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

爲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指的是爲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

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1

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的要求及學校的其它各項規章制度,積極促進學生自己管理、自己教育、自己服務,促使學生提高認識、加強修養、完善自己,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爲習慣,使之內化爲學生的優良品質激勵學生奮發向上,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人,特制定“優秀學生”評選標準及辦法。

一、評選標準

1、模範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及《班評細則》,給其他同學起好榜樣作用。

2、能較好地掌握各門功課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各科考試、考查學期成績優秀。

3、積極參與學校管理,努力完成學校、班級交給的任務;熱心爲班級、同學服務、樂於助人;長期堅持做好事。

4、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熱愛勞動,自覺抵制精神污染。

5、在校有個性、會學習、知榮恥;在家有孝行、會自理、擔責任;在社會有教養、會共處、守公德。

二、評選辦法

以校爲單位評選。全校每學期評出15名優秀學生(不分年級)。

三、評選程序

1、班級初評:班任根據學生的各方面表現提供符合條件的學生名單。(不限人數)

2、學校複評:在班級初評的'基礎上,學校根據值周教師的記載情況綜合評定。取前十五名。

注:出現罵人、打架現象、有重大違紀違規行爲的一票否決。

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2

一、指導思想

爲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培養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綜合素質,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發展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健康的成長。我校將從本學期開始開展評選“校園之星”活動。通過“校園之星”的評選,樹立典型,弘揚正氣,以激勵廣大學生奮發向上,全面發展。現結合學校實際,就評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二、加強領導

成立領導小組:以黨總支副書記爲組長,政教處、團委、班主任爲成員的領導小組,加強對該工作的領導和督促,確保此項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的實施。

三、評選項目及條件

(一)班級之星(以下5個項目中,各班在本班學生中評選出1個符合要求且表現最好的同學,作爲“班級之星”。對不符合要求的,寧缺毋濫。)

1、誠實守信星:作業不抄襲、考試無作弊、爲人誠實、無欺騙行爲的;

2、遵規守紀星:能按照《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嚴以律己,舉止文明,無遲到早退、佩戴飾物、(男生)留長髮、喝酒和打架等違紀行爲的;

3、環境保護星: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不亂丟垃圾;勤儉節約,生活儉樸;在學校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勞動(如大掃除、值日生、環保回收站工作等)。在家裏能幫助父母親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4、文明禮貌星:習慣使用文明禮貌用語、不粗言惡語,對同學能互相謙讓、不吵架鬥毆,能向長輩、老師、來賓問好,言行舉止文明有禮貌;

5、希望進步星:在學習、品德表現、體育鍛煉等各方面有明顯進步的都可以申請。

6、自強不息星:身處不利環境,仍能刻苦學習,以良好的心態待人處事。

(二)校級之星:各年級依據本年級班級的`評星情況,在評選過程中對各個方面綜合表現優秀或者某個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同學,可以推薦評選出“校級之星”每班1名。(校級之星從班級之星中產生)

四、評選程序及要求

1、程序:候選人產生過程要規範,一般先經學生個人申請或小組、班級、老師推薦,經全班師生共同評議後推薦上報學校政教處,經政教處對上報的候選人嚴格把關覈實後,由學校評星領導組審批確認。

2、要求:各年級、班級一定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充分調動學生在評星活動中的積極性,以學生爲主體,規範、民主、公正、公開地開展評選工作。

五、“校園之星”獎勵辦法

1、班級上報,“班級之星”誕生,在班級門口的展示牌上將“班級之星”的照片和感悟語公示,同時學校利用校園廣播站進行宣傳。

2、“校級之星”的先進事蹟附照片張貼在學校宣傳欄上,以資鼓勵。並利用學校的晨會進行表揚。

3、評選結果寫入學生學籍檔案。校園之星原則上每學年評選兩次,評上的學生除學校總結表彰外,還將事蹟在學校宣傳欄、廣播站、網站等媒體中公佈;並作爲以後評選省、市、縣“三好學生”、優秀幹部以及其他推優的參考條件。

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3

一、評選比例:

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比例均爲本單位學生總數的2%,學院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比例爲學院學生總人數的`0.5%。

二、評選條件:

