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通用7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村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通用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通用7篇)

村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

我鎮地處皖南山區,地質構造比較複雜,屬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災害點位於鎮村小河裏組,災害類型爲滑坡,規模主軸長100米,最大寬爲300米,估計厚5—10米,體積1.68萬立方米,誘發原因爲強降雨,威脅小河裏組25戶130人,約125萬元財產。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體或者巖體,受地下水活動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響,在重力作用下,沿必須的軟弱帶整體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而造成的,我鎮擬對該地質災害點進行重點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豎立醒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警示標誌牌,同時發放羣防羣測“明白卡”,加強農戶個性是受威脅對象的防治意識;其次,做好對該災害點的監測工作,設定監測人,做好日常監測數據的紀錄,雨季尤其是強降雨期間加強監測,防患於未然;再次,要治理災害點的地表條件,要植樹種草,禁止亂砍濫伐,保證植被覆蓋率,同時適當削方減載,採取支檔、避讓等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

二、應急預案

(一)災前預警

一方面根據縣氣象局的異常暴雨天氣預報發現監測點出現異常變化時,由辦公室提前通知災害易發點的職責人,發出預警;另一方面根據監測人對災害點的監測狀況進行統計,決定出險情時發出預警。預警方式爲鳴鑼,同時向受害點羣衆發出警告,要求儘快疏散,儘可能搬離災害點,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領導組,由鎮長任組長,明確職責,統一部署救災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成員,明確分工職責,服從組織領導,保障救災效率。

(三)防災措施

根據小河裏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條件,確定險情發生後的撤離路線爲向滑坡體的兩側疏散,最後在龍山村路集中,要有組織有紀律地在監測人汪四清的帶領下,儘快逃離災害點,嚴禁向災害體運動前方撤離,儘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防災機構組成

1、災害調查組:由國土所牽頭,負責災情調查上報和監測點的建立,危險區、段、點的確立。

2、宣傳教育組:由中學及中心國小牽頭,負責防治知識宣傳、災情收集報道。

3、醫療救護組:由衛生院具體負責救護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維護組:由司法所、派出所組成,負責秩序維護,組織疏散、保護財產等。

5、後勤保障組:由民政所及財政分局組成,負責對災後狀況進行統計上報,並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援助,儘量減少人民的財產損失。

村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

爲了保障汛期災情發生後,我中心各項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對汛期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和醫療救援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區政府和區衛生局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汛期災害事件醫療救治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一、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管理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紅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畢曉南主任任組長,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組長;李爲君、賈方軍、劉昌明、張景勇、宋秀濤、沈洪岐、隋海博、綦遠林、趙之章、宋繼龍爲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我中心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職責:

1、接到災情指令後,迅速啓動應急預案,組織調度各工作組開展緊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實防範措施,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係,在區政府和區衛生局的統一領導下,使汛期災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4、向區政府和區衛生局及時彙報有關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組:組長汪守文,副組長王世越、於國英,疾控科、檢驗科、辦公室負責人爲成員。

疫情防控工作組工作職責:

1、制定汛期災害事件應急疫情防控預案,在接到應急指令後,迅速啓動預案,組織指揮調度各專業隊對災區的疫情防控工作。

2、組建消殺、衛生學調查和評價、衛生檢驗、後勤保障等相關專業隊伍,開展應急處理演練及消殺、衛生學調查和評價,並負責指揮、調度、協調、督促各專業小組完成疫情防控應急任務。

3、負責收集、分析並及時向區衛生局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辦公室報告有關信息。

(三)醫療救治工作組:組長郭同春,副組長:蘭豔、劉冬月;成員:張景勇、沈春霞、李麗、趙國萍。

醫療救治工作組職責:

1、負責本單位汛期災害事件醫療救治應急預案的制定,組建醫療救治應急隊伍。

2、負責對單位救治隊伍進行演練培訓,各科室主任要負責本科室業務技能的指導和培訓。

3、接到應急救治指令後,迅速啓動救治預案,組織協調、調度各救治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現場救治指揮,開展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及時報告醫援信息。

(四)衛生監督組:組長李爲君,副組長崔明,張鳳芝、寧靜、劉昌明爲成員,中心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衛生監督組職責

主要負責制定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組建相關專業隊伍,開展應急處理演練培訓,開展本單位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五)宣傳教育組:組長許陽,宋繼龍、趙之章、陳晶爲成員並宣傳教育組職責

