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車服務方案範文(精選5篇)

爲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校車服務方案範文(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校車服務方案範文(精選5篇)

學校校車服務方案1

爲加強對我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明確主體責任,強化監管措施,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涉及校車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會議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校車管理的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任務目標及要求

學校要高度重視校車安全工作,充分認識抓好校車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徹底查清我校校車數量和有關情況,教育宣傳和規範管理工作務必到位,制止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責任,加強排查領導小組成員(各班班主任)認真摸排學生有無乘坐校車現象,排查工作一定要仔細,確保沒有遺露現象。要把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常規管理當中,防患於未然。

(二)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日常管理,利用班會、主題隊會、板報等形式向學生宣傳乘坐非法校車的危害。學校負責人是校車安全第一責任人,在教育局指導下,定期對學生進行系統的交通安全教育,並利用多種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隨時掌握接送學生車輛情況及學生乘車狀況,建立細緻臺賬,及時上報有關情況。建立校車使用、保養、校車駕駛人日常管理等制度,做好重點節假日、學生放假回家、返校的安全檢查和教育。遇有大霧、大雪、路面結冰等惡劣天氣的,學校、幼兒園可報經教育主管部門,機動調整學生上學入園時間或短期放假,保證學生道路安全。

(三)完善制度,強化管理如學校或家長有自備或租借車輛接送學生的,要向縣交警大隊和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校車照片(正面、側面、前45度角、後面、車廂內部);

2、校園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校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和與校車駕駛人員簽訂的安全行車責任書;

3、校車行駛路線和停靠站點示意圖;

4、本校園制定的校車極其駕駛人員、學生照管人員的安全管理制度;

5、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安全技術檢驗單複印件,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另外,校車接送學生期間,校園必須安排專人隨車照管。

學校校車服務方案2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省、市關於校車管理工作精神,逐步建立規範有序、職權明確的校車運營模式和管理機制,結合我學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爲依據,堅持以人爲本、服務學生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部門監管、財政補貼”的原則,建立專營的校車運營公司,並加強對校車營運的管理,讓學生坐上方便車、安全車。

二、工作目標

(一)進一步規範專用校車外觀標識,加強校車及其駕駛人的管理,促進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堅決遏制涉及校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師生安全,對現有的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接送車輛在三年內逐步取締杜絕。

(二)加強經費保障。通過爭取國家貧困縣扶助項目資金和縣財政加大投入,逐年增加校車經費,並落實校車服務的各種稅費優惠政策。

(三)加強安全管理。逐級成立校車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各部門職責,層層簽訂校車安全責任狀,制訂校車安全管理考覈方案,加大對違法營運學生接送車輛的打擊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聯動機制和長效機制。

(四)加強道路建設。做到通校車公路優先規劃建設、優先安裝防護設施、優先進行路面改善,逐步完善通車條件。

三、運營模式

(一)運營原則

1、學校附近學生步行入學,低年級學生由家長護送。

2、幼兒園學生原則上不納入校車接送對象,由監護人接送,確需使用車輛集中接送的,應使用幼兒專用校車。

3、學生2.5公里以內的學生鼓勵其步行上下學。

4、學生2.5公里以外的學生可納入校車接送,但也應儘量鼓勵步行,以減少交通風險。

(二)運營模式

採取“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部門監管、財政補貼”的模式,吸引社會

資金投入,分片組建多個校車專營公司。由公司統一購買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條件的客運車輛,專門用於接送學生,不參與其他運營。由物價部門會同教育、財政等部門根據其運營成本,覈定學生每期交納的乘車費。縣政府給予一定的購車補助和運營獎勵。

四、校車管理

(一)組織機構

爲加強對校車運營的管理,成立學區學生用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學區長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二)部門職責

縣政府辦:制定校車管理實施方案和專項經費補助制度;督促相關各職能部門落實相關職責;組織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做好校車公司審定、校車線路規劃;制訂校車管理考覈方案及評估細則,對有關部門進行年度績效考覈。

教育局:優化學校佈局,提供乘車學生數量分佈和用車需求;與各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指導和督促各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聯合公安、交通部門對各校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配合公安、交通運輸部門進行校車交通安全檢查,制止超員、超速、酒駕等違法行爲;統籌建立校車管理臺帳與數據庫,上報校車管理信息;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羣衆監督舉報。