1、思想品德考覈爲優,理、工、生、醫、藥類學年平均學分績點達3.2以上,文、新、外、經、法、管類學生學年平均學分績點在3.5以上,學年綜合測評總成績在90分以上,可作爲優秀學生候選人。

2、思想品德考覈爲優,學年平均學分績點在2.5以上,學年綜合測評總成績達90分以上,擔任學生幹部職務滿一年,可作爲優秀學生幹部候選人。

三、評選要求:

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必須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四、評選程序:

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的候選人須分別填寫登記表,經系院簽署意見後報學生處,由學校審批。

五、評選時間:

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工作在每年九月份進行。

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4

爲鼓勵學生髮展特長,在全校學生中創設積極向上的氛圍,形成良好的學風、校風,增強對學生的榜樣教育,增強校園活力,學校將在每月開展“校園之星”評選活動。在同學身上找長處,在同學當中找榜樣,在同學當中樹新星。使同學們真正感到:學習的榜樣就在身邊,真實可親,實實在在,真正做到學生之間找差距。人人爭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學生,爲樹立良好的校風而努力。

活動理念:以賞識教育的態度來關注與重視每一個學生。

一、評選基本條件:

凡被評爲校園之星的學生必需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按時完成作業、遵守紀律、團結友愛、尊師愛校、關心集體、講文明、懂禮貌,並接受學校、老師和同學的'監督。

二、評選辦法:

由政教處發出倡議,並制定校園之星的項目及評選標準,由同學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由申報,由班主任組織本班同學對申報校園之星的同學進行民主審評,獲得通過的由班主任上報各負責部門(部門主任),由學校進行頒星獎勵。

校園之星每月評選一期,其中文明之星每期每班初評出2位同學,被評上校園之星的同學需要交個人生活照片1張(近期),以及本人的簡介、人生格言。

三、評選內容及標準:

1、學習之星:學習刻苦,成績突出,在學習方面起模範帶頭作用。自主學習,勤思好問,樂於探究,積極進取,各科學習成績優異。

由教務處負責。評選時間: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

2、進步之星:學習態度端正,學習進步幅度大的學生。

由教務處負責。評選時間: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學習之星與進步之星教務處根據期末和期中成績

在每學期開學初與期會考試後同步評選)

3、體育之星:熱愛體育鍛煉,在體育比賽中有突出表現的學生。

由政教處負責。評選時間:10月

4、藝術之星:具有文藝、書法、美術等特長,在各類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

由團委負責。評選時間:6月

5、科技之星:熱愛創新科技,在科技創新、機器人、信息學編程、電腦製作、模型等比賽中有突出成績的學生。

由團委負責。評選時間:1月

6、文明之星:尊敬老師,孝敬父母,對人有禮貌,主動問好,與同學友好相處,舉止文明,不亂扔垃圾,不追逐打鬧,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拾金不昧,爭做好人好事,表現突出。

由政教處負責。評選時間:3月、5月、10、12月

四、獎勵辦法:

評選出的校園之星,學校將利用升旗儀式進行頒獎,通過學校網站、櫥窗等途徑進行宣傳、報道。

備註:櫥窗宣傳安排:

1、利用和平校區文化走廊十塊小展板對在各類比賽中獲獎的學生進行及時宣傳(負責部門:校辦公室)

2、學校在文化走廊開闢“校園明星榜”櫥窗兩大塊,每月由負責評選部門按時張榜公佈。

3、學習之星與進步之星每期每個年級分別評出10星;體育、藝術、科技之星,每期每個年級分別評出15星左右;文明之星每學期評兩次,每期每個班級初評2名,表現突出的評爲校星。文明之星每期學生不要重複。

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5

爲了更加公正、客觀、準確評價學生,促進學生全面協調發展,我校將從20xx年繼續開展“校園之星”評選活動。評定方法如下:

一、全面發展星

1、思想品德好。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愛、勤儉自強、敬業奉獻,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修訂)》,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質和良好的道德情操。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社會秩序,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於助人。

2、學習好。明確目的,態度端正,勤奮好學,具有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科學的學習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質的基礎上,較好的掌握了各門學科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學習成績優良。

3、身體好。堅持體育鍛煉,積極參加課內外文體和科技活動,有良好的生活和衛生情況、健康的心理素質,社會適應能力較強,身體健康,《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良好以上等級。殘疾學生(須持相關證明),能參加力所能及的體育鍛煉。

