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防汛應急預案(3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爲了降低事故後果,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防汛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設工程防汛應急預案(3篇)

建設工程防汛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爲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按照國家規定的“藍、黃、橙、紅”四色預警和四級響應的要求,結合項目部的實際,爲進一步提高防汛指揮調度、應急搶險和災後救助的效率,增強廣大市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和避險自救能力,全力避免人員傷亡、減輕災害損失,提高項目部應對防汛防颱的能力,保障公衆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區域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南匯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上海市防汛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規章、規範性文件,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以及《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及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上海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防汛防颱專項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通知》(滬汛辦〔2007〕57號)、《上海市南匯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匯區防汛防颱專項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項目部內防汛防颱突發公共事件。本預案指導項目部的防汛防颱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並報上級審定、備案,預案構成種類將不斷補充、完善。

1.4工作原則

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資源整合。

防汛防颱預案要以“實行全面規劃、統籌兼顧、預防爲主、及時搶險、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切實實現“三個轉變”,按照新時期防汛防颱的要求,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營造一個穩定、祥和、安全的環境

2 概況

2.1自然地理與社會經濟

2.1.1地理位置、高程範圍、地形、地貌特點等

南匯區地理位置在北緯30°53’~31°09’、東經121°35’~121°51’之間。西與閔行區接壤,北與浦東新區毗鄰,東北與浦東國際機場毗接,西南與奉賢區相交,東瀕東海,南臨杭州灣,屬沿海地區,海岸線全長50.1公里,海塘和一線海塘的出海水閘是防汛的重點。

本項目部地處南匯區周浦鎮,是防訊防颱的重點位置。

2.1.2行政區劃、面積、人口、重要設施等

本項目總建築面積60251㎡,現有施工人數280人。內有塔式起重機3臺,中小型機械30臺,另有辦公區、生活區等臨時設施。

2.2防汛風險分析

影響本項目部的防汛防颱突發事件主要是颱風、暴雨、高潮及龍捲風。

2.2.1颱風、暴雨、高潮等自然災害對本地區的影響及歷史上最大災害的危害情況,從建國以來的記載來看,對我區影響最大的災情按年份排列如下:

1949年7月25日大臺潮:摧毀海塘25公里,佔全線海塘長度的58.82%,受災面積高達17.5萬畝,死亡1211人,流離失散35700多人,衝坍房屋18000餘間,死亡牲畜2.69萬頭。

1963年9月12日特大暴雨:大團、惠南地區水位高達4.52米,造成36萬畝農田受淹,16800戶受澇,倒塌314間民房和97座橋樑,損失糧食6萬公斤。

1986年7月11日龍捲風:吹毀民房4361間,1190戶人家受災,死亡22人,受傷540人,經濟損失2500餘萬元。

1997年8月18日“9711”號颱風:蘆潮港最高潮位5.68米,是建國以來最高潮位,據不完全統計,經濟損失達10858.5萬元。

2.2.2現狀

2005年8月5日至7日“麥莎”颱風:港城大堤內坡石拱肋底119處淘空;8.6公里順壩護腳沖刷嚴重,拋石外露,大堤護坎地被削低約25~30釐米左右;人民塘沿海特殊保護林受損樹木約3000棵,傾斜24800棵。受損果園4.7萬畝,水稻1.3萬畝,蔬菜大棚5.6萬畝,苗木932畝,其它經濟作物1.8萬畝,養殖業受損棚舍3萬平方米,死亡家禽13.8萬羽。全區共有18條道路、60個居民點、2755戶家中進水,家中積水最深的約50釐米。港城開發(集團)公司工程損失約908萬元,同盛物流園區工地彩鋼板屋面受損4000多平方米,綠化場地受淹22萬平方米。

