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公司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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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公司合集3篇

方案公司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促進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股權激勵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爲標的,對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及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適用本辦法的規定。

第三條上市公司實行的股權激勵計劃,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有利於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不得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實行股權激勵計劃中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第四條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本辦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五條爲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出具意見的專業機構,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保證所出具的文件真實、準確、完整。

第六條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權激勵計劃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和進行證券欺詐活動。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七條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實行股權激勵計劃: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二)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三)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爲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但不應當包括獨立董事。

下列人員不得成爲激勵對象:

(一)最近3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爲不適當人選的;

(二)最近3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股權激勵計劃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上市公司監事會應當對激勵對象名單予以覈實,並將覈實情況在股東大會上予以說明。

第九條激勵對象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考覈體系和考覈辦法,以績效考覈指標爲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

第十條上市公司不得爲激勵對象依股權激勵計劃獲取有關權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爲其貸款提供擔保。

第十一條擬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通過以下方式解決標的股票來源:

(一)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

(二)回購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條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

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准,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

本條第一款、第二款所稱股本總額是指股東大會批准最近一次股權激勵計劃時公司已發行的股本總額。

第十三條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對下列事項做出明確規定或說明:

(一)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

(二)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範圍;

(三)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的權益數量、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來源、數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若分次實施的,每次擬授予的權益數量、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來源、數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

(四)激勵對象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各自可獲授的權益數量、佔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總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勵對象(各自或按適當分類)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及佔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總量的百分比;

(五)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權日、可行權日、標的股票的禁售期;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或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七)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權的條件,如績效考覈體系和考覈辦法,以績效考覈指標爲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

(八)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權益數量、標的股票數量、授予價格或行權價格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九)公司授予權益及激勵對象行權的程序;

(十)公司與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十一)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併、分立、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離職、死亡等事項時如何實施股權激勵計劃;

(十二)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終止;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四條上市公司發生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時,應當終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不得向激勵對象繼續授予新的權益,激勵對象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行使的權益應當終止行使。

在股權激勵計劃實施過程中,激勵對象出現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得成爲激勵對象的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繼續授予其權益,其已獲授但尚未行使的權益應當終止行使。

第十五條激勵對象轉讓其通過股權激勵計劃所得股票的,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

第三章 限制性股票

第十六條本辦法所稱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勵對象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從上市公司獲得的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

第十七條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規定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業績條件、禁售期限。

第十八條上市公司以股票市價爲基準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

(一)定期報告公佈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第四章 股票期權

第十九條本辦法所稱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

激勵對象可以其獲授的股票期權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可以放棄該種權利。

第二十條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

第二十一條上市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股東大會審議批准的股票期權計劃,決定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權,但累計授出的股票期權涉及的標的股票總額不得超過股票期權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額。

第二十二條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1年。

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

第二十三條在股票期權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激勵對象分期行權。

股票期權有效期過後,已授出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

第二十四條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時,應當確定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行權價格不應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一)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佈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佈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第二十五條上市公司因標的股票除權、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整行權價格或股票期權數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權計劃規定的原則和方式進行調整。

上市公司依據前款調整行權價格或股票期權數量的,應當由董事會做出決議並經股東大會審議批准,或者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決定。

律師應當就上述調整是否符合本辦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權計劃的規定向董事會出具專業意見。

第二十六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

(一)定期報告公佈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第二十七條激勵對象應當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佈後第2個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報告公佈前10個交易日內行權,但不得在下列期間內行權:

(一)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

(二)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第五章 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二十八條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的薪酬與考覈委員會負責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薪酬與考覈委員會應當建立完善的議事規則,其擬訂的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應當提交董事會審議。

第二十九條獨立董事應當就股權激勵計劃是否有利於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發表獨立意見。

第三十條上市公司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後的2個交易日內,公告董事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獨立董事意見。

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至少應當包括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至(八)項、第(十二)項的內容。

第三十一條上市公司應當聘請律師對股權激勵計劃出具法律意見書,至少對以下事項發表專業意見:

(一)股權激勵計劃是否符合本辦法的規定;

(二)股權激勵計劃是否已經履行了法定程序;

(三)上市公司是否已經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

(四)股權激勵計劃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和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情形;

(五)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第三十二條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的薪酬與考覈委員會認爲必要時,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對股權激勵計劃的可行性、是否有利於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損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對股東利益的影響發表專業意見。

