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爲破壞等突發事件,爲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鄉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鄉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鄉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根據《城市燃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爲提高我鄉民用燃氣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措施科學、處置有力的應急體制、機制,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鄉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訂碾張鄉民用燃氣安全事故處置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城市燃氣管理條例》等,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嚴密組織、快速反應;協同配合、保障有力。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鄉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性民用燃氣安全事故。

1.燃氣輸送、使用過程中遭遇非正常情況,導致供氣設施中氣質指標嚴重超標。

2.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導致集輸管網等相關設備設施的損毀。

3.燃氣輸配、應用設施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露。

4.各種原因造成的供氣故障,性質嚴重、影響重大的緊急情況。

5.民用燃氣操作、使用不當,發生燃氣安全事故的情況。

當發生以上情況之一時,啓動本應急預案。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成立鄉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成員名單及職責分工。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按照本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負責召集應急指揮部會議,佈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調動各單位和救援工作組進行搶險救援、醫療救護、消防保衛、物資救援和對外發布信息,保證指揮部指令暢通。

(二)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鄉黨政辦,由牛澤軍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成員:朱慶嘯、苗婷棟、尚春竹、黃皝。

主要職責:

迅速瞭解事件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和上級領導彙報:負責救援期間的通訊聯絡、信息發佈、材料整理上報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工作要求:

1.預案啓動後,立即通知有關領導、各救援工作組組長及成員。

2.負責保持與事故現場聯繫,及時瞭解最新信息,保證及時參加事故救援處置會議。

3.保證事故救援期間的通訊聯絡的暢通;保證現場工作人員搶險救援所需車輛、物質的落實。

4.及時收集、整理材料,向指揮部彙報,統一對新聞媒體發佈信息。

(三)搶險救援組

成立鄉燃氣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組,搶險救援組成員名單及職責分工。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行政村支書、主任、各包村幹部

主要職責:

負責燃氣突發事件的緊急處置、搶險救援、現場警戒、調動救援物質等工作。

工作要求:

1.參加救援的人員要掌握自身安全防護、救護傷員、搶險、搶修的有關規程、標準、要求和相關知識,熟練掌握各種防護設備、搶險工具、設備和消防設備。

2.進入現場後,應立即劃定控制範圍,封鎖現場,清除無關人員,維護現場治安和秩序,保護事故現場,配合調查取證,疏導交通,保證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

3.搶險人員到達現場後,要立即分析事件發生原因,確定搶險方案,迅速展開搶險救援工作,避免事件的擴大。

(四)事故調查及善後處理組

成立鄉燃氣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組,搶險救援組成員名單及職責分工。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工作職責:

負責現場取證,對事件現場進行調查,對燃氣突發事件中傷亡的人員及家屬進行安撫、撫卹、理賠及善後處理工作。

工作要求:

1.立即到現場瞭解情況,調查取證,查找事件發生的原因,形成初步材料。

2.對事件當中的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3.瞭解掌握國家和省、市、縣有關人員傷亡事故理賠的標準。認真、誠懇地接待傷亡的家屬,耐心講解有關規定。

4.做好救護傷員醫院的看護工作,保證傷員得到及時、對症的治療,並將治療情況及時反饋,避免事態的擴大。

(五)相關單位職責分工

1.黨政辦公室:負責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報告,通知並協助其他有關單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承擔應急值班、信息編報反饋、督促輿情處置;負責應急工作有關通知和會議會務安排;協調各單位的應急人員抽調;負責落實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收集信息並及時上報。

2.綜治辦: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民用燃氣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部的決定事項;負責督促燃氣經營企業組織應急搶險隊伍;根據上級的指令,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液化氣供氣企業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採取現場封閉、搶險、搶修等處理措施;參加城市民用燃氣事故處理和事故調查。負責聯繫相關搶修單位加緊對燃氣安全事故中損毀的城市道路、橋樑及相關的市政設施進行搶修;負責協助上級質安站落實重大事故的建築物、構建物進行質量安全堅定,及時上報建築質量安全隱患。

3.鄉民政中心、財政所:負責燃氣安全事故的責任劃分、賠償和善後處理工作。

4.燃氣經營企業(具體責任單位):作爲城市民用燃氣重大事故應急處置的主要實施單位,負責建立重事故應急處置體系,編制燃氣重大事故應急專業處置預案,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援助搶險隊,隨時準備應對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發生燃氣安全事故時,以最快速度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組織搶險。做好生產調度、搶險作業、安全監護、用戶通告、臨時供氣等工作;做好後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三、工作機制

