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精選7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爲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精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精選7篇)

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

第一章總則

一、編制目的

通過本預案的編制與實施,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我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規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健康損害和財產損失,保障全體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提高學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學校校長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第一責任人,負責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培訓,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組織、動員師生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第二章組織體系

一、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爲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指揮機構,在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對本學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

組長:周梅,統一協調指揮全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副組長:肖蘭、潘曉,協助校長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員:蔡瓊、方秋菊、濮元餘、王旭青、朱新、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協調、溝通學校各部門之間的關係,落實上級指示。

組員具體分工:

肖蘭、潘曉:負責做好人員的協調工作、負責日常監測、負責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預防意識和防護能力;爲學校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提供輿論支持。

濮元餘:負責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物資供應;負責消毒工作。

朱新:負責上報師生每日健康狀況。

方秋菊、蔡瓊、王旭青:是全校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業務主管,負責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的組織管理、業務指導與監督檢查,提供日常培訓指導。

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年級、本班的日常監控工作。

第三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與報告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晨、午檢監測制度,班主任對本班學生進行監測,對缺課學生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課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課者由衛生老師進行登記彙總並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

1、設立一名專(兼)職報告人(保健老師),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開通疫情監控聯繫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3)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在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教育局報告。

2、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3、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第四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原則

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高度重視,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確保迅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維護校園穩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報告、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學校內發生。

二、校內傳染病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1、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市教育局批准。

2、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諮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繫。

3、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三、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教育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後交予衛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第五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善後處理

一、後期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在政府的領導下,組織職能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

二、獎勵與責任

學校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三、其他事宜

涉及有關賠償、補償、獎勵、社會救助等其他善後事宜,按市、區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爲主,平戰結合,學校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學校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增強應急意識和實戰能力。熟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宣傳教育

學校要利用廣播、板報、視頻等多種形式對師生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師生以科學的行爲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2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爲預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一、健全領導機構,明確各自職責

學校校長爲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以校長徐玉蘭爲組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爲孟菊根,組員是沈利君、龔秋月、餘金輝、周瑞。

組長:徐玉蘭職責: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安排並領導協調處理落實本預案所有相關工作。負責指揮現場搶救、處置,向上級相關部門彙報、報警,接待上級來人及應對新聞媒體。

副組長:孟菊根職責:分工負責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學校安全應急預案,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事故處理的各項任務。協助組織、指揮現場搶救、處置、報警,負責處理好事件全過程的相關文字及圖片資料。

組員職責: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高效有序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具體落實到個人爲:

周瑞:協助做好在醫院接受治療師生的服務工作。

餘金輝:負責安排好其他學生,接待學生家長及其他到場羣衆,維持現場秩序。

龔秋月:協助組織現場搶救、文字材料處理等工作。

沈利君:負責聯繫搶救車輛、器具,安排運送患病師生到醫院救治,並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二、學校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的監測網絡,指定專門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以下簡稱學校疫情報告人)。

學校疫情報告人爲董銅鈴。疫情報告人必須有強烈的責任心,具有一定的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

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網絡的組成:校領導、疫情報告人、班主任組成的疫情監測報告網絡。

學校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協助本單位建立、健全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每天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4、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三、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亂暴發;

2、動物間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性疾病暴發或多例死亡;

4、發生罕見或已消滅的傳染病;

5、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其他新發傳染病的疑似病倒;

6、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師生健康和學校穩定的傳染病疫情,以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疫情。

(二)、重大食物中毒是指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三)、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急性中毒事件;

2、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3、醫源性感染暴發;

4、藥品引起的羣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5、預防接種引起的羣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6、嚴重威脅或危害師生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丟失、泄露事件;

7、發生生物、化學、核輻射等恐怖襲擊事件;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四、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的內容、程序及時限

學校建立由教師、到學校疫情報告人、到學校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信息登記與報告制度。

學校傳染病疫情常規監測

學校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將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專用登記冊上,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1、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2例或者連續2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報告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方案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網絡向教委報告,同時向保健站報告。

