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方案(通用6篇)

爲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方案(通用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方案(通用6篇)

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方案(通用6篇)1

爲紮實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全面排查煙花爆竹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爲認真落實全國、全省、全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要求,推動國務院安委會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條措施落地落實,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風險、除大隱患、防大事故,從根本上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圍繞深入查找、督促整改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在全鎮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行動,主要包括五項工作任務:

(一)深化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加強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的領導,做好煙花經營企業專項整治:一是整治經營批發企業在旺季期間超量儲存;二是整治經銷超規格、超藥量、超級別的違禁產品與“假大空”不符合產品質量要求問題;三是整治煙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登記不完整、產品標識碼信息上傳等規定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二)嚴格煙花爆竹安全執法檢查。聯合上級部門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執法檢查。批發企業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儲、違規堆放,在倉庫存放其他危險物品,向零售店(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籤產品等行爲。零售店(點)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儲,下店上宅、前店後宅,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等行爲。

(三)強化煙花爆竹運輸環節安全監管。加強對煙花爆竹運輸企業、運輸車輛及駕駛人員的檢查和勸導。嚴禁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和不具備相關資質(資格)的承運單位、駕駛員、押運員從事煙花爆竹運輸,嚴禁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違反有關標準和規範裝載、運輸車輛未按規定懸掛警示標誌、超速行駛、途中經停沒有專人看守、裝載煙花爆竹車廂載人的違法行爲。對承運單位、車輛、人員涉及非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的,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四)規範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行爲。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及上級部門合理劃定煙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區域,根據我鎮實際情況明確禁限放範圍,嚴格監管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

(五)加強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教育。制定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教育方案,充分運用廣播、微信羣、公衆號等新聞媒體以及手機短信、廣告牌、“敲門行動”、橫幅、宣傳單等宣傳載體,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公民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合法購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三、實施方式及時間安排

從5月初至12月底結束,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5月初)。認真分析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監管形勢,制定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

(二)實行“三查”階段(5月初至7月15日)。針對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等敏感時期,組織多方力量,認真開展煙花爆竹行業領域督查檢查,並實行檢查組組長簽字。

一是企業實行自查(5月初至5月15日)。督促企業開展安全隱患及違法行爲的自查自改自報,對企業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爲進行自行糾正處理的,可免予處罰或從輕處罰。

二是屬地全覆蓋檢查(5月16日至6月15日)。按照職責分工,對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店(點)以及煙花爆竹相關從業企業實行全覆蓋檢查,及時發現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及違法行爲,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予以處理。

三是做好應檢準備(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安辦將組織綜合督導組,對鄉鎮開展綜合督查,煙花爆竹大檢查工作成效將納入重點督查內容,全力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工作落地見效做好迎檢準備。

(三)問題整改階段(7月16日至9月20日)。對企業自查、屬地檢查、市級綜合督查發現的問題,都要建立臺賬,限期督促落實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要採取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措施,確保隱患問題整改到位,嚴防因隱患整改不及時而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四)開展“回頭看”階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開展“回頭看”,重點督查大檢查中發現問題隱患整改情況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實施意見階段任務完成情況。

(五)總結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認真總結大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對大檢查工作開展中發現的根源性問題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是落實黨中央、省委省政府關於當前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我鎮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立即行動,力求實效。明確專人負責,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明確重點內容、任務措施、實施方式,落實工作時間、工作單位、工作責任和工作標準要求。

(二)加強監管力度,嚴肅追責問責。要加強監管力度,規範檢查文書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責令企業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應防範措施;發現違法行爲及重大隱患,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對自查自改不認真、隱患整治不徹底的煙花爆竹從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三)注重總結提高,構建長效機制。堅持屬地爲主與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督查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對發現的問題要深刻剖析原因,找準根源癥結,採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認真加以提煉,固化爲制度規範,不斷提升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四)強化輿論宣傳,加強工作調度。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採取多種形式,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要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動員人民羣衆舉報各類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爲。定期調度專項行動進展,梳理解決共性問題,歸納推廣有效經驗做法,推動工作紮實開展。

