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目的和依據

爲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對環境產生的嚴重污染,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2、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__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中發生的傷亡事故。

4、工作原則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屬地爲主、科學管理的原則。

5、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級別分爲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

(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Ⅲ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組織機構

成立__縣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主任,縣安監局、公安局負責人擔任。參與部門的負責人爲應急指揮部成員。成員由宣傳部、總工會、公安局、監察局、安監局、衛生局、交通局、財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環保局、質監局、氣象局、電力局、事發地鎮政府、消防大隊、應急辦、__縣工業園、煤化工業園、中油__分公司、延長殼牌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xx__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主管副局長擔任。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各危化企業編制預案;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收集和彙總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事故信息和各單位工作進展的最新動態,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負責指導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救援培訓、演練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大型機械的儲備、協調和調用。

3、成員單位職責

(1)縣總工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

(2)縣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和查處應急救援過程中瀆職、失職行爲。

(3)縣應急辦:協助現場指揮部工作,督促落實現場指揮部的各項決定、指令及事故現場各救援小組的聯繫協調,向現場指揮部及各職能組提供相關職能組及其他有關方面的聯繫方式,信息的傳遞及向上報送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事故危險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協助事發地__做好救援人員、車輛、設備到達現場。負責有關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追捕;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參與事故調查。

(5)縣安監局:負責提出確定危險化學品主要生產、貯存區域及重點目標的建議,組織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爲應急救援提供詳細情況;檢查督促相關單位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和實施;負責爲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專家顧問組成員爲應急救援的具體實施制定方案;牽頭負責事故調查組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微機錄入各種危險源的主要特性和主要處置方法;配置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隨時準備投入救援工作。

(6)宣傳部(外宣辦):負責事故現場區內外新聞媒體的協調、管理,組織各新聞單位把握準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發佈事故信息。

(7)縣衛生局:負責制定人員救護的搶救預案;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工作;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負責藥品、器材的供應,提供醫療保障;指導現場救護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8)縣住建局:負責城市燃氣設施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技術鑑定;負責提供事故現場地下水、天然氣管網鋪設資料;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

(9)縣交通局:負責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負責調集應急救援所需各種運輸工具,隨時準備投入救援工作。

(10)縣財政局:負責籌集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

(11)縣民政局:負責組織社會救濟隊伍和落實救濟物資,配合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12)縣人社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13)縣環保局:負責及時測定危險物質的品質成份及可能影響區域的範圍,並向指揮部提供報告內容;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並定期定點進行監測控制,向羣衆發佈公告;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對周邊環境進一步污染;負責事故現場危險物質的處理。

(14)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相關事故現場處置的技術支持;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15)縣氣象局:負責氣象保障,爲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溫度、溼度、雨量等氣象情報、預報。

(16)縣電力局:負責事故現場供、用電應急處置;保護事故救援所需用電安全;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17)縣消防中隊:負責控制和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的事故現場,並負責有毒物質的洗消工作;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

(18)事發地鎮政府:負責搶險救援道路、水電暢通及搶險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負責可能影響區域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負責事故善後工作。

(19)中石油__分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併爲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持。

(20)延長殼牌石油有限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併爲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持。

(21)中石化xx__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併爲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持。

三、監測、預警

1、監測

縣安監局要統籌協調健全全縣危化企業數據庫,建立監測預警體系。各危化企業是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監測的主體,要進一步完善監測設施設備,提高監測能力。各鎮(辦)安監站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轄區各類危化企業的安全檢查。

2、信息報告

發生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或發生可能危及周邊區域安全的事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事故單位負責人和事發地鎮政府應在1小時內向縣安監局、縣__上報事故情況,需上報市政府上級部門的經縣政府同意後上報。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漏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3、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電話

縣政府值班室:

縣安監局值班室:

報警電話:

4、預警

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報告後應立即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並根據分級情況提出預案啓動建議。

四、應急響應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救援後備隊的預備、實施應急救援(緊急疏散、搶救傷員、險情處置、現場保護、維持秩序)等幾個方面。

1、先期處置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事故現場人員和獲知事故信息的其他人員應當立即向“110”報告;單位負責人要立即報鎮(辦)和安監局。

2、應急處置程序

(1)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報警提出預警級別後,立即啓動本預案,同時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事故發生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救援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後,立即瞭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佈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4)專家顧問組成員到達現場後,迅速對事故的基本情況做出評價,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範措施。

(5)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後,應服從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揮,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6)現場處置完後,由專家顧問組有關人員和環保部門指導進行現場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後,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決定應妥善保護的區域,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工作。

3、處置要求

(1)現場指揮和各專業救援隊伍之間保持良好的通迅聯繫。

(2)車輛應服從指揮部的調度,並按要求行駛和停放。

(3)對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大量泄漏救援,應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應急救援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物,手機應關閉。

(4)對有毒物質泄漏的處置,必須使用正壓自給式防毒面具,對皮膚有危害物質的處置,必須穿全封閉化學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等。

(5)事故污染區域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4、請求上級支援

當本縣的救援措施不能使危險化學品事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指揮部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縣安監局應當立即向市安監局報告,請求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在上級救援組織領導到場後,有現場總指揮負責向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開展情況,並由上級救援組織統一指揮後續救援工作。

5、應急結束

當遇險(含失蹤)人員全部發現,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排除後,經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應急結束由指揮部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統一發布。

五、後期處置

1、善後處理

由事發地鎮(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負責組織事故災難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治療、安置、補償和工傷鑑別,徵用物資和勞務補償等事項,儘快清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監管機構應督促各類保險經辦機構積極履行保險責任,迅速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3、社會救助

由縣民政局動員社會力量,積極組織協調社會捐贈,並負責捐贈資金、物資的管理和監督使用。

4、事故調查與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後,由安監局牽頭,監察局、公安局等部門配合聯合開展事故調查,並在15日內將應急處置工作的總結評估報告送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概況、事件發生的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事故責任的認定,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過和存在的問題,今後應當採取的預防措施及應急處置工作的改進建議。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通過移動和聯通網絡保持事故現場通訊暢通,指揮中心成員聯絡方式見附件。

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明確類型、數量、性能、存放和管理;必須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配備的裝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縣安監局應當加強檢查指導工作。

(2)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後,由指揮部根據需要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並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3)治安保障

縣公安局負責應急狀態下治安次序的維持制定應急預案,包括警力培訓、佈局、調度和工作方案等。

(4)物質保障

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5)經費保障

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必要時,應急處置資金按照相關規定解決。

(6)社會動員保障

縣團委負責做好應急狀態下的社會動員工作。

七、預案演練

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是確保本預案能取得預期效果的重要措施。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由縣安監局牽頭組織,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積極參與和配合;鎮(辦)每年至少一次組織區域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依照本預案的職責分工,定期組織有針對性應急處置演練,以確保在本預案啓動後,應急反應快速、有序,具備應有的實戰能力。                 八、其他事項

1、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由總指揮決定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物處置單位必須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足夠的專用防護用品、器材及專用工具等。

3、政府各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

4、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災。

5、各有關責任部門和各鎮政府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物處置單位,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7、蒲白礦務局礦山救護隊隨時準備支援地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排險。

8、華電救護隊隨時準備支援地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排險。

9、__煤化工業園聯繫電話:

10、__縣工業園聯繫電話:

11、各危化企業必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其人數不得少於本企業從業人員的25%。本企業發生事故時作爲骨幹實施搶救排險,其他危化企業發生事故時作爲縣應急救援後備隊使用。

九、附則

1、預案管理

本應急救援預案由縣安監局組織編制,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

各相關鎮(辦)和縣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結合各自職能制定實施方案,報縣安監局備案。

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安監局負責解釋。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目的

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範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安全第一。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爲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爲主,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時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爲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併發揮其作用。

1.3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1)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3)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4)安全監管總局認爲需要處置的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協調指揮機構與職責

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領導下,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具體承辦有關工作。安全監管總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組成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局長

副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分管調度、應急管理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副局長

成員單位: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安全生產協調司、調度統計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機關服務中心、通信信息中心、化學品登記中心。

(1)辦公廳: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關於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向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報送《值班信息》,同時抄送國務院有關部門;接收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報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閱批,並負責督辦落實;需派工作組前往現場協助救援和開展事故調查時,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事發地省級政府等通報情況,並協調有關事宜。

(2)政策法規司:負責事故信息發佈工作,與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及新華社、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繫,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佈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衆輿論。

(3)安全生產協調司:根據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安全監察專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調度統計司:負責應急值守,接收、處置各地、各部門上報的事故信息,及時報告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同時轉送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和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起草事故救援處理工作指導意見;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5)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提供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下達有關指令,協調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協調組織專家諮詢,爲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根據需要,組織、協調調集相關資源參加救援工作。

(7)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安全監管總局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後勤保障工作。

(8)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外網、內網暢通運行,及時通過網站發佈事故信息及救援進展情況。

(9)化學品登記中心:負責建立化學品基本數據庫,爲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提供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2.2有關部門(機構)職責

根據事故情況,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持。

事故災難造成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統一組織協調指揮。

2.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按事故災難等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和分級響應原則,由相應的地方人民政府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地方政府負責人擔任,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由熟悉事故現場情況的有關領導具體負責現場救援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實施應急救援,並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報請安全監管總局協調,並說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裝備等情況。

發生的事故災難涉及多個領域、跨多個地區或影響特別重大時,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與職責,由地方人民政府比照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相關部門職責,結合本地實際確定。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控與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經覈實後及時上報國務院。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按照《關於規範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對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其他災害和事件的信息進行監控和分析。可能造成Ⅱ級以上事故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Ⅰ級)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中央直屬企業同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和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特別重大事故報告後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安全監管總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逐級上報事故情況,並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至省(區、市)人民政府,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3.2預警預防行動

