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店工程部消防火災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酒店工程部消防火災應急預案1
一.基本要求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3.用電氣設備和易燃、容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城區內的工地一般不準支搭木板房。必須支搭時,須經消防監督機關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容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釋易燃、容易爆液體。
6.工程內不準作爲倉庫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在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准並與建設單位簽定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7.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菸室。
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安全保衛部門批准不得用電熱器具。
9.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禁止在工程內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1.現場應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容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就採取相應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這種做法要徵求當地消防部門的意見。另外,還要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物。各類建築設施、材料防火間距如表(略)
12.現場應有車輛循環通道,通道寬度不小於3.5米。禁止佔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13.現場應設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進水乾管直徑不小於100㎜。較大工程要分區設置消防栓;高度超過24米的工程,應設置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於65㎜,並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處消防栓口,配備水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施工現場消防栓處日夜要設明顯標誌,配備足夠水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並設專人值班。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4.現場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點:
(1)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2)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並注意防水。
(3)易燃、容易爆物品的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乾燥處。
15.現場中用易燃材料搭設工棚在用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棚設置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於5米,農村不小於7米。工棚不得過於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的防火間距不小於10米。
(3)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下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小於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距離不濁於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於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於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5)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採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間距,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用碘鎢燈照明。
16.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下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儘量清理易燃物。電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鎖緊,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築物接觸時要採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吊頂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爲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棚頂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後,方可施工。在用易燃油漆時,要注意通風,嚴禁明火,以防易燃氣體燃燒爆炸。還應注意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後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災或火險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儘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向電氣設備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迸發事故。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要判斷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在消防隊到達現場以後,工長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容易燃、容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儘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後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後,要保護火災現場,並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找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節 消防安全技術
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一.機電設備
1.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2.工作臺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且確認完好方準用。
3.電氣設備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並設置獨立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修理。
5.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於下表的規定。
