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救援應急預案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爲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地質災害救援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地質災害救援應急預案

地質災害救援應急預案1

一、編制目的

爲了進一步明確項目部各個機構及其人員的應對地質災害事件職責,保證聯繫渠道暢通,做到地質事件發生後,在各種緊急情況下,都能有效地實施現場救援工作,避免施救過程中的盲目性,使應急救援工作有領導、有組織、有秩序的進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和救護過程中的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事故救援成本和風險,特制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二、編制依據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等。

三、適用範圍

本應急救援預案適用於湟源縣大華水庫項目部承擔施工的建設工程項目地質災害事故的應急控制和救援。具體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爲活動引發的危害企業和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以人爲本。建立健全羣測羣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爲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做到信息暢通,反映迅速,指揮有效、措施得力、搶救及時。

2、統一指揮、分工負責,部門配合、快速高效。

3、任何單位、人員必須無條件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爲搶險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4、救援工作由救援隊伍(人員)在自身防護完備的前提下組織實施。

五、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應對地質災害成立指揮部領導小組。

組長:胡木強

副組長:王磊王育生林杏福

組員:劉雄凌徐繼胤賈延剛

王昌乾薛海超劉春羽

2、職能部門職責

⑴安全部門: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的報警、情況通報和處置工作(包括:繪製事故現場圖、收集與事故有關的各種事實材料和證人材料、調查事故經過、作好調查筆錄,分析事故原因等),爲事故處理提供原始依據,爲保險索賠提供相關憑證,按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負責向有關部門和隸屬上級組織的快報工作。

⑵生產部門:負責事故處理時生產系統的總體調度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聯絡通信和對外聯繫,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事故和救援情況的信息;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時組織搶險人員,調配搶險設備和物資,疏散引導人員,搶救受傷人員;負責落實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⑶工程技術部門:負責應急救援技術措施、方案的歸口管理,及時擬定應急救援預案,包括(但不限於)基坑開挖塌方;承重平臺、腳手架塌垮;大型設備設施傾倒;洪水、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應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蔓延的預防技術措施。

⑷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警戒保護、治安保衛、現場攝影攝像、醫療救治、傷亡人員善後處理工作;保證足夠的事故應急救援用車和傷亡人員的生活必需品;配合生產調度部門做好現場人員的疏導,協助安全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負責消防、交通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歸口管理工作。

⑸物資設備部門:負責大型機械、設備、工程車輛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歸口管理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供應;協助工程技術部門擬定應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負責事故損失估算。

⑹財務經營部門:負責提供事故應急處理急需資金;負責相關索賠資料的收集和彙總以及保險賠付交涉等。

⑺發生事故的單位:及時向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安全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無條件地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安排,提供救援所需的人員、設備和物品,積極參加事故救援搶險,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和分工:

各職能部門、施工單位和全體員工都負有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的責任和義務,必須無條件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調度和安排,提供搶險所需的人員、設備和物資,積極參加事故搶險、搶救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是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幹力量,其主要任務是在發生重大地質災害事故時,按照分工協作的原則,迅速投入搶險救援。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和分工如下:

⑴通訊聯絡組:擔負各部門、單位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繫任務。由單位、項目部職能部門和施工單位人員組成。單位安全部門負責其日常協調工作。

⑵治安聯防組:擔負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交通指揮、設立警戒、疏散羣衆任務。由單位保安人員組成。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⑶搶險搶救隊:根據預先制定的技術方案,負責事故現場人員、設備的搶救、搶修工作,排除險情,遏止事故蔓延擴大,降低事故損失。由機械設備、機電單位等與搶險有關的施工單位人員組成。生產指揮部門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⑷醫療救護組:負責事故受傷者的尋找、緊急救護、安全轉移以及聯繫外援求助。由現場醫護人員和事故單位人員組成。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⑸物資供應組:承擔應急搶險救援物資供應任務。由物資部門人員組成並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⑹運輸組:負責護送傷員及其生活必需品的運輸,承擔搶險物資的運輸任務。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⑺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事故經過,做好調查筆錄,繪製事故現場圖,拍攝事故現場照片或錄象,收集事故事實材料和證人材料,分析事故原因,爲事故處理提供原始依據,爲保險索賠、事故責任認定提供相關憑證。由安全、生產、技術、綜合辦公室、工會、事故單位等人員組成,安全部門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⑻善後處理組:負責覈實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等情況,負責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工作和其他善後事宜。由人事、安全、工會等部門人員組成。人事部門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六、地質災害救援準備