五、監測與報告

1、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系統,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

2、發現疫情要立即報告給校長,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瞞報、緩報、漏報突發事件。對違反規定的部門和個人,要嚴格疫情報告責任追究制度,依法查處,追究責任。

3、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學校要立即採取有力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採取嚴格的隔離,並立即與醫療部門聯繫到指定醫院治療。要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人羣、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切斷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

4、疫情報告流程:班主任→保健教師→校長→衛生防病中心。

六、學校全面負責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工作

1、各職能部門都要高度重視衛生工作,強化衛生管理,明確責任,完善各項制度,防止各類傳染病傳播等突發事件的發生。

2、加強宣傳教育。德育組,要充分利用廣播、校園網、板報、櫥窗等校內各種宣傳手段,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及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知識和健康知識,培養師生良好的健康意識和衛生習慣,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3、認真做好室內外的環境衛生。

4、加強醫務室建設,積極發揮校醫室的功能作用。

5、總務處要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對食堂工作人員嚴格要求,規範操作,加強餐具的消毒工作,加強飲用水的衛生管理。

6、相應部門要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做好應急設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質儲備。

(二)、指揮與組織

1、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預案的啓動立即報教委批准。應急預案啓動前,學校根據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做好應急處理準備,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2、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按照上級政府的統一指揮,認真做好我校的應急處理工作,積極支持、配合其他部門和單位的應急處理工作。

七、責任追究

任何部門和個人違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3

一、工作原則

(一)預防爲主

加強對傳染性疾病監測,及時發現可疑病例,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治療措施,切斷傳播途徑,迅速控制疫情在學校的傳播和蔓延。

(二)分級控制

傳染性疾病根據衛生部、上海市對疾病的控制方案要求,按疫情波及的區域範圍,分爲一般事件、重大事件、特大事件。在具體的疫情預防控制措施上,根據疾病在本學校的實際流行強度,實施分級控制措施,以達到最有效的預防控制效果。

(三)分類處置

呼吸道傳染病(SARS、禽流感、類流感)、腸道傳染病(霍亂、感染性腹瀉)或食物中毒的病例,在於早期發現非典疫情,提高對疫情的早期預警和預報工作。SARS早期預警病例分類標準、禽流感、類流感、霍亂病例按照上海市衛生局規定的病例分類標準執行。

(四)及時處置

爲有效地切斷疾病的傳播,根據傳染性疾病的流行特徵,在採取預防控制措施時,對疑似病例、臨牀確診病人實行隔離治療;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實行(隔離)醫學觀察。

二、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制指揮系統

任何人發現或得知“疫情”發生,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和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確證信息屬實後,立即啓動學校應急預案(程序)。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制組織指揮系統: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信息組、疫情調查組、消毒組、宣傳組、後勤組。

制定相關的工作制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消毒制度、傳染病宣傳制度、晨檢制度

三、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網絡及職責

(一)班主任老師

1、負責每天對本班學生中健康狀況動態觀察,發現與某些傳染性疾病相關的症狀時或因病缺課情況,應詢問學生健康狀況並做好相應記錄,如病例數超過正常時,應及時報告衛生老師。

2、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提供班級學生的基本情況和學生當時的身體狀況。

3、突發事件發生後,對班級學生的發病情況作動態瞭解後,每天2次報告衛生老師。

(二)衛生老師

1、負責每天接受班主任晨檢情況,並記錄歸檔。

2、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時,負責及時將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點、時間、主要病徵、發病人數、發病班級、可能原因、採取措施、現狀和趨勢,向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3、負責對出現症狀的學生進行暫時隔離,必要時護送相關醫院就診。

4、發生突發事件後,負責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檢情況彙報,統計後傳真上報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

5、對病癒返校的學生,返校當天必須先到學校衛生室,經衛生老師檢查由衛生部門出具的返校證明後,方可進入教室上課。

6、接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該學校的疫情解除通知後,即可對學校採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學校領導

1、學校應組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明確分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的領導和職能部門,負責統一組織、協調應急工作。