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確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本級、本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爲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協調。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Ⅱ級)時,安全監管總局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準備;並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國務院,通報其他有關地方、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分析事故災難預警信息,必要時建議國務院安委會發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爲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政府立即啓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Ⅰ級事故及險情,啓動本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啓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2啓動條件

(1)事故等級達到Ⅱ級或省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啓動後,本預案進入啓動準備狀態。

(2)下列情況下,啓動本預案:

①發生Ⅰ級響應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②接到省級人民政府關於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請求;

③接到上級關於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④安全監管總局領導認爲有必要啓動;

⑤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啓動預案。

4.3響應程序

(1)進入啓動準備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①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532-83889090)採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②密切關注、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③通知有關專家、隊伍、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④向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導意見;

⑤派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

⑥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組織專家諮詢。

(2)進入啓動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①通知領導小組,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採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情況;

③組織專家諮詢,提出事故救援協調指揮方案,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

④派有關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導協調、協助指揮;

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氣象、物資、財政、環保等支援工作;

⑥調動有關隊伍、專家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

⑦及時向公衆及媒體發佈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衆反映及輿論動態,回覆有關質詢;

⑧必要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知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進行協調指揮。

4.4信息處理

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後要及時報安全監管總局。

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可將所屬企業發生的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直接報安全監管總局。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跟蹤續報事故發展、救援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上級協調解決的問題和提供的支援。

安全監管總局通過辦公廳向國務院辦公廳上報事故信息。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協調增援。

事故災難中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臺或外國人員時,安全監管總局及時通知外交部、港澳辦或臺辦。

事故發生地化學品登記辦公室、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和安全監管總局建立聯繫,共享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信息,主要包括現場數據監測、應急救援資源分佈信息、氣象信息、化學品物質安全數據庫、重大危險源數據庫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信息可通過傳真、電話等傳輸通道進行信息傳輸和處理。

4.5指揮和協調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爲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立即啓動企業預案,組織救援,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當地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相關處置預案,統一協調指揮事故救援。本預案啓動後,安全監管總局協調指揮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和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佈局,協調調動有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救援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責成有關方面實施;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適時通知有關方面啓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時,商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4.6現場緊急處置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採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省(區、市)、跨領域的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安全監管總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國務院決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爲: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針對上述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其一般處置方案和處置方案要點分別如下:

4.6.1危險化學品事故一般處置方案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後,啓動應急預案,根據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火焰輻射熱、爆炸所涉及到的範圍建立警戒區,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包括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撤離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在有足夠的時間向羣衆報警,進行準備的情況下,撤離是最佳保護措施。一般是從上風側離開,必須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

就地保護是指人進入建築物或其它設施內,直至危險過去。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採取此項措施。指揮建築物內的人,關閉所有門窗,並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

(4)現場控制。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事故引發物質的不同,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4.6.2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對周圍區域的可能影響規模和程度;

(9)火災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6.3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類型(物理爆炸、化學爆炸);

(3)確定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氣體、液體、固體);

(4)所需的爆炸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5)明確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後果(如火災、二次爆炸等);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9)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6.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泄漏源的位置;

(2)確定泄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

(3)所需的泄漏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5)確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7)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

(8)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氣象信息;

(10)泄漏擴散趨勢預測;

(11)明確泄漏可能導致的後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後果);

(12)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13)確定泄漏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4)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隊、企業救援隊伍、防化兵部隊等)。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4.8羣衆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羣衆就地取材(如毛巾、溼布、口罩等),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羣衆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後,應儘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4.9事故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

當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出毒物的種類和濃度,並計算出擴散範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範圍,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4.10信息發佈

安全監管總局是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信息的指定來源。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信息對外發布工作。必要時,國務院新聞辦派員參加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對外報道工作。

4.11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安全監管總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省(區、市)人民政府宣佈應急處置結束。

5、應急保障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繫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繫,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

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衛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訊聯繫暢通。

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建立、維護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級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繫數據庫。

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建立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通信網絡、信息傳遞網絡及維護管理網絡系統,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信聯絡、信息溝通的需要;加強特殊通信聯繫與信息交流裝備的儲備,以滿足在特殊應急狀態下,通訊和信息交流需要;組織制定有關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事故災難信息管理辦法,統一信息分析、處理和傳輸技術標準。

安全監管總局開發和建立全國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並負責管理和維護。省級應急救援機構和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處理,並向安全監管總局報送重要信息。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有關企業和當地政府根據本企業、本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依託現有資源,合理佈局並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2)應急隊伍保障。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以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爲基礎,以相關大中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爲重點,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習。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促使其保持戰鬥力,常備不懈。

公安、武警消防部隊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區羣衆性應急隊伍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

上海、吉林、瀋陽、天津、濟南、青島、株洲、大連等8個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作爲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主要負責指導或實施對傷員的救治。

(3)交通運輸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建立全國主要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交通地理信息系統。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的交通資源,協調鐵道、民航、軍隊等系統提供交通支持,協調沿途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證及時調運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裝備、物資。

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地贏得救援時間。

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並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醫療救護隊伍接到指令後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急救,各級醫院負責後續治療。

必要時,安全監管總局通過國務院安委會協調醫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醫療救治力量支援。

(5)治安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羣衆。發動和組織羣衆,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資保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企業根據本地、本企業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時所需物資的調用、採購、儲備、管理,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國家儲備物資相關經費由國家財政解決;地方常備物資經費由地方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由企業自籌資金解決,列入生產成本。

必要時,地方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跨省(區、市)、跨部門的物資調用,由安全監管總局報請國務院安委會協調。

5.3技術儲備與保障

安全監管總局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應急響應狀態下,當地氣象部門要爲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根據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情況,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佈和基本情況臺帳,建立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基礎數據庫,爲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有關內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險化學品數據庫,逐步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爲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依託有關科研單位開展化學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等專項研究,加強化學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爲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衆信息交流。各級政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按規定向公衆和員工說明本企業生產、儲運或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危險化學品事故有關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業務培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加強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

(3)演習。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應急演習;地方人民政府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並於演習結束後向安全監管總局提交書面總結。應急指揮中心每年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組織一次應急演習。

5.5監督檢查

安全監管總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6、附則

6.1名詞術語定義

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由危險化學品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的事故(礦山開採過程中發生的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

6.2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爲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Ⅱ級(重大事故)響應、Ⅲ級(較大事故)響應、Ⅳ級(一般事故)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啓動Ⅰ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啓動Ⅱ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啓動Ⅲ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啓動Ⅳ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6.3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應急保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所承擔的應急處置任務,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安全監管總局備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安全監管總局及時組織修訂。安全監管總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評審,並及時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

6.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解釋。

6.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7、附件(略)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3

爲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及時有效地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確保統一指揮,迅速反應,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由於自然人爲的原因,在危險化學品貯存、經營、運輸、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泄漏、燃燒、爆炸造成危害人員生命和健康及財產損失的事故。我市危險化學品危險源分佈點多面廣,種類較多。現有危險化學經營,使用單位90多家,涉及石油、燃氣、爆炸品、有毒物品和農藥。共達50多個品種。有以貯存、經營爲主的油料、化工、燃氣倉庫等超過臨界量的重大危險源20多處。這些潛在事故隱患隨時可能引起事故發生。

一、應急救援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處置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災害事故現場情況,查明事故原因,適時調整行動方案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搶修危害源。

(二)組織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調度各單位之間的通信聯絡。

(三)組織協調救援的指揮、物資、設備、防毒面具、衣物等器材。

(四)組織事故現場所需電力、可燃氣、液體以及交通運輸等相關保障工作。並轉移危險物品。

(五)組織搶救人員,送療保障。

(六)組織羣衆撤離危險區,疏散區域內人員,維護救援現場秩序。

(七)組織消除危害後果,恢復正常秩序。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隊伍編成及任務區分

(一)市安全生產救援指揮部是應急救援最高指揮機構,總指揮由安委會主任分管副市長、祕書長、安監局領導組織。主要職責是統一組織領導救援工作,決策救援行動,指揮調度各種救援力量及社會各有關方面的行動。

(二)市安監局應急救援中心負責承辦日常救援事務。主要職責是:制定和組織落實救援行動預案;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建立危化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準備好救援物資、器材等;組織建立起指揮、通信、值班勤務等社會保障力量。並指揮指搶救隊執行救援行動。

(三)消防和搶險救援組,由消防隊組織。主要任務是:滅火、消,協同事故單位控制危害源,消除危險化學品泄露和擴散,營救重度、中度危害區人員,搶修設備排除險情。

(四)現場管控組。主要任務是對救援現場實施警戒,嚴禁無關人員出入現場。疏散羣衆撤離危險區,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導現場搶險車輛,並對主要路段進行管制。

(五)調查取證組。負責進行現場勘察,提取物證。對重大責任人採取措施,控制逃避。

(六)送療救護組。主要任務是對事故現場受傷害人員進行急救和護送治療,通報相關醫院做好接治傷員準備工作。協調市血站、防疫部門做好搶救受傷人員的準備工作。根據需要開設現場救護所。

(七)新聞宣傳組。主要任務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宣傳教育和採防報道、爲能干擾事故搶險。負責發佈現場救援作息、傳達市政府命令、通告等項工作。

(八)環境監測和氣象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監測情況,跟蹤監測危險物品災害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氣象組將天災情況送達指揮部,分析天氣對救援的影響,協助修改應急方案。

(九)運輸組。主要任務是:運送疏散人員,協助醫療隊護送傷員,轉移物品,運送搶險救援物資。

(十)搶修組。主要任務是:對建築物實施搶險搶修,以大型工程機械作業手段實施搶險救援。

三、應急救援指揮及協調方法

(一)報警。市安監局救援中心建立全天候值班,並與市政府,火警、治安、急救、交警建立聯動報警系統市安監局救援中心電話爲7512327。遇有危險化學品災害事故,事故單位立即向市救援中心報警。

