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5篇)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

爲了切實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預防和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公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目的

編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是提高全局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交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保障公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持社會穩定,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xx、省政府、市政府關於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審計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根據應急預案對各個環節做好相應的準備,提供相關方面的保障工作;

(三)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能;

(四)向市政府報送緊急事項並落實有關決定事項;

(五)負責突發公共事件預防預警、應急處置、事件調查、事後評估和信息發佈工作;

(六)做好本局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監測、預測和預防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

(七)協助和配合應急主管部門做好本領域的應對處置工作。

四、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一)信息報告。一般公共事件發生後,要立即啓動相應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重大事件可同時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並將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彙總上報市政府應急辦公室,先用電話報告,然後用書面形式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不得謊報、瞞報和漏報。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後,現場最高負責人即爲臨時總指揮,一面迅速報告,一面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應急響應。按照分級處置的原則,根據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級,啓動相應預案,做出應急響應。共分爲重特大級(1級)、發生較大(2級)、發生一般(3級)。發生突發公共事件3級時,市應急辦應及時向市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發生突發公共事件2級時,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的同時向局長報告;發生突發公共事件1級時,在向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和局長報告的同時,向市應急辦、市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10分鐘內趕到現場。

五、應急保障

(一)應急準備。審計局成立專門的應急隊伍,加強對應急人員的業務培訓,要保證在關鍵時刻立即調遣到位。應急人員必須嚴密組織,職責分明,有應急處理能力,瞭解職責範圍內的應急方案,能在關鍵時刻履行職責。發生突發事件時,能按行動方案應急。

(二)應急經費、物質保障。爲確保突發公共事件得到及時控制,撥出專門經費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開支,主要用於採購應急物資、通訊、裝備工作。

(三)應急方案的測試。應急方案的制定是理性思維與業務經驗相結合的結果。其執行結果的正確性、有效性必須經過實際驗證。而在執行應急方案之前,採用建立模擬環境,進行全面測試,是一項有效的方法。通過應急方案的測試,可以評估應急措施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是否發揮預期的作用以及能否在特定的時間段內順利實施。通過測試,完善應急方案,對所需達到的目標和實際結果的對比來分析測試結果,確認應急方案的可行性,對應急方案進行必要的修訂和完善。

六、責任與獎懲

對參加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2

學校校長爲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以校長徐玉蘭爲組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爲孟菊根,組員是沈利君、龔秋月、餘金輝、周瑞。

組長徐玉蘭職責: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安排並領導協調處理落實本預案所有相關工作。負責指揮現場搶救、處置,向上級相關部門彙報、報警,接待上級來人及應對新聞媒體。

副組長孟菊根職責:分工負責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學校安全應急預案,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事故處理的各項任務。協助組織、指揮現場搶救、處置、報警,負責處理好事件全過程的相關文字及圖片資料。

組員職責: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高效有序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具體落實到個人爲:

周瑞:協助做好在醫院接受治療師生的服務工作。

餘金輝:負責安排好其他學生,接待學生家長及其他到場羣衆,維持現場秩序。

龔秋月:協助組織現場搶救、文字材料處理等工作。

沈利君:負責聯繫搶救車輛、器具,安排運送患病師生到醫院救治,並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學校疫情報告人爲董銅鈴。疫情報告人必須有強烈的責任心,具有一定的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

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網絡的組成:校領導、疫情報告人、班主任組成的疫情監測報告網絡。

學校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協助本單位建立、健全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每天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4、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亂暴發;

2、動物間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性疾病暴發或多例死亡;

4、發生罕見或已消滅的傳染病;

5、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其他新發傳染病的疑似病倒;

6、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師生健康和學校穩定的傳染病疫情,以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疫情。

(二)、重大食物中毒是指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三)、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急性中毒事件;

2、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3、醫源性感染暴發;

4、藥品引起的羣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5、預防接種引起的羣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6、嚴重威脅或危害師生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丟失、泄露事件;

7、發生生物、化學、核輻射等恐怖襲擊事件;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學校建立由教師、到學校疫情報告人、到學校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信息登記與報告制度。

學校傳染病疫情常規監測

學校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將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專用登記冊上,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1、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2例或者連續2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報告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方案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網絡向教委報告,同時向保健站報告。

1、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系統,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

2、發現疫情要立即報告給校長,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瞞報、緩報、漏報突發事件。對違反規定的部門和個人,要嚴格疫情報告責任追究制度,依法查處,追究責任。

3、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學校要立即採取有力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採取嚴格的隔離,並立即與醫療部門聯繫到指定醫院治療。要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人羣、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切斷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

4、疫情報告流程:班主任→保健教師→校長→衛生防病中心。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工作

1、各職能部門都要高度重視衛生工作,強化衛生管理,明確責任,完善各項制度,防止各類傳染病傳播等突發事件的發生。

2、加強宣傳教育。德育組,要充分利用廣播、校園網、板報、櫥窗等校內各種宣傳手段,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及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知識和健康知識,培養師生良好的健康意識和衛生習慣,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3、認真做好室內外的環境衛生。

4、加強醫務室建設,積極發揮校醫室的功能作用。

5、總務處要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對食堂工作人員嚴格要求,規範操作,加強餐具的消毒工作,加強飲用水的衛生管理。

6、相應部門要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做好應急設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質儲備。

(二)、指揮與組織

1、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預案的啓動立即報教委批准。應急預案啓動前,學校根據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做好應急處理準備,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2、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按照上級政府的統一指揮,認真做好我校的應急處理工作,積極支持、配合其他部門和單位的應急處理工作。

任何部門和個人違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3

爲有效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市統計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由局領導和綜合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組成,局長擔任總指揮,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領導負責總協調,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現根據市政府印發的《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安全生產的有關指示精神,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指揮調度能力和防範處理能力,對突發公共事件做到早預見、早報告、早處置,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和統一指揮、常備不懈和預防爲主、反應靈敏和運轉高效的原則。局機關各處室和直屬事業單位應根據局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把預防爲主的方針貫徹到實際工作中,力求第一時間對突發公共事件作出準確判斷和及時響應,不斷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處理水平。

三、分類應急響應

(一)颱風應急響應

1、當接到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預防特大強颱風的指示或新聞媒體發佈福州地區將有特大強颱風正面襲擊的預報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通過局域網公共信息或手機短信、電話等方式通知局機關各處室負責同志,由處室單位負責同志通知所在處室的全體幹部職工,進入防颱風工作狀態。

2、局辦公室負責協調辦公大樓物業管理公司做好防颱風工作,並安排工作人員在辦公大樓內24小時值班、定期巡視各樓層情況,發現隱患和緊急事項應及時報告帶班領導,並做好當班記錄。

3、全局幹部職工應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隨時待命並服從調遣。當接到市應急指揮部的指令時,由局應急指揮部通知相關人員,相關人員應立即行動及時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接受上級指揮機關部署的工作任務,並積極投入防颱風工作。

(二)地震應急響應

1、當接到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抗震救災的指示或新聞媒體發佈福州地區發生重大地震災害時,全局幹部職工應無條件服從局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根據要求立即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迅速投入抗震救災工作。

2、全局幹部職工應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時刻服從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指令,積極完成局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抗震救災任務,並及時有序組織引導有關人員迅速躲避或轉移到安全地帶,確保抗震救災工作有序開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火災應急響應

1、當辦公樓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立即按下樓層消防報警器報警或立即拔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同時迅速啓用配置樓層的滅火器材或消防水槍開展滅火和組織救援工作,並及時報告辦公室。

2、辦公室接到辦公樓發生火災的報告後,立即報告局領導並迅速組織人員前往火災現場,組織協調滅火及救援工作,立即通知大樓物業公司,關閉電源;協助解決消防人員滅火中的有關事項,確保人身安全。

3、組織處室、單位人員安全轉移。當接到火災安全轉移的信息後,各處室負責人應及時引領所屬人員,迅速有序地轉移安全帶,當濃煙較大時應臥下身體匍匐前行,迅速前往各樓層樓梯向一樓室外轉移。

4、在緊急情況下局辦公室應指定人員迅速安裝好緩降梯,並組織引導人員有序撤離。

5、辦公室及時向局領導和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四)《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1、 當發現傳染性疾病案例時,要及時把病人隔離,向上報告。