2、當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應根據疫情波及範圍和流行的情況,停止進行集體性活動,避免發病班級學生進入集體活動場所(公共電腦教室、語音教室、實驗室、會議室、圖書館、運動場地等),對發病較多班級的學生,相對限制活動區域,必要時使用備用教室,防止發病班級之間的交叉感染。疫情嚴重時,報請相關部門後,考慮全校停課。

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4

一、總則

爲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園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江蘇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江蘇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以及上級有關部門要求和學校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揮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2、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爲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爲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着,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3、組織管理

幼兒園成立由園長負責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幼兒園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幼兒園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大家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孩子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幼兒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孩子,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幼兒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幼兒園活動室、專用教室、食堂、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整潔衛生。

三、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幼兒園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幼兒園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幼兒園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幼兒園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幼兒園衛生規範化管理。

(1)加強幼兒園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認真開展消毒衛生工作,重點搞好食堂、活動室、午睡室及幼兒園用品的各項消毒工作,做好環境衛生工作,爲孩子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宣傳,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孩子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傳染病的預防,通過櫥窗、宣傳欄、發放資料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小朋友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教育孩子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教職工和孩子們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5

爲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種隱患,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安定,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頒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實施辦法》,將預防工作納入科學化、規範化管理軌道。學校中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建立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學校的發生和發展。

二、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相互協同;預防爲主,常抓不懈;反應迅速,措施果斷。

三、監測網絡

建立起學校、政務處(值班室)、年級組(班主任)三級突發事件防控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報告體系。

華晶學校預防監測領導小組指揮長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教務工作的副校長任副指揮長,預防監測站設在校政務處(值班室)。

學校按照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按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

四、防控預警信息報告體系

學校突發事件預警監測機構,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範圍內各種情況報告後,年級組(班主任)必須在半小時內報到政務處(值班室),學校必須在1小時內向縣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教育科技局報告。

預警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必須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名稱、性質、可能原因、波及範圍、發病人數及健康狀態、潛在威脅和已採取的措施,同時報告報告單位和聯繫人及通訊方式。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誘發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責任報告人應對上一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收到報告信息進行確認。

五、突發事件預警分級

根據《保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突發事件分爲三級預警。

六、防控措施

根據預警級別的不同,採取相應措施。

三級預警:

1、防控領導小組進入工作,主管領導主持日常工作,並隨時向領導班子彙報,進行必要的防護知識的宣傳。

2、學校實行部分門禁,進入校區實行驗證制度。

3、學校門口設立主要病症檢測制度。

4、加強環境衛生狀況檢查。

5、進行防護水平升級的人力、物力準備。

二級預警:

1、學校開始實行門禁制度。

2、住校學生一律不許出校門,走讀學生進校門要進行主要病症檢測。

3、建立學生疫情監控制度,實行學生每日健康登記制度。

4、教職工限制出入,嚴格控制與疫區之間的人員流動。

5、學校開始設置醫學觀察區,對外來人員進行一定時間的必要觀察。

6、每天定時在規定部位消毒。

7、校領導帶班,安排人員值班。

8、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準備狀態,相關物資、設施到位。

一級預警:

1、學校實行全封閉管理制度。除領導機構成員和必要後勤保障人員在搞好防護並經校長批准後可以外出,其他人員一律不許出入校門。

2、學校主要領導主持防控工作。

3、校領導24小時晝夜值班。

4、校領導至少1人實行保護性隔離,給所有在一線工作的人員配備防護藥品,實行嚴格防護。

5、應急機構工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6、實行局部隔離,部分區域非學校主要領導任何人不能出入。

7、開始全方位的消毒,對重點區域進行嚴格消毒。

8、對出現疫情的班級停課。

9、與政府防疫部門、醫療機構保持熱線聯繫,確保病員的及時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資支持。

10、做好特殊時期的後勤保障工作。

七、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

華晶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教育局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啓動應急預案,開展工作。

華晶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教務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

