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14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14篇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1

爲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確保在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及時組織、指揮並動員各方面力量投入搶救、搶險、運輸保障、現場處理及善後工作,保護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運輸危險廢物發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組織指揮、協調突發事件的搶救、搶險、保障運輸、現場處理及上後工作,服從政府或有關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三、報告程序

當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危險廢棄物泄漏事故後,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採取搶救傷員、迅速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警部門及本企業報告,企業在接到報告後對情況做出分析和決策並有XXX上報上級所屬

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

相關應急電話:環保:12369交警:122公安:110消防:119醫療:120

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單位、車輛、駕駛人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情況;事故性質的初步判斷;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

四、應急指揮

領導小組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告或政府有關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運輸時,立即啓動本預案,由組長或副組長率領相關人員趕赴目的地進行現場指揮,遵照上級的指示和要求,積極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搶險施救、事故處理和運輸保障工作,並即時將有關情況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五、應急車輛

1、應急指揮車輛:XXX爲應急指揮車,XXX爲運輸保障車,確保應急之用。

2、應急車輛儲備:根據需要,隨時調派;儲備的車輛和駕駛員要儘量保持相對固定,在相同條件下允許作必要的調整。

六、處置措施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即時啓動應急預案,組長或副組長應率領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採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相關事宜,並做好善後工作。

危險廢物運輸在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或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事故時,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當地環保、公安、交警部門和企業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危險貨物名稱、危害和應急措施,並在現場採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本企業接報告後,啓動應急預案,根據運載的危險品性質、事故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造成危害程度等情況,組織人力、物力,迅速、有效、妥善地進行處置,服從有關部門的指揮,積極採取相應措施,把事故造成的損失控制在最小的範圍內,並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七、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後,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配合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查清不放過、駕駛員沒有收到教育不放過、安全隱患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進行調查處理,同時還應認真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切實加強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預防預警、新聞宣傳和通信保障等工作,建立統一、規範、高效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和保障體系,有效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

1.3分類分級

1.3.1分類

本預案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路、水路、地方鐵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水路、地方鐵路工程建設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行業重大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1.3.2分級

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爲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Ⅰ級(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指事態非常複雜,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協調系統內多方面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2)Ⅱ級(重大)突發事件:指事態複雜,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指導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3)Ⅲ級(較大)突發事件:指事態較爲複雜,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參與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指事態比較簡單,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瞭解應急處置有關情況的緊急突發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河北省行政區域內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或超出事發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省政府責成需要由交通運輸部門負責處置的交通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省交通運輸廳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它緊急事件。

預案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同時符合多個分級情形的,按照最高級別認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省交通運輸廳直屬各單位可參考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預警分類,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對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類進行細化補充。

1.5工作原則

1.5.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

堅持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一切對人民負責,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防護。樹立預防爲主思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加強應急宣傳教育,提高公衆防範意識,強化應急演練和培訓,提高綜合應急保障能力。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應急救援和保障模式。

1.5.3加強協作,資源共享。

建立省級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加強與政府其他部門合作,實現協調聯動的綜合應急保障和救援體系。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應急處置機制。

1.6應急預案體系

河北省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體系是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一部分,具體包括:

(1)綜合應急預案。是河北省交通運輸廳應對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規範性文件,由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制訂並實施,報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門和省安委辦備案。

(2)專項應急預案。爲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訂。主要涉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水路交通突發事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城市公共汽電車突發事件、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事故和交通運輸網絡安全事件等方面。

(3)部門應急預案。爲應對單一種類且以部門處置爲主、相關單位配合、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用以規範本部門、行業、系統應急管理工作而制訂的應急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直屬單位根據業務和職責分別負責制訂並實施,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4)地方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根據省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地方政府公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級應急預案(包括專項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5)交通運輸企業突發事件預案。省內各級各類交通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的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以應對企業範圍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

河北省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省級(省交通運輸廳)、市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縣級(各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三級組成。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爲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1應急領導小組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是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在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由省交通運輸廳主要領導任組長,各分管廳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廳機關相關處室負責人、廳直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指揮全省交通運輸系統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和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2)審定省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決定啓動和終止Ⅱ級(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4)研究制定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發佈指揮調度命令,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5)根據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要求,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或其他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聯合行動方案。

(6)承辦省政府、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Ⅲ級(較大)、Ⅳ級(一般)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機構由市級(含定州、辛集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成立,省交通運輸廳根據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工作專班),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指導工作。

2.2應急工作組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應急指揮組、新聞宣傳組、通信保障組、綜合運輸保障組、基礎設施搶修組等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廳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協助領導小組落實國家、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領導同志及廳領導的有關要求;協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協調;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新聞宣傳組。由廳宣傳中心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彙總,經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配合政府宣傳部門搞好新聞發佈、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工作;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通信保障組。由廳通信局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應急處置過程中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綜合運輸保障組。由廳綜運處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指導各運輸企業做好日常應急運力儲備;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各類運輸方式的聯運及與周邊省(市)交通運輸部門溝通協調工作;擬定應急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6)基礎設施搶修組。根據突發事件類型,由具體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負責組織公路、港口、機場、地方鐵路、城市公路交通設施搶修及保暢;組織、協調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機械設備及物資調配;制定、發佈公路繞行方案並協助組織實施;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擬製災後重修計劃;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3專家組。

按照突發事件分類處置的原則,由應急指揮組根據實際需要協調聘請全國知名專家或在專家庫中選擇與事件處置相關的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對應急準備、應急行動、應急響應終止和後期分析評估提出諮詢和建議;爲公衆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諮詢。

2.4現場工作組。

發生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後,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處置行動的需要,派出領導、專家、相關部門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組,組長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定。負責指揮現場救援力量落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各項決策、部署;負責指揮和調度現場應急隊伍;負責調配現場機械設備、應急救援物資等;參與地方政府組織開展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提供交通運輸技術支持;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分別成立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制訂職責範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理相應的突發事件。

災區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當地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並根據災情的救災需要向上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申請支援。非災區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按照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或當地政府指揮調度,協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與預警機制

