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爲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

爲確保幼兒園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理幼兒園突發事件,減少公共財產和幼兒人身安全的損失。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做好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在突發事件出現後,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證教育教學正常開展。

1、安全第一,預防爲主。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二、組織管理:

(一)成立園內領導小組:

組長:園長

負責全面指揮副組長:副園長

負責具體落實預案組員:總務主任負責事件現場指揮保健員負責人身安全、傷情處置

(二)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職責:

1、召開突發事件預防工作會議,傳達上級部門指示,研究、整改幼兒園突發事件苗頭,對加強防範工作作出決策。

2、負責預防工作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信息溝通等工作。

3、建立預案、明確職責和任務,做好組織管理與協調指揮工作。

三、工作內容與措施:

(一)預防爲主

1、對教職員工和幼兒宣傳普及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常識,自覺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能力。

2、加強防範措施,預防人爲侵害,教職員工在工作崗位不準會客。

3、預防兒童走,幼兒來園、離園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無接送卡一律不准許幼兒離園。

5、財會室嚴格執行財務制度,防盜防搶,杜絕刑事案件發生。

(二)依法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對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實行依法管理。

2、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的'工作狀態,克服麻痹思想,工作不留死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按規定逐級上報。

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

(三)快速反映

1、增強全體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聽從指揮,一旦發生情況,能夠準確、及時處置和控制局面。

發生地震或其他突發事件時各班老師組織、安頓好幼兒,進行疏散或等待救援。如突發事件引發火災,需立即關閉電源、滅火,迅速打開各安全出口,組織幼兒按疏散路線撤離到安全地點,同時清點人數。

2、明確幼兒園建築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通暢無阻。

(四)撤離路線

教學樓1層教學班東邊兩個班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1層西邊兩個班從北門廳口或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教學樓2層東邊兩個教學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2層西邊兩個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要求班級老師組織幼兒上下有序、嚴防踩踏。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2

爲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好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突發事故,堅持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統一領導,快速反映,依法規範,協同應對的原則。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及校園安寧,特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長:陳莉

副組長:馬麗

員:參加活動班級的班主任、教師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活動期間的日常事務,上傳下達領導各項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職責

1.各班主任爲本班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班主任和配班教師不得離開本班幼兒,隨時掌握本班幼兒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幼兒的疏散和控制,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2.活動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調度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脫離崗位,隨時負責安全、疏導工作。一旦發生事故及時進行疏散,避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

3.脫離事故現場後,各班主任、教師迅速組織好本班幼兒的秩序,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幼兒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4.負責活動前預警、活動後上報、事故動態分析、組織安排人員救援,活動中事故的.救援與處理等工作。

三、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辦法

1.班主任負責有序疏散人羣。

2.要用學到的安全知識進行自救。

3.及時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時向領導報告事件情況以及向上級報告。

5.最後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

6.校園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現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負責與事故現場指揮人員和教育局、市政府及衛生、公安等部門保持聯繫。

7.組織事故損失、人員傷亡情況調查;評價、瞭解、彙總應急工作出動的救護人數,搶救傷員等情況。

8.發生事故,要組織人力及時搶救受困和受傷師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及時將事故上報主管領導。

9.視情況報

110、120請求援助。並拉好警戒線保護好事故現場。

10.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四、相關事項

1.堅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制度。

2.該預案如無特殊變化,將作爲長期大型活動安全工作依據。

3.本預案從頒發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3

1、幼兒園搞大型集體活動(如參加舉辦運動會、文藝匯演、參觀、公益勞動等)要認真做好組織工作,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保衛人員,採取有效保護措施,教育學生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2、在大型活動中一旦突發意外事件,領導要及時趕到現場,根據事故,妥善處理,組織實施指揮救護系統,把事態影響降到最低,把損失降到最低,做到不慌不亂,井然有序,措施得當。

3、大型活動中的突發事件要及時記錄,情況一定要弄清楚,實事求是,事情重大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追究責任,吸到教訓,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4

