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通用11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通用11篇),歡迎大家分享。

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通用11篇)

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1

一、總則

學校的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學生是否安全、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家萬戶家庭的幸福,關係到社會的穩定,責任重於泰山。因此我們要從政治的高度,以對國家、民族極端負責的態度做好學校的衛生與安全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到居安思危,警鐘長鳴。爲做好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的傷亡和國家財產的損失,特編制《江臨中學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制定依據:近一段時間來發生在學校的安全事故時有耳聞:學校的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時有發生,嚴重威脅着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級領導也對此十分關注。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關於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鹿城區教育系統重特大傷害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爲依據,根據學校實際制定。

二、適用範圍

1、交通事故;

2、飲食中毒事故;

3、教育設施安全隱患事故;

4、火災事故;

5、學生心理疾病引發的事故;

6、學生活動意外傷害事故;

7、學生打架鬥毆引發的事故;

8、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三、報告制定及程序

1、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必須立即向校長室報告。發生飲食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後,學校應在2小時內立即電話報告教育局辦公室(聯繫電話)。並根據事故性質報請以下部門救援:

①江臨派出所,鹿城區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消防119;

②江臨第一醫院X,醫療急救中心120,區衛生監督所(聯繫電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繫電話)。

2、學校在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區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場情況、傷亡人數發生變化後,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

四、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

學校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及職責如下:

1、總指揮:由校長擔任,全面負責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視情況做出啓動應急處置預案決定。

2、副總指揮:由政教處主任擔任,分工負責事故的現場救援、調查處理和善後等工作、協調各處、室、部門之間的工作。

3、指揮組成員:政教處、工會主席及其它各處室主任。

做好現場救援、搶險和善後工作(具體分工另行明確)。

4、事故應急小組成員:學校行政領導、班主任、生活指導、保衛組成員、醫務人員、值周值日教師等。

五、事故現場應急處理

1、指揮部應根據事故類型,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聽取、瞭解事故現場情況。根據所判定的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嚴重程度,研究搶救方案,採取相應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並迅速決定報告和求援。

2、在全力搶救傷員學生時,及時控制危險源,急救受傷人員脫離現場,實施應急救治,努力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學校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及時送傷員學生去醫院急診搶救。

4、及時控制現場,依法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5、班主任老師應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6、總務處應爲學生傷員做好有關醫藥費墊付等臨場服務處置工作。

7、政教處及時寫出事故報告送校長室上報。

六、事故調查處理

學校應對事故作出調查結論,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任事故作出調查處理: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

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2

爲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起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是可能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駕駛員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選擇經驗豐實、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7、有條件的學校爲低年級學生配備保險帶。

8、租賃的校車也適用本預案。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並通知學校和家長家屬等。

2、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先口頭後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1)發生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醫院救治。

(2)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或教師的護送工作。

4、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

5、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如有傷亡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教師車禍根據政策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7、保險介入。

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3

一、基本原則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車間實際,及時、穩妥地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做到事故事實清楚,責任認定準確,善後處理得當。

二、組織分工

爲健全車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指揮機構,成立“車輛交通事故處置工作小組”,全面負責車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由工隊長任組長,副工隊長任副組長,各班組長任成員。

三、處置預案

1、預案的啓動

車間所屬車輛一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本預案即正式啓動。

2、事故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當地110報警,並向車間主任和段主管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車輛、乘客及駕駛人員的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已經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受傷情況;

(4)有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的有關情況;

(5)事故性質的初步判斷。

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報告後,車間負責人應立即向段領導報告,並立即趕往事故現場,會同工作小組其他成員,協助公安交警等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對有關責任人採取相應的監控措施,並做好善後接待安排、聯絡溝通等後勤保障和協調工作。

4、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車間主任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事故調查期間,有關人員必須隨時接受詢問、調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不得擅離職守。

事故調查處理的主要內容:

(1)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

(3)分析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建議。

四、有關要求

1、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組織嚴密,指揮有序,穩妥得當。

2、要及時準確報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爲應急救援工作贏得時間,並採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態。