1、加強對救援隊伍和全體職工的培訓,把應急預案分解到每一個崗位,使每個人都熟悉應急救援措施,掌握防護裝備和救援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提高對付地質災害事件的應變能力。

2、定期進行地質災害預案演練,在演練或應急響應結束後,評審應急預案,必要時修訂預案,以提高應急能力。

3、在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場所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做好標識,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完好狀態。

七、地質災害預案的啓動和響應

1、地質災害預案的起動前提

施工場區有可能發生或正在發生本預案適用範圍所述地質災害,或地質災害指揮部認爲有必要啓動地質災害預案的其他緊急情況。

2、地質災害處理響應流程圖。

八、報警和通訊

1.發現或得知發生地質災害事故的人員,應當立刻向單位領導或安全管理、生產指揮部門報告。

2.安全管理、生產指揮部門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單位主要領導,並通知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火速趕往事故現場。

3.地質災害指揮部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施工局和工程局。工程局和施工局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應對措施。

4.報警和通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發生事故的單位、工程項目、事故態勢;

地質災害處理響應流程圖

事故發生後立即趕赴現場,判斷應急救援技術措施的適宜性,跟蹤應急處理情況,對不切實際的預案根據現場實際及時做出調整。處理完畢後評審應急預案和響應程序,必要時修改文件。

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按預定方案實施救援,遏制事故發展。

(2)事故類型:

(3)人員傷亡情況;設備、設施的損壞情況;

(4)事故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斷;

(5)聯繫人姓名和電話等;

九、現場搶救

1.在地質災害救援專業隊伍未到之前,事故發現人、事故單位及臨近相關單位,根據事故類型,迅速採取適當有效的搶救措施,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2.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各自的分工和職責,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協調配合,採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避免事態擴大;

3.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請求外援力量和相關方支援救助。

4.當事故得到控制後,事故調查組立即對事故展開調查,研究制定防範措施,施工單位研究制定搶修方案,儘快恢復生產。

十、應急預案終止

應急救援預案經過實施之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現場所有搶險工作已經完成,人員均得到清點,並確保未授權人員不會進入事故現場,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的發展狀態認爲必須終止的,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救援終止命令。

十一、其他

1、預案實施過程中應注意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

2、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執行施工局相關規定。

3、本預案由項目部工程部負責編寫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地質災害救援應急預案2

爲避免和減輕雷電災害造成的損失,提高我縣防雷減災水平,促進“平安天台”建設,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與和諧社會提供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和《浙江省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按照打造“平安天台”、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戰略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加大對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的投入,消除雷擊事故隱患,提高我縣雷電災害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重特大雷擊事故,能快速響應,有序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等級,維護我縣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工作原則

雷電災害的防禦和應急救援工作,堅持“預防爲主,防治與救助想結合”,實行“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

三、指揮機構和部門職責

(一)縣人民政府加強對雷電災害防禦救援工作的領導,成立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由蔡文新副縣長擔任組長,成員由氣象、安監、公安、宣傳、財政、建設、經貿、民政、衛生、交通、教育、供電、工商、旅遊、林特、消防、文廣、質監、通信等單位以及各鄉鎮(街道)組成,負責全縣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和協調。

(二)指揮機構職責

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我縣雷電災害防禦日常工作,制訂全縣防雷減災的救援預案和防雷工作計劃,建立和完善雷電災害報告制度、舉報制度和處理制度。組織實施雷電災害防禦應急救援,督促各職能部門職責的落實。

(三)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氣象局:依法編制本縣行政區域內的雷電防禦實施方案;會同相關部門編制雷電災害防禦規劃,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工程建設規劃;建立和完善雷電災害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系統並確保正常運行;按規定落實防雷工程性措施,嚴格按國家標準對全縣建(構)築物及社會公共服務系統的主要防雷設施的設計和定期檢測情況等實行監督檢查;依法對新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進行設計審覈覈准和竣工驗收覈准;發佈雷電災害性天氣預報,參加雷擊事故的調查、鑑定、處理。

安監局:將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納入安全管理責任體系,並作爲安全生產的考覈內容貫徹落實;監督有關部門對本縣行政區域內的防雷安全工作、防雷設施、工程質量等一切防雷安全活動落實情況;監督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與舉報制度;負責雷擊事故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工作。

公安局:負責維護抗災搶險時的社會秩序和交通秩序,協調組織羣衆安全轉移、撤離避險,負責雷電災害地區的社會治安穩定工作;依法查處破壞防雷設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危害社會公衆安全的案件;加強計算機網絡系統、民爆器材倉儲的防雷安全監察。