獨立財務顧問應當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至少對以下事項發表專業意見:

(一)股權激勵計劃是否符合本辦法的規定;

(二)公司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可行性;

(三)對激勵對象範圍和資格的核查意見;

(四)對股權激勵計劃權益授出額度的核查意見;

(五)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財務測算;

(六)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股東權益的影響;

(七)對上市公司是否爲激勵對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的核查意見;

(八)股權激勵計劃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績效考覈體系和考覈辦法的合理性;

(十)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審議通過股權激勵計劃後,上市公司應將有關材料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同時抄報證券交易所及公司所在地證監局。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備案材料應當包括以下文件:

(一)董事會決議;

(二)股權激勵計劃;

(三)法律意見書;

(四)聘請獨立財務顧問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五)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計劃依照規定需要取得有關部門批准的,有關批覆文件;

(六)中國證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條中國證監會自收到完整的股權激勵計劃備案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的,上市公司可以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審議並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在上述期限內,中國證監會提出異議的,上市公司不得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審議及實施該計劃。

第三十五條上市公司在發出召開股東大會通知時,應當同時公告法律意見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的,還應當同時公告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第三十六條獨立董事應當就股權激勵計劃向所有的股東征集委託投票權。

第三十七條股東大會應當對股權激勵計劃中的如下內容進行表決:

(一)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權益數量、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來源和數量;

(二)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範圍;

(三)股權激勵計劃中董事、監事各自被授予的權益數額或權益數額的確定方法;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激勵對象(各自或按適當分類)被授予的權益數額或權益數額的確定方法;

(四)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標的股票禁售期;

(五)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權的條件;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或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七)股權激勵計劃涉及的權益數量、標的股票數量、授予價格及行權價格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八)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終止;

(九)對董事會辦理有關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授權;

(十)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表決的事項。

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第三十八條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上市公司應當持相關文件到證券交易所辦理信息披露事宜,到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有關登記結算事宜。

第三十九條上市公司應當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業務規則,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證券賬戶,用於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

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以及不得轉讓的標的股票,應當予以鎖定。

第四十條激勵對象的股票期權的行權申請以及限制性股票的鎖定和解鎖,經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的機構確認後,上市公司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行權申請,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後,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已行權的股票期權應當及時註銷。

第四十一條除非得到股東大會明確授權,上市公司變更股權激勵計劃中本辦法第三十七條所列事項的,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第四十二條上市公司應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包括:

(一)報告期內激勵對象的範圍;

(二)報告期內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權益總額;

(三)至報告期末累計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權益總額;

(四)報告期內授予價格與行權價格歷次調整的情況以及經調整後的最新授予價格與行權價格;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各自的姓名、職務以及在報告期內歷次獲授和行使權益的情況;

(六)因激勵對象行權所引起的股本變動情況;

(七)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方法。

第四十三條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財務報告中披露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

第四十四條證券交易所應當在其業務規則中明確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四十五條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在其業務規則中明確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登記結算業務的辦理要求。

第六章 監管和處罰

第四十六條上市公司的財務會計文件有虛假記載的,負有責任的激勵對象自該財務會計文件公告之日起12個月內由股權激勵計劃所獲得的全部利益應當返還給公司。

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不符合本辦法的規定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在責令改正期間,中國證監會不受理該公司的申請文件。

第四十八條上市公司未按照本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披露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九條利用股權激勵計劃虛構業績、操縱市場或者進行內幕交易,獲取不正當利益的,中國證監會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對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市場禁入等措施;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第五十條爲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出具意見的相關專業機構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所發表的專業意見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對相關專業機構及簽字人員採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整改等措施,並移交相關專業機構主管部門處理;情節嚴重的,處以警告、罰款等處罰;構成證券違法行爲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下列用語具有如下含義:

高級管理人員:指上市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標的股票:指根據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有權獲授或購買的上市公司股票。

權益:指激勵對象根據股權激勵計劃獲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權。

授權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日期。授權日必須爲交易日。

行權:指激勵對象根據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股份的行爲。

可行權日:指激勵對象可以開始行權的日期。可行權日必須爲交易日。

行權價格: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時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購買上市公司股份的價格。

授予價格: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時所確定的、激勵對象獲得上市公司股份的價格。

本辦法所稱的“超過”、“少於”不含本數。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適用於股票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方案公司 篇2

一、活動背景

父愛是如此的含蓄,不像母愛來得那麼明顯。然而,父愛和母愛一樣,都是那麼的偉大。我們用隆重的典禮歡祝母親節的到來,但是,又有多少人知道父親節是哪一天呢?其實,父親不需要任何花哨的禮物,父親只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長大、成熟。但這並不代表父愛就可以被忽略。在父親節即將到來的日子裏,讓我們用行動來向父親證明自己已經長大了,已經成熟了,並且可以用實際行動來感恩父親對我們付出的種種。

二、活動主題

父親,您辛苦了!

