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6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爲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便利店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便利店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6篇)

便利店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衆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覈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爲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衆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爲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爲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爲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衆自我防範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機制啓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覈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啓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准後,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指揮部設置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遊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爲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佈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准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佈。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佈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並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 事故調查組

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儘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範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爲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 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 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 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爲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採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 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 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佈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爲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爲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3.2 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爲事故覈實、級別覈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爲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後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後,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

4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 監測預警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並公佈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報告

4.2.1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覈實的公衆舉報信息;

(5)經覈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4.2.2 報告主體和時限

(1)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衆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 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羣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 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覈實後,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 經初步覈實爲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啓動應急響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衛生部報告。

4.2.3 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情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已採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並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4.3 事故評估

4.3.1 有關監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由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爲覈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和確定應採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範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後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範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爲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覈定爲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國務院批准並宣佈啓動Ⅰ級響應後,指揮部立即成立運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啓動相應級別響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進行處置。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啓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期間,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按相應職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全力開展應急處置,並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開展先期處置,並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5.2 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後,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採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行政部門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衛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儘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爲偵破工作。

(3)農業行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衛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後,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並銷燬。檢驗後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5)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並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相關通報工作。

5.3 檢測分析評估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及時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爲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5.4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5.4.1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並有蔓延趨勢,情況複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爲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並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爲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後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並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4.2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爲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後,事故相關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後級別採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爲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爲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5.5 信息發佈

事故信息發佈由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採取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 後期處置

6.1 善後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後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6.2 獎懲

6.2.1 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6.2.2 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 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2 演習演練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並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便利店食品安全應急預案2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餐廳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於《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採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1)防止細菌對儀器的污染:食品工業和食品商業系統,以及集體食堂,應對食品加強衛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產加工和供銷過程中的污染。須知到專車運輸,低溫貯藏,工具售貨,食品從業人員要重視個人衛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

(2)控制細菌的污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溫保藏。按照食品低溫保藏的衛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

(3)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溫滅菌,當肉類食品深部溫度達80度時,經12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飯,在銷售或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四)化學性食物中毒的預防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的面鹼、澱粉、食鹽等形狀相似,以常發生誤用,誤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對備有有毒化學物質的單位,要加強毒品的管理,要嚴格執行保管和領取制度,嚴禁把有毒化學物質帶回家中使用。

(2)加強農藥的管理和使用。農藥要專庫保管,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防止污染食品。並要嚴格遵守農藥使用的有關規定。

(3)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的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動植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採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類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的識別能力,防止誤採誤食,對不能識別的有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鑑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內發現任何人有中毒症狀,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應立即報警,並向總經理彙報;

2、由大堂副理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後查看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4、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5、將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並簽收;

6、將有關資料(警車、救護車車號;到達及離開的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7、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8、屬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還應把客人用餐的菜餚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鑑定。

在以上突發事件範圍以外的特殊事件的應急處理參照以上措施進行安排。

此預案的演練由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食堂食物中毒事故

1、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到位。

2、安全值班人員:立即撥打電話報警,並向所在單位領導彙報。由單位領導向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彙報。市急救中心電話:120

3、現場總指揮:急救車到達後,迅速組織人員護送中毒者到醫院進行搶救,並做好記錄。同時通知食堂立即停止供應。

4、衛生監督員:保護好24小時留樣食品、進貨記錄及庫房食品,以備上級衛生防疫部門採集。

5、食堂主管: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食堂各部位負責人:作好24小時輪流值班,以防其它意外事故。

7、應急領導小組:按照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必要時報告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介入處理。

8、應急領導小組會同各方妥善處理事後工作。

便利店食品安全應急預案3

一、 目的:

爲了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質量,實施有效地食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措施,爲了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確保食品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二、 範圍:

適用於所有車間。

三、 職責: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由生產科執行,廠長監督指導。

四、 內容

(一)應急預案啓動

1、如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反饋同一批次的產品,發生食用後腹瀉等影響消費者身體健康的現象,主要包括化學的、生物的危害,或較大的物理危害,或出現批量的明顯的影響消費者身體健康的質量事故,如批量漲袋、出現漏氣、發臭等,視爲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啓動應急預案。全面質量管理

2、發生食品質量安全事件,立即啓動安全應急處置方案。各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應立即按照預案的責任分工,投入應急處理程序工作,並隨時向各職能部門反饋質量報告情況。