爲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有效提高師生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準確報告和認真調查處理幼兒園各類安全事故及校園各類突發性事件,充分發揮幼兒園行政的組織、指導、調度職能作用,有效調動社會各界力量投入幼兒園各類事故搶險救助工作,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維護良好的社會及校園治安穩定,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各類安全事故、校園突發性事件現

場。包括火災、水災、地震、食物中毒、觸電、師生大型活動以及各類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性突發事件。

二、組織領導:

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堅持在區文體教育局及各有關部門地統一領導下進行。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即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及各類突發性事件的現場處置指揮小組。指揮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組織、指揮、調度事故現場人力、財力、物力投入於搶救、救助工作,根據現場情況,研究具體的'搶救、救助措施,認定與事故或事件有關的重大事項。

三、組織機構:

總 指 揮: 李孟環(園長)

副總指揮:

組 員:

電 話:

四、工作組安排

(一)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按照總指揮的命令,及時準確的報警、接警或請求其他單位救援,保障通訊交通暢通無阻,力爭在極短時間內趕赴出事地點,執行應急任務,並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緊急搶險組

組長:

組員:

職責:緊急應對突如其來的事故,按事故的種類採取不同的措施。如失火:立即趕到起火點,根據起火情況,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等消防人員到來後,積極配合工作,保障供水及照明直至火災撲滅爲止。

(三)安全疏散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在現場指揮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進行疏散全體師生到安全地帶,疏散過程中,避免擁擠踩踏,以保證全體師生快速、安全地撤離現場。

(四)醫療救助組

組長:

組員:

職責:明確職責分工,準備醫療器械和藥品,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並進行簡單救治後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五)安全保障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調集有關人員、車輛和搶險、救災物資,協助其他工作組輸送救援人員和受災傷病員。

五、工作程序及職責:

(一)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第一次發現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

(二)園各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疏散有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出現重大事故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一定要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現場所有人員要注意安全,聽從指揮,以免出現人員重複損傷。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5

1、幼兒園孩子小,所以一定要把我園工作抓緊抓好,抓出實效,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是幼兒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2、幼兒園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幼兒園的安全保障,絕不能麻痹大意。領導要經常檢查幼兒園的設施情況,對不安全隱患一經發現要及時整改,力急達到規範化標準。

3、幼兒園的教師要時刻注意幼兒的活動情況,及時檢查和發現幼兒學習用品的桌椅用品,活動室的場所門窗、地面、玩具、睡覺時的牀鋪、被褥,吃飯時的餐具、食品等有無異常情況。一經發現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好,保證幼兒的人身安全。

4、幼兒園一旦發生應急事件,幼兒園首先要及時向領導報告,說明情況,及時指揮和組織有關人員妥善解決,做到及時準確,妥當無負面影響,根據事情的性質和後果,對直接責任人追究其責任,保證今後不再發生此類或類似事件。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6

1、幼兒園一旦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學校主管領導首先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防疫部門,及時報告。準確報告傳染病的症狀,發病對象,年齡結構,人員數量,請示應急措施。

2、幼兒園對傳染病要採取應急措施,組織指揮系統,及時防護、隔離病源、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傳染病因。分清類別。做好隔離、疏散、消毒、治療、統計記錄、防範、教育等項工作。

3、做好傳染病的預防宣傳教育工作,幼兒園行政部門、保健醫生和教師要針對發生的疫情做好宣傳防護工作、充分利用廣播、家園欄、宣傳畫、家長會等大力宣傳衛生常識,注意傳染病的發生與防治。

4、幼兒園把防治甲型流感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一旦發現(幼兒)發高燒要立即通知家長,並將一旦診斷流感,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防疫部門進行報告請示,並立即做好園內的'防範、隔離、消毒工作,遵照上級的批示做好(幼兒)家長的思想和社會穩定工作。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7

突發事件的報告及應急處理程序

1.一旦遇到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即報告園長,同時報告主管單位領導。

2.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迅速趕到現場,本着“先救治、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保衛好幼兒園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件現場保護工作。

3.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事件現場,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6.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延報。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嚴肅處分。

幼兒園意外骨折處理預案

幼兒在戶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骨折的情況。爲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醫生,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消毒、止痛處理。

