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熱]

爲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麼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整治方案[熱]

整治方案 篇1

爲進一步加強重點品種的專項治理,鞏固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規範工作成效,根據省局《“五毛小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轉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嚴格加強調味面製品等休閒食品監管工作的通知》和《關於開展中國小校周邊食品經營管理規範工作集中自查的通知》等系列要求,以及我市前期流通環節開展的學校周邊各專項整治行動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請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執行。

一、工作任務

(一)建立監管臺帳

建立轄區內學校周邊和重點食品供貨商專項監管臺賬,臺賬包括:轄區學校周邊食品店、重點食品供貨商、“五毛小食品”食品、“一票證明”經營者等信息,並明確監管人員。

(二)規範自律制度

規範食品經營者食品經營自律制度落實,內容包括:供貨商許可和食品生產許可、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一票證明”憑證和食品退市證明憑據等資料。重點規範“五項標準”落實到位情況和“五毛小食品”經營情況。

(三)加大處罰力度

各單位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進一步改進監管手段、提高執法效率,大力排查食品安全隱患,依法從嚴處罰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爲。要堅持從嚴監管,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爲的高壓態勢,使執法處罰成爲食品安全整治常態。

(四)開展專項抽檢

市局將結合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規範工作和全年抽檢工作安排,組織開展1-2次“五毛小食品”專項抽檢,重點抽檢前期抽檢發現的問題突出的食品品種和項目(省局方案附件2),市局具體抽檢任務另行下達。

(五)推薦示範典型

各縣市區選取2個學校作爲規範經營的示範典型區域,於8月10日前自查規範完畢,經全市綜合驗收後,上報省局參加典型示範活動。

二、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建檔階段(7月1日-8月10日)

對轄區“五毛小食品”供貨商情況進行摸底,建立監管臺帳。對前期抽檢不合格的“五毛小食品”違法案件依法進行處罰。五毛食品專項整治活動摸底建臺帳情況及《”五毛小食品”專項整治立案查處情況統計表》8月10日前上報市局食品流通處。(包括省局方案附件1、3、4、5四個報表)

(二)整治處罰階段(8月10日-10月15日)

以學校周邊爲重點區域;以食品批發市場、學生食品供貨商、食雜店爲重點場所;以方便食品、豆製品、飲料、糖果、膨化食品等廉價零食爲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檢查。對不履行進貨查驗、標籤標識不符合規定、曝光和抽檢過的問題“五毛小食品”從嚴查處,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對拒不履行自律制度的違法行爲進行處罰。省局將於9月上旬開展全省集中檢查。

(三)規範提升階段(10月15日-11月15日)

在前兩個階段整治基礎上,通過查處曝光一批經銷僞劣“五毛小食品”的典型案件,制定長效監管制度,採取問題食品回頭看,整治情況再複查等措施,規範提升經營者自律意識和自律水平,切實解決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問題。“五毛小食品”專項整治活動情況、好的經驗做法及《“五毛小食品”專項整治立案查處情況統計表》,於20xx年11月20日前報送市局食品流通處。(包括省局方案附件1、3、4、5四個報表)

三、工作要求

(一)以問題爲導向,堅持從嚴原則

在整治活動中,各單位要根據轄區實際確定重點區域,堅持做到五個一律,問題食品一律下架暫停銷售;違法行爲一律從嚴從速查處;發現問題一律逐級追根溯源;抽檢和案件處理信息一律按規定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

(二)注重整治實效,堅持長效原則

要注重整治實效,力爭做到檢查一戶規範一戶,處罰一戶警示一圈,曝光一戶震懾一片的效果,不走形式,追求實效。要注重監管痕跡,做到檢查有記錄,登記有臺賬,處罰有結果,完事有總結。要注重與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規範工作有機結合,結合實際建立相關規範制度,形成長效機制。

(三)強化宣傳引導,堅持共治原則

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對劣質“五毛小食品”危害性的宣傳,強化業戶守法經營意識,加強與轄區學校溝通,主動進校園開展宣傳活動,充分利用校園廣播、電子屏幕、餐廳廚窗等媒介向學生宣傳問題食品隱患,普及食品安全消費知識,形成社會共治。

(四)定期發佈信息,堅持公開原則

各單位要按照要求及時上報工作信息和報表,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積極迴應公衆關切,檢查中遇到的問題和發現的重要情況要隨時向市局報告。各單位要對前期抽檢不合格的“五毛小食品”違法案件加大處罰力度,前期抽檢156個批次,不合格28個批次,檢驗報告已經下發各縣(市)區局,要在規定時間內處理完畢,處罰結果並處罰決定書請及時上報市局食品流通處。市局在彙總信息後,將監督抽檢結果信息和不合格食品處理等專項整治信息,於20xx年8月20日、11月20日前分兩次在市局網站和當地主要媒體集中公佈,引導廣大中國小生安全消費。