2007年9月18號“韋帕”颱風:過程累積雨量最大爲書院鎮82.8毫米,惠南62.7毫米;最大風速:小洋山12級(34.4米/秒),滴水湖9級(21.0米/秒),惠南8級(19.0米/秒),全區內河水位由於早已採取預降措施,18日全區最高水位爲周浦2.99米,東南沿海400畝秋瓜損失較大,周浦地區有200畝葡萄損失約30%,160畝桔子損失20%,另海塘上的人民塘有115棵樹被吹折、吹倒。全區共轉移安置了64914人,大治河、蘆潮港水閘外共有94條船隻進港避風,無人員傷亡。

2007年10月8日颱風“羅莎”:普降大到暴雨,蘆潮港鎮降雨量達239毫米,泥城鎮230毫米,大治河水位漲至3.3米,蘆潮港內河水位3.76米。1.8萬畝露地施蔬和600畝西甜瓜受淹,3000餘畝設施蔬菜積水,1000畝大棚塑料受損,城鎮部分地區出現積水。

2.2.3特徵和趨勢

從地理位置看,南匯地處上海東南沿海,位於熱帶氣旋北上路徑要衝之一,又屬東亞季風盛行範圍,在海潮和季風的影響下,熱帶風暴、梅雨暴雨、東海潮汐等自然因素會給我區帶來頻繁的澇、臺潮災害,如果上述災害組合出現,更會加劇本區的災情。

歷史資料顯示:南匯區每年都要遭受太平洋熱帶氣旋的襲擊,對南匯區有影響的颱風平均每年有2次左右,颱風帶來大風、暴雨等災害,沿海還經常發生由颱風引起的風暴潮災害,對海塘堤壩防汛牆等工程會造成嚴重威脅。同時本區年均降雨量爲1174.2毫米,68%集中在5~9月,平均年暴雨日2~3天。另外本區平均每4~5年有一次龍捲風過境,具有突發性與破壞性。還有近幾年來強對流天氣的增多,甚至出現“颮線”等天氣現象,且影響南匯的颱風強度越來越強,局部地區的短時間內的強降雨也有增多趨勢,隨着經濟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經濟損失也相應增大,但人員傷亡由於全社會的重視和有關部門的措施到位,呈現下降趨勢。

2.3防汛防颱設施

項目部配備了潛水泵20臺,擔架一付,手電筒10只,急救箱一隻,麻袋100只,還有木材等物資。

2.4重點防護對象

生活區、辦公區等臨時設施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

3 組織體系

本項目部防汛防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上海綠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周浦鎮街道人民政府領導。

3.1 領導機構

根據規定,項目部成立防汛指揮部,總指揮由項目經理繆建擔任,副指揮由張寶根、宋黎明擔任。

3.2工作機構

項目部成立防汛指揮部,負責領導本項目部的防汛防颱工作。

3.3其他

建立防汛搶險小分隊,平時進行應急救援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3.4工作職責:

3.4.1指揮部各成員職責:

1、xxx任務是瞭解掌握險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

2、xxx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佈置現場搶險,保持與當地防擡、防汛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

3、xxx任務是維護現場秩序、做好周圍人員的問訊記錄、保持與當地上級部門的溝通。

4、xxx負責妥善處理好善後工作,按職能歸口負責保持與當地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繫。

4 防範與預警

4.1防汛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澇颱風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責任人、防汛隊伍和低窪易積水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搶險隊伍建設。

工程準備。配備一定的防汛應急物資,按時完成上級下達的防汛工程建設任務。

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颱風暴潮防禦預案、人員安全轉移預案。

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自建通訊系統,確保防汛通信專網、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和暢通。

防汛檢查。按照“六不放過”的原則,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應急物資定期檢查,確保完好。

4.1.2預防和預警機制

經常上網查看和收看電視,隨時收集掌握防汛防颱信息。

健全預報機制。建立信息的監測和通報系統。

4.2預警信息含義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從低到高依次分爲藍、黃、橙、紅四色預警信號,本區的防汛防颱預警級別將按市防汛指揮部的要求分爲四級,由有關部門統一發布。國家建立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制度、明確預警級別和發佈程序後,從其規定。