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方案(通用6篇)2

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爲深入貫徹落實《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市局《關於印發〈上海公安機關20xx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滬公通字[20xx]96號)要求,切實做好20xx年本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維護我區城市運行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的原則,在總結固化近年來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全力抓好源頭安全管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切實做到全區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全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組織領導

分局成立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玉學總負責,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具體負責,分局黨委成員協同配合,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任組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分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專項辦,由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任辦公室主任,治安支隊支隊長錢暉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煙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組織指揮、指導協調、督導檢查和推進落實。各單位也要成立由“一把手”負責的工作專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人和聯絡員,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有效推進。

三、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強化宣傳發動。各單位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圍繞“外環線內禁售、禁放煙花爆竹和外環線外儘量不放”這一重點,加強宣傳發動,做到“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節目、報紙有文章、網絡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區有專欄”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一是加大媒體滾動宣傳力度。政治處要協調區主流媒體、電視頻道在每日黃金時段播放煙花爆竹安全管控規定,加大了煙花爆竹違法行爲曝光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二是加大社區單位集中宣傳力度。各派出所要結合“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組織民警在春節前開展轄區登門入戶宣傳告知。向各街鎮社區發放張貼禁售禁放通告、宣傳海報等宣傳品,廣泛向本區居民羣衆發放《金山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告知單》,並通過網上警務室、公安微信微博及居民小區宣傳欄等渠道,宣傳教育引導居民羣衆尊法守法。聚焦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點、賓館飯店、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重點單位和場所,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紀守法。三是加大社會面宣傳力度。各派出所要協調屬地政府相關部門、單位,依託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等)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公益宣傳;依託公交車站廣告欄,以及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在各出入境道口發佈禁售禁放提示信息、張貼宣傳海報,在主要道路設置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廂,鐵路列車及相關站廳內向來金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

(二)進一步強化排查收繳。交警支隊、各派出所要堅持入滬盤查、路上查繳、面上收繳相結合,關口前移、從嚴設防,全力查堵收繳流入本市、流散社會的煙花爆竹,切實消除安全隱患。一是強化入滬通道管控。在本區出入市境陸路道口加強對入滬貨運車輛的檢查,並在以往煙花爆竹違法販運行爲較爲突出的省級接壤道路設卡盤查;同時,在與浙江接壤的入滬道口加派警力,重點加大對等外、無名道口的檢查力度,嚴防非法煙花爆竹流入本市。水上派出所要加強入金水域過往船隻的臨檢,並對相關流域沿線小碼頭、小堆場及港口物流進行排查,嚴防通過水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二是強化運輸過程臨檢。交警支隊要加大對區內道路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的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爲。三是強化社會面收繳。各派出所要組織民警深入鄉村居所、居民小區、各類集貿批發市場、倉儲物流場地、建材堆場、貨運碼頭、水上設施、鄉鎮工廠等單位和部位,以及公路鐵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閒置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逐區逐片逐戶排查,及時查繳非法煙花爆竹,消除安全隱患。四是強化人員管控。治安支隊要會同派出所全面梳理轄區涉及煙花爆竹的重點人員,落實動態管控措施,並會同區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建立煙花爆竹個人實名購買和銷售可疑情況通報制度,督促煙花爆竹零售單位發現購買人員形跡可疑、一次超量購買、多次重複購買等異常情況的,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覈查,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製造惡性的事件。