(二)接警。市安監局應急救援中心接到報警後,立即報告總指揮,通知指揮部成員到指揮中心或事故現場,通知各救援隊,保障組立即集結,服從命令,前往事故地點進行救援。

(三)現場指揮。各救援組到達現場後,立即按規定任務開展救援行動。現場指揮救組移交,事故單位交消防隊,再交現場指揮部。

(四)疏散組織指揮。事故單位組織本單位人員疏散,街道、社區組織羣衆疏散。運輸隊協助運送,治安隊協助疏導。

四、落實措施和要求

(一)要全面落實人員和裝備。各救援組要按照預案配齊配強人員,落實到人頭。根據任務分工自行調整配備車輛、器材,保證調動執行任務需要。、

(二)建立完善值班聯絡系統。各救援組要設立24小時值班員,電話號碼13944353200,掌握同指揮部的聯絡方法。救援車輛、設備、器材情況能移與值班員保持聯繫,以便隨時調用。

(三)落實行動方案。各有關部門,救援組織和重點目標單位要根據預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參加救援行動了人員、任務情況,同時要適時開展演練。

(四)及時收集整理救援信息。各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要經常檢查、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各救援組織要適時調整、補充人員、裝備、器材並上報市安監局救援中心要及時蒐集整理救援資料。完善救援數據信息庫。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4

1目的

爲有效控制危險化學品、油品泄漏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油品泄漏事故時做出響應,將危險化學品、油品泄漏事故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保護公司環境及內部生產穩定。

2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對公司生產、活動過程中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油品泄漏事故的控制。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油品泄漏事故應急預案》。

3.2各車間、部門應按危險化學品、油品管理制度實施管理,防止危險化學品、油品泄漏事故的發生。

3.3行政部負責對相關人員對本應急預案的培訓。

3.4公司“應急響應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公司內部的危險化學品、油品泄漏救援工作,公司“應急搶險小組”實施救災行動。

3.5行政部負責組織預案的演練;協調各車間、部門處理緊急情況和事故,必要時請求專業部門支援。

4工作內容

4.1發生危險化學品、油品泄漏的初期,現場管理人員應立即組織採取抹布、黃沙堵截及吸附等處理方法,阻止液態危險化學品、油品流入排水管道,盡最大努力減少污染的擴散。處理後的吸附物質按危險廢棄物處理規定收集和處置。

4.2出現大量泄漏事件後,現場人員在處理泄漏的同時,立即通知公司“應急響應領導小組”。

4.3“應急響應領導小組”接到泄漏報警後,應立即調動“應急搶險小組” 組織處置。

4.4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油品泄漏導致人身傷害事故時,立即用大量水沖洗等自救,將傷害減少到最低程序,然後根據情況到相關醫院進行醫療救治。

4.5發生泄漏後,非事故處理的工作人員在行政部、“應急搶險小組”工作人員的安排下有序地撤離現場,並有義務協助進行堵漏及維持現場秩序。

4.6行政部劃定警戒區域,禁止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泄漏區域禁止使用火源、禁止操縱現場電源控制開關(防爆開關除外)以防止發生火災和爆炸。

4.7當由於液態危險化學品、油品泄漏遇明火造成火災時,應按《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執行。

4.8事故處理結束後,應立即組織對污染現場進行清理,清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按《廢棄物管理辦法》處理,產生的污水按《水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處理。

4.9事故發生後,行政部負責組織責任部門按“四不放過” 原則處理(即: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人不受教育不放過,事故隱患沒有得到整改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處理不放過)對事故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行政部負責將事故發生和處理的全過程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4.11 行政部事後根據《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要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評審,並保持評審記錄。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目的

進一步增強防範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提高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對能力,保障員工和公衆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環境破壞、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項目部使用危險化學品和參加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化工裝置檢修及改、擴建工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爲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共同應對、屬地爲主;依靠科學,積極預防;信息暢通、快速反應。

2危害分析

公司各所屬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經常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強腐蝕等危險化學品,尤其是危險化學品工廠的改、擴建及大檢修工程,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

3應急準備

3.1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工作。工程各項目部應急管理機構要明確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作爲重要的管理職能。

3.2信息監控

各項目部可以不單獨成立專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組織,但是要把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職責列入各級應急組織機構的工作職責中。

使用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工廠改、擴建、大檢修工程施工中,要設專人按照《關於規範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的精神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對施工現場實施監控。

3.3預警預防

積極做好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預警預防工作,針對某種、某幾種危險化學品事故,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和危險化學品的有關專家、地方、建設方的消防隊應急搶險隊建立緊密聯繫,一旦發生事故,請求支援。掌握處理危險化學品藥物的資源。和地方政府、友鄰單位、周邊社區做好信息溝通。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4.1.1Ⅰ級響應(特別重大、公司級)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中毒或受傷;或造成500萬以上的經濟損失;或發生很大的負面社會影響等。Ⅰ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災難按照國家、事故發生地的省、公司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的處置方案執行。

4.1.2Ⅱ級響應(重大、公司級)

造成1~2人死亡,或危及1~2人生命安全,或造成20~50人中毒或受傷;或造成100萬~500萬經濟損失;或發生較大的負面社會影響等。Ⅱ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由公司應急指揮部爲主,啓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響應。

4.1.3Ⅲ級響應(較大、項目部級)

造成人員重傷或19人以下中毒或受傷;或造成100萬以下經濟損失;或發生一定的負面社會影響等。Ⅲ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由各項目部爲主啓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

4.2報警

施工現場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上一級應急組織,並逐級報告到公司應急辦公室。Ⅱ級以上響應級別,要分別報給公司和當地政府。Ⅰ級響應級別,公司應急辦公室必須報告國家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4.3應急措施

4.3.1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及由其引起的火災、爆炸時,現場應急指揮部立即啓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指揮部所屬各類應急小組進入狀態,應急搶險隊在條件允許時,進入現場,劃出警戒區。在通往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

4.3.2向上級、當地政府報告,通報友鄰單位和周邊社區,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向危險化學品登記中心採集事故相關化學品的基本數據,組織專家諮詢,提出事故處置方案。

4.3.3人員疏散。當條件允許時,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撤離到安全區域。有組織有秩序地從上風側離開。當現場狀態已無法安全撤離時,可以組織人員進入建築物或其他設施內,關閉所有門窗,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就地保護。

4.3.4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及對周圍區域的影響可能達到的規模和程度;

9)火災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3.5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類型(物理爆炸、化學爆炸);

3)確定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氣體、液體、固體);

4)所需的爆炸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5)明確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後果(如火災、二次爆炸等);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9)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3.6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泄漏源的位置;

2)確定泄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

3)所需的泄漏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分人口密度等);

5)確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7)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

8)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氣象信息;

10)泄漏擴散趨勢預測;

11)明確泄漏可能導致的後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後果);

12)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13)確定泄漏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4)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隊、企業救援隊伍、防化兵部隊等)。

4.4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4.5羣衆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羣衆就地取材(如毛巾、溼布、口罩等),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羣衆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後,應儘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5善後處理

5.1救治受傷中毒人員

與醫院密切聯繫,救治因危化品爆炸、火災、泄漏造成的人員受傷或中毒,向醫院報告有毒、有害物質的種類,以便醫院有針對性的醫治與搶救。檢查事發現場周圍羣衆的身體狀況並予以救治。發生人員死亡,要做好其親屬的撫卹工作。

5.2清理現場

對危化品爆炸、火災、泄漏造成的事發現場環境污染,要採取強有力的措施處理受污染的水體、空氣和土地,並檢驗達到合格要求,以便恢復正常生產或生活。

5.3查清事故原因

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危化品事故的主要原因並通報,以免同類事故異地發生。

5.4責任追究

對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要追究其責任,根據事故造成損失的大小,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要予以法律制裁。並以此案例教育廣大職工。

5.5信息發佈

安排事故發言人,如實發布事故信息,既不允許誇大,也不允許隱匿。盡最大努力減少危化品事故的負面影響。

6應急終止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相應級別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宣佈應急處置結束。

7附則

7.1本預案由公司質量安全部組織制定,並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6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爲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依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爲《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於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於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爲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爲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並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爲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啓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調度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後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爲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後果,將會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爲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並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覈實後,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後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並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後),並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採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範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啓動

4.2.1預案啓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瞭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並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啓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後,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啓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後,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後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啓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後,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後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爲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後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誌、牌照、記錄和繪製現場圖,並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後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後,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後,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 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 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八、附件

1.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

2.XX市交通局應急管理系統通訊錄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7

爲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學校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指的危險化學藥品,系學校化學實驗室裏的易燃品、氧化劑、毒害品和腐蝕品等。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危化品事故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校長、法人

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校長

成員:

職責: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有效地處理出現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安全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防範措施

1、保管

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在條件完備的專用室或專用櫃(櫥)內,並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防曬等安全設施,專人專管,落實職責。

2、使用

危險化學藥品按當日限量等有關要求,填寫領物單,按程序審批,專人領取。嚴格遵守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使用的原則。

3、組織管理人員(包括師生)宣傳教育培訓有關危險藥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包括自救、報警、防範、撤離等,同時備足備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和物資,以防萬一。

4、學校分管領導和執行人要定期檢查藥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應急措施

1、危險化學藥品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情況,應立即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及時統計藥品的數量、名稱和價值等書面報學校校長,學校將根據危害程度及事件性質酌情處理,並如實報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在實驗操作使用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疏散師生至安全地段,並在第一時間送受傷師生校醫務室或市級醫院救治,及時報119、120等有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報學校校長。

四、其他

事故發生後,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查明原因,計算損失,落實職責和防患措施,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學校校長。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國小學校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第一條爲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證人員及學校財產安全,防止發生環境污染及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危險化學品,是指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錶》(GB12268)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以及由國家相關部門確定並公佈的其它危險化學品。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潘南國小學校內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科研及其安全管理活動。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應遵照以下規定: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並負責檢查和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建立危險化學品使用檔案,並進行明細登記,全面記載領取、使用、結存情況;

