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爲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1

一、制定本預案的目的、依據。

爲確保幼兒園的安全和穩定,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的危害,維護和保障我園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設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遵照安全管理的要求,設立樂樂幼兒園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朱寶珍(園長)

副組長:盧豔(副園長)

組員:柳萍徐靜邱盼邱桂香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三、實施方案

1、報警程序:

A 、發生交通安全事件時,現場人員馬上通知交警和幼兒園領導小組。

B 、撥打112報警電話,幼兒園交通事故,車號爲,請迅速前來救援。

2、啓動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三個職能機構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1)、指揮組人員、職能。

成員:現場總指揮由園長擔任,園長不在由安全主任或當值的行政領導擔任。

職責:接到報警,立即組織人員到事發現場,全面負責指揮處置工作,總指揮選擇的集合地即爲指揮中心。

(2)、控制組

成員:餘斤海(組長)、及其他保衛人員

職責:1)負責設置警戒線。

2)廣播疏散圍觀人員。

3)作好疏導——到路口引導救護車、交警進入現場;

4)保持通訊順暢,杜絕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四、善後處理工作

1、積極協助有關單位、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作好事件的調查記錄。

2、及時與有關人員、部門溝通,做好記錄。

3、儘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有關聯繫電話

交警電話:112

火警電話:119

救護電話:120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2

一、編制目的

爲預防和減少幼兒園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幼兒的交通安全管理共作,確保事故發生後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幼兒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幼兒園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安全至上原則

一切爲了幼兒的安全,盡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發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現事故,要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幼兒。

2、統一指揮與團結協作原則

特殊情況下,全體師生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共同應對出現的問題,團結協作。

3、緊急處置原則

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減少中間環節處理,抓緊時間,對受傷幼兒進行妥善處理,不得延誤時機,造成不應有的後果。

4、局部服從整體原則

遇有突發事件,所有人員應從大局出發,一切以幼兒園整體利益爲重,不計較個人得失,做好自己應盡的職責。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幼兒園成立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置幼兒園範圍內發生的交通安全事件。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職責:xx

(1)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幼兒園實際,研究制訂應急方案。

(2)統一指揮交通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幼兒園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4)定期進行幼兒交通安全事故隱患分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督促落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主要負責應急預案,教育幼兒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要求相關人員強化重點部位保護;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後,立即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並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做好向上級報告和續報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在教學樓內值班老師負責注意幼兒課間活動的安全。在本樓層上課教師負責管理本樓層教室、走廊、樓梯(下一樓層至本樓層間)及廁所等公共場所的紀律,對該範圍幼兒安全負責;負責維護幼兒集會、上操等上下樓梯秩序,管理幼兒。

六、日常防範

1、幼兒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幼兒應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幼兒應走路邊。

(2)過馬路時,必須走人行橫道。通過由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信號規則;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要注意車輛,不得追逐、橫衝直撞。如果沒有人行橫道,你必須直接穿過。車輛駛近時,不允許突然橫過。如果有立交橋或地下通道,必須走人行立交橋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車道、鐵路道口的護欄上橫過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對車輛拾取、追趕、強行停車或拋拋物線。

(5)幼兒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須由大人或老師帶領。

2、幼兒在乘車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共汽車、有軌電車和長途汽車必須依次在站臺或指定地點和家長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車穩定停車後隨大人一起上車。

(2)禁止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等攜帶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

(4)機動車行駛時,不得將車身任何部位伸出車輛外或跳躍。

(4)加強師生日常安全、行爲規範和法制教育,提高自衛意識、自衛能力和自救能力。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3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xx xx

組員:校委會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

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xx xx xx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瞭解情況、接應工作:xx

負責向縣教育局彙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繫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儘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儘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4

爲有效應急處置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處理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2.負責發佈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4.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5.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6.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狀況;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爲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繫組: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狀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醫療救護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繫,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3.專業搶救組: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4.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5.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6.善後處理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校園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校園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校園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無論出現什麼性質的交通事故,校園都務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5

爲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各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x

組員:xxxx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發佈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爲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繫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配合醫生進行現場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x(校醫務室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繫,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後勤保障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後處理組:由x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學校班子成員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區教育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6

爲切實加強旅遊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杜絕旅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學、迅速、有效地處置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發生和降低旅遊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遊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精神,結合我縣旅遊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範疇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是指發生在景區內交通道路上或組團外出旅遊的突然發生涉及遊客,造成人身財產較大損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遊客在組團外出旅遊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2.遊客進入景區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發自然災害,致使遊客乘坐車輛發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預料因素而造成的旅遊交通事件。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爲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處置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責任單位根據旅遊車輛使用情況和遊客所屬情況而定。旅遊道路交通事件出現後,負責人應遵循屬地原則,向當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同時,及時先行處置,以最快速度、盡最大努力實現應急處置。

二、建立旅遊道路交通事件預警系統

成立由縣文體和旅遊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人員組成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文體和旅遊局局長

副組長:縣文化和旅遊市場執法大隊大隊長

縣文體和旅遊局二級主任科員

組員:遊國文縣文體和旅遊局旅遊股負責人

縣文化和旅遊市場執法大隊隊員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我縣旅遊道路交通的安全預防工作。

主要職責爲:及時提供旅遊交通事件的危險信號,暢通信息渠道,提醒遊客注意險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旅遊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三、建立保障機制

1.督促、教育遊客遵守交通規則,阻止遊客乘坐非法營運和不合格的車輛等。

2.加強對旅行社用車的監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車情況。教育督促旅行社辦理好各種車輛證照,按規定參加車輛的各類保險,自覺接受運管等部門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行駛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遊道路交通事件處置機制

1.信息報送與現場保護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知情者或當事人應立即將情況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向當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需要醫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門提供幫助的也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相關人員儘快覈准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交通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採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向縣人民政府彙報。

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信息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在2小時內報送,重大、特大突發事件即時即報,最遲在30分鐘內報送,具體爲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時續事件進展情況、原因、後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2.立即成立現場指揮組織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應立即成立事件處置現場指揮組織,由現場最高領導任總指揮(上級領導到場後立即調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後工作。其具體職能爲:發佈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彙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件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在處理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可視情況設立若干工作組。如:現場處理協調組,現場搶救協助組,警戒維護組,善後處理組,遊客安撫組等。

3.迅速啓動與實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緊急重大情況信息報告制度,保障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發生交通事件信息報告後,立即向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並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1.發生突發交通事件時,縣文體和旅遊局領導應親臨現場(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領導立即趕赴現場,並根據方案進入應急處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趕回處理情況),瞭解事故情況,視情況作出指示,指揮救援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2.迅速啓動《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包括明確現場事故處理中設置機構人員、分工和職責,並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3.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組織調集救援人員和相關物資等,督促檢查各項救援措施落實到位;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解釋、說明和把關工作;