4.3主要防禦方案

4.3.1現場人員應立即上報項目部指揮小組。

4.3.2現場下水道疏通。

4.3.3生活區、宿舍後勤生活保障、救護。

4.3.4施工現場塔吊、施工電梯、井架、腳手架、模板等的檢查與檢修。

4.3.5施工用電、各部位配電箱、現場高空照明燈及架空線路的檢查、加固及搶修。

4.3.6立即撥打“120”急救中心與醫院聯繫或撥打“110、119”救助,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及本部門的聯繫電話,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4.3.7事故調查報告,並上報公司及有關上級機關。

5 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5.1.1按洪澇、颱風等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爲四級。

5.1.2進入汛期,防汛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風情、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並根據不同情況啓動相關應急程序。

5.1.3洪澇、颱風等災害發生後,由防汛指揮部向區縣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並同時報市防汛指揮部。任何個人發現海塘、水閘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5.1.6因洪澇、颱風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人員全力搶救和處置,採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並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

5.2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南匯區防汛防颱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爲四級:即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四個響應等級,應對一般較大、重大、特大突發公共事件。(見附表一)

5.2.1 Ⅳ級響應(藍色預警)

Ⅳ級響應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爲Ⅳ級響應,由區防汛指揮部處理,並報市防汛指揮部備案:

(1)發佈颱風藍色預警信號後;

(2)發出暴雨藍色預警信號後,即預報局部地區24小時雨量超過50毫米;

(3)可能造成一般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100戶以下、農田受淹1000畝以下,房屋倒塌5間以下、死亡2人以下)。

Ⅳ級響應行動

(1)區防汛指揮部領導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汛搶險和災後救助工作,並加強汛情監測,密切關注汛情變化,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市防汛指揮部指令,協助區防汛指揮部實施防汛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藍色預警防禦指引

(1)市民注意收聽、收看有關媒體報道,瞭解最新預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風雨影響的室外物品;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發佈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單位、各部門按照防汛防颱預案,做好各項防禦準備;

(4)低窪、易受淹地區做好排水防澇工作;

(5)沿海單位及時關閉各類擋潮閘門;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強值守,適時進行預抽空;

(7)加固戶外裝置,高空、水上等戶外作業人員採取有效防禦措施;

(8)電力、通信等管線部門加強搶修力量的配備;

(9)排水量放水人員和市容環衛清掃人員提前進行道路進水口清潔工作,並做好降雨過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10)市政部門檢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類指示標誌,落實隧道、下立交等重點地點的防積水和搶排水措施。

(11)災後,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後恢復工作。

5.2.2 Ⅲ級響應(黃色預警)

Ⅲ級響應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爲Ⅲ級響應,由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處理,並報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備案。

(1)發佈颱風黃色預警信號後;

(2)發佈暴雨黃色預警信號後,即預報部分地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

(3)海塘發生險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區危害的;

(4)可能造成較大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100~300戶、農田受淹1000~10000畝或房屋倒塌5~50間、死亡3~5人)。

Ⅲ級響應行動

(1)市防汛指揮部副總指揮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的監測和防汛工作的指導,並將情況上報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

(2)區防汛指揮部領導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汛搶險和災後救助工作,並加強汛情監測,密切關注汛情變化,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3)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市防汛指揮部指令,協助區防汛指揮部實施防汛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各級搶險隊伍進入戒備狀態,駐滬部隊、武警部隊進入經常性戰備狀態,防汛搶險物資儲運單位做好隨時調運的準備;

(5)各新聞媒體及時刊播有關預警信息,加強各種安全防範知識宣傳。

黃色預警防禦指引

(1)市民儘可能減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場所躲避;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及時更新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級防汛機構和有關搶險單位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落實應對措施;

(4)高空、水上等戶外作業需採取專門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可以暫停作業;

(5)防汛排水泵站轉入暴雨模式運行;水閘提前預降內河水位;

(6)一線海塘外作業施工停止;

(7)消防部門加強備勤力量,做好搶排積水準備;

(8)排水量放水人員和市容環衛清掃人員及時進崗到位,確保排水暢通;