整治方案 篇2

各鄉鎮衛生院、臥龍、靳崗第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近年來,隨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逐步實施,我區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逐年提高,農民的飲水條件得到較大改善。爲切實加強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農村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供水行爲,確保農村飲水安全,保障轄區農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衛生廳、局有關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的文件要求,結合我區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實際,決定在全區鄉鎮範圍內開展一次爲期3個月的農村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範圍

臥龍區轄區內全部農村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具體包括各鄉鎮轄區內各類單位自建的自備飲用井水、農村學校集中式供水和近幾年已投入使用的分佈在各村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

二、重點整治內容

1、是否取得有效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許可證;

2、制、管水從業人員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

3、是否具有飲用水消毒設施,是否能正常使用,飲用水出廠前是否經過消毒;

4、水質是否定期檢驗,是否持有當年度的有效水質檢驗報告;

5、是否制定有飲用水衛生管理組織、衛生管理制度、飲用水消毒制度和消毒程序;

6、蓄水設施和泵房是否落實專人管理並加蓋加鎖;

三、職責分工

局監督科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定期督導考評工作。區衛生監督所負責對鄉鎮衛生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業務技術指導,各鄉鎮衛生院具體負責各自轄區的.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培訓準備階段(4月20日—4月30日)。區衛生監督所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組織全區鄉鎮衛生監督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管理辦法和實施方案等的培訓,加大業務指導力度,各鄉鎮衛生院要按照要求制定本轄區的具體整治實施方案,明確任務,責任到人,並及時召開轄區農村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專項整治動員大會,及時啓動專項整治工作。

(二)監督檢查階段(5月1日-5月31日)。按照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文件和本工作方案,開展專項監督檢查,認真填寫監督檢查表和彙總表。摸清轄區內農村集中式供水單位底數,建立供水單位衛生監督分戶檔案。檔案應詳細記載供水單位的基本信息、各項衛生狀況、監督檢查記錄、監督檢查表、整改情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情況及有關書面材料等內容。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並督促整改落實。

(三)審覈發證階段(6月1日-6月30日)。針對監督檢查階段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驗收。對具備生活飲用水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的農村集中式供水單位,按照程序發放衛生許可證,對經整改仍達不到發證條件的單位要依法立案處罰,直至其達到條件。

(四)總結驗收階段(7月1日-7月20日)。對本轄區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和總結,於7月10日前將工作總結和附表以紙質和電子版兩種形式,報區衛生局監督科和區衛生監督所。局監督科於7月20日前對各鄉鎮衛生院農村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考評,考評結果以適當方式通報,並納入年底衛生監督目標考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農村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是我區今年衛生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各鄉鎮衛生院要高度重視,建立轄區農村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分析當地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實行衛生監督工作責任制,工作成績與年底個人評優掛鉤,確保農村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有效落實。

(二)加強監管,強化對供水單位的技術指導。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轄區內農村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進行全面監督檢查,掌握單位底數,加強供水單位的衛生監督管理。堅持監督與指導並重的原則,加大對經營者的培訓和指導力度,積極創造條件幫助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切實提高農村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管理水平。同時,加強生活飲用水相關衛生知識的宣傳,強化供水單位經營者的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防範意識,增強其保障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責任感,促進供水單位加大對消毒設施和供水設施的投入,改善供水衛生條件。

(三)推行“六有一規範”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制度。“六有”即:供水單位有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有專職或兼職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負責人,有水質淨化消毒設施,有水質日常檢驗報告和衛生部門抽樣檢測報告(或委託檢驗單位日常水質檢測報告);有有效的供管水人員健康查體和培訓合格證明;有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置預案。“一規範”即:規範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監管檔案的管理。建立“標準檔案盒”,其中存有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供管水人員健康培訓證明覆印件,衛生管理組織、制度複印件,近年水質檢測資料,衛生行政執法文書,使用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批件複印件,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置預案等資料。

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按照《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等法律法規和規範要求,努力將整頓規範與日常監管、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深入查找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經營店、小診所、小藥店等食品藥品“四小”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以及人民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和侵害羣衆利益行爲,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規範“四小”生產經營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羣衆飲食用藥安全。

二、組織領導

爲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成立大風鄉食品藥品“四小”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分管食品藥品安全副鄉長XX擔任組長,鄉食安辦、市場監管所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整治工作日常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辦公室設在鄉食安辦,饒麗梅同志爲專項整治工作聯絡員)。鄉食安辦組織市場監管所負責開展好本轄區職能範圍內的專項行動工作,各村主任爲專項整治工作信息聯絡員,確保專項行動信息的及時報送和相關工作聯繫。