交警大隊:審覈校車及校車駕駛人申報資格;負責辦理校車標牌、標識,統一噴塗校車顏色;對道路交通及安全設施進行巡查,維護學生交通秩序;查處打擊校車超員、超速、酒駕等違法行爲;會同學校及校車公司做好對師生及駕駛人的安全教育;落實校車辦理牌證和車輛過戶、車輛檢測等工作;完備校車資料,一車一檔,適時更新。

監察局:協調推進校車運營工作,建立健全督辦和問責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對較大校車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

交通運輸局:審覈校車及校車駕駛人申報資格和營運線路;加強對校車運營的日常管理,要求校車按照定校、定員、定座、定線、定點的原則接送學生,嚴厲打擊超載等非法營運行爲;加強鄉村道路安全標識、標線、防撞隔離墩、校車停靠點等設施建設;減免相關費用,按照國家標準給予校車燃油補貼。

財政局:落實縣人民政府安排的校車補貼、獎勵經費籌集,並按期足額撥付

到位;購買校車按照其購買價給予適當補貼,期末對未出安全事故的校車公司和學校給予適當獎勵。

安監局:加強對校車營運安全防範措施的審批與監管,參與較大校車交通事故、工作人員違法違紀事項的調查處理。

物價局:會同財政、教育部門適時制定指導性運營價格並監督實施,嚴厲打擊亂收費亂漲價行爲;督促落實涉及學生用車的`價費優惠政策。

國稅局、地稅局:落實國家稅收政策中有關減免校車運營有關稅費的優惠政策。

工商局:負責校車公司註冊登記,按照國家規定製訂有關優惠政策。

各中國小校:提供本校學生乘坐校車的需求;與校車公司簽訂安全責任狀,監督校車合法運營;定期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製作學生乘車花名冊,與校車公司做好人員清點交接手續,建立校車信息卡、接送聯繫卡等管理臺賬;做好其他各項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電視臺:利用廣電媒介資源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及時發佈校車運營信息。

保險機構:按規定費率浮動給予最大優惠,並建立理賠綠色通道,實行快處快賠。

校車營運公司:購買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辦好相關手續;加強車輛管理與維護,確保校車性能安全;聘請有校車駕駛資質的駕駛員上崗,僱好隨車照管人員,並做好駕駛員、照管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制訂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與駕駛人、照管人簽訂安全責任狀;遵守交通法規,確保校車安全順利行駛,與學校做好學生清點交接手續;做好價費公示,嚴格按標準收費;履行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成立校車管理領導小組,對轄區內的校車運營進行管理、監督、協調;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配合做好轄區內鄉、村公路的隱患排查與建設、維護。

(三)校車申報

1、申報條件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並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2)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3)有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經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2、申報程序

向縣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和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材料,經縣交警大隊、交通運輸局、教育局審覈,報縣人民政府批准。決定批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給校車標牌,並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籤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

(四)校車駕駛人申報

1、申報條件

(1)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週歲以上、不超過60週歲;

(2)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3)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4)無飲酒後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記錄;

(5)無犯罪記錄;

(6)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爲記錄。

2、申報程序

駕駛人向縣交警大隊提交書面申請和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材料,經交警大隊審覈合格後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籤注准許駕駛校車。

(五)校車行駛

1、校車應統一着黃色的車體外觀顏色,在車輛兩側應統一粘貼校車標牌,校車標牌應當載明本車牌號碼、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行駛路線、開行時間、停靠站點、跟車照管人及其聯繫電話等。

2、校車應配備統一的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攜帶逃生錘、乾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校車應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3、應遵守交通規則,按規定的線路行走,在規定的停靠站點停靠,嚴禁超員、超速、酒駕、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爲。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部門職責。各部門要制定具體的管理措施,出臺各自的優惠政策。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部門要認真做好本職工作,順利實現工作目標與步驟,力爭20XX年學校校車公司正式營運。

(三)強化安全管理。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做到不漏項目、不留餘地、不剩空檔,全力確保學生乘車安全。

(四)嚴格責任追究。各職能部門工作人要恪盡職守、秉公執法,校車公司與駕駛員、照管員要遵守交通法規,按章行駛,否則將依法追究相應的責任。

學校校車服務方案3

爲做好我校校車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總指揮長:朱延軍

副總指揮長:徐京峯

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啓動應急預案和發佈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領導小組應立即啓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四)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朱延軍

1、在場人員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馬上接替在場領導、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應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司機或撥打110、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衛生室、醫生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醫生隨車參與救治。