主要負責救災防病宣傳健康教育工作。

二、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及指揮

我中心救援應急隊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後要及時趕赴現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全力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在實施醫療衛生救援的過程中,既要積極開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護,確保安全。

1、現場搶救

到達現場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要迅速將傷員轉送出危險區,本着“先救命後治傷、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按照國際統一的標準對傷病員進行檢傷分類,分別用藍、黃、紅、黑四種顏色,對輕、重、危重傷病員和死亡人員作出標誌(分類標記用塑料材料製成腕帶),扣系在傷病員或死亡人員的手腕或腳踝部位,以便後續救治辨認或採取相應的措施。

2、轉送傷員

當現場環境處於危險或在傷病員情況允許時,要儘快將傷病員轉送並做好以下工作:

(1)對已經檢傷分類待送的傷病員進行復檢。對有活動性大出血或轉運途中有生命危險的急危重症者,應就地先予搶救、治療,做必要的處理後再進行監護下轉運。

(2)認真填寫轉運卡提交接納的醫療機構,並報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彙總。

(3)在轉運中,醫護人員必須在醫療倉內密切觀察傷病員病情變化,並確保治療持續進行。

(4)在轉運過程中要科學搬運,避免造成二次損傷。

(5)合理分流傷病員或按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指定的地點轉送。

3、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衛生監督組負責轄區內汛期災害事件後的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組織本單位相關工作人員,開展衛生學調查和評價、衛生監督執法及消殺滅工作。採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災害後傳染病或疾病的發生或流行,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4、信息報告

醫療救治組在迅速開展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同時,應立即將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報告醫療救治工作組總指揮和區衛生局應急辦公室。醫療救治工作組、承擔醫療衛生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要每日向區衛生局應急辦報告傷病員情況、醫療救治進展等,重要情況要隨時報告。

5、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的終止

汛期災害事件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經區政府或區衛生局批准,醫療救治工作組可宣佈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終止,並將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終止的信息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三、醫療衛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堅持“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加強汛期災害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組織和隊伍建設,組建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制訂各種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技術方案,保證汛期災害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責任與獎懲

我中心的汛期災害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組對汛期災害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作出貢獻的優秀科室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團結協作,確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應急各工作組成員要在區委、區政府、本單位汛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團結協作,緊密配合,一旦發生洪水險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全區人民羣衆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六、進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演練

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進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演練,通過演練來提高我中心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從而確保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將突發事件帶來的危害降到最低。

村地質災害應急預案3

爲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災和搶險救災體系,進一步提高全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維護國家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四川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爲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泥石流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應急,是指一旦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爲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採取的不同於正常工作程序的緊急防災和搶險救災行動。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是指出現地質災害前兆,短期內可能發生災害並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危急狀態。

(三)地質災害應急分爲臨災應急和災害應急兩類。臨災應急,是指出現地質災害險情後,進入臨災應急期所採取的緊急防災避險行動。災害應急,是指發生地質災害後,進入災害應急期所採取的緊急搶險救災和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的行動。

(四)地質災害災情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爲四個等級:

1、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元)的;

2、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不含500萬元)的;

3、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

4、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

(五)地質災害險情按照受威脅的人數,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分爲四個等級:

1、特大型:受威脅人數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不含1億元)的;

2、大型:受威脅人數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不含5000萬元)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

3、中型: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不含500萬元)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的;

4、小型: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及職責。

發生大型以上地質災害或出現重大級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執行《四川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發生中型地質災害或出現較大級臨災險情時,市人民政府應成立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自動轉爲搶險救災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指揮長由負責國土資源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政府副祕書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任副指揮長,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於市國土資源局,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兼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爲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發生小型地質災害或出現一般級臨災險情時,所在地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應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由政府領導負責、有關部門參加,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二)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1、速報時限:要求縣(市、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報告後,必須在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可直接速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並可抄報市級相關部門。對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爲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質災害的小型地質災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報。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小型地質災害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可直接速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並可抄報市級相關部門。

2、速報內容: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包括死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作爲具體工作機構。

1、緊急搶險組:由市武警支隊牽頭,廣安軍分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搶險隊伍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將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組織強行避災疏散。

2、調查監測組: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應急辦、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調查、覈實險情或災情,組織險情或災情的監測和評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防範對策、措施,開展監測工作。根據災情發展實際,調集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補充調查人員力量,確保應急工作需要。

3、醫療救護與生活保障組:由市衛生局、市民政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及保險公司參加,負責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和所需藥品及醫療器械的供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濟物資的供應、調配和管理,災民臨時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難者的善後、保險理賠等工作。