三、整治任務

(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重點整治有固定生產場所,從業人員較少,生產規模小,從事傳統食品生產活動的單位或個人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全面落實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以《食品安全法》爲依據,集中實施專項整治,全面摸清底子。規範生產加工行爲,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逐步達到“制度基本健全,設施基本齊全,操作基本規範,管理基本到位”的要求,全面提升小作坊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小食品經營店。

重點整治營業面積150平方米以下的小超市、小食雜店、小便利店以及小型餐館、小吃店、快餐店、飲品店等單位。全面落實小食品經營店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按照“三個一批”的原則,關停取締一批無證照經營的小食品經營店、幫扶整改一批食品經營單位達到規範要求、支持鼓勵一批小餐飲發展加盟連鎖品牌經營,確保實現持證亮證經營率100%、從業人員健康體栓合格持證上崗率100%、消費者投訴處置率100%的目標。

(三)小診所。

重點整治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覈定爲“診所”的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站(室)、村衛生站(室)。針對轄區內小診所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整治。

(四)小藥店。

重點整治經營面積在40平方米(不含40平方)以下的藥品零售企業。針對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整治。

四、整治內容

(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一是開展清查建檔。對轄區內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全面清理、排查,登記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包括:小作坊的名稱、開辦者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生產的食品品種明細、主要原料的來源、添加物的使用情況、生產的地址、銷售的地點等),摸清底數和狀況,按照“一作坊一檔案”的原則,逐步建立小作坊監管的.電子和文書檔案。二是實施現場檢查。重點檢查生產衛生條件、食品原料使用、添加物質使用、各項臺賬記錄、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等,全面排查風險隱患,記錄監督檢查情況並納入小作坊信用檔案。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下達相關文書,責令限期改正,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締。三是督促提交承諾。要結合摸排檢查工作,告知小作坊相關法規政策和監管要求,督促簽訂提交質量安全承諾書並在其生產加工場所醒目位置向社會公開。四是對食品加工小作坊一律實行備案制,待條件成熟,在企業自願申請、監管部門至下而上層層把關審覈審查的基礎上適時展開生產許可。五是嚴查違法行爲。要重點查處“五類”違法行爲,即製售假冒僞劣食品的行爲、使用非食用物質的行爲、使用超過保質期或回收食品作爲原料加工的行爲、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爲、標籤標識不規範的行爲。

(二)小食品經營店。

一是加強小超市、小食雜店、小便利店整治。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把好食品進貨關、銷售關和不合格食品退市關。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等索票自律制度,確保食品來源合法、食品質量合格。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加強對食品包裝、標籤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的檢查,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隱患。二是加強小型餐館、小吃店整治。針對學校周邊、城鄉結合部餐飲服務單位,重點檢查是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從業人員是否取得健康證明、場所內外環境是否符合要求、餐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規定、加工製作食品是否生熟分開和煮熟燒透、原料輔料進貨渠道是否規範等。重點清理和打擊無證經營、餐飲具不消毒、採購和使用來源不明的食品原輔料行爲。嚴查小餐飲店經營場所環境“髒、亂、差”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差等食品安全突出問題。三是推進食品經營許可“兩證合一”,開展食品經營主體大清查。結合食品經營許可制度改革“兩證合一”,全面開展食品經營主體情況大清查,掌握轄區食品經營主體的基本情況,做到底子清、情況明。提高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四是強化監督抽檢,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以消費量大、風險度高,投訴較集中的“五角、一元食品”、麻辣食品、肉及肉製品、乳製品、糧油及其製品、飲料等食品爲重點品種,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嚴查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原料的違法行爲,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五是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食品經營者與職能部門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明確責任義務,引導食品經營者守法自律,誠信經營,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各項制度,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六是創新監管方式,強化食品安全過程監管。加強小食品經營過程規範和管理,以規範促自律。

(三)小診所。

藥品方面:重點整治小診所藥品購進渠道不規範、藥品儲存養護不符合要求、超診療範圍使用藥品、違法銷售使用假冒僞劣藥品等問題。督促其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藥品使用質量管理。一是整治藥品購進渠道不合法行爲。二是整治藥械購進驗收不規範行爲。三是整治違法違規使用假冒僞劣藥品行爲。四是整治未經批准配製銷售製劑的行爲。五是整治藥品不符合儲存條件而儲藥以及養護管理不到位的行爲。