1、綜合協調辦公室: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對內對外的協調、聯絡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時、暢通的聯繫,做好各種突發事件的協調工作。指揮協調各組的應急工作。堅持向上級有關單位報送信息。負責起草出臺的各種文件。統一宣傳報道工作。

2、應急分隊:由政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組成。負責協助領導深入學校組織學生的身體健康的監控,以及有關應急工作。

3、學生工作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等組成。負責各年級的聯絡工作,做好學生的安全穩定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總務處負責資金、物質保障和防護物品、藥品的供給。

5、教學保障組:教務處組成。負責調整教學計劃,組織應急時期的教學工作,維護教學秩序。

6、信息情報組:由政務處、教務處組成。負責監測信息的收集、彙總、分析、上報、傳達、報告工作。

7、安全保衛組:由政務處(含體育組)和當時值班人員組成

八、調查與控制

1、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要及時通知本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屬衛生監督機構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現場勘察並採取措施,確定危害程度,做出評價報告。

2、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組織力量,羣防羣控,協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並向教職員工及學生宣傳有關衛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科學預防知識。

3、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時,學校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加強重點單位、重點人羣、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4、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和完善緊急應對機制,嚴格落實防範措施。

5、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將依據有關法律依法處置。

6、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6

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學校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嚴重傷害的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羣體性異常反應、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一)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範意識。

(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發生及在校園蔓延。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檢測,發現病例及時防制,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

(三)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組織管理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肖國普

副組長:李德樹劉金貴王志傑

成員:張吉文侯世龍劉孝增各年級部主任、班主任

(二)學校職責

1、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保證學校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爲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啓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啓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疫情通報。

②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1)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和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2)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3)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5)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於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1)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後,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3)避免人羣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得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學術活動和會議的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應暫緩進行;暫停成人教育和業餘培訓等教學活動。

(4)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體育館、廁所等場所在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5)學校每日公佈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1)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牀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中國小須報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繫。

(3)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五、報告

突發事件報告

(一)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報告程序,學校一旦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暴發、以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相關知情教師或部門應立即向學校醫務室報告,學校醫務室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在2小時內用書面傳真形式(或電話)向教育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向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在學校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並確保信息暢通。

六、應急處置措施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及學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撥打120急救電話,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二)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三)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繫,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四)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污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察工作。

(五)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以及當地政府,並請求支持和幫助;在學校適當的範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採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並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六)嚴格執行進出入校門的管理制度。

(七)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落實其他相應的應急措施。

七、聯絡報告、保衛維穩、後勤保障等應急響應與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

八、信息公佈

準確客觀宣傳衛生事件情況及防控進展情況,爭取家長和學生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時,準確把握宣傳導向,避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九、保障措施

學校要安排必要的經費,用於增添相關設備,配備所需藥品,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給予充分的保障,確保學校公共衛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十、善後與恢復工作

(一)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

(二)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後工作。

(三)總結經驗,進行整改。加強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四)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校內公共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後,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經衛生部門確定康復後方可復學;污染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重新啓用。

十一、責任追究

學校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7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學校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嚴重傷害的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羣體性異常反應、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範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發生及在校園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檢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衛生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落實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組織管理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周光岑

副組長:黃平、劉英

組員:辦公室、德育處、體衛處、教務處、總務處、各年級等部門負責人,醫務室校醫

(二)學校職責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紅色

學校發生的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傳染病以及我國已消滅傳染病等達到衛生部確定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橙色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學校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5、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市以外的學校。

6、因預防接種或羣體性預防服藥造成人員死亡。

7、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學校周邊環境污染造成的各類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發生在學校的,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黃色

1、學校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疫情侷限在市域內的學校,發病人數達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4、在一個市域內的學校發現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發生在學校的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的羣體性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6、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學校周邊環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發生在學校的,經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藍色

1、學校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3099人,無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鼠疫、霍亂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範圍達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9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4、因學校周邊環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9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5、發生在學校的,經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6、鑑於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體健康和安全,社會關注度較高,未達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公共衛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應急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