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歲末年初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爲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紮實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鄉鎮歲末年初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鄉鎮歲末年初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鄉鎮歲末年初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1

爲進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氣質量,打好環保攻堅戰,減少環境污染,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經街道辦事處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打好藍天保衛戰,做好20xx年度春節、元宵節期間我街道禁放區內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證空氣質量達標,爲人民羣衆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青衣街道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紮實有效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應急管理辦公室,由孫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鄭傑、張亮爲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協調、調度和統籌領導小組工作。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禁放區域

1、以G245線、樂雅高速爲界,依鳳村、青衣江村、鳳山社區靠城一側爲禁放區。

2、千佛社區、濱江社區、迎春社區、在古社區全域禁放。

(二)宣傳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區)範圍分爲7個工作小組,由各村(社區)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實行包村(社區)負責,對本村(社區)村(居)民實施全覆蓋宣傳教育。(具體名單見附件1)

要求:戶戶知曉禁放區域,人人遵守禁放規定。

措施:各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帶領包村幹部、村(社區)幹部廣泛發動網格員、志願者對禁放區域內所有農戶、小區全覆蓋粘貼發放禁放區域公告或宣傳單。

(三)巡查檢查

春節期間每日開展巡查檢查,特別加強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巡查檢查。

要求:春節期間各村(社區)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員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

措施:

1、春節期間各村(社區)每日對各自轄區禁放區域開展巡查檢查,落實禁燃禁放規定。

2、各村(社區)在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需安排村(社區)幹部或網格員在重點區域值守,勸導燃放人員遵守禁放規定。

3、街道值班組需每日對街道重點區域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同時對各村(社區)落實工作情況開展督查。

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七年級)6:00--8:00;2月15日(元宵節)6:00-8:00等重要時段,街道值班組需到青衣江河堤兩岸、濱江廣場、千佛巖景區等重點區域開展巡查檢查,確保無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親自部署、親自落實,各包村(社區)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要親自帶隊開展入戶宣傳和巡查檢查,確保戶戶知曉,人人遵守。

(二)強化溝通協調。要強化與生態環境局、派出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各帶班領導要主動對接,開展聯合巡邏、聯合勸導、聯合執法等方式,確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員及措施落實到位

鄉鎮歲末年初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2

爲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力度,不斷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減少大氣環境污染,優化城鄉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協調聯動、羣衆參與、重在防範、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動員各級各部門和廣大羣衆共同參與,全面落實煙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全力做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教育、勸戒引導工作,加強日常監管,強化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嚴格禁止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不斷規範限放區燃放煙花爆竹行爲,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努力爲打造“五無甘南”、建設“十有家園”、築夢“藏鄉江南”、繪就“詩畫舟曲”貢獻力量。

二、組織領導

爲加強全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組織領導,成立舟曲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在縣公安局下設辦公室,韓選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仇文林、王忠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鄉鎮要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成立相應機構,壓緊靠實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包村幹部、村“兩委”班子的責任,確保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禁限放區域和要求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和場所。以下場所在任何時間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縣黨政、人大、政協、軍警機關駐地圍牆外側50米以內;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宗教場所)圍牆外側和歷史建築保護點50米以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影劇院、公園、紀念館、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體育館、追思園、公共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幹道、集貿市場、車站、樓房陽臺、地下車庫、花卉綠化景觀帶、新老城區所有廣場等場所及周邊;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液化氣站、天然氣加氣站及消防重點保護單位圍牆外側100米以內;電力、通信線路及設備安全保護區內;山(樹)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及周圍區域內;消防救援難度較大的平房密集區域,停放車輛較多、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小區;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老城區:瓦廠新橋向北至盛世豪庭小區,盛世豪庭小區向西沿城背後路段至舟曲縣初級中學,舟曲縣初級中學向西至舟江加油站,舟江加油站向東沿白龍江至瓦廠新橋覆蓋區域內;瓦廠橋沿濱河南路至明珠電站路段及路段向南延伸50米區域內,交警大隊及周邊區域內。峯迭新區:城區內(包括御景公園、小蒜壩辦公區);各鄉鎮政府機關、學校、醫院駐地50米以內及加油站100米以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區域或場所。