6.行燈電壓不超過36伏,在潮溼場所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7.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錶,並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及配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不得躺臥用,且必須有防回火的安全裝置。
二.油漆工
1.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並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誌。庫房與其它建築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應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菸。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的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4.在室內或在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周圍不準的火種。
5.用噴燈,加油不得過多,打氣不得過足,用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6.在調油漆或對釋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時吸菸,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7.用不完的料桶應蓋好放回原處,不準到處亂放。
8.清理隨用的小油漆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按申請地點用火燒,並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火災。
三.焊接工程
(一)電焊工
1.電焊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
2.電焊機要設獨立的的開關,開關應設在防雨的箱內,拉閘時應側身操作。
3.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並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4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採用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焊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對其進行覆蓋或隔離。
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內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驗許可後,方可施焊。
(二)氣焊工
1.氣焊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
(1)報送氣瓶和乙炔氣瓶距火源不得小於是10米。
(2)乙炔氣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應立放固定用,嚴禁臥放。
(3)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護,防止漏氣。同時嚴禁氣路沾油。
(5)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曬或高溫處,溫度不得超過35°C。
(6)用乙炔氣瓶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
(1)氧氣瓶、乙炔氣瓶裝減壓器前,對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進入減壓器內。
(2)瓶閥開啓要緩慢平穩,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3)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混合氣閥門,)最後關閉乙炔氣閥門。
3.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施焊場地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清除或覆蓋、隔離。
(2)氧氣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3)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帶有乙炔氣和氧氣的焊槍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
(4)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或登高。
(5)嚴禁在帶壓的金屬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貯存過易燃、容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洗乾淨,並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7)工作完畢,應將氧氣閥、乙炔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工作場地,確認無着火危險,方可離開。
四.防水作業
1、患皮膚病、眼結膜病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2、裝卸、搬運、熬製、鋪塗瀝青,必須用規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3、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打開,用鐵串通後,方準烘烤,烘烤中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觸。
4、熬製瀝青的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築物25米;鍋與煙囪的距離應大於80釐米,鍋與鍋之間的距離大於2米;火口與鍋邊應有70釐米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地方,離鍋不小於5米。
5、煎油前應先清除鍋內的雜質和清水。
6、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溫,熬油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7、鍋內瀝青着火,應立刻用鍋蓋蓋緊,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並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幹沙,溼麻袋滅火。
8、配製冷底的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溫度不得超過80℃,並嚴禁煙火。
9、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m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塗料防水作業,應定時輪換間歇,通水換氣。
五、樓層鋼筋電焊焊接。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與樓面鋼筋用板支承絕緣。
2、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邊接牢固,更換焊條必須帶電焊手套,焊把線、地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鋼筋代替地線。
3、操作前必須申請明火用火證,按規定清理好現場,按規定清理好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備足滅火設備,設人看火,否則禁止作業。
六、明火作業
1、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並採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用明火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 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准,任何人不準擅自用明火。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並備有消防器材。
