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爲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股室中隊長
二、應急處置
1、春運期間,發生嚴重交通堵塞、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道路上發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發事件的處置,交通應急預案4篇、
(1)總指揮:大隊當日值班領導
(2)組織協調: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揮
縣西片(包括xx國道)
指揮:
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
指揮:
城區:、
(4)現場處置:
a、組織民警上路;
b、疏散羣衆,現場疏堵或警戒;
c、事態嚴重的,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d、控制嫌疑人及時移交派出所、刑偵或治安部門、發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應配製必要防護用品,並及時報告消防、安檢等專業管理部門、
1、重特大或羣死羣傷惡性交通事故的處置、
(1)總指揮:xx
(2)組織協調: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縣西片(包括xx國道):以巡警一隊、xx中隊、xx中隊、xx中隊爲主;
b、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以xx中隊、巡警二隊爲主、
c、城區:以城區中隊及隊機關業務科室(包括辦公室、業務股、宣教股)爲主、
(4)現場處置:
a、搶救傷員,保護財產;
b、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採取交通管制,必要時採取臨時封路措施、
d、情況緊急、事態嚴重的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報告,並立即通告相關部門、
三、要求:
1、各股室中隊及全體民警要高度警惕,隨時準備投入緊急狀態,要提前配備警用設備或防護設備,接到命令隨時出警、
2、全隊要保持政令暢通、每位民警特別是股級以上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值班領導、值班民警要堅守工作崗位,做好值班記錄,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關領導或相關股室中隊負責人,做到嚴陣以待,警令暢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現場指揮爲應急處置的最高責任人,除做好應急處置現場的指揮外,有權隨時調動全隊各個警力、各股室中隊長及每位民警都要隨時聽從指揮,服從調動,確保各項應急措施落到實處、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整合公司資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證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公司、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公司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3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組 長:***
副 組 長:**** **** *** ***
成 員: 部門、單位和項目部負責人
2.2職責
2.2.1 組長:負責提供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所需的資源;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啓動應急計劃,指揮救援工作,並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2.2 副組長:協助組長安排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實施應急計劃的培訓與演練。
2.2.3 成員:負責實施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事故現場的保護、無關人員的疏散、醫療機構的聯繫、傷員的運送,事故善後工作等。
3 應急響應
3.1 應急處置
3.1.1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同時應彙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
3.1.2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很輕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1.3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交通管理部門,保護現場,同時應彙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3.1.4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又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利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後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等進行標劃。當事人可以利用石塊、磚頭、白灰等物品在地面進行明顯標註。
3.1.5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2信息報告
3.2.1 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3.2.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3應急啓動
預案啓動後,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保護財產,根據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相關人員、救助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
3.4善後處置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公司領導小組決定,並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相關部門應按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恢復應急準備狀態。
4應急資源
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交通事故的應急工作,同時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4.2其他資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處理所需經費。主要爲應急機制、救援、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司財政部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報警電話:
公安報警:110 交通報警:122 急救電話:120
公司電話:
公司總經部電話:
公司安保部電話:
客車公司電話:
5控制要求
5.1預案演練
5.1.1 各單位組織不同類型的交通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
5.1.2演練形式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採取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全面演練方式實施。
5.1.3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並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培訓
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各有關部門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將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爲培訓內容,增強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的應急意識,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3
爲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各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x
組員:xxxx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佈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爲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繫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x(校醫務室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繫,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後勤保障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後處理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學校班子成員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4
爲規範和加強本園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着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小組: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胡文濤組員:後勤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儘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李亞鵬組員:現場任課教師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
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韓月娟組員:楊麗花、袁先雪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縣教育局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楊麗花