(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以下場所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晚上8時至次日早上6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老城區:羅家峪橋頭以北、河南村(瓦廠新橋以東)、寨子村(舟曲縣初級中學50米以外)、鎖兒頭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峯迭新區:壩子行政村(含臺子自然組)、水泉行政村、陰山行政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經縣委、縣政府批准的重大慶典活動和節日(農曆除夕至初七、元宵節、正月十九迎婆婆等民俗活動)期間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外,其它節日一律按規定時間限放煙花爆竹。同時,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段,如遇重污染天氣III級(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在預警時段和區域內全面禁止一切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和活動。大學聯考、會考期間,限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限定銷售、燃放品種。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各零售網點嚴禁銷售未按《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0-2013)標準生產和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限放區域內只允許銷售個人燃放類的C級和D級煙花爆竹、燃放D級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具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網點購買,不得購買非法、非標、超標等禁止燃放的產品。

(四)煙花爆竹燃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安全、文明、適度燃放煙花爆竹,並遵守下列規定:1.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內燃放。2.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燃放。3.不得燃放非法、非標、超標的煙花爆竹。4.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5.燃放前,應當認真閱讀燃放說明和警示語並嚴格遵守。6.燃放煙花爆竹需報請相關單位、部門同意後,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燃放,燃放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如有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執法。

四、職責與分工

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縣公安局: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監管。一是加大在禁限放時間、禁限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並嚴格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依法進行處罰。二是加強對煙花爆竹運輸管控,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發放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許可,並加強監管。三是根據需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行政,保障其正常行政執法。四是設立羣衆舉報電話,接到舉報要及時進行覈實,消息覈實準確後要及時採取措施進行管控,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及時向縣紀委監委上報。

(二)縣紀委監委:對禁限放時間、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進行監督;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後,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的,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和領導責任。對禁限放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三)縣應急管理局:加強煙花爆竹銷售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燃放源頭管控工作。一是嚴控銷售網點,禁放區域內不得開設煙花爆竹零售點,限放區域內按照逐年遞減的原則,合理佈設審批煙花爆竹銷售點。二是強化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監管,告知銷售點負責人須從本區域內具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許可證的批發企業採購進貨。對銷售非法生產的或應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責令停止違法行爲,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四)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煙花爆竹的消防措施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有效減少因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

(五)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規範、監督煙花爆竹經營秩序,組織查處煙花爆竹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爲,與非星級酒店、餐飲企業、商鋪簽訂煙花爆竹禁限放安全協議,對非星級酒店、餐飲企業、商鋪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及商鋪無證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爲進行查處,加強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超標、假冒、僞劣煙花爆竹。

(六)縣住建局:負責建築工地等區域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禁限放工作,與物業管理區域所屬的社區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區域居民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引導、告知勸誡工作。

(七)州生態環境局舟曲分局:依法查處因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環境污染案件。做好我縣空氣質量的監測,如遇重污染天氣,及時啓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採取臨時性限制燃放措施。

(八)縣交通運輸局:加大對全縣客運站(點)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客運車輛的行爲,對不聽勸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九)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城區隨意佔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環境衛生的行爲進行制止和處罰。特別是加大對新老城區酒(飯)店、賓館、餐飲企業在門前廣場、便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查處力度,嚴禁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污染路面的行爲;查處經營者非法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爲;在城區設立“進入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牌;在城區醒目位置設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公益廣告宣傳牌。

(十)縣民政局:加強對羣衆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引導。一要向辦理結婚登記的羣衆開展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在爲羣衆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倡議書,教育羣衆文明舉辦婚慶活動。二要要求殯儀館工作人員在爲羣衆辦理殯葬手續的同時,發放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告知其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事宜。三要引導廣大羣衆在婚喪嫁娶期間採用環保型煙花爆竹的替代產品開展慶典或祭奠活動。

(十一)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加強對星級酒店、景區(景點)等燃放煙花爆竹的管控,對禁限放區域內燃放行爲進行管制。與禁限放區域內星級酒店、景區(景點)簽訂禁限放煙花爆竹安全協議。對禁限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各星級酒店、景區(景點)需燃放煙花爆竹要提前向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申請備案,經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同意後方可實施。

(十二)縣融媒體中心: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利用新聞媒體滾動式宣傳教育方式,開展階段性專題宣傳,尤其在重大節會期間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及禁限放規定、典型案例、舉報獎勵辦法的宣傳,倡導和教育羣衆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內自覺遵守相關規定;鼓勵羣衆積極舉報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羣防羣治的良好氛圍。

(十三)縣教育局:利用全校師生大會、主題班會等形式向廣大師生宣傳煙花爆竹禁限放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師生樹立生態環保理念和文明和諧意識,自覺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引領作用,帶動身邊人,形成宣傳覆蓋全社會的良好氛圍。