(9)綠化管理部門加緊對樹木進行綁紮加固和修剪;

(10)水上航運部門及時發佈船期消息,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11)災後,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各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後恢復工作。

5.2.3 Ⅱ級響應(橙色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爲Ⅱ級響應,由市防汛指揮部處理,並報市政府備案,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必須進入崗位或到現場;

Ⅱ級響應標準

(1)發佈颱風橙色預警信號後;

(2)發佈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即預報部分地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

(3)海塘發生險情,可能造成較大危害的;

(4)可能造成重大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301~1000戶、淹沒農田1~5萬畝或房屋倒塌51~150間、死亡6~10人)。

Ⅱ級響應行動

(1)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的監測和防汛工作的指導,並將情況上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提請市政府召開緊急會議,作出應急部署,並適時下達人員撤離指令;

(2)區防汛責任人和區防汛指揮部領導必須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汛搶險、人員撤離和災後救助工作,並加強汛情監測,密切關注汛情變化,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3)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市防汛指揮部指令,協助區防汛指揮部實施防汛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各級搶險隊伍進入臨戰狀態,駐滬部隊、武警部隊進入三級戰備狀態,在指定地點集結待命;防汛搶險物資儲運單位做好隨時調運的準備;

(5)電視、電臺、網絡和電信運營商、電子顯示屏管理等單位及時播發和隨時插播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報刊等媒體也要及時刊發相關信息。

橙色預警防禦指引

(1)市民儘可能留在家中,關門、關窗、收物,防止墜物傷人;一旦室內進水,立即切斷電源,防止觸電;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滾動發佈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部門、各單位按照市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加緊檢查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4)各類建設工地停工,並對塔吊等設備進行鎖定,對腳手架等進行加固或拆除;

(5)一線海塘外各類作業人員和工地臨房、危棚簡屋內人員按預案撤離轉移至指定安全地帶;

(6)所有船隻全部進港避風;

(7)消防官兵全部上崗待命;

(8)排水量放水人員堅守崗位,市容環衛清掃人員提前至凌晨3時上崗;

(9)綠化、市政部門及時扶正、清除倒伏樹木;

(10)水、陸、等交通航運部門及時發佈客運信息,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11)衛生部門落實醫療救護力量和設備;

(12)災後,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各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後恢復工作。

5.2.4 Ⅰ級響應(紅色預警)

Ⅰ級響應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爲Ⅰ級響應,必須向市政府報告,市政府領導進入崗位或到現場:

(1)發佈颱風紅色預警信號後;

(2)發佈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後,即預報部分地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200毫米;

(3)主海塘決口;

(4)可能造成特大災害的其他汛情(居民進水1000戶以上,或農田受淹5萬畝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房屋倒塌50間以上)。

Ⅰ級響應行動

(1)市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市防汛指揮部領導成員參加,作出防汛防颱應急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必要時發表電視講話,動員全市軍民全力抗災搶險;

(2)區黨政領導和防汛責任人進入防汛搶險指揮崗位,迅速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措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3)各級搶險隊伍進入戰鬥狀態,駐滬部隊、武警部隊進入二級戰備狀態,根據市防汛指揮部的'指令,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4)電視、電臺、網絡和電信運營商、電子顯示屏管理單位等及時播發和隨時插播有關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報刊等媒體也要及時刊發相關信息。

紅色預警防禦指引

(1)市民根據安全提示進一步檢查落實自我防範措施;

(2)各新聞媒體、各電子顯示屏隨時插播有關預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緊急通知等;

(3)各類學校、幼兒園以及其他有關單位採取停課或其他專門的保護措施;

(4)除直接關乎國計民生的企事業單位外,其他單位可自行決定是否停產、停工、停業;