4.指導善後處理和遊客安撫工作。

六、善後處理工作。

1.旅遊道路交通事件調查工作,由處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組織及文體和旅遊局相關人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交警隊等)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積極維持正常的旅遊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2.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散佈謠言、破壞、擾亂社會秩序的,及時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對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積極,貢獻突出,奮力搶救、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反之要給以批評和處分。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7

一、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強管理

1、建立在開學初和節假日前集中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隊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放學統一排隊,在路上要求學生靠右邊行走,確保安全。

3、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在學生集中上下學的時段,維護好校門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提前放學或者延遲上學,並在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離開學校。

5、要對校園周邊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6、在距離學校一定距離的位置設立“前方有學校車輛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機減速慢行,注意過往學生,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加強教育

1、學校通過舉辦交通安全展覽、安全出行班會等活動,讓學生了解交通法規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知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規律,提高防範意識,科學減少事故的發生。

2、要利用家長會、電話等方式積極與家長溝通,請家長和學校共同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學生在上下學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讓孩子過早到校,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要斜穿馬路,避免上下學途中交通事故發生。

三、事故發生後應採取的措施

1、迅速啓動《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立即撥打電話120,請求急救中心搶救傷員。同時撥打110電話請求交管部門處理事故。

2、學校領導如在現場要迅速報告上級領導部門;如不在現場,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迅速趕到現場。

3、要儘快採取科學措施搶救傷員。對傷口大量出血的傷員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處;對骨折的傷員,不要移動骨折部位,應等待救護人員進行處理。

4、要維護現場秩序,記錄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等待交管部門處理。

5、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工作、保險理賠以及協助交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等。

6、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爲準。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8

一、目的

爲了使發生在我礦所屬單位或管轄區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損害程度,特制定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用於我礦所有機動車使用單位,預防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三、引用標準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體化管理標準。

四、基本情況

1、機動車情況

礦現有車輛單位10個,30臺以上車輛單位2個,2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1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2臺以上車輛單位3個,1輛以上車輛單位6個。

礦現有車輛122臺,:大型貨車43臺,(5T以上)、小型貨車7臺(1.25T以上)、大客車1臺(30座以上)、中小型客車6臺(9座以上)、小轎車42臺、特種車1臺、(警車3臺、醫用救護車2臺、吊車1臺〈25T〉、灑水車2臺。

2、駕駛員情況

在崗駕駛員130人。

3、本市道路情況

(1)、國道:207國道、晉陽高速公路、晉焦高速公路、長晉高速公路。

(2)、省道:晉長公路、晉韓公路、陵沁公路。

(3)、縣道:晉張公路、周犁公路、東大線。

4、交通事故危害辯識及風險

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偶然性、不確定性,無特定的時間、無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大小,可分爲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類,主要形態基本可分爲碰撞、碾壓、刮擦、傾覆、墮車、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種,損害後果涉及人員傷亡、車輛損害和財產損失。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爲加強對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礦成立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礦長、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礦領導

成員:由保衛科、安全管理部、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黨委工作部、武裝部、醫院、物業、礦辦公室、居委會負責人及事故單位或事故發生地單位負責人組成

職責:

(1)、瞭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先向110(或122)報警,再向保衛科、交安辦報警(電話:XX)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太保:XXX),說明事故基本情況。

(3)、發佈應急命令,調動各應急職能部門人員開展救援行動。

(4)、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電話:XX)

2、現場救援各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1)、現場搶救組:由保衛科、武裝部及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保衛科科長任組長。負責交通事故現場的搶險工作,危險物的控制、轉移、消除工作,協助交警對事故進行勘察和調查。

(2)、現場秩序維護組:由保衛科、武裝部人員組成,保衛科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的'維護、現場保護和交通管制工作。

(3)、醫務救護組:由礦醫院人員組成。醫院院長任組長。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和屍體保存、認領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礦辦公室、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信息科、物業、黨委工作部負責人組成,礦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保障搶救搶險所需物資和設備的供應,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後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組:由工會、居委會和事故單位等單位組成,工會副主席任組長,負責接待、安撫死者及受傷人員家屬,死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六、應急操作

1、接警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向110(或122)、保衛科(3648126)、交安辦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警,必須向調度室報告事故情況,說明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路段、事故的形態、車輛及駕駛員情況、事故及現場的損害現狀。

2、應急啓動

礦調度室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啓動以及程序,通知副總指揮及應急單位負責人迅速到達指定位置,參加搶救。

3、救援行動

(1)、事故發生單位的領導,在接到事故彙報後,要立即啓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赴事故現場進行搶救。

(2)、礦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和保衛科、交安辦人員到達現場後,根據事故情況,研究制定、批准搶救方案,組織調動指揮各單位及人員進行事故搶救。

(3)、現場救援各專業組到達現場後,根據職責,在現場指揮和保衛科、交安辦指揮下,做好以下搶救工作:

1)、積極搜尋被困人員及傷亡人員,使其儘快得到救治、安置、脫險。

2)、本着就地就近、爭分奪秒的原則,做好醫院組織救治。

3)、做好傷者、死者及無需治療的事故當事人的登記、統計彙報工作(如: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傷情、病區、病房、治療情況、手術情況等以及死者屍體的存放地點、位置等)。

4)、妥善保管好當事人的物品(如:衣物、證件、攜帶的物品現金等),並做好記錄,以備家屬認領或交還本人。

5)、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帶、圍欄等,疏散圍觀羣衆,疏導傷亡者親屬、無關車輛及行人,盡力保證現場井然有序、交通暢通。

6)、做好肇事當事人的監護。

7)、經保衛科、交安辦確認現場無需保留後,要迅速清理現場,撤除警戒設施,恢復交通。

4、應急結束

對事故搶救工作進行總結講評,找出差距,彌補不足,汲取教訓,總結經驗,恢復平時狀態。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9

爲確保學校學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學校制訂學生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與指揮

1、學校成立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2、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佈置、指導。

二、制定學生交通安全守則

1、校內:

(1)學生在校內不準騎自行車。

(2)學生自行車要按學校規定停放的地方放好並上好“兩鎖”,按要求擺放整齊。

(3)學生自行車不得放到老師的車棚、各樓梯口及其它非停車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點。

(4)學生自行車要鎖、牌齊全,嚴禁騎“黑車”。

2、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走人行橫道或斑馬線。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5、不準在公路上踢球、跳繩、溜冰、表演玩耍。

6、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7、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8、不準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道口護欄。