(十四)團縣委、工會、婦聯:充分發揮廣大職工、青年等社會羣團的作用,組織志願者進行宣傳,引導、監督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落實。

(十五)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積極配合轄區鄉鎮政府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責任書,落實內部監督自律要求,對本單位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明確告知本單位人員嚴禁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和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遵守禁限放期間相關規定。同時,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其他部門要對負責監管的行業、場所、企業、單位等進行宣傳教育,簽訂責任書,並監督落實。

(十六)鄉鎮政府:一是加強對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的管控,對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進行徹底排查,組織劃定可以燃放的區域和範圍,宣傳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導羣衆依法、安全、有序燃放。二是對村委會(社區)報備需燃放煙花爆竹的事項進行審覈、把關,對需燃放的'煙花爆竹數量進行限制。三是制止禁限放區域內的違規燃放行爲,對不聽制止的,報告縣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各鄉鎮要與轄區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一把手”爲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堅決杜絕轄區單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

(十七)社區、村委會:一是通過張貼宣傳畫、噴刷宣傳通告、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加強對文明辦理婚喪嫁娶活動的宣傳引導,教育羣衆改變傳統觀念,摒棄陳規陋習。二是及時掌握羣衆婚喪嫁娶、商鋪企業開業慶典等動態,事先進行禁限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勸阻。三是組織相關人員擔負守護和勸導職責,分區劃段,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爲。四是村民舉辦婚喪嫁娶等活動需燃放煙花爆竹要提前向村委會(社區)報備,說明相關事項,經村委會(社區)報備鄉鎮政府同意後方可實施。

五、工作重點

(一)加強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婚喪嫁娶活動允許按傳統習慣在現場規定的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縣民政局對新婚登記人員現場進行告知,信息及時反饋至鄉鎮、村(社區);各鄉鎮要對轄區內婚喪嫁娶活動及時掌控,提前進行宣傳告知和管理;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等部門配合,對城區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進行嚴格管理。

(二)加強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城區所有處於禁放區域內的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嚴禁燃放煙花爆竹;處於限放區域內的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只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縣市場監管局對城區所有商鋪登記註冊時對企業商鋪負責人進行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告知,進行事前控制。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對城區所有賓館酒店進行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告知,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配合。

(三)建築工地開工、封頂竣工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縣住建局負責對城區建築企業燃放煙花爆竹進行嚴格管理,城區各工地開工、封頂竣工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喬遷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所有喬遷賀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鄉鎮、村(社區)和城區物業公司負責加強日常管理。

(五)新車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新車賀喜一律不得燃放煙花爆竹,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在城區日常巡查過程中進行嚴格管理。

(六)其它類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村(社區)加強日常巡查管理,確保落實好燃放煙花爆竹禁限放告知要求,所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均要在管控範圍內。

(七)煙花爆竹經營監管。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店由縣應急管理局進行嚴格監管,要求各零售店進行流向登記,說明燃放事由,從銷售渠道對煙花爆竹燃放進行源頭控制和管理。

(八)節慶活動燃放煙花審批。全縣大型節慶活動需燃放煙花爆竹的,舉辦方向縣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安部門批准許可後只可在指定區域及規定時間段內進行實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以保護環境,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爲人民羣衆創造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爲根本目的,深刻理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推動社會文明新風形成。要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推進計劃,細化工作任務,強化工作措施,嚴查違法燃放行爲,確保煙花爆竹禁限放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二)創新形式,強化宣傳教育。各鄉鎮、各部門要將宣傳教育貫穿禁限放工作始終,通過廣播、電臺、網絡、報刊、手機短信、微信平臺、宣傳欄、橫幅標語等多種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傳禁限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重點宣傳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污染和安全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羣衆遵守相關規定的自覺性,積極鼓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爲,配合執法部門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爲執法工作提供相關證據,形成政府主導、羣衆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縣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執法、文體廣電和旅遊、民政、州生態環境局舟曲分局等部門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職能部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爲、亂作爲現象發生。在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同時,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必要時組織聯合執法,形成工作合力,紮實推進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深入開展。

(四)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煙花爆竹禁限放是一項長期工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強化日常管理,形成長效監管機制,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努力形成全社會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的良好氛圍。

鄉鎮歲末年初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3

爲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切實保障轄區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羣衆人身財產安全,防治環境污染,按照《關於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20xx〕6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爲主”的原則,成立全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建立鎮、村、組三級禁燃禁放工作網絡,建立鎮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組幹部包戶工作機制,把任務層層分解到村組和每家每戶,全力抓好源頭管控,確保實現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四零目標”,全面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發生。