(三)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必須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並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相關操作;

(四)實驗室主任或負責人對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安全負責,並負責落實保管責任制,要責任到人。

(五)危險化學品管理應嚴格落實“五雙”制度,即以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爲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

(六)購買劇毒化學品,必須提請實驗室與學校辦公會批准,使用公安部門出具的購買憑證或準購證到指定的危險化學品供應單位購買。

第五條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院(系)應建立集中的危險化學品存放室,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區域應設置醒目的標誌;

(二)危險化學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三)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潮溼、漏雨或低窪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四)受陽光照射易燃燒、易爆炸或易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五)化學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第六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按《潘南國小實驗室危險廢棄物處置管理辦法》的規定,分級、分類收集化學固、液廢棄物,定點存放,設專人妥善保管,並及時轉運到學校實驗室固體廢棄物暫存庫,不得任意丟棄、掩埋化學固、液廢棄物。

第七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實驗的人員應接受安全技術培訓,考覈合格後才能上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配備安全員,安全員應熟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知識。

第八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當配備安全防護設施和用具,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毒、防潮、防靜電、降溫、避雷、隔離等設施。

第九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危險化學品進行賬賬、賬物覈對,發現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學校。

第十條對於違反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將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教導處和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消除事故危害,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河北省危險化學品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3概念與分級

1.3.1概念

本預案所稱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和廢棄危險化學物品處理過程中,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者其能量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事故。包括由危險化學品引起的燃燒、爆炸事故、泄漏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其它事故。

1.3.2危險化學品事故等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分爲四級。

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事故;100人(含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0萬人(含10萬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0人以上不足3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事故;50人以上不足10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的事故。

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人以上不足1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30人以上不足5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的事故。

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不足3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不足3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不足3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的事故。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4.1本轄區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

1.4.2上級認爲臨近區域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需要本市支援的(市政府批准)。

1.4.3市政府認爲需要處置的其它事故災難。

1.5工作原則

1.5.1 以人爲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爲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實施科學指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1.5.3條塊結合,以塊爲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後,應以現場當地鄉(鎮)政府和本企業爲主,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後,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其工作。

1.5.4平戰結合,預防爲主。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2應急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市政府辦公室、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科、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衛生局、市交通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局、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

市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是:負責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工作。

2.2指揮機構與職責

市成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市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公安局局長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生產監督管理局,電話2222990)。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2.2.1凡本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發生事故後,需要啓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由總指揮發布啓動本預案命令。

2.2.2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2.3負責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彙報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爭取上級和華油援助。滄州市應急救援辦公室電話:2070056;華油消防支隊電話:119;煉油廠消防中隊電話:2735119。

2.2.4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具體方案、措施等各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並組織實施。

2.2.5發佈撤銷、救援、協調等各方面的臨時性命令。

2.2.6負責向媒體迅速、如實傳遞發佈信息。

2.2.7負責組織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2.3成員單位職責

2.3.1市政府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啓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總指揮提供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3.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諮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2.3.3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災區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維護事故災區社會治安;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3.4市公安局消防科:負責制定泄漏和滅火撲救預案;協調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組織受傷人員的搜救。

2.3.5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3.6市衛生局:負責事故災區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檢測危險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2.3.7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對事故區大氣、水源、土壤進行監測;對有毒化學物質在大氣、水域、土壤中的擴散進行分析,預測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程度,並向指揮部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現場遺留有害物質的消除;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的調查。

2.3.8市交通局:負責事故災難損壞的交通設施的搶修工作;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負責調度運輸公司、汽車出租公司等單位的車輛,實施救援車輛的保障;負責監督搶險單位車輛的日常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2.3.9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因特種設備原因而發生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提供所需的技術支持和處置方案。

2.3.10市建設局:負責城鎮燃氣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有關建築物的相關技術資料;組織人員緊急處理修復被破壞的相關重大設施。

2.3.11市氣象局:負責爲指揮部提供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區域內的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溼度、雨量等有關氣象參數和氣象服務。

2.3.12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和供應。

2.3.13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應急救援和善後工作的資金。

2.3.14市民政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有關災民的安置和救濟;做好善後工作。

2.3.15市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2.3.16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後,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搶險救援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

市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庫,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衆的預防意識;安監局和鄉(鎮)安監辦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整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健全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預報體系建設,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做到及時、快速上報。

3.2監測

市安監局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日常監測,並及時向市政府上報重大事故風險信息。

3.3報告

3.3.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要立即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

3.3.2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及時通報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

3.3.3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其它災害可能引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事故災難險情分析,並將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相關情況,立即向市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3.3.4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經覈實後,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上級有關部門。

3.4預警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危險化學品災難事故報告後,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通知有關部門,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要及時發佈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預警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時間等內容。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通信、警報器、宣傳車或者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進行。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序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一旦發生事故,發生事故的企業和當地鄉(鎮)政府應當立即啓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並按照規定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上報有關信息。

發生較大級別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時,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及時向上級應急辦公室報告有關信息,爭取上級救援隊伍的支援和專家的指導。

4.2啓動條件

本市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等級達到一般級別時本預案進入啓動準備狀態。

4.3響應措施

進入啓動準備狀態後,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向專家請教事故救援的指導意見,組織人員做好應急救援前的準備工作。

進入應急救援狀態後,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指揮下,在專家組現場指導下,開展救援工作。

4.4信息處理

4.4.1市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後,要及時上報上級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發生事故的等級不同,在上報上級的同時,要按規定上報省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4.4.2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跟蹤事故發展、搶救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有關信息,應急救援指揮部需要上級協調解決和提供支援時,及時向上級提出請求。

4.4.3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具體組織有關專業應急機構研究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處理方法,統一信息分析、處理技術標準,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

4.5指揮與協調

進入應急狀態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的緊急處置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5.1在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指令前,指揮當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

4.5.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和醫療移送。

4.5.3落實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應急救援指令。

4.6緊急處置

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成員接到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後,應當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的不同類別,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相應的救援工作。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因危險化學品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類別以及有關人員職責的不同,應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及其它應急人員進入污染區域時一般應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裝備;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人員進入污染區域時應配備密閉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裝備。

4.8羣衆的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組織人員做好羣衆的安全防護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8.1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評估事故影響範圍和事故後果的嚴重程度,確定羣衆的安全防護範圍,明確保護羣衆安全的必要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4.8.2確定羣衆的疏散撤離方式、程序和疏散撤離的範圍、路線,並指定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4.8.3確定應急情況下對羣衆進行醫療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的方式和程序;

4.8.4由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羣衆疏散、避難過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4.9社會救援力量動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向上級政府或上級救援機構請求予以支援。

4.10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

市環保局負責對污染區域的水源、空氣、土壤等進行分析處理,及時監測、確定毒物的種類、濃度及擴散範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環境數據。

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根據事故現場情況以及環保局提供的環境數據,分析事故原因和發展趨勢,評估、預測事故影響程度及其後果,爲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支持,並寫出分析報告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

4.11新聞報道

市廣播電視局要按市政府擬定的信息發佈方案確定發佈內容,並及時進行發佈報道。

4.12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報市政府批准,終止實施本方案,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布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命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指揮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後期處理

5.1善後處理

政府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物資和勞務的徵用補償,災後重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難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獎勵與撫卹

政府對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參加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撫卹。

5.3社會救助

市民政局依法做好捐贈資金和物資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與監督工作。

5.4保險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公司要及時派人員開展對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的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5應急救援總結

本預案終止實施後,應急救援指揮部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完成應急救援報告。並上報上級應急救援有關部門。

6保障措施

6.1通訊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負責人通訊錄(通訊錄見附件四),各成員單位也要建立相應人員通訊錄,確保應急指揮部的命令下傳暢通,各成員單位相關信息上報及時。

6.2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

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根據相關職責,由下列各單位負責保障:

6.2.1交通運輸保障由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各交通運輸單位對搶險人員、物資的前運後送工作。

6.2.2醫療衛生保障由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醫療救護隊實施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並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對人員的傷亡特點,協調醫療藥品和器材。

6.2.3治安保障由市公安局負責。主要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羣衆。

6.2.4物資保障由市安監局負責。主要組織全市各危化生產經營企業,根據各企業實際,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在應急響應時,協調、調動各企業的救援物資,保障應急救援的需求。

6.2.5資金保障由市財政局負責。主要調度應急救援時物資所需資金和善後資金的供給。

6.3技術保障

6.3.1市氣象局要爲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應急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6.3.2市安監局要建立本市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數據庫,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佈情況的數據資源,爲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

6.3.3充分利用當地石油各大企業的科技人員,建立人員信息庫,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專項研究,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爲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6.4宣傳、培訓與演習

6.4.1組織有關部門廣泛宣傳與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公開報警電話(2222990)、災情受理部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的普及工作。

6.4.2培訓

各應急救援機構單位對應急救援人員要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並做好後備人員的培訓,積極吸收社會志願者參加,提高公衆的自救、互救能力。

6.4.3演習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有關企業應根據各自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應急救援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制定,經市政府批准後由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市安監局根據需要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的變化情況,以及在預案的實施、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

7.2預案的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7.3預案的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附件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危害範圍、危害程度與危險化學品事故源的位置劃分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及事故可能影響區域。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並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築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區的救援人員需要全身防護,並佩戴隔絕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斷事故源、搶救傷員、保護和轉移其它危險化學品、清除滲漏液態毒物、進行局部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非搶險人員撤離到中心區域以外後應清點人數,並進行登記。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該區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導防護、監測污染情況,控制交通,組織排除滯留危險化學品氣體。視事故實際情況組織人員疏散轉移。事故波及區域人員撤離到該區域以外後應清點人數,並進行登記。事故波及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該區救援工作重點放在及時指導羣衆進行防護,對羣衆進行有關知識的宣傳,穩定羣衆的思想情緒,做基本應急準備。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9