(四)小藥店。

藥品方面:重點檢查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資質是否符合法定的主體資格,是否按要求管理藥品,購進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堅持索證索票制度,票賬貨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範圍經營和違法違規經營行爲,藥學技術人員是否符合要求並在崗,是否按要求銷售處方藥,購銷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的行爲是否符合相關管理規定,以及其他違法違規情況。

五、工作部署

全鄉食品藥品“四小”整治專項工作分三個階段部署開展。

(一)調查摸底和全面動員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

要廣泛宣傳12331食品藥品舉報投訴電話,調動羣衆參與專項整治和舉報違法違規問題的積極性。要結合整治任務,開展轄區內“四小”等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主體的調查,逐一登記建檔,基本掌握底數和實際情況,爲下階段全面建立電子檔案打下堅實基礎。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9月1日至12月31日)

在前階段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督促“四小”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根據監管工作中掌握的突出問題和隱患開展拉網式執法檢查,對存在的各類問題集中進行規範和清理,並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抽驗和風險監測。

(三)督查驗收和全面總結階段(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31日)

各部門各行政村要不折不扣按照整治行動方案全力抓好工作的落實落地。要及時總結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經驗或成果,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四小”整治的工作制度或辦法,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要把“四小”整治專項行動作爲當前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首要任務,高度重視,明確目標任務,細分工作責任,迅速行動,切實將食品藥品“四小”整治專項行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

要針對食品藥品“四小”監管特點,採取重點巡查、突擊抽查、全覆蓋檢查等方式,力求做到整治對象全覆蓋、整治動作全到位、整治任務全落實、羣衆舉報全核處,着力破解監管難點,進一步完善轄區內食品藥品“四小”監管措施,規範生產經營行爲。

(三)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要按照全鄉的統一部署,做好“四小”整治宣傳工作。

整治方案 篇4

各村(居)、街道各部門:

按照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和“誰主管,誰負責”及“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爲進一步加強對街道“十一項”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全力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街道安全生產持續穩定,現將街道安全生產“十一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整治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進聯合執法,突出重點,夯實基礎,部門聯動,依法整治,標本兼治,常抓不懈,逐步深化,全面推進;切實遏制重特大、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努力促進全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狀況平穩好轉。

二、明確任務和各負其責

1、民爆物品和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由派出所牽頭負責進行整治,要堅決收繳轄區內流散在社會上的非法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嚴厲打擊涉爆違法犯罪,打擊非法購買、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活動;依託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的管理信息系統,規範管理,做到全面監管,排查和整治隱患,查堵管理漏洞,建立長效機制,使爆炸物品、煙花爆竹管理秩序進一步好轉。

2、道路、水上交通專項整治。由派出所和公路站牽頭負責整治,要加強對轄區內建築工地的無牌證、無年檢的大貨車、農用車、拖拉機和報廢車及改拼車、無證駕車、嚴重超速超載、濫載、人貨混裝、違章駕駛、酒後駕車、醉酒駕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客車車輛、貨運車輛及拖拉機違章和拖拉機違章載人、非法營運、帶“病”、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等違章行爲;二輪摩托車及農用車輛非法違章載客,未佩戴安全頭盔;拼裝車、“土三邊”、“柴三機”和殘疾人車非法載人等違法違章情況以及水上交通運輸船舶等安全排查和整治隱患,確保安全。促進道路、水上交通秩序明顯好轉。

3、建築工程和液化石油氣專項整治。由村建站牽頭負責整治,要加強對轄區內建築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建築施工安全監管制度和機制;強化建築企業的責任主體,落實安全責任制;集中解決建築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實現建築施工坍塌、墜落、用電等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進一步加強民房建築、房屋拆除及危舊房全面的監管,排查和整治隱患,確保安全。加強規範燃氣經營站點設置,查處和取締無證經營和違規經營的液化氣經營站點,消除安全隱患,增強燃氣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意識,保證經營站點安全制度與設施齊全,杜絕過期鋼瓶在市場上流通,確保燃氣安全的使用環境。

4、公衆聚集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專項整治。由派出所牽頭負責整治,要對本轄區內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網吧、大型商場、集貿市場、“三合一”場所、沿街店鋪生產經營與住宿合用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全面監管,排查和隱患整治到位,確保安全。並且加大對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鎖閉、封堵或佔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損壞、配備不足的,常閉式防火門的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的等消防設施的專項整治檢查,依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並督促事故隱患整改到位。

5、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隱患專項整治。由安監辦牽頭負責整治,要加強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及其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堅決予以曝光,特別是對地下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的場所堅決予以取締,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6、農漁業、農機安全專項整治。由農業服務中心牽頭負責整治,要對轄區內農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爲嚴厲查處,推動農漁業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深入開展;依法嚴厲打擊拖拉機無牌無證駕駛、嚴重超載、違法載人和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切實抓好農漁業、農業機械生產安全整治工作,並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和檢查制度,確保農漁業、農機生產事故隱患得到消除。