組員:吳小雪、申文麗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採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二、預防措施
1、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
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通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2、加強幼兒園消防硬件建設
設置滅火器箱,配置ABC類乾粉滅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帶、水槍)等,並設置一個公共消防應急箱,幼兒園重點部位配置滅火器。
3、經常巡查,排除隱患。
對教室的電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電、用火安全情況經常進行巡查。
三、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由現場教師向園長或副園長報告,幼兒園領導立即指揮相關人員立即行動,到達預定地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迅速到現場和主控室進行指揮。
①切斷電源、廣播告知。(穩定情緒第一、沉着冷靜爲要,防止引起全園恐慌)
②呼叫119、110,並根據實際情況呼叫120及鎮教管辦電話:37x5xx87
③打開大門(當班門衛)
④滅火行動組到位;撲滅初起火源,關閉門窗,控制火勢,爲疏散爭取更多時間。
⑤疏散引導組到位;疏散線路原則上按幼兒出操線路,特殊情況疏散組可臨時根據火災
發生的地點,做出果斷的疏散線路決定,並加以引導。
撤離順序:按發生火災地點,所在班級同層優先原則,先撤離所在班級幼兒,後撤離同層次幼兒(離火源近的班級先撤),再其他層次,這樣既確保重點,又便於撲救人員進出。如火災發生時,由帶班老師迅速指揮撤離,配班老師迅速配合組織撤離。
四、有關要求
1、沉着冷靜指揮。組織人員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靜,指揮得當。各指揮疏散教師要識大體顧大局,嚴密控制下樓速度,以免造成樓道擠壓,防止幼兒因恐慌而跳樓情況發生,疏散組成員應最後撤離現場。
2、幼兒不得參與救火。幼兒疏散時必須服從教師安排,有序按計劃快步撤離,不得參與救火。
3、穩定幼兒情緒。無論幼兒園何處發生火災,疏散人員都應撤到幼兒園操場、幼兒撤離到安全地帶後,不得任意走動,更不得返回火災區。班主任或指揮教師迅速清點幼兒人數,並向指揮教師彙報幼兒情況。如火災是發生在幼兒午睡時,教師應馬上叫醒幼兒迅速撤離現場,告訴幼兒不需要穿上衣物,爲撤離火場爭取更多時間。
4、撲滅初起火災。滅火行動組在火災初起時,要就近起用滅火器,進行緊急撲救,盡最大努力撲滅初起火源或減弱火勢,或關閉門窗控制火勢漫延,爲幼兒疏散爭取更多時間,在幼兒末完全撤離前又能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離火災現場。
5、確保通信聯絡。在火災發生時,各組要確保通信聯絡,及時聯繫,把有關情況報告總指揮。
火災發生後,幼兒園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爲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5
1、處置事件的組織:當事人或事件當事人的班主任或任課老師、衛生院值班人員或醫院值班人員、學校領導、教育局領導。
2、報警程序:
(1)在場的老師迅速呼叫醫院救護車實施搶救電話120,
(2)向學校領導彙報。
(3)報告交警大隊電話:110
(4)向教育局領導報告。
3、處理措施:
(1)發生意外後,老師要迅速控制現場局面,實施現場搶救。
(2)呼叫交警大隊電話:110
(3)現場領導、老師立即按照程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
(4)當時學生、老師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學校領導彙報。
(5)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人民醫院或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6)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組織其餘學生離開現場。
4、注意事項
(1)各位老師、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處理交通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實施搶救、以最快速度送往人民醫院救治、減輕傷亡、保護現場、組織其餘學生迅速離開現場。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6
一、指導思想
近年來,隨着我市城區道路交通工程大規模的開發和擴建,機動車輛以及非機動車輛逐漸普及。但是,由於駕駛員違反交通規則、行人橫穿馬路等諸多原因,交通事故也呈發展趨勢。一旦發生城市交通事故,往往出現人員傷亡大、車輛堵塞嚴重、交通癱瘓、戰鬥車行進困難、戰鬥展開不方便、搶救難度大等弊端。爲積極探索交通事故處置對策,掌握搶救交通事故的程序和方法,以便在發生事故時做到心中有數,明確職責,快速有效地處置事故,確保國家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現結合支隊裝備器材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交通事故的特點
(一)車輛事故頻率高
受路況、車況及人爲因素的影響,公路交通事故隨時隨地都可能發生。
(二)人員傷亡大
在高速公路或高等級公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造成數輛甚至上百輛汽車首尾相撞,直接導致駕駛員和乘客傷亡。若汽車失控後墜落江河(懸崖)等事故,羣死羣傷的可能性更大。
(三)易引發次生災害
汽車相撞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常伴隨火災事故的發生;裝載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可能導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質外泄,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並嚴重污染生態環境。
(四)車輛損壞嚴重,救援技術性強。
事故造成車輛嚴重毀壞變形或翻車墜入河谷、懸崖,以及可能造成爆炸燃燒、危險品泄漏等,需要採用各種技術實施救援活動。
三、災情設定
在福銀高速公路福州某路段2輛大巴車相撞,大量人員受困於車內,接着2輛小轎車追尾撞到事故大巴車上,小轎車上駕駛員被困在車內。
四、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一)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1、滅火救援分隊:由市消防支隊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及各參戰中隊組成。
2、現場交通管制分隊:由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負責
3、救護分隊:由衛生局負責
4、通訊保障分隊:由電信局、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負責
5、勤務保障分隊:由市消防支隊後勤處和戰勤保障大隊負責
(二)消防力量調集:
按指揮中心等級方案調集,三級以上的出動啓動此預案。五、處置方法和程序
1、應急響應及力量調度
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立即啓動交通災害事故救援預案。
1)按福州支隊四級預案調動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出警;(交通事故搶險救援車輛調派原則:應優先調度多功能搶險救援車、水罐車等車輛出動。)
2)根據現場的情況,及時通知聯動單位110、120、122、高速公路管理處等相關部門協助進行現場的交通管制、傷員的救護等搶救工作。
3)立即通知當日指揮長前住現場;
4)羣呼通知支隊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前往現場或準備相關物資;
5)根據現場態勢調集增援力量到場。
6)根據現場需要,在支隊領導授權下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如市、區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隊、醫療救護、高速公路路政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到場,成立現場總指揮部。
2、組織指揮及職責
支隊組成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由支隊領導和司令部、政治處、後勤處、防火處四個部門、轄區大隊領導組成,其職責是負責現場滅火救援組織、指揮、後勤保障等工作。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在總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1)滅火救援總指揮部
總指揮:到場職務最高的領導
副總指揮:省公安廳領導、總隊領導、高速公路路政負責人。
成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醫療救護、高速公路路政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
地點:便於觀察、指揮和轉移的地方。
職責:
(一)瞭解現場情況,組織災情偵察和分析,確定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
(二)視情成立滅火與搶險救援指揮部,設立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後勤保障組等。
(三)向參戰的下級指揮員部署作戰任務,組織參戰單位協同作戰。根據現場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力量部署。必要時劃分戰鬥區段,組織羣衆參與輔助性行動。
(四)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利用臨近建築物和有關設施。通知有關單位截斷現場區域內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五)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人員、物資,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必要時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
(六)調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環衛、環保、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並可報告政府調集駐軍、武警部隊提供協助。
(七)按照上級指示,確定新聞發佈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2)現場指揮部
現場總指揮:支隊長、政委。
副總指揮:副支隊長、副政委、司令部參謀長、政治處主任、後勤處長、防火處長。
下設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後勤保障組三個組。
作戰指揮組:司令部副參謀長、防火處副處長、司令部和防火處各科科長、特勤大隊長、轄區大隊長;