(三)進一步強化打擊查處。刑偵支隊、治安支隊、交警支隊、各派出所要堅持依法嚴管、綜合施策,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打擊查處力度。一是加強日常執法檢查。要加強對居民出行較爲集中的菜市場、沿街商鋪、商品市場等場所及流動攤點的檢查,嚴防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爲。會同區應急管理部門加強對持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零售點的檢查,查處違法銷售禁售產品以及從違法渠道採購銷售等行爲;要及時發現、落地核查網上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刪除相關有害信息。二是加強查辦力度。充分發揮刑偵、治安等專業警種優勢,縝密偵查涉及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堅決摧毀一批違法犯罪團伙、搗毀一批非法銷售儲存窩點。要重點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爲,力爭破獲一批案件,起到震懾作用。三是用足用好法律資源。依法加大對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爲的查處力度,做到“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要及時教育、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爲,對不聽勸阻、執意燃放煙花爆竹或因此引發羣衆圍觀的行爲,依法予以頂格處罰,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四)進一步強化重點日管控。即日起至20xx年2月5日(元宵節)期間,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部署,重點聚焦20xx年12月31日、20xx年1月1日(元旦)以及20xx年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年初四)、2月5日(元宵節)等時段,投放足夠警力壓到街面和社區,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一是足額投入警力。按照“到邊、到底”要求劃分最小管控單元,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工作措施落地見效。各派出所要按照排摸確定的網格化管控區域,細化制定民警執勤安排,確保警力在崗在位;警力不足的,由分局統籌調配增援。二是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治安支隊要主動與區平安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區委政法委)完善對接、聯動機制,加強工作協調,組織發動居委幹部、樓組長、保安員、社工等平安志願者,對全區居民小區劃片包乾、巡查巡防、勸阻看護,確保每個小區配備社會輔助力量、每個樓宇及路段有平安志願者把守,第一時間發現、勸阻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爲,預警撲救初起火災。各派出所要對屬地街鎮平安志願者開展培訓指導,明確操作要求,規範工作程序,確保任務清晰、程序規範、尺度統一。在重要節點和時段,管控區域民警要帶領平安志願者共同開展巡查巡防和駐守阻止工作。三是做好充分應急處置準備。各派出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預案,落實應急力量,加強針對性應急演練。重要節點期間,要對老式居民小區、舊式里弄建築、“城中村”等建築間距不足、耐火等級低、居民安全意識不強、可燃物無序堆積的場所,配強基層巡查和應急處突力量,確保不發生因煙花爆竹引發的案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在總結固化歷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完善各項措施,把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爲平安金山建設重要任務抓緊抓好;要細化制定本轄區、本條線、本單位工作方案,層層壓實責任,狠抓各項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地見效,確保實現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的工作目標。

(二)強化督導檢查。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督導推進,及時發現、協調解決難點問題,確保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推進。各單位要對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進行自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分局督察支隊要加強專項督察,有力督導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分局將予以通報批評並視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強化內部教育。各單位要教育引導廣大民警、輔警及內部工作人員帶頭守法,不燃放煙花爆竹;在查處涉及煙花爆竹案件時,要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注意自身安全。對查沒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要落實專業部門予以處理,嚴禁臨時儲存在辦公場所。

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方案(通用6篇)3

爲深入貫徹執行《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繼續加強我區20xx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實維護城市公共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固化近年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重點,按照“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要求,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市民羣衆遵法守法,全力抓好源頭安全管控,重點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切實做到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全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組織架構

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區長、公安金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玉學任組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平安辦主任幹永飛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經委、區教育局、區民宗辦、公安金山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房管局、區交通委、區文旅局、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外辦、區國資委、區綠化市容局、區機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文明辦、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政府新聞辦、區消防救援支隊、金山海事局、金山氣象局、區供銷社等單位分管領導爲組員。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管控辦”)設於公安金山分局,由公安金山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任辦公室主任。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指導協調、推進落實、督導檢查和信息彙總等工作。

各街鎮(園區),區各相關委、辦、局,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照區級架構,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進。

