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13篇)

爲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衆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13篇)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1

爲進一步加強我區在建工程和市政設施安全監管,深刻汲取2·16蓋山鎮民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決遏制在建工程和市政設施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署,即日起開展倉山區所有在建工程和市政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隱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全面開展在建工程和市政設施安全大檢查,督促各參建主體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防護措施,加大監督執法力度,遏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全面摸排倉山區所有市政設施安全隱患,做到底數清、問題全,分類逐一建立臺賬,及時有效整治,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由吳建森局長爲組長,施向洋分管領導爲副組長,組員由馬石磊、鄭行柱、黃禮明、王守建、陳進基、林霖、李明剛、劉劍鋒、林文、黃影組成在建工程和市政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組。

通過整治,進一步強化各方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全面推進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集中解決建設工程和市政設施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及突出問題,並做好汛期施工生產和市政設施安全。

二、整治範圍和重點

(一)專項整治的範圍:倉山區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二)專項整治的重點:大型建築起重機械設備、懸挑式腳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險性較大部分分部分項工程和工程項目或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

1、大型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專項整治

從事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單位,應按要求進行建築施工機械租賃行業確認,嚴格按規定辦理大型建築起重機械備案手續,建立大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加強安裝拆卸管理:規模以上工程項目大型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分包強制要求選用建機一體化的企業,安裝、拆卸全過程應嚴格按規範要求首節、附着、頂升結束及整機安裝完畢後必須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設備未經保養不得進場,日常使用按規定檢查維護保養。主體結構施工至6層必須安裝施工升降機。塔基起重臂回轉半徑範圍內可能掃到周圍構築物的,應採取縮短起重臂措施;在構築物上方迴轉的,制定針對性專家論證方案。

2、懸挑式腳手架專項整治

凡從事建築現場鋼管腳手架搭設的分包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嚴禁超越資質許可範圍承接業務或進行資質轉借、掛靠等違法行爲;鋼管、扣件、密目網等產品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強制規範標準要求,並嚴格按圖施工;腳手架搭設前的基礎、杆件、懸挑式腳手架的挑樑、擋腳板應符合規範及設計要求;爬升架、吊籃架的安全保險設施和防墜裝置定期檢查。要求新開工項目主體結構從二層開始設置懸掛式腳手架,鋼管、扣件、密目網等產品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強制規範標準要求,同時加強對整體爬升架、吊籃架的監督檢查,定期檢查保險、防墜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確保使用安全。

3、高支模支撐體系專項整治

按照相關標準規範進行高支模支撐體系的設計、搭設、拆卸、檢查、驗收和管理,施工方案應經專家論證審查,安裝完畢由施工單位組織驗收,後由監理單位簽發澆搗令方可實施澆搗,拆模須經申請批准後方可執行。進一步加大對結構性能和尺寸偏差等模板製作安裝突出問題的抽查抽測力度,搭設過程中發現軸線位置、垂直度或截面尺寸偏差過大或框架樑、柱和剪力牆等主要受力構件缺失的,具備拆除條件的一律責令重新安裝。。

4、建築邊坡與深基坑工程專項整治

參照大型機械設備管理對深基坑項目進行施工前備案,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分層開挖並支護,同時加大對毗鄰建築的位移沉降監測,避免基坑坍塌和危及周邊建築結構安全的情況發生。

5、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落實施工方案情況專項整治。所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要求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並通過審覈和專家論證等相關程序;方案實施前必須進行技術交底;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方案組織施工,並制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監測;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實體工程質量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對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及人員和檢測(監測)單位及人員履行質量安全生產職責,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工程強制性標準等情況實施雙隨機抽查,並對違法違規行爲進行處理。

(三)督促指導各鎮(街)、金山工業園區、倉山功能區開展的工作重點:

1.對轄區內所有建設工地每月開展不少於1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並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宣傳教育,與在建工程項目負責人或安全員建立信息溝通渠道。

2.現場督促施工單位建立以項目經理爲第一責任人的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實行經濟承包的工程項目,承包合同中應有安全生產考覈指標。

3.現場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專職安全員及相關專業人員參加,定期進行並填寫檢查記錄。

4.督促施工單位建立應急救援機制。應制定防觸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起重及機械傷害、防火災、防物體打擊等專項應急救援預案,並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施工現場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培訓、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應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5.督促施工單位健全施工現場安全標誌。

(1)施工現場入口處及主要施工區域、危險部位應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誌牌;

(2)施工現場應繪製安全標誌佈置圖;

(3)施工現場應設置重大危險源公示牌;

(4)進入施工現場應佩戴安全帽。

6.封閉管理。施工現場進出口應設置大門,設置門衛值班室;應建立門衛職守管理制度,並應配備門衛職守人員;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佩戴工作卡;施工現場出入口應標有企業名稱或標識。

7.材料管理。建築材料、構件、料具應按總平面佈局進行碼放;材料應碼放整齊,並應標明名稱、規格等;施工現場材料碼放應採取防火、防鏽蝕、防雨等措施;建築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應採用器具或管道運輸,嚴禁隨意拋擲;易燃易爆物品應分類儲藏在專用庫房內,並應制定防火措施。

8.現場防火。施工現場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施工現場應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施工現場滅火器材應保證可靠有效;明火作業應履行動火審批手續,配備動火監護人員。

9.施工作業區、材料存放區與辦公、生活區應劃分清晰,並應採取相應的隔離措施獨立設置;宿舍、辦公用房的防火等級應符合規範要求;宿舍應設置可開啓式窗戶,牀鋪不得超過2層,通道寬度不應小於0.9m;宿舍內住宿人員人均面積不應小於2.5㎡,且不得超過16人;冬季宿舍內應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夏季宿舍內應有防暑降溫和防蚊蠅措施;生活用品應擺放整齊,環境衛生應良好。

10.社區服務。夜間施工前,必須經批准後方可進行施工;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施工現場應制定防粉塵、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應制定施工不擾民措施。

11.生活設施。應建立衛生責任制度並落實到人;食堂與廁所、垃圾堆放、有毒有害場所等污染源的距離應大於25米,落實文明施工。

12.市政設施。

(1)人行道:是否有明顯高差,鋪磚有無大面積缺失和沉陷等情況。

(2)車行道:是否有明顯積水、大面積坑洞和塌陷等現象;