(二)實施應急處理措施

1、立即向供銷科和質檢科等職能部門進行反饋和信息溝通,便於問題在市場上的妥善和積極處理。

2、派質檢科或與職能部門專業人員一起,到事故發生現場,查看產品質量狀況,事故發生狀態及影響範圍等情況,將樣品送廠,並做出初步的判斷和處理。

3、相關生產車間,排查此批次產品的產量和範圍;

4、詢問其它發貨範圍的銷售公司,是否有此類現象的發生;

5、排查此批次產品生產所用的原料和輔料及包裝物的名稱、數量、生產廠家以及其它產品是否使用此批原輔料或包裝物,若有使用,查看使用產品的質量狀態,生產批量及發貨範圍。

6、排查此批原輔料是否有理化指標的檢測,以往供應廠家的質量及理化指標檢測的情況;同時排查此批產品所用包裝物、原料是否有變化。

7、排查生產環節的各項生產記錄,還原當天生產狀況;

8、通過以上排查,初步判斷出質量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懷疑因素進行進一步的判斷。

9、對懷疑因素和環節,進行至少三種的重複性試驗,通過試驗,確定質量事故發生的原因。

10、對於市場上的事故發生態勢積極關注和溝通,並與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做好其它善後處理工作。

(三)產品回收

1、通過排查和確定事故發生的原因,與職能部門溝通後,如確認此批產品有回收的必要,應對產品進行回收。回收時,按發貨區域、數量及日期批次進行回收。回收後按正常退貨程序進行退貨。

2、退貨時,與職能部門溝通,確定統一退回總部或各異地公司同時接收。

3、產品退貨後,積極對退貨產品進行觀察。

(四)改善和改進

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對影響產品質量安全、排查出來的因素,廠內進行整改,由相關車間積極整改,或進行硬件的投入,從而固化生產。如有系統性問題,需要職能部門配合的,積極向相關部門寫出書面申請,並明確提出,在相關因素改進之前,此種或此批產品停止生產,或改進工藝等。

便利店食品安全應急預案4

一、目的

建立應急狀況的識別和響應機制,確定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做出有效響應,防止和消除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隱患。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廠生產活動中發生火災、汛情、停水、停電、停汽和超範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故意投毒等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和響應。

三、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發生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和響應方案的實施;負責發生緊急情況時人員、車輛的調配,撥打119、110、120求助電話等協助工作。負責每年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二)質檢部負責對在火災、汛情、停水、停電、鍋爐故障停汽等事故中受到影響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進行檢驗;負責對發生超範圍超量使用添加劑、故意投毒等相關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進行檢驗。

(三)生產部負責發生緊急情況時生產計劃調整及原料、半成品、成品應急處置工作,統一指揮未明確規定應急措施的不可預知的突發事件。

(四)設備部負責發生火災、汛情、停水、停電、停汽等情況中設備設施的應急準備、響應及其預防和處置工作,負責全廠消防設施配備工作。

四、內容

(一)火災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辦公室負責每年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每年11月9日組織員工開展滅火和疏散演練;按消防安全法規要求配置滅火設備。

2.當發生火情時,當班領導立即指揮現場人員就近取滅火器對着火點進行控制,防止火勢快速蔓延。火災初起階段的撲救要做到及時、快速。同時派人通知車間、樓層內其他人員就近向外疏散,儘快撤離,避免造成人員傷亡。

3.在展開自救的同時,當班領導派人報告辦公室,通知配電室斷電,同時派人準備相關醫務用品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並根據傷勢情況,及時撥打120醫療救護電話。

4.辦公室接報後立即調動並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撲救,用水槍壓制火勢,組織人員將燃燒區域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及時移到安全地點隔離火源,防止爆炸和火情擴大。在保障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將燃燒區域的貴重財物移走,以減少損失。

5.當火勢較大不能及時撲滅時,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並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並組織力量防止火勢的蔓延。

6.發生事故的部門或車間負責對失火的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進行隔離、標識,由質檢部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防汛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每年雨季來臨前,設備部負責組織清理下水道,確保排水暢通,檢查車間、庫房、辦公室及其他建築屋頂並補漏。

2.當發生汛情時,當班領導立即指揮現場人員搶救物資,堵漏點,對漏水點進行控制,防止汛情擴大,同時派人通知辦公室。

3.辦公室負責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應急和醫務準備並及時趕往現場參加防汛搶救工作。

4.防汛現場出現大面積積水及電路故障時,設備部負責組織人員及時排水並排除供電故障。防汛搶救過程中對受傷人員要及時進行救護,並根據傷勢情況,撥打120醫療救護電話。

(三)停電、停水、停汽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設備部負責定期檢查電房、供水房及鍋爐設備,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平時加強與供電、供水部門的聯繫,提前掌握停電、停水信息。