7、特種設備專項整治。由西天尾質監站和經濟開發服務中心牽頭負責整治,要對本轄區大型遊樂設施、電瓶客運車、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全面排查和隱患整治;加強對非法土製鍋爐、土製壓力容器、土製起重機械;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儲配站;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的使用單位都列入停產取締名單,並實施關閉取締和堅決予以報廢並就地銷燬,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8、校園安全隱患專項整治。由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牽頭整治,要認真抓好轄區內學校校安工程改造、學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游泳安全、交通安全,特別是社會力量辦學的學校,學生乘坐農用車、柴三機、拖拉機等非客運及超載車輛、校園周邊環境問題、生活設施及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嚴格師生集體外出活動的報批手續;加強對學生安全知識的教育,增強學生自救能力,以及取締整治無證辦學行爲,確保校園安全。

9、有毒有害及職業病衛生專項整治。由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牽頭整治,要加強對轄區內企業是否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是否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是否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估,是否爲用工人員配備有效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並督促使用到位。用人單位是否組織職業健康檢查。是否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使用的粘膠是否爲合格的產品,是否標明其產品的成份和使用說明。用人單位是否對用工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是否安排未成年工,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場所和工種。確保全面排查和隱患整治,預防和控制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

10、非煤礦山整治。由國土資源所牽頭負責整治,要依法打擊和查處轄區內無證非法開採行爲,取締、關閉無《採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礦山,防止已取締無證礦山“死灰復燃”;越界開採的礦山;不按礦山安全開採規劃設計和開發利用方案開採、達不到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礦山內使用的無牌無照的農用車、手扶拖拉機運輸,又拒不進行整改或在限期內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及整治存在安全隱患的持證礦山。做好排查和整治隱患,促進礦山安全生產秩序明顯好轉。

11、旅遊專項整治。由文化服務中心牽頭負責整治,要加強抓好轄區內旅遊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着重解決好影響旅遊安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旅遊市場的整頓和規範的工作,把旅遊的安全工作建設放在首位,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經營活動,規範導遊市場,查找超範圍經營和整治旅遊車輛安全營運,應當做好旅遊景點、宮廟、古民居等場所安全設施的防護工作,安全警示應清楚、醒目;把旅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有關部門要在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通力協助,加強聯動,採取有力措施,強化安全監督檢查,堅決歇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此外,街道辦事處其他行業和領域,由其相對應部門根據其相關職責認真研究,明確本行業和本領域安全工作內容和重點,搞好本行業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

三、加強領導、確保落實

爲確保“安全生產十一項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經街道辦事處研究,決定調整安全生產十一項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整治方案 篇5

爲迎接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和國家衛生城市複檢,切實貫徹《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xx年工作要點及責任分解》的要求,今年我局將分階段、有步驟的開展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強化執法整治和監督考覈,美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具體整治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爲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整治行動順利實施,區局成立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制定方案、指揮協調、監督考覈工作。局長霍忠華擔任組長,副局長徐恩深、趙家紅、沈健,局長助理黃凌雲及各街道城管辦主任擔任副組長,各街道派駐中隊、機關(科室)隊主要負責人爲組員。

二、整治目標

根據《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市市區店招店牌設置管理規定(試行)》的要求,對轄區道路逐路逐街開展市容提升整治行動,規範市區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設置,建設整潔有序、和諧優美的城市市容環境。同時,對亂佔道(含空調外機)、亂吊掛、亂搭建等三亂現象進行整治規範。

三、整治任務

對未經審批,擅自佔用公共場地、公共設施設置戶外廣告的行爲依法進行查處;對店招店牌不全、污濁、缺字斷亮的,督促店主及時進行修復或者清理,對拒不整改的依法進行查處;對亂佔道、亂吊掛、亂搭建等“三亂”現象及時進行勸導、清理或者依法查處,特別對沿街店家空調外機落地安裝的,要督促規範上移。

四、整治步驟

1、以一個季度爲一個整治週期,由區局制定方案指定各街道中隊轄區內若干條道路爲整治區域,街道中隊對指定路段內的所有戶外廣告、店招店牌的設置進行排摸檢查,對已經審批的戶外廣告建立管理檔案,對未經審批的戶外廣告立案查處。

2、對中隊排查、區局督查、市民舉報的,未經審批的戶外廣告及時進行依法查處;對不全、污濁、缺字斷亮的店招店牌及時責令當事人進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進行處罰。對“三亂”現象逐路逐街進行檢查清理,確保建築物立面整潔美觀。