(3)各類井蓋:井蓋周邊與原路面是否有明顯高差,缺失和殘損等現象。

(4)市政路燈:燈杆無傾斜,燈罩無破損、墜落隱患,燈杆內電纜頭、金屬鋼管等接地完整、良好,沒有外接電源搭在燈杆上。市政路燈架空線是否有下垂現象和斷裂隱患。

(5)橋樑:橋臺是否有明顯變形和開裂;橋孔是否有違章佔用,橋樑欄杆設施是否有缺失。

(6)涵洞:是否有明顯變形和開裂,是否存在漏水現象。

(7)路燈箱變:箱櫃防護欄是否有缺失,基座是否穩定,防護欄內是否有垃圾堆放。

(8)地下通道:是否存在變形與開裂,產生不均勻沉降及滲水等現象。

(9)隧道:是否有明顯變形和開裂,是否存在漏水現象。

三、時間安排

1、即日起至2月20日,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動員部署,建築施工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要結合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2、排查整治階段(2月21日至3月31日),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文件和標準規範的要求對施工現場展開自查自糾。施工單位(含總承包、專業承包)、監理單位應於3月31日前登陸“監管系統”進行自查情況登記。

監督部門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區管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立即督促企業進行整改,並跟蹤落實情況,確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1、建築施工項目建設、施工(含總承包、專業承包)、監理單位要汲取教訓,結合專項整治的重點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隱患整改工作,並登陸“福建省工程項目動態監管系統”相應模塊進行填寫《工程項目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超期或未在監管系統進行登記或弄虛作假的,均視同未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予以信用不良信息扣分登記。。

2、監督部門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立即組織開展區管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做到項目全覆蓋,隱患零容忍。

3、對建築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歸納、分析,提出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建議,形成總結。

4、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針對建築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相關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指導督促企業認真做好施工現場易引發羣死羣傷事故的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工作,加強監督檢查與執法,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施工生產安全。

5、要把開展建築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與建築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等各項工作相結合,相互促進、共同推進。結合日常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和評價工作,採用“四不兩直”“雙隨機”抽查、“回頭看”檢查等方式,加強對重點項目、重點企業的檢查。

6、要嚴格檢查執法,對施工、監理企業和項目部存在的主要問題分別給予施工、監理單位記分並加大檢查頻次。

7、確保汛期施工安全,預防颱風、暴雨等極端天氣影響,提前部署防範措施減少損失。

(二)各鎮街、紅星農場、金山工業園區、倉山功能區具體負責,每天組織對各自轄區內的在建工程項目和市政設施進行排查,發現在建工程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現場督促施工單位立即整改;同時將排查和整改情況於每天下午5點前彙總至區建設局。涉及市管工地的,由區建設局配合對接協調市建設局進一步督促其整改。

發現市政設施存在安全隱患於每天下午5點前彙總至區建設局,屬於區管的,由區建設局通知市政維護隊伍倉建公司前去維護;屬於市管的,由區建設局配合市政工程管理處前去處理;屬於鎮街的,由屬地鎮街前去維修整治。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2

爲全面消除我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時間,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屋爲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健全長效動態巡查制度和農村房屋管理機制。6個月內(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3年內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摸底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委會對本轄內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種類型進行全面摸底。重點排查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危房;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房屋;用於出租特別是羣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變功能作爲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爲生產和居住場所;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於山邊、水邊、高陡邊坡及低窪地帶區域,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地質災害的房屋;位於城鄉結合部、學校周邊用於經營和租賃的自建房屋。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臺賬,同時依託國家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建立健全我鄉農村房屋數據信息庫。

(二)整治銷號。按照行業負責原則,區別輕重緩急,對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責令使用人或擁有人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私自改擴建、加層、開挖地下空間及裝修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導致安全受到影響的房屋,要邊查邊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前,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整改,排除隱患。工作人員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房作爲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銷號。

三、工作步驟

(一)安全排查及重點排查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會在20xx年全鄉農村住房安全工作“回頭看”、農村住房安全和視覺貧困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對羣衆住房安全再進行一次全面覈查,確保前期發現的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同時,重點摸排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內容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遠的房屋、河道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建設的房屋等,其中:農戶自建用於經營的房屋,於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信息上傳,其它房屋信息上傳於12月20日前完成,並建立重點整治臺賬。

(二)全面排查及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農村住房爲單位,對農村所有房屋開展全面排查,排查內容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查清受地質災害威脅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結合農村危房改造衝刺清零,對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農房,以竣工驗收報告或鑑定報告爲依據,並結合房屋最新狀態進行判斷,對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詳細的整治臺賬。同時,根據既定的重點整治臺賬逐開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縣住建局督促指導鄉鎮進行驗收銷號。對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應勒令停止使用並妥善處置。

(三)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臺賬,逐一制定整治計劃,按照“誰擁有(使用)誰整治、誰主管誰督促”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與鄉村振興、防災減災相結合全面整治。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築)產權(使用)單位進行整治,由縣住建局會同鄉政府進行驗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務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務的80%;到20xx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銷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鄉政府已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委會要深刻認識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安排專人負責,並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強化指導,靠實部門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組織相關站所按有關規定開展聯合督查指導,避免多頭檢查,重要情況要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級農房建設管理機構,配備村級管理人員及村級農房安全質量巡查員;對排查工作走過場、隱患排查不認真、措施落實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隱患的村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由此產生嚴重後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注重宣傳,強化服務保障。要全面做好全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宣傳工作,增強農民羣衆房屋安全意識,讓房屋所有者瞭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3

爲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廳《關於印發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x·xx”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訓,持續紮實開展“三零”單位創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全領域、全方位、全覆蓋”總體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開展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査整治,用x-x年

二、目標

立即對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隱患;

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鎮房屋基本信息數據臺帳。

(一)重點排查(xxxx年xx月-xx月)

各村、社區要按本村、社區所在區域進行全面排查。

1、農村區域。重點完成對兩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用作經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賓館、旅館、飯店、餐館、商場、市場、超市、會議室、戲臺,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託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公共娛樂場所、客運車站侯車廳(樓),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2、城鎮區域。重點完成對四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一是對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三是對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出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四是對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對以上六類重點房屋排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做到立查立改,並建立健全本村、社區農村房屋建設相關數據臺帳。