爲提高我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水平,快速、準確、妥善地應對公司突發性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救援能力以及協同作戰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和社會危害,根據園區安監分局文件(xxxx〔20xx〕14號)要求和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規定,我公司於20xx年6月15日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一、演練目的

1、通過實戰演練,加強員工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理解和運用,提高正確使用應急救援器材的實戰技能。

2、進一步提高救援人員的現場應急救援處置能力。

3、強化訓練在突發事件發生時,事故現場人員撤離速度、撤離路線的選擇和自救能力。

4、進一步瞭解重點崗位員工對預案的學習、掌握和應用情況。

5、檢查應急救援系統的啓動能力和效率,以及應急救援人員和現場員工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的應急水平和整體協同能力。

6、檢查各類應急物資及裝備的配備情況是否能滿足應急救援的要求。

二、演練的預定目標

考察在擬定區域的危險化學品泄漏、火災事故發生後,事故報警、應急救援系統的啓動、救援人員的集結、現場警戒及人員疏散、受傷人員的救護、現場搶修搶險、滅火撲救、應急指揮系統的臨場指揮、事故消除後的現場清理等工作是否迅速有效。

三、演練時間、地點及演練內容

時間:20xx年6月15日下午,15:45分開始

地點:公司xxx車間

參加人員:應急指揮部及救援人員共33人,131車間現場員工15人,總計48人。

現場監督指導人員:xxxx

演練內容:

1、事故報警:下午15點45分,131車間中間儲罐卸料人員餘xx報告車間主任吳新富,稱在131車間向二氯乙烷中間罐泵料時發生靜電起火事故。吳新富立即向安環部吳文祥報告,請求公司組織緊急救援。公司安全環保部吳可紅接警後,立即向公司分管安全領導王特報告,王總接到報告後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程凱彙報。

2、啓動應急救援預案:下午15點48分,根據現場火情報告,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蔡安邦下達啓動應急救援預案命令。由公司安環部值守人員通知各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及個隊隊長。應急救援隊各隊長分別電話通知隊員準備救援器材,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附近集合。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3、隊伍集結:下午15點53分,各救援小組攜帶救援器材,按照預案分工職責,分別趕赴事故現場緊急集結。到場後各救援隊分別向救援總指揮報告。總指揮發布警戒、疏散、救護及滅火等應急救援命令。各救援隊分頭開始救援工作。

4、現場警戒:警戒組到達事故地點後,在距事發地點100米外設立警戒線、佈置崗哨,除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警戒區。

5、緊急疏散:疏散組人員到達現場後,現場報告風向情況,設立疏散撤離方向標誌,指引無關人員及車輛迅速撤離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地點。

6、現場救護:救護組人員以及運輸隊到在現場後,將受傷人員轉移到安全地點開展現場急救處理後,送往附近醫院進行醫治。

7、滅火撲救:滅火組人員到達現場後,組織滅火隊員撲火。滅火組操作滅火器材,站立於上風方向對準起火部位的火根噴射干粉,待火勢控制後再用沙土覆蓋撲滅火種。同時滅火組其餘人員分兩人一組分別打開消火栓,接好消防水龍頭向儲罐噴射霧狀水對儲罐降溫,稀釋罐區周邊可燃氣濃度。

8、現場搶修:搶修人員到達現場後,搶修隊王京東、吳可紅立即佩戴好呼吸器等防護用品,進入圍堰,使用工具關閉泄漏的中間儲罐閥門,切斷危險源,搶修完畢後向現場總指揮蔡安邦報告。電力負責人王未立即安排關閉131配電總開關,確認搶修現場已無電源後用對講機向現場副總指揮王有明報告。

9、現場清理:確認燃燒物全部熄滅後,總指揮命令清理組開始現場清理。清理組人員將現場殘留物進行收集、洗消,同時質檢部陳廣恆帶領監測人員到現場取樣,準備後續化驗分析。安環部吳可紅用便攜可燃氣體探測器對事故現場進行殘餘可燃氣探測後向總指揮報告現場未檢出可燃氣。清理組組長汪末良在現場清理結束後向現場總指揮報告現場已安全處置完畢。

10、救援結束:指揮部接到現場清理組報告的安全信息後,安排各救援小組組長分別清點隊伍人數,各組確認後向現場救援總指揮報告。總指揮宣佈救援結束,解除警戒,整理救援器材,命令救援人員收隊。

四、演練成果

(一)領導高度重視,現場指揮

公司領導層高度重視,從演練策劃、方案制定、前期準備、組織實施到模擬演練,都進行了具體部署。安監分局和公司領導在演練全過程親臨實戰,現場指揮。

(二)演練目的明確,方案策劃周密

從本公司安全生產的實際出發,確定危險化學品的泄漏和火災事故爲重點應急演練內容,對《演練方案》反覆進行修訂。演練主要檢驗以下方面:

1、應急救援人員對《xxxx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3版)》的熟悉掌握程度。

2、應急指揮系統對事故報警、通訊聯絡、應急響應等的規範性、時效要求;

3、救護、警戒疏散、滅火、搶修搶險、後續現場監測清理的處置能力;

4、應急物資、器材的配備情況是否充分適宜。

(三)預案演練效果

1、事故報警及時,能迅速分級報告至公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

2、應急救援響應及趕赴事故現場較快。因提前安排過預演,應急指揮及救援人員共33人中僅1人未能按預定方案及時趕到現場。應急演練方案中規定的各組長在人員到場之後向總指揮報告程序設置較爲合理,便於總指揮及時發佈應急處置命令。

3、滅火組和搶險組成員較多,演練時部署得當,能按照《應急預案》的內部具體分工,迅速開展滅火和搶險。

4、現場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用喊話器臨場指揮效果較好,能及時應對各種未預計情況。

5、滅火和搶險搶修基本能按預定方案實施。

6、本次演練對應急物資進行全面的檢驗,現有物資基本滿足應急救援的需要。

五、演練存在的不足

1、對事故發生後公司應急救援指揮及應急組織的響應速度未能充分考察,演練前各救援組已在辦公樓前集結。

2、部分應急人員對應急救援預案還不熟悉,在演練時的表現與事故救援實戰仍有差距。

3、本次的《演練方案》及演練活動中未體現現場在指揮部及相關車間主任、工藝技術人員詳細瞭解現場及附近周邊物料的實際具體情況,再確定滅火、搶修搶險方案的內容。這方面與實際應急救援有些差異。

4、本次演練未考察指揮部根據現場搶修搶險及滅火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方案或應急增援的內容。

5、事故現場及附近人員的疏散和撤離還不夠迅速、有序。現場缺少疏散指示標誌。

6、各救援組長在現場未能充分發揮各自指揮協調作用。

以上不足之處將在下次應急預案演練中進行完善。

六、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評估和修改建議

1、本次演練指導思想明確,組織工作嚴密,準備工作充分,程序設置合理。通過演練檢驗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鍛鍊了隊伍,提高了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圓滿完成了預定演練任務。

2、應急預案中要更新應急救援物資信息,對應急物資種類、設備、裝備以及存放地點等信息進行動態管理,確保應急物資調度及時有效。

3、經常性組織公司應急救援人員及廣大員工培訓和學習《應急預案》活動。

4、對預案中各類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的可操作性進行完善,增強實戰性。

5、根據本次《演練方案》,《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人員應進行調整。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10

爲完善我司危險貨物運輸(以下簡稱危貨運輸)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我司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風險能力,確保運輸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我司危貨運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及其它相關領導 成員: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和相關人員 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部,其正、副經理分別任辦公室正、副主任。 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導公司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構的建設。 2、負責與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等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及時將本市和全國近期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通報到全司,並督導分析事故原因,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防範措施。 3、督查指導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日常工作執行情況。 4、負責承辦全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安排、檢查、督導,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等資料收集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後,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上報公司,否則,將按規定追究其責任。 (2)事故上報人應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型車號、傷亡情況以及事故初步原因準確詳實上報,不準弄虛作假,誤報、錯報。

2、施救原則 (1)凡發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及時趕赴現場。做到處置有條不紊,措施果斷有力。 (2)實施搶救中,應先重傷,後輕傷,與有關部門、醫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

3、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 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事故現場救援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由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長報告啓動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搶險。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應迅速建立警戒線,疏散圍觀人羣,設法瞭解化學物品性質,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請求專業搶險,嚴禁冒險蠻幹。

4、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消防工作分管領導 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1、查明發生危化品運輸嚴重泄漏、燃燒、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責任人,各管理環節管理人應承擔的責任,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安委會討論決定。 3、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單位進行整改。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11

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在預防爲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的編制步驟主要如下。

1、預案編制準備

(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預案編制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是一項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術、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識,要求編制人員要由各方面的專業人員或專家組成,熟悉所負責的各項內容。

企業管理層應首先委任預案編制小組的負責人,確定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小組成員應是預案制定和實施過程起重要作用或是可能在緊急事件中受影響的人員。成員應來自企業管理、安全、生產操作、保衛、設備、衛生、環境、維修、人事、財務等應急救援相關部門。

此外,小組成員也可包括來自地方政府應急救援機構的代表(例如,消防、公安、醫療、交通和政府管理機構等),這樣可消除企業應急預案與地方應急預案的不一致性;也可明確當事故影響到廠外時涉及到的單位和職責。

(2)制定編制計劃

對整個預案的編制過程制定詳細周密的計劃,使得預案編制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3)收集資料

在編制預案前,需進行全面、詳細的資料收集、整理。企業需要收集、調查的資料主要包括:①周圍條件:地質、地形、周圍環境、氣象條件(風向、氣溫)、交通條件;②廠區平面佈局:功能區劃分、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分佈、工藝流程分佈、建(構)築物平面佈置、安全距離;③生產工藝過程:物料(毒性、腐蝕性、燃燒性、爆炸性)、工作溫度、工作壓力、反應速率、作業及控制條件、事故及失控條件;④生產設備、裝置:化工設備(高溫、低溫、腐蝕、高壓、震動、異常情況);危險性大的設備;電氣設備(短路、觸電、火災、爆炸、誤運轉和誤操作);⑤特殊單體設備:高壓氣瓶、盛裝危險化學品的承壓容器等;⑥庫區:石油庫、危險品庫等;⑦本企業、相關(相鄰)企業及當地政府的應急預案。