3、每季度末,在城管目標責任制季度考覈前,由局領導帶領機關(科室)隊到聯繫中隊進行考覈檢查,考覈扣分計入本季度城管目標責任制季度考覈中的市容秩序攤位管理(10分)、長效管理(10分),扣完爲止。

五、考覈標準

1、對列入季度整治計劃的路段隨機抽查。每個街道區域每次抽查10個戶外廣告,10個店招店牌。(2分)

發現一個違法廣告並且未及時立案查處扣0.1分,發現一個不全、污濁、缺字斷亮的店招店牌扣0.1分。

2、對列入季度整治計劃路段的“三亂”現象進行全面檢查,考覈“三亂”整治成效。(2分)

發現一處亂佔道(空調外機落地安裝)、亂吊掛、亂搭建扣0.1分。

六、整治要求

各街道中隊、機關(科室)隊要按照區局的`統一部署,認真完成每季度的整治任務。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量大面廣,要充分認識到整治的必要性、艱鉅性和複雜性,統籌安排好執法力量,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實施,確保工作出成效。

2、突出重點,抓好結合。一是突出違法廣告查處爲重點,對轄區主要道路和重點區域的大型戶外廣告進行地毯式排查,對排查出的未經審批擅自設置的戶外廣告要依法進行查處。二是整治工作要兼顧小街小巷,對店家較多的小街小巷也要列入整治計劃,分步推進。三是整治工作要與創建包街包片達標街活動結合起來,實現共創共治目標。

3、嚴格程序,文明執法。整治過程中要堅持規範執法、文明辦案,嚴格按法律程序辦事,做到廉潔辦案,切忌辦人情案、關係案,對違法戶外廣告要一查到底,堅決依法查處。

4、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區局綜合科和各街道中隊,要建立戶外廣告查處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通報情況,健全聯合查處機制,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整治方案 篇6

當前,隨着我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出現新動向和新情況,盜伐、濫伐林木和非法收購、運輸木材違法犯罪活動侵害對象轉向國有和集體林木,我縣等鄉鎮不同程度的發生使用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報廢、改裝車輛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林木案件,妨害和阻礙執法人員正常執法情況時有發生。爲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嚴厲打擊和遏制違法運輸木材行爲,維護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根據《市林業局關於印發開展打擊非法運輸木材專項執法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龍林綜〔20xx〕1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從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在全縣開展打擊整治非法運輸木材專項執法行動。爲確保行動紮實有效開展,並取得實效,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建設“生態”的目標,鞏固我縣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和“大造林”成果,確保森林資源覆蓋率穩居全市前列。結合公安部部署的夏秋社會治安整治工作要求,加大對盜伐、濫伐林木、非法收購、運輸木材違法犯罪行爲的打擊和整治力度;規範和完善林木採伐、木材運輸、木材加工的經營管理制度,堵塞銷贓渠道;打擊各種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報廢、改裝的車輛非法收購、運輸木材的違法犯罪行爲;集中查處一批盜伐、濫伐林木和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林木的大要案,打擊處理一批違法犯罪人員,提升我縣林業執法權威;加大重點林區治安防控的建設,加大重點區域、重點路段、重點路口監控設備建設和資金投入,提高森林資源保護和打擊違法犯罪的科技手段和科技含量,維護林區和諧穩定,促進我縣加快建設生態縣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的發展。

二、行動重點

(一)打擊盜伐、濫伐國有林場林木、生態公益林木、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林木,以及盜伐、濫伐邊界結合部林木的違法犯罪行爲。

(二)打擊無證運輸木材和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林木的違法犯罪行爲。

(三)打擊使用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報廢、改裝車輛非法運輸木材的違法犯罪行爲。

(四)對非法運輸木材高速公路出入口,國省道交叉路口和邊界地區結合部,盜伐、濫伐林木和非法木材存放、窩藏、運輸易發場所及地點開展綜合整治。

(五)查處木材加工企業非法收購盜伐、濫伐林木的.違法犯罪行爲,查處木材加工企業違反林政管理收購、加工、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木材的違法行爲。

(六)查處羣衆信訪舉報、反映強烈的破壞森林資源問題。

三、工作步驟

(一)摸底排查階段(8月5日至8月20日)。各鄉(鎮)林業站應當對轄區內個人購買的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報廢、改裝的車輛進行摸底排查、登記造冊,瞭解掌握從事非法收購運輸木材的違法活動規律,對發生盜伐、濫伐林木案件的山場和伐區,及時做好現場勘驗、檢查工作,確定打擊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對象,爲專項執法打擊整治工作做好準備。