二、組織管理星

1、符合“全面發展星”有關“思想品德好、學習好、身體好、普通話好、規範使用漢字好”的基本條件。

2、熱愛學生幹部工作,堅持原則,關心集體,熱心爲同學服務。熱心社會工作,責任心強,積極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有較強的組織、綜合協調和表達能力。

3、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富有成效。在各項活動中起模範帶頭作用,能要求自己,以身作則,成績突出。

4、所在班、團支部在任期間無違規、違紀事件

三、文明禮儀星

1、穿戴整潔、樸素大方,頭髮乾淨整潔、不燙髮、化妝、佩戴首飾,男生不留長髮,女生不穿超短裙、吊帶背心等。

2、進(出)校園下車,騎車按學校指定路線騎行,並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

3、尊重教職工,見面行禮或主動問候。回答師長問話要起立,接受遞送物品時要起立並用雙手,給老師提意見態度誠懇。。

4、上、下課起立向老師致敬,下課時請老師先行。

5、同學之間團結互助,正常交往,真誠相待,不叫(取)侮辱性綽號,發生矛盾時多做自我批評。

6、要講普通話,使用禮貌用語,態度和藹。

四、勤奮學習星

1、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勤奮學習,具有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科學的學習方法。

2、珍惜時光,惜時如金,合理安排課餘生活。

3、專心聽講,勤于思考,按時獨立完成作業。

4、勇於提出學習上的問題,敢於發表自己的見解,積極回答老師的提問。

5、熟練運用普通話,規範使用漢字。

6、各學科總評成績達良好水平(或某一大學聯考學科成績突出),體育鍛煉成績達標。

五、體育鍛煉星

1、堅持體育鍛煉,積極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活動,有良好的生活和衛生習慣,心理和身體健康。

2、認真做好課間操(早操)、眼保健操,不缺勤。

3、殘疾學生(須持有相關證明),能積極參加力所能及的體育鍛煉。

4、能主動協助體育老師做好體育課、運動會、體育節等活動的組織、策劃、裁判等工作。

5、凡是在校運會、體育節各單項第一名者;縣各類體育競賽單項前二名,團體前二名者;上饒市級各類體育競賽個人前三名,團體前六名者優先評定。

六、書畫藝術星

1、積極參加學校和班級組織的書畫藝術活動、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2、負責的班刊在校級評比中獲兩次二等獎以上。

3、凡參加縣書畫、藝術競賽個人第一名(一等獎以上),上饒市個人第三名(二等獎以上),省級競賽三等獎以上者優先評定。

七、文學創作星

1、熱愛文學,參加文學社團,積極從事文學創作。

2、語文總評成績達良好水平。

3、能熟練運用普通話,規範使用漢字。

4、凡個人作品在校刊發表兩篇以上(含兩篇),個人作品在《橫峯報》上發表一篇以上(含一篇),或在《上饒日報》發表1篇以上者優先評定。

八、文藝表演星

1、勤奮學習,積極參加學校和班級組織的文體活動,能夠獨立承擔(集體演出任務),師生反映良好。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興趣小組(音樂、舞蹈、器樂等)活動,不遲到、曠課,認真完成鋪導老師佈置的學習任務。

3、穿戴整潔,樸素大方,着裝符合中學生標準。

5、凡參加縣文藝匯演二等獎以上獲得者,上饒市以上及文藝匯演三等獎以者優先評定。

九、孝敬父母星

1、尊敬師長,尊重父母意見和教導,經常把生活、學習、思想情況告訴父母。

2、主動承擔收拾房間、洗衣、洗刷餐具等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

3、外出和到家時向父母打招呼,未經家長同意,不在外住宿。

4、尊敬體貼父母,關心照顧長輩和兄弟姐妹。

5、對父母有意見、有禮貌地提出,不耍脾氣,不亂花錢。

十、拾近不昧星

1、有正確的人生觀,思想進步,信念堅定。

2、利益面前不動心,一學期撿到東西交公累積價值人民幣50元以上。

3、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能主動幫助他人。

十一、科技創造星

1、學習目的明確,勤奮好學,能夠積極參加學校和班級組織的科技活動。

2、勤于思考,善於創新,能夠將所學知識運用到生活和實踐中,有較強的實踐動手能力。

3、主動承擔學校佈置的研究性學習任務,並能夠順利地實現研究性學習目標。

4、能夠進行“小設計、小發明、小製作、小創造”等科技活動,師生反應良好。

5、凡參加縣、市科技創新大賽(如計算機、實驗操作競賽等)三等獎以上者優先評定。

十二、助人爲樂星

1、遵守校規校紀,熱愛集體,團結同學。

2、樂於助人,關心他人的困難,並盡力給予幫助。

3、積極參加班級活動,勇當班主任助手。

4、關心愛護同學,鼓勵、安慰班級“學困生”