三、管控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

1.加強媒體宣傳。一是管控時間段(20xx年1月1日至2月5日)在本區主流媒體、報刊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條例》相關內容,每日在主流電視頻道黃金時段播放3次以上公益廣告和飛屏字幕,加大對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曝光力度(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開展短信提示。20xx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節點前,本區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向全網用戶及進入本區境內的外地手機用戶發送禁燃禁放提示短信。(責任單位:區移動、區聯通、區電信、區管控辦)。三是依託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欄等)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公益宣傳;印製禁售禁放通告、宣傳海報、提示卡片等宣傳品,發放張貼至基層社區、入滬道口和人員密集場所(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依託公交車站廣告欄,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在進入本區主要道路設置禁燃禁放警示提示(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在空氣質量達到重污染程度時,主流媒體及有關氣象宣傳服務平臺及時提醒市民羣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活動主辦單位立即停止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生態環境局、金山氣象局、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六是各類媒體廣泛公佈“12345”市民服務熱線、“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110”報警電話,進一步擴大知曉率(責任單位:區精神文明辦、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七是向社會公佈煙花爆竹合法銷售點名單(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八是強化輿情監控和應對措施,及時、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區政府新聞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2.加強社會宣傳。一是黨政機關、工會婦聯、國資企業制發一封《禁燃禁放倡議書》;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平安志願者帶頭遵守、積極宣傳《條例》,勸阻、舉報非法行爲,倡導移風易俗、文明守法,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機管局、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國資委、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區、宗教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並教育員工遵紀守法(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文化旅遊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經委、區民宗辦、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各高校、中國小、幼兒園依託假期作業、課外活動、安全課等形式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主題教育,督促學生家庭遵守《條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婚慶、殯喪、搬場等行業單位在承辦業務時明確告知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政策,並作爲本單位常態化管理服務制度(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範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禁放或安全燃放公約,張貼宣傳海報(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責任單位: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嚴控市場投放總量。20xx年全區煙花爆竹銷售工作按照“統一採購,統一批發,統一配送”原則,銷售品種僅限鞭炮、高升。12月25日前,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向區管控辦報送本區煙花爆竹市場採購投放方案(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

2.嚴格經營許可。20xx年煙花爆竹銷售點要繼續按照外環線外區域“一區一點”要求,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銷售點布點和檢查,確保選點符合國家法規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於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相關要求。20xx年1月1日前,區管控辦將確定的銷售點報市管控辦、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經驗收合格後發證(責任單位: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3.嚴格銷售現場管理。對銷售點嚴格落實聯合檢查、實名購銷、“一日三查”、銷售可疑情況報告和視頻監控、限量採購等監管措施,禁止在銷售點周邊燃放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嚴格產品質量把關。本區投放市場的煙花爆竹由外省市具備生產資質的企業按國家標準生產。要進一步加大對投放本區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將不合格產品信息及時抄送生產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國資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5.嚴格運輸環節安全。一是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及其車輛、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資格證明(責任單位:區交通委、區國資委、區供銷社)。二是通過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應依法申請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路線必須符合本市危險品運輸路線相關法規規定(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6.從嚴從緊劃定禁放區域。嚴格執行《條例》有關外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外環線以外在20xx年劃定的禁放範圍基礎上,按照“安全、從嚴、從緊”要求,結合疫情防控及轄區實際,劃定20xx年禁放範圍,並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佈(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衛健委、區管控辦)。

7.鼓勵市民上交煙花爆竹。一是本區各街鎮(工業區)、居(村)委會按照“便民、就近”原則,安全合理設置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二是墓園、入滬道口等場所長期設置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鎮(園區))。三是採取多種形式,鼓勵居民主動上交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

(三)強化查處打擊

1.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行爲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對沿街商鋪、商(市)場、集貿市場及居民小區、宗教場所、祭祀場所、文化娛樂場所、歷年煙花爆竹銷售點及周邊道路的檢查巡查,及時發現處置違法經營行爲(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民宗辦、區民政局、區文旅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二是滾動排查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公路鐵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閒置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爲的查處力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

2.加大對非法運輸行爲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公交、水上及各大交通樞紐的檢查,落實進站安檢、民警巡查等制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二是在出入市境陸路道口、高速公路道口開展攔截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三是加強對出入市境江河水路靠泊船隻的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

3.加大對非法燃放行爲的查處力度。一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備足保安值班人員,加強日常巡查,發現並勸阻居民非法燃放行爲,勸阻無效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在20xx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重點時間,全區平安志願者與公安民警共同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強對居民小區、重點線路的巡查巡防,及時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爲(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禁放範圍以外的居民小區,劃定允許燃放區域,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樓道違規充電、樓道堆物、“清零”行動(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房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對非法燃放類舉報案件線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報”(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固化查處打擊工作機制。加強網絡巡查監控,及時報告、刪除、屏蔽網上涉及非法經營、配送、燃放煙花爆竹信息。加強情報信息覈查,深挖線索,追根溯源,實施精準打擊,查處一批非法經營儲存案件。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對涉及煙花爆竹違法行爲,堅決依法處理;對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各街鎮(園區))。