2.同時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嚴重者園長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將幼兒送往醫院,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請家長儘快趕到醫院,共同參與救治過程。

三、善後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一般骨折需要休息的時間很長,作爲教師要通過不同的形式經常與家長和孩子取得溝通,表達關心。

3.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意外脫臼處理預案

幼兒在戶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脫臼的情況。爲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醫生,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處理。

2.同時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嚴重者保健醫生和老師迅速並妥善地將幼兒送往附近正規醫院進行救治。同時通知家長,讓家長知道實情,已取得家長的配合。

4.根據醫生的建議,確定留院觀察還是回家休息。

三、善後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一般脫臼有習慣性的,作爲教師在帶幼兒戶外活動時,要特別注意個別幼兒的特殊情況,避免類似事情的發生。

3.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意外挫傷、扭傷、皮外傷的處理預案

幼兒在戶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小外傷的情況。比如:挫傷、扭傷、皮外傷等。爲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大夫,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消毒、止血、止腫、止痛處理。

2.同時由另外一位教師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根據受傷的嚴重程度,確定要不要通知家長。屬於輕微的擦傷、皮外傷,經過保健醫生處理後,無大礙,可以不通知家長。留在班上給予特別關照,下午詳細向家長反饋情況。

4.嚴重者保健大夫和老師迅速將幼兒送往附近正規醫院進行救治。同時通知家長,讓家長知道實情,以取得家長的配合。

5.根據醫生的建議,確定留院觀察還是回家休息。

三、善後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幼兒意外燙傷的應急預案

1.及時治療;當幼兒發生燙傷事故後,作爲我們老師不應驚惶失措,不應先考慮責任問題,而應該先對燙傷處進行降溫處理,在照顧好幼兒的前提下,馬上報告園領導及保健醫生,保健醫生應立即查看傷情,並視具體情況採取措施及時救治,如果傷情較爲嚴重,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將幼兒送往醫院,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請家長儘快趕到醫院,共同參與救治過程。

在救治過程中,如果家長未及時趕到,應遵照醫生的建議,爲幼兒做一些相關的`檢查治療,家長趕到後,如實地將檢查結果、病例和治療過程情況交代給家長。檢查病歷應保留在幼兒園存檔。

2.及時溝通;事故發生後,應儘快從自責、懊喪的情緒中走出來,在事故發生的當時或當天,以誠懇的態度與家長進行溝通。在說明事情發生的過程時,不能強詞奪理、隱瞞事實,教師的態度越誠懇就越容易贏得家長的理解。如果遇到家長(特別是祖輩的家長)態度不冷靜,有過激行爲或確實難以溝通時,應多換位思考,體諒家長的心理感受,及時反思、調整與家長的溝通策略。

3.及時家訪;事故發生的當天,家園都忙於關注孩子的傷情和救治,我們不便與家長詳細溝通,因此,當班老師、班主任、園長應該進行一次及時的家訪。進一步瞭解、關心幼兒的傷情,並在家長情緒比較冷靜的情況下,再一次詳細說明事情的全過程。通過交流溝通,增進家園間的理解,達成此事的共識。

幼兒園午睡幼兒發燒、抽風應急預案

幼兒體溫調節功能尚不成熟,在過分保暖、患感染性疾病或在炎熱的夏天喂水不足時,均可引起發燒,發燒過高還可引起抽風。當值班教師要半小時巡視一次,對吃藥幼兒要注意病情變化,有無新的症狀出現。發現幼兒發燒時,應根據病兒情況立即給予應急處理:

1.立即給病兒測量體溫,觀察其病情。

2.病兒體溫在38度以下時,要注意體溫情況,每小時測一次體溫。一般不需特殊處理,多喝水即可。

3.病兒體溫在38-39度之間時,帶班教師要電話通知保健醫生,保健大夫根據病兒情況決定是否通知家長。帶班教師用涼水浸透毛巾敷於病兒額頭,反覆替換降溫;或將熱水袋裝滿涼水,枕於病兒頭下降溫;或將病兒被子打開,通過皮膚散熱降溫。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8