9、學生一律不準駕駛機動車輛,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自行車上學時的車鈴、車掣反應器必須齊全有效。

(2)不準雙手離開車把,不準站在後架上,不準一人蹬車一人扶把。

(3)不準賽車或玩車技,不準追汽車斗氣。

(4)不準牽引、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拖帶。

(5)騎車時不準勾肩搭背,不準互相追逐,不準並排行車。

(6)不準在車把上懸掛影響轉向的物品。

(7)不準在人行道上騎車,不準在馬路上學騎車。

(8)通過陡坡時不要高速滑行,連串或曲線競駛。

(9)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望,並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10)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10、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走路,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11、中午未到校門開啓時間不準在校門口聚集,更不準追逐打鬧。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交通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交通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交通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交通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交通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學校醫務室或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發生後,學校各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交通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繫,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繫家長進行救治。

四、相關措施

1、交通事故: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電話,開展自護自救。

2、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上了縣教育局備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載學生出遊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交通工具,嚴禁車輛超速行駛。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10

一、目的

爲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採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範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總經理彙報,並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具體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彙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並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並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並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複雜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後,儘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上級,並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並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⑶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乾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現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後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採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⑵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並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並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後,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後,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後,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後,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託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交管部門並參與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範措施。

六、應急資源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誌牌等警告標誌。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乾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相關記錄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11

根據縣教育局關於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爲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鎮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教師: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爲;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啓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12

爲充分發揮公路發展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確保轄區國省幹線公路快速、安全、暢通,充分發揮其經濟和社會效益,最大限度減少路政管理突發性事件造成的財產損失或公路阻塞,使路政人員熟練掌握公路路政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國家有關公路路政管理規定及上級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們路政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了本預案。

一、指導方針與原則

公路路政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是公路路政管理的重點和難點。公路管理部門與路政人員應做到預防爲主,常備不懈,快速反應,及時疏導,處理得當,救援及時。全體路政人員應站恪盡職守,無私奉獻,以爲人民、對單位、對公路高度負責的態度忘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給公路管理帶來的負面影響。

二、組織分工

爲了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反應迅速、協調有序,確保應急預案順利實施。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大隊長任組長,副大隊長任副組長,各中隊長爲成員。路政大隊長爲實施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第一負責人,路政執法中隊長具體負責,組織指揮路政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會同有關單位共同救援。遇有惡劣天氣和重、特大交通事故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報告。及分析總結經驗,寫出調查報告,提出防範措施和對責任人初步處理意見,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小組。

三、程序與時限

公路路政發生突發性事件,責任路段管理負責人立即向路政科彙報,路政科在接報告按救援預案進行救援的同時,5分鐘內上報局領導,10分鐘內上報濟寧公路管理局路政科。

公路因惡劣天氣,突發事件及交通事故造成公路阻塞,需要臨時禁止通行的,由路政科提出上報,公路局協調各單位實施並在十分鐘內將應急救援結果上報濟寧市公路局路政科。

預案救援

(一)對暴風雨天氣公路路政救援預案

遇有暴風雨天氣,路政管理人員在間隔放行的同時應及時提醒駕乘人員,注意天氣變化,發現車輛技術狀況差及運送危險品的車輛要提醒其在適當場所停車,待暴風雨結束後再繼續行駛。

路政巡查車要及時開啓示警燈,提醒過往車輛注意安全,巡查中發現天氣異常要及時彙報,並向路政科及局領導彙報,以便上級做好準備工作,將暴風雨信息通報相關路段。

(二)大雪天氣公路路政救援預案

路政人員巡查時發現雪天影響車輛正常通行,要及時上報路政科及局領導,並提醒車輛大雪路段安全行駛,勸告需整修的`車輛分道行駛或及時停駛在附近區域。

備勤人員和車輛應做好準備,隨時待命出發,巡查車輛在巡查時要開啓示警燈。必要時向上級提出禁止通行的請求,接到上級禁止通行公路的命令後,立即採取措施,予以禁止通行。

對重點路段採取二十四小時監控措施,對特大橋、危舊橋、公鐵立交橋、急彎陡坡、山區公路路側險要等重點危險路段,實行專人看管制度。發現危險情況立即採取措施處理並逐級上報。根據危險程度控制車輛通行或禁止通行。必要時請示當地政府支援。

路政科配合養護處提前備好備足溶雪劑,要及時撒沙防滑,撒鹽除雪,組織人員和機械立即清除積雪。並對公路採取間隔放行,車輛疏導,固定專人指揮繞行等措施,確保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通行。

(三)大霧天氣救援預案

路政人員在巡查中發現有霧和流動霧團時要目測出霧的能見度,同時記錄大霧的時間,位置及移動方向,立即通知上報路政科和局領導。

對於霧天影響車輛通行,要採取間隔放行措施,並向車輛講明霧情,提醒小心駕駛。路政執法大隊應根據霧天情況,加大巡查力度並及時向局領導彙報有關情況。

霧天需禁止路段通行的,與雪天救援預案相同。

(四)路面結冰救援預案

路政巡查人員發現路面結冰現象,應立即彙報路政科及局領導,彙報要講清楚結冰地點、結冰面積、結冰程度。

公路局應設置路面結冰警示標誌,路政人員向駕駛員說明情況並間隔放行,提醒小心駕駛,並及時協助養護人員做好除冰工作。

(五)交通事故引起公路阻塞救援預案

路政巡查人員發現交通事故造成阻塞,應立即向有關單位發出信息並按照程序逐級上報,彙報中應講清楚事故的概況,以便上級根據事故所處位置採取措施。

現場路政人員要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好現場,做好救助,配合疏導交通。並及時向路政科及局領導反映現場動態,以便採取相應措施,必要時實施禁止車輛通行。

(六)施工路段施工設備、施工車輛、施工人員的管理都有可能造成事故,路政科和路政巡查人員要加強對施工路段的監督檢查力度,要求施工單位加強管理,設置齊全明顯的標誌,對標誌設置不規範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整改,一旦施工路段發生事故或道路嚴重阻塞,應立即按程序上報.