評比要求

1、各班評選名額不限,學生對照“星”級標準提出申請,在班會課上作理由陳述,全班同學投票表決,報政教處審覈,學校同意予以表彰。

2、學生有違紀行爲取消“星”級評比資格。

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6

一、指導思想

爲展現我校學生朝氣蓬勃、積極進取的精神風貌,形成優良的班風、學風和校風,樹立更多的優秀學生典型,促進我校學生各方面素質的全面提高,學校決定開展“校園之星”評選活動 。

二、評選類別及名額分配

分別設立: 學習希望之星、學習進步之星、道德文明之星、陽光體育之星、藝術特長之星、熱愛勞動之星。

每班推薦6名校園之星。

三、評選標準

依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等,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校園之星”評選標準。

(一)基本條件

1.凡參加評選的學生必須熱愛學校和班級,品行端正,思想進步。

2.自覺遵守校規校紀,積極參加學校、班級各項活動,受到師生的一致好評。

3.凡參加評選的學生在學校和班級的各項活動中,起積極作用,有一定的.活動能力,在同學中有一定威信。

(二)各項具體條件

1.學習希望之星:理想遠大,有良好的學習習慣和方法,虛心好學,樂於探究,積極進取,學習成績保持優異。

2.學習進步之星: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刻苦學習,積極進取,學習成績進步大。

3.道德文明之星:尊敬師長,孝敬父母,對人有禮貌,經常使用文明用語,主動問好,見面行禮,尊老愛幼,團結同學,舉止文明,尊重他人,樂於助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4.陽光體育之星:具有良好的體育意識,積極參與各類體育活動,在體育運動方面有突出特長,在體育比賽中成績突出。

5.藝術特長之星:具有文藝、書法、美術等特長,積極參加校內外各種藝術活動或比賽,在活動及比賽中表現突出。

6.熱愛勞動之星:熱愛勞動,積極參加校內外勞動,勤儉樸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動爲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勞動衛生習慣,珍惜勞動成果。堅持搞好班級和衛生區衛生,值日認真負責。衣着整潔,不亂扔垃圾。

四、宣傳表彰辦法

1.各班級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提高學生的思想認識,調動學生爭當 “校園之星”的積極性,增強學生的組織觀念和爭先意識。

2.各班級要民主推舉候選人,班委會進行評議,各班級推薦6名學生參加校園之星評選,並上交相關事蹟材料。

3.學校將對“校園之星”頒發榮譽證書,並通過學校網站、學校宣傳櫥窗等途徑進行廣泛報道、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蹟。

五、評選時間

1.學習宣傳:(4月1日—4月12日)

2.推薦評選分兩個階段 :

4月15日—4月19日上報道德文明之星、藝術特之星、熱愛勞動之星。

期會考試以後上報學習希望之星、學習進步之星、陽光體育之星。

3.宣傳表彰分兩次表彰:

4月22日—4月27日第一次表彰

期會考試後進行第二次表彰

六、注意事項

1.各班要積極創設評優爭先的氛圍,充分發動學生參與評選,樹立榜樣的示範作用。

2.材料上報教務處時間:

第一階段“校園之星”材料於4月19日前報教務處。

第二階段“校園之星”材料於期會考試後報教務處。

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7

爲進一步弘揚校園“正能量”,宣傳先進典型,弘揚模範精神,促進良好校風的形成,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合格中學生,促使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學會生活,使學生全面成才。經研究決定,在全校範圍內開展“校園之星”評選活動。

一、指導思想

爲深入推進素質教育,進一步推進評價制度改革,樹立學生正確的榮辱觀,鼓勵學生全面發展,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提高;引導教師用發展的眼光看待每個學生,發掘學生的閃光點,關注每一個學生的成長,讓更多的學生髮現自己的閃光點、找到成長中的自信。

