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園區環境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有助於識別風險隱患、瞭解突發事件的發生機理、明確應急救援的範圍和體系,下面爲大家分享了工業園區環境的應急預案,歡迎借鑑!

工業園區環境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爲加強園區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緊急預防和快速有效處理,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提高園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維護穩定,促進園區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現結合園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邛崍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邛府發[2007]號文件精神。

二、組織指揮與職責

成立臨邛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向相關部門和領導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請求上級應急增援;負責應急期間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組長:章少琳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王昌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李春元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常文第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季鴻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紀工委書記

羅小敬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組織員

成員:唐 露 李林芮 莊韜立 孫 芸 王夢棠簡璐

領導小組下設,現場處置組、排查組、應急監測組、後勤保障組四個小組。

(一)現場處置組: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密切注視與事件有關的社會動態;配合相關部門應急處置、社會秩序、治安保衛和組織企業職工及羣衆疏散、撤離。

組長:李春元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成員:莊韜立、李林芮、牟亦樵、李泯毅、王家均、李鬆城、楊溢

(二)排查組: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源頭的先期排查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對突發環境事件重點企業和部位進行排查工作。

組長:王昌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成員:孫芸、王舒麗、植宇倩

(三)應急監測組:負責協助環保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監測;組織實施減輕污染危害措施;對造成污染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

組長:常文第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成員:簡璐、徐朝中、趙若鵬、王夢棠、楊輝翔

(四)後勤保障組:負責組織安排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所需要經費和物資保障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送工作;負責下達上級指示精神和隨時保持與各小組通訊暢通並及時向領導反饋事情。

組長:羅小敬 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組織員

成員:唐露、楊小蘇、王利平、王莉

三、預防和預警

(一)信息監測

排查組、現場處置組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定期開展對園區內企業進行污染源的排查工作,要及時將有可能造成園區環境影響事件的信息進行上報、處理、統計分析,以及預警信息監控。

(二)信息報送與處理

1.報告時限程序。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應在15分鐘內報告園區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在半小時內向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或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報告方式。報告分初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二類。

初報可採用電話直接報告,內空主要包括: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人員受害情況及受害面積及程度;

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處理事件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遺留問題。

四、應急響應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現場處置組在5分鐘內趕赴現場,初步分析和判斷事件性質並採取應急措施。

(一)一般性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處置組直接控制和處置的,由現場處置組負責協調、指揮並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直接控制和處置,同時向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事件處置完畢後,由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向組長進行報告。

(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現場處置組15分鐘內電話同時報告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由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達啓動應急預案的命令。

1.立即開通與突發環境事件企業、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繫,隨時掌握事故進展情況。

2.由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協調和調集相關部門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社會秩序、治安保衛和組織企業職工及羣衆疏散、撤離等工作。

3.協調並通知相關部門邀請專家分析情況,根據專家建議,通知相關單位和人員隨時待命。

五、應急保障

由後勤保障組負責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物資、通訊等保障工作。

(一)資金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在報請主要領導同意後,確保應急資金及時到位。

(二)物資保障

根據工作需要購置防護裝備、手電、麻袋、鐵鏟、雨衣等,確保應急處置所需基本物資到位。

(三)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應急需要,及時協調救護車、運輸車、挖挖機、推土機、工作車等,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運送,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六、後期處置

組織、協調做好受災企業及人員的安置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受災範圍進行科學評估,提出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建議。

七、附則

(一)本預案由臨邛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從2018年4月10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