(二)重點整治、全面排查(xxxx年xx月-xxxx年x月)

一是在xxxx年全面完成六類重點房屋安全隱患排査基礎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

二是全面完成對六類重點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鎮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建立城鄉房屋檔案臺帳。

(三)全面整治(xxxx年x月-xxxx年xx月)

基本完成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進一步完善城鄉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建成城鄉房屋數據臺帳,實現全鎮房屋規範化管理。

三、具體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統籌全鎮各方力量,通過政府購買務等方式,聘用、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

各村、社區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按照全覆蓋、網格化排査和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城鄉房屋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違法建築、危險建築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築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築情況。以違法建設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出租的房屋爲重點,全面排查各類房屋用地、規劃、建設、消防、設施設備等相關手續辦理和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危險建築情況。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製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外面掛保溫層、裝飾線條、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並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設備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

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

建築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築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等;

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於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實施路徑

農村分兩條路徑排查:村莊按照城鄉結合部、鎮區和集鎮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徑排查;

村莊內房屋按照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城鎮房屋按照經營場所(特別是住宅改門店,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房屋,“小飯桌”等)、人員密集場所、改擴建活動多發區域、違法違規改造用於經營出租的房屋、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及老舊房屋、其他房屋的路徑排查。排查人員在網格內依照排查路徑,逐類逐房列出清單,有序開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檔案和數據平臺。

排查人員逐房填寫信息採集表,建立城鄉房屋信息檔案。農村房屋信息錄入國家管理平合,實行分類編號登記。城多房屋信息錄入“數字房產”平臺。

(二)實施精準整治。

各村、社區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幹部會同各村、社區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區分安全、一般安全隱患和嚴重安全隱患。

對研判結果爲安全的房屋、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經鑑定爲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檔案。

對研判結果爲一般安全隱患的住房,依據隱患清單,分類提出整治清單。對研判結果爲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提出鑑定建議。

對研判結果爲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鑑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住房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房屋,委託專業機構進行鑑定

對加建、改建、擴建以及結構形式複雜、x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鋼網架,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的,全部進行技術複覈,存在安全隱患的要進行安全鑑定,提出整治要求;

無相應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的,直接進行安全鑑定。

3、分類整治。根據研判和鑑定結果,列出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對照清單開展整治,對重點隱患立查立改,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對照清單,按要求限期整治;

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鑑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無法加固修繕的予以拆除。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築,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爲,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4、整治驗收。經營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患整治,由縣領導小組組織驗收;

其他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由鎮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組組織驗收。縣、鄉、村三級都要建立健全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責任。鎮人民政府統籌領導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鎮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和各片片長爲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包村幹部爲成員的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工作協調、組織推動、工作保障和督導考覈。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建設辦,全面統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各村、社區要按鎮人民政府統一安排,積極配合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本村、社區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按照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重點整治合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鎮人民政府。

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鎮人民政府和村、社區的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二)明確部門職責。根據縣人民政府安排,縣直各有關單位爲此次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進行指導和服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指導城鄉住房和直管公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和城市房屋數據平臺;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工貿行業房屋安全排查整治;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擴建改變用途行爲的審批和排查整治,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分工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縣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微信羣等多渠道廣泛宣傳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羣衆增強房屋安全意識,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羣衆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4

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於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1號)、《中共XX市委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的相關要求,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由鎮組織開展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主責、鄉鎮(街道)落實的原則,各村強化屬地管理責任,迅速、全面、徹底的組織開展轄內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棟,不漏一戶,突出房屋安全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疏堵結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堅決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爲我鎮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全面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通過開展爲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摸底排查、處置整治。3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一年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房屋安全隱患。各村、相關部門要創造條件,爭取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動集中連片舊屋區改造、新村建設改造,及時發現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城鄉面貌。

三、排查整治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新橋鎮實際按照本次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開全鎮幹部、各村主幹及相關部門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鎮、村成立相關組織機構,制定排查實施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確保檢查工作有序展開。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單位、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採取業主自查,鎮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對全鎮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並建立臺賬、清單。

1、排查重點。

堅持七個重點“不放過”: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鑑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級存在“紅”“橙”“黃”“藍”等級安全隱患的房屋(含廠房)。

(2)未按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兩違”房屋(含廠房)及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於出租特別是羣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爲居住使用的廠房;使用廢棄的臨時施工設施作爲生產和居住場所;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特別是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生地質災害的自建房。

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於經營的自建房,要作爲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屬於上述情形,主要用於自住的三層(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採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使用安全。

2、自查階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並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鎮規劃所(附件2)。

(2)各村、各鎮直相關單位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附件2)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應以公安部門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信息爲基礎,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相關部門要發動羣衆參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佈舉報電話,對覈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並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4、立卡建檔。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排查結果應經屬地各村主幹、各包村片長審覈簽字,於6月上旬上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附件3)。

(三)處置整治(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羣衆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各地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土坯)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各村要責令業主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制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XX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和《XX省人民政府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各村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屬於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險房屋作爲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部門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後的房屋,符合城鄉自建房政策的,由屬地政府優先納入危房改造計劃,由房屋所有人按規定報批後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落實監管責任

(1)各村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屬地責任,細化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確保按時完成排查整治任務,具體承擔本轄區內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廠房)所有人是房屋管養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隱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類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確保安全。

(3)各村、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做好監管、查處、指導、協調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屬已建成多年但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有合法產權的老舊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兩違”房屋(含廠房)、“三無”自建房(含廠房)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指導督促;

屬對外出租特別是羣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隨意分割空間、改變功能佈局的成套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城管所會同鎮派出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易受自然災害侵襲特別是易發生地質災害的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屬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變功能作爲居住使用的廠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動、組織抗法阻法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處理;供水、供電、通信、市場監管、教育、衛健、消防、環保、林業、工信等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結合各自職能,依法依規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建築採取停止供水供電、停止通信與網絡、吊銷營業執照、停止生產經營、停止辦學、清理租賃、清理人員等措施。

2、強化技術保障。省住建廳制定的各類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標準及全省房屋可靠性鑑定機構名單已在XX省住建廳網站公佈,各地、各有關單位、房屋業主可在網上進行查詢、對照和選擇。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組織轄區內設計、施工、監理專家和技術人員積極參加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提供技術指導服務。