依託河北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及各分中心、各專項監測系統,建立和完善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或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確監測信息報送渠道、時限、程度。

本預案中的預防與預警主要針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加強與氣象、國土、地震等相關部門聯繫,收集極端惡劣天氣、海洋災害、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進行評估分析並做出判斷,轉發預警信息,採取防禦響應措施。由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牽頭,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日常運維保障單位負責廳級層面預警信息收集、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處理預防工作事務。各級交通應急指揮分中心配合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風險分析等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2預警信息收集

信息收集來源,以省廳交通應急指揮中心爲平臺,整合各交通應急指揮分中心,建立重大突發事件數據庫,各級、各部門應急救援力量、物資及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參數等基礎數據,爲應急救援提供數據支撐。實現重要預警信息共享,包括熱帶氣旋(包括:超強颱風、強颱風、颱風、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冬季大風、寒潮、風暴潮、海冰、海嘯、洪水、低溫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海洋災害、地質災害等信息的發展態勢,及時通報相關單位和部門。

3.3防禦響應

3.3.1預警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預警級別分爲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來表示。預警範圍如下表:

3.3.2預警啓動

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啓動。在接到Ⅰ級預警啓動指令後,省廳應急領導小組進入待命狀態。突發事件Ⅱ級預警由廳應急領導小組按如下程序啓動:

(1)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根據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提供的信息,向廳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突發事件Ⅱ級預警狀態啓動建議;

(2)廳應急領導小組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啓動Ⅱ級預警,如同意啓動,在有關規定時限內,由應急領導小組正式簽發Ⅱ級預警啓動文件,並按《河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發佈或向有關部門報送,同時將有關信息報省政府應急辦和交通運輸部應急辦。

(3)綜合協調組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綜合運輸保障組、基礎設施搶修組根據預警信息開展應急物資、設施調撥或徵用準備。

(5)新聞宣傳組和通信保障組根據預警信息開展新聞宣傳和通信保障工作。

(6)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將Ⅱ級預警指令發各有關部門。

Ⅲ、Ⅳ級預警啓動程序由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Ⅱ級預警啓動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制定。在預警過程中,如發現事態擴大,超過本級預警條件或處置能力時,及時上報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3.4防禦響應結束

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降級或撤銷。Ⅱ級預警降級或撤銷由廳應急領導小組按以下程序執行:

(1)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提供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綜合協調組確認事態發展已不滿足Ⅱ級預警啓動標準時,向廳應急領導小組提出Ⅱ級預警終止建議。

(2)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終止後,正式簽發Ⅱ級預警終止文件,提出預警終止後續處理意見,通過預警啓動相同辦法對外發布,並報省政府應急辦和交通運輸部應急辦。

(3)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將Ⅱ級預警終止指令發各有關部門。

Ⅲ、Ⅳ級預警終止程序由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Ⅱ級預警終止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制定。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突發事件應急響應一般分爲Ⅰ級(重大事件)、Ⅱ級(重大事件)、Ⅲ級(較大事件)和Ⅳ級(一般事件)四個等級。

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負責Ⅰ級應急響應的啓動和實施,省交通運輸廳負責Ⅱ級或省政府責成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的啓動和實施,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Ⅲ級應急響應的啓動和實施,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Ⅳ級應急響應的啓動和實施。

Ⅰ級(重大事件):對符合本預案Ⅰ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予以確認,啓動並實施本級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Ⅱ級(重大事件):對符合本預案Ⅱ級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或由交通運輸部下達的緊急物資運輸等事件或省政府責成處理的突發事件,由省交通運輸廳在省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指導下予以確認,啓動並實施Ⅱ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政府、交通運輸部備案。

Ⅲ級(較大事件):對符合Ⅲ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啓動並實施Ⅲ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Ⅳ級(一般事件):符合Ⅳ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縣政府的領導下,啓動並實施Ⅳ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4.2應急處置

4.2.1前期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部門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相關預案對突發事件予以先期處置,並迅速瞭解和上報突發事件相關信息。

4.2.2應對措施。

各級公路、港航、道路運輸、地方鐵路、城市公共交通等部門,應當制定部門或專項應急預案。當發生Ⅰ、Ⅱ級突發事件時,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召集相關部門進行應急會商,由相關業務部門提出應對措施,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後,由業務部門牽頭貫徹執行。重大突發事件綜合應對措施,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定牽頭部門執行。

4.2.3跨地區支援。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救援力量不能滿足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由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協調本區域內其他地區交通運輸應急救援力量予以協助。省交通運輸廳建立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救援互助機制,合理利用全省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物資和應急處置力量,以就近原則,統籌協調各地方應急力量支援行動。

4.2.4應急物資調用。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依託公路養護部門、各大、中型交通運輸企業、施工企業等儲備一定數量應急物資。需調用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時,由上級直接下達調用指令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直管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並下達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調用指令,應急物資儲備或管理單位接到調撥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完成物資發運工作。

4.2.5徵用補償。

對於跨地區應急力量的使用,各受援地在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應當給予補償。Ⅰ、Ⅱ級突發事件中使用的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採取“無償使用”原則,對可回收重複使用的應急物資由使用地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回收、清洗、消毒和整理,由物資儲備或管理部門清點後入庫,損耗、損毀的物資由省廳補充。其他等級突發事件中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使用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儲備的,按照“誰使用,誰補償”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4.3信息報送

全省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均應當建立健全應急值守、信息報送等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暢通。

各單位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應根據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序逐級上報,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原則上以書面形式報送,情況特別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隨後再報書面報告。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接到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報告後,應迅速向上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上報,並在1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至省廳,情況特別緊急的,各基層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可直接上報省廳。報送的信息應當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影響範圍和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事件發展趨勢等。

4.4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廳應急響應終止後,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牽頭需及時組織參與單位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上報廳領導。