建設局:對新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設計審覈覈准和竣工驗收覈准進行把關,查處違章施工和違法使用的建築工程;做好本系統的雷電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供電局:負責組織搶修遭受雷擊災害的電力設施,保證通電工作;做好各種輸電設施、線路的各項防雷措施,保障人民生產、生活用電安全;配合政府對不符合防雷安全以致存在嚴重雷擊隱患的企業實施斷電關停工作。

消防大隊:負責火災的'撲滅,周圍人員搶救、轉移,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調查;研究雷擊火災事故的特點及其防範措施。

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突擊隊到事故現場救治傷員,提供搶險救援過程中的各項醫療救護保障;負責醫院等醫療保健機構的防雷安全。

交通局: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暢通和災民的疏散,及時修復事故現場遭破壞的交通設施。

財政局:負責落實公共防雷設施的建設經費,並依法將雷電災害防禦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逐步加大政府對防雷減災工作經費的投入;負責雷擊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專項經費,及時安排救災補助資金。

民政局:負責覈實災情,在第一時間將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質監局:協助氣象部門做好防雷產品的准入制度,共同做好防雷產品質量的監督工作,依法查處市場上的不合格防雷產品。

經貿局:主要負責直屬企業和主管行業防雷安全工作;協助氣象部門對商場、市場等的雷電防禦情況進行督查和指導。

旅遊局:主要負責賓館、飯店等場所的雷電災害防禦工作,協助氣象部門檢查安全隱患;做好旅遊景點的建(構)築物以及其他重點旅遊建設項目等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局:主要負責督促全縣大中院校、中國小校、幼兒園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按國家規範落實教育設施的防雷措施(特別是計算機網絡系統),定期組織安全檢測;加強師生防雷安全教育,組織學生積極參與全社會防雷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普及。

文廣新局:負責抓好公共娛樂場所和文藝演出場所、文化文物市場、圖書館、文化館、羣藝館、博物館、影劇院、文物保護等單位防雷安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雷電災害防禦宣傳教育工作。

工商局:負責對防雷安全條件嚴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市場等吊銷營業執照;加強對流通領域裏防雷產品的監督管理。

宣傳系統:加強雷電災害的科普宣傳,傳播科學防雷減災意識;負責宣傳報導搶險救災的先進事蹟和災情及救災工作報道。

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做好或協助做好本系統的雷電災害防禦及雷電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工作。

各鄉鎮、街道:建立相應的組織,做好轄區內的雷電災害防禦和雷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確定聯絡員,及時上報雷災情況,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做好轄區內雷電災害評估和善後工作。

四、雷電災害事故分級

(一)特大雷電災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爲特大雷電災害事故:

1.一次雷電災害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

2.一次雷電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

(二)重大雷電災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爲重大雷電災害事故:

1.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死亡3-9人;

2.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重傷10人以上的;

3.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三)較大雷電災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爲較大雷電災害事故:

1.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死亡1-2人的;

2.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重傷3-9人;

3.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四)一般雷電災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爲一般雷電災害事故:

1.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重傷1-2人

2.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

五、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與防禦

氣象部門應當加強對雷電的監測和研究,不斷提高對雷電災害的預測預警能力。

雷電災害防禦規劃及實施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雷電災害狀況分析;

(二)雷電災害的防禦原則和基本要求;

(三)雷電災害重點防禦區;

(四)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工程建設;

(五)雷電災害防禦措施等。

雷電災害預警信號的發佈,按照《浙江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規定(試行)》(浙政辦發[2005]22號)規定實施。

雷季前防雷裝置使用單位或者業主應當組織或請專業人員做好各種防雷設施的全面自查自改,確保符合相關規定。

當有雷電發生時,特別是當雷雨雲移近上空,已聞到雷聲或看見閃電時,應採取以下預防措施,可以較大程度上減少或避免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一)斷開電器、電子信息系統的電源和信號輸入、輸出。

(二)停止  (三)不接聽、撥打電話和手機。

(四)不使用水龍頭、淋浴器等噴淋設備。

(五)關閉門窗,不要站在外牆窗前,切勿觸摸天線、下水管、金屬門窗、護攔等。

(六)遠離帶電設(施)備、空曠孤立的建(構)築物、樹木等。

六、雷電災害的應急救援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啓動

當出現下列情形時,啓動應急救援預案:

1.國務院、省、市、縣氣象主管機構發佈雷暴預警,縣人民政府確認可能發生重大雷災事故;