根據施工單位報審材料中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分流疏導交通。

(七)路政、超限檢測執法現場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因超限檢測、路產賠補償或其他情況,超限檢測站、路政服務大廳現場遭到尋釁滋事、聚衆圍攻、阻擾或擾亂路政、超限秩序,造成工作不能正常進行;與路政、超限檢測人員發生糾紛致使路政、超限檢查人員受到威脅、傷害;以及逃避檢查故意堵塞道路,照成較大規模的交通擁堵等嚴重情況時,當班工作人員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單位負責人接報後應在第一事件迅速趕往現場同時,組織指揮所屬人員,在努力方式事態惡化,保護好現場的同時,協調公安部門安排調度警力、疏通交通、調查取證、儘快恢復工作秩序。如10分鐘內無法恢復交通或正常工作秩序,應立即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公安部門彙報;如2小時內無法恢復交通和正常秩序,應立即向市局主要領導彙報,請求支援,努力控制事態,防止惡化,儘快恢復通行。

超限檢查站應加強檢查的監控和管理,及時調度、妥善處置各種突發情況。超限檢查站監控實時錄像,特別是在發生突發情況時,及時調整監控鏡頭,拍攝不法行爲,跟蹤重點任務進行錄像,爲案件處置提供真實的證據。

超限檢查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參照《山東省公路系統治理超限超載期間突發事件處置預案》貫徹執行。

路政管理人員在轄區內依法查處路政事案時,應隨車攜帶攝像機和照相機等相應的取證設備,及時拍錄抗法、圍攻、無理取鬧、抗拒檢查等緊急情況,取得有效的證據,以維護路政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危險化學品車輛突發事故處置預案

大隊應加強對路政人員進行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的培訓,使其瞭解、熟悉各類危險化學品的類別、性質、危險特徵和包裝容器,熟悉各類危險化學品使用特徵和正確的防護處置方法並適時演練。

發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時,要立即向公安、衛生等部門報警,嚴禁擅自處置,主動配合有關部進行現場交通封閉和擺放標誌。

事故現場的救援人員,要嚴格按照《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常識》的處置要求,做好個人防護。

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實施

要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到實處,應當具有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紮紮實實的工作作風,切實可行的組織計劃和有關單位的相互配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涉及衆多單位和部門,只有強化服務意識和大局意識,統一步調,統一指揮,才能對發生的特殊情況採取有效的預案實施措施。

五、預案管理

1.應急事件處置後,各單位要及時對應急處置進行分析總結,做出評估,並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2.本預案由濟寧市公路管理局嘉祥公路局負責解釋。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加強南寧市轄區內由我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行使管轄權的高速公路(以下簡稱我市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切實保障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暢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效處置我市高速公路交通擁堵。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程序規定》及自治區公安廳《廣西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凡我市高速公路發生因道路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以及其他影響安全暢通的突發事件,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斷和車輛滯留的,適用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聯動、快速反應、依法實施的原則,將應急救援和交通疏導工作作爲首要任務,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交通安全暢通。

2.啓動條件

凡在我市高速公路發生以下情況的,啓動本預案:

(1)達到高速公路一級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嚴重影響相鄰三個以上省(區)高速公路通行的;

(2)達到高速公路二級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涉及相鄰兩個以上省(區)高速公路通行的。

(3)達到高速公路三級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影響區內相鄰三個以上地市轄區高速公路通行的。

(4)達到高速公路四級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12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影響兩個以上地市轄區內高速公路通行的。

(5)達到高速公路一般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6小時以上的,造成車輛滯留,影響本轄區高速公路通行的。

3.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3.1領導小組

成立南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市公安局局長

主要職責:負責對我市高速公路應急響應處置的領導與總協調。

副組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

主要職責:負責對我市高速公路應急響應處置的具體指揮與協調。

成員:我市高速公路沿線各公安分縣局主要領導、特警、巡警、交警支隊、消防支隊主要領導。(交通應急處置的交通運輸、高速公路管理、衛生、環保、氣象等有關部門及其職責由市級應急預案具體規定)

主要職責: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轄區及職責範圍劃分組織本單位應急響應處置相關工作。

3.2領導小組辦公室

設在市局指揮中心,由指揮中心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主要職責: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發揮應急管理的樞紐作用,做好領導小組的決策參謀。做好應急處置信息的上傳下達,協助領導對有關要情進行快速處置與協調。及時收集、彙總、分析、上報各類應急信息。

4.預警信息管理及響應啓動

本局有關單位接到應急事件報警後,應當對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時作出初步研判。認爲已經達到或即將達到應急響應啓動條件的,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報市局指揮中心。

市局指揮中心對有關信息進行甄別後,確認達到或即將達到前述應急響應條件的,經報領導小組領導批准後,向本局有關單位發佈應急響應預警信息。各單位立即做好響應處置相關準備,組織開展處置工作,並及時收集、上報事件相關動態信息。

對於確認達到前述應急響應條件的,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後,四級以下響應由市局宣佈進入應急狀態,達到一、二、三級應急響應條件的由上級公安機關宣佈進入應急狀態後,立即啓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由市局新聞發佈機構統一向社會發布。

對於達到四級響應條件且響應事件影響其他相鄰地市的,市局指揮中心應事先聯絡相鄰地市公安機關有關應急部門,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應急部門彙報有關情況,並由市局聯合相鄰地市公安機關宣佈啓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宣佈進入應急狀態,分別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

啓動一、二、三、四級響應應急預案的,市局成立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指揮部,由領導小組組長任指揮長,副組長任副指揮長,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領導任分指揮長。

啓動一般響應應急預案的,市局成立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局指揮部),由領導小組副組長任指揮長,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領導任分指揮長。

5.應急響應

5.1現場處置機構

響應事件發生後,市局指揮部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涉及範圍和應急處置、救援行動的'需要,派出相關單位的領導、專家和應急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5.1.1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1)制定具體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交通疏導、救援方案和力量調配,作出決策,下達指令。

(2)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救援任務的完成。

(3)保持與市局指揮部的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並根據上級指示,組織現場善後處理工作。

(4)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5.1.2現場應急行動組

現場指揮部統一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根據高速公路交通應急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實際需要,可視情建立以下若干行動組,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分工和落實: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落實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指示,收集處理處置信息,搞好現場協調。

(2)現場救援組:負責施救現場受困人員,疏散火場現場羣衆,實施現場火場撲救。

(3)現場調查組:協助搶救受傷人員,劃定警戒區,設置警戒標誌,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進入安全地帶。控制肇事人,進行現場勘查、收集證據,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交通管控組:維護堵塞點現場周邊秩序,指揮車輛順序通過、有序停放,清理緊急通道。

(5)分流疏導組(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成立):設置交通安全標誌,打開中央隔離設施,指揮車輛借道分流;或按照分流站口,設置交通安全標誌,引導車輛駛離高速公路,負責告知堵段羣衆堵車分流原因、時間、措施等事宜;

(6)機動勤務組: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做好輔助性工作;負責借道分流時的壓道領駛等工作。

(7)治安保衛組:負責堵塞點現場及車輛擁堵沿線的安全保衛和治安秩序維護,並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8)專家諮詢組:負責指導現場處置、救援方案的制定,爲現場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9)宣傳報道組:負責高速公路應急事件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佈材料起草,協調新聞記者的採訪。