(一)預防機制

建立預警預防機制,及時掌握燃氣狀況,瞭解氣象、水文、地質、水質等預報信息,分析判斷各類因素對燃氣使用的影響,採取有效預防措施,並做好應急準備,防治和降低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工作程序

1.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和調度,按照分工協作原則,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各成員單位在管轄範圍和職能範圍內組織實施,根據事故類型啓動相應處置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上報,必要時,逐級上報請求支援。

2.駐碾張鄉相關責任單位(油氣井、集輸管網、燃氣及配氣等派駐碾張鄉責任機構),做好燃氣重大事故影響範圍內的現場封閉、應急搶險等工作,視需要通過有關部門調動其他社會力量、資源共同參與燃氣重大事故搶險、施救。

3.當緊急情況得到妥善處理,可以恢復正常秩序時,停止實施預案,及時向上級彙報。

(三)信息發佈

信息發佈堅持正面、及時、準確、全面的原則。發佈的信息由指揮部辦公室收集整理,黨政辦公室審覈,指揮長審定。對外信息發佈由指揮部統一對外發布。

(四)善後處理

1.陪護醫療部門對在實施預案應急行動中造成的傷病人員救治。

2.協助民政部門妥善安置在實施預案應急行動中死亡人員的家屬。

3.對因在實施應急行動中造成財產損失,由預案應急行動實施單位負責恢復和補償,所需資金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審覈後,上報鄉人民政府。

4.在燃氣重大事故應急工作總結後,燃氣重大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對應急行動進行評估、總結,並提出整改意見。

四、應急保障

(一)由駐碾張鄉相關責任單位成立業務骨幹搶險、搶修應急預備隊,做好應急機制、物質、設備儲備,在燃氣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整合人力、物力資源,採取適當對應措施,對燃氣生產設備或供(輸)氣管道進行搶修、維護,實施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援行動;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做好交通疏導和管制,將事故可能對生產、生活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二)通訊保障利用現代通訊工具,確保燃氣應急行動通訊的暢通。燃氣重大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各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以及相關政府部門之間,建立應急通訊方式。

五、監督管理

有計劃組織相關單位人員進行應急知識與技能,以及應急預案的相關措施等培訓,明確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必須具備的上崗條件和有關要求,提高其專業技能。

鄉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2

一、總則

爲加強對黨灣鎮燃氣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時、有序、高效地處置突發燃氣安全事故,結合我鎮燃氣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目的意義

提高行政主管部門及城鎮燃氣安全責任主體對本鎮燃氣突發事故的快速反應和處理能力,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反應迅速、處理有力的應急體系,有效預防本鎮燃氣事故的發生,及時做好本鎮燃氣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工作原則

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分級管理、條塊結合、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公衆參與、預防爲主、防處結合的原則,實施黨灣鎮燃氣事故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各燃氣企業根據制定的應急預案,制定本單位具體詳細的燃氣事故搶險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搶險組織和工作隊伍,並定期開展好演練。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浙江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適用範圍

1、在黨灣鎮內從事城鎮燃氣業新建、改建、擴建的燃氣企業和在運行過程中,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傷5人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2、在本鎮境內已運行的城鎮燃氣供氣系統出現重大隱患,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停氣一天以上的重大險情。

二、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黨灣鎮燃氣事故應急體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和各燃氣企業的應急組織。

(一)機構設置

成立燃氣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當發生燃氣重大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迅速到達指定崗位。

(二)職責分工

1.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組織編制、修訂黨灣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下達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事項;負責與黨灣鎮和其他有關部門、單位保持經常性聯繫,承擔值守應急、信息彙總等任務、辦理和督促落實有關工作事項;負責應急工作有關通知和會議安排,協調各科室的應急工作,及時收集、編報、反饋應急工作情況;負責對外宣傳和信息發佈工作,並做好現場媒體活動接待等工作。

三、預防工作機制

(一)建立預警預防工作機制,及時掌握全鎮燃氣工作情況,瞭解氣象、水文、地質、水質等預報信息,分析研判各類因素對燃氣使用的影響,採取有效預防措施,做好應急準備,防止和降低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定期檢查全鎮燃氣企業的安全生產製度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建立和落實情況,加強全鎮燃氣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消除隱患,防患於未然。

全鎮範圍內各燃氣企業要定期檢查本單位燃氣應急救援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和專業人員等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應急搶險演練,確定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於工作狀態。嚴格落實好巡查、巡線、入戶檢查制度。

四、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全鎮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並向鎮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報告,同時迅速啓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現場的搶險、疏散工作;在接報後,要立即啓動燃氣應急搶險預案,迅速向鎮政府電話報告。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帶班制度,保證信息暢通、運轉有序。

