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爲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並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項目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爲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後,立即採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項目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幹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閱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鑑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後遺症。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爲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項目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築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採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項目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後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並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羣衆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採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羣衆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羣衆,緊急疏散危險區羣衆,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餘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於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範措施,撲滅餘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羣衆。

  四、重大設備、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爲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築物之間的連接是否失效,並採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後,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擡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於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爲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併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後,將大臂移開爲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餘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採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築物的連接點是否有效並採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後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羣衆。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爲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目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車間主任、工段長、大組長、值班長、公司辦、安監部。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序: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彙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於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後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爲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中暑;

8、車輛傷害;

9、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羣衆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九、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設置警戒線,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無關人員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必要時可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設緊急聯絡員一名(事故生產單位車間主任),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十、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生產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現場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並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部。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一、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繫、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託、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一、總則

1、我企業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範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企業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爲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於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爲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於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爲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企業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幹部),就是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着“先救援、後彙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後,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企業領導聯繫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是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企業必將追究責任,並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後,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後,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採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設備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紮、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甦,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企業領導彙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並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着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

  五、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班組班長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設備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後,立即啓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後在去處理設備事故。

3、發生後,如不是因爲救人等特殊情況,儘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後,如不迅速採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採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並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

  六、糸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是由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爲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設備、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並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企業領導電話:

總經理:指揮部總指揮:電話:

指揮部副總指揮:,電話:

指揮部成員:、電話:。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其按任務可分爲通訊隊:確保各專業隊與總調度室和指揮部之間廣播和通訊的暢通;通過廣播指導人員的疏散和自救。

人數:5人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報警器。

治安隊: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車輛的進出。

人數:4人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指示牌。

搶險搶修隊:該隊成員要對事故現場、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範圍的擴大。

人數:2人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防護手套、搶修工具等。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七、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是我企業所有員工在處理突發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則。要求企業所有幹部、員工都要模範遵守、堅決執行。對本《預案》有修改意見和補充意見者,應儘快向企業領導提出,以便企業將意見彙總後,適時對本《預案》予以修改。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一.方案編制依據

1.施工組織設計

2.塔式起重機說明書

3.《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4.《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二.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爲了加強在現場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落實建築施工安全管理,防範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水平。在發生安全事故時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防止因應急救援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造成事故二次傷害及擴大事故損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制定此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

1.塔吊作業中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或未安裝限位裝置造成的事故。

2.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3.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或前後斷臂)及人員傷亡。

4.自然災害(如雷電、地震、颱風、暴雨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5.在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四.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以上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如果不採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巨大損失,而且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根據《建築塔吊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要求,必須落實做好塔吊安裝及拆除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有資質單位進行)及運行過程中規範管理:

(1)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3)安裝塔式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4)塔式起重機附牆杆件的佈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築物水平距離大於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着杆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製作,並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牆杆件。

(5)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迴轉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6)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並確認正常。

②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並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脫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④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紮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兩臺及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應小於2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採取調整相鄰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迴轉限位裝置等措施,並制定交叉作業的操作規程;

⑥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⑦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應鬆開迴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於非工作狀態。

(7)爲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後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履行簽字於續。

(9)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項目總工審批後遵照執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時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點拉牢工作,防止架體倒塌。

(11)塔吊安裝完成後,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安全事故的應急和救援

1.機構與職責

如果發生塔吊重大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項目部也應該根據已經制定好的應急機構成立項目部領導小組。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法人、生產副總、技術負責人及生產安全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司領導小組職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組織、協調各方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等;保持與上級領導機關的通訊聯繫,及時發佈現場信息。

(2)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及技術管理人員組成。並設置以下職能機構:通訊聯絡組、技術支持組搶險搶修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保衛組。應急小組的職責及分工如下:

1)組長(項目經理)職責

①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②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③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④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繫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⑤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⑥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①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②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③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④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爲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通訊聯絡組職責

①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繫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②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③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技術支持組職責

①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②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③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5)保衛組職責

①保護受害人財產。

②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③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④搶救救援結束後,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①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②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③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④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

①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②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③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後勤保障組職責

①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②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3.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爲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工程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並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彙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啓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啓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後,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後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後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3)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

5.應急救援

(1)接警與通知:如發生安全事故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要立即向項目經理彙報險情。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趕赴出事現場。

(2)指揮與控制:

1)首先搶救組和項目經理一起查明險情,商定搶救方案後,然後組織實施。

2)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並進行警戒不準閒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

3)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

4)搶險組在排除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繫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紮,用擔架將傷員擡到車上送往醫院。

5)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後,項目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

(3)通訊

項目部必須將110、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於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4)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衛小組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5)人羣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5.6公共關係

項目部工程部爲事故信息收集和發佈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工程部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並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部門、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六.現場事故後恢復及總結

必須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爲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項目部應對現場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章制度:包括應急救援內容、計劃、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及職責範圍、效果評估等。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爲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保證全縣水利工程安全生產應急搶險工作及時、高效、有序地進行,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有效地防範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結合水利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縣度汛。水利工程新建、擴建、改建中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的原則,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需啓動《預案》時能夠做到通訊聯絡及時暢通,指揮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縣水務局統一領導和指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各二級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收益誰負責"的原則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實行分級管理。科學預防,注重實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備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物資儲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在縣水務局統一領導下,局各二級單位、各股室協調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縣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水務局局長吳濟忠同志擔任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對水務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小組成員包括各二級單位和各股室負責人,負責調查瞭解險情的相關情況及險情上報,組織做好相關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機構

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監督股負責本單位所管轄範圍內的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協調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建與完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監測和預警系統;制訂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部門制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四、預警與報告

水務局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各二級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事故信息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並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給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事故(險情)發生後,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向水務局報告。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

(3)事故的原因、性質;

(4)事故周圍環境

(5)已經採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

指揮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五、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和終止

1、應急響應的原則

發生安全突發事故時,各相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啓動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或撤消預警和響應級別,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2、應急響應

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響應原則,報上級主管部門執行。

  六、附則

本預案由水務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