3、落實整改閉環。各村要周密部署,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對排查出的隱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檔”“一房一策”“一廠一策”的原則,逐一明確房屋(廠房)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做到閉環管理。

4、健全長效機制。堅持疏堵結合、源頭管控。各村、各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舉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農房和危房改建審批監管機制、“兩違”巡查治理管控機制、房屋租賃管理的長效機制,建立統一的房屋租賃信息服務監管系統,與公安機關外來人口出租登記信息系統聯網,切實保障好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

五、工作保障

1、強化組織保障。鎮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市領導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詳附件1)。領導小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彙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導督促工作。各村和相關部門也應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推動本轄區、本行業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實人員和經費保障。各包村片長要親自動員部署、檢查落實,親自進村入戶瞭解情況,親自組織推動拆除並嚴查責任,對影響惡劣的要較真碰硬,形成震懾。各村要結合“兩違”綜合治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等統籌推進專項行動。

2、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實行包片負責制,鎮村兩級要採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幹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對重點隱患實行分級分類清單管理,全程介入督促限期整改、監管指導。

3、嚴格組織紀律。各村各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主動作爲,勇於擔當,抓牢抓實抓細排查整治各項工作,決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各地、各部門在此次專項行動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要結合掃黑除惡,堅決剷除排查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對排查整治工作推進不力、推諉懈怠或者漏報瞞報的,嚴肅追責問責,並在全市通報。

各村將在每季度第一個月2日前將本轄區上季度整治落實情況報送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後呈報市委和市政府。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5

爲加強農村房屋建築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農民羣衆居住及公共活動安全。按照《XXX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全市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平建辦〔20xx〕100號)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以村(社區)爲主體,全面開展排查整治行動,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突出農村房屋安全問題導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堅決遏制農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爲我鎮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爲期5個月的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摸底排查、處置整治;2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5個月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羣衆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識。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採取業主自查,各村排查,對全鎮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1、排查重點

排查重點是農家樂、賓館、飯店、酒店、商業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慶典、展覽、展銷等密集場所。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於經營的自建房。

在排查過程中,堅持九個重點“不放過”。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的房屋;

(2)未按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三層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於出租特別是羣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爲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處於地震斷裂帶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設計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

2、排查步驟

(1)業主自查。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村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可參照農村危房相關技術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並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鄉鎮。

(2)各村(社區)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戶一房。

(三)處置整治(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羣衆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採取果斷措施,懸掛相應標示,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大跨度建築物(構築物)和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及時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村(社區)要責令業主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各村(社區)要耐心細緻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導羣衆提高安全意識,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解決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監督檢查各村(社區)工作落實情況;組長由潘延傑擔任,副組長李會彬擔任,成員由姚浩彬、劉宗武、郭靈靈、王園園、王旻昊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郭靈靈兼任。

(二)加強工作保障各村(社區)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及時研究解決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採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幹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村(社區)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行掛牌督辦,對重點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四)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建材管控、工匠培訓等制度,加強源頭防範。加強農村建築包括建築風貌進行引導管控,嚴格執行無規劃不建設、無許可不建設。

(五)落實整治責任各村(社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排查整治責任;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機構人員到位、工作責任到位。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6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於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1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22號)和《南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靖縣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20xx〕15號),爲進一步加強全鎮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全鎮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村建主責、村(居)落實”的原則,突出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疏堵結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爲期一年的專項行動,集中摸排在建建築工程和已建房屋各類安全隱患,按照“全覆蓋、細排查、重整治、保安全”的要求,及時發現問題、分類登記入賬、認真進行整治,3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一年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房屋安全隱患。爭取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改善城鄉面貌。

三、整治重點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全鎮在建建築工程和已建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一)在建建築工程

1、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項目管控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配齊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等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2、工程參建有關責任主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覈、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等情況;

3、按有關規定落實重大危險源辨識、登記、評估和監控制度,加強對施工現場建築起重機械、基坑支護、土方開挖、高邊坡、外腳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加強現場施工用電、消防安全管理;

4、落實應急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事故災害應急處置機制,落實特殊季節、災害天氣安全防範措施情況;

5、加強對農村在建房屋工程地基基礎、承重結構、抗震構造設施、圍護結構及現場外腳手架、模板等危險性較大的部位和環節檢查。

(二)已建房屋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屬地政府或有關部門鑑定的危房;

2、未按有關規定審批、無專業設計、無專業施工、無竣工驗收的房屋(含廠房);

3、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民房;

5、用於出租特別是羣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變功能作爲居住使用的廠房;

7、池塘、河道、高陡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受強降雨災害侵襲或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房屋;

9、項目紅線範圍內或重點發展區域周邊違規搶建的房屋;

0、項目建設過程中部分徵遷,未完全拆除的房屋;

1、農村因地災點搬遷、危房改造等工作騰空的房屋;

2、企業因停產、改制等情況閒置的老舊廠房,工礦區臨時搭蓋的簡易工棚、移動板房以及生活小區周邊臨時搭蓋的農貿市場等經營場所。

特別是鎮區及周邊中心村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於經營性的自建房作爲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月28日前完成)

結合本地實際按照本次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同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廣泛發動,推行媒體公示制,定期公佈排查整治情況,及時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參與的強大輿論聲勢,提高羣衆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識。

(二)摸底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採取“業主自查,村(居)排查,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抽查”方式,對全鎮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

1、排查步驟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31日前,村(居)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並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鎮。

(2)村(居)排查。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要逐幢對房屋是否經過專業的設計、施工,是否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3)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抽查。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實地組織抽查,並利用衛片航拍技術,將重點區域排查結果在衛片編號標記,實行比對覈查。

2、排查方法。排查工作應以公安機關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信息爲基礎,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村(居)要發動羣衆參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佈舉報電話,對覈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並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3、立卡建檔。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實現對整治專項行動的信息化閉環管理。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

(三)處置整治(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羣衆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村(居)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各村(居)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責令業主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制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對將危險房屋作爲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總結提升(20xx年2月29日前完成)

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各村(居)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進行“回頭看”,對賬驗收,全面評估專項行動成效,提出補缺補漏具體措施,健全長效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村建站,負責抓好統籌協調和推進落實。