(10)後勤保障組:負責應急處置、救援力量的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等後勤保障。

根據不同原因引發的事件,會同有關部門,成立以下工作組:

(11)醫療救護組(配合衛生部門成立):負責做好傷亡人員的搶救、醫護和安置工作,協調有關藥品、醫療器具的緊急調配。

(12)交通清障組(配合交通運輸部門、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成立):負責對造成高速公路堵塞的障礙物進行清理,恢復相關交通安全設施。

(13)危險品處置組(配合環保部門成立):負責制定危險品處置方案,清理危險品。

5.2應急響應流程

(1)市局指揮部立即向本局有關單位發佈指令,各單位按響應級別要求派出警力,趕赴現場。宣佈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有關領導趕赴現場指揮。

(2)市局指揮部啓動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協作機制,視情況立即通報交通運輸、衛生醫療、環保、高速公路管理單位等有關部門。

(3)先行趕赴現場的單位向現場指揮部報告具體情況,現場指揮部向市局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交通應急響應的有關建議。市局指揮部與受影響的相鄰地市公安機關相互通報情況。

(4)現場指揮部區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惡劣天氣、自然災害四類不同情況,組織開展救援、案件處理、道路清障和疏導分流等處置工作。

(5)現場成功處置結束,車輛可以正常通行並不會出現新的堵塞時,由現場指揮部向市局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解除應急狀態的建議。

(6)經市局指揮部向上級公安機關請示,可以解除應急狀態的,向現場指揮部發出指令,並通報受影響的相鄰地市公安機關。現場指揮部應迅速取消交通應急管理措施,儘快恢復交通,待道路交通暢通後組織警力有序撤離現場。

5.3具體處置措施

5.3.1疏導分流處置

根據高速公路交通應急事件現場的不同性質和形態,決定採取一種或多種疏導分流措施,以減少高速公路擁堵排隊車輛數量。

遠端分流疏導

選擇合適的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口,引導車輛駛離高速公路的疏導分流措施。

遠端分流疏導工作程序:

(1)由現場指揮部會商高速公路管理部門確定最合適的高速公路遠端分流站口;

(2)分流疏導組引導站口前方排隊車輛駛離高速公路,並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逐步在站口前方500米、200米、100米向來車方向處依次擺放三塊“前方封閉”交通標誌;在站口前方50米用反光錐筒密集排列,並擺放一塊向右行駛導向標誌,引導車輛駛出高速公路。

同向放行疏導

在騰空一定車道就可以確保安全通行的情況下,根據排隊等候通行的車輛情況,騰空排隊車輛同向一條或一條以上車道,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緩慢放行的疏導分流措施。

同向放行疏導工作程序:

(1)由現場調查組民警先行清障,騰空排隊車輛同向一條或一條以上車道。

(2)交通管控組民警指揮臨近現場的車輛順序通過。

(3)分流疏導組民警應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現場後方500米、200、100米處依次擺放三塊“左(右)道封閉”、“事故現場、減速慢行”、“左(右)道封閉”交通標誌,引導車輛靠左(右)行駛,同時從現場後方1公里處每隔30米擺放(夜間或雨天20米)一個反光錐筒,一直襬放到現場,引導車輛駛入騰空車道通行。在現場後方500米處停放警車開啓警燈,派民警通過喊話器提示車輛減速慢行,保障車輛順利通過。

借道行駛分流

打開現場前後活動護欄或中央隔離帶,在對向車道用反光錐筒設立一條臨時通行車道,確保本車道車輛得以通行的疏導分流措施。

借道行駛分流具體工作程序:

(1)與高速公路路政部門、養護部門會商,打開被堵車輛前方的活動護欄或切開中央隔離帶,形成車輛可通行至對向車道的近端缺口;打開經過現場的活動護欄或切開中央隔離帶,形成車輛駛回原車道的遠端缺口;

(2)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現場對向車道擺放交通標誌:在遠端缺口前方200米(夜間或雨天500米)的對向車道的路肩上,依次擺放三塊“左道封閉”、“減速慢行”等交通標誌;在遠端缺口前方50米的快車道上,依次擺放兩塊向右行駛導向標誌,引導對向車道的來車靠右行駛;在遠端缺口處對向車道的快車道上反方向擺放一塊向右行駛導向標誌(可與正方向擺放的向右行駛導向標誌合爲一塊雙面向右行駛標誌),引導借道通行車輛向右通過遠端缺口駛回本車道;

(3)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現場在對向車道擺放反光錐筒:從近端缺口位置開始,在對向車道的快慢車分道線上,每隔30米(夜間或雨天20米)擺放一個反光錐筒,一直襬放到遠端缺口位置,形成臨時分流車道,保障雙向通行時能各行其道。

(4)指揮車輛借道分流通過:交通管控組民警要在分流缺口的兩頭維護交通秩序,提醒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安全駛入、駛出分流車輛。機動備勤組民警要通過喊話對被疏導分流車輛進行提示,確保車輛有序安全通過。

5.3.2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

工作流程:

(1)現場調查組民警趕赴現場後,將現場情況立即了上報交警支隊指揮中心,交警支隊指揮中心分別向市局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彙報情況。

(2)現場救援組、現場調查組開展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勘查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等相關工作;

(3)機動勤務組立即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交通管控組負責劃定警戒區,疏散無關羣衆,並視情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與有關部門共同採取疏導分流措施,優先清空警戒區附近滯留車輛。在確保安全和不影響現場調查組工作的前提下,可以會同交通清障組實施同向放行疏導。

(4)交通管控組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警戒區外按照“遠疏近密”的要求,從距來車方向五百米以外開始設置警告標誌。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負責警戒並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變更車道。夜間或者雨、雪、霧等天氣情況造成能見度低於五百米時,需從距來車方向一千米以外開始設置警告標誌,並停放警車,打開警燈或電子顯示屏示警;

(5)如有必要,分流疏導組可以實施遠端分流措施。

(6)現場調查和勘查取證完畢後,交通清障組清理事故車輛等佔道故障物,騰空車道,交通管控組撤除警戒區域警告標誌,引導車輛有序通行。

(7)由遠至近,各行動組逐漸解除交通管制措施,直至車輛可以正常通行。

5.3.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現場處置

工作流程:

(1)現場調查組民警趕赴現場後,詳細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瞭解運載的物品種類及可能導致的後果,迅速上報危險化學品種類、危害程度、是否泄漏、死傷人員、事故形態、周邊河流、村莊損害及可能存在的隱患和險情等情況立即了上報交警支隊指揮中心,交警支隊指揮中心分別向市局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彙報情況。