2、撥打120緊急送醫院隔離救治。

3、及時請防疫部門對辦公室和人員進行消毒處理,預防傳染性疾病蔓延。

4、辦公室及時向局領導和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五)《治安事件應急預案》

1、當發生治安事件時,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局辦公室,局辦公室應及時應對,說服輸導,防止激化矛盾、事態惡化,及時向局領導報告。

2、發生鬥毆、傷亡事件要及時撥打110求救,協助配合公安機關調查,並將情況向局領導和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3、及時撥打120急救,救助傷者。

(六)突發性羣體上訪事件應急響應

1、當發生五人以上羣體上訪時,值班人員或第一接待人員應立即報告局辦公室,局辦公室應及時向上訪人員瞭解有關上訪事項,並及時報告局領導。接待處理突發性羣體上訪事件,應做到妥善安排、熱情接待、科學答覆,防止激化矛盾、事態惡化。

2、羣體上訪人員直接進入有關處室、單位辦公室,第一接待單位或個人應按照《首問責任制》的要求,熱情做好上訪人員接待工作,同時應視上訪情況及時報告局領導,並按程序妥善處理羣體上訪事件。

(七)臨時重大任務應急響應

當接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統計局關於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或臨時下達緊急統計工作任務需要抽調局機關人員時,各處室、單位負責人應樹立全局觀念,無條件服從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的指令,按要求帶領有關人員按時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迅速開展工作,按時完成總指揮下達的各項任務。

四、總體要求

(一)保持通訊暢通。爲了確保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工作,局副處以上幹部以及行政、機要、車輛駕駛等特殊崗位人員應保持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確保使用局機關通訊錄內的其中一種通訊方式可以聯絡。

(二)加強宣傳教育。廣泛開展防颱風、防震、避險、自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消防知識講座,牢固樹立安全觀念,增強廣大幹部職工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促進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

(三)搞好培訓與演練。結合落實應急工作預案和消防安全預案,開展突發公共事件和應急管理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演練,增強處室、單位之間的配合與協調,提高應急反應能力,並根據演練情況和實際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四)實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應急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4

爲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爲科學、有效地處置我校突發傳染病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傳染病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教育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加強學校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1、適用範圍

學校突發傳染病防治是指在學校師生員工中發生的羣體傳染病防治,如肺結核、肝炎、腦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紅眼病等的防治。

2、組織機構

學校由校長室、醫務室、教務處、政教處、總務處等人員組成安全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提供突發傳染病的危險信號,暢通信息渠道,提醒領導和學生注意險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突發傳染病。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各班主任

3、建立保障機制

突發傳染病發生後,能客觀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學校突發傳染病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3.1加強健康教育

學校每學期開學初,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有關健康教育要求,開齊、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課。學期結束前組織一次有關安全、健康的專題講座,進一步提高師生的自我防範意識和能力。

利用家長會、家長學校、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家長講解預防傳染病知識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長的配合與支持。

3.2嚴格門衛管理制度,加強門衛值守、管理工作,及時掌握校內、外各種人員流動情況。

改善學校衛生設施與條件,加強對教室、宿舍、食堂、圖書館等人羣聚集場所的通風換氣和校園內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園環境衛生。

3.3堅持學生因病缺課登記制度,積極做好因病缺課學生情況統計分析工作,對生病請假在家的學生要通過電話等方式詢問病情,在校生病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家長陪同前往(對暫無法通知家長的學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發現傳染病患者及時報告學校醫務室。

3.4加強師生體質鍛鍊,學校應採取積極措施,確保學生每天的體育鍛煉時間,組織學生參加多種形式的戶外運動,督促學生課間到室外活動,呼吸新鮮空氣,增強體質。

3.5預警聯動

學校應做好日常預警預防工作,與屬地應急指揮中心、派出所、交警、消防、醫院等基層應急單位建立聯動機制,保持聯繫渠道的全天候暢通。

4、學校突發傳染病防治應急處置

4.1啓動預案

突發傳染病發生後,應立即啓動學校突發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後處理工作。其具體職能爲:發佈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及時向上級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

4.2應急措施

由校長負責的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傳染病防治工作。

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上級傳染病防治工作預案制定本校的傳染病防治工作預案,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責任制度,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認真落實各項傳染病防治措施,利用校內、校外和各種活動,課內、課外的不同形式,組織開展對學生和教職工的傳染病防治的宣傳教育,普及防病科學知識;建立每日學生缺課登記制度,發現有病症的學生,要及時督促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及時向當地疾病控制部門及區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彙報有關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有異狀病人的隔離消毒工作。疫情發生時,學校要根據街道辦的部署啓動傳染病防治工作預案,並組織落實各項傳染病防治措施;負責常見傳染病防控工作的資料收集與歸檔工作。

4.3迅速啓動與實施措施

4.3.1建立和完善學校預防傳染病傳報信息網絡:各班級傳染病信息傳報的第一責任人爲班主任,學校傳染病信息傳報的第一責任人爲校長。

4.3.2預防傳染病信息報告範圍:出現個別傳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現聚集性發熱、咳嗽、腹瀉等症狀的;出現集體性不明病因發病症狀的;其他需要報告的防疫情況。

4.3.3預防傳染病信息報告的途徑與預防要求:

凡出現上述情況的,要立即瞭解患者病因,在兩小時以內,書面信息報區教育局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並跟蹤後續信息,定期報告。

4.3.4建立考勤制度:對缺勤的師生員工要逐一進行登記,並立即與其取得聯繫,查明缺勤的原因。

如發現學校師生員工有身體異狀,學校則迅速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採取隔離。學校在區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對發病學生(包括與發病學生有密切接觸的師生)採取隔離措施。嚴格實行患病學生休學制度,學生病癒後方可復學。

4.3.5採取消毒措施,對患者活動過的校區、室內場所按照要求、安排專人負責定期進行消毒,並保持空氣流通。具體爲:對環境與物體表面等進行擦拭消毒,對地面進行溼性清掃,對空氣進行噴霧消毒,用紫外線消毒燈對有關區域進行物理消毒,實行室內強制通風。

5、信息報送與現場保護

5.1學校突發傳染病事件發生後,學校、當事師生應立即將情況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向上級領導報告;學校要儘快覈准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突發傳染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採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向上級彙報。在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5.2學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備專兼職信息監測員(應急專幹),綜合信息小組(應急辦)及時接收報送學校有關警務信息。

5.3信息報送要求屬一般事件,學校應在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將基本情況向街道應急指揮中心(總值班室)報告;屬於較大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30分鐘內報告;重大、特別重大事件應立即報告。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5

爲了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校內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具體組織、指揮、協調,指揮有關科室及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2、協調並配合縣內有關醫院開展救治工作;

3、根據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設備;

4、根據需要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並報請區教育局、衛生局等行政部門及社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5、根據需要對涉及師生及員工的食物和水源採取控制措施;

6、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和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啓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範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結合實際,擬定本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

(四)保證通信聯絡暢通。應急狀態期間,各科室人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電話要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小組,並保持24小時暢通。

(五)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導小組,負責協助醫院預防、診斷、救治及隔離觀察工作。

(六)各科室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服從並配合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七)學校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爲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區教育局、衛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八)衛生室應當完善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報告與監測

(一)建立信息報告體系,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彙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二)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應嚴格貫徹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於涉及的如下內容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並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1、出現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員傷亡而急需搶救時,出現甲類傳染病、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需搶救的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向縣教育局、衛生局提出書面報告。

2、對於校內發生的影響師生生命健康的突發事件,諸如爆炸受傷、集體中毒、羣毆受傷、甲類乙類傳染病爆發、意外傷害及其他原因的集體受傷事件等,應在第一時間運送校醫務室或醫院的同時,由有關值班人員向學校領導、保衛處、學生處、教務處及後勤管理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校醫應在校領導的指導下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負責校內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的審覈、發佈。與疫情相關的權威信息的發佈,須經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批准,並請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能隨意傳播、發佈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5、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學校舉報有關人員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要負責組織對突發衛生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協調和配合縣內有關醫療技術機構負責對突發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實驗室診斷,查明原因,並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校內保健教師應當立即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護。醫療救護技術和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請求醫院予以支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隔離措施,要求學生配合調查及參加醫學檢查,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本校所屬衛生室的醫療設施、設備、藥品、器材、衛生人員及其應用等醫療資源進行整合調配。