4、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災物資,災區人員和財產以及重要部門、單位的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5、設施修復和生產自救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指導災區組織力量搶修受損的通信、電力、供水、供氣、水利、交通、校舍等設施;指導災區修復損毀的農田、林地及災民住房重建,恢復災區羣衆生產、生活和教學秩序。

6、應急資金保障組:由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監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應急辦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落實由市政府安排的搶險救災資金,負責指導、監督救災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應急調查隊伍。

由地質災害防治和氣象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對已經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災害險情的地方進行調查、會商,儘快查明其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影響範圍等情況,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減輕和控制災情。對出現險情的隱患點,依據前兆特徵判斷危險程度、激發條件,採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三、應急準備

(一)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具體的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方案,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要求,做好應急救災所需設備、交通工具、救災物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準備工作。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組織落實應急隊伍和人員,進行搶險救災知識和技能培訓,開展應急處置演練,學習掌握新技術、新方法,提高應對各類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能力。

(四)市、縣(市區)、鄉(鎮)三級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水務、交通、環保等有關部門和新聞單位,應當對公衆廣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及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對地質災害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應急響應

(一)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特大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後,應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同時在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迅速組織應急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二)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較大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後,應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覈實險情、災情,並密切跟蹤其變化情況,提出應急搶險方案,建議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啓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啓動並組織實施本預案,成立指揮部,各工作機構趕赴現場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同時,市政府視災情和險情的情況,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請求指導和支援。

(三)發生一般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出現小型地質災害時,災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做出應急響應,按程序啓動本級應急預案,迅速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發生較大級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出現中型以上地質災害時,災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做出應急反應,在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進行搶險救災工作;災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災情的變化情況及搶險救災工作落實情況。

(四)臨災應急響應。

1、組織專家對險情調查、會商,確定搶險避災方案。

2、根據災害成因、類型、規模、影響範圍和發展趨勢,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誌;按照當地政府確定的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和重要財產撤離。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分析、預測險情發展趨勢,及時提出應急對策。

(五)災害應急響應。

1、組織搶險救災隊伍,及時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各種“次生災害”進行搶險和防範。

2、迅速查明災害類型、影響範圍及誘發因素,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組織災情監測和評估,分析、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提出應急對策。

3、劃定受災羣衆安置區域,組織救濟物資供應,搭建臨時住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4、指導當地政府組織搶修通信、供電、供水、交通等設施,恢復災區羣衆生產、生活、教學秩序。

(六)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組織收集、整理信息,按規定將險情、災情、災害發展趨勢和搶險救災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廳,爭取指導和支持。

(七)按照有關規定,經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批准,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向社會發布災情。

(八)災情、險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應當宣佈結束災害應急期,撤銷地質災害危險區,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組織實施。

(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和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統籌規劃和安排受災地區的重建工作。

五、附則

(一)因地震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村地質災害應急預案4

爲保障我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我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爲靈寶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發生災害後爲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專業組,辦公室設在市地質礦產局。

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的職責:接受市委、市政府關於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指令;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對啓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提出論證意見,領導、指揮、部署、協調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部署組織各防災救災專業組實施救災行動。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各專業組主要職責分別爲:

(一)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組

市人武部負責調集部隊趕赴災區,搶救受災人員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二)特種工程搶險組

市公安局、建設局、水利局、電業局、物資總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門負責特種工程抗災搶險,包括地質災害發生時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強腐蝕性物質大量泄漏和其它嚴重災害的搶險任務。

(三)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組

市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幫助災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

(四)緊急救援組

市民政局、糧食局、教委、物資總公司等部門負責調配救濟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產生活,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儘快恢復災區的教學秩序。

(五)市政保障組

市水利局、建設局負責組織力量對災區居民的給排水等公共設施進行搶險,儘快恢復城市基礎設施功能;對災區房屋進行抗災性能鑑定,組織搭建臨時住宅。

(六)治安與交通管理組

市公安局負責情報信息工作,密切注視社會動態,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不利因素。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七)通訊保障組

市網通、移動、聯通等公司負責修復通訊設施,保證抗災救災信息暢通。

(八)電力保障組

市電業局負責組織修復輸變電設施和電力調度等,儘快恢復災區供電。

(九)應急運輸組

市交通局負責組織修復公路和有關設施,優先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

(十)災害調查及監測組

市地質礦產局會同市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儘快查明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影響範圍等情況,提出應急處理措施,減輕和控制地質災害災情。