4.5新聞發佈與宣傳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成立應急工作新聞宣傳組,及時掌握應急事件的動態信息,定時報送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相關信息研判形勢後,及時上報省政府。Ⅰ、Ⅱ級突發事件由省政府宣傳部門權威發佈,Ⅲ、Ⅳ級由事發當地政府宣傳部門負責,適時召開新聞發佈會,迴應社會關切。

省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指導河北交通應急指揮中心發佈預案啓動公告、預警與應急響應啓動公告、預警終止與應急響應終止公告,傳遞事態進展信息等;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和事發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說明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問題,澄清和迴應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報導,介紹應急處置動態等;省交通宣傳中心負責組織新聞通稿、配合政府宣傳部門召開新聞發佈會等。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按照“平急結合、因地制宜,分類建設、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隊伍。

5.1.1公路應急保障隊伍。

各高速公路管理(籌建)部門要依託養護部門建立一定規模的應急保障隊伍,省高管局、河北交投集團負責各省管高速公路應急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省廳公路局負責指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公路管理部門組建應急保障隊伍,分別負責轄區內普通幹線公路、農村公路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各高速公路應急保障隊伍、普通幹線公路應急保障隊伍組建完成後要及時報當地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5.1.2水運應急保障隊伍。

省廳港航管理局指導各地方水運、海事管理部門、企業組建應急保障隊伍,明確納入應急保障的船舶及噸(座)位數、類型、技術狀況,以及對行業人員和船舶管理的要求、應急徵用條件和程序、補償標準等,並將相關信息及時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5.1.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

省運管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大中型道路運輸企業建立全省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每個市不少於50輛貨車、50輛客車及部分加油、維修等保障車輛。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須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要在5年以內,車輛所屬單位、企業具體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等,從事應急運輸保障的人員,包括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等,年齡須在25—50週歲之間,身體健康、政治素質高、技術過硬、熟悉有關法規政策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由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配發證件,免收省內公路通行費。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基本信息要及時更新,並報省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5.1.4地方鐵路應急保障隊伍。

省鐵路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地方鐵路運輸企業組建地方鐵路應急保障隊伍,配備一定數量鐵路搶修、救援等專用設備。

5.1.5城市公共交通應急保障隊伍。

省城運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各大中型公共交通運輸企業組織城市公共交通應急保障隊伍,指定技術狀況較好的應急保障車輛,數量不低於企業公交車輛總數的3%。

5.1.6新聞、通信應急保障隊伍。

省宣傳中心和通信局負責組織,配備一定數量現場工作使用的設施和設備。

5.2資金保障

應急演練、教育培訓、應急保障等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組負擔,並按規定程序列入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年度財政預算。

對受重大突發事件影響較大的地區,省交通運輸廳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3物資保障

5.3.1公路應急保障物資。

分爲搶通物資、救援物資和應急保障設備三類。搶通物資主要包括:瀝青、碎石、砂石、水泥、鋼橋、木材、編織袋、融雪劑、防滑劑等。救援物資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飲用水、防護衣物及裝備、醫藥、照明、帳篷、安全標誌等。應急保障設備主要包括: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撒佈機、起重機、清雪車、發電機、拖運車輛等。應急物資儲備以“因地制宜、規模適當、合理分佈、有效利用”爲原則,結合各地區氣候與地質條件,省廳公路局負責建設國家、省級公路應急物資儲備中心,並納入省政府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各市、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各級高速公路管理部門依託各公路養護部門儲備一定規模搶通物資和救援物資。應急保障設備採取社會租賃和購置相結合的方式,應急充分依靠公路建設企業、武警交通部隊的力量參與公路應急保障。

5.3.2水運和地方鐵路應急保障物資。

省廳港航局負責指導各水運、港口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和需要,儲備一定數量救援、防火、防暴等應急保障物資。海上搜救和溢油應急處置,由交通運輸部統一組織。省鐵路局負責指導各地方鐵路運營企業,儲備一定數量鐵路車輛救援、鐵路搶通等應急保障物資。

5.4通信與信息保障

省交通通信管理局負責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分級處置”的省級交通應急指揮平臺,實現風險隱患監測、綜合預測預警、信息接報與發佈、綜合研判、輔助決策、指揮調度、異地會商、應急保障、應急評估、模擬演練和綜合業務管理等功能,建立專家諮詢、應急資源等數據庫,並能夠及時向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應急平臺提供數據、圖像、資料等。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省級交通應急平臺建設本級應急指揮系統。

5.5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相關人員每兩年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培訓,並依據培訓記錄和考覈實績實施應急人員動態管理,提高應急指揮和保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

公路、港航、道路運輸、城市公交等部門應根據工作實際組織編寫、錄製應急宣傳讀本或宣傳教育片,做到圖文並茂、通俗易懂,並在車站、碼頭、服務區等場所免費向羣衆發放。

5.6應急演練

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廳本級應急演練計劃,組織省級聯合應急演練。省廳本級各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兩年組織演練一次,並根據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

廳直各單位負責組織本行業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1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組織本地區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省交通運輸廳組織預案的適時修訂: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爲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3

一、總則

(一)編制的目的

爲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確保我縣境內重要農村道路、防汛通道等主幹道路安全暢通,及時處置各種道路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便捷出行及其生產、生活物資的運輸,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三)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類別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道路交通阻斷,橋涵坍塌,影響交通運輸安全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爲以下四類:

1.重特大交通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指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營運資格的運輸車輛、船舶,在道路、水上等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

2.汛期洪水造成道路交通阻斷。主要是在汛期遇到特大洪水,使省道或重要縣道、防汛通道造成阻斷,或橋樑坍塌阻斷交通等防礙正常交通運輸的事件。

3.雪天或地震造成道路交通阻斷。主要是遇到大雪天氣,道路積雪嚴重影響交通運輸和地震造成的道路斷裂、坍塌、滑坡,使道路交通嚴重受阻。

4.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出現交通事故,引起泄漏。主要是運輸國家規定的危險貨物,如液氯、氨、甲醇、汽柴油等物品,在道路運輸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引起泄漏,污染公路環境。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涉及本行政區域內,或超出本縣處置能力的,需要上級部門幫助處置的重特大突發事件。