(五)當發生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或確診病例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對疑似病例要及時按甲類傳染病報告,同時要詳細瞭解、記錄患者家屬情況及接觸過的人員、去向、聯繫電話。爲流行病調查醫生提供詳實的流病資料。

2、學校要加強消毒管理,認真貫徹《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特別要加強對教室、圖書室、活動室等重點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應急預防與監控

(一)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工作原則,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本人及其親屬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醫院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並要加強對重點班級、重點科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二)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監測體溫。爲師生員工提供有關藥品,實行藥物預防。設置並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師生居所、辦公室、會議室等人羣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在公共場所工作的職工,如食堂員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務人員和就醫的病人要加強防護措施,加強健康和衛生情況監控。

4、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人員來源複雜的各種培訓班、課程班儘可能調整,推遲來校授課時間,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5、一旦發生疫情,對校園要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制定學生外出校門的管理規定,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大型集會活動。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要實行登記制度,提醒和動員學生、教職工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從突發事件發生當日起外出人員必須向學校及縣教育局請假登記,並要求到過重大傳染病疫區的人員返回時必須到縣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

6、對從傳染病疫情重點區域返回的人員,必要時可以根據有關法規對其作出隔離醫學觀察的決定。對外地返回學校的學生、教職工進行登記,安排體檢,對有症狀者行必要的留診觀察,對無異常的教職工安排居家觀察,對無異常的學生由學校安排集中觀察。

(三)加強消毒和愛國衛生工作

1、各教學樓、食堂、圖書室、辦公樓等人員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學校統一組織消毒。對確診的甲類傳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學習工作過的場所、居住過的寢室等要由專業人員進行消毒,對密切接觸人員的工作地點、起居場所進行重點消毒。

2、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對校園內各個建築物進行清潔打掃。

(四)在必要時可提出申請,調整教學計劃、授課方式和學習方式,不安排外出實習活動。

(五)做好衛生防病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正面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師生正確認識、對待和防範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證社會的穩定。向校內所有教職工、學生髮放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預防知識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現有媒體,普及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防範的有關科學知識。

五、技術和物資保障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指定專門科室,積極採購儲備防護用品、有關器材、消毒和預防藥品,保證防治工作中的物資供應。各有關科室應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保證應急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資儲備。確保開展突發事件調查、控制和醫療救護、現場處置、監督檢查、監測檢驗、衛生防護等物質條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6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指在市行政區域內文化、娛樂、體育場所,賓館、飯店、飲食等服務場所,公園等遊覽場所,商業、集市貿易場所,交通客運場所,大型活動舉辦場所等其他公共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不對外開放的場所除外)發生的火災、爆炸、建築物倒塌、油氣及化學物泄漏事故,人員密集時的擠、踩傷亡等其他可能造成下列等級的安全事故。

一)I級:一次死亡20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影響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社會影響特別巨大的事故。

二)Ⅱ級:一次死亡10至1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以及影響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社會影響巨大的事故。

三)Ⅲ級:一次死亡3至9人或者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以及社會影響較大的事故。

四)Ⅳ級: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二、指揮機構

爲了加強對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實施,成立市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主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主管副祕書長和市公安局領導擔任,軍分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信訪局、市保險公司等部門主管領導爲成員。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應急指揮部指揮場所設在市公安局指揮中心。

市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下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各縣(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負責本地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職責任務

一)應急指揮部職責

1研究制定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政策和工作規定。

2研究確定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體系和保障體系。

3根據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需要,決定採取重大行動或措施。

4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及時向市政府和應急委員會報告情況。

二)應急辦公室職責

1負責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落實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職責。

2制定、修訂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方案及相關配套規範。

3組織開展公共場所應急工作的宣傳、新聞報道、教育、培訓。

4組織開展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及處理工作。

三)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軍分區根據指揮部指令,調集部隊或預備役部隊開展搶險救援和事故現場的巡邏守護工作。

2市民政局負責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須品調撥,啓動社會募捐機制,按民政部有關規定和政策以及屬地管理原則,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安撫和善後處理工作。

3市建設局負責對公共場所發生安全事故的建築物進行技術鑑定和工程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市交通局負責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交通保障和交通設施維護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運輸工作。

5市衛生局負責公共場所安全事故中醫療救治、現場消毒、疫情監控和相關技術鑑定工作。

6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7市信訪局負責因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羣衆上訪的接待和上訪事項的協調處理工作。

8市財政局負責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資金保障工作。

9市保險公司負責組織對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發生後的勘察和理賠工作。

10市公安局在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相關部門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處置行動。組織警力迅速對事故現場實行治安、交通管制,加強重點場所、重點人羣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四、處置程序

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發生後,按下列程序處置:

一)公共場所發生一般(IV安全事故時,發生縣(區)立即啓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開展救援處置工作的同時,立即將情況報告黨委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

二)公共場所發生較重(III安全事故時,市立即啓動應急預案,應急指揮部主要領導帶領相關部門負責人迅速趕赴現場組織開展處置工作,並及時向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和省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

三)公共場所發生重大(II和特大(I安全事故時,市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啓動市級預案,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以及成員單位領導親赴現場組織應急救援工作,並向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級成員單位在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要及時掌握情況信息,按規定時限上報,堅決執行黨委、政府的決定、命令,一切行動聽指揮,重大措施、重大行動必須報告。

二)各成員單位要組建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隊伍及工作機構,加強培訓和演練。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立起應急工作所需要的交通、通信、醫療救護、資金及物資等方面的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及時應急救援,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各成員單位在開展事故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中,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切實履行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共場氣所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四)各縣區、各單位要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各司其職、分工負責,依法履行職責。對組織救援不力,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擅自脫崗、玩忽職守,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全面提高學校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和抵禦各種風險的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輕校園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園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江蘇省中國小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江蘇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常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區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正常教育教學活動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妨礙,或對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需要我校和有關部門立即處置的危險事件。包括:

1.3.1自然災害

主要包括水災,颱風、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

1.3.2事故災難

主要包括建築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危險品安全事故等。

1.3.3公共衛生事件

主要包括集體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羣發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

1.3.4社會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聚集性事件,如非法集會、示威遊行、集體上訪等;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如試卷泄密、考場失控、聚集作弊等。

1.4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安全第一。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服務,把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爲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損失。

(2)預防爲主,積極處置。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及時整改安全隱患,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做好應對突發事件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政府和區教育局的領導下,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學校應急管理體制,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高效解決。

(4)依法規範,協同應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共同應對、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5)強化教育,提高素質。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的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素質。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一把手校長

副組長:分管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總務處主任、安全保衛處主任、教務處主任、政教處主任、辦公室主任、綜合部主任、信息處主任、各年級組長、校醫、食堂管理員、宿舍管理員。

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制訂本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確保全校師生了解預案;強化監測與預警,堅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食品衛生、校舍安全等方面的檢查;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啓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各負其責,各工作組各司其職,採取有效措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向上級彙報,請求相關部門支持、配合。

學校辦公室、教導(務)處、工會、共青團部門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自然災害、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組織安全技能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法制觀念;組織開展多種教育宣傳活動,加強師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參與突發事件人員的思想工作;做好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校內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況;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案發現場,控制事態發展,配合做好偵破校園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學校總務處、安保處、醫務室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公共衛生類突發公共事件;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加強後勤服務設施檢查,配合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做好學校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監測學校人羣的健康狀況,並根據存在問題採取有效措施或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救治學校傷病員。

學校其它部門職責: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並採取應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保護現場,穩定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2.2工作機構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辦公室)及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信息報送及工作協調,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及時收集、分析和掌握突發公事件預警信息,制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指導意見和應急措施,爲應急領導小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供決策依據;督導、協調各處室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和處置工作;及時總結和推廣經驗;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等。

3.預測、預警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監測和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3.1.1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事件發生後1小時內報告區教育局和西湖街辦,若因情況複雜,1小時內難以上報的,必須先電話報告,待情況覈實後,再書面報告。並時刻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區教育局的同時報告西湖街辦。有關事件應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及有關部門直接報告。