(十一)應急資金保障組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資金的預算、籌措和撥款。

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負總責。

二、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準備

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在靈寶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各鄉鎮、各專業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分工,成立搶險救災領導機構,組建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隊伍,配備搶險救災裝備,備足救災物資,確保發生災害後,搶險救災隊伍能夠快速出動,及時救援災民。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成員單位務必於5月30日前將搶險救災機構及搶險救援隊伍人員名單報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備案。

三、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準備

(一)地質災害的等級劃分

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爲四個等級:

1、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二)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災害影響分析

全市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災情影響分析見附件

四、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

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分臨災和災後兩種情況:

(一)臨災時的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

地質災害處於臨災狀態時,隱患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要及時向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報告,並立即做出臨災應急反應,做好啓動鄉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準備工作,鄉鎮人民政府主管領導必須親赴現場,根據災情發展情況,組織避災疏散;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要組織技術人員進行現場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措施,避免因險情擴大,危害到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市政府根據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的建議及險情實際,決定是否啓動市級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同時通報市地質災害各搶險救災專業組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鄉鎮人民政府應密切注視和跟蹤災情,隨時將災情變化趨勢報告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

(二)地質災害發生後的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

若發生小型地質災害,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立即啓動鄉鎮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鄉鎮主管領導必須親赴現場指揮人員搶救和工程搶險工作,同時將災情規模等情況及時上報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要組織技術人員進行現場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措施,避免災情進一步擴大。

若發生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鄉鎮人民政府在啓動鄉鎮地質災害防災應急預案的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的主要領導必須赴現場進行應急指揮,採取應急措施,啓動市地質災害防災應急預案,部署、指導和協調各搶險救援專業組進行救災工作,安置和疏散災民,組織幹部羣衆進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員及救災物資,平息災害謠傳,解除羣衆恐慌心理,維護社會安定。

市地質礦產局要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及時將情況報告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五、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

(一)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

全市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預警信號見附件

(二)發生地質災害時的應急通信保障

發生地質災害時,由靈寶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通知有關通訊公司檢查修復通訊設施,保證抗災救災信息暢通。

六、各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啓動

各鄉鎮及交通、水利、建設、旅遊、教體等有關部門應根據自己的職責範圍,制定完善行業和鄉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地質災害發生時,按照市政府命令及時啓動本部們應急預案,紮實做好各項防災救災工作。各鄉鎮、各部門的應急預案務必於5月30日前報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備案。

七、人員財產轉移路線

全市重要地質災害點的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見附件

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各專業組應急預案和各鄉鎮的應急預案作爲本預案的配套預案,一併實施。

附件:重要隱患點災情影響分析、預警信號及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表

村地質災害應急預案5

一、總則

(一)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爲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廣東省境內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三)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分爲四個等級: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四)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原則: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管理、屬地爲主、綜合協調、有備無患、快速高效。

1、特大型地質災害由省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2、大型地質災害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應急處置工作,省有關部門會同市人民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中型地質災害由市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有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支持與配合。

4、小型地質災害由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二、 組織機構和部門職責

(一)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省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省人民政府副祕書長和省國土資源廳廳長、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擔任副組長。省發展改革委、經貿委、財政廳、民政廳、國土資源廳、建設廳、交通廳、水利廳、衛生廳、氣象局、安全生產監管局等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同志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承擔。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統一領導全省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協調解決地質災害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等。

(二)應急指揮部。特大型災情發生後,災害發生地的市、縣(市、區)要成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必要時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災害發生地市的主要領導組成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省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由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任總指揮。有關單位領導和人員組成應急分隊。

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執行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下達的地質災害搶險救災任務;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特大型、大型和某些中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在省政府和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做好特大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處置工作需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中型地質災害防治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

1、省委宣傳部: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宣傳報道的協調工作。

2、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值班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發佈地質災害預警信息,按照有關規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報告災情信息;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助的部署、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地質災害調查,按照有關規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報告地質災害調查和處置情況。

3、省交通廳: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搶修因災害損壞的交通公路設施;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做好搶險救災人員、物資以及撤離人員的緊急運輸工作。

4、省民政廳:負責及時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調運救災物資,協助災區各級人民政府及時設置避險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組織轉移、安置和救濟災民;覈定和報告災情,及時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5、省公安廳: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公安機關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參與搶險救災,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防止因地質災害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做好進出災區道路和災區內交通疏導工作。

6、省水利廳:組織和督促當地水利主管部門開展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工作;及時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通報汛情動態。