(4)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

編制應急預案首先要了解清楚工廠中所有潛在的危險因素、其發生事故可能性有多大、可能造成的最大事故後果如何,這項工作就是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目前,用於生產過程或設施的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方法已達到幾十種,常用的有:故障類型與影響分析(FMEA)、危險性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樹分析 (FTA)、事件樹分析(ETA)等。企業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事故類型,選用合適的危險辨識評價方法。

在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應包括如下內容:①主要危險物質的種類、數量及特性;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及分佈;③危險物質運輸路線分佈;④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性質;⑤可能造成的事故後果;⑥事故可能影響區域。

(5)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

依據危險辨識與評價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制定應急預案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

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應包括如下內容:①企業內部的應急力量的組成、各自的應急能力及分佈情況;②各種重要應急設施(備)、物資的準備、佈置情況;③當地政府救援機構或相鄰企業可用的應急資源。

2、應急預案的編寫

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基於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的結果、應急資源的需求和現狀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此外,編制應急預案時應充分參閱已有的應急預案,儘可能地減少工作量和避免應急預案地重複和交叉,並確保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性。

預案編制小組在設計應急預案時應考慮:

(1)合理組織 應合理地組織預案的章節,以便每個不同的使用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信息,避免從一堆不相關的信息中去查找所需要的信息。

(2)連續性 保證應急預案每個章節及其組成部分,在內容相互銜接方面避免出現明顯的位置不當。

(3)一致性 保證應急預案的每個部分都採用相似的邏輯結構來組織內容。

(4)兼容性 應急預案的格式應儘量採取範例的格式,以便各級應急預案能更好地協調和對應。

3、應急預案的評審與發佈

爲了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的符合性,預案編制單位或管理部門應依據我國有關應急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有關應急預案編制的指南性文件與評審檢查表,組織開展應急預案評審工作。

應急預案評審通過後,應由企業最高管理者簽署發佈,並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4、應急預案的實施

應急預案簽署發佈後,應做好以下工作:

(1)企業應廣泛宣傳應急預案,使全體員工瞭解應急預案中的有關內容;

(2)積極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工作,使各類應急人員掌握、熟悉或瞭解應急預案中與其承擔職責和任務相關的工作程序、標準等內容;

(3)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的需求,定期檢查落實本企業應急人員、設施、設備、物資的準備狀況,識別額外的應急資源需求,保持所有應急資源的可用狀態。

5、應急預案的演練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工作,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高應急人員的實際救援能力。

應急演練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企業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故類型、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制定演練計劃,確定演練目標、範圍和頻次、演練組織和演練類型,設計演練情景,開展演練準備,組織控制人員和評價人員培訓,編寫演練總結報告,針對演練中發現的不足項及時採取措施並跟蹤整改糾正情況,確保整改效果。

應急演練應重點檢驗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能力,發現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及時改正,以提高應急救援的實戰水平。

6、預案的修訂與更新

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積極收集本企業、相關企業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的有關信息,積極開展事故回顧工作,評估應急過程中的不足和缺陷,適時修訂和更新應急預案。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進行預案的修訂工作:①危險化學品數量和種類發生變化;②預案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③危險設施和危險物質發生變化;④組織機構或人員發生變化;⑤救援技術的改進。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12

1、總則

爲落實設備安全管理條例,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證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設備事故的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的控制處理,本着“預防爲主、自救爲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我公司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2.1、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在安全部,負責日常的管理工作。當發生突發事故時,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和處置。

2.2、組織機構和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於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和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修訂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事故應急隊伍,有計劃的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的培訓和演練。

(3)審批用於應急救援的監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貯置計劃。

(4)檢查、督促做好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5)發佈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展開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6)向上級彙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求救請求。

(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事故應急救援的經驗和教訓。

2.3、組織機構成員的分工

(1)總指揮:總指揮是事故現場的最高管理者,根據現場情況預測可能發生的各種危害後果,事故延遲的時間,及時的下達對外聯繫,批准救援安排,下達救援命令,在危機職工及羣衆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下,可以下達撤退、戒備、緊急疏散的命令。總指揮不在現場時由副總指揮全權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總指揮因故不再崗位時,由其全面負責救援工作,履行總指揮的職責。

(3)生產部部長:是事故現場的最高指揮員,全面負責事故發生後的緊急停車處置方案,以及開、停車的調度工作,及時反映事故狀況並指揮聯絡。(4)車間工段長:協助生產部部長的工作,具體指揮和協調安排人員處置事故和生產系統的開、停

車調度工作。

(5)安全辦經理:當發生事故時根據指揮部命令指揮消防隊員到達現場,視撲救方案參與滅火、搶救以及事故後的清洗工作。

(6)技術質量部部長:負責事故現場的環境監測及污染源的消除,防止擴散,必要時根據嚴重程度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援助。

(7)辦公室主任:協助總指揮做好對外聯繫各部門的協調工作,負責治安保衛,人員疏散及道路管制工作,調整人員回覆生產,做好思想工作,穩定人心。

(8)財務、供應部部長:協助總指揮做好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的運輸工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3、應急救援隊伍的任務和組成

公司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都有對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幹力量,其主要任務是擔負本公司各種事故的救援和處置。

各救援隊伍的任務急成員如下:

(1)、通訊聯絡員:主要是擔負各小組吉安的聯絡和對外聯絡

負責人:

(2)、義務消防隊:擔負滅火、洗消和搶救傷員任務

組長:

成員:

(3)、搶修隊:

擔負檢搶修的指揮,及時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轉。

組長:

成員:

(4)、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4、危險源

根據我公司的實際生產情況,我公司生產過程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R134a、CO2、柴油。

5、事故發生後應採取的處理措施

5.1、公司生產過程中有可能發生泄漏,其泄漏量視其漏點設備的閥門管道、工作壓力和溫度等條件而不同。泄漏時又可因季節風向等因素,涉及範圍也不一樣,事故起因也是多樣。如:操作失誤、設備失修等原因。

5.2、發生泄漏事故時應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

(1)當現場巡檢人員發現裝置、設備有泄漏的事故現象,首先應報告當班班長或工段長,由當班班長或工段長根據泄漏地點和泄漏的擴散情況決定急救救援,即單位自救還是採取其他救援。若是公司的力量不能控制或不能及時消除事故後果,應根據情況撥打110、119、120 等報警電話,儘早爭取爭取社會支援或直接藉助政府的力量來獲取支援,以便控制事故的發展。

(2)出動應急救援隊伍,各指揮部成員在接到報警後,應迅速組織應即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根據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範圍,按各自的分工,快速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控制事故發展。

(3)消防人員進入現場後,應帶好防護用品,查明現場是否有中毒人員並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撤離現場,消防人員和消防司機密切配合,聽從現場指揮進行洗消。

(4)安全部到達事故現場後,會同事故發生的單位,在查明泄漏部位和範圍後能否控制。作出局部或全部停車的決定,若需緊急停車,按緊急停車程序,有通知車間值班長,迅速執行。

(5)醫療救護:事故發生後與消防隊配合,應對窒息、燒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重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重傷人員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6)搶險搶修作業,泄漏時的控制。收到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搶險命令後,同時在現場人員帶領下,查看泄漏的原因,泄漏點的位置、壓力和溫度,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進行修補或堵塞漏點,制止進一步泄漏,若是大面積的泄漏或釜體泄漏時,崗位操作人員應協助搶險人員及時將剩餘的液體轉入備用的釜體中。

5.3、發生泄漏引起火災時處理方法:

(1)操作人員應保持頭腦清醒,立即向相關領導彙報,同時作緊急停車處理,佩戴崗位防護用品或採取簡易的防護措施進行自我防護,盡最大努力進行撲救,儘量減小災情。

(2)指揮部接到彙報後,立即啓動公司級救援預案,生產技術部主任根據實際情況向上級彙報,同時直接撥打119、120 等報警電話或藉助政府力量,儘早獲取社會救援以控制事故的發展。現場滅火人員若發現現場有再次爆炸的可能性,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報告,現場指揮應迅速做出準確判斷,採取一切可能的辦法,制止再次爆炸的發生。如以現場急救人員的力量無法制止再次爆炸時,應立即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危險區。來不及撤離時,利用現場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自救。既利用崗位的防護用品或溼毛巾堵住口鼻,觀察周圍環境,迅速撤向安全出口處,煙霧較大要彎腰前進,進行緊急疏散,等待救援人員支援。

5.4、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1)發生重大事故時,爲增強預防和處理惡性突發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本疏散預案。

(2)當發生嚴重泄漏,煙氣大量擴散,人員無法靠近時,崗位人員應佩戴好防護用品,迅速報告值班長,接到通知後,應保持頭腦冷靜,判斷準確,指揮有力。一邊組織人員取備用防護器材到現場進行搶險,搶救疏散被困人員。一邊打電話報告指揮部組織有關人員趕到現場,成立臨時指揮小組,有組長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同時撥打119、110、120 以求救援。