政治宣傳組:政治處副主任、組教科長、監督處宣傳科長;
後勤保障組:後勤副處長、裝備科長、財務科長;
地點:器材集結處
任務:制定相應的滅火救援措施,確立現場救援的主攻方向,調整和調結滅火救援力量,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
3)前沿指揮部
指揮:副參謀長
成員:戰訓、通訊參謀、中隊指揮員、高速公路管理處人員
地點:事故現場
任務:貫徹現場指揮部的戰鬥意圖,根據現場情況調整救援力量採取機動措施有效進行救援。
3、處置方法
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必須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靈活運用搶險救援操作程序,加強現場秩序維護;各搶險救援小組協同配合,迅速實施救援,力爭把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到達現場後,認真聽取中隊指揮員的彙報,迅速、準確部署任務。
1)、警戒、交通疏導
(1)正確劃分、設置警戒區域,將事故現場與圍觀羣衆、道路行駛車輛分離,確保救援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封鎖事故路段,嚴禁無關車輛和人員進入事故現場。
(2)做好車輛疏通工作,維護秩序,使高速公路交通儘可能保持暢通;
2)事故救援
(1)如事故伴有火災,要用水、泡沫進行冷卻油箱、覆蓋地面流淌油,消除潛在的危險。
(2)利用破拆工具,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破拆救人。
(3)利用撐頂設備對車輛撐頂救人。
(4)必要時,利用搶險車牽引、吊臂設備對事故車輛進行固定,防止車輛傾斜或翻覆。
(5)對難以很快救出的危、重傷員要讓“120”醫務人員進行現場急救處置後進行救護。
(6)在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責任認定後,協助拖移事故車輛,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特別強調幾種情況下的救助要點:
第一種,傷員擠、夾在車廂內的情況下:當車輛微小變形時,可用手將車門打開或使用無齒鋸、撬棍等破拆開門;或使用空氣式救助墊或液壓救助器具等將車門撐開;或使用無齒鋸切斷車門上的合頁(如有燃料泄漏時,注意不要引燃燃料而起火)。
第二種,當傷員夾在車廂座位內的情況下:可使用座位的調整杆,移動座位;或將座位與其它相連部位,用破拆工具破拆;進行切斷作業時,在稍微離開夾住待救者的地方,切斷容易切斷的部位。
第三種,傷員夾在車輛之間的情況下:要將車的前部或後部稍微移動;或利用高壓救援墊及液壓撐頂器材製作間隙,設定支撐點;或用車載牽引機、車載液壓吊臂等移動車輛擴大間隙。
3)供水冷卻
(1)駕駛員要選準停車位置,保持與事故車輛的適當距離,防止發生燃燒爆炸。
(2)根據交通事故的實際情況,利用開花射流對油箱等危險部位進行冷卻。
六、勤務保障
1、通信保障
執行滅火救援任務以無線通信方式爲主。
2、裝備保障
(1)車輛裝備和特種器材由支隊後勤保障組及戰勤保障大隊調集備齊;在滅火救援行動中,需要緊急調用其他救援物資和裝備時,由現場總指揮統一協調。
(2)後勤保障組及戰勤保障大隊保證滅火救援行動所需的滅火劑、油料和特種救援器材配件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現場車輛、裝備進行維護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滅火救援行動。
3、生活保障
後勤保障組積極與相關單位聯繫,做好現場人員食宿、醫療、服裝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戰勤保障大隊飲食保障車同時到場提供飲食生活保障。衛生隊救護車到場進行醫療保障。
七、注意事項
(一)注意發生事故車輛的類型,尤其是油罐車等易燃易爆型車輛的檢測、警戒工作,忌救援車輛停靠過近。
(二)人員在處置過程中必須搞好個人防護。
(三)破拆時,要選擇好破拆的位置和方法,嚴防傷到被救人員。仔細觀察待救者的狀態,時常鼓勵待救者。
(四)救助行動中,注意不要給待救者造成痛苦;同時,給待救者做好適當保護時方可進行破拆,防止飛濺的火花灼傷;特別要注意撞擊或者在某部位加力時,產生反作用力等造成的危害。
(五)破拆過程中,防止金屬碰撞產生火花,引起油蒸汽爆炸。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7
1總則
1.1應急救援方針爲首先保護生命、其次保護環境、最後保護財產。
1.2爲快速有效地實施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傷亡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石化運輸有限公司應急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1.3適用於運輸有限公司所屬單位,總公司外僱車輛參照本預案執行。
2企業概況
2.1公司現有機動車416臺,其中吊車40臺,原油及油品專用車輛70臺,液化氣運輸車輛2臺,小型車45臺。車輛主要分佈在南陽市宛城區、桐柏縣、唐河縣、新疆博湖縣和焉耆縣境內。年行駛里程1000多萬公里存在着重大交通風險。
2.2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及後果
2.2.1類型:交通傷亡事故、原油及液化氣泄漏、着火和油罐爆炸事故。
2.2.2原因:
⑴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酒後駕駛、超速行使,強超強會等違章行爲。
⑵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車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車輛失控。
⑶道路狀況差:視線不良,轉彎半徑、寬度及坡度不符和規定等。
⑷環境因素的影響:雨、霧、冰雪等惡劣氣候。
⑸其他因素: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等。
2.2.3可能後果:車毀人亡、環境污染和社會不穩定等。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成立總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搶險現場指揮部(簡稱現場指揮部)
現場總指揮:總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
現場副總指揮:安全機動部主任、武裝保衛部部長、生產協調部主任
成員:黨政辦、工會辦和基層單位的負責人。
主要職責:
(1)現場指揮一級交通應急事故的應急救援。
(2)調動總公司應急保障隊伍實施應急行動。
(3)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或環境保護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
3.2現場指揮部應設在處於上風向的安全區域,並配備防爆照明、高音及手提廣播、通信等設備設施。
4應急保障系統
4.1發生一級交通應急事件時,總公司各應急後勤保障隊伍按照總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的指令立即實施應急救援。
總公司成立7個應急後勤保障隊伍如下:
序號:
隊伍名稱:
職責:
組長、副組長:
1善後處理組
1、負責轉移、安置受損失的羣衆,接待安置遇難者家屬,落實死者喪葬費用和傷者醫療費用,妥善處理遇難者屍體,作好傷亡者家屬的安撫調解和理賠等工作。
2、負責聯繫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並護送重傷人員到醫院進一步治療。
總公司工會主席任組長,安全機動部主任、武裝保衛部部長任副組長
2專家諮詢組
負責組織各方面專家,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現場指導應急救援,組織和參與事件的調查分析並制定防範措施。
主管技術副總經理任組長,安全機動部主任任副組長
3交通運輸組
負責落實應急搶險的各類車輛,應急行動時,按指令迅速將搶險人員和物資運輸到現場。
生產協調部主任任組長,運行分公司經理任副組長
4物資供應組
負責應急搶險物資和工、器具的供應。
計劃與財務部主任任組長,供銷分公司經理任副組長
5工程搶險組
負責事故現場工程搶險作業,及時控制險情。
基層單位組織,單位負責人任組長
6通信保障組
負責應急通訊網絡檢查。準備無線電通信設施,保障與事件現場、上級部門、各級政府及救助單位的通信暢通。
黨政辦主任任組長,生產協調部副主任任副組長。
7機動搶險隊
負責緊急情況下的機動應急搶險。
武裝保衛部部長任組長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有效應對、處置已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發展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制訂。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切實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經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其領導成員如下:
組長:經理(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分管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
成員:各科室負責人
主要職責是:儘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協助現場善後處理,並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2.2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施救組、警戒保衛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信息組。
2.2.1現場施救組。由分管安全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其職責是接到事故報告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在醫務人員未到達之前對傷員進行簡單救護,醫務人員到達後,積極配合醫務人員對傷員進行救護,並安撫傷員。同時會同交警等相關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製現場圖。
2.2.2警戒保衛組。由綜合經營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綜合經營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做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旅客財產,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並對損壞的物品進行登記造冊,調集應急救援車輛轉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羣衆。
2.2.3後勤保障組。由財務統計科科長任組長,其成員由財務統計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趕赴醫院安撫傷員並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處理輕傷人員,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並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