公司依據《商務部外交部關於建立境外勞務羣體的性事件預警機制的通知》(商合發[20xx]392號)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外派勞務工作情況,爲及時防範和妥善處理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公司成立處理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由公司董事長任總指揮,外派勞務合作負責人爲副指揮,其他部門配合行動。

指揮中心的具體職責是:研究決定公司外派勞務人員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防範工作的有關問題;統一指揮公司在境外勞務人員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部署和總結防範工作,組織實施本預案;督促下屬有關部門、及各相關人員落實本預案;完成政府主管部門的應急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應急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下設專員負責。

專員的主要職責是:在指揮中心的領導下,統一協調指揮外派勞務人員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收集和判斷對安全問題突出的國家或地區有關政治經濟形勢、民族宗教矛盾、社會治安狀況、恐怖主義活動等信息情況及發展態勢,及時掌握境外各種可能發生勞務糾紛及安全問題的情報信息,並按規定及時上報,及時提出啓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

第三條相關部門職責

1、國際合作部:負責因外派勞務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引起的治安事件的.應急工作及辦理本司赴境外處理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人員的出入境手續應急工作,並確保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有秩序地進行。

加大對外派勞務經營方式的管理力度,及時取消與有違法操作及勞務糾紛隱患的外國公司合作,取消與未經批准非法從事外派勞務的單位或個人的合作。爲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時做好醫療救護等支援工作。

2、培訓部:負責加強對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使外派人員瞭解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的政策規定、通行做法和正規派出渠道,增強外派人員自我保護意識,維護外派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在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出現時採取正確的宣傳報道,確保公司人員精神穩定;做好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外派勞務人員及其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

3、法律事務部:負責提供因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國外和國內的有關法律援助;做好因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造成的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4、財務部:在應急預案啓動時立即給予應急資金支持。

第四條預防機制

1、信息監測與報告:國際合作部加強對外派勞務人員出國後的跟蹤管理,對可能出現的勞務糾紛進行信息收集,在接到突發事件發生情況後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出示正式的書面報告,同時提出應急處理意見。

2、預防預警行動:防範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的專員接到預警報告後,及時進行情況綜合,根據可能出現的危害程度,提出正確方案,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總指揮視情況召集指揮中心成員會議,決策行動方案,發佈指示和命令。

第五條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序

1、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確認:公司根據駐外使(領)館和上級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情況通報做出一般性勞務糾紛和重大突發事件的判斷。

2、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分級:根據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發生的範圍和嚴重程度,將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劃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爲四級(Ⅳ級)時,啓動本公司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爲三級(Ⅲ級)時,申請啓動本市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爲二級(Ⅱ級)時,申請啓動本省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爲一級(Ⅰ級)時,申請啓動國家應急預案,並在同級或上一級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應急處理。

3、處置程序:

(1)接到駐外使(領)境外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發生的通報後,立即做好外派勞務人員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同時,請示駐外使(領)館協助本公司做好外派勞務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

(2)根據駐外使(領)館的建議和要求立即啓動境外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研究措施,組織落實,有關措施和進展情況隨時向駐外使(領)館反饋,並向市、省級外經貿部門報告;

(3)如需派遣工作組赴境外,工作組在到達後立即與駐外使(領)館取得聯繫,並在駐外使(領)館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對現場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工作組應向地方政府報告,並抄報上級商務、外交部門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領導。

第六條責任追究、表彰和獎勵

1、責任追究:執行本預案時,若出現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物資、資金、措施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以致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表彰和獎勵:在勞務人員發生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由公司辦公室按照省市及公司內部的有關規定和規章給予表彰與獎勵。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制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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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目的

有效預防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時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園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

1.2工作原則

1.2.1以預防爲主。宣傳普及學校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排除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率,降低損失程度。

1.2.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爲,依法追究責任。

1.2.3快速反應。建立預警和救助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安全問題,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泰興鎮幼兒園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爲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並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超出學校處理能力範圍,需由上級領導部門協調的突發事件的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成立泰興鎮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處置指揮部)。一旦發生校園突發事件,立即啓動應急處置指揮系統,由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其他成員組成。