三、活動目的

讓公司員工藉助父親節吐露內心的真情感言,表達對父親的感恩之情。

加深公司員工對父親的感情,在內心深處更進一步領悟父愛如山似海的內涵,感受父愛的無私和偉大,學會理解、關心父親。在以後的工作生活中,從點滴做起,以實際行動來回報父親的養育之恩。

增進員工與公司之間的感情,讓員工學會感恩,學會以實際行動去報恩。

四、活動對象

_公司全體員工

五、活動時間

6月16日——6月21日

六、前期準備

6月16日至6月19日16:00點確定好達到活動要求標準的員工名單。

6月20日至21日對10名員工的'家庭進行走訪,對員工的父親進行節日慰問。

七、活動內容

本次活動以公司在職員工人事檔案爲基礎,隨機挑選10名在職員工家中有超過60週歲的父親的家庭進行走訪慰問。

本次活動由人力資源部主導,CSR專員及義務員工進行協作。如可,可請電視臺及山_網網民協同。

八、經費預算

慰問金:每戶200元_10戶=2000元

慰問卡片:每張10元_10張=100元

橫幅:中巴車上用,約5米=50元

其它:約300元(飲水/誤餐)

九、後期工作

對於慰問過程進行拍照,製做一期“父愛如山,感恩永存”的企業文化宣傳資料。

方案公司 篇3

活動目的:

爲豐富員工的業餘生活,營造熱烈、喜慶、祥和的節日氣氛。

活動時間:

xx年2月_日(星期_農曆正月十三)上午9:00~12:00。

活動地點:

公司大院。

面向對象:

公司全體員工(含內退、退休、派遣工)。須本人親自領取遊戲票,遊戲票印有姓名,他人不得代領。

活動總則:

憑遊戲票參加。每人一張票,票面印有遊戲項目,必須由本人持票參加,否則工作人員不給予參加遊戲;每參加完一個項目後由工作人員在該項目後方格內打"√",表明該項目已參加,可去參加另外遊戲項目,遊戲項目不按序號參加,可自行選擇,參加完則止。

主辦單位:

公司工會協辦單位:黨羣工作部。

活動準備

一、前期準備:

1、篩選出合適的遊戲或活動和工作人員。

2、根據選定的遊戲性質、規模,確定工作人員分工。

3、召開工作人員會議,確定具體分工。給他們留出充足的準備時間。

4、各個工作組的負責人要及時掌握狀況,出現任何問題要迅速的.做出反應幫助解決問題。

二、場地佈置、物料準備及具體分工:

1、遊戲道具、獎品一批等由張xx、肖xx、陳xx負責。

2、遊戲券(在職員工352張;內退3

7、退休116張;派遣工33張;共計538張)印製、發放由李xx、黃xx負責。人手一張遊戲券,券內有九個項目。

第三部分:活動流程

1、xx年2月18、19日,員工到黨羣工作部領遊戲券。

2、黃xx負責訂做遊園橫幅。

3、xx年2月21日(遊園前一天)下午15時至17時,?作人員開始佈置遊戲場地。

4、經理工作部在遊園會前要做好宣傳、攝影工作,活動當天聯繫電視臺提前做好宣傳工作。

5、xx年2月22日8:00前,由經理工作部通知汽車班安排大院內的車輛到其它地方放臵,清出場地。

6、xx年2月22日上午(遊園當天)9:00時,領導新年致辭,宣佈遊園活動開幕。

7、門衛班負責現場維持秩序和保衛工作。

8、xx年2月22日12:00時,遊園結束。全體工作人員清理場地,搬運桌椅。

9、由工會負責通知所有參加遊園活動人員。

第四部分:遊園項目

一、球(鑼鼓):