2.2.4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弄清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裝載情況;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查明事故原因、發生經過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初步估計責任情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理賠等各項工作。
2.2.5信息組。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爲行政辦公室全體人員,其職責是及時瞭解現場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繫,及時反饋信息,確保上報下達,信息暢通。
3.預警機制
3.1分級指標
3.1.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響應級別分爲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
是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2預測與預警發佈
3.2.1春運、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向所有司乘人員發出預警。
3.2.2道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向車臺發出預警。
4.應急處置
4.1預案啓動條件
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後,由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啓動預案,並進行安排和部署。
4.2信息報告
4.2.1事故發生後,駕乘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安全科報告,安全科長接到報告後,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4.2.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車輛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採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3道路交通事故分級響應
4.3.1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安全科立即覈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並向領導小組提出啓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啓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現場進行處置,並同時報告縣交警大隊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4.3.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安全科立即覈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並向領導小組提出啓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啓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縣政府、縣運管所、縣交通局、縣安監局等相關部門。並同時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4.4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後,駕乘人員應當:
4.4.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紮等緊急處置,堅持以人爲本,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
4.4.2在公安交警部門到現場之前,放置好各類警示標牌,劃定好警戒區,儘量保護好現場。如需要移動現場證物,應作好標記。
4.4.3各應急救援小組到達現場後,應按照自己的職責,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4.4.4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後,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
4.4.5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後,配合公安交警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
4.4.6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於車內的人員。
4.4.7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製現場圖,蒐集相關證據。
4.4.8安撫好傷亡家屬的思想情緒,避免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它不穩定因素。
4.4.9調集事故應急救援車輛,轉移未受傷的其他乘客。
4.5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領導小組組長宣佈終止應急狀態,必要時發佈公告。
5.恢復與重建
5.1善後處置
5.1.1事故現場施救後,趕赴醫院安撫傷員並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並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
5.1.2向保險公司索賠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後,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並協助其對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覈和確認,向其提供相關手續,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保險合同進行索賠。
5.2調查與評估
5.2.1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責任和相關影響進行調查,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形成調查報告,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2.2及時召集相關人員和全體駕駛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針對事故的全過程,制定出治理、防範、整改措施,切實做到警鐘長鳴,增強和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5.3恢復與重建
5.3.1將事故中損壞的車輛拖往指定修理廠修復。
5.3.2對於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補充和完善。
6.應急保障
6.1公司配備有醫療箱
6.2各車臺配備有警示牌、滅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設備,超長車配備有防滑鏈、消防沙、鐵楸等。
6.3應急車輛川Q45491、川Q22319、川Q22172,保證應車輛車況良好,駕駛員隨時作好準備。
6.3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通信暢通。
6.4公司值班電話xxxxxxxxx
7.監督管理
7.1宣傳
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事故案例宣傳,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向羣衆傳播道路交通安全、救護知識;
7.2培訓
對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在事故發生時間知道如何採取應急措施。
7.3演練
7.3.1演練時間: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初步訂爲每年6月份進行。
7.3.2演練方案編制:每次演練要編制演練方案,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預定演練過程、預期目的等。
7.3.3演練參加人員:演練人員、觀摩人員和評價人員。
7.3.4演練評價
演練結束後,對演練組織情況和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對發現的問題制訂糾正措施予以完善。
7.4責任與獎懲
7.4.1對於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7.4.2對於瞞報或遲報事故,造成損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時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的,將根據情況給予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8.附則
8.1預案修訂
由長寧縣竹都運業有限責任公司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並負責解釋。
8.2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實施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9
1.目的
爲進一步預防和減少車輛因交通、火災、環境自然緊急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事故發生時快速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車輛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預案》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編制。
2.1.交通事故類型
本專項應急預案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類型:
1)車輛傷害;
2)火災;
3)爆炸。
2.2.事故風險分析
2.3.事故分級
2.3.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3.2.《公安部關於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號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爲四個等級:
.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一至二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二百元。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一至二人,或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三萬元。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三萬元以上不足六萬元。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時重傷五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六萬元以上。
3.指揮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應急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工作職責
3.2.1.組長主要職責
1)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理的組織管理工作負總責。
2)在應急處理過程中,下達參加搶險、救援的命令,服從公司作出相關的處理方案。
3)負責向主管部門及應急指揮中心彙報。
4)外出不在崗位時,授權副組長或他人代行其相關職責。
3.2.2.副組長職責
1)主管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協助組長開展應急救助活動,組長外出不在崗位時,根據其授權代行指揮職責。
2)在應急救援中,負責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和實施,協調班組力量參與搶險和救援以及現場維護工作。
3)負責組織應急事件的善後處理工作,組織制定防範措施。
4)組織編制和完善小車班的處理應急事件工作的預案。
5)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組長,並聽從指示。
3.2.3.成員職責
1)清理通道,疏散人員,減少傷亡。
2)負責應急事件現場的滅火、搶救和救援等緊急處置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
3)負責傷員的救治工作。
4)負責提供救護工具、搶險工具及其他後勤保障用品。
5)根據現場最高負責人要求,協助做好現場救助和維護工作。
6)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並聽從指示。
4.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見下圖。
圖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
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電話爲:0353-5680777
4.2.報告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要素:
4.2.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4.2.2.事故的簡要經過。
4.2.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數傷亡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2.4.已經採取的措施。
4.2.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等。(一般或一般以上事故)
注:事故信息報告應主題鮮明、言簡意賅、用詞規範、邏輯嚴密、條理清楚。
4.3.事故事件分級報告
4.3.1.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班組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應急值班室,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4.3.2.發生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設置在安全部電話:0353-5680777)
政府應急機構(警察:110;火警119;醫療120請求救援)
5.應急響應及處置
5.1.車輛故障事故
5.1.1.行駛過程中車輛發生熄火故障應急響應程序
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於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2)妥善安置故障車後,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等待支援。
4)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監控室,同時做好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準備工作。
5)依據上級指示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協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應請求修理廠或交警幫助,將故障車送修理廠進行維修。
5.2.車輛交通事故
5.2.1.輕微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駕駛員立即撥打120報警,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 有隨車人員時,隨車人員應協助駕駛員保護現場和車上物質,並注意自身安全。因特殊情況需改變現場的,要做好標記,儘可能找到證明人,取得聯繫方式。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2.2.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未受傷人員(或受傷較輕者)應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並採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人員,同時撥打110、120求救;當司機和隨乘人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上級和有關政府應急部門的通訊聯繫。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3)應急處置結束後,班組責任人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協調相關事宜,並在調查結束後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人員情況和處置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
5.3.車輛起火事件
5.3.1.現場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若在公司停車場、車庫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在確保自身安全情況下,迅速利用車庫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2)班組人員聽到報警警示後,除留一人立即上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外,其它人員應該立即趕赴現場,參與救援工作。
5.3.2.外部停放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機動車輛在(單位)外停放自燃事故,駕駛員應立即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並請求過往車輛和羣衆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3.3.車輛行駛過程發生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並請求過往車輛和羣衆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4.機動車輛遭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行駛途中遭遇洪水、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時,駕駛員應迅速將車輛開至安全地帶停靠,並立即電話報告監控室,等危險過後再繼續行駛。當自然災害迅速加重又無法脫身時,駕駛員應視現場情況進行自救及就近尋求幫助,同時報告監控室,監控室在接到現場報警信息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組織好備用車輛和人員,按上級指示及要求,做好趕赴現場救援準備工作。
2)當情況緊急危及生命安全時,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可當即棄車,撤離至安全地帶,並隨時保持與外部及公司的通訊聯繫。
6.善後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後,現場駕駛員及車長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並在調查結束後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同時並按上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組織整改。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車輛應在班組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佈報警電話。監控室、安全部電話必須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7.2.物資保障
車輛與停車場內應配備滅火器、三角牌等必要的應急救援物品,明確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保養,保證應急狀態下的隨時調用。
1)滅火器24個,其中停車場16個由設備管理員管理,車輛各有隨車滅火器兩個,由各車責任司機保管;
2)水桶2個,位於停車場;
3)鐵鏟2把,位於停車場。
8.預案的管理、應急培訓、演習和改進
8.1.積極利用培訓學習、黑板報、內部專欄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每年至少組織機動車駕駛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的學習。本預案應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結合實施和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確保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本預案應由班組安全員負責保管、更新。
8.3.本預案即日起生效。
8.4.本預案由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綜合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爲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爲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爲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爲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新聞辦、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人爲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委政法委