(二)打擊整治階段(8月21日至9月25日)。各林業執法單位根據調查掌握的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制定行動工作措施,對確定重點難點、重點區域和重點對象,分步驟、有目的、針對性地開展打擊;對盜伐、濫伐林木、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違法行爲涉嫌犯罪的,應當組織警力快速偵破,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大案、要案和疑難案件,應當集中執法力量成立專案小組開展破案攻堅;加強對木材加工企業的執法檢查,對違法收購、違法經營、違法加工木材的行爲依法查處,責令停業整頓;對非法收購盜伐濫伐木材涉嫌犯罪的吊銷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對未經批准擅自經營加工木材點依法取締;對查扣、登記保存的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報廢、改裝車輛,查明情況、照相取證、登記造冊備案,移交交警部門依法處理。

(三)總結提高階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各林業執法單位認真總結專項執法行動工作經驗,總結和分析我縣在木材流通領域、木材採伐、木材運輸和木材加工企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完善和健全管理制度,提出加強林木採伐、木材運輸管理的工作意見,建立管理、監督、處罰有效的運行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行動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執法行動的重要意義,將此項工作作爲當前林業管理和民主評議行風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領導,進行組織,落實責任。

(二)密切執法協作,形成打擊合力。各鄉、鎮林業執法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與轄區所在村委和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的工作聯繫,組織好林業執法力量,規範執法辦案程序,確保執法行動工作取得實效。林政資源、林業站、森林派出所要積極參與、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形成合力,排查摸清轄區森林資源破壞情況,掌握轄區破壞森林資源違法人員情況,提供案件線索和打擊對象,做到行動目標準確,打擊有成效。

(三)運用宣傳手段,普及法律政策。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方式,邀請縣新聞媒體單位,一方面從正面積極宣傳報道專項執法行動的工作進展情況,形成良好社會輿論與氛圍;另一方面對行動中的典型案件進行曝光,讓社會和公衆進行監督促使其整改。同時,通過廣泛宣傳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宣傳促執法,以行動促整治,使森林資源管理法律、政策落到實處。

(四)加強執法協調,提供法律保障。專項執法行動中,要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在調查取證、完善證據的基礎上,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把握法律尺度;加強與公安法制部門聯繫,協調解決加大對零星盜伐、偷砍林木行爲治安處罰的力度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加強與交警部門聯繫,協調解決查扣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報廢、改裝車輛及移送交接處理問題;加強與檢察院林檢科、法院生態資源審判庭執法辦案工作聯繫,溝通協調、聯合磋商研究達成統一處理意見,解決執法辦案中疑難、重點案件的處理,爲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提供法律支撐和法律保障,使案件辦理做到快偵、快訴、快判,達到打擊懲戒和教育目的。

整治方案 篇7

爲有力推進我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城鎮風貌整治工作,結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實施“兩線一片”的城鎮風貌整治要求,市整治辦近期將實施市政府至新區轉盤城鎮風貌整治示範段。根據近期相關會議精神和遂寧考察經驗,現將市政府至新區轉盤城鎮風貌整治示範段工作計劃如下:

一、工作內容

由規劃建設局和城管局共同委託設計單位對市政府至新區轉盤示範段沿線28棟建築進行統一設計。採用整治前後效果圖對比方式來指導實施。

(一)建築外立面包裝整治

拆除不符合規定的建構築物,建築外立面簡單裝飾(提供裝飾部分的位置、尺寸、顏色、材質等)。

(二)空調機位設計

指定外機位置、尺寸、顏色、材質、外觀樣式。

(三)店招和牆身廣告統一規範

1、取消所有樓頂廣告。

2、規範店招高度、寬度、出挑距離、底板顏色和材質。

(四)城市園林綠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擠佔公共綠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現象,對現有城市道路綠化、城市廣場及綠地內綠化進行升級上檔,增加綠量,豐富綠化景觀層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間內的公共設施,改善城市環境,創造更多人性的、舒適的、優美的'公共空間。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節點光亮工程整治

對已經建設的光亮工程項目進行清理,規範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規劃要求的項目。對城市重要節點應依據規劃結合建構築物增設光亮工程,確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體性、系統性、藝術性,讓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間秩序整治

對城市道路、綠地廣場等公共空間的宣傳欄、標識標牌、佔道經營點位、車輛停放等行爲進行規範治理,做到整齊劃一、秩序井然,體現瀘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風貌。

二、時間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階段(4月10日~4月30日)