2) 用材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火完畢要認真熄火。
3) 現場應設吸菸室,場內嚴禁吸菸。
4) 現場從事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應隨身應有滅火器,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自離開崗位。
七、季節施工
1、暴雨颱風前後,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等現象,應及時加固修理,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高層建築、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容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準靠近火爐或用火烤。
第三節 工地各設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規定
一.一般規定
1、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築應編制防火措施並履行報批手續,一般工程應有防火技術方案。
2、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組織。
3、明確劃定用火和禁火區域。
4、動火作業需履行審批制度,動火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並有專人監護。
5、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
二.滅火器材適用範圍
1、泡沫滅火器適用於油脂,石油產品及一般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2、酸鹼滅火器適用於竹木、棉毛、革、紙等一般可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3、乾粉滅火器適用於石油及其產品、容易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4、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貴重設備、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V以下電器及油脂火災。
5、水的滅火範圍較廣,但不得用於: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體火災。
2) 與水反應產生可燃氣體,可引起爆炸的物質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於帶電設備和可燃粉塵處的火災,貯存大量濃硫酸,硝酸場所的火災。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種消防梯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槍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暢通,附件齊全無鏽蝕。
3、水帶沖水防驟然折彎,不被油脂污染,用後清洗曬乾,收藏時單層捲起,豎直放在架上。
4、各種管接頭上和閥蓋應接裝靈便,鬆緊適度,無滲漏,不得與酸鹼等化學品混放,用時不得撞壓。
5、消防栓按室內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註潤滑液,消防栓上應經常清理。
6、工地設有火災控測和自動報警滅火系統時,應設專人管理,保持處於完好狀態。
四.料場倉庫存防火
1、容易着火的倉庫應設在工地下風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容易燃露天倉庫應有6米寬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貯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庫存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用不發火的工具設備搬運和裝卸。
4、庫房內嚴禁用碘鎢燈、電氣線路或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應用防爆開關和防爆燈。
5、容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風良好,應經常檢查其溫、溼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處應有醒目的禁火標誌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種氣瓶均應單獨設庫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築施工防火
1、設置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水池,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
3、設專業防火監視巡迴檢查;
4、現場配報警裝置,及時報告火險。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暢通;
2、在門窗、洞口和通氣孔處禁放氧氣瓶和乙炔瓶;
3、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和存放有毒、容易燃物品;
4、應有火險報警裝置。
七.熬製瀝青防火
1、鍋爐應設置在遠離建築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適合地點,禁止設在屋頂、簡易工棚內和電氣線路下。
2、嚴禁用汽油或煤油點火,不能用瀝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釋瀝青時,應待瀝青表面的溫度降低以後進行。
4、熬製現場應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電焊、氣焊作業防火。
1.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小於10m,與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小於30m。
2.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存放時的距離不小於2m,用時的距離不小於5m。
3. 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4. 作業前應有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後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九、 塗(噴)漆的防火
1. 作業場所應通風良好,防止空氣形成爆炸濃度。
2. 禁止與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作業。
3. 接觸塗料、稀釋劑的.工具應採用防火花型。
4. 浸有塗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酒店工程部消防火災應急預案2
1、一旦發生火情,應第一時間確定火勢大小,如在火災初起階段應就近取滅火工具進行滅火。如火勢較大個人無法控制應迅速將火警信息傳到消防控制中心,報警方式通常有:
(1)自動報警裝置報警,報告消防控制室。
(2)應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同時向火災119報警,應講清着火地點、部位、燃燒物品、目前狀況及報警人姓名和電話。
2、消防控制中心或安全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啓動消防應急預案,成立滅火救災指揮中心。
滅火救災指揮部由下列人員組成:當時在酒店的主要領導和保安、工程及事發部門的負責人。最高行政領導作爲指揮部指揮。
1)通信聯絡組的處置程序及相關內容
報警:
(1)向本單位最高領導報警。
(2)利用本單位一切宣傳工具或大聲叫喊,向室內或被困人員發出通報。
(3)派人在門口接應消防車,指揮消防隊員進入火場。
(4)疏散通報應根據火情的發展決定向部分區域還是向全樓通報,通報次序首先是着火層,其次是着火層以下可能蔓延的樓層。
(5)根據上級命令要求,向急救中心“120”或治安巡邏“110”報警。
接警:
(1)到路口迎接消防車進入火場。
(2)單位臨時救災領導小組向公安消防指揮部報告火災情況及處理情況。
(3)根據先前通知迎接急救中心“120”或治安巡警“110”。
2)滅火行動組的處置程序及相關內容
撲救初期火災,配合公安消防採取滅火行動。
(1)利用火場附近的滅火器,消防栓和其他器材滅火。
(2)利用場所自動噴淋滅火系統滅火。
(3)關閉該場所中央空調、通風系統,同時啓動送風以及排煙設備。