(五)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爲本,減少危害。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交通部門的職能,把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爲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特別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危險貨物運輸,要堅持預防與應急並重,重在平時預防,要認真落實法人主體責任制,嚴格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增強防患意識。

3.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總體部署,加強對局屬二級機構的.管理。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對於道路交通阻斷事件,按照公路法,分級管理的原則,落實修復責任主體,縣交通運輸局可協調指導局屬各交通單位,應急調配各交通單位車輛、機械、人員進行搶修。對我縣處置能力確實有困難的,可向市交通運輸局申請幫助處置。

4.科學調度,全力搶險。發生洪水險情或地震致使道路損壞中斷、橋涵坍塌時,縣交通運輸局應急領導小組應快速反應,迅速啓動應急預案。縣交通運輸局要組織公路、海事等部門力量迅速到位,採取有效措施,調動施工機械,全力組織搶險,修復水毀或震毀公路、橋涵,保證公路的暢通和救災物資的運送。必要時,縣交通運輸局可統一調度局屬各交通單位的設備和力量,集中搶修毀壞公路,確保重要道路安全暢通。

(六)應急預案體系

局屬涉及交通的突發性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主要包括:

1.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防汛抗洪應急保障預案。

3.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4.東至縣交通運輸局水上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對於雨雪天氣或地震造成的道路阻斷,可參照防汛抗洪應急預案執行。縣交通運輸局二級機構和地方海事、公路部門也要按照上級有關預案,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並報縣交通運輸局備案,並根據不同階段任務的實際情況不斷修訂、完善、補充專項應急預案。

二、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縣交通運輸局是局屬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業務指導機構,系統各單位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局各單位包括縣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縣農村公路管理管理服務中心應在縣交通運輸局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縣交通運輸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指揮長):程國慶

副組長(副指揮長):陳義爲、羅國紅、凌賢玉、彭志高、于飛、彭林、劉小平

成員:鄭利華、方學農、胡俊、楊凱、王棟、蘇曉六

汪保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汪保和任辦公室主任。必要時,縣交通運輸局可派出工作組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機構

縣交通運輸局專項預案組織中的辦公室爲專項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負責處理事件的日常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接收和辦理向縣政府報送緊急重大事項,承辦應急管理工作安排、檢查和指導下屬單位工作,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承擔相應工作。

三、運行機制

縣交通運輸局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局屬各單位在縣交通運輸局的直接領導下,直接對轄區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進行應急處理和恢復重建工作。

(一)預警系統

縣交通運輸局應加強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工作的領導,要建立預測、預警系統。建立和完善本系統內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並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報制度,明確專門機構及時上報有關預警信息。主要是對轄區內可能性出現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水上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洪澇災害可能造成的道路阻斷和橋樑坍塌以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出現事故引起泄露,可能造成對環境的重大污染等進行及時的預警。

(二)應急處理

對發生一般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由縣交通運輸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對發生重特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縣交通運輸局在縣人民政府的直接領導下,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上報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機構。

(三)信息報告

對已確定發生的轄區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各執法中隊有義務及時向縣交通運輸局報告。對重特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各執法中隊等最遲不超過2小時向所在鄉鎮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程度、事件發生趨勢和已採取的措施等,並適時續報有關情況。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機構對各執法中隊等上報的信息進行覈實,並及時上報縣政府和有關部門。

(四)先期處置

對轄區內發生重特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後,各執法中隊應在地方政府的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先期處置。

1.就近的執法中隊第一時間組織實施現場救助。

2.保護事故現場。

3.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泄漏的,要及時向社會發出避險警告。

4.疏導交通或指揮車輛、行人繞行。

5.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或向縣政府報告。

(五)應急響應

對重特大交通公共突發事件發生後,縣交通運輸局將在縣政府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根據不同類型事故,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

1.組織在第一時間內就近積極開展應急救援。

2.根據不同事故類型,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3.協助有關部門維護好事故現場和交通秩序。

4.協調鄉鎮政府做好應急保障。

5.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或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6.必要時啓動交通戰備保障隊伍和運輸設備,保障社會運輸需求。

(六)現場指揮協調

根據交通突發事件的不同類型,啓動縣交通運輸局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中的領導組織和指揮機構開展應急工作。

1.發生重特大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啓動《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揮系統。

2.發生洪澇災害造成道路橋樑阻斷的,啓動《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防汛抗洪應急保障預案》指揮系統。

3.發生危險貨物車輛事故引起泄漏的,啓動《東至縣交通運輸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指揮系統。

4.出現水上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啓動《東至縣水上交通安全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指揮系統。

(七)後期處置和恢復重建

事發後,縣交通運輸局要做好善後處置工作,督促運輸企業落實人員安置、傷亡人員撫卹、基本生活困難救助和損失補償、有關保險理賠、資金緊急救助等工作。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儘快恢復生產、生活和工作秩序。

對於道路交通事故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造成車輛、船舶損毀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賠償後,由所在運輸企業按照合同法負責運輸設備的修復、更新。對於洪澇災害造成的道路中斷和橋樑坍塌,按照《公路法》分級管理的原則,縣道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修復;鄉道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修復,縣交通運輸局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助或向市交通運輸局、省交通運輸廳予以申報補助資金。

四、應急保障

縣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縣農村道路管理服務中心、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等單位和運輸企業要按照縣交通運輸局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總體要求,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相關預案做好交通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相應組織,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地方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的統一指揮和指導下,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切實做好應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和交通運輸保障,保證道路暢通和社會運力保障。

(一)應急隊伍保障

發生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後,在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的同時,對應急隊伍力量不足的,縣交通運輸局將調動各交通單位和局屬各單位保障隊伍,也可臨時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和幹部職工參與應急隊伍,必要時啓動交通戰備保障隊伍,各交通單位要在縣政府、鄉鎮政府的領導下,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上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社會運輸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運輸戶,參與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二)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局在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負責當地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科學配置應急運輸力量,應急運力不足的可調縣交通戰備運輸、工程搶修保障大隊,以保證緊急情況下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確保搶險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或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申請援助。