(四)強化應急處置

1.重要節點期間,公安機關提升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執法,依法處理非法燃放行爲(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

2.區消防救援支隊要細化重點目標滅火救援預案,加強訓練演練,強化等級戰備,在重點區域、重點道路實施消防車駐防(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

3.對老式居民小區、舊式里弄建築、“城中村”等建築間距不足、耐火等級低、可燃物無序堆積等場所,落實基層巡查和應急處突力量。對羣衆集中燃放的公園等公共場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秩序維護工作(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衛健委、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園區))。

(五)強化考覈督導

區管控辦對各街鎮(園區)、各部門、各單位落實安全管控工作開展考覈,及時通報工作動態,考覈情況作爲安全生產績效考覈及文明創建的重要參考依據。區管控辦要定期召開調度會議,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一線指導檢查,現場協調解決難題,組織各成員單位聯合檢查,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巡訪監督。將違法單位和個人,納入社會徵信體系監管。對因管控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平安辦、區管控辦)。

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方案(通用6篇)4

一、整治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三、時間安排

四、保障措施

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方案(通用6篇)5

爲切實做好天全縣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人員密集場所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等相關規定和省、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和全縣中心工作,堅決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有效控制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努力維護天全生態氣候城市形象,爲建設藍天、碧水、淨土的美麗天全,推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工作內容

禁燃範圍:天全縣中心城區域和有關場所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

1.縣城中心城區:東至龍尾大橋,南至318國道,西至九龍路,北至禁門關橋;

2.文物保護單位、物質儲存倉庫、企業生產經營場所、機動車停車場;

3.車站、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商場、娛樂場所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

4.加油(氣)站等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5.輸變電設施保護區內及周邊100米範圍內;

6.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教學、科研等事業單位;

7.各住宅小區、城市主幹道、建築工地;

8.法律、法規規定或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區域或場所。

三、工作目標

通過本次專項整治燃放煙花爆竹行動,在春節期間(2月4日-2月10日)確保天全縣中心城區不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實現“文明過節、治污減霾、安全有序”目標。

四、組織領導

爲加強領導,統一協調,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陳良軍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由章學琴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總體管理和協調工作,加強對禁燃工作的領導,負責制定禁燃工作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督促落實宣傳、教育、巡查、制止、查處等各項禁燃工作;負責工作開展情況的總結。

城廂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治理行動的具體指揮協調工作,合理安排工作分組和專項檢查工作;牽頭協調各部門開展代爲清理消除工作;要按照網格化管理,網格員要深入小區做好禁燃工作;負責完善居民小區物業公司管理辦法,督促物業管理公司落實禁燃責任;做好後勤保障工作,提供清掃工具、滅火器等;做好工作資料收集和工作成果彙報。

縣公安局:負責保證集中整治行動的順利進行,落實公安內部警種、部門和基層派出所的禁燃工作責任體系,依法開展違規燃放、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執法查處,重點管控時段組織派出所民警開展巡防巡查;保障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依法打擊阻撓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爲;對煽動鬧事、威脅、阻擾、毆打執法人員、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圍觀羣衆進行勸離,消除公共安全隱患,維護整治現場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做好禁止羣衆將煙花爆竹帶入公共場所的工作;做好相關執法證據採集工作;消防大隊負責做好火災防範工作,配備人員、車輛,對整治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的消防突發情況進行處置;交警大隊負責對佔用道路進行經營煙花爆竹的流動攤販進行勸離,對未上牌的電瓶車和非法拼裝三輪車進行銷售煙花爆竹的查處暫扣,做好突發事件現場車輛的疏散和交通管制工作。

縣委宣傳部:組織協調縣電視臺、指尖天全等各類媒體開展文明過節宣傳工作,做到家喻戶曉,及時發佈文明過節相關規定,公佈舉報電話、投訴方式;協調城區大型LED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滾動播出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規定;通過發送短信、網絡公衆號等方式進行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實時發佈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社會展示工作成果。

縣城管局:負責依法取締佔用街道、人行道、公園、廣場等市政公共區域售賣煙花爆竹的行爲,會同相關部門對“門前五包”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宣傳和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進行制止,落實環衛清掃保潔和垃圾清運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充分發揮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的宣傳載體作用,利用燈箱廣告、車身廣告、車載電視等媒介做好禁放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爲。