(3)事故現場人員根據液體漏影響範圍,看清風向,向側面上風處撤離,事故現場人員的清點有事故現場當班值班長向領導彙報。

(4)非事故現場人員的緊急疏散在接到疏散信號後,向上風方向兩側撤離。

5.5、危險區域的隔離

5.5.1、危險區域的設定

根據事故現場R134a、CO2 濃度和擴散情況、當時的風向、風速判斷擴散的方向和速度,廠區周圍1000 米內的範圍劃分爲危險區。

5.5.2、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分方法、方式

當事故現場煙氣濃度較大和擴散速度較快時,辨別當時風向,將設定的危險區及危險區的下風向,及廠區周圍所涉及的範圍內設定爲隔離區。

5.6.3、事故現場的隔離方法

由公司安全部負責設置危險區邊界警戒線,警戒線爲紅色,危險區爲黃色帶,警戒哨佩戴臂章。

5.7.4、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道路或交通疏散方法

由公司安全部設置路障,指揮疏導人員撤離事故現場,由辦公室負責社會周邊範圍協調工作,並請求公安部門負責附近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執勤人員帶紅色臂章。

5.8.5、檢測、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

5.9、檢測的方法及檢測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5.9.1、檢測的方法:利用現場固定及移動報警器

5.9.2、檢測人員防護方式:佩戴防毒面具。

進行現場檢測時必須兩人或兩人以上互相配合,進行檢測工作,檢測工作人員必須站在上風側隨時觀測同伴的安全狀況,以便及時做出處理。

5.9.3、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防護、監護措施

搶險救援方式:利用消防車,乾粉或泡沫滅火系統。

搶險人員防護方式:佩戴防毒面具。

搶險過程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的搶險人員互相配合互爲監護人,隨時注意觀察同伴的安全狀況。

5.9.4、現場實施檢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

根據現場泄漏的大小及季節風向判斷事故的大小,以公司的力量無法控制泄漏,無法制止煙氣的快速蔓延時,迅速組織現場人員向上風口處撤離。

5.9.5、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由指揮部發出救援信號,其它各單位在接到信號後,立即組織本單位人員按照指揮部指派的任務積極開展工作。

5.9.6、控制事故擴大的措施:根據現場泄漏的情況進行局部或全廠停車處理。

5.9.7、事故可能擴大後的應急處理措施

(1)全廠急救停車處理

(2)急救通知

市消防隊:119

市公安局:110

市急救中心:120

市安監局:

市環保局:

5.10、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5.10.1、事故發生後根據負傷人員的情況對人員進行救治,由醫護人員護送醫院。

5.10.2、現場救護措施

(1)迅速將患者撤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

(2)呼吸困難,窒息時應立即給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及心臟按摩。

(3)頭部灼傷時,要注意眼、鼻、口腔的清洗,經現場處理後立即送醫院治療,當人發生燒傷時,應迅速將患者衣服脫去,用流動清水沖洗降溫;用清潔布覆蓋創傷面,避免傷面污染。

5.10.3、現場醫療急救中需注意問題在急救方法實行簡易分型後的急救處理

(1)既由經驗豐富的醫生負責對傷員的傷情進行綜合評判,按輕、中、重簡易分型,對分型後的傷員標上識別標誌外,在急救措施上按照先重後輕的原則,實行共性處理和個性處理相結合的救治方法。

(2)注意保護傷員的眼睛

(3)對救治後的傷員實行一人一卡,將處理意見記錄在卡上,並別在傷員胸前,以便做好交接,有利於傷員的進一步轉診治療。

(4)合理選送醫院。傷員轉送過程中,實行就近送醫院的原則。

(5)妥善處理好傷員的污染衣物,及時清除傷員身體上的污染衣物,集中妥善處理,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10.4、治療方案:及時供給足夠的氧氣迅速準備搶救藥品,建立靜脈通路。

5.11、現場保護和現場洗消

5.11.1、事故現場保護措施

首先設立警戒線,任何人未經現場指揮部的允許,不得擅自進入事故現場。

5.11.2、事故現場的洗消工作的負責人和專業隊伍

事故現場的洗消工作的負責人由所發生事故的部門主任負責;專業隊伍由消防員組成。

5.12、外部救援

5.12.1、當發生重大泄漏事故無法得到控制時,由指揮部發布命令請求外部救援。若指揮部總指揮和副指揮不在廠時,由生產副段長臨時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

5.12.2、辦公室負責通知社會支援,引導援助力量進入廠區,並告之安全注意事項。

5.12.3、援助單位

市消防中心119

市報警中心110

市急救中心120

5.13、預案分級響應條件:

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的級別分爲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啓動條件:

一般事故:系統內的管線泄漏和釜罐溢流揮發性氣體影響範圍。

影響範圍300 米,啓動車間級預案,通知車間相關單位進行應急響應。

重大事故:大面積泄漏揮發性氣體影響預案,立即通知相關單位及周邊相關人員。

夜間出現事故升級管理啓動預案。

5.14、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5. 14.1、泄漏點得到有效的控制後,發生事故原因根本消除,事故危險已解除,受傷人員得到有效治療,現場及周邊公司情況落實清楚後,由指揮部確定救援工作結束。

5.14.2、救援工作結束後,由指揮部通知相關單位及周邊公司事故情況已解除。

5.15 、應急培訓計劃

公司依據從業人員能力和公司周邊人員素質分析結果來制定應急培訓計劃。

5.15.1 、應急救援人員培訓由設備安全部編制培訓計劃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由設備安全進行培訓,不定期地要聘請消防中隊專業人員來廠指導培訓。

5.15.2 、員工應急救援人員響應的培訓:

由公司安全部制定培訓計劃,每年培訓兩次。培訓由生產技術人員進行,安全部進行技術指導、考覈。考覈不合格人員應重新進行培訓,直至考試合格爲止。

5.15.3、由安全部、辦公室對外宣傳酸鹼的性質、危害、及防護措施等知識。

5.16、演練制度

5.16.1、各班每半年組織一次應急救援預案演習。

5.16.2、每年組織兩次全公司範圍內的應急演練。

5.17、應急救援物資檢查維護制度

5.17.1、應急救援過程中所應用的所有設備、物資、藥品等由倉庫統一保管。

5.17.2、所有的應急救援設備物資藥品等物管人員要定期進行檢查,對於已經用完、損壞、過期的及時

進行更換。

5.18、管理規定

5.18.1、各班凡沒有按規定對預案進行演練的,按生產處罰條例處罰。

5.18.2、各班對預案的演習必須填寫規定的臺帳。

5.18.3、各班對報警系統按規定的時間進行試驗,並填寫試驗記錄,同時對消防設備、器材及人員防護裝備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並填寫記錄。

5.18.4、各班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維護、保養、既每週進行一次清理、檢測。對於已損壞的器材及時進行更換。

5.19、演練計劃:

5.19.1、演練準備:應急預案演練由指揮領導小組組織,各單位準備平時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保養以備隨時應急。各應急救援對隊員做好應急準備,備好防護器材,相關單位備好器材、通信工具,由辦公室協調各外協單位。

5.19.2、演練範圍與頻次

6、每年至少組織二次全公司範圍內的預案演練。

6、預案的評審和修訂

6.1、應急救援指揮部必須在每年年初根據人員的變化進行組織調整,確保組織落實。

6.2、事故發生後,應立即評估本預案的有效性,並作相應的修改。

6.3、評審要點:

合法性。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以及有關部門和上級單位規範性文件要求。

完整性。規定的各項要素是否齊備。

針對性。緊密結合本單位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

實用性。切合本單位工作實際,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相適應。

科學性。組織體系、信息報送和處置方案等內容科學合理。

操作性。應急響應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切實可行。

銜接性。綜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形成體系,並與相關部門或單位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7、更新、修訂

本預案的更新、修訂由專職安全員負責,預案內容若有修改,須經總經理批准。修正後的預案需發佈並告知本預案有關的機構和人員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13

《操作手冊》作爲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文本的補充,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近日受委託對某經濟技術開發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進行了修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危險源和風險分析

現代安全管理側重於風險管理和應急管理,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是應急預案編制的前提。在充分考慮我國化工園區發展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開展化工園區安全風險評估的必要性、如何開展化工園區的區域安全風險評估、化工園區安全建設與管理的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結合開發區現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實際情況,從危險化學品物性、生產與使用、儲存與運輸等方面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並提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同時從個人風險與社會風險值的角度描述風險程度,進一步完善風險分析部分的內容。

二、應急處置流程和措施

由於轄區內使用有毒物品的單位相對較多,特別是劇使用單位,爲進一步強化《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的貫徹與落實,充分結合當前職業衛生工作的歸口管理需要和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特點,突出應急響應程序化,在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後新增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響應與處置流程。

考慮到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發生的實際情況,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措施,補充急性中毒的現場救護處置措施、化學品燒傷現場搶救處置措施、氰化物泄漏事故處置措施,更能體現《操作手冊》的完整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時也更具有指導性,可以與轄區內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應急預案有很好的銜接作用。

最後還結合開發區現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品種和數量,及構成重大危險源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XX〕142號)文件精神,選取15種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列出其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作爲附件供參考。

三、圖表格式與文檔結構

根據“文本統一、要素簡化、職責明確、程序有效”的指導原則,對《操作手冊》的文檔做了重新調整。進一步補充二級目錄,使文檔結構相對清晰。爲了突出應急預案的簡單化、圖表化,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同時對部分圖表進行了重新設置,完善內容、統一格式,較此前相對更全面、更完善。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14

一、裝卸

1、搬運、裝卸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摔、碰、拖拉、翻滾、野蠻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裝卸工具等,會引起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事故。

2、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時,沒有劃定禁火區,作業人員違章吸菸或動用明火,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二、運輸

1、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行駛中違章行爲造成交通事故,發生翻車、撞車,會引起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事故。

2、危險化學品包裝不合格或堆垛過高不穩,發生倒塌,在行駛途中發生泄漏,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3、混裝混運互爲禁忌物料,運輸中由於貨物相互擠壓致包裝破漏,二種化學性質相牴觸的物料混合,會引發着火,爆炸事故。

三、撲救不當

發生火災時,因不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滅火方法,使用不適當的滅火器材,致使火災擴大,造成更大危險。

四、儲存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過程中的着火源控制不嚴,各庫房周圍的明火作業、吸菸、汽車排氣管火星、煙囪飛火等外來火種;內部設備不良、操作不當引起的電火花等,會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3、產品變質。有些危險化學品長期不用,仍廢置在倉庫中,又不及時處理,往往因變質而引起事故。