二、組織領導

組長:彭國華

副組長:周碧波、劉良超、郭軍

成員:高鵬、王嬋利、劉俊平、李佳偉、汪承繼、蹇奎、彭愛清劉銳、徐愛華、樑銀明、彭文衛、樑衛炎、彭百成、楊爍郭軍、孫維克、李衛波、馬文仿、劉立楷、彭鐵仿、代學廷、萬雄波、劉永會

三、活動流程

1、以班級爲單位,各班成立“班級之星”評審委員會(原則上評審委員會成員人數不少於班級總人數的1/3)。

2、由班主任組織“評審委員會”根據評選標準,評選出本班“班級之星”,並在班內予以公示。

3、各班在評審出的“班級之星”中推薦出“校園之星”並填寫《“校園之星”評審表》,班主任將“校園之星”名單和評審表一併交到政教處。

4、政教處組織各班的“校園之星”照相,並製成噴繪,在“校園之星”專欄予以公示,並在校園網上公示。

5、政教處對評選出的“校園之星”進行表彰獎勵。

6、評選應本着客觀公正的原則,做到“公平、公開、公正”,評選出的.“校園之星”要有信度。

四、評選標準

1、文明之星:熱愛學校,文明禮貌,無違紀違規,由班主任和“評審委員會”共同投票選出“文明之星”

2、勞動之星:熱愛勞動,積極協助班主任參與班級的日常管理工作,無違紀違規,由班主任和“評審委員會”共同投票選出“勞動之星”。

3、衛生之星:講衛生,寢室內務整理到位,個人衛生習慣良好等,無違紀違規,由班主任和“評審委員會”共同投票選出“衛生之星”。

4、體育之星:熱愛體育,有一定的體育特長,無違紀違規,由班主任和“評審委員會”共同投票選出“勞動之星”。

5、藝術之星:熱愛學校,有一定的藝術特長,無違紀違規,書法寫得好的,畫畫的好的,舞跳得好的,歌唱的好的等。由班主任和“評審委員會”共同投票選出“藝術之星”。

6、學習之星:熱愛學校,勤奮學習,無違紀違規(若第一名出現過違紀情況,第二名替補,依此類推),月考成績在班上第一名的。

7、進步之星:熱愛學校,勤奮學習,無違紀違規,兩次月考成績作對比,進步幅度最大的爲本月“進步之星”。

五、兩點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本班級的“校園之星”評選。

2、要以評選活動爲契機,加強對先進典型的宣傳,充分發揮“校園之星”的示範帶動作用爲全體學生樹立榜樣,營造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激勵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8

一、指導思想

實施素質教育,落實“文化立校,體藝增色”的辦學理念,實現“凝聚正能量,再鑄西中輝煌”的奮鬥目標,張揚學生成長過程中的個性、特長和先進性,激勵學生健康快樂地成長。依據學校確定的“培養健全的現代人”的育人目標,爲每個學生終生髮展奠基。學校通過完善學生評優制度,豐富優秀學生的內涵,鼓勵學生爭先創優的積極性,使全體學生在西鄉中學健康成長,全面發展。

二、評比類別和條件

優秀學生分爲綜合類優秀學生、學習類優秀學生、特長類優秀學生

1、綜合類優秀學生(德育處李偉鋼負責,具體安排見附表)

(1)十佳學生:按德、智、體、美、勞綜合表現,在全校範圍評選十位優秀學生。

(2)德育標兵:按學校“學生禮儀常規”評定。

(3)優秀學生幹部:按學校“優秀幹部評選條例”評定。

(4)環保衛士:按學校相關規定評定。

(5)三好學生:按“三好學生評選條例”評定。

2、學習類優秀學生(教學處劉日光負責)

(1)學習標兵:每學期按期中40%,期末60%進行年級排名,前20名獲獎,其中1—6名爲一等獎,獎勵每人價值300元書籍等學習資料或購書卡;7—12名爲二等獎,獎勵每人價值200元書籍等學習資料或購書卡;13—20名爲三等獎,獎勵每人價值100元書籍等學習資料或購書卡,並頒發獲獎證書。