(5)災後,市政、綠化、電力、通信、水務等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後恢復工作。

5.2.5等級調整變更

突發公共事件的實際級別與響應級別密切相關,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響應等級一般由低(Ⅳ級)向高(Ⅰ級)逐級遞進,出現應急情況和嚴重態勢時也可直接躍進。區應急委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事態、影響和處置需要,按照規定程序來決定或報請市應急委決定變更響應級別,對於跨區域、跨部門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可針對各種不同情況制定相應的分級響應程序和措施,情況特殊時,根據加強預防的需要,可提高響應等級。

5.3人員轉移撤離方案

5.3.1準備工作

根據近幾年在“麥莎”和“卡努”及“韋帕”和“羅莎”颱風中人員撤離、轉移的情況和經驗,首先對臨時工棚內人員的情況進行調查和統計,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安全、就近、方便的原則,可選擇學校、電影院、旅館、廠房及親戚家中作爲撤離安置地點,落實好聯繫人及聯繫電話,並登記造冊,同時根據情況變化,不斷更新資料,確保人員安全。

5.3.2撤離指令發佈條件

在臺風影響前,接市防汛的撤離指令後迅速通知各有關單位及時撤離、轉移,確保人員安全。

5.3.3撤離點保障

撤離點的治安由所在地區的派出所和聯防隊負責,由所在地區的政府和有關單位提供飲食、醫療後勤保障。

5.4信息報送

5.4.1迅速報告信息。一旦掌握和發現突發公共事件信息,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立即根據其性質和威脅程度,將有關信息報告區應急聯動中心、所在地鎮政府、園區管委會、上級主管部門。市民有義務通過110等報警、特服電話和其它途徑迅速報告和反映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5.4.2嚴格報告制度。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項目部管理人員接到報警信息後,要按照相關預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在組織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同時,及時掌握和彙總相關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時向區應急聯動中心和區應急辦報告(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後半小時內向區應急辦口頭彙報,一小時內書面報告)。要做到事發後報告迅速,處置時報告正確,事件結束後要有總結報告。

5.4.3及時處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後,要及時處理或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反饋到相關部門。

5.4.5跨區域信息通報。要與相鄰區加強協作,建立防汛防颱信息的通報、協調渠道。一旦出現超出本區域的態勢,要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通報、聯繫和協調。

5.5應急結束

防汛防颱突發事件的結束需經有關的權威部門宣佈,並注意區別於現場搶救活動的結束。

6 後期處置

6.1災後救助和重建

6.1.1善後工作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妥善做好抗災救災的善後工作,慰問災民,幫助他們解決吃穿住的問題,使他們有一個安定的環境,恢復生產工作,穩定思想情緒。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憮恤、補助或補償。

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範圍和損害程度,並按規定向上級報告。

積極支持、配合民政部門妥善安置、安撫災民。

6.1.2社會救助

提倡和鼓勵個人捐贈資金和物資。

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具體應急行政行爲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6.1.3保險

鼓勵參加保險,減少損失。及時向有關保險公司要求定損理賠。因定損理賠需要單位和個人提供相關情況的,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

6.2搶險物資補充

搶險物資根據當年使用情況及時補充,同時根據汛情及時調整儲備物資的品種和數量,達到一定年限的及時予以更新,確保防汛物資能及時拉得出、用得上。

6.3水毀工程修復

在發生災情後,項目部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以確保防汛工程設施的完整性。

6.4調查與總結

6.4.1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後,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並按要求提供有關情況。

6.4.2對責任事故,應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6.4.3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提高管理水平和相應能力,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逐步完善應急機制。

7 應急保障

建立應急救援小分隊,對暴雨後易積水點,採用潛水泵等設備臨時排除積水。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可通過電話、傳真機、網絡、微波通訊等方式聯絡。項目經理謝三義,聯繫電話:13502120991。

7.2搶險與救援保障

7.2.1人員保障

建立業餘搶險隊伍。由各班組骨幹組成。

7.2.2醫療保障。對受災區內的傷病員,在搶險隊伍救出後用救護車送到醫院治療,如需轉院,由接受醫院負責轉院。

7.3專業保障

7.3.1對供電系統,一旦出現倒杆,吹斷高壓輸電線路等,及時向南匯供電分公司報告。

7.3.2環境衛生:出現災情,項目部要認真做好衛生工作,確保清潔,災後配合防疫部門進行消毒防疫。

7.4治安與醫療保障

7.4.1治安保衛。一旦出現災情,項目部要配合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7.4.2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對受災區內的傷病員,在搶險隊伍救出後用救護車送到醫院治療,如需轉院,由接受醫院負責轉院。