二、實施區域

磐石鎮14個村(社區)全域禁燃禁放。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制止和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爲,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爲,配合應急部門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爲。(牽頭領導:汪良平、楊春華)

(二)應急辦:指導、督促煙花爆竹銷售企業不得向禁放區域內銷售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在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爲,協調區應急部門將禁放區域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遷出禁放區域。(牽頭領導:張晏榕)

(三)綜合執法辦: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及時發佈預警信息,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噪聲、大氣污染等數據統計分析,督促查處違法行爲。(牽頭領導:楊磊)

(四)黨政辦:組織、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橫幅、LED屏等營造濃厚氛圍,統籌製作條幅、標語等宣傳材料,對禁售、禁放政策及成果進行集中宣傳,形成積極輿論導向,組織開展禁售、禁放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宣傳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牽頭領導:楊朔、黃一智)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和巡查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牽頭領導:黃一智)

(六)信訪辦:加強輿情引導,及時發現處置涉煙花爆竹輿情,妥善處理禁燃禁放引發的信訪矛盾。(牽頭領導:汪良平)

(七)轄區學校:通過“小手拉大手”行動,組織中國小生、學生家長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學校禁燃禁放工作。(牽頭領導:趙美伊)

(八)鄉村振興促進中心:做好農村地區禁燃禁放宣傳、勸阻工作,引導羣衆文明過節、文明祭祀。(牽頭領導:汪良平)

(九)林業站:加大在林區重點防火區域的巡查巡邏,協助公安機關打擊在林區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牽頭領導:張晏榕)

(十)各村(社區):負責貫徹落實禁燃禁放工作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制定科學的工作方案,落實網格管理責任體系,落實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強化宣傳巡查力度,與羣衆簽訂承諾書,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巡查隊伍,開展日常巡查,加強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範、制止工作。(牽頭領導:各包片領導)

(十一)鎮紀委: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跟蹤問效,對工作敷衍塞責、推進不力的造成嚴重後果的,進行追責問責。(牽頭領導:黃因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各村(社區)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燃禁放宣傳落實工作,在主要路口、公共場所張貼禁售、禁放告知書,通過廣播、標語、橫幅和發放公告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要逐家逐戶上門宣傳告知,各村(社區)要利用廣播反覆宣講,確保禁放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應急辦要密切配合,對零售店、門市進行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爲,在執勤中注意發現排查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等行爲,嚴禁菸花爆竹流入我轄區。

(三)強化值班值守。20xx年1月31日(除夕)19時至2月1日凌晨1時、2月15日(元宵節)19時至24時及門市開業爲重點管控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保證每個重點點位要有人員值守。派出所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

(四)依法嚴厲打擊。公安、應急、環保以及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對違法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開展專項整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達州市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依法處理。對鎮、村、組幹部違反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將按要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作爲禁放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得到層層落實。

(三)嚴格責任追究。爲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羣衆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村(社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鄉鎮歲末年初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標

鞏固完善年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成果,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羣衆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X年1月18日起(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範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實現全域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組織機構

區委區政府成立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楊滿衛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Xxx,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李永東同志和區政府黨組成員、區公安分局局長趙廣同志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團區委、區婦聯,區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文體旅遊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和各鎮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電視臺、報社、網站等媒體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二)區公安分局:負責查處違規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參與審批重大慶典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三)區環保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總體規劃、協調等工作,依據環境保護總體要求,制定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發佈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公告;根據示範區大氣污染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機制提出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負責協調X大學和X職業技術學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區安監局:負責查處違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爲,全面取締現有的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平穩有序做好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退出市場工作;並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共服務工作,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交由企業運營;做好政府購買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司服務業務和申請受理、審覈等相關工作。

(五)區網信辦:組織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相關單位,通過向羣衆發送短信等方式宣傳禁燃禁放工作要求,並做好網絡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

(六)新區工商分局、區工商分局:負責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年審、換證時,取消煙花爆竹經營業務;教育引導企業、個體戶在開業時不燃放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區安監、公安等部門查處取締違法銷售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

(七)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國小、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九)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取結婚證人員的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其所在的鎮辦,便於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區工信局:負責加強對各企業的宣傳教育,監督指導各企業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一)區住建局:負責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工、大樓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並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區衛計局:負責做好各醫療機構、衛生院、村(社區)衛生室煙花爆竹燃放禁放工作。