(4)續報: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續報事件處置情況及事態變化情況。特殊時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

3.1.2信息報送機制

(1)緊急電話報告系統

收到突發公共事件情況報告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信息報告程序報應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同時將信息通報有關部門,把應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作出的處置批示或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並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和西湖街辦和主管部門。

(2)緊急文件報送系統

突發公共事件執行電話報告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書面正式報應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通知相關部門,並按照預案和領導要求開展工作。同時,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領導意見,以信息專報形式報告教育局和西湖街辦。

3.1.3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發簡要過程、規模、涉及人員、波及範圍、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初步估計等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學校和相關單位已採取的措施及其效果;

(4)校內外公衆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3.2預防預警行動

(1)在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各部門應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細化工作措施,落實人員,明確責任,把各項工作和要求落到實處。

(2)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實踐中不斷運用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加強人員培訓,開展經常性演練活動,提高隊伍理論素質和實踐技能,不斷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指揮能力和實戰能力。

(3)做好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確保突發公共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

(4)具體的預警行動詳見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中的相關內容。

3.3信息發佈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要區分不同情況,把握信息發佈和輿論的主動權。信息發佈要全面、客觀、準確、及時。學校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工作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負責。

4.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先期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

學校有可能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或已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組織力量,開展先期預防處置或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處置情況也要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及西湖街辦。

4.1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學校要根據政府發佈的自然災害預警級別落實預防和處置措施,針對**區的特點,重點做好防汛、抗臺、防地質災害等工作,消除安全隱患。一旦接到預報,按要求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立即進入抗災狀態。

(1)一般災情

應急領導小組值班人員向分管領導彙報災情,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彙報災情,並進崗到位,通知各部門負責人做好抗災準備。

(2)較大災情

應急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彙報災情;主要領導進崗到位;落實防禦措施,積極做好抗災準備。

(3)重大災情

應急領導小組全體領導進崗到位,成立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彙報災情;救災指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到現場,落實搶險救災,處理善後等工作,全力做好師生財產轉移安置和搶險救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並把災害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事故災害類突發事件

學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1)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必要時聯繫120急救,同時上報區教育局和西湖街辦。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醫護人員到場後,主動提供相關信息,積極配合醫護、消防人員開展人員施救和滅火搶險工作。

②採取諸如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③搶救傷病員,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

④解決好學生等受災人員的安居問題。

⑤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務等必要措施,確保人員、財產的安全。

(2)地震應急處理辦法

一是迅速落實臨震應急措施:

①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後,啓動應急預案,進入緊急狀態,應急疏散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治安保衛組、後勤保障組、宣傳組等職能小組成員到崗到位。

②組織開展檢查,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③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食堂鍋爐、供電輸電、機房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④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禁止任何個人發佈未經地震部門確認的地震信息。發生地震謠傳時,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⑤加強值班,及時掌握情況,全力維護秩序。

⑥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二是立即開展震後應急行動:

①地震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和各職能小組在第一時間到一線實施應急預案,各負其職組織人員疏散和應急救援工作。

②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滯留在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③迅速切斷電源(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後滋生其它災害。

④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爲主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⑤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維護好秩序。

⑥及時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報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

(3)房屋、圍牆、廁所倒塌等建築物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發生房屋、圍牆、廁所倒塌等建築物安全事故,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災情啓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報告;

②迅速採取諸如切斷煤氣等有效措施,並密切關注連帶建築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③在有關方面的幫助下及時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人員。

(4)校園水面冰面溺水事故處理辦法

①有湖面水面(含游泳池)的學校,要事先落實救援部門,配備專用救援設備;

②學校發生校園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門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救援,並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救;

③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災情啓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對溺水者進行人工呼吸和進行落水人員防凍傷等應急搶救處置;

④對於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學處理,有組織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積塌陷造成繼發性傷亡。

(5)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處理辦法

①各級各類學校特別是中國小校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時排查擁擠踩踏事故隱患,積極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②學校樓梯間發生擁擠踩踏事故,事發學校要迅速開展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③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根據災情啓動應急預案,控制局勢,制止擁擠,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將傷病人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支援幫助;

④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6)校園爆炸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發生爆炸事故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

②學校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治安事態,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檢查並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③如果發現肇事者或直接責任者,應立即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④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

(7)校園及周邊惡性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校園及周邊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救,向公安交管部門報告,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②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③學校有關部門協助公安交管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涉及外籍師生的,要儘快按規定報告外事部門。

(8)校園暴力侵害事故處置辦法

①強化門衛值班。對進入校園的人員嚴格實行盤查確認、登記准入、離校反饋制度,嚴控社會閒雜人員無故進入校園,嚴防非教學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對未經許可攜帶可疑物品強行闖入者,門衛和安全保衛人員應及時將其逐出學校,併發出警告。

②進行安全防範教育。教育師生在自身或他人被暴力侵害時要立即報警,報告校長,或到門衛室,也可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

③立即報警。在發生暴力侵害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進行110報警,並組織力量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同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

④迅速救治。採取措施,迅速組織教師搶救受傷師生,直接撥打120急救或用其他車輛,送醫院處理。

⑤及時控制。迅速將學生轉移到安全的教室中,組織力量利用一切手段穩住不法分子,防止傷害事故的再次發生。

⑥堅決鬥爭。如果學校有能力制止不法分子的活動,採取一切堅決手段,制止不法侵害行爲。

⑦積極協助。配合公安幹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獲。

(9)大型聚集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學校舉辦各類大型聚集活動必須按程序報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報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專項安全保衛方案,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啓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立即求助120急救進行傷病員搶救工作;

③活動組織者和安全工作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擔負起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的責任,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④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同時聯繫當地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10)外出組織學習、參觀、考察等活動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領導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工具和設施;與實習接收單位明確安全責任,落實相關措施;

②完善通訊體系,做好定期通訊聯絡工作,定期清點人員,及時溝通信息;

③事件發生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開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④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首先判斷事件的性質,權衡事件的輕重,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並做到統一認識,統一指揮,協調好學校和事故一線兩部分工作,積極開展救助;

⑤積極爭取事故發生地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11)實驗室有毒物品泄漏的處置辦法

①實驗室發生有毒物品泄漏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組織學生有序的離開現場,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組織人員看護,禁止人羣和車輛進入。同時要立即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

②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人員進入現場救援,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且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進入現場後,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立即關閉閥門,採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堵住泄漏處。

③泄漏物處置:

一是圍堤堵截:築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

二是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雲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於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對於液體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將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12)突發後勤安全保障事件的處理辦法

①學校後勤各部門要做好食堂、學生宿舍、教學樓等重點場所突發事件防範工作,配合地方相關部門做好供水、供電、供暖和通訊保障。對重點場所和關鍵部位要加強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各種服務設施的安全運行,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②發生斷電、燃氣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緊急情況時,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員工迅速採取應急措施,並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同時立即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和西湖街辦,並請求當地有關專業部門支持,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

③食堂、餐廳以及蓄水池,必須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一旦發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現場保護,並聯系地方政府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疫、化驗和排污處理。

4.3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特點,在必要時啓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1)傳染病

①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三級應急響應。具體措施:啓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報告教育主管部門、西湖街辦和衛生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關注本地區疫情信息,隨時報告本校疫情變化情況;在區教育局專門人員指導和要求下,學校要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做好進行應急狀態的準備;學校內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必須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②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體師生情況並及時上報;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③特別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避免人羣的聚集和流行;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體育館、廁所等場所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學校每日公佈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④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網上授課、電話諮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2)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處置,立即實施以下應急措施: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封鎖和保護相關場所,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後交予衛生部門處理;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屬進行聯繫,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落實衛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積極整改存在問題,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在學校適當的範圍通報突發公共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採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並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和自我保護意識。

(3)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聚集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當此類事件發生,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門和所在地衛生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4.4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

(1)聚集性事件

①一旦發現有發生此類事件的傾向,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彙報,同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針對不同情況,採取說服教育、思想引導相結合的方法,運用廣播、通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渠道解決問題。