現場總指揮:朱美華園長現場副總指揮:吳留萍、孫蘭珠各層教學樓負責人:第一層教學部:李愛鳳第二層教學部:張娟第三層教學部:戴益第四層教學部:吳留萍現場疏導員: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2.2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干個工作小組;

2.2.1現場處置組:主要任務是收集信息,瞭解和掌握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進行現場搶險,如吊卸、滅火、拆除;開設現場救護,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聯繫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把握事件動態,防止事態擴大。

2.2.2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件處理情況,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繫;負責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搶險求援物資,輸送現場疏散人員;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工作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2.2.3警戒維護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羣衆離開事發現場。

2.2.4新聞宣傳組: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向社會及時、如實地報道突發事件發生、處置的經過,加強正面引導,穩定學校師生的情緒和社會秩序。

2.2.5善後處理組:負責學生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後事,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3.應急響應

3.1級別劃分

校園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三個級別。一般突發事故、重大突發事件、特大突發事件。

3.2報告程序及要求

3.2.1泰興鎮幼兒園校園內發生突發事件生,均在第一時間內逐級上報。

3.2.2事件發生單位(或知情人)應根據事件的類別在第一時間報警(公安110、火警119、急救120),並立即將事件的基本情況報泰興鎮的中心國小、鎮政府和教育局。

3.2.3在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將事件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事件報告內容: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簡要經過、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事件報告單位。由於事件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等情況發生變化的,事件發生單位應及時進行補報。

3.2.4有關法律或上級政府對相應報告有明確時限、程序規定的,從其規定。

3.3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件發生單位應根據事件發生類別的相應要求立即進行先期處置。

3.3.1學校必須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進行應急處置。組織搶險救護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事件的危害和不利影響,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險人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4社會秩序的維護和穩定

3.4.1信息發佈。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置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及時向師生、媒體和社會公衆通報突發事件信息和求援情況、災區需求等,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潛在的各種問題。

3.4.2宣傳動員。新聞宣傳小組負責救災宣傳和師生教育工作,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校師生和社會公衆的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求援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3.4.3學校穩定。學校做好穩定工作,保證儘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要加強對學校的安全保護工作。

3.4.4社會秩序維護。在開展事件處置過程中,組織協調好各級力量,加強各項安全保護措施落實,防止處置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4.後期處置

4.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件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一般突發事件,主要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調查,事件發生單位要配合調查組認真做好各項調查取證工作。重、特大突發事件,按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4.2校園事故發生後,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4.3對在校園突發事件中受損失的學校和師生個人,通過政策優惠、政府救濟、社會互助給予支持和救助。

4.4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於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後果,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及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0

爲了預防和減少園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很多,比較複雜,有園方教育管理和幼兒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所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1、園方未對幼兒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帶隊教師疏於管理。

3、幼兒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

4、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駕駛員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

5、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二、預防辦法

1、出發前,通過各種途徑,家園小報、家園園地等家園一致地對幼兒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貫穿於本次園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尤其是穿越馬路時,教師要有防範措施。

3、幼兒與教師穿着校服,統一着裝,活動前檢查好幼兒穿戴,便於認領、識別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4、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爲園外集體活動服務,乘車途中教

6師檢查門窗,站在車輛重要位置中。每輛車配有一位負責人。

5、活動前,園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查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園外集體活動委託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並要旅行單位爲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二、處理程序

在園外集體活動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園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幼兒送往就近指定的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統一指導指揮協調。

4、如果事故由園方管理和幼兒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園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幼兒園要與活動場所、組織單位交涉,並配合進行善後處理工作,一般事故三天書面報告局辦,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可先口頭後書面。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1

一、總則

(一)目的: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消除危害,保證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原則:以學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爲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附中、幼兒園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爲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組織機構見附圖。

(三)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等。

(四)適用範圍:附中、幼兒園。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決策機構:指揮中心,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決策及指揮。

2、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理。

(二)組織體系框架:見附表1。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學院及附中、幼兒園的相關部門及相關人員提供相關信息。

(二)預防預警行動

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及技能培訓,提高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

(三)預警支持系統

校園網系統、電話通訊系統。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的報告順序是:發現人-——部門負責人——單位領導——學院職能部門——學院主管領導。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突發事件的信息按報告順序進行傳遞,由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確認,分清事件的等級,由決策機構進行決策處理。