村建站負責牽頭抓好對排查出來的“兩違”建築進行依法處置;國土所負責做好規劃管控和地災點綜合防治等相關工作;農業農村辦負責牽頭抓好農村建房、村莊治理等相關工作;派出所做好戶籍信息、二維碼門牌信息、外來人口出租登記信息的對接,做好出租房治安管理等相關工作;市場監管管理所負責嚴格把好市場主體准入關,對於利用危險房屋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依照相關規定予以嚴厲查處;安辦負責牽頭開展專項行動督促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有關所站在此次行動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二)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採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可以聘請專家、有經驗的退休幹部參加。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村(居)進行掛牌督辦,對重點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三)強化紀律保障。要主動作爲,奮勇擔當,結合安全隱患綜合整治、“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百路千村”“兩違”綜合治理等工作,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要結合掃黑除惡,堅決剷除排查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四)強化日常監管。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強日常巡查管控,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要督促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對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採取有力措施嚴肅查處。

(五)強化輿論監督。要充分利用微信、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對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開通公佈專項行動投訴受理電話,暢通投訴渠道,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引導廣大羣衆積極參與,營造安全生產齊抓共管、人人蔘與的良好氛圍。

舉報投訴電話:XXXXXXX。

(六)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認真對待羣衆實際困難,建立健全各項機制,保障羣衆日常生產生活。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建材管控等制度,加強源頭防範。推動“多規”銜接,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及用地指標要求,強化規劃管控,簡化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審批程序。

各村(居)每季度第一個月2日前將本轄區上季度整治落實情況(含附件2-4更新情況)報送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人:XXX)。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7

爲了全面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加強農村房屋安全管理,根據縣政府辦公室《懷寧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文件,結合我鎮實際,現制定關於黃墩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全鎮範圍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

1、分類登記統計。由鎮黨委政府統一動員部署,以村爲單位,

各村結合實際,全面動員村兩委幹部、駐村工作隊、包村幹部,結合相關部門已有數據,對本村轄區內所有房屋進行分類登記統計,摸清區域內房屋底數及房屋責任主體、類別(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經營等),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20xx年11月28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基本信息摸底工作;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系統錄入工作。

2、重點排查。調配力量參與排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並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進行安全性評估,形成最終排查結果。

3、全面排查。在開展重點排查的同時,各村根據初步登記統計情況,結合實際,對區域內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及周邊環境安全等。全面排查預計20xx年5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二)整治提升

1、重點整治。各村(居)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爲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制定方案:各村(居)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以及各地簡易鑑定規則進行房屋安全性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落實產權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

建立臺賬:鎮、村記錄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將經營場所安全性作爲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重要內容。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健全鄉鎮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充實技術力量;培育和規範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工程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健全農村房屋建設規範標準,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拆除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保障。鎮政府成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鎮直相關部門、村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排查整治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協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導督促工作。各村要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成立機制,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2、強化紀律保障。各村、鎮直相關部門要主動作爲,奮勇擔當,以鐵的紀律抓好工作落實,絕不允許推諉扯皮、被動應付,不得以罰代批。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3、強化技術保障。各村排查要按照統一排查標準進行,縣住建局負責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各村、鎮直有關部門在此次整治排查中,要注重運用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多管齊下,綜合施策,推動解決疑難問題和重大矛盾。

4、強化長效管理。堅持疏堵結合,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進,也要合法合規保障羣衆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網格化巡查、規劃設計引導等制度,加強源頭防範。

5、強化宣傳引導。各村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深入宣傳,廣泛發動,正確引導輿論。加強政策解讀和安全教育,引導羣衆特別是房屋業主提高房屋建設和使用的質量安全意識,強調房屋業主承擔經濟、法律、治安等各項主體責任。做深做細羣衆工作,爭取羣衆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參與,共同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圍。要定期公佈排查整治情況,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8

爲加快農村危舊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政府《關於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魯政辦字〔20xx〕143號)規定和市縣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在全鎮範圍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省市縣指示精神,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爲重點,在全鎮開展農村危舊房屋拉網式排查,及時完成農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檔、農房鑑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記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鑑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類隱患。

二、工作任務

(一)排查範圍

本鎮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房屋。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農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農村自建房。主要用於自住的農村自建房,包括閒置的農村自建房。

(2)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將原有自建住房改變用途,用作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務用房。指農村集體所有或租用的用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以及相關部門、行業系統、企事業單位所有或租用的用於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

(2)生產、經營用的非自建房。非農村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建設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3、統建的農村安置房。指在農村範圍內由政府、有關機關、村集體等統一組織建設的農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內容

一是要摸清轄區內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質量安全隱患,調查農戶對危舊房的改造意願,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舊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確農村危舊房排查治理領導和聯繫人;二是房屋排查具體內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結構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況、房屋安全情況、用能情況等內容。三是摸底調查紙質版農村危舊房排查統計表於20xx年1月31日前報至鎮鄉建辦,未報送的房屋視爲未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三)排查建檔對象

各行政村爲實施主體,重點對農村年久失修、殘損破舊、不御風雨、不具備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和農村建設質量差、主體結構損壞嚴重、超負荷使用以及房屋所處的不利地理環境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檔要同步進行(即排查一戶,建檔一戶)。各村要對危舊房進行房屋質量安全進行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爲危險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鑑定,對存在疑問的房屋,報縣住建局統一組織二次鑑定。各村要進一步完善危舊房屋應急保障措施,一旦發現房屋安全問題或出現異常變化,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做到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治理。整個排查、建檔和鑑定工作於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內容

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進行整治,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該監控的加強監控。對自住C級、D級危險房屋要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已經列入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實施,儘快採取修繕、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對急需改造的危險房屋要優先列入改造計劃,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和上訪事件。各類危改戶必須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務。

三、實施步驟

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結束,共分爲四個階段進行。

(一)普查覈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爲單位,組織人員對農村羣衆住房情況進行全面普查,掌握羣衆住房基本情況,確定危房戶並登記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工作必需於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數據彙總階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彙總統計數據,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狀況,分門別類梳理建檔,對存在疑問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鑑定,確保各項統計數據真實、可靠。