(二)處置程序

1.重大事件由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調度,按照分工協作原則,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各科室、單位在管轄範圍和職責範圍內組織實施,根據事件類型啓動相應處置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上報,必要時,逐級上報請求支援。

2.燃氣企業在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及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啓動本單位的應急搶險預案,做好燃氣事故影響範圍內的現場封閉、應急搶修等工作,全力開展事故搶險工作。同時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配合有關部門收集證據。

(三)善後處置

1.配合醫療衛生部門對在實施應急預案行動中造成的傷員進行及時救治。協助民政部門妥善安置在實施應急預案行動中死亡人員的家屬。

2.信息發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外發布信息,要堅持正面、及時、準確、全面的發佈原則。信息發佈要經審定後再行發佈。

五、應急終止

鎮燃氣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我鎮燃氣安全事故搶險工作進展情況決定應急救援終止,並及時向鎮政府等方面報告。

應急搶險狀態終止後,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做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基本內容是:

事故情況及搶險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後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採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六、監督管理

(一)加強培訓

有計劃地組織相關單位人員進行應急知識與技能以及應急預案相關措施等培訓,明確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上崗前和常規性培訓等要求,提高其專業技能。

(二)日常演練

各燃氣企業要制定演練計劃,定期組織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演習與演練,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和應急救援指揮能力,加強各相關力量之間的溝通與配合。

(三)獎懲責任

黨灣鎮燃氣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不定期對預案的演練情況和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對在燃氣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拒不進行預案演練或在燃氣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拒不執行預案,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反法律的提請有關部門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鄉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3

一、總則

爲保證我鎮燃氣突發事件、居民燃氣泄漏、爆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支持和保障經濟發展,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建立和完善我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全力做好各類燃氣生產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羣衆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工作目標

保證在燃氣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責任分工,迅速、有效地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迅速控制事件的發展,防止事件的進一步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損失。

(三)編制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安徽省燃氣管理條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以及市區有關工作要求,結合立德鎮實際特制定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立德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燃氣突發事件。具體包括:

1.燃氣輸送、使用過程中遭遇非正常情況,導致燃氣泄漏、爆炸釀成的安全事故。

2.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導致液化氣罐損毀。

3.燃氣輸送、使用不當發生火災、爆炸、嚴重泄漏。

4.各種原因造成的燃氣泄漏、爆炸,性質嚴重、影響重大的緊急情況。

當發生以上情況之一時,立德鎮重大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開始工作,立德鎮重大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啓動。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立德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1.立德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應急預案啓動後,指揮部成員未經批准不得離開立德鎮;指揮部成員未在立德鎮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高低遞補。

(一)立德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職責任務

負責實施《立德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照本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負責召集應急指揮部會議,根據鎮黨委政府的指示,部署燃氣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調動各單位和各救援工作組進行搶險救援、醫療救護、消防保衛、物資救援和對外發布信息,參加政府工作組,保證指揮部指令暢通。

(二)辦公室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村建辦。

主 任:豐家魁(兼)

成 員:城管執法工作人員

職 責:迅速瞭解事件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和上級領導彙報;負責救援期間的'通訊聯絡、信息發佈、材料整理上報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工作要求:

(1)預案啓動後,立即通知有關領導、指揮部領導、各救援工作組組長及成員;

(2)負責保持與黨委政府聯繫,及時瞭解最新信息,保證及時參加黨委政府的會議;

(3)保證事件搶險救援期間的通訊聯絡的暢通;保證現場工作人員搶險救援所需車輛、房間、電話、物資的落實;保證搶險救援工作人員後勤保障。

(4)及時收集、整理材料,向指揮部彙報,統一對新聞媒體發佈信息。

(三)搶險救援組

組 長:李宏偉派出所所長

成 員:安監、衛生、信訪及事件發生單位搶險人員及相應部門的工作人員。

職 責:負責燃氣突發事件的緊急處置、搶險救援、現場警戒、調動救援物資等工作。

工作要求:

(1)參加搶險救援的人員要掌握自身安全防護、救護傷員、搶險、搶修的有關規程、標準、要求和相關知識,熟練使用各種防護設備、搶險工具、設備和消防設備。

(2)進入現場後,應立即劃定監控範圍,封閉現場,疏散無關人員,維持現場治安和秩序,保護事故現場,配合調查取證,疏導交通,保證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

(3)搶險人員到達現場後,要立即分析事件發生原因,確定搶險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避免事件的擴大。

(四)疏散救援組

組 長:李蘭軍(立德醫院院長)

成 員:安監、衛生、信訪及事件發生單位對應部門人員。

職 責:負責疏散羣衆、搶救傷員及國家財產、協助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工作要求:

(1)工作人員要掌握自身安全防護知識和救護傷員有關常識,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開展搶救傷員、疏散羣衆。

(2)疏散羣衆時要做詳細準確的記錄,做到無遺漏,並監護疏散出去的人員在事件處理結束之前不再回來。如在疏散羣衆時發現無法敲開房門,並無法確定屋內是否有人的情況,要立即向有關領導進行彙報,在第三方見證下采取非常規措施進入檢查,並進行監護,防止外人進入。

(五)事件調查及善後處-理組

組 長:豐家魁(人大主席)

成 員:安監所、派出所、醫院及事件單位有關部門工作人員。

職 責:負責現場取證,對事件現場進行調查,對燃氣突發事件中傷亡的人員及家屬進行安撫、撫卹、理賠及善後處理工作。

工作要求:

(1)立即到現場瞭解情況,調查取證,查找事件發生的原因,形成初步材料。

(2)對事件當中的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3)瞭解掌握國家和省、市、區有關人員傷亡事故理賠的標準。認真、誠懇地接待傷亡的家屬,耐心講解有關規定。

(4)做好救護傷員醫院的看護工作、保證傷員得到及時、對症的治療,並將治療情況及時反饋,避免事態的擴大。

三、預防預警機制

各燃氣經營企業負責預防預警信息的收集,對所有器械設備進行日常檢測,建立重點要害部位和重大安全隱患的監督管理責任機制,定期開展燃氣設施安全檢查,加強日常安全教育,公開燃氣報警電話,(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電話:XXX,鎮政府辦公室電話:XXX)強化預防預警措施的落實。燃氣經營企業應定期向鎮主管部門報告燃氣設施狀況,鎮主管部門應定期做好監督檢查工作,定期向區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情況,發現隱患,立即上報,做到防患於未然。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程序

爲了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1.燃氣突發事件發生後,事件發生單位要立即組織人員搶險、救護,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上級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彙報,上級燃氣主管部門要立即根據事件的級別向上級彙報,達到區級燃氣事件的要報給譙城區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各級單位領導不得遲報、瞞報或不報。

2.立德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通知後要立即啓動本預案。立即根據災害情況調動各救援工作組和有關單位進行搶險救援,並通知有關領導。

3.指揮部各工作組在接到通知後要立即行動起來,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分工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4.各工作組要緊密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預案啓動期間,實行日報制,並由專人負責。對外信息由指揮部統一對外發布。

(三)搶險救援作業程序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初步劃定污染警戒區,立即疏散污染區內的所有人員,並用警示帶進行隔離,各主要路段設置警示牌,做好現場監控。

2.對燃氣中毒或受傷人員必須及時救治,嚴重者送醫院進行搶救。

3.污染區內嚴禁使用非防爆型機電設備及儀器、儀表(如手機、呼機、對講機、碘鎢閃光照相機)等,嚴禁穿戴釘子鞋和化纖服裝進入隔離區。

4.搶修結束後安全監測警戒組對事故現場作全面清場監測,防止燃氣竄入夾層、窖井、地下設施和室內等容易積聚燃氣的場所,根據現場安監監測報告確定現場不存在不安全因素後,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命令,搶險救援人員方可撤離事故現場。

(四)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應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並按規定佩戴防毒面具或呼吸器,穿戴防護服,攜帶相關防護用品,確保人身安全。

(五)事故的調查處理

由安監部門牽頭、城市管理所、村建辦、派出所、醫院等部門參加,組成臨時工作組,負責查明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並按規定處理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

(七)應急結束

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並不會次生衍生其他災害後,指揮部確定應急結束,公開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

五、應急保障

(一)預案啓動期間確保通信暢通。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掌握指揮部全體成員的通信方式,建立通信系統制度,保證政令暢通,指揮有效。

(二)應急裝備保障

各燃氣經營企業平時配備滅火器、滅火沙,保證事故發生時,滅火設施有效。

六、後期處置

燃氣經營企業應對燃氣設施認真檢查,確保安全後,方可正常運行。各地有關部門應監護其使用。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鄉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爲提高城鎮燃氣事故應對能力,預防和減少城鎮燃氣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靈山縣城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等。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爲主的原則,建立職責明確、規範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救援機制,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點,維護城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太平鎮行政區域範圍內發生的城鎮燃氣事故的處置工作。

(五)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太平鎮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專項應急救援預案之一,其明確規範政府層面的應急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本預案與《靈山縣城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銜接。

(六)事故分級

按照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詳見附件。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總指 揮:

副總指揮:

成員: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新聞報道組、災害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技術組、善後處理組9個專業處置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置工作。

三、應急響應

(一)預案啓動

城鎮燃氣事故發生後,立即啓動本預案,領導小組各有關成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前期應急處置工作,依據職責參與、協助事故的應急處置。參與響應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組成由副組長提出,報組長批准後執行。上級指揮部主要領導到達現場後,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二)響應程序

1.通知響應。接事故信息報告後,立即通知各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瞭解掌握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的進展情況,並向上級指揮部和縣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報告。通知響應時,先採取電話通知,然後以短信或其他方式發送具體的應急響應信息;向上級指揮部和縣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傷亡情況、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等)、已採取的處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內容。

2.應急指揮。太平鎮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鎮燃氣事故負有先期處置責任,具有先期處置權、指揮權。上級指揮機構負責人到達現場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迅速移交應急指揮權,確認配合事項,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應首先確認事故現場警戒範圍,組織危險區域內羣衆從上風向撤離,等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到達,不得盲目開展搶險工作。

(三)處置措施

1.確定現場風向,在上風向、警戒區域外確定應急人員現場集結地點,明確各應急工作組的具體任務分工,在城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組織開展事故前期應急處置工作。

2.迅速掌握事故現場、事態發展、人員傷亡和受困、事故規模、影響範圍和趨勢等情況,明確事故現場是否存在火災、爆炸、中毒危險性,初步劃定現場區域、危險區域、安全區域、警戒範圍和個體防護要求,並立即報告上級指揮部和縣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3.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並妥善安置。安置場所根據安置人羣數量、安置時間長短和氣候等情況,可選擇交通便利和有安全保障的公園、學校、賓館、體育場等公共場所。對啓用的臨時安置場所,應指定負責人,並提供相應的人力和資源保障,保障安置場所的生活(水、電、食品、衣被)、衛生、通訊和治安等基本需求。對疏散人羣中有需特殊援助的羣體(例如老人、殘疾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監管所等)應重點作出安排。

4.組織開展對傷員的先期醫療救護工作,記錄和彙總傷亡情況,配合做好轉運工作。

5.組織或者配合公安部門對事故現場周圍實施交通管制和警戒,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和人羣疏散等通道的交通暢通,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人員要注意自身安全防護,到達事故現場後應立即瞭解事故情況、警戒範圍,避免進入危險區域,參加警戒和交通管制人員在事故情況不明時應先待命。

(四)注意事項

1.劃出警戒範圍,邊線附近空氣中天然氣含量不超過0.5%,液化石油氣不超過0.15%。

2.防範火源,禁帶火種靠近現場、禁止汽車駛入警戒區、警戒區要內使用非防爆電器和電子設備。

3.不得盲目開展搶險工作,應立即組織危險區域內羣衆從上風向撤離,設立警戒區,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等待專業隊伍到達現場。

4.偏遠地區或醫療救護力量無法迅速到達,必要時可在專業醫療人員的遠程指導下,組織開展對傷者的緊急救護。首先應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如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對休克者,應先處理休克。處於休克狀態的傷員要保持安靜、保暖、平臥、少動,並將下肢擡高約20度左右,儘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後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症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紮後,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5.險情發生至現場恢復期間,應封鎖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發生意外。當事故現場有發生二次更大事故徵兆時,應立即組織人員撤離,擴大警戒範圍。

6.救助人員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及時將救援進展情況報告應急小組長。

(五)應急結束

經上級指揮部確認應急救援工作基本結束,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由上級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六)應急評估與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領導小組要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查找存在問題,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提升,並將應急救援情況形成報告報上級指揮部辦公室。

四、應急預案管理

(一)宣傳

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轄區居民的安全生產和應急避險意識,要建立健全與相關單位的快速聯動反應機制。

(二)培訓

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要針對轄區城鎮燃氣事故的特點,對領導小組指揮人員和應急人員開展專項應急培訓和訓練,包括現場決策、信息獲取、處置程序、處置措施和個體防護、燃氣危險特性等,對人員培訓進行考覈和記錄。

(三)演練

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編制轄區年度城鎮燃氣事故應急演練計劃,組織實施應急演練,演練結束後對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修訂意見,針對演練評估報告指出的問題或在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採取解決措施。

(四)預案管理與更新

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一般3-5年對本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並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做好與上級預案的各項銜接工作。

五、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太平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六、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鄉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5

一、總則

1、目的

爲了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有可能發生在城鎮燃氣系統事故,保護公衆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支持和保障經濟發展,制定本預案。

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統一領導下,明確相關部門、燃氣管理機構、供氣企業等職責,依法確定應急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