7.5物資與資金保障

7.5.1按規定根據自身情況儲備一些物資,作爲現場搶險物資;由項目部提供資金保障。防汛搶險儲備物資及運輸車輛均要明確專人負責,定點儲存,嚴禁隨意動用,隨時聽從市、區防汛指揮部的緊急調度。一旦有所耗用,必須立即補足。

7.6社會動員保障

一旦出現災情,項目部應執行區防汛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情況發佈抗災命令,立即抗災。發生防汛防颱突發事件後,首先應採取自救措施,減少損失,同時請求援助,再由專業隊伍處置,如果事態繼續擴大,則需要向上級部門報告,請求支援,全力搶險救災。

8監督管理

8.1宣傳、培訓

8.1.1公衆宣傳教育

公佈應急、報警電話等。充分利用黑板報、宣傳欄、開會學習等,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風險防備意識和應急基本技能

8.1.2培訓

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防汛知識培訓,提高防汛人員的業務能力。

8.2演習

8.2.1應根據預案,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習,明確演習的隊伍、內容、範圍、場所、頻次、組織、評估和總結。做好跨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各種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

8.2.2積極參與鎮、園區組織的防汛防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專項演練。

8.3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制定獎懲制度,對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4預案管理

8.4.1預案的修訂原則上每二年對預案進行一次修繕,必要時可作隨時調整。

8.4.2預案的實施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9 附則

9.1數量概念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名詞定義

9.2.1防汛防颱預案:對臺風、暴雨、高潮、洪水、災害性海浪等可能引起的災害進行防汛搶險、減輕災害的對策、措施和應急部署,包括預案啓用條件、安全保障體系和組織指揮體系等內容。

9.2.2防汛設施:包括潛水泵、排水管道等能夠防禦和減輕颱風、暴雨和洪水等引起的災害的應急設施。

建設工程防汛應急預案2

第一條目的

爲進一步增強二期基建抗洪搶險和處置突發汛情的.能力,切實做到“思想、組織、措施、物資”四個落實和“人員、措施、工作”三個到位,確保基建安全渡汛,特制定本防汛預案:

第二條適用範圍

xx本預案適用於電廠二期擴建項目工程基建抗洪搶險工作。

第三條應急準備

1、 xx成立電廠二期工程項目基建事故處理指揮部

2、各施工單位要成立抗洪搶險突擊隊和制定防洪預案。發生險情後,基建事故處理指揮部成員要率先趕赴搶險現場,迅速調集各抗洪搶險突擊隊及其它搶險人員,進入險情地段實施抗洪搶險。各搶險突擊隊要堅決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全力以赴確保基建設備、人員安全。

3、進入汛期前,各施工單位負責對防洪設施的全面檢查,負責防洪器材、物資的準備工作。安全監督辦公室對各有關部門防汛檢查情況彙總,監督清理障礙,確保排水設施暢通。

4、各施工單位要經常檢查、試轉排水設備,確保應急狀態下隨時啓動。

5、進入汛期後,各施工單位要把防洪作爲工作的主要內容之24一;巡邏人員要小時掌握防洪險情,發現問題後要立即嚮應急處理辦公室報告。

6、各施工單位應組織職工學習本預案,明確組織分工及各項要求。在進入汛期前組織一次抗洪演習。

第四條應急響應

1、險情發生後,基建應急處理指揮部人員應立即通知防洪隊員參加搶險工作。

2、 10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及防洪隊員在接到通知後應在分鐘內趕赴結集地點,按照組織分工立即行動。