縣安監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市場的管理,不得在禁放區域新增經營企業和零售點,指導禁放區域內關閉或轉營煙花爆竹零售點;對售賣煙花爆竹店鋪營業執照進行檢查,規範管理,引導、教育從業人員依法經營;糾正和查處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等現象。

縣民政局:負責督促婚姻、殯葬等機構嚴格執行禁放規定;負責向羣衆宣傳文明祭祀,提倡用鮮花代替鞭炮爆竹祭掃。

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教育廣大師生不得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縣環保局:做好對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等;協助開展巡查工作,糾正燃放行爲;加強環境空氣自動站運維保障工作,確保監測數據準確有效,並向縣政府提供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

縣住建局:負責查處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污染行爲。

縣工商質監局:依法對市場經營主體實施監督檢查,查處生產和銷售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爲;在市場經營主體開業登記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縣紀委(監察委):負責對履職不到位、執法不嚴等情況進行督查、問責;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宣傳,要求黨員幹部做到廉潔自律併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縣直機關工委:負責向全縣黨政機關公務人員尤其是黨員幹都,宣傳中央、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要求全縣公職人員特別是黨員幹部帶頭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做好親屬及身邊人員文明過節宣傳引導工作。

縣衛計局:負責督促各醫療單位落實禁放規定;收集並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人傷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安排醫療救護人員對整治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的人員突發情況進行醫護和救治。

縣民宗局:督促各宗教場所落實禁放規定,禁止在宗教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

縣財政局:負責煙花爆竹禁放管理經費保障工作。

其它單位:天全縣中心城區所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負責做好本單位(含院落)、本系統及其工作人員禁燃工作責任的落實。

六、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1月24日-2月3日)

1.加強宣傳的針對性。針對廣大市民羣衆對文明過節的需求,大力推廣宣傳低碳文明的過節方式,引導廣大市民充分認識胡亂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

2.縣政府和城廂鎮人民政府簽定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嚴格落實燃放安全工作屬地管理原則,明確城廂鎮爲工作責任主體。

3.暢通舉報渠道,設置舉報電話,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鼓勵廣大幹部羣衆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舉報;發揮天網巡查作用,確保全面巡查。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3日-2月3日)

1.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重點區域進行排查。

(1)以中心城區重要公共場所(音樂廣場、濱河公園、水城、茶馬廣場等場所)爲重點進行巡查,安排專人值守,責任到人。(2)加強對交通幹道、公路、小區通道、人行道、商業街區、綠地、廣場、公園等公共平臺周邊環境的清理和檢查,形成綜合管控網絡。

2.對燃放煙花爆竹行爲依法進行集中整治。

(1)對準備燃放煙花爆竹的羣衆進行勸離、勸導,做好解釋工作,對私自燃放的進行糾正,並勸離現場。

(2)加大巡查力度,蹲守、車巡、步巡相結合,注重溝通、協調、支援、配合,形成執法合力、執法強力、執法威懾力,工作中既要注重聯動,也要防患於未然,更要確保實效。

(3)注重工作方式方法,靈活掌握,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注重做好羣衆工作,以勸導、解釋爲主,注重嚴格執法,公開、公正執法,並報送工作開展情況。

(4)集中整治期間,採取全天候、拉網式巡查等方式,對不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5)對存在暴力抗法、阻撓執法、言語威脅等情況的,由公安機關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6)加強督查,加大考覈力度,對工作不力的,實行問責。

(三)總結提高階段(2月3日-2月14日)

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吸取教訓,總結積累經驗,查找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形成工作報告。注重工作成果展示,通過主流媒體對工作成果進行大力宣傳,切實改變羣衆思想觀念,扭轉羣衆思想習慣,讓文明過節觀念深入人心,讓羣衆形成良好的過節習慣。打贏環保攻堅戰,改善空氣質量,淨化環境,提高生活質量,還青山綠水於民。