(4)關閉防火分區防火門,防火捲簾。
(5)有電梯的場所除消防電梯外,其他電梯全部迫降到首層鎖好。
(6)向公安消防指揮處彙報火場情況,聽從調遣。
3)疏散引導組的處置程序及相關內容
根據“救人第一,科學施救”的指導思想利用一切工具和其他方式向室內和被困人員發出疏散命令。
(1)確定人員疏散和集結的區域和疏散路線。
(2)利用配備的相應火場逃生裝備和器材,組織疏散。
(3)明確分工,由本單位專職人員引導,協助被困人員向安全區域疏散。
(4)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向被困人員指明疏散方向。
(5)組織派遣精幹人員,查清火災疏散區域內是否還有滯留人員。
(6)安置好疏散出來的人員,做好穩定情緒工作。
(7)疏散的順序:
a、先着火房間或着火房間相鄰房間區域。
b、先着火層及上下兩層後着火層兩層以上各層。
c、先指導有疏散能力的人員沿着設定的疏散路線進入安全區域。
d、後協助行動不便的人員,有組織進行疏散。
f、火災無法控制時,單位火場指揮應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4)安全防護救護組
(1)切斷有關部位的普通電源,開啓應急照明裝置。
(2)將着火區域內的危險品撤離現場。
(3)將貴重物品轉移安全處,並落實人員看管。
(4)現場救護在安全區域內對傷員進行處理或送醫院救治。
(5)清除路障,指揮一切無關車輛離開現場。
(6)維護好外圍秩序,指揮過路行人撤離現場。
(7)設立警戒區,保護好火災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酒店工程部消防火災應急預案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制定 消防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火情能及時撲救和引導賓客有秩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組織架構
成立賓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傳達貫徹落實國家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火災時的應急指揮處理,協同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人員疏散和火災撲救。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下設4個小組,具體負責消防安全應急指揮處理工作。
(一)滅火行動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安保部當班保安 工程部當班技工
任務:發生火情時應迅速指揮組員儘快趕赴現場進行火災
撲救,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起階段。
(二)通訊聯絡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任務:發生火情時利用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工具及時溝通聯絡,確保滅火疏散指揮中心通訊聯絡暢通,指揮正確及時。
(三)疏散引導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任務:發生火情時應迅速組織引導館內人員從就近消防通道撤離火災現場至疏散集合地點。
(四)安全救護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任務:發生火情時應迅速組織人力、物力趕赴現場對傷員實施救護,根據實際情況儘快將危重傷員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二、消防應急處置預案
賓館內部無論何區域發生火情,賓館立即在消控中心成立滅火疏散指揮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組長爲指揮長,指揮組織相關部門採取以下滅火疏散應急處置預案:
(一)滅火應急處置預案
1、賓館員工一旦發現本工作區域發生火情,應就近取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滅火,並立即就近按下手動報警按鈕或撥打電話xxx向消控中心報警。
2、消控中心接到火災自動報警信號或火警電話後,迅速指揮滅火行動組人員到達報警區域(同時報告總經理、值班經理),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3、如遇火情較大時,經火場指揮長指示消控中心人員:
①啓動聯動消防設施;
②開啓消防警鈴;
③開啓賓館應急廣播系統(滾動播放,見附件:賓館疏散廣播詞);
④撥打電話119向公安消防隊報警請求支援(報警要求:講明起火單位名稱、着火部位、着火物質、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有無爆炸及毒氣泄露物等情況)。
4、保安通過電話、對講機等通訊工具接(聽)到命令後,要嚴格控制賓館出入口,無特殊情況(除應急救援、滅火人員外),只許出,不許進。
5、工程部接到火警通知後:
1)工程部值班領導組織工程技工,立即趕赴報警現場,控制着火區域的電源,該切斷的及時切斷。
2)將客用電梯降至底層關閉,消防電梯緊急迫降到一層,交公安消防隊和相關工作人員使用,由現場指揮長決定是否關閉樓層防火捲簾門。
3)指派工程技工趕赴水泵房,以確保消防水泵正常工作。
4)關閉所有空調通風設備和煤氣總閥門。
6、消控中心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機器設備,通過監控探頭對準着火區域攝像,爲火場指揮長提供決策。
(二)疏散應急處置預案
以下分別以賓館各部門爲單位,制定各部門的疏散預案。(見附件:各樓層人員疏散示意圖) 注: 人員疏散集合地點:
1)賓客集合地:賓館對面人大門口
2)員工集合地:賓館樓下停車場(放置指示牌)
一)安保部
無論在賓館內任何部位發生火情,凡接(聽)到疏散命令時:
1)消控中心立即委派一名保安到賓館消防車道入口處迎候公安消防人員,並指引其至消防電梯;各個消防通道樓梯口各安排一名人員(疏散引導組成員)迎接賓客,並引導他們從就近的安全出口前往賓館外的賓客集合地。
2)大廳保安在指引賓客撤離後自行撤離。
3)賓館正大門、員工通道:
A、停止會客,總檯停止辦理入退手續,阻止來賓進入賓館。
B、阻止外來車輛入店。
C、一旦消防車輛來店,立即放行。
4)停車場保安應通知所有車輛向 路撤離,指引消防車至消防入口。
5)其他人員立即撤離,趕往賓館規定集合地點。
6)部門派人收集考勤記錄,前往集合地點清點人數,確保每位員工都點到,並將點名結果通知在場的人力資源部人員。
二)工程部
無論在賓館內任何部位發生火情,凡接(聽)到疏散命令時:
1)除參加現場應急行動的人員外,其餘工作人員迅速從地下室員工通道撤離至集合地點(隨手攜帶必要的破拆工具,不得空手)。
2)部門派人帶好考勤記錄,前往集合地點清點人數,保證每位員工都點到,並將點名結果通知在場的人力資源部人員。
三)前廳部
無論在賓館內任何部位發生火情,凡接(聽)到疏散命令時:
1)前廳部經理委派一門童在消防樓梯口,引導客人前往賓客集合地點。
2)大堂副理、總檯接待員收集全部賓館登記表,並趕到賓客集合地清點賓客人數,保證每一位賓客都點到,並將點名結果通知在場的人力資源部人員。
3)門廳禮賓員在大廳指引客人往賓客集合地撤離,然後自行撤離
4)其他人員關好門窗,立即撤離至員工集合地點。
5)部門派人收集工作人員考勤記錄,前往集合地點清點人數,確保每位員工都點到,並將點名結果通知在場的人力資源部人員。
四)客房部無論在賓館內任何部位發生火情,凡接(聽)到疏散命令時:
1) 客房部經理、樓層工作人員立即引導賓客從就近消防通道迅速撤離至賓客集合地點。
2) 各樓層服務員疏散好客人並關閉門窗,尤其注意幫助老、弱、病、殘行動不便人員撤離。
3)部門派人收集工作人員考勤記錄,前往集合地點清點人數,確保每位員工都點到,並將點名結果通知在場的人力資源部人員。
五)賓館內其他辦公室
無論在賓館內任何部位發生火情,凡接(聽)到疏散命令時:
1)全體工作人員應將貴重物品和重要文件鎖上,立即撤離至員工集合地點。
2)各部門負責人和文員帶好考勤記錄,趕到員工集合地點清點人數,確保每位員工都點到,並將點名結果通知在場的人力資源部人員。
備註:在疏散過程中應採取的行動:
1、鎮定,不要驚慌失措。
2、疾走,而不要奔跑。
3、引導賓客從最近的消防疏散通道撤離至指定的集合地點。
4、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5、切記!千萬不要使用電梯!
6、關閉門窗,阻止煙霧火勢蔓延。
7、若賓客被困客房時,應通知賓客採取以下自救措施:
①用牀單或窗簾浸溼封堵門縫;
②用容器、浴缸盛滿水並向門上澆水;
③關閉室內空調及排氣扇;
④等待救援。
8、切勿返回房間去取物品。
9、通過煙霧區時,採取用溼毛巾或溼衣物捂住口鼻的方式,貓腰低身,沿着應急疏散指示標誌的指引方向順利撤離。
10、如往下的通道被阻無法通行使,應改向上行,至頂樓屋面等待救援。
11、撤離到達指定地點後,立即向部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