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基站因停電引起斷站,雷電暴雨天氣造成對基站的破壞是造成通信網絡和數據業務中斷的主要原因,在面對可能出現的以上情況,爲確保衡山通信網絡,應急工作的.順利實施,設立三級應急通信保障組織機構。
1、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經信局局長彭應祥
副組長:經信局副局長王 鴻
聯通公司經理龍仁壽
移動公司經理黃 彬
電信公司經理鄭許明
主要職責:研究制定事故處理方案,統一協調指揮通信網絡故障的應急工作。
2、應急工作現場處理小組
組 長:經信局副局長王 鴻
成 員:經信局信息股股長彭偲瑋
經信局電力執法大隊隊長黃 鋒
電信公司副經理譚彥宇
移動公司副經理羅 紅
聯通公司副經理劉 韜
主要職責:根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搶修方案組織現場搶修,保證及時快速完成搶修任務,確保現場人員安全。
3、應急通訊後勤保障小組
組 長:經信局副局長李建偉
成 員:經信局辦公室主任汪麗貞
電信公司副經理劉衛鋒
移動公司副經理李政陽
聯通公司副經理熊 慧
主要職責:負責搶修期間應急資金準備,物資採購,物資配送車輛調配,宣傳報導,客戶關懷等保障工作。
二、應急預案內容
1、啓動條件:在大面積停電或自然災害影響範圍超過20%或一個縣城以上基站。
2、保障原則:按照“先幹線後本地,先後輸後基站,先環路後單站,先節點後重點,先城王后鄉鎮”的保障原則,結合基站信息路程情況等因素,對在網的所有分類處理。
3、各網絡通訊公司應在本預案的基礎上再製定更爲詳細的操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