2.縣人民政府確認已經發生重、特大雷災事故。

(二)應急救援程序

1.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及工作人員或所轄鄉鎮(街道)的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足自救或者實施援救:

(1)當雷擊引起人員傷亡、火災、爆炸的,及時實施消防、醫療救護、人員疏散、交通管制、治安保衛、搶險搶修、物資供給等應急對策,努力保證人員安全;

(2)立即向當地政府和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災情;

(3)保護好現場和保證通信設備完好,內外、上下主要信息聯絡暢通。

2.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特大雷災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副組長、組長和縣政府報告,並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成立事故處理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由趕赴現場最高黨政領導擔任,對搶險救災事故處理實行統一指揮。

3.參加搶險救援工作,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排除險情;

(2)迅速控制危害源,並對危害源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和危害程度。

4.發生特大、特別重大的雷擊事故時,本預案與《天台縣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併執行。雷擊事故引起的火災事故參照《火災事故處置措施》,爆炸事故參照《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七、雷電災害事故報告

(一)發生雷電災害事故時,事故當事人或者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單位領導、當地人民政府和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緊急情況要報警,有傷亡、火災、爆炸時,應當保護現場並迅速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

(二)較大以上雷電災害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後一小時內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起因、造成後果、已採取措施等情況報告當地人民政府、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政府有關部門。縣雷防辦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縣政府和上一級雷防辦。

(三)一般雷電災害事故發生後十天內,事故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將發生雷擊事故時間、地點、經過、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原因、教訓及防範措施、責任分析及處理等報告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重、特大雷電災害事故的有關新聞必須經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覈實後,按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報道。

八、附則

(一)本預案管理單位爲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兩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二)各有關部門、單位和鄉鎮(街道)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並上報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地質災害救援應急預案3

1、總則

加壓艙災害主要是指艙內失火/爆炸或減壓病的發生,後果十分嚴重,被確定公司重大危險源之一,爲了減小災害發生而造成的人員和設備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對加壓艙的管理要貫徹“預防爲主”的原則,嚴格按照加壓艙操作規程使用。

2、組織與職責

2.1組織

2.1.1公司成立加壓艙災害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主管副總經理

組員:船機副總工 設備管理部、安全質量監督部、綜合事務部經理 加壓艙保有單位經理、書記

2.1.2小組設立應急救援辦公室

地點:設備管理部(火災與爆炸) 綜合事務部(減壓病突發)

電話:000 電話:、

2.2 職責

2.2.1 設備管理部是加壓艙管理歸口部門,負責加壓艙的設備管理。負責公司加壓艙技術檔案建立;負責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收集整理;負責相應管理規定、管理辦法的制定;監督加壓艙的使用、維護和保養;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壓力容器監測;當災害事故發生時負責組織各單位進行應急救援工作,並上報公司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

2.2.2綜合事務部是加壓艙使用管理部門,負責加壓艙的醫療使用管理。監督檢查加壓艙使用規範;組織培訓操艙人員;編寫規章制度;當災害發生時(尤其是減壓病突發時),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醫療救援隊伍進行急救,並確定醫院。

2.2.3基礎分公司是減壓艙的具體使用單位,負責對加壓艙的日常管理及使用;按照職責開展宣傳活動,強化勞動者的職業病防治意識;落實和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和公司管理辦法,減少進而杜絕職業性減壓病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單位的加壓艙災害應急救援預案,預案的內容應包括現場救援小組成員及職責、救援方法、通訊聯絡方式、所需車輛的準備及報告制度等內容。

3、應急救援的原則

3.1火災/爆炸

3.1.1進艙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或穿戴合成化纖織物進艙;

3.1.2加壓艙必須配備2個有效滅火器,當火災發生時,指揮艙內人員自救滅火;

3.1.3操艙員要堅守崗位,保證照明及通訊聯絡,及時喚醒艙內人員,必要時聯繫附近加壓艙。

3.1.4爆炸的發生需具備三個條件:

a. 氧氣濃度嚴重超標;

b. 一切安全監控裝置失控;

c. 明火引爆

因此側重該三個方面的預防,首先要控制艙內氧氣濃度在23% 以內,否則立即通風。

3.3 當有災害前兆,當一切措施無效時,如果艙壓在0.15mpa以下可緊急泄壓,防止因減壓病致死。

4、糾正與預防

在災害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對引起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屬設備問題應儘快檢修;屬人員操作問題應對其進行教育。對事故責任人做出相應懲罰;對在應急救援中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5、附則

5.1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5.2本預案由設備管理部、綜合事務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