②在教育主管部門、公安部門接報後趕到現場後,學校應主動提供相關信息,接受教育部門、公安部門的現場工作指導,並協同開展工作。要嚴密掌握、控制現場事態發展情況。要視情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瞭解發生聚集性事件的原因及組織人員情況,耐心細緻做好勸散工作。

③在教育疏導、反覆勸告無效或發生聚集鬧事等情況時,應急領導小組要及時報告西湖街辦,配合公安部門迅速採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態,堅決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蔓延。並配合公安部門採取措施對違法人員依法處置,同時配合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④事態平息後,學校認真總結教訓,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於在事件過程中出現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爲,根據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

①統考過程中發生突發事件,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和區教育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並同時做好突發事件情況記錄。在啓動應急預案的同時,考點學校要在上級的指揮下采取措施,並取得其他相關部門的配合,控制事態發展。

②因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導致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上報,並向考生說明情況、安撫考生情緒。並按照省級應急處置工作組意見,組織實施停止考試或啓用備用試卷進行考試。

③發生考前試題試卷泄密事件時,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及時進行上報,接受調查處理。配合公安部門協同有關部門對互聯網進行嚴密監控和及時偵破案件,維護考試權威,維護社會穩定。一旦發生考試試卷泄密,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對造成考卷失密的人員進行控制,及時進行上報,防止與泄密有關的信息散佈,儘可能地將波及範圍和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內,確保考試順利進行。按照省級應急處置工作組意見,組織實施照常考試,泄密科目全區或局部地區停止考試,啓用備用試題重新印製延期考試。

④發生考場失控事件時,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進行上報,並勸阻、緩解考生情緒,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態蔓延。如發生集體作弊、考場秩序失控的情況,考點學校應急領導小組首先應對考生進行勸解和教育並及時上報,如考生不服從勸解,應終止該場考試,並按照有關考務規定進行詳細記錄。如發生集體鬧事,圍攻、衝擊考點,毆打考點工作人員,損毀公共財產等情況,考點應對考生進行勸解和教育,對帶頭鬧事、違法人員不準其離開考場,並向公安機關報警。

4.5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依據法定程序,經相應級別的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宣佈解除災情,終止應急狀態,轉入正常工作。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應做好應急處置的總結工作。

5.後期處置措施

善後處置工作主要由學校負責實施。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開展損害覈定、徵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資源等評估,由學校書面報告教育主管部門、西湖街辦,並請示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後,迅速組織實施。一般、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善後處置工作,由學校在教育主管部門、西湖街辦領導下進行。

5.1排查事件,恢復工作

學校要迅速查清並上報受損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一方面迅速組織力量,開展修復工作,儘快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另一方面積極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妥善做好善後工作,儘量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時協調保險機構第一時間對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覈和確認,並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理賠。

5.2結果報送,建立檔案

按照報告制度,突發公共事件過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向上報告相關情況。報送內容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採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等。學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資料整理歸檔,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檔案。

5.3總結經驗,完善制度

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學校突發性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6.保障措施

6.1保障機制

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開展組織協調工作,保證信息、人員、資金、物資保障到位,學校信息保障人員要迅速收集、分析研判和報告情況;學校應急隊伍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學校後勤部門要及時、充分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證物資能源供應充足、醫療衛生服務到位。同時協調所在地政府確保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保證交通運輸通暢,做好治安維護,提供通暢信息的氣象、新聞發佈、政策與法制等保障工作。

6.2信息保障

學校要建立健全並落實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確保通訊方式方便快捷和信息報送渠道安全暢通。

6.3人員保障

學校組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組織和訓練出一支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隊伍。一旦啓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應急預備隊要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和應急處置工作要求及時調整組成人員。學校的預備隊主要由安全保衛、醫療衛生和維護穩定工作等部門人員組成。

應急預備隊隊長:總務主任

應急預備隊隊員:總務、安保處、食堂管理員、宿舍管理員、校醫、體育老師

6.4資金保障

學校要嚴格保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6.5物資保障

學校建立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物資儲備,配備消防器材以及消、殺、滅藥品等救災所需物資,保障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物資充足,並做到物資存放合理,通道暢通,運輸便利、安全。特殊應急物資應由專人包管,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7.教育、演習和管理

7.1演習演練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綜合或專項演練,並協調教育主管部門、西湖街辦和有關部門進行觀摩和指導。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和依靠師生員工,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7.2教育和培訓

學校要採取多種教育形式,努力提高師生員工的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一是要把正確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作爲學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制定教育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二是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三是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邀請專業人員來學校進行專題講座,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四是要組織學校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到專業部門進行培訓。

7.3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要對各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中的履職情況進行評定,經報當地政府或相關部門同意後,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報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配合進行調查取證,對有關責任人員要依法依紀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的;

(2)未依照規定完成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3)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對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採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4)在突發公共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5)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6)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

8.附則

8.1制定與修訂

根據本地、本校實際情況和本預案要求,制定具體工作預案和演練計劃並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要建立穩定的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隊伍,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和經費,確保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的順利進行。

8.2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8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安全事故預處置程序

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到現場負責領導和指揮。首先做好人、財、物的搶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第三,按規定做好逐級上報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上報市教育局。3小時內上報省教育廳。

三、應急處置工作組

1、穩定處置組:

組長

成員

2、緊急求助組

組長

成員

3、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4、協調、接待組

組長

成員

四、突發事件處理的程序

(一)發生火災預案

1.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臺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着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着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麼路口和明顯標誌。

(3)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繫。

(4)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牆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牀上牀下、牆角、櫥櫃、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瀰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溼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後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脫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溫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後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並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二)發生治安事件預案

1.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即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時撥打“110”報警。

4.爲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人身傷害發生,應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預案

1.預防措施

(1)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

(3)明確功能分區,嚴禁混用、混存。

(4)嚴格採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製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1)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2)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3)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衛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

(4)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燬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衛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衛生要求。

(四)發生地震或建築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安全工作領導組、相關職能部門消防、醫務。對受傷人員臨時搶救,進行止血,包紮傷口,送就近醫院搶救。

2.安全工作領導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以哨音、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爲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五)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1.每天值日領導要嚴格按照值日製度,當課、當班教職員工要樹立安全意識,監控學生上下樓情況。

2.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規範停放,上鎖。禁止在校園內踢球、爬牆、爬樓門、坐欄杆。違者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

3.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就要有多晚。

4.爲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文體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課、當班教職工負責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發現財產被盜預案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領導、值班保安,並電話報110,同時發出大聲制止作案人員。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衝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徵的基礎上以喝止爲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員靠近學生,以避免作案人員拿學生當人質。

(七)交通安全事故預案

1、通知處置領導迅速到場

2、將受傷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

3、報告交警、配合交警調查現場

4、上報教育局,通知家長

(八)學生間衝突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衝突安全預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員、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保衛科、班主任、值日教師或其他在場教師,同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3、通知家長到校並做安撫工作。

4、調查原因

(九)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1、寢室輔導老師夜間值班:向全體學生公佈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日領導要求醫務人員、教師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

2、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寢室教師,寢室教師在詢問病情、瞭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繫班主任、家長或值日領導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就近送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寢管教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寢管教師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後寢室教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5、通知生病學生家長。

(十)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1)事先準備好礦燈、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領導組成員提前到崗到位,各班自備蠟燭等照明用具。

(3)如遇較長時間停電,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四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着照明用具四處走動。

(4)來電以後,由各班主任安排學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別是蠟燭如數熄滅以消除隱患。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礦燈、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品帶到寢室。教室、寢室樓道打開應急燈。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1)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佈置有關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總務處安排好膳食、備用電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處安排好教師到每樓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信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電力部門聯繫協調,取得他們支持,取動發電設備,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

(3)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

(4)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總務處、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採購衛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十一)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1、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牀、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員、寢室長或其他在場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由校醫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當地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師陪同。

2、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幫扶、補課等善後工作。

3、如遇較大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時說明安全事故的原因、範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大致情況。

4、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公安部門、醫療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彙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

5、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6、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地處理有關善後工作。

(十二)發生人員觸電預案

1、應立即切斷觸電者身體與電流的接觸,如用乾的木棒、竹竿、橡膠圈等撥開電線,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個部位,將他從電流上拖開。記住:不管你用什麼東西都應該是乾的和不導電的,而且要站在乾的地方,然後採取其他的措施。