2.設備部接到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的停電、停水通知後及時做好應急工作並通知生產部做好調整生產計劃和安排工作。

3.當發生臨時停電、停水、鍋爐故障停汽事故時,設備部及時組織人員排查事故原因,準確判斷,採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波及面擴大,減少財產損失。

4.生產車間組織人員將領用的原輔料擺放整齊進行標識,對已拆封的原輔料進行封口後標識。對已溶解的原輔料將溶液加蓋或密封保存以防污染。

5.生產部對停電、停水、鍋爐故障停汽事故引起的質量問題及時上報質檢部,並對事故期間的半成品、成品進行隔離、標識。由質檢部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或進入下道工序。

(四)超範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質檢部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培訓,讓相關人員清楚食品添加劑使用範圍及使用量,食品添加劑使用實施“五專”管理。

2.當發生超範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時,當班品控員立即指揮現場生產人員停止作業,防止事態擴大,同時報告質檢部及生產部。

3.質檢部、生產部接到報告以後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理,對於已經發生超範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物料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如下處理:

1)已經超範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原料或半成品,對物料進行二次調配修正使之符合質量標準要求後方可用於生產,對於不能簡單的經過二次調配用於生產的物料報主管副廠長批准後進行報廢處理;

2)已經超範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成品,追溯所有批次並對產品進行隔離,報主管副廠長批准後進行報廢處理;

(五)故意投毒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辦公室加強對進入廠區外來人員的管理,做好登記,禁止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廠區。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員工職業道德教育培訓,提高員工食品安全意識,及時解決勞資糾紛。設備部負責加強生產關鍵崗位監控設備的配備。

2.當發現投毒事件時,當班品控員立即指揮現場生產人員停止作業,防止事態擴大,同時報告廠長、質檢部及生產部,情況嚴重的應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公安部門。

3.質檢部、生產部接到報告以後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理,確定投毒產品範圍,對於投毒事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估做如下處理:

1)對已受投毒污染的原料及半成品報廠長批准後進行封存、隔離、標識,待調查後處理。

2)已經生產的產品,追溯所有批次產品並報廠長批准後對所有產品進行封存、隔離、標識,待調查後處理。

3)如果產品已經流入市場,立即按照《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管理制度》執行,並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便利店食品安全應急預案5

爲了應對公司突發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有關精神,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食品安全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李紅英爲組長,李小龍、樑軍任副組長。組員: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應急處理突發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應急準備

應急領導小組建立與相應疾病控制機構建立密切聯繫,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應急訓練和技能培訓。

三、疫情報告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各食品服務實體負責人在30分鐘內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情況。

(1)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的;

(2)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2、應急領導小組在1小時內向行政部門報告。

3、各食品服務實體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許瞞報、謊報、緩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接到報告的同時,立即啓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各司其職,展開對報告事件的調查覈實,並配合公司及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四、應急處理

1、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啓動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提出啓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並對突發事件的技術調查、取證、處置、控制的具體措施,分頭落實到位。

2、應急預案啓動後,根據預案規定和職責要求,嚴格服從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指揮,全部到達規定崗位並採取有關的控制措施。

3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進行人員疏散或隔離。同時,協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突發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宣傳突發事件防治知識,及時對易感人羣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羣採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投藥和羣體性防護。

4、全力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採樣、技術分析和檢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五、法律責任

參照《突發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執行。

便利店食品安全應急預案6

爲保證超市正常運營,提高超市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本着“預防爲主、自救爲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綜合辦公室

總指揮:店長

副指揮:值班課長

成員:班組長及超市員工

二、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事故人員、安排檢查現場、保護留樣食品、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

2、副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副指揮要每天組織人員巡場,監督並檢查各區域食品質量,如果發生食品質量事故立刻報告,對區域食品展開全面檢查,搶救事故人員解決善後工作。保護好現場和留樣食品,方便有關部門調查。

4、在班組長及員工每天不定時檢查食品保持期,對臨期及過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

1、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實行流通企業主要質量負責人應急管理制度。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總指揮迅速組織將遭遇事故人員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積極救治。

3、副指揮負責封存事故現場,馬上通知防損部迅速調取並保存相關視頻資料備查。

4、在班組長馬上聯繫銷售對象,實行食品召回;對召回食品實行就到封存,等待處理結果。

5、總指揮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事件的起因並採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員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6、對可凝食品進行封存,並收集相關證據資料,馬上聯繫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報告,對已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進行檢查。

7、積極配合工商人員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進一步追食品來源追查。

8、、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