3、防洪隊員開啓防洪泵排水,防洪隊員迅速將現場的所有下水蓋板掀起便於瀉洪,並利用防洪沙袋壘牆堵水。阻止洪水向廠房倒灌。

4、當洪水過大,固定排水泵不能滿足要求時,應立即加裝臨時排水泵,確保順利泄洪。從指揮,全力以赴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6、各抗洪搶險突擊隊要以大局爲重,互相配合,認真組織,堅決完成上級賦予的各項防洪搶險任務。

第五條後勤保障

1、各施工單位必須準備足夠的防洪器材、物資並應做到專人管理,建立臺帳、以及領用、發放記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用5以防汛以外用途,否則將給予每人次元及以上經濟處罰。

2、車輛、生活、醫療保障由各施工單位負責。

3、在組織所屬人員做好抗洪搶險的同時,注意督促執勤人員堅守崗位,加強巡邏檢查,嚴防不法人員乘機破壞,確保治安穩定。

第六條防洪抗災應急機構及聯繫電話

第七條附則

1、本預案由安委會辦公室歸管理。

2、本預案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3、違反本預案的規定,不落實責任,不履行義務,造成事故擴大者,按規定考覈。

4、 20xx51本預案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建設工程防汛應急預案3

第一條 目的

爲進一步增強二期基建抗洪搶險和處置突發汛情的能力,切實做到“思想、組織、措施、物資”四個落實和“人員、措施、工作”三個到位,確保基建安全渡汛,特制定本防汛預案: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電廠二期擴建項目工程基建抗洪搶險工作。

第三條 應急準備

1.成立xx電廠二期工程項目基建事故處理指揮部

2.各施工單位要成立抗洪搶險突擊隊和制定防洪預案。發生險情後,基建事故處理指揮部成員要率先趕赴搶險現場,迅速調集各抗洪搶險突擊隊及其它搶險人員,進入險情地段實施抗洪搶險。各搶險突擊隊要堅決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全力以赴確保基建設備、人員安全。

3.進入汛期前,各施工單位負責對防洪設施的全面檢查,負責防洪器材、物資的準備工作。安全監督辦公室對各有關部門防汛檢查情況彙總,監督清理障礙,確保排水設施暢通。

4.各施工單位要經常檢查、試轉排水設備,確保應急狀態下隨時啓動。

5.進入汛期後,各施工單位要把防洪作爲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巡邏人員要24小時掌握防洪險情,發現問題後要立即嚮應急處理辦公室報告。

6.各施工單位應組織職工學習本預案,明確組織分工及各項要求。在進入汛期前組織一次抗洪演習。

第四條 應急響應

1.險情發生後,基建應急處理指揮部人員應立即通知防洪隊員參加搶險工作。

2.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及防洪隊員在接到通知後應在10分鐘內趕赴結集地點,按照組織分工立即行動。

3.防洪隊員開啓防洪泵排水,防洪隊員迅速將現場的所有下水蓋板掀起便於瀉洪,並利用防洪沙袋壘牆堵水。阻止洪水向廠房倒灌。

4.當洪水過大,固定排水泵不能滿足要求時,應立即加裝臨時排水泵,確保順利泄洪。

5.防洪隊員要發揚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堅決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全力以赴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6.各抗洪搶險突擊隊要以大局爲重,互相配合,認真組織,堅決完成上級賦予的各項防洪搶險任務。

第五條 後勤保障

1.各施工單位必須準備足夠的.防洪器材、物資並應做到專人管理,建立臺帳、以及領用、發放記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用以防汛以外用途,否則將給予每人次500元及以上經濟處罰。

2.車輛、生活、醫療保障由各施工單位負責。

3.在組織所屬人員做好抗洪搶險的同時,注意督促執勤人員堅守崗位,加強巡邏檢查,嚴防不法人員乘機破壞,確保治安穩定。

第六條 防洪抗災應急機構及聯繫電話

第七條 附則

1.本預案由安委會辦公室歸口管理。

2.本預案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3.違反本預案的規定,不落實責任,不履行義務,造成事故擴大者,按規定考覈。

4.本預案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