1、器械:足球或其他球類,吊球用的吊繩、矇眼用的布或眼罩、擊球的短棒。

2、工作人員:陳xx。

3、規則:每人擊一次,蒙上眼睛,凡擊中球者獲相應獎品。

4、獎品:蠔油、生抽、牙膏、香皂、可樂(小瓶)、橙汁、營養快線、洗衣粉、潔寶筒紙等。

二、飛鏢:

器械:飛鏢一套、圍欄一套工作人員:xx張xx。

規則:每人投二支,在規定距離(2.5米)位臵內每投中一支者,獲相應獎項。10環,花生油(1升);

9~8環,蠔油(500克)或生抽(500毫升)

7~4環,?粒橙(小瓶)、雪碧(小瓶)、番石榴(小瓶)、營養快線、潔寶筒紙等。

三、拋圈:

器械:塑料圈3個工作人員:謝xx李xx。

規則:地上擺放實物。每個之間的距離爲二十釐米。參賽者應站在離實物1.5米遠的地方,才能向實物扔圈圈。每扔中一次即相應實物。每人有3次機會。

獎品:可樂、蠔油、生抽、營養快線、果粒橙(小瓶)

四、比比誰的運氣好:

器械:乒乓球20個,抽獎箱一個工作人員:xx。

工作人員要準備好20顆形狀一樣的乒乓球,其中15個印有"獎品"兩字。主持人把乒乓球放在一?不透明的箱子裏,讓遊戲者伸進袋子裏抓三次,每次只抓一個乒乓球(多抓不算),若抓中三個帶有"獎品"字樣乒乓球,獎蠔油1瓶,抓中二個帶有"獎品"字樣乒乓球,獎生抽1瓶,抓中一個帶有"獎品"字樣乒乓球,獎牙膏1支或其他獎品1瓶。獎品:蠔油、生抽、牙膏、香皂、可樂(小瓶)、果粒橙、營養快線、潔寶筒紙、洗衣粉等。

五、轉盤:

器械:租借或製作轉盤裝臵一套工作人員:xx2人。

規則:轉盤要轉超過過一圈纔有效。一等獎,花生油(1升);

二等獎,蠔油(500克);三等獎生抽(500克);

幸運獎,果粒橙(小瓶)、雪碧(小瓶)、番石榴(小瓶)、營養快線、捲筒紙1筒;

六、小型保齡球工作人員:xx2人

器械:可樂瓶等6個,呈一字形排列,足球1個。規則:每個人有1次機會擲球(3米),用足球成功把可樂瓶*幾個得幾個。

獎品:聽裝可樂、飲料等。

七、踢毽球工作人員:xx2人器械:毽球2個。

方法:參賽者在距目標2米處,將毽子踢入直徑爲20、40、60公分的圓心中,最後落點在同心圓中就得分,從內到外依次一、二、三等獎。

規則:

1、賽者每人投擲三次。

2、如毽子擲在線上,則以外圈的成績計分。

獎品:

一等獎,花生油(1升);

二等獎,蠔油(500克)、生抽(500克)、

三等獎,果粒橙(小瓶)、雪碧(小瓶)、番石榴(小瓶)、營

養快線等;

八、"發財投手"

規則:在規定距離(2.5米)外,參賽者每人投籃三次。道具:特製藍框、籃球;工作人員:xx2人獎品:

連續投中三次,獎花生油(1升);

連續投中二次,獎蠔油(500克)或生抽(500克)1瓶;投中一次,獎果粒橙(小瓶)、雪碧(小瓶)、番石榴(小瓶)、菅養快線等;

九、比比誰的眼力好:

器械:營養快線空瓶3個、筷子3雙工作人員:xx2人

規則:主持人準備好三支筷子,三個空營養快線空瓶。參賽者站在營養快線空瓶的一側,筷子離瓶口約一米的距離,瞄準瓶口,放掉手中筷子。如果筷子掉進瓶裏,即得獎品。每人有三次機會。

獎品:牙膏、香皂、可樂(小瓶)、果粒橙、營養快線、洗衣粉等。

第五部分費用預算

一、遊戲道具:預計500元。包括飛鏢盤1個、飛鏢5支、塑料圈5個、乒乓球20個、遮眼布1塊、足球1個、毽球2個、

小籃球1個、營養快線空瓶2個、筷子3雙等。

二、獎品:預計18000元。包括花生油、蠔油、生抽、洗手液、洗潔精、番石榴、可樂、營養快線、牙膏、香皂、果粒橙、洗衣粉、捲筒紙等。

三、工作人員:補助預計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