(2)統籌安排、協調配合。以我縣城鎮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爲主體,統籌安排政府相關部門、管理機構、供氣企業應急工作任務,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河北省燃氣管理辦法》、《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縣及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框架指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 號等有關法律、法規。

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阜城縣規劃區內從事城鎮燃氣新建、改建、擴建和運行過程中,發生的連續停止1千戶至0.5萬戶居民供氣12小時至24小時以下(不含24小時)的燃氣事故,一次死亡1人至3人的重大事故。具體包括:

(1)燃氣加工、處理、輸送過程中遭遇非正常情況,導致城鎮氣源或供氣設施中氣質指標嚴重超標;

(2)液化石油氣儲罐發生垮塌等事故,致使城鎮氣源終止。

(3)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導致氣源輸送受阻或者液化石油氣儲灌站、灌裝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

(4)城市主要供氣和輸配氣系統管網發生幹管斷裂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氣;

(5)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6)其他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氣。

二、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任務

在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領導下,設立阜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建立、完善和實施城鎮燃氣事故應急預案;指導、監督區域內供氣企業制定企業供氣系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

1、住建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指揮小組成員出差在外或有其他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科室)按同職務排序遞補。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和現場工作組。(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見附件2)

2、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與事故設備(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或個人聯繫,查清燃氣設備(設施)的損壞程度、準確位置、燃氣泄漏點等情況;

(2)根據安全管理準則和現場情況,制定燃氣設施搶修(險)方案,並及時報告現場總指揮;

(3)負責具體實施燃氣設施搶修(險)方案;

(4)隨時注意掌握現場險情的變化,準備好應對措施;負責準備搶險所需的工具、設備。

3、燃氣管理機構的職責

起草預防燃氣事故的有關技術性文件;根據燃氣重大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城鎮燃氣專家赴事故發生地協助當地的供氣應急工作;指導事故發生地開展供氣設施的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按照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負責覈實上報情況;組織事故調查。

4、各燃氣企業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科學的、切合實際的搶險應急預案。建立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機具,交通通訊工具,並定期組織演練。對燃氣用戶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事故發生後執行應急指揮部處置突發事故的決策和指令;速瞭解事故相關情況及已採取的先期處置情況,及時掌握事件發展趨勢,研究制定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及時將現場的各種重要情況嚮應急指揮部報告;調度人員、設備、物資等,組織應急小組趕赴現場,指揮應急小組展開行動;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確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指揮各部門指定人員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指揮事故地的警戒工作,指揮事故的處置工作;負責對外協調溝通、事故分析、信息上報工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日常預防和預警機構

縣燃氣管理機構負責城鎮供氣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範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審批程序、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3.2 預警預防行動

3.2.1 縣燃氣管理機構應當定期研究城鎮燃氣安全搶險應急工作, 指導本縣規劃區域內搶險應急組織及搶險應急隊伍的建立和完善, 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的宣傳教育、 監督檢查工作, 及時消除隱患, 防患於未然。

3.2.2 縣行政區域內各燃氣企業, 應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 交通、通訊、 儀器、 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 並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於工作狀態。 落實巡查、 巡線、入戶 檢查制度、 切實做到“安全第一、 預防爲主”的方針。

3.2.3必要時請求縣消防專業隊伍支援,燃氣行業搶險應急要充分發揮消防專業隊伍和本企業搶險專業隊伍的優勢和特長,密切聯繫,加強合作,及時處理和排除險情。

四、信息報告

燃氣事故發生後,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向供氣企業應急電話報告。縣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認定事故等級。阜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4小時值班電話:XXX

事故發生後,縣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並啓動應急處理預案,重大事故直接上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縣政府報告,。

報告內容:

① 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繫電話及地址;

② 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加工、處理、輸配規模、 存儲設備座數及儲量、氣源地、處數;

③ 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④ 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 影響範圍、 傷亡人數、 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⑤ 事故的簡要經過;

⑥ 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⑦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⑧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⑨ 事故報告單位、 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⑩ 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應急響應程序

5.1 先期處置

城鎮供氣系統發生事故後,堅持屬地處置爲主的原則,供氣單位和管理部門立即進行先期處置,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 求助外,還應立即向縣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5.2 分級響應

按城市燃氣事故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和時間,應急響應分別爲Ⅰ 、 Ⅱ 、 Ⅲ三級。Ⅰ 級響應由建設廳城市燃氣重大事故應急指導小組負責,適用範圍爲城市供氣系統發生的連續停止1 萬戶(或以上) 居民供氣 24 小時(或以上) , 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重大突發事件;Ⅱ 級響應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 適用範圍爲城市供氣系統發生的連續停止 5 千戶 至 1 萬戶 居民供氣 12 小時至 24 小時以下(不含 24 小時) ,或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重大事件;Ⅲ級響應由阜城縣相關燃氣企業負責,適用範圍爲城市供氣系統發生的連續停止5 千戶 以下居民供氣 12 小時以內的供氣事故, 或其他較嚴重的一般突發事件。