(三)推進治理改造階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落實分類處置措施,制定改造計劃,有序組織實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深刻認識做好危舊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下定決心推進危房治理工作,堅決杜絕僥倖心理、畏難情緒;要明確責任,建立危舊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工作;要結合本村實際,抽調責任心和工作能力強的人員開展排查工作,切實把工作做好。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共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應急辦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國土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辦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各農村學校、幼兒園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機關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覈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強化法律保障;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撥付;文旅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衛健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三)強化責任落實。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務繁重,各村要根據上級指示精神,重點排查建造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動、早處置,不能有拖拉意識,更不能相互推諉,對羣衆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看,一旦發現房屋情況危險,必須立即採取果斷措施,迅速轉移相關人員,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實或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的造成未改造發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精細化紮實推進。危舊房大排查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危,容不得絲毫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戶家庭不遺漏、一個數據不搞錯。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儘快開展安全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確立安全等級,制定落實治理方案和措施,儘快消除安全隱患。

(五)加強督導考覈。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責任意識,全力推進工作進行,鎮黨委政府也將對各村嚴加考覈。對工作推進情況行動進行通報,對推進工作有力、任務完成情況好的村,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展緩慢的村進行通報批評,並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因工作拖拉、不作爲、不落實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9

爲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國家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消除我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思維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實屬地責任,堅持“行業部門主管、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主責、鄉鎮(街道)落實”,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爲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適時開展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使用立法調研,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健全法律法規,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使用制度。

二、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分步推進”的原則,紮實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

各區縣要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村範圍內的所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築)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逐戶逐棟建立農村住房檔案,並錄入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重點排查。對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開展摸底調查,特別是位於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作爲本次摸底排查的重中之重。力爭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重點排查的農村房屋包括但不限於:

(1)公安派出所、醫院(含衛生所、私人診所)、學校(含幼兒園)、養(敬)老院、村級文化活動中心、客運站等人員聚集使用的公共建築;

(2)用於生產經營的廠房、農貿市場(含商店)、酒店(含民宿、農家樂、餐館等);

(3)用於出租特別是羣租的農村房屋;

(4)改變房屋結構、搭建改建擴建的農村房屋;

(5)建設標準低、使用預製板建設的農村房屋。

2、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區縣要同步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同時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力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3、排查步驟

(1)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各區縣按照每個行政村落實1—2名專業技術人員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的要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後,分派至相關鄉鎮(街道)配合開展排查工作。

(2)鄉鎮(街道)排查。產權人(使用人)是農村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排查必須通知產權人(使用人)參與。排查時須逐棟逐戶採集農村房屋信息,重點採集基本信息、建設手續情況、改造情況、用途改變情況、安全情況、整治情況等,同時填寫《農村房屋安全信息採集表》,並由產權人(使用人)、排查人、專業技術人員、鄉鎮(街道)負責人簽字。

(3)區縣抽查。鄉鎮(街道)排查結束後,各區縣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實地抽查,抽查應採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必要時可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對抽查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相關鄉鎮(街道)及時予以整改糾正。

(二)重點整治

各區縣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且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爲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xx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1、制定整治方案。鄉鎮(街道)要針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由專業技術人員提出整治措施建議。在此基礎上,由各區縣彙總安全隱患情況、建議整治措施等,綜合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房屋安全等級鑑定。對經排查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且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各區縣要及時聘請有資質的專業機構,根據相關技術規範對農村房屋進行安全等級鑑定,同時出具鑑定報告。經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3、整治要求。堅持“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對排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必須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徹底整治,該搬離的立即搬離、該停用的立即停用、該拆除的立即拆除、該加固的立即加固、該封存的立即封存,全面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責令產權人(使用人)採取措施及時消除隱患。各區縣要切實加強巡查監測,確保農村房屋整治過渡期間的安全。

4、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對產權人(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實整治措施的,應依法強制執行。對將危險房屋作爲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處理。對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產權人(使用人),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對產權人(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建立臺賬。區縣、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整治1戶、銷號1戶。各區縣要督促指導各鄉鎮(街道)對整治完成的農村房屋進行逐戶複覈,對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及時銷號,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嚴禁銷號。

(三)全面整治

各區縣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且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推動完善相關法規規章,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使用長效機制。要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範,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要健全鄉鎮(街道)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市住房城鄉建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農村自建房用作經營的管理規定,實現農村自建房用作經營管理有章可循。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全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市長任召集人、分管副市長任副召集人,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應急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爲牽頭單位,市委統戰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文化旅遊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總隊爲成員單位。落實“市負總責、區縣抓落實”工作機制,各區縣政府要切實強化組織保障,政府主要負責人作爲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抓好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具體做好方案制定、進度安排、任務落地、人員調配、經費保障等工作。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能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共享平臺。應急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劃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照職能職責負責建新房拆舊房、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城市管理部門負責開展擅自改變房屋結構、違法搭建改建擴建建築等行爲排查整治。統戰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教育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房屋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覈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司法部門負責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等工作,配合有關方面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制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文化旅遊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區縣要加強對各鄉鎮(街道)的督促指導,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人;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爲、亂作爲的幹部要嚴肅問責。自20xx年11月起,各區縣需每半月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全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聯繫人:馮中傑;聯繫電話:63671XXX)。全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每半月通報1次工作進展情況,並適時組織市級相關部門對工作進度滯後的區縣進行督促檢查。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區縣要利用網絡、電視、廣播、自媒體、鄉鎮(村)政務公開欄等進行廣泛宣傳,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導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斷增強農村羣衆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要督促鄉鎮(街道)成立農村房屋排查整治勸導工作小組,對不配合、不支持排查整治工作的農村羣衆,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10

根據中央、省、市相關工作部署,爲進一步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縣農村房屋現狀,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爲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點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節點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實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轄區內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調查登記檔案並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