(2)交通管控組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線,清理、疏散無關車輛、人員,安排事故未受傷人員至現場上風口地帶,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域,嚴禁在事故現場吸菸、撥打手機或使用明火、啓動車輛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後果的行爲。必要時,雙向設置警戒區域。

(3)機動勤務組立即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危險品處置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

(4)危險品處置組迅速對現場進行監測,對可能發生重大險情的,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人員撤至安全區域,禁止車輛通行現場附近區域;待險情排除後,方可進行現場調查和疏導分流等工作。

(5)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現場救援組會同危險品處置組開展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現場調查組勘查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等相關工作;

(6)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與有關部門共同採取疏導分流措施,優先清空警戒區附近滯留車輛。

(7)在允許通行的情況下,交通管控組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安全區域外按照“遠疏近密”的要求,從距來車方向五百米以外開始設置警告標誌。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負責警戒並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變更車道。夜間或者雨、雪、霧等天氣情況造成能見度低於五百米時,需從距來車方向一千米以外開始設置警告標誌,並停放警車,打開警燈或電子顯示屏示警;

(8)如有必要,分流疏導組可以實施遠端分流措施。

(9)現場調查和勘查取證完畢後,危險品處置組會同交通清障組清理轉運危險品,拖曳事故車輛等,清除佔道故障物,騰空車道,進行必要的處理後,交通管控組撤除警戒區域警告標誌,引導車輛有序通行。

(10)車輛通行恢復正常後,宣傳報道組組織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提示交通恢復正常。

5.3.3惡劣天氣交通應急管理現場處置

工作流程:

(1)現場調查組民警趕赴現場後,迅速上報路況信息,包括霧、雨、雪、冰等惡劣天氣的區域範圍及變化趨勢、能見度、車流量等情況;發生交通事故的,按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預案分別處置;

(2)綜合協調組立即會同交通運輸、高速公路管理、氣象部門會商,確定採取的必要交通限制、管制、交通疏導分流措施預案,通過市局指揮部上報上級公安機關;

(3)機動勤務組立即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危險品處置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加強巡邏,及時發現和處置交通事故現場,嚴防發生次生交通事故;

(4)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根據上級要求和路況實際,採取遠端分流、分段通行、間斷放行、借道行駛分流等分流措施,必要時,可使用警車壓道引導通行。

(5)確有必要封閉高速公路時,綜合協調組要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通過設置繞行提示標誌、電子顯示屏或可變情報板發佈提示信息,宣傳報道組要組織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

(6)天氣情況好轉,達到正常通行條件的,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機動勤務組視現場情況逐步撤除警示、指示標誌,引導滯留車輛有序通行。

(7)車輛通行恢復正常後,宣傳報道組組織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提示交通恢復正常。

5.3.4自然災害交通應急管理現場處置

工作流程:

(1)現場調查組民警趕赴現場後,迅速上報災害、路況信息;發生交通事故的,按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預案分別處置;

(2)綜合協調組立即會同交通運輸、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會商,確定採取的必要交通限制、管制、交通疏導分流措施預案,通過市局指揮部上報上級公安機關;

(3)機動勤務組立即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危險品處置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加強巡邏,及時發現和處置交通事故現場,嚴防發生次生交通事故;

(4)屬坍塌、滑坡的,交通清障組清理佔道故障物,騰空車道,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實施同向放行或借道分流疏導;屬水毀路段無法通行的,交通管控組應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現場前方200、100米處依次擺放“前方封閉”交通標誌,分流疏導組實施遠端分流和借道分流疏導措施。必要時,可使用警車壓道引導通行。

(5)確有必要封閉高速公路時,綜合協調組要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通過設置繞行提示標誌、電子顯示屏或可變情報板發佈提示信息,宣傳報道組要組織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

(6)故障物清理完畢,達到正常通行條件的,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機動勤務組視現場情況逐步撤除警示、指示標誌,引導滯留車輛有序通行。

(7)車輛通行恢復正常後,宣傳報道組組織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提示交通恢復正常。

5.3.5現場治安秩序處置

各響應級別啓動後,高速公路沿線轄區各分縣局、各派出所,按屬地原則,派警力進駐高速公路各服務區、停車區警備工作室,會同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治安力量,組織對高速公路堵塞路段的治安巡邏,防範大量車輛滯留期間發生治安、刑事案件。

遇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應果斷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立即向市局指揮部報告,請求警力增援。

5.4警力部署

啓動應急響應時,維護交通秩序的民警由本局交警支隊派出,維護治安秩序的民警由各公縣局、派出所派出,必要時由市局派出巡警支隊、特警支隊民警進行秩序維護。

啓動四級以下(含)響應的,交通疏導方面,至少確保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機動勤務組民警不少於5人;治安秩序維護方面,確保沿線每個分縣局轄區不少於5人。

啓動三級以上響應的,交通疏導方面,至少確保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機動勤務組民警不少於10人;治安秩序維護方面,確保沿線每個分縣局轄區不少於10人。

以上警力尚不能確保交通、治安秩序維護的,由現場指揮部向市局指揮部提請警力增援。

5.5響應的終止

事件得到妥善處置,交通擁堵明顯緩解,治安形勢平穩,現場指揮部綜合有關情況後,向市局指揮部通報有關信息。由現場指揮長向市局指揮部建議終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由市局指揮部研究決定是否終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5.6信息報送與處理

(1)信息上報堅持分級報送的原則。

(2)報送方式可先採取電話口頭初報,隨後採用計算機網絡、傳真等載體報送書面報告和現場音像資料。

(3)啓動四級以下(含)應急響應的,現場指揮部每二小時向市局指揮部通報一次情況;啓動三級以上應急響應的,現場指揮部每一小時向市局指揮部通報一次情況。

5.7信息發佈

(1)信息發佈及新聞報道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局宣傳部門組織實施,應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

(2)各信息發佈相關工作組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引導新聞宣傳部門應配合本局各級指揮機構,及時採用授權發佈、組織報道、接受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形式發佈信息。

5.8後期處置

(1)現場處置妥當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處置善後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配合當地政府民政部門、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和救助工作等善後工作。

(2)對於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處理,由本局各相關職能部門按工作分工分別開展。

6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處置高速公路交通應急事件所需資金保障,由市局按照南寧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相關要求組織實施。

6.2力量和裝備保障

市局處置高速公路交通應急事件的應急力量由本局各單位組成,各單位要明確分工、聯絡方式,建立應急設備相關臺帳,加強應急設備的維修、保養、補充,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用。

7宣傳、培訓和演練

7.1宣傳教育

本局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公衆守法、文明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7.2培訓