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
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
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誌;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
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覆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新聞辦
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調度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並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爲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諮詢服務。
3.預防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3.1.2公衆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3.1.3信息分析與發佈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衆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3.2預警行動
3.2.1接警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3.2.2處警
接到報警後,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衆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爲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啓動預案建議。
4.2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後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並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後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並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後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並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
4.3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啓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啓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啓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並及時報告國務院辦公廳或公安部。
4.4應急處置
4.4.1應急處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現場羣衆應立即報警,並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後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4.2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後安撫組,並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啓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4.4.3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羣衆,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示標誌,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製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儘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5.善後工作
5.1善後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後,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卹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卹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2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後,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後,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5.3信息發佈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發佈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新聞辦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發佈工作。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2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6.3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衆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指定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6.5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依法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道路交通事故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闢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救援需要,依法調集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6.6治安維護
公安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管制工作;要採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發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
6.7人員防護
在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並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衆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門應及時疏散人羣。
6.8通信保障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後,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
6.9公共設施
省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危險化學品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充分考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並與之相適應。
6.10科技支撐
依託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範的技術研究。
7.監督管理
7.1宣傳和培訓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廣泛宣傳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以及自救、互救常識。
強化對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和機動車車主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組織各級領導、應急指揮和救援人員,特別是進行現場處置的指揮人員、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7.2預案演練
適時組織不同類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省人民政府總值班室)會同省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省交警總隊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1
一、指導思想
爲加強校車運行監督管理,防範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乘車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關於成立校車管理工作委員會的通知》等有關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發生在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在車上)的校車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學生宿舍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負責協調指揮,包括:人員救護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溝通協調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2、人員救護組負責爲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並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其他學生;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溝通協調組負責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與交警部門、校車租賃公司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預警預防