2、若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應讓傷者就地平臥,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3、傷者喪失意識時要立即叫救護車,並嘗試喚醒傷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臥解鬆衣釦,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發生實驗室事故預案

1、生物實驗中如發生割傷,一般使用止血藥包紮後都能解決。嚴重割傷時,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錶、手鍊等佩帶物,然後擡起手臂,使其高於心臟,然後直接壓迫傷口。如在腿上,除壓迫傷口外,還要壓迫大腿上部的動脈。通知醫生或就近送往醫院,千萬慎用止血帶,因爲止血帶會切斷受傷部位所有血液供應,從而可能導致永久性損傷。

2、化學實驗中如發生燙傷,應立即把燙傷部位浸入潔淨的冷水中。燙傷後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溫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於-6℃。用冷水浸泡時間一般應持續半個小時以上。這樣經及時散熱可減輕疼痛或燙傷程度。燙傷不嚴重(指燙傷表皮發紅並未起泡的1度燙傷),一般可先做處理。用冷開水(或淡鹽水)沖洗清潔創面。對發生在四肢和軀幹上的創面,可塗上紫草油或燙傷藥膏,外用紗布包敷即可。燙傷病人最好是去醫院處理爲佳。

3、化學實驗中如發生輕度燒傷,可在傷區先倒上一些冰水,後敷上溼潤的紗布。深度燒傷處是非常危險的,應先在燒傷處蓋上乾淨的敷料,然後迅速送往醫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衝,用布抹,這樣會使燒傷區嚴重感染,後果嚴重。

4、物理實驗中如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啓動觸電和火災安全預案。

五、應急預案車輛和聯絡電話

1、車輛:****

2、值班聯繫電話:***(辦公室) ****(德育處) ***(保衛科)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9

一、編制目的

爲了切實提高我院應對突發食堂食品安全故事的應急救援能力,保障醫院職工和患者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頒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應急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爲本,以防爲主。

1、以保障全院醫患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要以生命救助爲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降低到最低。

2、本院職能部門應加強食堂食品安全監管,積極開展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工作中要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爲指導,與有關政策相銜接,確立決策科學、反應及時的處置方式。

(二)統一領導,協調配合。

1、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整合現有資源,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管理的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合作,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健全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報告溝通制度,整合本鎮應急資源,加強協同作戰能力;必要時迅速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調度應急資源,以應對突發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三)信息公開、科學果斷。

1、各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信息,保障信息通暢。

2、食堂食品安全關係全院職工及病患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有關職能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要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依靠科學,提高效率,採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員,減少損失,並及時將情況上報有關部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院職工及病患出現的突發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的應急處置與搶救措施。

四、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 王利忠(分管副院長)

成 員:崔鳳才、宏春、孫廣軍、李秀蘭、薛金霞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小組成員職責

組 長: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疾控、醫療等部門聯繫,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食品中毒人員及家屬做好解釋工作。

五、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流程

1.對食物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1)停止使用中毒食品(飯菜);

(2)採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5)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採取臨時性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1)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材料;

(2)爲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措施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2)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儲過程中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方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的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3)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受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環境處理組。由職能部門牽頭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影響,在職責範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建,消除危害,並對潛在危害繼續監控。

六、責任追究

1.針對外包食堂,我院具有監管職能,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善後工作由醫院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2.責任追究:外包人負責落實執行;屬外包人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3.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着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食堂工作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員工進行情況通報和教育。

七、附則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每年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xx醫院

  20xx年1月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衆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衆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其中,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並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並有擴散趨勢。

(3)涉及多個省份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並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並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衆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衆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其他突發公共事件中涉及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關預案。

1.5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公衆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衛生部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本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成立國家和地方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1.1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

2.1.2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由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協調和指揮,作出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

2.2日常管理機構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軍隊、武警系統要參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常管理機構的設置及職責,結合各自實際情況,指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系統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協調、管理工作。

各市(地)級、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專家諮詢委員會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諮詢委員會。

市(地)級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需要,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家諮詢委員會。

2.4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專業技術機構。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單位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培訓,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

國家建立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與報告網絡體系。各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出入境檢疫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要求,結合實際,組織開展重點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動監測。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衆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行政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等有關單位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和終止

4.1應急反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發地的縣級、市(地)級、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預警和反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要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預警和反應級別;對範圍侷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件,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別,及時撤銷預警。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學校、區域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等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高度重視,可相應提高報告和反應級別,確保迅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事發地之外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後,要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服從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理工作。

4.2應急反應措施

4.2.1各級人民政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佈疫區範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區、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幹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故,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範圍,劃定控制區域。

(4)疫情控制措施:當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羣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採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組織鐵路、交通、民航、質檢等部門在交通站點和出入境口岸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移交。

(7)信息發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作好信息發佈工作,信息發佈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實事求是,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

(8)開展羣防羣治:街道、鄉(鎮)以及居委會、村委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9)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擡物價、囤積居奇、製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爲。

4.2.2衛生行政部門

(1)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2)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諮詢委員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提出啓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級別。

(3)應急控制措施: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

(4)督導檢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全國或重點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省、市(地)級以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5)發佈信息與通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以及軍隊有關部門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對涉及跨境的疫情線索,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向有關國家和地區通報情況。

(6)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組織力量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及時組織全國培訓。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相應的培訓工作。

(7)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衆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衆心理障礙,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4.2.3醫療機構

(1)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2)協助疾控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採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

(5)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後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6)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藥品、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4.2.4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國家、省、市(地)、縣級疾控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

(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疾控機構人員到達現場後,儘快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地方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開展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羣的發病情況、分佈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並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並向相關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3)實驗室檢測: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在地方專業機構的配合下,按有關技術規範採集足量、足夠的標本,分送省級和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

(4)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疫苗、消毒方法、醫療衛生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5)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訂全國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6)開展技術培訓: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負責全國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應急培訓。各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4.2.5衛生監督機構

(1)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

(2)圍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開展食品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等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爲。

4.2.6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調動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技術力量,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口岸的應急處理工作。

(2)及時上報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和情況變化。

4.2.7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反應措施

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地區應根據其他地區發生事件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與事件發生地區的聯繫,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2)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

(3)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必要時,建立專門報告制度。

(4)開展重點人羣、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防患於未然。

(5)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衆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6)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開展交通衛生檢疫等。

4.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反應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體標準見l.3)應急處理工作由國務院或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信息發佈、宣傳教育、科研攻關、國際交流與合作、應急物資與設備的調集、後勤保障以及督導檢查等工作。國務院可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應按照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市(地)、縣(市)人民政府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特別重大級別以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指導和支持。

4.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後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國務院或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實施。

特別重大以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下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

5善後處理

5.1後期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5.2獎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聯合表彰;民政部門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爲烈士。

5.3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4撫卹和補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制訂合理的補助標準,給予補助。

5.5徵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6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爲主,平戰結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國家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6.1技術保障

6.1.1信息系統

國家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決策指揮系統的信息、技術平臺,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佈和傳遞等工作,採取分級負責的方式進行實施。

要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

6.1.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各省(區、市)、市(地)、縣(市)要加快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的責任;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信息網絡;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設備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6.1.3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按照“中央指導、地方負責、統籌兼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合理佈局”的原則,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建成包括急救機構、傳染病救治機構和化學中毒與核輻射救治基地在內的,符合國情、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

6.1.4衛生執法監督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範執法監督行爲,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對衛生監督人員實行資格准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衛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隊伍,並加強管理和培訓。

6.1.6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6.1.7科研和國際交流

國家有計劃地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防治科學研究,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方法、實驗室病因檢測技術、藥物治療、疫苗和應急反應裝備、中醫藥及中西醫結合防治等,尤其是開展新發、罕見傳染病快速診斷方法、診斷試劑以及相關的疫苗研究,做到技術上有所儲備。同時,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裝備和方法,提高我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整體水平。

6.2物資、經費保障

6.2.1物資儲備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後要及時補充。

6.2.2經費保障

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應根據需要對邊遠貧困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積極通過國際、國內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6.3通信與交通保障