2、老師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後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五)聯絡、教育:

組長:徐京峯

1、接到校長通知啓動預案後,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政教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六)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組長:朱延軍

1、組長根據校領導通知啓動本組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教導處領導、政教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安排住院師生的家屬的食宿。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行政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複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組織人員嚴格覈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七)事故調查:

組長:朱延軍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佈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八)本預案在發佈之日生效。

學校校車服務方案4

根據教育局關於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爲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校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學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招生辦學車管理主任)(在學校或幼兒園所任的具體行政職務

副組長:

組員:

xx(中一班班主任)

xx(中二班班主任)

xx(隨車教師)

xx(大一班班主任)

xx(大二班班主任)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校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所有涉及的組員、人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

成員:

1、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學生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園長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學生上車。

2、要求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3、具體安排、佈置、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爲;及時化解校車內學生之間的矛盾。

4、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司機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司機應立即報告園長或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成員,啓動本級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學校校車服務方案5

爲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全鎮學校接送學生車輛(以下簡稱校車)管理,有效預防校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交通安全。根據上級有關精神,鎮黨委、政府決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完善校車安全監管制度,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臺帳,落實校車安全源頭管理責任,增強師生和校車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杜絕學校使用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杜絕超員、超速、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等違規違法行爲,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確保學生、幼兒乘車安全。

二、組織領導

爲了加強對校車及運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鎮黨委、政府決定,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

三、工作要求

1、從事接送學生、幼兒的校車必須是經縣交通、交警、校車辦等部門批准的校車,並核發相關標識,規定在我鎮能營運的車輛。

2、幼兒原則上就近入學,由監護人接送,不使用校車,因特殊原因確需接送的,必須使用國家標準設計和製造的幼兒專用校車接送,並配有護導員,駕駛員必須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非標準校車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3、校車運營必須做到“定人、定車、定時、定線、定點”。不得跨鄉鎮、跨區縣接送,要嚴格按照規定線路行駛,不得改變行駛線路(關山-雙鳳、南洲-坪石、全民-同興、峽山-泉塘、金洲-關山、鴨塘-全民、南洲-關山、長青-小塘,如新增線路須經相關職能部門查勘認可)。嚴禁車輛到家、駕駛員和護導員入戶接送人員。

4、進一步加強規範校車管理,建立學生校車動態監管機制。校車辦協同派出所交警等相關職能部門對轄區內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校車管理納入監管範圍。開學後相對集中力量上路巡查,嚴肅查處校車交通違法行爲,不定期的聯合開展校車打非行動,確保校車運行安全。

5、要建立校車的教師跟車制度,跟車教師要負責清點學生人數,監督駕駛員不得超員搭載學生,保障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的安全,堅決杜絕因嚴重超員造成擠傷學生的惡性事故。

6、各校車必須嚴格按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不得有超速、超載行爲。

四、工作職責:

1、鎮校車辦:牽頭組織轄區內校車安全工作,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配合校車公司做好校車安全、政策及監督等方面工作,負責校車管理辦公室日常事務。設立一名專職的校車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各種校車管理制度,做到定車、定員、定時、定位,完善相關工作記錄,存檔保管。

2、交管站:負校車安全行業監管責任。合理規劃全鎮運營線路,做好站點設置、路況維護等工作,配合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門加強校車管理,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打擊各類非法接送學生的車輛。

3、派出所、交警隊:負校車安全行業監管責任。負責整治超載、超速、無證駕駛等校車違規、違法行爲,取締黑校車和非標校車違規接送幼兒的行爲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

4、綜治辦及安監站:負校車安全行業監管責任。全面負責學校(幼兒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協助職能部門整治超載、超速、無證駕駛等校車違規、違法行爲。

5、村(社區):對轄區校車安全監管負總責。協助各職能部門對校車通行道路隱患摸排,監督執法,舉報校車違規、違法行爲及安全知識宣傳。

6、鎮中心校:制定合理規劃,保障學生、幼兒就近入學,組織中國小、幼兒園依法依規使用校車服務。對學校、幼兒園的校車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7、學校及幼兒園:

(1)成立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小組,由校長(園長)任組長,學校(幼兒園)行政及班主任爲組員。學校(幼兒園)要與校車司機及校車管理人員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學校要建立校車候車室並配備校車管理人員負責管理,每月要召開一次校車司機及護導人員的會議,主要負責向校車司機傳達上級精神及相關要求,對本月校車的運營情況進行總結;學校要配備一名專職的校車管理人員負責校車的管理及資料的收集,負責監管校車運營情況。實名制坐車表由校長(園長)簽字蓋章後上報中心學校,並由鎮中心學校校長審批再上報。

(2)及時掌握乘車學生及幼兒信息,及時瞭解學生及幼兒乘車情況,向學生及幼兒進行乘車安全宣傳教育。

(3)及時掌握駕駛員、護導員及校車車輛、校車運營的情況。

(4)設立指定的候車地點,校車停放點。組織管理學生及幼兒安全候車,做好學生及幼兒乘坐校車的交接手續。

(5)規定校車第一趟到校時間(夏、秋季第一趟校車到校時間不早於7:40,春、冬季第一趟校車到校時間不早於7:50)。

(6)和校車司機簽訂好校車安全運營責任書,制定學生及幼兒安全乘車制度和校車管理細則,做好校車資料歸檔工作。

8、護導員:

(1)接送車都要帶乘坐校車的學生及幼兒花名冊,嚴格做到定時、定車、定人、定位,並協助信息平臺管理。

(2)要加強學生及幼兒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上下車時,護導員要組織好學生(幼兒)有序上下車。乘坐人員不得把頭和手伸出窗外,要繫好安全帶,嚴格遵守校車管理制度。

(3)上下車時要等車停穩後才能讓學生及幼兒上下車。

(4)護導員應把學生及幼兒送到指定地點,並先開門下車後再組織學生有序下車。

(5)對沒有及時上車的學生和幼兒,護導員要及時與家長和班主任取得聯繫。

9、駕駛員:

(1)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交通法規,遵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接送學生及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中速行駛,禮讓爲先,安全準時。

(2)駕駛員要按照學校(幼兒園)的規定準時到崗,和護導員一起維持好學生及幼兒上下車時的秩序,做到安全運營。

(3)校車返校(園)後,駕駛員必須有序的將車停到校(園)中的指定地點,然後對車輛進行清掃,保持校車的整潔。

(4)注重車輛的及時檢修。駕駛員每週六要對車輛進行檢查與保養,發現問題必須立即檢修到位。

(5)校車要做到專人專車,駕駛員不得將校車給他人學車和駕駛。不得隨意更換司機。如當班司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必須事先告知學校及幼兒園管理人員。學校及幼兒園經查驗有關證照後,方能讓替代者試車,駕駛技術不熟練的不準出車。

(6)駕駛員不得酒後開車,不得疲勞開車,不得開有安全隱患的車。校車上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急救器材,常備用藥。

(7)駕駛員必須接受學校及幼兒園校車管理人員的監管。

(8)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違反交通管理法及其他條規的人員上報交通管理部門請求處理。

10、校車服務公司:

負責做好校車駕駛員和隨車照管員的安排和安全教育,組織做好新增校車參與校車服務的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廣泛宣傳,加強教育。一是督促指導學校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課程,幫助學生掌握安全乘車常識,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二是發放宣傳資料,向中、國小生及其家長宣傳乘坐超員、超速及非法營運車的嚴重危害。三是每學期對校車駕駛人員開展一次安全教育,強化交通安全意識,杜絕交通違法行爲。

2、全面排查,消除隱患。定期組織專人對行駛道路查勘,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定期協助相關部門檢查車況,確保車輛安全性能。加大上、下學人流高峯期、校車接送學生集中路段警力投入,確保安全通行。實行違規行爲舉報制度,各村(社區)校車安全負責人要及時舉報轄區內校車違規行爲。

3、加強協作,整治到位。從校車辦、公安交警、交通、安監站、綜治辦、聯校抽調人員成整治工作組,常態化檢查整治嚴厲打擊校車超速、超載和違法、違規行爲;嚴厲打擊無牌、報廢、未年檢校車運送學生的行爲、嚴厲打擊打擊非標校車違規接送幼兒的`行爲,一經查獲,依法扣押車輛,頂格處理。形成嚴管高壓態勢,確保學生接送車輛安全有序運行。

4、落實責任、嚴格考覈。明確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各校校長、各園園長爲各單位的第一責任人,按工作職責進行考覈。各幼兒園校車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檢內容,對存在違規使用車輛接送幼兒的幼兒園,申請教育局按相關規定吊銷辦學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