(一)、分析可能引發事故的原因
1、環境因素,如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道路溼滑等;
2、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日常檢修維護不到位,導致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不達標;
3、沒有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未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駕駛;
5、校車駕駛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追逐利益忽視安全,超速超員運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酒後駕車等;
6、未配備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7、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交通安全知識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採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校車應經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審批備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校車標牌,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2、校車車主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3、駕駛員必須爲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
4、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5、校車載人不得超過覈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6、校車駕駛人嚴禁酒後駕駛校車;
7、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8、照管人員應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認真履行職責;
9、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堅決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外地機動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違規車輛及其他證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條件和超載的車輛,發現違規車輛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10、如遇惡劣天氣,學校及時提醒校車駕駛人、學生及家長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確保校車接送學生安全。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一旦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20電話報警,同時向服務學校報告。
2、學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向中心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報告,鎮街學校應同時向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3、學校要立即派人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有傷亡要及時聯繫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5、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6、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7、及時通知校車保險機構,配合保險機構做好對交通事故的評估和理賠工作。
8、妥善處理好其他善後事宜。
六、善後處理
1、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置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預案",注意在與家長協調時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責任人(如:校車租賃公司等),一同參與協商解決。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立案後,由交警部門依法解決。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2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爲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並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採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啓動與實施。
3.3 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 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雲?
組員:印永利 印永營 王淼 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皖M-23766 皖M-23889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 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並採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採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並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後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後,根據傷者的傷勢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爲傷者止血(一般採用指壓法,加壓包紮法,止血帶止血法),並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症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並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繫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 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並送醫院就醫。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擡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並送醫院治療。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並保暖。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繫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 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採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 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採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後,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並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後,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 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後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 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後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後,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皖東業陽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3
㈠預防措施
1、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一次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的交通安全教育。
2、上放學重點時段,學校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學校門前的學生出入秩序。
3、嚴格執行外來車輛准入制度,未經允許社會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准入的車輛必須按規定行駛和停放。
4、嚴禁未滿12歲的學生騎自行車、未成年學生駕駛機動車上下學。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首先通知值班領導和教師,然後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值日行政和救護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2、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通訊組撥打110交通事故電話及120急救電話。救護組儘快將傷者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總指揮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救護組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委員)。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採取和準備採取的應急行動。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在場副總指揮組織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佈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保安人員嚴格覈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政教處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複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4