5.3 情況報告

5.3.1 基本原則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2)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想。

(3)直報:發生重大及其以上事故,要直報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同時報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5.3.2 報告程序

(1) 燃氣事故發生後, 現場人(目 擊者、 單位或個人) 有責任和義務向供氣企業應急電話報告。 縣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 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認定是否屬於重大(Ⅱ級) 和特別重大(Ⅰ 級) 事故。

(2) 重大及其以上事故一經確認, 縣級領導小組立即向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報告,並啓動應急處理預案,特別重大事故直接上報省市有關部門。

5.4 響應行動

5.4.1 重大事故發生單位, 接報後必須做到:

(1)迅速採取有效措施, 組織搶救, 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 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蒐集工作;

(4) 服從縣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指揮, 了 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並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5.4.2 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 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誌,採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4.3 發生事故的單位及管理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後 6 小時內寫出事故快報,分別報送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應急領導小組。

5.4.4 事故快報應依具體情況儘可能包括以下內容:(見信息報告)

5.5 應急通訊

應急響應期間,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合理安排人員,保證值班人員隨時接收縣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 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5.6 指揮協調

5.6.1 縣應急領導小組獲悉發生城市供氣系統事故後,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啓動預案的建議。

5.6.2 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 通知有關成員參加應急處置的指揮, 並將情況上報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5.6.3 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 立即啓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5.7 應急支援

當燃氣事故單位的應急力量不足、需要支援時,由縣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支援請求規定的程序報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急支援力量進入現場執行任務,有關調動、聯絡、指揮程序及協調事宜,均按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批准的計劃或預案執行。

5.8 新聞發佈

城市供氣系統事故信息的公開發布由縣應急領導小組決定,特別重大事故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範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新聞保密和新聞發佈等應符合規定的要求。信息發佈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5.9 響應結束

(1)遵循“誰啓動,誰負責”的原則,應急終止命令下達,通知相關單位和公衆。特殊情況報縣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

(2)後期處置

①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

②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原因和應急期間的主要行動。

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以城市供氣系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3)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在城市供氣系統突發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疏忽職守、不聽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脫逃,擅離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六、應急處置方案

6.1、撲救燃氣火災基本措施

1、加強冷卻,防止爆炸。

2、 清理火場, 控制火勢、 防止蔓延。

3、 集中兵力於主攻方向。

4、 必要時應撤離火場

6.2、燃氣泄漏場所未出現火情時的對策

1 .偵檢泄漏情況從上風或側上風處進入泄漏現場, 消防車輛宜停靠在離泄漏點約200米處, 車頭向外。

2.警戒區的劃定在可燃氣體濃度低於爆炸下限50%以內的範圍爲警戒區。考慮風向。

3. 在警戒區內須嚴禁煙火,嚴禁使用非防爆的照明燈、 照相機、 攝像機、手機、對講機,嚴禁穿化纖服裝和帶鐵釘的鞋進入警戒區。 不準攜帶鐵質工具進入警戒區參加搶險救援活動, 以防止撞擊產生火花。

4.加強個人防護警戒區內的消防隊員應着隔熱服,防凍手套、服裝, 佩戴空氣呼吸器等。

5.堵漏措施使用專用的堵漏器材,也可採用石棉板、木塞、包紮帶、墊片橡皮塞棉紗紙板等無火花工具及粘合劑視情墊片、橡皮塞、棉紗、紙板等無火花工具及粘合劑,視情況進行堵漏。 堵漏過程中一定要用噴霧射流和開花射流實施保護, 防止爆炸事故的發生。