(2)學習優秀獎:每學期按期中40%,期末60%進行年級排名21—100名學生獲獎,頒發獲獎證書。

(3)學習進步獎:每學期按期中40%,期末60%進行年級排名,進步幅度年級前20名學生獲獎,頒發獲獎證書,獎勵每人價值100元書籍等學習資料或購書卡。

3、特長類優秀學生(以下4個項目上報的人數不超過各年級班級總數)

(1)藝術之星(音樂部:劉玉峯負責;美術部:張盛軍負責)

音樂類:具有良好的`音樂素養,能通過欣賞音樂或參加文藝活動陶冶自己的情操,具有一定的藝術水平,在集體活動中表現較爲突出。學生要參加學校文藝演出並在區級以上比賽中獲獎者。

美術類(包含傳媒):具有良好的美術素養,能通過欣賞作品或參加美術創作活動陶冶自己的情操,具有一定的藝術水平,在集體活動、術科競賽、宣傳活動中表現較爲突出者。

(2)陽光少年(體育部:鍾卓興負責)

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強健的身體,保持良好的衛生保健習慣,積極參加學校跑操,堅持參加體育鍛煉,樂觀向上、朝氣蓬勃,在班級組織的體育活動中或參加校級以上各項體育比賽中起帶頭作用者。

(3)科技之星(教學處:羅暉)

愛學習,勤思考,思維活躍,開拓創新,知識面廣;在集體科技活動中經常有思想、有點子,併產生良好的效果和影響;在校級以上科技大賽中獲獎者。

(4)文學之星(語文科組:羅代國負責)

積極參加語文學科競賽和第二課堂活動,且成績比較突出。要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在學校“閱讀之星”評比中獲得等級獎;

②在《大榕樹》校報或其他報刊發表作品;

③在校級以上語文學科競賽中獲得等級獎;

④擔任語文科代表或文學社負責人。

三、評選辦法及要求

1、綜合類評比由班主任組織學生認真學習方案,指導班委會發動學生經民主評議,評選出獲獎學生,經年級審定名單,上報德育處。

2、學習類評比由年級組按教學處要求評定獲獎學生後上報教學處審定名單,由教學處統一報德育處。

3、特長類評比由各相關部門按類別組織專業老師進行評比,與年級組協調審覈後名單由年級統一上報德育處。

4、學校召開總結表彰大會,並出專欄向全校學生介紹先進學生的優秀事蹟。

5、獎勵用的獎品、獎狀和榮譽證書由相關評選部門準備和頒發。

6、有關獎項指標每年由學校下達。

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9

一、指導思想

關注每一個學生的成長,引導全體學生尋找自身潛力,挖掘自身潛力;引導廣大教師發掘學生的閃光點,關注學生的點滴進步。通過榜樣帶動的作用,使同學們有進一步努力、前進的目標,讓更多的同學發現自己的閃光點、找到成長中的自信。通過評優對學生進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導,樹立學生的自信心,最終達到多出人才,出尖子人才目的。爲我校的德育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做出積極貢獻。

二、評選項目

學習之星、德育之星、體育之星、才藝之星、孝親之星、勞動之星、尊師之星、禮儀之星、守紀之星、節約之星

三、“校園之星”基本條件

(1)熱愛校園、尊敬師長、模範遵守校規校紀,認真貫徹落實《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一日常規》。

(2)思想道德素質高,人格魅力強,恪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個人綜合素質好。

(3)熱愛學習,銳意進取。在班級學習中成績突出,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有一定的影響力,是同學的學習楷模。

四、評選機構

評選活動由學校德育處、教導處、總務處、團委等部門組成評選活動組委會,負責評選活動的領導工作。

五、評比程序與時間

1、各班組織學生按照評比條件進行民主評議,“校園十星”每週評選一次,每班利用週一班會時間確定“十星”的名單(確定爲班級之星)填好申請表週二上午上交德育處(此表一式兩份,一份上交德育處,一份在班內的德育專欄公示,接受學生監督),學校根據上報的事蹟初步確定出校園之星名單,再跟蹤調查一週,情況相符的確定爲“校園之星”發榮譽證書。每月評出本月的“月度校園之星”學期末評選出“年度校園之星”作爲學校向上一級推薦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的人選。

2、校園之星評選要求每個被推薦人有200字左右的推薦材料。

3、各班所報的學生事蹟必須真實,如有老師和學生反映與事實不符的',追回所發證書和獎品,全校通報批評,取消該班評選先進班集體資格,取消該班班主任評選爲優秀班主任資格。