一、事故類型
1、財產事故:運輸油罐車發生的使自身或其他物體產生損害的事故。
2、車輛互碰事故:運輸油罐車與其他車輛發生的一方或多方碰撞事故。
3、與非機動車、行人互碰事故:運輸油罐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的碰撞事故。
4、設備事故:運輸油罐車在裝油、卸油過程中,損壞靜態付油、收油設施的事故。
二、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一)財產事故
1、載油車輛發生事故後,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後,檢查損害情況,採取有效保護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立即上報。
3、傷及電力、煤氣等具有危險性的設備,應立即報警,同時報告相關部門。
4、傷及通訊、照明、交通信號、園林綠化、道路等公共設施應報告相關部門。
(二)車輛互碰事故
1、載油車輛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事故後,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後,查看對方車輛有無人員受傷。如有傷者,應立即搶救,並報警。
3、車輛損失嚴重或有傷者,應當搶救傷者,及時報警。
4、車輛損失在“保險簡易處理程序”範圍內,經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同意後,可以“私了”。
(三)與非機動車、行人互碰事故
1、載油車輛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碰撞事故後,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並請周圍羣衆幫助救助傷者。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後,立即察看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有無受傷情況。
3、如傷者輕微,經受傷人書面同意後,可以撤離現場。
(四)設備事故
1、裝油、卸油車輛在裝、卸油過程中,對靜態裝油、卸油設施發生碰、撞、掛、拉事故後,應立即停車,切斷電源。
2、檢查車輛及裝油、卸油設施有無漏油,並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
3、如果在裝油時發生事故,應立即通知裝油人員關閉裝油閥,如無油品泄漏,與裝油等人員一道處理善後,並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態嚴重的應報警。
4、如果在卸油時發生事故,應立即關閉卸油閥,如無油品泄漏,與卸油等人員一道處理善後事宜,並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態嚴重的應報警。
5、如有人員受傷,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報警。
6、如果有油品溢出,需要移動車輛,禁止啓動車輛,應當用人工將油罐車推離現場。
三、交通事故發生後,應當保護現場。爲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真實的證據。
四、如有火情發生,按“火情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五、如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發生,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5
一目的
爲了使發生在我礦所屬單位或管轄區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損害程度,特制定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用於我礦所有機動車使用單位,預防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三、引用標準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體化管理標準。
四、基本情況
1、機動車情況
礦現有車輛單位10個,30臺以上車輛單位2個,2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1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2臺以上車輛單位3個,1輛以上車輛單位6個。
礦現有車輛122臺,:大型貨車43臺,(5T以上)、小型貨車7臺(1.25T以上)、大客車1臺(30座以上)、中小型客車6臺(9座以上)、小轎車42臺、特種車1臺、(警車3臺、醫用救護車2臺、吊車1臺〈25T〉、灑水車2臺。
2、駕駛員情況
在崗駕駛員130人。
3、本市道路情況
(1)、國道:207國道、晉陽高速公路、晉焦高速公路、長晉高速公路。
(2)、省道:晉長公路、晉韓公路、陵沁公路。
(3)、縣道:晉張公路、周犁公路、東大線。
4、交通事故危害辯識及風險
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偶然性、不確定性,無特定的時間、無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大小,可分爲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類,主要形態基本可分爲碰撞、碾壓、刮擦、傾覆、墮車、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種,損害後果涉及人員傷亡、車輛損害和財產損失。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爲加強對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礦成立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礦長、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礦領導
成員:由保衛科、安全管理部、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黨委工作部、武裝部、醫院、物業、礦辦公室、居委會負責人及事故單位或事故發生地單位負責人組成
職責:
(1)、瞭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先向110(或122)報警,再向保衛科、交安辦報警(電話:36481
26、3648057)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太保:2022651),說明事故基本情況。
(3)、發佈應急命令,調動各應急職能部門人員開展救援行動。
(4)、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電話:3648486)
2、現場救援各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1)、現場搶救組:由保衛科、武裝部及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保衛科科長任組長。負責交通事故現場的搶險工作,危險物的控制、轉移、消除工作,協助交警對事故進行勘察和調查。
(2)、現場秩序維護組:由保衛科、武裝部人員組成,保衛科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的維護、現場保護和交通管制工作。
(3)、醫務救護組:由礦醫院人員組成。醫院院長任組長。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和屍體保存、認領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礦辦公室、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信息科、物業、黨委工作部負責人組成,礦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保障搶救搶險所需物資和設備的供應,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後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組:由工會、居委會和事故單位等單位組成,工會副主席任組長,負責接待、安撫死者及受傷人員家屬,死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六、應急操作
1、接警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向110(或122)、保衛科(3648126)、交安辦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警,必須向調度室報告事故情況,說明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路段、事故的形態、車輛及駕駛員情況、事故及現場的損害現狀。
2、應急啓動
礦調度室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啓動以及程序,通知副總指揮及應急單位負責人迅速到達指定位置,參加搶救。
3、救援行動
(1)、事故發生單位的領導,在接到事故彙報後,要立即啓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赴事故現場進行搶救。
(2)、礦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和保衛科、交安辦人員到達現場後,根據事故情況,研究制定、批准搶救方案,組織調動指揮各單位及人員進行事故搶救。
(3)、現場救援各專業組到達現場後,根據職責,在現場指揮和保衛科、交安辦指揮下,做好以下搶救工作:
1)、積極搜尋被困人員及傷亡人員,使其儘快得到救治、安置、脫險。
2)、本着就地就近、爭分奪秒的原則,做好醫院組織救治。
3)、做好傷者、死者及無需治療的事故當事人的登記、統計彙報工作(如: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傷情、病區、病房、治療情況、手術情況等以及死者屍體的存放地點、位置等)。
4)、妥善保管好當事人的物品(如:衣物、證件、攜帶的物品現金等),並做好記錄,以備家屬認領或交還本人。
5)、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帶、圍欄等,疏散圍觀羣衆,疏導傷亡者親屬、無關車輛及行人,盡力保證現場井然有序、交通暢通。
6)、做好肇事當事人的監護。
7)、經保衛科、交安辦確認現場無需保留後,要迅速清理現場,撤除警戒設施,恢復交通。
4、應急結束
對事故搶救工作進行總結講評,找出差距,彌補不足,汲取教訓,總結經驗,恢復平時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