6.警戒區的解除

濃度確已低於爆炸下限的1 .5%時, 解除警戒。

6.3、液化氣罐泄漏處置辦法

1 、氣相泄漏

a. 關閉閥門

b. 堵漏

c.倒罐

2、液相管道法蘭閥門泄漏、液相管道法蘭、閥門泄漏

a.關閉閥門

b.關閉緊急切斷閥

c.強制注水

d.堵漏

e.倒罐

6.4、液化氣槽車泄漏處理事故處置辦法

1 、關閉閥門

2、 專用工具堵漏

3、 注水

4、 凍結

5、 引火點燃

6.5、液化氣槽車火災處理

1 、槽車膠管破裂跑氣或着火關閉閥門、降低濃度。

2、槽車安全閥折斷跑氣或着火,滅火、分散燃燒、堵漏、驅散等戰術技術措施, 撲滅火勢,消除爆炸危險。

3、 槽車罐體破裂着火,撲救中千萬不能將氣火撲滅,如果不慎熄滅也應重新點燃, 保證其穩定燃燒。

6.6因交通事故而導致槽車掀翻導致泄漏或着火

1 、如關閥止漏條件具備, 關閥止漏即可熄滅火勢, 然後再起吊轉移。

2、無法實施關閥止漏,一般以抽提轉輸爲主,但要控制好泄漏氣體的流向,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待剩量較少時,再起吊,在起吊、止漏期間必須保持全掩沒冷卻水霧保護,再起吊,在起吊、止漏期間必須保持全掩沒冷卻水霧保護,防止起吊、止漏作業中發生意外。

3、泄漏量較小,應在水霧掩護下實施關閥止漏、 起吊、 轉移。

6.7天然氣管道泄漏處置辦法

1 、管網泄漏

關閉總閥或支線閥門

實施堵漏

放散閥排空

氮氣吹掃

焊接或管道更換

2、小區低壓管道

a.關閉小區總閥

b.如小區住戶, 關閉立管總閥、 關閉住戶總閥

6.8家庭燃氣泄漏處置辦法

迅速關掉燃氣總閥門。

迅速打開門窗, 加強通風。

泄漏量大要告知鄰居

杜絕一切火種, 禁止開、 關電器用具。

在安全場所打電話給燃氣公司保修。

應急保障

1、隊伍保障

在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領導下,設立阜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領導組成搶險、搶修應急預備隊,做好應急機械、物資、設備儲備,在城市燃氣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整合人力、物力資源,採取恰當應對措施,對煤氣生產設施或供氣管道進行搶修、維護,實施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援行動;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做好交通疏導和管制,將事故可能對生產、生活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2、通信保障

(1)縣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建立縣城鎮燃氣事故應急響應通信網絡、信息傳遞網絡,並負責維護管理網絡系統,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信聯絡、信息溝通的需要。

(2)縣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建立全縣救援力量的信息數據庫,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有關部門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本部門和本單位相關信息的收集、分析、處理工作,並向縣安委會辦公室報送重要信息。

(3)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掌握本地、本系統所有應急機構、相關部門和單位的通信聯繫方式,並制定備用方案。

3、交通運輸保障

(1)發生城鎮燃氣事故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並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及時調運城鎮燃氣事故應急救援人員、裝備和物資,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交通管制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應急救援車輛要有專用標識,在執行任務時不受交通管制,並按照規定免繳道路通行費。

4、醫療衛生保障

(1)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調度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並根據城鎮燃氣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協調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

(2)醫療救護隊伍接到指令後,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救援;醫院負責後續治療。

(3)縣職業病防治部門負責提供有關中毒搶救、現場調查、毒物評價等方面的技術支持。

5、治安保障

發生城鎮燃氣事故後,公安部門要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並加強對城鎮燃氣事故影響範圍內的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羣衆。同時要發動和組織羣衆,開展羣防聯防,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6、物資保障

各鄉鎮區政府及城鎮燃氣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地、本企業安全生產實際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時,各鄉鎮區政府、企事業單位要服從調動,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政府常備物資經費由財政部門負責;企業常備物資經費由企業負責,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徵用社會物資。

7、技術儲備與保障

(1)縣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及城鎮燃氣生產經營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施設備資源,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2)應急狀態下,氣象部門要爲城鎮燃氣事故應急救援決策和應急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3)建立重大危險源和城鎮燃氣基礎數據庫,根據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情況,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佈和基本情況臺帳,爲城鎮燃氣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

(4)根據城鎮燃氣登記、行政許可有關內容,利用已建立的城鎮燃氣數據庫,逐步建立城鎮燃氣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爲城鎮燃氣事故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5)組織應急救援專家組隊伍,開展城鎮燃氣事故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等研究,爲城鎮燃氣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8、應急救援專家工作組

專家工作組由規劃、安管、消防、技監、衛生防疫、環保、供氣等部門專業人員及大專院校、城市供氣設施的設計、施工、運營和電力工程、城市燃氣企業的專業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是:

(1)參加市燃氣重大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2) 應急響應時,按照市燃氣重大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爲應急決策提供諮詢或建議;

(3) 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諮詢意見;

(4) 受縣燃氣重大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派,給予技術支持。

9、供氣保障

事故發生後,在處置事故的同時啓動供氣保障預案,確保其他居民正常相助生產生活需要,將事故影響範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