4、各班要在班報中留出位置用於書寫班級之星名單。各班要創設競爭機制氛圍,發動學生開展爭星保星活動,注意教育學生本週被評爲班級之星,下週不一定再被評上。

六、各項評比具體條件

(1)學習之星

思想健康、積極向上;有強烈的求知慾和鑽研精神;樂於學習,善於總結好的學習方法;樂於幫助學習有困難的同學,並且自身成績優良。

(2)德育之星

思想品德好,做事講誠信。考試不弄虛作假;不說謊話、假話。團結同學,尊敬師長,孝敬父母。

(3)體育之星

能堅持鍛鍊身體,認真上好體體育課和活動課;認真做好廣播體操和眼保健操;積極參加各種體育比賽;身體素質達到標準;積極參加體育活動。

(4)才藝之星

在美術、音樂、舞蹈等方面有突出特長並積極參加校內外各類藝術比賽。

(5)孝親之星

懂得關心父母,孝敬長輩。能經常幫助父母分擔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有典型的事蹟,並得到大家一致好評。

(6)勞動之星

講究衛生,有良好的環保意識和衛生習慣,積極參加講衛生活動,並起表率作用,關心學校和本班衛生情況,發現問題能採取措施解決。有良好的勞動習慣,積極參加勞動鍛鍊,勞動中能吃苦肯幹,不怕髒、不怕累。

(7)尊師之星

尊敬師長,是老師的得力助手。有典型的事蹟,並得到大家的好評。

(8)禮儀之星

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模範地遵紀守法,愛護公物,敢於同不良現象作鬥爭,集體榮譽感強。性格開朗,衣着整潔,儀表端莊,模範遵守學校《儀表規範》。講文明、懂禮貌、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謙虛誠實,有良好的文明禮貌習慣。

(9)守紀之星

有強烈的進取心,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集體榮譽感強。紀律觀念強,爲本班學生遵紀意識的增強發揮了應有的作用。模範地遵紀守法,當月內無任何違紀行爲,在做好自律的同時,能配合班主任開展紀律工作,對學生的違紀行爲進行積極監督。

(10)節約之星

愛護學習用品,生活用品。時能節水、節電,做到不亂花零用錢、不亂買零食生活簡樸,做到同學之間不攀比穿戴,不講排場等。有典型的事蹟,並得到大家一致好評。

總之,這是一項新舉措,一次新嘗試,對全方位評價學生、提高學生綜合素質、推進學校素質教育有着深遠的意義。希望全體師生能高度重視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激發全體學生的上進心,把我校學生打造成“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的一代新人。

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10

一、目的

爲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切實保證德育的地位,加強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質教育,把全體學生培養成爲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的具有社會公德、文明行爲習慣的遵紀守法的公民,我校擬定了“校園之星”評比方案,採取賞識和激勵的教育辦法,讓每一個學生都能不斷成長,每天都向自己理想的彼岸邁進一步,在成長的過程中逐步學會做人、學會思考、學會自信、學會自省、學會合作、學會學習。

二、評選範圍

我校在籍學生

三、“校園之星”類別

1、勤奮學習之星

2、助人爲樂之星

3、誠實守信之星

4、管理服務之星

5、體育才藝之星

四、評選條件

凡申報“校園之星”的學生都必須能模範遵守《沙洲中學日常行爲規範》,思想品德好、學習態度端正,體育成績達標,在此基礎上,具有特殊的才能,取得突出成績,方能參加評選。

1、勤奮學習之星:學習刻苦,成績突出,在學習方面起模範帶頭作用,在歷次考試中取得優秀成績或取得較大進步。

2、助人爲樂之星: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能主動幫助學習、生活有困難的同學。

3、誠實守信之星:言行跟內心思想一致,講信用。認真履行自己的義務,獨立完成作業,誠信考試

4、管理服務之星:主動管理班級日常事務,樂於爲同學和集體服務。

5、體育才藝之星:積極參加學校及市級以上組織的各項體育、文藝活動和比賽,在體育、文藝類活動中有出色表現,有一定的校園知名度。

五、評選辦法

1、申報人提供200字以內的事蹟材料和相關證書、文稿(發表後)、參加活動證明覆印件以供考評。

2、評選採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年級部組織初評,將符合評選條件的.人選名單與相關材料報校團委,每種類別的校園之星推薦人選爲2人。