3、要加強與公安交巡警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全力配合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

4、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要及時搶救傷員,注意保護現場。不得隱瞞不報、緩報、謊報事故情況。

5、有關人員在事故應急救援、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中要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積極配合。

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4

爲維護廣大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髮生在我鎮境內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規的規定,結合長陽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長陽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副鎮長晉合榮擔任組長,綜治辦主任郭良、派出所政委吳新會、創安公司經理、市容所所長肖春亮爲副組長,綜治辦、派出所、創安公司、城管市容所、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爲成員單位,協助交通管理部門調查處理交通事故。辦公室設在綜治辦,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

二、加強宣傳教育,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組織,嚴格落實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度,利用多種形式對所屬人員及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培訓,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定期對所屬車輛進行安全性能檢查,保證車輛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保證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三、具體措施

(一)遇有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要採取以下措施:(責任單位: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

1、維護現場,積極搶救傷者;

2、迅速撥打122報警電話,通知交通管理部門;

3、同時上報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電話:xxx)

4、協助、配合交通管理部門進行事故原因調查覈實。

5、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報警後,迅速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協助交通管理部門維護秩序、搶救傷者和事故現場勘察、施救工作,處理善後工作。(責任單位:綜治辦)

(二)派出所、創安公司、城管市容所要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小分隊,遇有事故發生時,一旦接到命令,要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聽從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遣,發揮職能作用。(責任單位:派出所、創安公司、城管市容所)

(三)單位發生交通事故,要在24小時內上報綜治辦,三天內將事故具體情況及單位整改措施,寫出書面材料上報綜治辦。(責任單位: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

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5

一、制訂本預案目的:

爲了預防和減少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制訂本預案。

二、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很多,也較複雜,主要有:

1.校方教育管理和學生方面的因素:學校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老師疏於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離隊或自行活動。

2.租用車輛、駕駛員方面的因素: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駕技不熟練、應變能力差。

3.活動場所方面的因素: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籌建維修中的危險區域缺少禁令標誌或安全保護設施。

三、預防方法:

1.出發前對學生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嚴格管理貫穿於活動的全過程。

3.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經驗豐富,駕技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爲校外集體活動服務。

4.活動前,學校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察看活動的設施、設備、器械(具)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校外集體活動委託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並要求旅行單位爲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四、處理程序:

在校外集體活動中一旦發生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a)報告和報警。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告局辦和業務科室,重大事故應立即電話報局辦和業務科室,事後詳細書面彙報。若屬交通事故立即報警。

(b)以追快速度將受傷學生送往就近區級以上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

(c)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d)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參照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中或車輛上,可參照校車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設施、設備、器械(具)引起的,學校要與活動場所,旅行單位交涉,並配合進行善後處理工作。

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6

爲了切實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認真預防和減少傷害事故隱患,提升學校應對傷害事故的處理能力,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和“預防爲主、安全第一”原則,建立應對迅速、處理及時的防範體系,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預防管理

1、學校應建立體育活動(體育課)的管理、規章制度。

2、學校內的體育器材、場地設施應有專人保管和維護,保證安全使用。

3、對身體有問題的學生要勸其退出活動。

4、體育活動(體育課)應有體育專職人員帶領做好準備活動、整理放鬆活動,保證學生身心健康參加體育活動。

5、體育活動過程、體育教學過程應符合相關部門的要求。學生活動中保證體育專職人員在場指導。

6、學校體育活動應保證每班配備一名教師指導和管理。

7、學校應當科學、合理安排體育課和體育活動的場地,避免同一場地擠滿學生。

二、處理程序

學校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甚至傷及生命事件,應當遵循以下程序應對處理。

1、學校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採取措施救護受傷害學生;情況嚴重者,應以最快方式將傷者緊急送至附近醫院救治。