4、養護管理不善。倉庫建築條件差不適應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採取隔熱措施,使物品受熱;因保管不善,倉庫漏雨進水使物品受潮;盛裝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觸空氣或易燃物品蒸氣擴散和積聚等均會引起着火或爆炸。

5、違反操作規程。搬運危險化學品沒有輕裝輕卸;或者堆垛過高不穩,發生倒塌;或在庫內改裝打包,風焊修理等違反安全操作規

程造成事故。

6、建築物不符合存放要求。危險品庫房建築設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庫內溫度過高,通風不良,溼度過大,漏雨進水,陽光直射,使物品達不到安全儲存的要求而發生火災。

7、雷擊。危險品倉庫或露天的儲罐遭受雷擊,發生火災事故。

事故發生後應採取的處理措施

一、危險化學品泄漏應急處理措施

一旦化學品泄漏,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少泄漏的危險、危害。處理泄漏根據具體情況應從以下方面採取措施:

1、疏散有關人員,隔離泄漏區。根據泄漏量和泄漏物的特徵而定。

2、切斷火源。泄漏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時,立即停止泄漏區周圍一切可以產生明火的作業,嚴禁火種。

3、處理人員的個體防護。根據泄漏物料的理化性質,選擇適當

的呼吸器、防護服、橡膠長靴、膠皮手套等防護用品進行防護。

4、堵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切斷泄漏源,如堅固包裝容器桶蓋,在漏點打卡子,包裝桶底部滲漏時倒置等。

5、用惰性材料吸附。小量泄漏用砂土或不燃性材料吸附或吸夥。

6、利用圍堤火容。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防止泄漏範圍擴大。

7、沖洗。對能溶於水或能與水混合的物質,用水大量沖洗,並收集廢水,使之流入污水處理系統或集中處理。

8、轉移回火。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運用適當器具對泄漏物進行回火。

二、火災事故處理措施

1、火災撲救。裝卸、運輸中發生起火事故,組織現場人員根據着火物料的特性採用相適應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和控制。

2、報警。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3、人員緊急撒離或轉移。火災發生時,組織現場人員和周圍人員向逆風向安全地帶轉移。滅火人員在火災熱輻射超過或估計超過人體的安全限度時,要採取緊急避難或人員撒離。

4、防止火災擴大,防止爆炸。在可能情況下,組織人員將火場附近的危險化學品物料,儘快運出,遠離火災現場。對無法搬走的易燃易爆桶裝物料,用水冷卻,防止爆炸。

5、堵截流淌火。火場上如果有液體流淌火,用黃沙、泥土等,構築起堤壩進行堵截,阻止火勢蔓延。

6、消防隊到達現場後,向消防人員介紹燃燒物料名稱、數量、危險性、有無毒性等情況,積極配合消防隊滅火。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15

背景:據新華社報道20xx年3月29日晚,發生在京滬高速公路江蘇淮安段的一輛35噸液氯的槽罐車與一輛貨車相撞事故,導致槽罐車液氯大面積泄漏,造成公路旁3個鄉鎮大量村民中毒,京滬高速公路宿遷至寶應段關閉20個小時。到3月30日17時,已有27人中毒死亡,285人被送往醫院救治,疏散村民近1萬人。這起危險品運輸事故造成如此嚴重後果的原因之一就是肇事的槽罐車駕駛員逃逸,延誤了最佳搶險救援時機。

事故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存在的問題。

交通運輸行業是一個安全的高風險行業。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安全管理因其所屬行業的高風險性和危險化學品品種的多樣性、理化性質的複雜性、潛在的高危險性、事故高危害性而日益受到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如何提高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從而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使事故發生後能迅速得到控制並儘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將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和行業主管部門亟待解決的課題。筆者覺得,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應處理好幾個方面的關係:

一、要我編制和我要編制的關係。

現在還有不少運輸企業對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的重要性、必要性認識不足,把它作爲應付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全檢查、年審把關、責任追究的擋箭牌。不少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對自身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理化性質、危害類型、造成事故的原因等缺少認真的疏理和分析,存在較嚴重的僥倖心理和無所謂心理,總覺得危險化學品運輸要求高、監管嚴,出事故的機率低,如果真的發生事故,也只能聽天由命,編制預案作用也不大。

在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大多缺少化工方面專業人員或專業人員嚴重不足的情況下,爲完成法律法規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編制應急救援預案這一“規定動作”,過去一般拼拼湊湊,矇混過關。近年來,隨着重、特大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頻繁發生,行業監管力度加大,要求提高,大多數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預案編制工作都委託安全中介評估機構進行。由於現有的安全中介評估機構少且幾乎都是從事化工行業工作的,缺少交通運輸生產和管理經驗,編制出的應急預案缺少交通行業特點,針對性不強。

有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後,沒有認真組織單位從業人員系統地進行學習、消化,因而一旦發生事故自然束手無策,不知所措,逃之夭夭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既是法律法規對運輸企業的要求,也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防止和減輕重、特大運輸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職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三十二條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作爲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一定要站在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高度,認識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覺實現從要我編制和我要編制的轉變,這是搞好編制的前提。

二、場所固定性與移動性的關係。

危險化學品運輸是一種動態危險源,發生事故涉及面廣,危害嚴重,對社會公共安全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既不同於單純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儲存企業,場所相對固定。也不同於普通的貨運企業,不涉及危險化學品,一旦發生事故一般不會造成危險和危害的擴大。

事實上,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比場所相對固定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儲存企業發生事故的不確定性要複雜得多。既包括企業管理方面的因素、人的違章行爲和失誤因素、車輛技術狀況及設施設備的缺陷、道路狀況、地形、人羣、天氣的因素,還包括交通事故引發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和救援不當導致的事故擴大等等,且運輸距離越長,不確定性越多,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品種越多,不確定性越多,車輛變換運輸的品種越頻繁,不確定性越多。據統計,有50%以上的危險品運輸事故是由交通事故引發的。裝運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的技術狀況是引起事故的一個重要因素,狀況不好會嚴重影響行車安全,導致事故發生。

如1997年2月25日,一輛裝有156壇溴素的拖掛車在浙江省紹興嵊州三界地段,由於掛車接連的套杆突然斷裂,使車上40多壇溴素當場破裂,引起周圍羣衆中毒,造成環境污染。對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原因的全面分析,是確定危險源點,增強預案適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礎和前提。同時,場所相對固定的地方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和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需要社會救助時,對預案的要求也不同。前者一般只要有當地消防、環保、安監、醫院、行業主管部門的電話號碼就足夠了,而後者尤其是位置跨地區變化的車輛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需要社會救助時,就顯得不夠了,特別是運輸劇毒氣體的,最好要有沿途縣鄉政府的電話號碼,以便能在發生事故的第一時間裏,通知當地組織有關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現在,不少運輸企業在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時,沒有對運輸車輛的位置移動和移動過程中的複雜性給予充分的重視,對沿途危險路段調查不夠,對不在運輸企業所在地沿途需要經過的縣市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環保等的聯繫的方式、方法未作交待,如果一旦在外地發生事故,運輸企業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鞭長莫及,不利於及時搶險、救援和採取控制措施,常常會擴大事故後果。

三、應急自救與社救的關係。

在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貨物的多次搬運裝卸,環境溫度或壓力的變化,操作不當,包裝容器的反覆回收使用,桶蓋墊圈的失落,安全閥的變形斷裂等等,都可能造成氣體泄漏擴散,液體滴漏滲逸,固體破漏散落等危險化學品泄漏。及時正確的最初應急行動可以在事故升級前極大地降低事故的後果。

由於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爆、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特性,特別是在運輸中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等化學危險安全事故,且一般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多數均具有二重甚至多重性,如甲苯,實際上它同時具有易燃品和毒害品的性質,所以儘可能詳細敘述針對承運的不同危險化學品發生泄漏事故及這些事故發生後的基本情況、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應當採取的控制措施、特別需要注意事項和迴避事項及不同於其他事故應急的特殊步驟等對提高自救效率和成功率十分重要。

相當一部分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對承運的不同種類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事故的處理辦法,重視不夠,分析不夠,交待不細,加之,個別掛靠經營或承包經營的車輛安全管理不到位、投入不到位,沒有按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一旦發生泄漏事故,往往只能是依賴社會救助,造成事故得不到及時控制。

四、應急預案與運輸卡的關係。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局爲指導規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專門出臺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並在導則中明確提出了建立安全運輸卡制度。安全運輸卡制度包括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性質、危害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及本單位、生產廠家、託運方應急聯繫電話等內容。要求每種危險化學品一張卡片;每次運輸前,運輸單位向駕駛員、押運員告之安全運輸卡上有關內容,並將安全卡交駕駛員、押運員各一份。

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有的駕駛員、押運員長期在外“打游擊”,安全運輸卡制度還沒有得到全面的貫徹和落實,不少地方交通行業主管部門也沒有強力推進這一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從總體上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面面俱到,關鍵環節、重點問題不夠突出,特別是運輸企業基本情況、危險目標的確定、內部保障等介紹偏多、每一種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時的處理辦法介紹不足;二是預案中相當一部分內容,對場所相對固定搬運裝卸、儲存企業比較適用,對跨地區危險化學品運輸這一動態危險源應急救援關係不夠密切;三是篇幅過長,不便使用。現在大多數從事危險品運輸的從業人員文化水平不高,化工專業知識缺乏。對28家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編制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表明,80%的預案在1.5—2.2萬字之間,一旦發生事故,也不便於查找有關內容。

因此,建議國家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危險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適用性的研究,儘快出臺適合運輸行業的具體規定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示範文本。目前一方面要進一步做好預案的完善,另一方面要積極推行安全運輸卡制度,對其進行的必要補充,充分發揮安全運輸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