1、重點排查。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人員聚集使用的農村公共房屋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對用作生產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由鄉鎮通過實地調查取證,按照要求,利用原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信息完成複覈、補充、上傳。非自建房的農村公共建築,由有關部門組織排查鑑定並指導鄉鎮工作人員按照要求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有關部門再按照實施方案排查職責分工對本行業、領域的農村公共建築進行覈實後上傳,力爭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開展安全鑑定。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於重點排查的用作生產經營農村自建房和農村公共房屋,需經房屋安全鑑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從事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或者出租。鑑定確認的農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於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活動,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或者登記、備案手續。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根據《條例》規定和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應當督促農房產權人(使用人)在一個月內委託具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房屋鑑定機構開展房屋安全鑑定,危房鑑定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建村函〔20xx〕200號)執行,鑑定結果爲C、D級的房屋,確認爲農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階段,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在浙江省現有農房信息管理系統農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礎上,依託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逐戶對原有農村自建房檔案進行復核,並需重新拍攝房屋正面照片上傳。對於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築,由鄉鎮工作人員通過農房信息管理系統APP實地採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錄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檔”信息,按照排查職責分工覈實後上傳。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立即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確保人員安全。

(二)整治改造。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新建、改建、擴建行爲,非法宗教集聚點和未經批准的幼托、培訓教育、養老機構等非法經營場所,要立即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鑑定確認的農村危房,錄入浙江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常態化治理改造”模塊,實行信息化監管,要在7日內製定“一戶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該拆除的及時拆除,該維修加固及時啓動維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重點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時有序推進全面整治工作,確保農村危房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治理改造,實行“銷號”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農房安全隱患全面整治。

(三)長效管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危房常態化發現機制、改造機制,做到發現一戶、及時鑑定和治理改造一戶;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房建設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鄉鎮農房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提高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四)進度跟蹤。自20xx年12月起,農村房屋排查整治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每週報送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平陽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主要領導作爲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加強綜合保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管、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鑑於工作時間緊迫,技術性強,各鄉鎮可以村(社區)爲單位直接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深入排查,排查錄入經費標準不超過30元/戶,最終數量以農房信息系統爲準。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瞭解農村幹部羣衆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村農民羣衆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11

爲紮實做好農村住房安全排查工作,按照省、市《關於印發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辦密電〔20xx〕17號、宣政辦密電〔20xx〕2號)及《涇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文件要求工作部署要求,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有序推進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務

對全縣所有農戶農村房屋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步驟

(一)開展摸底排查。各鄉鎮要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村(含鄉鎮政府駐地行政村)範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排查中要注重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不同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各地要科學組織排查,力爭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重點排查任務,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排查任務。

1、突出排查重點。對利用農村自建房開設的餐飲飯店、民宿賓館、超市、農資店、棋牌室、浴室、民辦幼兒園、私人診所、手工作坊、生產加工場所、倉儲物流等經營性房屋進行摸底排查,重點排查使用預製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組織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鄉鎮要根據地方實際,結合農村危房改造、汛情災情農房排查等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結構安全排查,重點排查牆體、樑柱、地基、屋面、樓板等。加強對建檔立卡貧困戶、農村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農村困難家庭房屋排查,保障困難羣衆住房安全。

(二)安全評估鑑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縣住建局負責指導房屋結構安全評估或鑑定。各鄉鎮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及時開展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鑑定。在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鑑定基礎上,對房屋整體危險程序進行鑑定,按下列等級劃分:

1、A級:結構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構件未發現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2、B級:結構基本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個別承重構件處於危險狀態,但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安全。

3、C級:部分承重構件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

4、D級:承重結構已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三)分類集中整治。各鄉鎮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

1、分類制定處置措施。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鑑定爲C級、D級的,要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未經許可改擴建、經評估或鑑定不能繼續使用等,要及時責成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但長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採取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等安全防範措施。同時,隱患整治要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相結合,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條件的,納入危房改造計劃實施隱患整治。

2、抓好重點整治。各鄉鎮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要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縣、鄉、村三級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力爭20xx年6月第前基本完成重點整治任務。

(四)推動全面整治。各鄉鎮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平臺,逐步實現農房建設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範,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部門責任。各鄉鎮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明確任務分工,狠抓落實。縣住建局成立農房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鬍晨,副組長:陳川,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村鎮股負責日常工作的開展,組織召開聯席會議,研究推進排查整治工作。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鄉鎮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組織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強技術指導。住建局組織安排技術人員(名單見附件)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加強農房建設技術指導,編制農房設計圖集供農民選用。加強農村房屋設計、建築工匠培訓、施工隊伍管理,提升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四)推進信息共享。各鄉鎮要充分運用好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開發的農村房屋綜合信息平臺和排查整治手機APP,組織信息系統錄入培訓,將排查情況錄入信息系統,確保排查過程真實,排查結果準確,填報信息完整。縣住建局要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對排查整治過程中發現的不屬於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職責範圍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要及時反饋相關職能部門。

(五)加大宣傳引導。各鄉鎮要廣泛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使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羣衆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引導農民羣衆開展安全隱患自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向村委會報告,及時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12

爲了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不斷提升我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全力推動農村破落房屋的專項整治,根據市委市政府對農村破落房屋專項整治的工作要求。現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農村破落房屋專項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認真徹底排查本鎮範圍26個村(社區)目前農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實行清單式推進,銷號式管理,確保該項整治工作每個環節底數清、數據準、情況明、措施實、成效快。

二、整治對象

對各村(社區)轄區內牆體倒塌的房屋、屋頂破損的房屋和殘垣斷壁進行專項整治。

三、整治方式

堅持以修繕爲主,按照“體現鄉村風貌、保持鄉土味道、留住鄉愁記憶”傳統村落保護要求,最大限度對破落房屋進行修繕出新,儘量保留各個時代的農村房屋特色。

1、修繕。各村(社區)要動員組織相關人員對農戶破損量較小的房屋進行認定,由農戶向所在村(社區)提出修繕報告,經村(社區)審覈上報鎮政府審批後,由村集體派人現場指導,在確保安全前提下,由農戶自己修繕。修繕中要儘量保持房屋原貌,體現白蒲鄉土特色,修舊如舊、風格統一協調,要留住鄉愁。

對房主長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後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社區)要充分與房主進行溝通,對委託親戚或村集體進行修繕的,要做好電話記錄,溝通人和見證人要現場進行簽字,對記錄、音像等資料要收集整理歸檔。

2、拆除。各村(社區)要對交通不便和不適合用於公益事業的破落房屋,動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估,對確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與房主的溝通協調工作,並與農戶簽訂拆除協議,結合“雙整治”由農戶自行拆除,並指導農戶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對拆除的建築垃圾要及時清運;將宅基地復墾爲耕地的,要確保土地再利用。“一戶兩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須拆除。