2、及時收集有關事故信息,保存好有關證據、資料,並作好相應的記錄。

3、學校應按照上級部門規定的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向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嚴重傷害事故應在第一時間上報教育局。

4、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安撫學生(家長)等工作,組織探望、回訪。

5、做好宣傳教育,控制事態擴展,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保險介入,同時通知保險機構介入。

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7

一、可能引發學生宿舍事故的原因

學生宿舍的房屋、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地面不防滑;電線電器設備老化和亂拉亂接電線電源插座,違章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未按規定配齊有效滅火器材、通道堆物、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學生追逐、打鬧玩耍;生活老師管理失職或不當;以及學生自身疾病等情況誘的原因。

二、預防和措施

1、加強對生活老師責任性和安全第一意識的教育。

2、加強對住宿學生進行行爲規範和安全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3、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措施,責任到人。

4、開展宿舍火災逃生的演練等自護自救手段。

5、夜間要有專人值班巡視,並做好值班巡視記錄。

6、加強對宿舍房屋,設備以及生活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7、配齊有效滅火器材,保持通道暢通,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燈牌要完好。

8、電線拉接、電源插座位置、電器設備使用要規範。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學生宿舍事故,一般應按以下程序處理。

1、立即報告。

(1)如是宿舍火災事故,應立即報“119”,並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住宿學生。

值班老師應及時向校領導報告,校方立即向教育局報告。

(2)如果一般事故,值班老師應及時向校領導報告,學校應在24小時內書面向教育局報告。

(3)如是傷害性事故,值班老師應及時向校領導報告,校方立即向教育局報告,並按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4)如是校內暴力事件,學校按防範暴力事件處理應急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2、以最快速度及時將受傷學生就近送往醫院治療,並通知家長。

3、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並現場進行保護,做好取證等工作。

4、做好安撫學生及家長工作。

5、保險介入。

6、必要時公安介入。

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8

一、制訂本預案目的:

爲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精神,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預案。

二、可能引發校內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1.課間學生追逐打鬧;

2.學生自行到校或放學後滯留學校活動;

3.體育活動中不慎碰到、摔倒;

4.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失修或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

5.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6.實驗缺乏指導、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三、預防方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爲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觀念。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四、處理程序:

i.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傷勢嚴重的送區級以上醫院),保留車票和發票。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教育局業務科室,重大事故立即電話報局辦和業務科室,事後再詳細書面彙報,同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出險。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一般由校長、副校長、政教主任、年部主任等組成)。

5.調查取證(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兩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不威嚇逼供)。

ii.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不解決住房、戶口、升學和工作;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iii.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數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家長收到補償金後均要出具收條。

3.保險理賠。提供以下材料給保險公司:

(1)《協議書》複印件;

(2)病歷卡複印件及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

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9

爲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特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的原因很多,主要有:課間國小生追逐、瘋、打、鬧,學生自行到校外活動,或者放學滯留學校活動;在體育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上器械課時使用的教學器械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保護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的辦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爲進行規範、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學校的教學生活設施設備及場地器材、永恆和設備的安全檢查(每月檢查兩次),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3、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事發階段,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人送往醫院救治(撥打120或就近區級以上醫院,保留各耗資單據)。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一般事故要先報告校長,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行政辦,一小時內口頭回報千,一天內書面報告。

4、啓動處理應急小組,調查取證。

5、實施取證程序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的要有班主任和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取證調查人必2人以上,有事情經過的過程,記錄的內容要實事求是,調查人不誘導,不逼迫,記錄用鋼筆或黑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要合情合理,合法操作即可。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要本着就事論事的原則,不解決與本事故無關的事,做到一事一清,不留尾巴;更不能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細節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甲、乙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在場人);雙方達成的協議後,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合理的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持現金(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金額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提供下列材料

⑴(協議書)複印條。

⑵病歷卡與診斷複印件。

⑶醫藥費收據發票原件。

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10

爲了預防和減少醫院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醫院職工和患者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精神,特制定我院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醫院火災事故的原因:

除有人故意縱火外的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它電器設備、儀器使用違章、食堂油鍋過熱、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菸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醫院火災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措施:

1、院長是醫院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組,包括疏散引導組、安全救護組、通信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結合實際制定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醫院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醫院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亂堆物品。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警,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在院職員工發現火警後,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通信聯絡組立即報衛生局辦公室。

2、疏散引導組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病員,並進行穩定、安撫和疏散指導。

3、如有傷者安全救護組要及時救治;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滅火行動組利用醫院現有的滅火設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滅火撲救。

5、所有工作組成員和事發現場人員要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起因,維持醫院秩序。

四、消防安全工作小組職責分工:

(1)、疏散引導組:張福中、陳學進等。

(2)、安全救護組:胡宏傑、劉志剛、胡瓊、各科主任等。

(3)、通信聯絡組:王煦、火災事發現場人員。

(4)、滅火行動組:陳小林、汪選舉、胡志學等。

繆新中全權指揮,各科主任、護士長、全體員工齊心協力、全力配合。

五、 責任追究:

在醫院火災事故發生、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關部門和個人未按規定履行報告職責,瞞報、謊報、疏於管理或玩忽職守,醫院要給予通報批評或相應的行政處分,情況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啓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11

爲預防學生(校外、校內)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集體活動事故 ,防止事態擴大,有效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 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精神,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學校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於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 紀律擅自離隊;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租用的車輛安全性能差 ;駕駛員疲勞駕車、違章駕車;駕駛員駕駛技術、應變能力差等等。

二、事故的預防:

1、活動前由學校通過廣播、班會、黑板報等形式向學校進行安全方面的教 育,特別是對於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覆向學生進行講解、分析, 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外出活動時,旅行社導遊人員在車上針對本次活動及學生的年齡特點介 紹活動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強對帶隊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教師加強管理。

4、活動過程中要求教師(導遊人員等)始終跟隨學生,不得放任學生自由 活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加以教育。

5、需要用車時,要求車隊選派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選 用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爲校外集體活動服務,並落實安全檢查制度 ,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加強車隊駕駛員職業道德教育,要求駕駛員“文明 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

6、活動前,校方及活動承辦機構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 全隱患,對問題設施和危險地區要派專人管理,禁止學生隨意出入活動。

7、外出集體活動,應委託經過區教育局資質認定的機構組織,並要求活動 承辦機構爲參加活動學生購買平安保險。

三、事故的處理:

1、一旦發生火災(或其他突發事件),按“火災應急預案”(或相應的預 案)處理。

2、發生大面積騷亂,各帶隊教師(或導遊)應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先穩定所 有學生的情緒,然後聽從指揮的引領,有序撤離現場;到達安全地帶的教師( 或導遊)要繼續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確保所有撤離學生的安全。

3、發現人員受傷,要以最快的速度將其送往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並通知 家長。

4、外出活動,一旦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報警,並配合 導遊人員、教師,根據師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進行搶救及處理,同時報有 關領導

5、因駕駛員交通違章造成學生傷害,會同車隊進行處理。重大事故立即成 立事故處理小組。

6、一般事故三天內學校及活動承辦機構以書面報告區教育局普教科;重大 事故及時將情況報告區教育局。

7、事故責任認定和善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學校管理不當或學生自身原因 造成的,則參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及時與保險公司取 得聯繫;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則按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設施所造成的,則由學校與活動承辦機構、活動場 所進行交涉,達成合理的處理意見。

四、組織機制:

1、組織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事故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實 行分工負責制,一旦發生事故,實行逐級負責,校長在由校長指揮,校長不在 由分管校長指揮,以此類推。

2、人員分工:(教育、管理、報警、事故調查、報告、協調、護送傷者等 )。

總指揮:XX

教育、穩定小組:XX

引導疏散、善後小組: XX

報警、報告小組:XX;

協助調查小組:各校區負責人組織當時現場人員

護送傷者小組:XX

協調、聯絡員: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