各級應急醫療衛生救治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6.4法律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加強調查研究,起草和制訂並不斷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形成科學、完整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法律和規章體系。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根據本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6.5社會公衆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衆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羣衆以科學的行爲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7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和本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具體工作預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並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8附則

8.1名詞術語

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範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的情況。

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共同臨牀表現病人,且病例不斷增加,範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是指由於食品污染和職業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衆多或者傷亡較重的中毒事件。

新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我國尚未發現傳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黃熱病、人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現過的傳染病。

我國已消滅傳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1

第一章

總則

一、編制目的

爲全面加強我片區衛生應急工作,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嚴重危害,保護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確保我片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重慶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XX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結合我片區實際情況,制訂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XX片區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衆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的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

四、工作原則

(一)統一指揮,層層負責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其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實行統一指揮,層層負責,依照響應級別,全體職工參與應急搶救工作,各應急小組根據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全面工作。並動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提高防範意識,落實防範措施,做好人員、物資、技術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調查,及時發現、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三)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識別和應急處置能力,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衛

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序、有效的開展處置工作。

(四)羣專結合,科學防控

明確專業防控機構與社會組織的職責,發揮社會優勢,相互配合協助,依法、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第二章

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應急組織與職責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以院長爲組長,分管院長爲副組長,各科室主任爲成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XX片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的組織領導和統一指揮,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格局。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小組

1、醫療救護組:由業務副院長任組長,住院部內、外科主任、護士長爲副組長,住院部全體醫護人員爲組員。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人員傷害的現場搶救、運送、診療。

2、流調組:由疾控分管副院長任組長,防保科主任爲副組長,防保科工作人員爲組員。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傳染病、食物中毒、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嚴重影響公共健康事件的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負責健康人羣疾病預防、健康宣傳和疫情監測等。

3、消殺滅組:由疾控分管副院長任組長,防保科主任爲副組長,防保科、後勤等人員爲組員。負責疫源地、醫院及相關公共場所的消殺滅工作。

4、衛生監督組:由衛生監督分管副院長任組長,防保科主任爲副組長,衛生監督工作人員爲組員。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控制以及對學校衛生、食品衛生、飲水衛生等進行監督檢查,協助主管部門對事件發生地的食品衛生及醫療衛生機構疫情報告、傳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實。

5、綜合信息組:由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辦公室工作人員、疾控工作人員等爲組員。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傳遞、收集、處理、彙總報告等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正確做好輿論導向和信息發佈工作。

6、後勤保障組:由後勤分管副院長任組長,後勤部主任爲副組長,醫院後勤工作人員爲組員。負責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過程中的藥品、器材及各項物資的準備和供應,維護處置環境的秩序穩定等工作,確保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應急聯動

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小組,按照本預案要求,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實行各工作小組、部門、上下聯動的應急聯動機制,實現搶險救援人力物力調度、事件監測、報警反應靈敏的應急處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

第三章

預防、監測、報告與預警

一、預防

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履行應急管理職責,加強日常管理,加大監管力度,從組織、方案、人員、物資等方面做好應急準備,有效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努力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對人民羣衆健康、生命安全和社會造成的危害。

二、監測

建立和完善監測體系,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建立、運行、維護好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監測報告網絡,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日常監測,保證監測質量。

三、預警

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等提供的信息,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公衆健康的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及時提出預警級別建議,並上報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局,同時做好應急準備。

預警級別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預警發佈與解除由上級衛生應急指揮部發布和解除。

四、報告

(一)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的報告制度和舉報制度,公佈舉報電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列爲突發事件上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事件的;

(二)報告人

醫院所有工作人員爲責任報告人。

(三)報告時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應在2小時內向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局報告。其中發生甲類傳染病、傳染病暴發與流行的疫情,疑似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必須在30分鐘內報告。

(四)報告內容和方式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執行,報告內容必須詳細。

(五)實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

在收到信息報告後,及時審覈信息的準確性,並對信息進行統計、分析、確認無誤後及時上報。

第四章

應急響應及響應終止

一、應急響應原則

應急辦接到上級發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時,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在本區域,應相應提高報告和響應級別,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確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應急響應措施

本轄區範圍內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組織先期應急隊伍按照預案職責分工和有關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應急處理,相互配合,密切協作,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在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局報告。並積極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二)開展病人初診、救治和轉診工作。

(三)專人負責相關信息的報告與管理工作,按照報告程序,及時報告。

(四)配合專業防治機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設立觀察室,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對隔離者定期隨訪。

(五)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及其家庭成員進行登記造冊,統計報告基本信息。

(六)做好醫療機構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的處理工作。

(七)實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現場消殺滅等工作。

(八)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穩定民心,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和應急知識培訓,提高羣衆自我防護意識。

(九)督促、檢查、指導各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與落實。

三、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在規定時間內無新病例出現,上級指揮部發出應急結束指令後結束應急狀態。

第五章

評估與獎懲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客觀、公正的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進行評估,總結應急處置工作中存在的經驗和不足,並提出改進建議。

二、根據評估結果,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中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按照應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臺,實現醫療救治、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之間信息共享,並承擔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佈和傳遞等工作,確保信息和通信的暢通。

二、隊伍保障。建立結構合理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組建各專業組。

三、交通運輸與物資裝備保障。配備必須的個人生活用品、後勤保障、通訊、辦公、交通工具和現場快速檢測、藥品器材等裝備,確保應急處置的需要。

四、經費保障。醫院要預留一定金額的專項資金,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採購所需應急物質。

五、宣傳培訓與演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利用電視、報刊和印製宣傳資料等向公衆宣傳。建立培訓機制,組織開展應急業務知識培訓與演練,提高應急處置、相互協調、現場控制、緊急救援的綜合能力。

六、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按照預案的要求進行監督、檢查、瞭解、收集和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工作情況,並及時向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局報告。

第七章

附則

一、本預案由XX中心衛生院應急辦編制,在實際演練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修改。

二、XXXX中心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聯繫電話:應急辦XX、防保辦XX、住院部XX 篇3:

1、公共場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公共場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爲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各類公共場所單位突發的公共衛生事件,及時查清事件原因,減少對公衆健康造成的損害,制定本應急預案。本預案由錦州市古塔區衛生局、古塔區衛生監督所依法設定,古塔區範圍內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單位均應認真學習,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參照執行:

一、爲防止公共場所內發生危害公衆健康的突發衛生事件,公共場所單位應建立本單位傳染病防制組織或機構,明確組織分工和職責,設立專職或者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健立公共場所傳染病與健康危害事故的報告制度。

二、積極開展預防傳染病的衛生健康教育,配合衛生部門開展傳染病防制工作,消除各種傳染性疾病在公共場所內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的可能性。

三、當公共場所發生以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場所單位負責人及衛生負責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要求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①生活飲用水遭受污染或飲水污染所致介水傳染病的流行和中毒;②公共用品用具和衛生設施遭受污染所致的傳染性疾病和皮膚病;③微小氣候或空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④因使用化妝品所致的毀容、脫髮及皮膚病(包括過敏性皮炎及各種皮膚損傷);

⑤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氣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包括煤氣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紅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結膜炎)等中毒事件;

⑥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

⑦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

⑧其他可能對公衆健康造成危害的重大突發事件。

古塔區衛生局電話:2396704(工作日)

古塔區衛生監督所24小時值班電話:2692192

四、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件發生單位應立即停止場所內的有關經營活動,及時搶救中毒人員(事件病人),並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積極配合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現場事故調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調查處理工作結束後,及時撰寫本單位事件總結報告,並上報衛生監督部門和本單位存檔備案。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2

本預案適用於本鄉域內突發公共事件所導致的人員傷亡、健康危害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本鄉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按照有關預案規定執行。

一、醫療衛生救援的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導致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情況將醫療衛生救援事件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1)一次事件傷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員多,或核事故和突發放射事件、化學品泄露事故導致大量人員傷亡,市人民政府和市衛生行政部門請求國家在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上給予支援的突發事件。

(2)跨市的有特別嚴重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 (3)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特別重大突發事件。

2、重大事件(Ⅱ級)

(1)一次事件出現重大人員傷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5例的突發事件。

(2)跨縣的有嚴重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

(3)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發事件。

3、較大事件(Ⅲ級)