七、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統一認識

開展中心城區管控燃放煙花爆竹是切實保護環境,提高人民羣衆思想意識,踐行綠色發展、科學發展的需要。全體工作人員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開展這次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把燃放煙花爆竹整治工作切實抓緊抓好。通過整治行動切實改善空氣質量,淨化環境,爲市民羣衆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還青山綠水於民。

(二)精心組織,明確責任

爲保證集中整治行動的圓滿完成,各責任單位應按照責任分工認真履職盡責,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密切配合,在具體執法過程中必須堅決貫徹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營造“層層抓落實、人人有責任”的工作格局。

(三)嚴肅紀律,依法行政

各單位要求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胡亂燃放煙花爆竹活動的重要性,切實把專項整治活動內容落實到實處。一是參與整治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遲到缺席,不得擅離職守,必須嚴格執行行爲規範,做到着裝規範、執法規範、語言舉止文明,確保整治工作高效開展。二是必須服從指揮,狠抓落實,履職到位,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工作中既要嚴格執法、也要注重解釋、勸導、宣傳工作。四是注重工作痕跡,每個執法整治小組要建立工作臺帳、拍攝工作照片、記錄工作數據,形成簡要報告,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

(四)加強督查,狠抓落實

加強督查督辦和責任追究。由縣紀委、縣政府督查室牽頭,對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安排部署不力、推諉扯皮、執法不到位、執法缺位等現象嚴肅問責和通報批評,切實保障整治任務的順利完成。

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方案(通用6篇)6

中秋、國慶佳節即將來臨,煙花爆竹銷售進入旺季,從業單位運輸、儲存、銷售等活動頻繁,安全生產風險明顯增多,爲有效防範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事故,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根據縣紀委《關於傳達市紀委監委節前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相關精神的函》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檢查內容

(一)批發企業

重點檢查:

1、煙花爆竹倉庫安全設施是否完好,有無加強倉庫消防、防雷、防護屏障和安全監控等安全設施建設,配備足夠的消防、報警等安全器材;2、有無強化產品儲存過程中裝卸、堆放安全管理和庫區(房)安全守衛工作;

3、是否存在超量儲存、超高堆碼、堵塞通道現象;

4、有無在庫房內拆箱、庫房超員作業等違規行爲;

5、是否嚴格落實節假日24小時領導帶班制度,做到一有情況,能及時報告處理;

6、是否在庫房內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

7、是否嚴格按照《煙花爆竹流向登記通用規範》(AQ4102-20xx),建立完善煙花爆竹產品購買、銷售登記制度,做到銷售產品可追溯。8、買賣煙花爆竹時有無簽訂書面購銷合同,並認真查驗相關資質,有無採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

(二)零售經營店(點)

重點檢查:

1、零售經營店(點)許可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是否一致;

2、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使用僞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行爲;

3、是否超量儲存或者店外儲存煙花爆竹;

4、是否超許可範圍經營或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和來源不明的產品;

5、是否存在非法運輸、非法批發煙花爆竹的行爲。

二、實施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9月17日至20日)。各鎮(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轄區大檢查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議,督促煙花爆竹從業單位開展自查自改。

(二)檢查階段(20xx年9月21日至25日)。各鎮(區)對轄區內煙花爆竹從業單位開展安全大檢查,普查率要達到100%,並逐家填寫《現場檢查記錄》。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單位,及時下達執法文書,書面告知限期整改內容和整改時限,並複查整改落實情況,實施閉環管理;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爲立案查處,並倒查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責任。

(三)督導抽查階段(20xx年9月26日至30日)。縣應急管理局對部分鎮(區)安全大檢查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指導,並會同縣公安局、縣行政審批局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視。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大檢查是省委巡視組對全市節前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各鎮(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認真研判本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形勢,結合實際制定大檢查方案,明確檢查內容、步驟、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壓實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確保全縣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強化執法檢查。各鎮(區)要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爲的高壓態勢,對檢查中發現的非法違法問題必須從快從重處理,並依法依規暫扣許可證,堅決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

(三)強化信息報送。請各鎮(區)於9月27日前,將本鎮(區)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安全大檢查彙總表(附件3)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大檢查表(附件1、2)以及開具的《現場檢查記錄》、下達的執法文書、立案審批表複印件逐家彙總後報縣應急管理局危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