(十三)區食藥監分局:負責做好餐飲店、藥店等禁燃禁放的宣傳和監督指導工作。

(十四)區督查考覈辦:負責做好各鎮辦、區級各相關部門禁燃禁放督導檢查工作。

(十五)區消防大隊:負責指導重點消防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區域的管控工作。

(十六)各鎮辦:積極履行各自轄區內的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村(社區)、物業公司逐級簽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責任書;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同時,要發動村(社區)幹部,緊盯遷居、新買車輛、婚喪嫁娶等燃放煙花爆竹的村民(X民),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引導村民(X民)移風易俗,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的服務和管控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

1.加強媒體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區網信辦要在X年2月15(除夕)、2月19(初四)、3月2(元宵節)等重要節日前,通過移動、聯通、電信等營運商向羣衆發送公益提示短信。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要利用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結合文化下鄉,開展“移風易俗、平安文明”主體公益宣傳。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區委宣傳部、區環保局要通過媒體及時發佈禁燃禁放公告,認真做好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及時發現、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交通局、各鎮辦)

2.加強社會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組織廣大黨員、共青團員、機關幹部、事業單位職工帶頭遵守禁燃禁放有關要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的意義,勸阻、舉報非法燃放行爲。區工信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住建局、工商分局要在各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點、賓館飯店、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重點場所開展集中宣傳活動,教育企業員工積極踐行禁燃禁放工作。區教育局要組織各中國小校學生、幼兒園在寒假前期,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爲主題的安全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各鎮辦要把宣傳工作納入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工作範疇,積極發動村(社區)、物業服企業等單位開展宣傳活動,提高羣衆知曉率;區環保局要制定有獎舉報辦法,廣泛發動羣衆,全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遊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消防大隊、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根據示範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工作要求,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對重大慶典活動確需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需提前5個工作日向區環保局提出申請,並提交安全、環保等相關資料,由區環保局與公安分局、安監局聯合審查後方可實施(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區環保局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Ⅱ級及以上級別啓動後,重大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及焰火燃放活動應予以取消。(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

2.區安監局要指導各相關單位,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在X年12月底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期後,不再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從X年1月開始,組織公安、環保、工商、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全面取締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網點。(責任單位: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工信局要加大指導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和文體旅遊部門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公安分局、文體旅遊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

1.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紮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文體旅遊局、工信局、各鎮辦)

2.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行爲,採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違規燃放、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爲。區公安分局要對違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進行責令改正,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罰款。對拒不整改、情節嚴重或危及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區安監局要對非法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爲進行查處。區交通局要對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爲進行查處,堅決杜絕外流煙花爆竹進入我區,爲全區禁燃禁放奠定良好的基礎。(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安監局、交通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環保型電子鞭炮(聲響最大不超過120分貝;但利用汽油、液化氣及其他可燃氣體與氧氣混合,採用電子點火產生爆炸聲、光效果的電子禮炮不在此列)替代傳統煙花爆竹燃放行爲的管控,制定具體的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做到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具體燃放時間爲當日8時至22時,燃放地點不得位於政府機關、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商場、車站、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加油(氣)站等存儲、使用、銷售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及其配套設施周邊100米範圍內,以及其他重點安防區域或應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X年12月20日---X年1月18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貫穿于禁燃禁放工作的始終,認真制定禁燃禁放工作具體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及時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加大宣傳力度;區環保局、市政局、安監局、公安分局要及時發佈禁燃禁放公告,各鎮辦和區級其他各部門都要通過發佈倡議書等形式,迅速在全區掀起禁燃禁放工作高潮。

(二)組織實施階段(X年1月18日---X年3月10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爲年末歲尾一場攻堅戰,夯實工作要求,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加強整治力度,全面開展禁燃禁放工作,確保全區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有效。

(三)鞏固提高階段(X年3月10日---X年12月30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在前期組織實施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工作經驗,梳理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控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全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深入開展。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採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並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督查考覈辦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爲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鄉鎮歲末年初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標

落實《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在規定範圍內嚴禁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巡查執法,嚴格依法管控煙花爆竹燃放銷售,徹底扭轉禁燃區內煙花爆竹燃放、銷售管理寬、鬆、軟的局面,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全力杜絕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安全事故。

二、組織保障

因機構改革及人員崗位變動,現對市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調整。調整名單如下:

三、工作措施及任務分工

(一)強化任務落實,確保宣傳到位

各鎮、各部門要對本單位全體幹部職工及職能範圍內的管理服務對象進行宣傳教育,要求幹部職工帶頭遵守煙花爆竹禁燃禁售規定。

1.市委宣傳部

統一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城區充分利用市區內宣傳欄、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標語、宣傳欄、大型LED屏、微信公衆號等載體廣泛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教育,向廣大羣衆宣傳“依法、安全、環保”的新理念。

2.市公安局

負責對在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進行查處並通報,對旅宿業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

3.市應急局

嚴格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進行監管,指導城區做好規劃布點,嚴禁在禁燃禁售區佈設煙花爆竹批發場所、零售網點,加強禁燃禁售宣傳。

4.生態環境局、岑溪市氣象局

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氣象條件監測,加強部門會商、預警預報,春節期間及時進行數據收集、分析、上報,做出評估,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部門;對大氣污染治理及煙花爆竹禁燃禁售進行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

5.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負責對工業企業單位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告知,重大節日活動期間(特別是春節)利用手機短信對廣大市民進行宣傳。

6.市教育局

負責組織對學校師生的宣傳教育,採取發放“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等各種形式進行宣傳,通過“小手拉大手”的活動倡導環境保護新風尚。

7.市民政局

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工作,發放“致新婚夫婦的一封信”;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工作,發放“市民倡議書”;積極宣傳倡導文明祭掃。

8.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

加強對各自監管的工程項目人員禁燃禁售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並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爲進行查處。

9.市交通運輸局

組織對管轄的工程項目、客貨運車輛駕駛員進行法律法規宣傳,利用微信、標語、宣傳欄、公交車站牌、公共交通工具閃燈標語等形式加強宣傳,杜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進入我市。

10.市文廣體旅局

負責組織利用廣播、電視進行禁燃禁售煙花爆竹宣傳。

11.市衛生健康局

負責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致人員傷亡情況,向市民廣泛宣傳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做好各級醫院、診所等單位、企業禁燃禁售宣傳工作。

12.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按各自職責負責全市餐飲企業、旅宿業、商場、個體工商戶、各大農貿市場及周邊商販的宣傳,向業主發放“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告知書”。

13.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根據職責利用市區內燈箱、LED屏等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的宣傳;依法查處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毀壞城市綠化和市政設施等行爲;對佔道經營攤點進行清理。

14.梧州銀保監分局岑溪監管組

負責組織對銀行、金融行業機構進行禁燃禁售宣傳告知。

15.市林業局

負責組織對林區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告知。對涉林違法行爲進行查處並通報。

16.各鎮人民政府

負責對各鎮區服務對象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組織對各村(社區)、住宅小區、幼兒園等居民集中區域以及商鋪等服務區域,利用廣播、微信羣、抖音、廣告、標語、文體演出等形式進行宣傳,做到全覆蓋。

17.市工業園區管理中心

負責對幹部職工及園區內企業、單位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告知,在園區內全方位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並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爲進行查處。

(二)突出重點,嚴防非法煙花爆竹流入我市

安全監管部門嚴格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點管理,指導城區做好規劃布點,嚴禁在禁燃禁售區佈設煙花爆竹批發場所、零售網點。對從事零售煙花爆竹經營者的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行爲,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給予處罰。

各鎮人民政府牽頭,公安、應急、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監督、交通運輸等部門抽調人員配合組成聯合執法組,在重大節日、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加強道路巡查,防止不法分子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進入我市。加強市場、街道、商店、公共場所巡查,嚴防違規銷售、批發、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爲。

(三)強化執法監管,嚴管煙花爆竹違規燃放

公安機關負責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加大對違規燃放的'處罰力度,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和單位,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給予處罰。對違規燃放,不聽勸阻,阻礙執法的行爲,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並在媒體曝光。

各鎮組織力量加強禁燃禁售區域的日常檢查巡邏,防止居民羣衆非法銷售、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一經發現,及時制止、收繳,並進行曝光。不聽勸阻的,及時移交應急、市場監管、公安等主管部門給予相應處罰。黨員幹部、職工違反規定在禁燃禁售區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爲,一律通報單位並報市紀委監委按規定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抓好落實。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是我市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一項重要舉措,岑城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工業園區管理中心及各有關企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採取措施,春節前後進行全方位宣傳,確保取得實效。

(二)部門聯動,鞏固成果。各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工業園區管理中心、各有關企事業單位要注意將收集的相關圖像、視頻等資料進行系統整理;要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繫,全方位宣傳,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工業園區管理中心要加強信息報送,每年農曆正月初八、正月三十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xxx;電子郵箱:xxx)報送落實本方案情況。此外,每半年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一次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