(1)一次事件傷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3例的突發事件。

(2)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較大突發事件。

4、一般事件(Ⅳ級)

(1)一次事件傷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1例的突發事件。

(2)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發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醫療衛生救援組織機構

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縣衛計局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承擔突發事件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和傷病員轉運工作,任何醫療衛生機構不得拒絕因突發事件所致傷病員的救治。

領導小組:

組長:______________副組長:______________成員:______________

2、醫療衛生救援隊伍

醫療衛生救援隊伍由醫療衛生救援機構中具有現場急救和豐富臨牀經驗的醫護人員組建,主要承擔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的醫療救援任務。隊伍配備救護車及相應器材設備。

3.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

領導小組根據醫療衛生救援工作需要,在突發事件現場設立醫療衛生救援現場指揮部,由現場由組長擔任總指揮,統一指揮、協調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4、應急聯動

在鄉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建立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協調聯動機制。與救援中心(120)與110、119、122等專業機構建立信息互通和應急聯動機制。

三、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和終止

1、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分級響應

Ⅰ級響應

遇到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啓動Ⅰ級應急響應時,配合國家、市、縣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要求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Ⅱ級響應

遇到重大突發事件,啓動Ⅱ級應急響應時,配合國家、市、縣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要求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Ⅲ級響應

遇到重大突發事件,啓動Ⅲ級應急響應時,配合國家、市、縣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要求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Ⅲ級響應的啓動

發生較大突發事件,需要啓動Ⅲ級醫療衛生救援時,應立即啓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的Ⅲ級響應。

Ⅲ級響應行動

在縣級醫療救援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迅速向現場派出醫務人員,組織和指揮醫療衛生救援機構和隊伍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救援,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並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Ⅳ級響應

(1)Ⅳ級響應的啓動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需要啓動Ⅳ級醫療衛生救援時,應立即啓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的Ⅳ級響應。

(2)Ⅳ級響應行動

在縣級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救援機構開展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理工作,組織醫務人員對傷病員進行及時救治,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調查、確認和評估。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區醫療救援領導小組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2、現場醫療衛生救援

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後要及時趕赴現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全力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在實施醫療衛生救援的過程中,既要積極開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護,確保安全。

爲了及時準確掌握現場情況,做好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工作,使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緊張有序地進行,領導小組要在事發現場設置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主要或分管領導要親臨現場,靠前指揮,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決策效率,加快搶救進程。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要加強與現場各救援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3

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學校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嚴重傷害的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羣體性異常反應、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一)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範意識。

(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發生及在校園蔓延。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檢測,發現病例及時防制,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

(三)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組織管理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肖國普

副組長:李德樹 劉金貴 王志傑

成 員:張吉文 侯世龍 劉孝增 各年級部主任、班主任

(二)學校職責

1、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保證學校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爲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啓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啓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疫情通報。

②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1)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和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2)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3)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5)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1)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後,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3)避免人羣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得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學術活動和會議的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應暫緩進行;暫停成人教育和業餘培訓等教學活動。

(4)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體育館、廁所等場所在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5)學校每日公佈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1)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中國小須報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繫。

(3)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五、報告

突發事件報告

(一)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報告程序,學校一旦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暴發、以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相關知情教師或部門應立即向學校醫務室報告,學校醫務室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在2小時內用書面傳真形式(或電話)向教育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向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在學校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並確保信息暢通。

六、應急處置措施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及學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撥打120急救電話,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二)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三)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繫,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四)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污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察工作。

(五)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以及當地政府,並請求支持和幫助;在學校適當的範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採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並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六)嚴格執行進出入校門的管理制度。

(七)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落實其他相應的應急措施。

七、聯絡報告、保衛維穩、後勤保障等應急響應與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

八、信息公佈

準確客觀宣傳衛生事件情況及防控進展情況,爭取家長和學生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時,準確把握宣傳導向,避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九、保障措施

學校要安排必要的經費,用於增添相關設備,配備所需藥品,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給予充分的保障,確保學校公共衛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十、善後與恢復工作

(一)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

(二)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後工作。

(三)總結經驗,進行整改。加強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四)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校內公共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後,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經衛生部門確定康復後方可復學;污染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重新啓用。

十一、責任追究

學校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4

爲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衆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衆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衆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衆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遵循屬地管理的原則。長沙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主任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屬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單位、部門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員工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三、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

爲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成立北京市長沙賓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領導小組負責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

2、日常管理機構

辦公室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公室,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與報告

1、預警

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衆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2、報告

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權向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聯絡處領導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辦公室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

五、應急反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各單位、部門要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做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同時,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預警和反應,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要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預警和反應級別;對範圍侷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件,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別,及時撤銷預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六、應急反應措施

1、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轄區員工、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有關單位、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根據聯絡處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劃分區域責任制原則,屬地管理。

4、疫情控制措施:發生疫情區域,各單位、部門應及時向領導小組反映,報經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後,所屬區域內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會、宴請、住宿,以及其他人羣聚集的活動;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其中傳染病情況必須及時上報到街道文教科衛生科,電話:010-64919884或64911095。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採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觀察。

6、信息發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要按照有關規定作好信息發佈工作,及時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及時主動、準確把握信息,實事求是,注重社會效果。

7、維護社會穩定: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各單位、部門要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擡物價、囤積居奇、製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爲。

七、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反應措施

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單位、部門應根據其他地區發生事件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的聯繫,確保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2、組織做好本轄區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

3、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必要時,建立專門報告制度。

4、開展重點人羣、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防患於未然。

5、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衆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6、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積極配合開展交通衛生檢疫等。

7、演練:各單位、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八、經費保障

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九、公衆宣傳教育

各單位、部門要組織開展多種宣傳形式,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教育員工以科學的行爲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充分發揮聯絡處工會、共青團委員會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5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存在的瞞報和忽略等違法行爲依法追究責任。幼兒園成立突發性疾病和傳染防治領導小組,針對可能出現的傳染情況,建立預警機制和醫療救治機制,要堅決做到快速、及時、完善、穩妥的處理,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保證幼兒園師生的安全。爲規範有序地做好春蕾幼兒園開園前準備工作,確保幼兒園順利開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結構成立xx幼兒園準備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

副組長:

成員:各班幼兒教師

二、開學準備工作要求

(一)做好園舍環境準備

1.重點做好園舍環境衛生整治。開展消毒、滅鼠、清除越冬蛛網、蟲卵專項行動,對校園物體表面、室內空氣和地面進行消毒並做好記錄,清洗消毒玩教具,保持室內通風換氣,開學前徹底清潔每個教室及其他用房。

2.保障自備水源防護安全。在衛生健康部門指導下做好供水設施(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設施、食堂蓄水池、飲水機等)的清潔、消毒工作。通過自備水源、二次供水設施提供的幼兒生活飲用水,開學前經監測合格後方能使用。

3.加強園所食堂管理。食堂從業人員須全部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嚴格做好其健康體檢和晨檢工作。食堂進貨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制度,不得采購來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不得采購野生動物。

(二)做好教職工培訓準備

1.通過線上學習方式,組織教職工瞭解掌握疫情防控、幼兒園衛生保健要求與措施、家園溝通方法、幼兒心理干預與支持等知識,提高業務水平,爲新學期工作做準備。

2.做好人員缺口預案。預判受疫情影響而出現的教職工缺口或者其他異常情況,提前採取措施,確保保教工作正常開展,及時將相關情況報教育行政部門。

(三)做好防控設施準備

1.在幼兒園保健室附近設立觀察室,用於臨時留觀患兒,不在園內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2.安排醫務人員並配備測溫設備,嚴格落實晨午檢制度、師生因病缺勤追蹤及報告制度,做到傳染病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處置。

(四)做好家園溝通準備

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家園溝通工作,周密細緻安排開學後的幼兒接送、請假及幼兒物品管理等工作,提前制定需家長配合支持的有關工作指引,採用多種方式溝通,形成家園合力,共同保障幼兒園工作秩序。對留置家中或外地繼續觀察的在園幼兒,幼兒園應與其家長保持密切聯繫,傳遞關愛與支持,待其解除觀察確保健康後再入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