7、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安排重大救災基建項目,協調建設資金;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和供應。

8、省經貿委:協調鐵路郵電、通信、電力、商業、物資、醫藥等部門的搶險救災工作。

9、省農業廳:負責有關農用救災物資的及時組織、協調和調配;協助災區及時做好農業救災復產工作。

村地質災害應急預案6

一、編制目的

爲了進一步明確項目部各個機構及其人員的應對地質災害事件職責,保證聯繫渠道暢通,做到地質事件發生後,在各種緊急情況下,都能有效地實施現場救援工作,避免施救過程中的盲目性,使應急救援工作有領導、有組織、有秩序的進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和救護過程中的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事故救援成本和風險,特制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二、編制依據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等。

三、適用範圍

本應急救援預案適用於湟源縣大華水庫項目部承擔施工的建設工程項目地質災害事故的應急控制和救援。具體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爲活動引發的危害企業和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以人爲本。建立健全羣測羣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爲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做到信息暢通,反映迅速,指揮有效、措施得力、搶救及時。

2、統一指揮、分工負責,部門配合、快速高效。

3、任何單位、人員必須無條件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爲搶險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4、救援工作由救援隊伍(人員)在自身防護完備的前提下組織實施。

五、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應對地質災害成立指揮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職能部門職責

⑴安全部門: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的報警、情況通報和處置工作(包括:繪製事故現場圖、收集與事故有關的各種事實材料和證人材料、調查事故經過、作好調查筆錄,分析事故原因等),爲事故處理提供原始依據,爲保險索賠提供相關憑證,按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負責向有關部門和隸屬上級組織的快報工作。

⑵生產部門:負責事故處理時生產系統的總體調度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聯絡通信和對外聯繫,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事故和救援情況的信息;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時組織搶險人員,調配搶險設備和物資,疏散引導人員,搶救受傷人員;負責落實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⑶工程技術部門:負責應急救援技術措施、方案的歸口管理,及時擬定應急救援預案,包括(但不限於)基坑開挖塌方;承重平臺、腳手架塌垮;大型設備設施傾倒;洪水、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應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蔓延的預防技術措施。

⑷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警戒保護、治安保衛、現場攝影攝像、醫療救治、傷亡人員善後處理工作;保證足夠的事故應急救援用車和傷亡人員的生活必需品;配合生產調度部門做好現場人員的疏導,協助安全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負責消防、交通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歸口管理工作。

⑸物資設備部門:負責大型機械、設備、工程車輛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歸口管理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供應;協助工程技術部門擬定應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負責事故損失估算。

⑹財務經營部門:負責提供事故應急處理急需資金;負責相關索賠資料的收集和彙總以及保險賠付交涉等。

⑺發生事故的單位:及時向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安全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無條件地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安排,提供救援所需的人員、設備和物品,積極參加事故救援搶險,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和分工:

各職能部門、施工單位和全體員工都負有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的責任和義務,必須無條件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調度和安排,提供搶險所需的人員、設備和物資,積極參加事故搶險、搶救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是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幹力量,其主要任務是在發生重大地質災害事故時,按照分工協作的原則,迅速投入搶險救援。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和分工如下:

⑴通訊聯絡組:擔負各部門、單位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繫任務。由單位、項目部職能部門和施工單位人員組成。單位安全部門負責其日常協調工作。

⑵治安聯防組:擔負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交通指揮、設立警戒、疏散羣衆任務。由單位保安人員組成。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⑶搶險搶救隊:根據預先制定的技術方案,負責事故現場人員、設備的搶救、搶修工作,排除險情,遏止事故蔓延擴大,降低事故損失。由機械設備、機電單位等與搶險有關的施工單位人員組成。生產指揮部門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⑷醫療救護組:負責事故受傷者的尋找、緊急救護、安全轉移以及聯繫外援求助。由現場醫護人員和事故單位人員組成。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⑸物資供應組:承擔應急搶險救援物資供應任務。由物資部門人員組成並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⑹運輸組:負責護送傷員及其生活必需品的運輸,承擔搶險物資的運輸任務。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⑺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事故經過,做好調查筆錄,繪製事故現場圖,拍攝事故現場照片或錄象,收集事故事實材料和證人材料,分析事故原因,爲事故處理提供原始依據,爲保險索賠、事故責任認定提供相關憑證。由安全、生產、技術、綜合辦公室、工會、事故單位等人員組成,安全部門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⑻善後處理組:負責覈實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等情況,負責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工作和其他善後事宜。由人事、安全、工會等部門人員組成。人事部門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六、地質災害救援準備

