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爲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突發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突發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

  突發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

爲預防我校學生髮生交通不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我校學生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校委會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xxxxxx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瞭解情況、接應工作:xx

負責向縣教育局彙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繫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儘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儘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突發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2

爲確保學校學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學校制訂學生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與指揮

1、學校成立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2、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佈置、指導。

二、制定學生交通安全守則

1、校內:

(1)學生在校內不準騎自行車。

(2)學生自行車要按學校規定停放的地方放好並上好“兩鎖”,按要求擺放整齊。

(3)學生自行車不得放到老師的車棚、各樓梯口及其它非停車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點。

(4)學生自行車要鎖、牌齊全,嚴禁騎“黑車”。

2、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走人行橫道或斑馬線。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5、不準在公路上踢球、跳繩、溜冰、表演玩耍。

6、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7、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8、不準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道口護欄。

9、學生一律不準駕駛機動車輛,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自行車上學時的車鈴、車掣反應器必須齊全有效。

(2)不準雙手離開車把,不準站在後架上,不準一人蹬車一人扶把。

(3)不準賽車或玩車技,不準追汽車斗氣。

(4)不準牽引、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拖帶。

(5)騎車時不準勾肩搭背,不準互相追逐,不準並排行車。

(6)不準在車把上懸掛影響轉向的物品。

(7)不準在人行道上騎車,不準在馬路上學騎車。

(8)通過陡坡時不要高速滑行,連串或曲線競駛。

(9)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望,並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10)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10、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走路,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11、中午未到校門開啓時間不準在校門口聚集,更不準追逐打鬧。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交通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交通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交通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交通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交通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學校醫務室或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發生後,學校各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交通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繫,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繫家長進行救治。

四、相關措施

1、交通事故: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電話,開展自護自救。

2、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上了縣教育局備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載學生出遊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交通工具,嚴禁車輛超速行駛。

  突發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3

爲切實加強旅遊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杜絕旅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學、迅速、有效地處置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發生和降低旅遊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遊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精神,結合我縣旅遊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範疇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是指發生在景區內交通道路上或組團外出旅遊的突然發生涉及遊客,造成人身財產較大損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遊客在組團外出旅遊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2.遊客進入景區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發自然災害,致使遊客乘坐車輛發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預料因素而造成的旅遊交通事件。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爲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處置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責任單位根據旅遊車輛使用情況和遊客所屬情況而定。旅遊道路交通事件出現後,負責人應遵循屬地原則,向當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同時,及時先行處置,以最快速度、盡最大努力實現應急處置。

二、建立旅遊道路交通事件預警系統

成立由縣文體和旅遊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人員組成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我縣旅遊道路交通的安全預防工作。

主要職責爲:及時提供旅遊交通事件的危險信號,暢通信息渠道,提醒遊客注意險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旅遊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三、建立保障機制

1.督促、教育遊客遵守交通規則,阻止遊客乘坐非法營運和不合格的車輛等。

2.加強對旅行社用車的監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車情況。教育督促旅行社辦理好各種車輛證照,按規定參加車輛的各類保險,自覺接受運管等部門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行駛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遊道路交通事件處置機制

1.信息報送與現場保護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知情者或當事人應立即將情況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向當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需要醫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門提供幫助的也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相關人員儘快覈准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交通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採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向縣人民政府彙報。

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信息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在2小時內報送,重大、特大突發事件即時即報,最遲在30分鐘內報送,具體爲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時續事件進展情況、原因、後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2.立即成立現場指揮組織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應立即成立事件處置現場指揮組織,由現場最高領導任總指揮(上級領導到場後立即調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後工作。其具體職能爲:發佈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彙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件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在處理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可視情況設立若干工作組。如:現場處理協調組,現場搶救協助組,警戒維護組,善後處理組,遊客安撫組等。

3.迅速啓動與實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緊急重大情況信息報告制度,保障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發生交通事件信息報告後,立即向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並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1.發生突發交通事件時,縣文體和旅遊局領導應親臨現場(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領導立即趕赴現場,並根據方案進入應急處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趕回處理情況),瞭解事故情況,視情況作出指示,指揮救援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2.迅速啓動《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包括明確現場事故處理中設置機構人員、分工和職責,並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3.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組織調集救援人員和相關物資等,督促檢查各項救援措施落實到位;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解釋、說明和把關工作;

4.指導善後處理和遊客安撫工作。

六、善後處理工作。

1.旅遊道路交通事件調查工作,由處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組織及文體和旅遊局相關人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交警隊等)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積極維持正常的旅遊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2.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散佈謠言、破壞、擾亂社會秩序的,及時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對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積極,貢獻突出,奮力搶救、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反之要給以批評和處分。

  突發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4

爲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學校安穩辦,由李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學校交通安全工作。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相關工作,安排、檢查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校領導和教師值班,早上和中午都必須提前半小時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一名值班人員把學生送往醫院,另一名值班人員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教師看護,值班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班人員、政教處、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政教處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體育教師、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爲。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政教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政教處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組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體育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政教處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政教處專人處理,並及時上報(韋玉貴老師負責)。

7.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學生會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突發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5

爲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故事

本預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學生在乘車、行路途中或教師在上下班途中所發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傷亡事故即爲重大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校應急人員聯繫電話:

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訂和實施。如果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有關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領導小組,並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三、預案設置

學校根據人員特點把學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以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負責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聯繫120進行急救;聯繫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在交警趕來之前設置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發生;向校內發出指令;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報告情況;

②向醫院要求;

③做好搶救準備;

④向教育局報告;

⑤向校內發出指令。

留校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做好了解情況、做好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

①迅速查清乘車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

②迅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

③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1、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

(1)事故出事後,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要在第一時間內應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隊,使學生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電話後,學校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非常特殊可越級上報。

2、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小組成員按應急預開展緊急救援工作。通知職能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現場處理組),迅速趕赴現場。(留校處理組)立即通知班主任、家屬等到位。

3、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到達現場後應急處理措施:

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必需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有關小組成員根據事故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同乘學生或教師的疏散和護送問題,必要時請求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羣,維持現場秩序。

傷員搶救: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積極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四、關於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應先搶險救急,及時彙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1、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採取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誌,協助交警、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或教師的護送工作。

3、如有傷亡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教師車禍根據政策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4、學校可依事故調查的需要,邀請相關部門專家參加調查分析,組建專家調查組,調查組任務是協助學校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者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寫出事故報告。調查組可獨立寫出調查報告,報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做到:

①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的通訊要保證24小時暢通,小組成員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後一小時內,必須保持通信暢通;

②休息日,上午儘可能開機;

③特殊情況,應做到24小時開機。

2、發生事故後,應及時向組長(法人)彙報,不遲報瞞報。

3、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相應的處罰,對於重大事故的責任者要進行嚴厲的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人員要送交公檢法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