規劃建設局委託設計單位對市政府至新區轉盤示範段沿線28棟建築和城市道路綠化景觀進行統一設計。城管局委託設計單位對市政府至新區轉盤示範段沿線28棟建築進行廣告位、店招、光亮工程進行統一設計。電力、電信、公交公司等職能部門委託設計單位對市政府至新區轉盤示範段沿線對城市道路兩側公共配套設施(如變配電箱、電話亭、電話交換箱、公交候車亭等)進行統一設計。4月30日前交由規劃建設局統一組織審查。其餘各職能部門應按各自職責在4月30日前書面提出整治計劃、時間進度交整治辦。

(二)前期動員和準備階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辦確定28棟建築的責任單位並召開整治動員大會,宣傳該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關追責辦法,充分調動業主的積極性,主動配合到該項工作中來。同時,市規建局牽頭拆除上述地段所有違章建築,市城管局牽頭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樓頂、牆身廣告。各業主單位自行拆除不規範的防盜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實施階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責任單位按審批的設計方案實施外牆清洗(包裝)、空調機位統一安裝、店招及戶外廣告製作、光亮工程等。園林、城管等部門實施人行道綠化、市政公共配套設施改造。電力、電信等部門負責實施各自公共配套設施。整治辦及相關職能部門督促、檢查。

三、組織機構保障

由市規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員組織成立臨時協調小組,負責指導上述地段業主單位實施城鎮風貌整治工作,協調各項整治內容安排,協調部分整治資金落實,監督檢查整治成果。

四、部門職責

(一)市規建局:負責編制該地段的城鎮風貌建築規劃及道路景觀改造設計方案;牽頭組織對該地段違章建(構)築物進行拆除;牽頭對該地段需要重新整體包裝的建築物外立面進行包裝整治;負責對該地段內園林綠化、市政公共配套設施進行整治;負責該地段城鎮風貌整治工作專項資金的預算上報;負責督促該地段城鄉風貌專項整治各階段工作,檢查和驗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負責編制該地段的建築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設施改造設計方案:牽頭組織對該地段不符合規定的建(構)築物附着物進行拆除和規範;負責該地段農貿市場周邊佔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設單位按規劃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傳部:負責制定該地段城鎮風貌整治專項行動宣傳工作方案,加大城鎮風貌整治專項行動的宣傳、教育力度,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四)市監察局:按照《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效能監察工作方案》和《瀘州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責任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對該地段沿線部門城鎮風貌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效能問責;對政令不暢、執行不力、行動遲緩、效率低下、推諉扯皮、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單位和人員,及時發出監察建議或監察決定,依據《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川辦發〔20xx〕13號)、《瀘州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責任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規定嚴肅查處。

(五)市公安局:負責對該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標識標牌設置、標誌線劃定,車輛停放的指揮安排,並協助城管局對違章佔道、建築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暢通。

(六)市工商局:協助市城管局做好該地段廣告、店招、燈箱的清潔和文字規範工作,以及店鋪臨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潔和規範工作,保持規格尺寸統一、色彩協調、設置高度一致和清潔整齊;負責規範農貿市場交易秩序,查處各類違規行爲。

(七)市商務局:負責該地段農貿市場硬件設施的升級改造,完善市場基礎設施。

(八)市環保局:負責該地段所有臨街店面的油煙治理工作,杜絕臨街面設置油煙排氣筒(窗)。

(九)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協調該地段城鎮風貌專項治理資金。

(十)市郵政局:負責對該地段的郵亭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一)市民政局:負責對該地段路名牌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二)瀘州電業局:負責對該地段變、配電箱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三)電信公司:負責對該地段電話亭、電話交換箱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四)公交公司:負責對該地段公交站牌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五)江陽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組織動員該地段市民積極參與城鎮風貌專項整治工作,協助各部門開展的整治工作,協調整治過程中產生的各類矛盾,組織志願者參與城鎮風貌專項整治行動。

(十六)其它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負責本單位建(構)築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潔、修補和規範工作;組織動員單位職工積極參與本地區、本單位城鎮風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志願者參與城鎮風貌專項整治行動。

五、具體措施

參照遂寧城鎮風貌整治經驗和我市實情,爲確保該項工

作順利開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棟公共建築由市整治辦責成各棟建設業主自行按規劃設計方案實施,資金自行協調解決。5棟居民住宅樓由市政府按規劃設計方案統一組織實施,預算資金爲350萬元,由財政統一安排。

(二)包裝整治施工前期各業主單位應自行拆除違章建築、店招、樓頂及牆身廣告、防盜窗、雨棚、空調外機等與規劃設計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過程中矛盾協調由業主負責,江陽區政府配合。市整治辦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檢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綠化及市政設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規劃設計方案統一組織實施,預算資金爲300萬元。

(四)城市道路兩側公共配套設施(如變配電箱、電話亭、電話交換箱、公交候車亭等)應由各自職能部門負責清洗或統一包裝,資金自行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