3、校團委根據各年級上報的推薦材料,經評審小組,評選出各年級各種類別的校園之星的正式候選人各2名,向全校公示,再經評審小組,最終評選出各年級的校園之星。

4、“校園之星”評選結果將利用宣傳櫥窗、廣播站、學校網站向全校公示,於適當時間表彰。

5、對獲得“校園之星”榮譽稱號的個人授予榮譽證書。

六、幾點要求

1、各年級、各班級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本單位的推薦工作。

2、以評選活動爲契機,各年級、班級加強對先進典型的宣傳,爲廣大青年學生樹立榜樣,營造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激勵學生的健康成長,加速成才。

3、嚴格把關,保證質量,保證時間。要認真組織好校園之星候選人的推薦工作。對在評選活動中,提供材料充分、質量好、效率高的班級獎勵學期德育百分成績10分。

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11

一、宗旨:

爲表彰在學生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優異的學生幹部,發揚他們無私奉獻的`精神,鼓勵更多的同學爲建設文明校園發揮更大作用,特設立此獎項。

二、參評範圍:

①校團委委員、校學生會委員、校學生社團學生負責人

②年級團總支委員

③各班級班委

④各團支部委員

三、參評條件:

①現任學生幹部

②品質高尚,熱愛集體,樂於奉獻,以身作則

③學生工作成效顯著(一學年),有實績

④工作能力強,威信高,有號召力

⑤學習成績優異

四、評選方法:

①每學年評比一次

②每班原則評選一位

③評選必須由班級採用民主選舉的方式產生候選人推薦上報

④政教處綜合考評後審批准

中學校園之星評選方案12

一、指導思想

爲進一步宣傳先進典型,鼓勵學生全面發展,培養學生良好行爲習慣,促使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學會審美,全面提高學生素質,增強班級凝聚力,促使我校良好班風學風的形成。

二、評選項目

全能之星守紀之星學習之星進步之星誠信之星文明之星

三、評選標準

(1)全能之星: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爲人誠實,積極向上;助人爲樂,積極幫助同學解決學習困難;刻苦學習,成績優秀;德、智、體全面發展,綜合素質高。

(2)守紀之星:思想品德好,有強烈的進取心,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敢於同不良現象作鬥爭,集體榮譽感強;模範地遵紀守法,當月內無任何違紀行爲,在做好自律的同時,能配合班主任開展紀律工作,對學生的違紀行爲進行積極監督。

(3)學習之星:學習態度端正,勤奮好學,刻苦鑽研,樂於探究,有良好的`學習習慣,成績突出,在學習方面起模範帶頭作用。

(4)進步之星:學習態度認真,學習方法科學,綜合表現優秀。學習成績在原有基礎上有很大程度提高,並能及時總結經驗。

(5)誠信之星:誠實不撒謊,不欺騙他人、不做損人利己的事情,遇事堅持道義,主持公道,能見義勇爲,敢於批評不良行爲,考試不作弊,不抄作業、不弄虛作假。

(6)文明之星:能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模範遵守學校校規,言行舉止大方得體,儀表整潔,尊師守紀,團結同學,無任何違紀現象,有爲集體或同學服務的先進事蹟,並能深受師長、同學好評,人際關係好,具有中學生的良好形象。

四、評選辦法及表彰

l、班級中每週評選“班級之星”。由班長週末提名,星期天下午自習課進行評議表決。

2、各班級在班級內部“班級之星”評選的基礎上,推薦1-2名同學(必須是班級之星中產生)參加年級組“每月之星”的評選,於每月最後一週週三前,將符合評選條件的推薦人選報送年級組,由年級組評選出“每月之星”。

3、每週各班評選出的“班級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級範圍內予以表揚並在班級公示欄張榜公佈;年級組評選出的“每月之星”由學校利用宣傳櫥窗、廣播站,向全校公示,並進行表彰。

4、各班級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本班級的評選工作。要以評選活動爲契機,加強對先進典型的宣傳,充分發揮“班級之星”、學校“每月之星”的示範帶動、教育作用,爲全體學生樹立榜樣,營造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激勵學生的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