五、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縣交通運輸局每三年組織一次預案演練,縣道路運輸管理服務中心負責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演練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事故救援演練的組織和實施;縣農村道路管理服務中心負責道路損毀和橋樑坍塌事故造成交通中斷的應急處置演練的組織和實施;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負責發生交通運輸事故配合交警等部門疏導和維護交通秩序的應急處置演練的組織和實施。

(二)宣傳和培訓

縣交通運輸局局屬各單位結合應急預案要求和開展的演練,組織廣大職工深入學習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憂患意識、社會責任和自救、互救能力,並制定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計劃,同時通過各種媒體進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擴大覆蓋面,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

(三)責任與獎懲

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瞞報、漏報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理。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4

爲有效預防我鎮所屬區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爲主,常抓不懈。我鎮將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易發點,加大檢查和整改力度,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後,各主要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所屬區域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雪災、冰凍災害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即刻向鎮道路安全負責人胡朝雲副鎮長彙報(電話:628078),並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若如發現有人員傷亡,還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鎮道路安全負責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的現場,根據現場情況迅速展開搶險,在組織搶險的同時,向鎮黨委、政府,縣交管和縣安全部門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我鎮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指揮由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安全員及各部門、民兵應急分隊等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啓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佈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醫療救護組、車輛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由鎮綜合辦人員(汪高峯、餘點,聯繫方式:__)和鎮安全員(陳誼,聯繫方式:__)組成,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彙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由鎮民兵應急小分隊組成(小分隊名單及聯繫方式見附表1),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霧、雨、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院長陸振球(聯繫方式:677711)及衛生院所有職工組成,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後,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並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

4、車輛保障組:由鎮裏的駕駛員(吳升旺:628215,楊建軍:660195,王建新:667116)組成,主要負責疏散被滯留的旅客,將他們帶到安全的地帶,確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導致人員滯留現象的發生。

五、預案啓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後,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事故大小事態,必要時啓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後,各部門、民兵應急小分隊及有關人員要快速反應。

(三)啓動預案啓動後,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相關救援單位立即趕赴現場。

六、應急措施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到達現場後,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和醫療救護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並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事故搶救組應根據現場情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當出現雪災、冰凍災害天氣時,應加強對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必要時可使用應急工業鹽清除道路上的冰凍,確保道路通暢;2、當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應及時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現場治安,並在第一時間搶救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三)醫療救護組立即組織急救,全力搶救傷員,配合其他相關部門搶救工作。

(四)車輛保障組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出動,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滯留人員的乘車次序。

(五)各有關部門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指揮部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關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針對節假日期間車輛人員繁多的情況,我鎮將進一步強化安全宣傳工作,採用拉安全橫幅,張貼安全標語、利用村廣播宣傳、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斷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識,同時指定專人對各個路段進行巡查,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5

一、總體要求

爲科學應對我縣可能出現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事件、突發社會安全事故、重大道路、水上運輸及交通事故和公路中斷等突發公共事件,規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機制,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公共事件給我縣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市、縣關於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突發事件發生後,在局長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上下聯動、分工負責制。

(二)以人爲本。堅持以人爲本。以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爲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緊急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依法規範。應急處置過程中應遵循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法規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行爲。否則,將依法追究因人爲因素造成突發公共事件和對公共事件處置不當責任人的責任。

(四)屬地管理和分級分工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縣局統一指導下,各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全縣交通運輸系統緊急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五)堅持預防爲主。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重點建立健全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防災救災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完善緊急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體系。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縣局成立應對緊急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張金軍

副組長:仲兆賢劉士東王亞男於祥皆於國軍

鄭軍郭恩廣孫伯

成員:機關各科室負責人、下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應對緊急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於國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繫電話:83219090。

(二)工作職責

1、局應對緊急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研究制訂交通運輸緊急事件突發事件應急防範與處置的具體措施;負責審查局屬有關單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緊急事件、突發事件應急體系;統一規劃、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資源。緊急事件特別是重大事件發生時,統一指揮、調度和協調局屬各單位與應急處置工作。

2、局應對緊急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信息上報和綜合協調職能;組織編制、修訂縣局應急預案;指導、彙總和監督檢查局屬有關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實施;督促檢查局屬各單位應急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緊急事件,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披露、新聞發佈以及與局屬各單位聯繫溝通;督促檢查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

(三)局屬有關單位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機構

局屬各企事業單位應分別按各自的分工職責,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在縣局領導下,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明確負責人、物資和應急處置措施,全力搞好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各項應急工作。

四、信息監測與報告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各單位要及時監測並報告可能或已經發生的緊急事件和各類突發交通事件信息。

(一)國、省幹線公路,縣鄉道路緊急事件、突發自然災害: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張金軍同志負責。事發地路段管養單位負責監測有關信息,包括災害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

(二)縣重點交通項目建設緊急突發事件、安全事件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於國軍同志、於祥皆同志、郭恩廣同志負責。

(三)道路運輸運力應急情況: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仲兆賢同志、孫伯同志負責。運管部門應建立健全緊急事件應急客、貨車輛儲備、備用數據庫,要能滿足緊急事件、交通突發事件或配合縣政府應急事件的`交通運輸保障。具體負責:制訂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安排運力儲備和緊急事件運力組織、調配、調度與管理;督查應急運輸保障執行情況;協調解決執行應急保障任務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報送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執行結果。運管所配合公安部門實施交通管制。

(四)水上緊急事件、險情: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於國軍同志負責。事發地監管部門負責監測有關信息、包括事件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及時報告。

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由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及時報告。

爲確保信息暢通,凡涉及應急工作的局屬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緊急事件24小時值班制度,向社會公佈值班電話,落實專人,確保信息暢通。一旦發生重大險情和事故,應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不得謊報、瞞報和漏報。特殊情況下,事發地有關單位和部門在向縣局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五、應急響應

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和實際情況,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爲一般(IV級)、較重(III級)、重大(II級)和特大(I級)四級預警,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