本局各有關單位要會同交通運輸、高速公路管理、衛生、環保、氣象等有關部門,組織、指導高速公路應急處置隊伍的技能培訓,提高綜合協調能力和處置、救援能力。

7.3演練

由市局每半年組織一次高速公路應急事件四級以下(含)響應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4評估

通過對演練的效果及其過程進行綜合評估,及時發現和修正當前工作預案中不合理或可優化的部分,以利今後應急處置工作。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除標明的以外,“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南寧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管理和分級響應程序,依法、科學、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處置,最大限度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爲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的原則。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辦法》《廣西高速公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桂政辦函〔2018〕1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廣西公安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加強全區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綠色通道”建設工作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崇左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等處置。

1.5事故分級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爲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4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爲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含失蹤),或100人以上(含100人)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3)事態發展嚴重,產生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國務院認定爲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3)自治區人民政府認定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爲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3)市人民政府認定爲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爲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3)事故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

2組織體系及職責分工

2.1組織體系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級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現場處置機構和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2.1.1市指揮部組成

市指揮部指揮長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市指揮部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應急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市總工會、市商務口岸局、市外事邊境事務局、崇左供電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崇左銀保監分局、中國電信崇左分公司、中國移動崇左分公司、中國聯通崇左分公司等單位分管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

2.1.2市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於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統一指揮全市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對救援行動作出決策、下達命令和進行監督。

(4)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救援,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

(5)向市人民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由市人民政府請示自治區人民政府,請求協調有關部門給予支援。

(6)負責啓動和終止應急響應。

(7)研究解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過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2.1.3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製定道路交通事故新聞信息發佈方案,協調對互聯網信息的有關處置工作,會同市外事和邊境事務局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理媒體的採訪工作,做好應急處置中先進事蹟的宣傳報道並向羣衆開展宣傳、教育。

(2)市公安局:負責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傳下達和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工作;統一調動全市警力開展現場處置工作,保障搶險人員和車輛優先通行,參與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織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練,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專家組。

(3)市民政局:負責對符合救助條件的事故人員實施社會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4)市司法局:負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過程中的法治指導,對行政執法部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能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5)市生態環境局: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污染時,負責對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進行環境應急監測,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並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理,以及對環境和人員保護措施提出意見。

(6)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及時搶通受損公路,必要時,徵集社會運輸車輛用於應急運輸。參與營運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

(7)市商務口岸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物資的應急供應和保障工作。

(8)市衛生健康委: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網絡,負責組織現場救護,醫護人員、醫療器材、應急藥品的調配,及轉運傷員、統計救治人員情況,必要時組織全市範圍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協調血液調度,保證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搶救,減少人員傷亡。

(9)市應急局:參與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協調專業救援力量進行危化品應急救援,排除危化品隱患。

(10)市氣象局:負責爲事故處置提供現場風向、風速、溫度、氣壓、雨量等氣象服務保障。進行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

(11)市總工會:負責事故當事人維權問題。

(12)崇左供電局:負責現場搶險、電力輸送和排除電力遺留的安全隱患。

(13)市教育局: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的學生的有關善後處理和配合調查事故責任等工作。

(14)市外事邊境事務局: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的涉外人員的有關善後處理工作。

(15)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組織搭建用於處置事故的.臨時建築,提供相關排險物資器具和人員。

(16)市財政局:負責指導市級社會救助資金墊付工作,向自治區財政申請專項資金,按規定管理分配並及時撥付資金;參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損失評估工作。

(17)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對事故應急處置相關食品、桶裝飲用水等進行監督檢查和檢驗檢測,協助有關部門確保事故應急處置所需食品、桶裝飲用水等安全。

(18)崇左銀保監分局: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各保險企業依法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19)市消防救援支隊:根據現場劃定警戒區域,負責搶救被困人員,組織開展現場火災撲救工作。

(20)中國電信崇左分公司、中國移動崇左分公司、中國聯通崇左分公司:爲應急救援、事故調查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市指揮部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工作。

2.2日常辦事機構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爲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分管副支隊長兼任。主要職責爲:

(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報告並立即上報市指揮部。

(2)制訂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方案。

(3)統計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規律特點,爲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修訂、完善本預案提供科學依據。

(4)向市指揮部提出啓動本預案的建議,並做好預案啓動前的相關準備工作。

(5)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現場救援指揮部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市指揮部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和應急救援需要,立即組織、指派有關部門領導、專家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救援指揮部組成

一般(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市指揮部視情況派出工作組指導。

較大(Ⅲ級)道路交通事故、或需市指揮部應急處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揮部負責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由市指揮部領導和事發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等組成,指揮長由市指揮部指揮長指派。現場救援指揮部設立前,由事發地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先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處置行動,全力防止事故損害後果擴大。

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揮部負責人及事發地政府主要領導組成現場救援指揮部,在自治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設立前,先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處置行動。

現場救援指揮部設置於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附近適當的位置,也可設在具有視頻、音頻、數據信息傳輸功能的指揮通信車輛上。要保證情況掌握及時,信息通信順暢,指揮迅速且不間斷。同時,要設立專門工作標識,保證現場救援指揮部正常工作秩序。

2.3.2現場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制定具體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救援方案和辦理調配,做出決策,下達指令。

(2)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救援任務的完成。

(3)保持與市指揮部的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並根據上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指示,組織現場善後處理工作。

(4)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2.4應急工作組

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實際需要,視情況建立若干行動組,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進行分工和落實。

(1)綜合協調組: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擔任組長,負責傳達落實市指揮部和現場救援指揮部指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處置信息,協調其他工作組開展工作。

(2)事故救援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爲市公安局及其負責人,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衛生健康委配合。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人員搜救、險情排除等具體救援工作。

(3)醫療救護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爲屬地衛生健康委及其負責人。負責對傷亡人員的搶救、醫護、安置及現場消毒工作,協調有關藥品、醫療器具的緊急調配。

(4)治安保衛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爲市公安局及其負責人。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秩序維護,並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5)專家諮詢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爲應急管理、公安、交通運輸、衛生醫療、生態環境等部門及其負責人。負責指導救援方案的制訂,爲市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6)事故調查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爲市公安局及其負責人,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衛生健康委、市司法局配合。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負責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並提出處理意見。

(7)宣傳報道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爲市委宣傳部及其負責人。負責事故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佈材料審覈,協調新聞記者的採訪。

(8)後勤工作保障組:牽頭單位及責任人爲事發地政府及其負責人。負責應急救援力量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後勤保障。

