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爲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1

爲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學生心理危機,減少或避免因心理問題而引發的傷害事件,及時、有效、穩妥地處置校內可能發生的各種心理危機事件,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特制定本預案。

校園心理危機是指在學校校園生活範圍內,由於各種突發的、重大的危機事件所引起的校園成員心理嚴重失衡狀態。

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應遵循以下原則:

以人爲本,安全第一;組織健全,職責明確;預防爲先,教育普及;預警及時,重點突出;干預到位,專業科學;支持系統,家校結合。

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各個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分工負責,才能取得實效。結合學校實際,建立如下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體系:

(一)一級預警和干預

成立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

組長:喬輝傑徐志強

副組長:張美英、胡丹英

成員:朱乃器、鍾茜、馬紅華、劉紅英、王正輝、楊國歡、顧引娣、班主任。

工作職責:把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融入學校處置突發性事件工作體系中,全面指導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的實施,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使之凝成合力,使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對於突發心理危機事件進行處理、負責審定心理危機干預預案、定期聽取下級的彙報、決定向有關醫療機構轉介學生。

(二)二級預警和干預

組長:胡丹英

成員:劉紅英、王正輝、楊國歡、顧引娣、班主任。

主要職責:指導與部署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結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積極開展學生心理危機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關信息,及時向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報告較嚴重的心理危機事件,並根據校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的意見,開展心理評估和干預等工作。

二級預警和干預工作小組要建立以班主任爲主體的信息網絡,及時瞭解學生的學習、生活、思想及心理狀況。在發現或得知學生有異常心理或行爲表現時,要儘快安排專(兼)職心理老師瞭解相關情況,採取必要的看護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緩解和消除學生心理問題,防止發生意外事件。對較嚴重的心理危機事件,要在第一時間報告,以啓動本預案。

(三)三級預警和干預

成員: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學生心理委員。

心理老師對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學生中的心理委員定期進行心理危機干預的常識性培訓。以便在遇到問題的情況下能夠採取正確的方法進行通報、干預、轉介。各班級設心理委員1名,主要職責是在班集體中進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衛生知識宣傳,提供心理輔導服務,及時掌握和報告學生異常心理信息。

根據心理危機事件可能導致後果的嚴重程度將心理危機事件分爲重大事件、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級。

(一)重大心理危機事件

發生自殺或自殺未遂事件。精神病人處於急性發作期,自傷或傷人行爲正在發生。

(二)較大心理危機事件

1、生活學習中遭遇突然打擊,如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親人死亡;父母的離異;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機(性傷害;性暴力;意外懷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災害;校園暴力;車禍等其他突發事件),並伴有強烈的`情緒和行爲反應。

2、患有嚴重心理疾病,並已經專家確診的學生,如患有抑鬱症、恐怖症、強迫症、癔症、焦慮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學生。

(三)一般心理危機事件

1、在心理健康測評中篩查出來的有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際關係失調等導致的心理或行爲異常。

3、因學習困難、經濟困難、適應困難、等出現心理或行爲異常。

4、由於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學生,如自殺或他殺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學生等。

(四)危機報告

1、發現有較大或一般心理危機事件,相關二級預警和干預工作小組及時以電話的形式上報校心理輔導室,並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心理諮詢室報告。

2、當有重大心理危機事件發生時,各相關人員應立即向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領導機構報告。

(一)對有嚴重心理障礙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出現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學校須報告心理諮詢室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到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會診。

2、經評估認爲該學生可以在學校邊學習邊治療的,學校須指定專人密切注意該生情況,加強管理,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必要時請精神衛生專家會診治療,家長並要簽訂協議書。

3、經評估認爲該學生回家休養並配合藥物治療有利於其心理康復的,學校必須派專人監護,確保其人身安全後,通知學生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

4、評估認爲該學生住院治療有利於其心理康復的,學校必須及時通知該生家長將其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二)對有自殺傾向的學生的干預措施

一旦發現或知曉某生有自殺意念,即該生近期有實施自殺的想法和念頭,學校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將該生轉移到安全環境,併成立監護小組對該生實行24小時全程監護,確保該生人身安全,同時通知家長到校。

2、報告心理諮詢室,對該生的心理狀況進行評估或請專家會診,並提供書面意見。

3、經評估認爲該生住院治療有利於其心理康復的,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4、經評估認爲該生回家休養有利於其心理康復的,學校應立即通知家長將該生帶回家休養治療。

(三)對實施自殺行爲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剛實施自殺行爲的學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醫療機構實施緊急救治。

2、及時保護、勘查、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散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並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調查取證。

3、對於自殺未遂的學生,經相關部門或專家評估,如住院治療有利於其心理康復的,通知其家長將該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如回家休息治療有利於其心理康復的,在其病情穩定後由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

4、正確應對新聞媒體,學校應有專門對外發布信息的人員(一般是辦公室主任),防止不恰當報道引發負面影響。

5、學校應及時對本校師生通報情況,在同專(兼)職心理老師商討或專家的指導下組織老師對相關人員進行及時的心理疏導。

(四)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爲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於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爲的學生,由相關部門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保護雙方當事人安全。

2、學校須報告心理諮詢室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請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會診。學校根據評估意見進行後續處理。

(五)危機干預後期措施

1、學生因心理問題住院治療或休學再申請復學時,應向學校提供相關治療的病歷證明,經心理諮詢室、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評估確已康復後,必要的情況下並簽訂協議後,可辦理復學手續。

2、學生因心理問題休學後復學時,學校諮詢室和班主任應對其定期進行心理訪談,瞭解其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

3、對於有自殺未遂史的復學學生(有自殺未遂史的人屬於自殺高危人羣),心理專(兼)職老師進行定期心理訪談及風險評估,密切監護,及時瞭解其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並同家長簽訂協議,確保該生人身安全。

(一)在開展心理危機干預與自殺預防工作時,應堅持保密原則,不得隨意透露學生的相關信息,並儘可能在自然的環境中實施干預。

(二)對社會功能嚴重受損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裏實行監護,避免監護不當造成危害,以確保該生安全。

(三)在與家長聯繫過程中,應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記錄,並妥善保存。

(四)干預措施中涉及到學生需要休學接受治療的,按《朱行中學中學學生管理條例》辦理。

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2

爲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並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我校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瞭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爲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諮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於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儘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並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爲等過激行爲。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儘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爲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爲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三、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爲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爲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於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爲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徵並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爲重點干預的對象。

四、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校保安人員等。

五、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瞭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輔導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爲。

4.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後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後,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輔導老師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後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3

爲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而引發自殺或者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並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瞭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爲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諮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儘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並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實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他人等過激行爲。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危機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盡少和儘量避免危機對校園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爲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爲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三、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爲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爲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者既往有自殺未遂或者家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於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爲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徵並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更加嚴重,應成爲重點干預的對象。

四、心理危機干預組成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老師、保安。

五、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及時瞭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爲。

4、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後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後,班主任應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老師、校警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3、按照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後果。

2、危機就意味着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爲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