1、加強對救援隊伍和全體職工的培訓,把應急預案分解到每一個崗位,使每個人都熟悉應急救援措施,掌握防護裝備和救援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提高對付地質災害事件的應變能力。

2、定期進行地質災害預案演練,在演練或應急響應結束後,評審應急預案,必要時修訂預案,以提高應急能力。

3、在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場所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做好標識,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完好狀態。

七、地質災害預案的啓動和響應

1、地質災害預案的起動前提

施工場區有可能發生或正在發生本預案適用範圍所述地質災害,或地質災害指揮部認爲有必要啓動地質災害預案的其他緊急情況。

2、地質災害處理響應流程圖。

八、報警和通訊

1.發現或得知發生地質災害事故的人員,應當立刻向單位領導或安全管理、生產指揮部門報告。

2.安全管理、生產指揮部門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單位主要領導,並通知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火速趕往事故現場。

3.地質災害指揮部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施工局和工程局。工程局和施工局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應對措施。

4.報警和通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發生事故的單位、工程項目、事故態勢;

地質災害處理響應流程圖

事故發生後立即趕赴現場,判斷應急救援技術措施的適宜性,跟蹤應急處理情況,對不切實際的預案根據現場實際及時做出調整。處理完畢後評審應急預案和響應程序,必要時修改文件。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按預定方案實施救援,遏制事故發展。

(2)事故類型:

(3)人員傷亡情況;設備、設施的損壞情況;

(4)事故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斷;

(5)聯繫人姓名和電話等;

九、現場搶救

1.在地質災害救援專業隊伍未到之前,事故發現人、事故單位及臨近相關單位,根據事故類型,迅速採取適當有效的搶救措施,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2.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各自的分工和職責,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協調配合,採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避免事態擴大;

3.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請求外援力量和相關方支援救助。

4.當事故得到控制後,事故調查組立即對事故展開調查,研究制定防範措施,施工單位研究制定搶修方案,儘快恢復生產。

十、應急預案終止

應急救援預案經過實施之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現場所有搶險工作已經完成,人員均得到清點,並確保未授權人員不會進入事故現場,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的發展狀態認爲必須終止的,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救援終止命令。

十一、其他

1、預案實施過程中應注意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

2、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執行施工局相關規定。

3、本預案由項目部工程部負責編寫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村地質災害應急預案7

爲了保障我鄉突發性地質災害防災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堅持地質災害防治“預防爲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相互配合和銜接,共同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二)適應範圍:本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適用於x鄉(鎮)境內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災害發生後的應急。

二、地質災害等級的劃分和預案啓動的條件及方式

(一)地質災害等級的劃分:按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爲四個等級:

1、特大級:因災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社會影響較大者。

2、重大級:因災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者。

3、較大級:因災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較大者。

4、一般級: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不大者。

(二)預案啓動條件和方式:地質災害發生後或地質災害險情出現時,由鄉人民政府宣佈啓動本級預案。並進行調查,將調查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按程序進行處理。

(三)搶險救災應急指揮機構

爲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應急指揮工作,成立“x鄉(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鄉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的領導指揮工作。

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宣傳動員組、動態信息組、災害調查組、秩序維護組、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疏散組、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組、物資籌備組、搬遷安置組、災後重建組、運輸組、資金籌備組等12個工作組。

1、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

成員:

2、宣傳動員組、通訊組

組長:

成員:

3、動態信息組

組長:

成員:

4、災害調查組

組長:

成員:

5、秩序維護組

組長:

成員:

6、搶險救助組、人員物資疏散組

組長:

成員:

7、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組

組長:

成員:

8、物資籌備、搬遷安置、災後重建組

組長:

成員:

9、運輸組

組長:

成員:

10、資金籌備組

組長:

成員:

三、職責分工

1、總指揮部:負責領導和協調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工作,發佈實行緊急應急措施命令,部署各項救災應急準備,督促檢查救災應急工作的人、物、財準備情況,研究決定處置有關重大問題。

2、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組織、協調、管理和服務工作。

(1)當災情發生時,協助領導組織調度搶險救災急需的人、財、物,同時搞好縱向和橫向的協調工作,促進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2)及時傳達國家的政策、法規和上級的指示。

(3)對搶險救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上級機關和領導報告。

(4)對以上技術性工作需要專業部門的指導的,經請示領導批准後及時與專業部門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