2.5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市、區)政府參照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和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成立相應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明確工作職責,統一組織指揮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制訂對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預防、預警和處置措施,加強信息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對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要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要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重點交通違法行爲、客運及危險化學品車輛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從源頭上防止事故的發生。

3.2預警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可能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後,要確定預警區域、影響範圍,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發佈道路交通事故預警信息;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對應方案,通知預警區域內各有關單位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市人民政府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接到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警信息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及時上報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3.3預警體系建設

各地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警平臺,加強部門聯繫,實現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氣象、衛生、生態環境等部門間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整體預警工作機制。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根據事故等級,按照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重大信息報告制度規定的時限要求,逐級上報事故情況並報告本級黨委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採取的措施等,並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事故處置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及時、主動向事發地公安機關和相關主管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爲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4.2先期處置

事發地政府和有關單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後,立即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應急預案和處置規程,協同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行動。

4.2.1現場施救

各應急救援隊伍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事先到達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力量應當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紮等緊急處置。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後,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公安、交通運輸部門積極協助運送傷員,必要時徵用過往車輛。

(2)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必要時採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3)消防部門負責組織現場火災撲救、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於車內的人員。

(4)公安部門其他警種負責做好現場治安秩序維護和人員疏散工作。

(5)遇有車輛墜河等事故,事發地政府負責調集專業人員、工具進行營救、打撈。

(6)發生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等處置。

4.2.2救護和醫療

衛健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對事故傷亡人員的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必要時,及時協調有關醫療救護、醫療專家、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組織現場衛生防疫有關工作。

4.2.3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必須加強個人安全防護。參與裝載化學、爆炸等危險有害物質車輛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時必須穿着防護服、佩戴防護用具。現場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採取各種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管理程序。

4.2.4羣衆的安全防護

現場救援指揮部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具體情況,明確羣衆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羣衆疏散的範圍、方式、程序並組織實施,協調衛健部門組織醫療防疫與疾病控制。事故發生地公安部門負責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實施交通管制,劃定隔離區域,疏散現場過往、無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員傷害。

4.2.5恢復交通

現場人員、車輛施救完畢後,應及時清理現場,修復受損交通設施,恢復正常交通秩序。對隱患一時難以排除的,應及時採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復道路交通。

4.2.6信息報送與處理

(1)嚴格按照各級黨委、政府緊急信息工作操作規程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2)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及時派員赴現場,覈查、瞭解並續報有關信息。市指揮部和市級有關部門視情況赴現場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

4.3分級響應機制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爲主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1)應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啓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況啓動,市指揮部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赴事發地督導應急處置工作。

(2)應對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啓動本預案,有關縣(市、區)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啓動。

(3)應對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道路交通事故,啓動本預案,開展前期應急救援和處置期限行動。同時,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4信息發佈

(1)信息發佈及新聞報道應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

(2)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新聞宣傳部門應配合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及時採用授權發佈、新聞報道、接受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形式發佈信息,組織報道。

4.5響應終止

當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和隱患已經消除,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時,按照應急響應啓動級別,由自治區指揮部終止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市指揮部終止Ⅲ級應急響應;由縣(市、區)指揮部終止Ⅳ級應急響應。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1)市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市級有關部門、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時開展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事故善後處理和現場修復工作,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恢復當地的社會秩序。

(2)對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事故產生的污染物,由事發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組織專業隊伍實施污染物的清理工作,防止再生、衍生事件發生。

(3)保險公司應在事故發生地政府的協調下,及時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賠工作。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事故責任單位或個人申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未參加保險的,由責任單位或個人賠償(補償)。

(4)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傷亡人員,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及時給予褒獎和撫卹。

5.2應急救助

事發地政府應當制定救助方案,明確應急管理、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教育等部門的救助職責和受害人員申請救助的程序,確保事故發生後的救助工作及時到位。

5.3調查評估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遵循事故處理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原則,按照規定及時開展事故深度調查,加強事故統計分析和事故預防對策研究。

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國家有關部委指導下進行調查評估,並向國務院報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評估;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發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評估。

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事故調查、責任倒查和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對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事發地政府、參與事故處置的市級有關部門應提出整改措施,儘快消除隱患,修改完善各級預案,防止事故重複發生。

5.4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市財政局負責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指導、監督工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告知事故當事人相關政策並出具相關文書。符合墊付情形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傷亡的部分或全部搶救費用、喪葬費用。

5.5激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實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置中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中國電信崇左分公司、中國移動崇左分公司、中國聯通崇左分公司等通信管理部門和負有應急救援任務的政府部門、單位應建立通信系統日檢查、周維護的制度,加強對信息的採集和分析,及時提出和報告改進通信手段的建議,保證應急救援期間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參加應急救援的部門要保持與市指揮部的聯繫,及時報告現場情況,確保應急期間指揮領導的通訊暢通,各種通訊聯繫方式必須建立備用方案,建立全市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含專家組)通訊錄。

6.2資金保障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資金保障,由市財政局按照《崇左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實施。

6.3力量和裝備保障

(1)指揮部抽調各成員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專業搶險隊,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

(2)公安、交通運輸、應急、消防、醫療衛生、生態環境等部門抽調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負責解決道路交通事故處置過程中的技術疑難問題。由市公安局負責組建、聯繫。

(3)醫療衛生部門組成專業搶救隊,負責現場搶救和院內急救。由衛健部門負責組建、聯繫。

(4)其他部門根據職責自行組織應急救援隊伍。

(5)應急所需設備的類型、數量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存放,並組織應急救援的實施。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根據本地區道路交通事故特點,確定相應的專門應急力量,明確力量分工、聯絡方式以及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用。

7預案管理

7.1預案修訂

本預案由市公安局牽頭制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市公安局會同成員單位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依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7.2宣傳教育

各級政府要積極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公衆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7.3培訓

各級政府和公安交警、應急部門應適時組織、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的技能培訓,提高救援能力。政府每年組織一次培訓,培訓人員爲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及從事運輸駕駛員。

7.4演練

各級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門組織協調相關單位,適時開展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由公安局牽頭,每年適時組織一次演練。

7.5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15

一、事故預防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共秩序。

3、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未滿16週歲的學生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

4、經常檢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

5、集體行進時應排隊,穿統一的.校服,安排適當數量的老師參與管理。

6、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並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撐傘。

7、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乘坐兩輪摩托車。乘坐摩托車要戴好頭盔。

8、特別注意霧天、雨天、雪天、冰凍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1、獲得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受傷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用最快方式向學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點和人數,同時打110、120電話求援。

2、學校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立即向教育局和鎮政府彙報。

3、學校應當及時與受傷學生家長聯繫,並派校級領導和班主任等到醫院探視、慰問。

4、學校應當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沒有調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發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