

3、加強校區日常巡視和護導工作

學校要在課間休息及課餘活動期間安排值勤老師,巡視和護導學生安全開展活動;巡視活動要深入到學校的每一個地方,尤其是各個死角。跟蹤學生活動情況,糾正學生違規活動和危險遊戲,及時排除險情。

傷害事故應急預案2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妥善處置在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當遵循依法、客觀公正、合理適當的原則,及時妥善地處理。

第三條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指因打架鬥毆致傷或致死、自殺、突發疾病猝死、交通事故致傷或致死、溺水死亡、火災事故或其他意外致傷、致死事故。

第四條 學校成立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兼任,副組長由學工部(處)長擔任,成員由校辦公室、宣傳部、紀委(監察處)、學工部(處)、保衛處、計劃財務處、後勤服務總公司負責同志組成,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下設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置辦公室,主任由學工部(處)長兼任,副主任由保衛處處長兼任,辦公室設在學工部(處),下設若干工作小組。

第二章 事故處置程序

第五條 一旦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學校立即啓動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工作小組開始運作,採取適當的處置程序。

第六條 意外傷害事故處置前期工作程序:

(一)發現傷害事故的學生和教職工要立即與醫院急救中心聯繫,緊急呼救或送醫院搶救學生,並及時與校醫院聯繫,校醫院立即啓動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救護處理工作,防止次生意外事件發生。

(二)發現者在將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搶救的同時,向輔導員和分管學生工作的系領導彙報。所在系應在第一時間內向校領導和意外傷害事故處置辦公室報告。系領導、處置辦公室成員和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調查瞭解情況。

(三)由所在系通知學生家屬及其他有關人員,並由所在系出面和負責接待到校的家屬,確需住宿的儘量安排家屬住宿在校外,並熱情、周到地做好接待、安撫工作。

(四)意外傷害事故的現場由保衛處或公安機關設立警戒區予以保護,並攝影或攝像留存,以便於調查和防止再次發生意外。

(五)保衛處和公安部門介入調查事件的起因、經過,通過師生及相關人員收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的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若發生死亡事故應當詳盡瞭解學生死亡原因及搶救經過,並須請醫院或法醫檢驗後開具“死亡證明書”。

第七條 意外傷害事故處置後期工作程序:

(一)在事實清楚、責任明確的前提下,傷害事故處置辦公室(包括學生所在系的領導)代表校方與學生家屬協調處理善後工作,並將所有接待、調查、處理以及各種要求做好記錄備用。

(二)傷亡原因、現場勘查、搶救過程、調查結論、事故責任應由公安機關宣佈,保衛部門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三)有關傷害事故處置經過、結論等相關事宜,一律由意外傷害事故處置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

(四)學工部(處)協助學生家屬與有關保險公司聯繫,根據投保項目和責任認定保險賠償。

(五)傷害事故發生後,校宣傳部、團委加強對校園網、校園廣播、校刊等媒介的管理,正確引導輿論,以免引發其他意外事件再次發生。

(六)校外媒體的接待由校宣傳部負責。

第三章 善後處理工作

第八條 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認定與善後處理工作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確定。

第九條 學校對傷害事故負有一定責任的,且當事雙方同意協商解決的.,可根據責任大小,適當予以經濟賠償,其中包括由承擔接待家屬的費用、支付的醫療費用或處理死亡學生喪葬事項所需要的費用,但不承擔解決戶口、住房、就業等其他要求。

第十條 學校對學生的傷害事故沒有責任,但當事者家庭確實存在經濟困難,學校從人道主義角度出發,可對學生家屬給予適當的幫助。幫助標準一般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普通本科專業學生四年學費的總金額。對特殊困難者可以通過發起捐款等愛心活動給予幫助。

第十一條 如果受傷害的學生及家屬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受傷害的學生、家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提出不合理要求,以致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學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當事人賠償。

第十三條 處理事故的費用(含賠償、幫助金額)由校、系承擔的份額由學校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領導小組決定,由財務處負責統一支付。與輔導員、班主任有工作責任的系,系裏承擔部分費用,認定爲一般責任的承擔10%,認定爲主要責任的承擔20%。對出現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直接責任人(輔導員、班主任),由校紀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事故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相關領導責任由校紀委(監察處)、組織部根據事故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對在同一聘期內出現兩起以上(含兩起)重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突發疾病事故除外)的年級輔導員予以解聘。

第十四條 本辦法所稱的學生,是指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在校註冊的其他受教育者在學校管理範圍內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參照本辦法處理。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