(三)通訊

張**:136*********孫**:137********劉**:137*********

黃***:138**********李**:130*********李春:138*********

(四)指揮和控制

由指揮中心進行指揮,由工作組進行現場控制。

(五)緊急處置

處置隊伍由指揮中心統一調派,分突發事件類型落實處置措施。

(六)救護和醫療

學院衛生所負責事件的現場救護以及醫療防疫;對輕傷人員進行處置,並協同運輸組將重傷人員護送到上級醫院。

(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可能涉及的應急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加強對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衛生防病、飲食安全等方面的自防、自救教育,明確安全防護的工作流程,同時提供必要的防護器械。

(八)羣衆的安全防護

引導和教育學生按照日常行爲規範行事:有序出入,分批離校,不聚集,遵守交通規則;建立課間、課外教師值勤制度,加強對學生假期安全的教育;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飯前洗手,飯後漱口。教育孩子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不罵人。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撤離由帶班教師及學院專門人員統一組織。

(九)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密切與社區、家庭的溝通與協調,建立起家庭、學校、社會密切結合的安全工作網絡,確保學生的安全健康。

(十)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檢測與後果評估

事件發生後,由學院保衛處負責事件原因的調查工作,學院安全保衛領導小組負責事件的檢測與後果評估,並形成處理意見。對發生的重大事件,學院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專門機構的'工作,對事件進行調查、檢測與評估。

(十一)新聞報道

及時、準確地向媒體發送事件的相關信息,以警示他人,防微杜漸。

(十二)應急結束

事件處理完畢,宣佈應急狀態解除。

五、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保衛處負責通信系統的維護,確保應急期間信息暢通,並從各種媒體上獲取相關信息。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機構、人員名單參見附表1;

救援藥品主要有繃帶、消毒水、止痛藥、消炎藥等;

學院車隊爲突發事件的處理提供急救車輛;

醫療保障主要有上級醫院的幫助;

學院保衛處和當地公安機關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學院財務處的提供財力支持。

(三)技術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隊、牡丹江市傳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醫院、溫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衆信息交流:預案、報警電話在校園網上共享,同時在必要地點張貼;同時定期進行安全常識講座。

2、培訓:由人事處對特殊崗位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對可能涉及的教職員工進行必要的應急自救與互救教育。

3、演習:保衛處組織、實施各種突發事件的演習。根據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的場所和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疏散演習、應急救援演習等。頻次要求每學期不少於二次。

六、後期處置

(一)對在突發事件中受傷的師生員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對在事件中傷情較爲嚴重的,學院給予適當的經濟援助,發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對污染物的處理按照國家廢物處理的相關規定進行。

(二)發動學生捐助,同時向社會廣泛求助,得到的資金由財務處統一管理。

(三)爲應急人員辦理保險業務,且及時理賠。

(四)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應急經驗的總結,同時提出改進建議。

七、附則

對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和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的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以及依法追求其刑事。

本預案由***********制訂與解釋,由學院保衛處備案。

八、附件

《***********學生大型活動安全工作預案》

《***********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重大傳染病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人員密集場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附表1: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圖

報警

總指揮:******

副總指揮:**********

通訊組安全保衛組人員疏散組後勤組運輸組救援組醫療組

結束

附表2:學院各部門電話表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2

爲了做好工作,貫徹落實市教委關於做好《天津市20xx年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東麗區20xx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提高教育系統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事件帶來的影響和危害,保護招生工作人員和家長生命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確保社會的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本預案爲春瑕幼兒園處理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本預案所稱的突發事件,是指我園招生工作過程中突發的擾亂社會治安、擾亂招生秩序、妨害教育教學秩序等事件。

發生突發事件時,本着“救人第一,控制事態,查清原因,穩妥善後”的原則,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的要求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二、突發事件應急機構

成立春瑕幼兒園執行應急工作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趙麗穎

副組長:董壽革韓月 劉蕊

成 員:常桐黃靜靜杜佳 楊晨 袁立棟王延忠

三、突發事件的信息監測和報告

實行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監測制度,有關成員分工如下: 董壽革負責羣衆招生諮詢工作;