3、利用。對“無主戶”、“空關房”等符合修繕條件的房屋,由村集體制定修繕方案,在上報鎮政府審批後,由鎮村給予一定的補助進行修繕,修繕後的房屋可作爲村(社區)農家書屋、村史館,可用作志願服務站、易俗堂、“港港經”百姓茶館、文體活動點、婦女議事角或用於其他公益事業,確保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美觀、實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結合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等,組織志願者加強日常管護,避免長時間無人居住和維護導致房屋破損。

四、工作部署

1、調查摸排階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社區)組織專人對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組、逐戶進門登記調查,對破損房屋的性質進行界定,尤其是災後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宣傳發動階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區在調查摸排的基礎上以村(社區)爲單位組織對破損房屋戶進行修繕、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認識和宣傳教育認知;採取不同形式的宣傳,讓破損房屋戶積極投入到修繕、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進階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區要明確此項工作,對照目標任務,細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時點,抓好組織推進。政府公職人員、農村黨員幹部必須在5月31日前,由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鎮村集中組織力量整治,視態度和情節由紀委按照有關規定立案處理。普通村民羣衆的破落房屋,必須在6月5日前由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內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鎮村組織力量強制整治。對符合拆舊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須在完善審批手續的基礎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過期沒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強制拆除整治的範圍,全面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整治任務。

4、驗收完善階段:(6月6日—6月15日),鎮黨委、鎮效能辦、國土、建管、執法局、農業農村工作局、人居環境辦公室組成破舊房屋整治工作聯合驗收組,逐村(社區)、逐地塊對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後一戶一檔的臺賬資料和清理整治工作進行嚴格的督查驗收,確保全鎮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實效。

5、總結評比階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項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務,也是硬性考覈指標。在整治過程中,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是該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鎮黨委、鎮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計劃作爲重點、難點工作階段性考覈,設立10分專項考覈分,實現銷號制考覈,重點整治工作期間,未銷號的每間扣0。5分,隱瞞未報的巡查發現扣1分,扣完爲止。對此項工作整治推進落實較快、任務完成較好的村(社區),無論是修繕還是拆除,給予有功人員每間最高300元獎勵,按破落房屋整治情況按比例補助。對工作推進不力的村(社區),將由紀委啓動問責程序。

五、組織措施

1、密實組織結構。爲確保破落房屋專項整治工作的有序推進,確立以鎮黨委書記張成掛帥,鎮長陳慧華任組長的破落房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大主席王亞明、黨委副書記朱志聰、紀檢書記石春暉任副組長,成員由各大辦公室負責人和各片片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人居辦分管領導陸銳擔任辦公室主任,人居辦劉耀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劉潔、繆晶、周鵬程、張金新組成。

2、強化過程控制。此項工作是當前農業農村工作的重點工作,但也是難點工作,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切實當擔起做好此項工作的重任,做好宣傳引導,大力宣傳農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環境,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影響村容村貌的發展趨勢,讓全體村民提高對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權、人民羣衆的參與權,要召開好相關會議,兩委會全體人員會議、全體黨員會議、全體村民代表會議、被納入整治範圍的工作對象會議,將涉及本村(社區)納入整治的範圍、具體對象進行公示,提高做好這項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過程中,按照整治標準倒扣工作時點,強化對破落建築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鎮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整治進度,鎮效能辦視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開展全程督查,絕不允許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不良瀆職行爲的出現,一經出現,由鎮紀委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嚴格督查考覈。在破落房屋整治過程中,鎮級層面將派專人組織督查組,督查到每個村(社區)。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全體公職人員、全體黨員、幹部,在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須做出表率,主動帶頭在第一時間清理整治。具體要求:已經推進落實的要查結果和成效;正在推進落實的要查時點和進度;沒有推進落實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響推進落實的要查因素和責任。任何單位、各個部門、每個村(社區)對確定爲整治類型的對象,不論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門,下到基層,動真碰硬,一視同仁,切實加以清理整治,確保做到整治工作推進有部署,工作過程有督查,高效推進有結果。

在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方案13

根據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省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安委〔20xx〕11號)和XX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迅速開展全省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辦〔20xx〕67號)文件精神,爲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紮實推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問題,有效管控各類安全風險,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決定,在我校開展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現將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推進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爲抓手,以堅決防範和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爲目標,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爲主線,以規範安全生產行爲爲着力點,突出重點領域、危險部位、關鍵環節,嚴格排查治理風險隱患,全面提升學校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防範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爲學校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組織領導

爲切實做好學校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經研究,成立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X、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保衛處,其他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成員。

三、重點排查對象和內容

(一)重點排查對象:

學校管理的各類用房,含教學樓、經營性用房、實驗樓、圖書館、體育館、畢業大廳(會堂)、學生公寓、餐廳等場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築。

(二)重點排查內容: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

2、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變結構佈局,改建擴建的房屋;

4、“四無”違法建設的(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

四、成立專家組

爲有效推進我校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根據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處、土木工程學院、建築學院、後勤服務中心、保衛處、建築設計院相關人員組成的技術專家組,將依據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制定的排查標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和技術標準,對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內容,集中組織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五、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關單位要對照排查內容,全面澄清校園內房屋建築底數(含所有臨設、房屋類型、結構類型、建設年限、設計標準、施工協議)。並對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進行自查,主要自查內容爲:人員密集場所中的“四無”建設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佈局、違法改建擴建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的房屋,對自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建立並動態更新“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各相關單位要進行梳理彙總,提出初步的處置意見,並上報至專家組。

(二)集中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專家組要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對相關部門房屋建築安全自查隱患排查情況逐項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對專家組排查出的隱患問題,各問題單位要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和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員、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強化整改落實,實行跟蹤問效,整改銷號,閉環管理,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確保所有隱患徹底整改到位。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1月30日前)。領導小組將對各相關單位“問題隱患”“整治措施”兩個清單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各相關單位要以此次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爲契機,結合本單位實際,對房屋建築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房屋建築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極端負責的態度抓好落實。明確任務分工,層層壓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及時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二)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健全“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長效安全責任運行機制,堅決杜絕和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相關單位在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期間,要認真總結經驗,分析排查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建立完善本單位房屋建築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工作開展情況請於20xx年1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南陽理工學院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