(一)基本響應程序

發生或即將發生緊急事件突發事件的信息得到覈實後,在尚未確定突發事件級別,實施分級響應之前,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立即派員趕赴現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如下應對措施:一是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羣衆開展自救互救;二是緊急啓動資金、人員、車輛、工程機械設備等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門劃定警戒區域,採取中斷交通等必要管制措施;四是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覈實;五是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六是超越所屬管轄範圍時,及時通報突發事件涉及單位和部門。

在採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同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相關單位要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向市局應急辦和縣委、縣府有關應急機構報告,進入分級響應程序。

局應急領導工作小組對全縣各類緊急事件交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突發事件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二是發佈啓動局級相關應急預案的指令;三是協調交通運輸各部門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處置行動,指派有關人員參與、指導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應急指揮工作;四是責成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有關應急機構報告情況並同時向其他相關領域應急機構通報情況;五是協調事發地公路、水路等交通管制;六是協調事發地有關人員的疏散或轉移以及傷員的急救;七是協調應急救援通信、物資徵調及其運輸等保障工作;八是必要時啓用交通戰備應急預案;九是必要時請示縣委、縣政府啓動相關縣級應急預案;十是協調事件善後處理及恢復重建工作等。

(二)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

全縣交通各類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緊急事件突發事件發生後8小時內應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局建立應急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言人由局長張金軍同志擔任,或根據緊急事件類別委託局分管領導擔任,有關新聞發佈工作由負責處置事件的單位協助。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掌握信息,分析輿情,加強與負責處置事件的單位溝通協商,提出新聞報道意見,嚴格按照突發事件相關新聞報道工作的規定辦理,難以把握的重大問題請示局主要領導。負責處置事件的單位和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主動聯繫、配合新聞宣傳部門對新聞報道提出建議並做好審覈把關。

對一般(IV級)、較重(III級)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由事發地相關部門配合有關新聞單位按以上原則進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訊保障

局屬各單位、交通運輸企業都要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處置的通信與信息保障系統,確保應急響應期間全天候派人值班和電話、傳真機、電腦網絡暢通。

(二)裝備保障

局屬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數據庫並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以及應急裝備擁有部門和單位要建立相應的登記、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統一調配使用。

(三)人員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都要成立應急分隊,確保公共事件處置應急人員調配。

(四)經費保障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相應的應急經費保障機制。局屬各單位負責所屬管轄範圍緊急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局財務科應預設相應應急專項儲備經費,建立健全緊急事件應急經費管理調配使用制度,並根據實際情況在局屬各單位調劑使用。各單位應本着“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確保應急資金及時撥付。各單位要合理使用應急資金,確保資金專款專用,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對特別重大交通運輸緊急事件突發事件,損失巨大,經費難以自付時,由縣局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鄭軍同志組織局財務科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請示,報告上級部門審批或及時向市局、縣政府及時彙報相關災情,請求資金應急支援。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緊急突發事件事發地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縣局相關科室或局屬有關單位協助善後處置工作。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災後重建或恢復交通、清理與處理等事項。通過善後處理儘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確保交通暢通和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調查和總結

在開展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同時,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決定依法組成事故調查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事故調查,寫出書面報告,及時、準確地查清事件性質、原因、責任,總結教訓並提出防範和改進措施,形成書面調查總結報告報市局、縣委、縣政府和通報局屬有關部門。重大事項由縣局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專題報告。各專項應急預案要制定明確的獎懲制度、對突發公共事件接警處警、信息報送、應急決策、應急指揮和應急響應等各個環節上,對有關人員的立功和過失行爲分別給予獎懲。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6

爲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馬永峯

副組長:秦志強、武建軍

組員:張德宏、石紫昭、劉建輝、張領軍、劉佳彬。

二、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第一條:指揮對重特大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第二條: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查和指揮。

第三條:檢查督導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

第一條:負責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命令的下達和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

第二條:負責事故(險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工作。

第三條: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

第一條:當發生重特大事故,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啓動後,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到位,救援工作聽從縣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第二條: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擔負相應的應急處理任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辦公室人員、財務室人員、安全辦公室人員、檢測站人員。

五、預案實施

第一條:公司應分別對客運班車、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加強專業性安全教育,並經常性地進行具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員和押運員務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發前,根據所承運貨品的化學性質,配齊相應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滅火毯、消防鍬等),並隨時檢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條: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後,應採取緊急措施自救,儘量把事故損失降到最小。同時積極與事發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和交通運政管理機構,以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條:在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到達現場後,應向指揮人員簡明扼要的說明事故情況。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應及時向指揮人員報告運輸的危險貨物的運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發生地人羣、水流、氣流等周邊環境情況,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貨物的處置和人員搶救工作,遏止傷亡增加和污染擴大。

六、緊急自救方法:

第一條:事故發生後,應按照“先人員、後貨物”的原則進行施救。

第二條:在進行自救的同時撥打事發當地的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疏散現場無關人員,組織有效救援。

七、事故處理

第一條:發生重特大事故(險情)後,事故公司必須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採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採取的措施;報告公司、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二條: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現場人員應當積極採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條:應急預案啓動後,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相關救援組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7

爲了提高全鎮範圍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羣衆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爲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爲我鎮經濟建設服務、爲廣大人民羣衆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範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羣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後,清溪交警中隊、派出所、鎮中心衛生院、交通辦、綜治辦、司法所、事故發生地村委會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範圍及時將情況報告鎮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羣衆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併成立福田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鎮派出所。

總指揮:王積分(鎮黨委副書記)

副總指揮:付林(鎮黨委委員、鎮人民政府常務副鎮長)

職責任務:

1.總指揮全權負責福田鎮轄區發生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

2.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並下達命令。

3.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組長:王積分

成員:派出所幹警、清溪交警中隊幹警

鎮應急分隊全體成員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適時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佈於衆;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曾慶明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彭正庚

成員:福田衛生院醫生

負責事故發生後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後處理組

組長:

成員:民政所、財政所、信訪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後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