常桐負責媒體(含互聯網安全)的信息收集工作。 保安室負責校園受到衝擊的處置工作

按上述分工,相關成員要實行信息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可能引發重大或以上級別的突發事件的信息,立即嚮應急工作小組報告。確保突發事件信息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啓動

凡是在招生工作中發生的`上訪、擾亂社會治安、擾亂招生秩序、妨害教育教學秩序等事件,原則上由本單位宣佈啓動應急預案並負責突發事件全過程的處理。但有如下情形的之一的,上報區教育局。

1.招生工作的突發事件(包括羣體上訪、衝擊校園、堵塞校門交通等導致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受到嚴重影響,造成部分或全部班級停課),認爲難於控制,需要區教育局干預的;

2.在互聯網出現的對執行招生政策的失實報道、不良言論或惡意炒作,或極可能引發不良的新聞連鎖反應等情況的。

五、應急預案的基本程序

對上面所述情形,接到報告後趕赴現場。主要工作包括:

(1)迅速瞭解、覈實和彙總事件有關情況,及時向區教育局報告,並迅速與公安等有關部門聯絡協調,儘快調度人力、物力到達各指定位置

(2)有人員傷亡的,聯繫有關部門迅速做好救助工作,確保傷員第一時間就近送到醫院;

(3)維持現場秩序,做好治安防範工作(袁立棟、王延忠負責);

(4)做好疏散工作,勸說羣衆儘快離開現場;並與羣衆代表對話,傾聽羣衆訴求,儘量化解矛盾,承諾作出答覆的時間(應急工作小組領導與有關成員負責);

2.根據羣衆反映的問題,儘快研究解決方案,及時作出回覆,做好善後工作(應急工作小組領導與有關成員負責)。

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工作小組迅速與有關媒體負責人溝通,商議並落實應對方案,並與相關媒體溝通,向社會發布事件信息。所發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全面。

六、責任追究

有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應急工作小組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瞞報、緩報、謊報、漏報、誤報或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漏報、誤報突發事件或複雜局面的;

2.未按照規定及時採取措施的;

3.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4.應予以追究責任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項

1.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2.本預案由本園負責解釋。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3

1.事故報警:幼兒園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積極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學校領導向教育局報告,必要時還要報警。報警內容: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繫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事故發生後,幼兒園有關責任人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的情況,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實施救死扶傷,堅持“先救人後救物,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嚴禁幼兒參加救護活動。

3.事故處理:學校立即啓動處置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必須即刻到達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班級進行事故處理,並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4

爲規範和加強本園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着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組長:xx

副組長:xx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

xx組員:後勤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廚房人員立即關閉煤氣。值班人員立即打開火災疏散信號,開啓消防電源,打開應急照明

設施和安全疏散標誌。後勤人員立即到火災出事點協助滅火儘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xx組員:現場任課教師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xx組員:xx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教委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xx組員:xx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採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預防措施

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通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國小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爲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爲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後評估和信息發佈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發佈,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鑑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爲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並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信息。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爲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污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爲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爲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參與校園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並提供技術支持,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鑑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術支持。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彙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諮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彙總、覈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信息,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後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信息,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爲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爲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羣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羣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羣毆、械鬥以及打砸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大學聯考試卷泄密、造成嚴重後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羣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羣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羣毆、械鬥以及破壞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羣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牀症狀或體徵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羣體預防服藥出現羣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羣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牀症狀或體徵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羣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羣毆以及打砸公物,並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及等級,採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信息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爲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採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並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採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發佈預警信息,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發佈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信息,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發佈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後,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信設備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信息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信息後,對信息進行分析與覈實後,按照信息報告程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後,應當按應急信息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信息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爲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啓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並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彙報,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啓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瞭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繫,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並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啓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啓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繫,溝通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彙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啓動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啓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後,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及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啓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儘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後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後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後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並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佈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後,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信息,並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佈的信息,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鑑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託,立即開始工作,爲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啓動後,公安部門應立即啓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國小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並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衛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並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信息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信息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並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信息。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着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