成員:黨政辦、綜治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衆發佈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故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並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鎮人民政府應急辦,派出所、交警中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公安交警等部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瞭解掌握情況。

3.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黨委書記,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啓動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啓動後,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羣衆、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並嚴格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

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後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

儘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後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後滾動,然後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

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

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

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

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後,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並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後,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8

一、基本情況

xxxx危險品運輸公司專業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公司擁有符合資質的大、中、小型罐車、箱櫃貨車等不同類別的危險品運輸專用車輛xx部,能夠xx、xx、xx等危險化學品。

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及後果(對應事故因果分析)

(一)事故類型:交通傷亡事故、物料泄漏事故、着火和運輸罐爆炸事故、環境污染事故、中毒事故。

(二)事故原因:

1.駕駛員、押運員安全意識淡薄,酒後駕駛、超速行駛,強超強會等違章行爲。

2.對運輸罐體的檢查不到位,違章操作。

3.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車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車輛失控。

4.道路狀況差,視線不良,轉彎半徑、寬度及坡度不符合規定。

5.環境因素的影響:雨、霧、冰雪等惡劣氣候。

6.其他因素: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

(三)事故可能後果:人員傷亡、車輛損毀、環境污染和社會影響等。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公司交通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xx

成員:xx、 xx、 xx

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xx兼任辦公室主任,電話:xxxxxxxx。

(二)職責

總指揮:遠程或現場指揮二級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協助集團公司指揮一級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進行應急救援指揮行動,當總指揮不能親自趕赴現場時,代替總指揮進行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成員職責:

(1)積極響應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參加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行動。

(2)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或環境保護部門現場處理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

(3)配合地方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三)應急保障

1.應急救援隊

2.應急救援車輛

3.應急消防器材

四、應急保障系統

(一)應急分級與啓動

公司交通運輸事故應急響應分爲兩級。

1.發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和化學品車輛無控泄漏、着火等超出本公司處理能力的險情,屬一級事件,啓動集團公司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發生重大以下交通事故以及公司現有資源可以處理的險情,屬二級事件,啓動本預案。

(二)發生一級交通運輸事件,啓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後,無法控制應向上級應急辦報告請求救援,向社會救助團體發佈求助信息。

五、交通事故的預防和預警

(一)公司安全科負責對以下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及時將有關信息和應急措施告知全體駕駛員、押運人員。

1.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及專業新聞單位發佈的地震災害、洪澇災害、惡劣氣象信息、公共衛生和流行疫情信息的通報、通知等。

2.災害現場的動態信息。

(二)定期召開駕駛員、押運員的安全例會、組織安全活動,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能教育,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

(三)認真落實車輛定期檢驗制度,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後“三檢制”,及時發現和消除車輛安全隱患,嚴防帶病車輛上路行駛。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9

爲確保運輸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順利、有序的實施,把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爲加強領導,成立搶險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顏建程副組長:劉凌

下設辦公室,設在業務組,組長由運行主管擔任。電話:13870489906

成立應急救援隊:公司全體成員均爲應急救援隊成員,搶險救援時,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應急救援隊。

二、職責分工公司經理負責預案的簽發

保證每年對預案和實施程序進行審查和修訂。領導小組組長具體負責搶險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搶險救援辦公室負責搶險救援任務的上傳下達及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應急隊伍的組建,應急人員培訓的管理,應急救援演練的組織,以確保有充足的應急反應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員工都有義務執行本預案中各自的職責。

三、突發事件的報告和救援現場組織

(一)重大事故及險情的報告

1、發生險情後,當事人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並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採用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如情況緊急,當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誤時機,造成更大後果。

事故及現場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情況;

(3)事故發展趨勢,可能影響的範圍;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協助救援的有關事項;

(7)報告人姓名及聯繫方式。

2、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險情報告後,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公安、消防、安監、環保、交通等部門。

(二)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險情發生後,現場人員在迅速報告的同時,要積極採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險情擴大,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2、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或安全領導小組通知後,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1)按照應急預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根據事故、險情發生情況,統一實施應急預案;

(3)根據事故現場救援實際情況,及時對實施方案進行調整;

(4)完成緊急調用的救援物資、設備和人員的運輸任務;

(5)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險情時,及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8)協助做好事故、險情上報工作。

四、工作要求與責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認識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專人負責,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2、公司要做到人員、車輛、設備、物資、工具等項工作的落實,隨時做好準備,確保一聲令下,立即出動。搶險救援人員和車輛要落實到人、落實到車,人員名單、聯繫方式和車輛要登記造冊。

3、接到通知,搶險救援隊要在分鐘內在指定地點集結完畢,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

4、安全領導小組每年要制定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使相關人員熟悉、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要根據實際和環境條件的變化及時提請公司修改和完善預案內容。

5、公司要結合自身特點,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預案的宣傳培訓,督促廣大職工積極採取有效防範措施,能熟練掌握應急知識。

6、公司全體人員都有預防、參加重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的義務,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重意識,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強值班制度的落實,確保信息傳遞、通信暢通。

(二)責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應急領導小組的命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的人員要依法處理;對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人員要嚴肅處理。

2、對發生事故後不及時上報、隱瞞不報等不按規定上報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提升我市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處置能力,特編制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中國民用航空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巴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巴中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需提供公路、水路、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

1.4分級負責

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由市政府負責保障。發生一般及以下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保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以防爲主、防抗結合。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積極開展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爲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持保障。

(2)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響應。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公安、應急等部門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負責本級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工作原則。

(3)快速反應、協調聯動、高效保障。完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處理和報送工作,整合行業和社會應急資源。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協同應對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巴中市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由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突發事件時的搶通保通保運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落實各級突發事件指揮部安排的有關應急保障任務。

2.1市級指揮體系

當突發事件發生時,根據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中設立交通運輸保障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交通運輸保障組下設辦公室於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主要負責組織交通運輸保障組的集結;與各成員單位保持密切聯絡,做好綜合協調;與指揮部取得聯繫,上報有關信息,傳達有關指令;安排應急值守,收集彙總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承辦會議和文電工作。

2.2成員單位構成及主要職責

成員單位由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巴中軍分區、武警巴中支隊等單位構成。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協調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負責公路水路搶通保通保運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委:負責鐵路搶通保通保運和航空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受突發事件影響區域的交通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指導、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巴中軍分區、武警巴中支隊:負責組織協調駐巴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官兵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

3預防預警

3.1預防預警機制

各成員單位在日常工作中開展如下預防預警工作:

(1)建立會商機制,做好信息傳遞。當有關部門發佈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時,要和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等部門積極交流對接,加強信息分析,並落實專人及時傳遞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做好極端惡劣天氣、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的應對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2)針對其他(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對交通運輸運行產生影響的情況,按照相關程序處置預警信息。

(3)儲備衛星電話等應急狀態下緊急聯絡設備。

3.2預警信息收集

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日常溝通聯繫,強化預警信息互通互享,爲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信息收集內容及主要來源如下:

(1)國家重點或緊急物資運輸通行保障需求信息;

(2)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衛生、公安、應急等有關部門提供(含公佈信息和祕密情報信息)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等信息;

(3)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和公安等部門提供的公路損毀、交通中斷阻塞、旅客滯留,港口、碼頭、交通樞紐、客貨場站、火車站、機場等監測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誘發交通運輸系統風險的信息;

(4)其他有關信息。

信息收集內容包括預計發生事件的類型、出現的時間、地點、規模、可能引發的影響及發展趨勢等。

3.3預警信息處理

各成員單位在接到藍色及以上預警信息時,調度有關運輸保障單位加強值班值守、車船檢修等應急準備。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各成員單位在發現或獲知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摸清掌握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本級可調用的交通應急保障力量,迅速準備交通應急保障物資、隊伍和裝備,積極開展搶通保運及有關搶險作業先期處置工作。

4.2響應啓動

對應各指揮部響應級別啓動相應的級別。

4.3啓動程序

三級以上響應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籤後啓動,四級響應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審籤後啓動。

4.4響應措施

當啓動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時,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各項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1)做好突發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況摸排;

(2)組織開展搶通保運以及有關搶險作業工作,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及技術專家到現場給予指導;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調派運輸保障隊伍。

(4)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應急隊伍、裝備、物資、資金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和協調;

(5)做好與其他相關應急機構的聯絡,及時通報情況。

當啓動四級應急響應時,參照本預案由相應縣(區)視情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5信息統計和報告

各級保障組辦公室實行“一事一統計”,統計好調派運輸保障隊伍情況,包括人數、車輛型號和數量,運輸人員物資等情況。

發出調派指令後半小時、一小時和到達搶險救援現場後十分鐘內向指揮部彙報調派保障隊伍統計表。

4.6信息發佈與輿情

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前提下,由市級指揮部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及時傳遞。同時,加強輿情分析,及時迴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4.7響應終止與降級

應急響應終止與降級按照市應急委統一部署落實。

4.8總結評估

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終止後30個工作日內,按照市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評估工作,統計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各項資源投入情況,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和預案的適用性,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形成總結評估報告。

5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市級層面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路局、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巴運集團等企事業單位組建公路搶通保通應急隊伍、道路運輸應急隊伍、水路運輸應急隊伍。各隊伍按類別建立聯絡名單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公安、應急管理和發展改革等部門要做好綜合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應急隊伍可以專兼結合,充分吸收社會力量參與。

當發生重大突發事件需部隊投入行動時,由部隊派出相關人員融入應急保障指揮體系,負責協調部隊參與保障行動。

5.2裝備物資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運輸保障各類應急裝備物資儲備體系,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採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裝備物資儲備方式,強化應急裝備物資儲備能力。建立完善應急物資管理規章制度,加強監管、規範程序,及時補充和更新物資。

5.3專家技術保障

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合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基礎數據資料儲備庫,包括針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資源清單、專家庫、知識儲備、應急預案、應急隊伍與裝備物資資源等,並具備互聯互通能力。定期更新交通運輸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的`數據資料。

5.4應急資金保障

加強應急物資存儲和應急支出經費保障,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經費納入預算管理,鼓勵社會捐贈和援助,規範應急經費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5應急演練保障

各成員單位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開展實地演練與桌面推演相結合的多形式應急演練活動,應急演練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結束後,組織單位及時組織評估。鼓勵委託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6應急培訓保障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系統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培訓,建立一支業務精湛、行動迅速、能打硬仗的應急救援隊伍;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應急保障相關人員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訓,並依據培訓記錄,對應急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6附則

6.1責任與獎懲

對突發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給予宣傳、表揚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職、瀆職等行爲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巴中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制定,經市應急委審覈後報市政府批准實施。各縣(區)要結合當地實際編制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行業重點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編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修改完善本預案。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的應急資源發生變化的;

(5)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7)預案制訂單位認爲需修訂的其他情況。

6.3預案監督與檢查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適時組織對各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編制與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予以通報。

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編制、組織機構及隊伍建設、裝備物資儲備、信息報送與發佈、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資金落實、應急評估等情況。

6.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預防和及時、有序、高效地處置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正常和人民羣衆出行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城市秩序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特制訂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暫行條例》和《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運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制訂。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部門協作;預防爲主、防應結合;社會參與,快速反應。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市人民政府成立運城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縣級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2.1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總指揮:分管交通運輸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副祕書長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運城日報社、運城軍分區、武警運城市支隊、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氣象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市經信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爲市指揮部成員。

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負責指導、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研究決策應急處置措施和救援方案,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發佈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信息;協調市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單位之間的關係。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並設立專家諮詢組。

2.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組成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處長兼任。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單位和專家小組之間的聯絡,及時傳達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預警信息,分析判斷情況,提出啓動應急響應的建議;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的有關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與市級其他單位和專家諮詢組的聯絡。

2.3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

市委宣傳部: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安排,負責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

運城日報社:第一時間從市應急指揮部獲得權威信息,實時、準確、全面、客觀地進行宣傳報道。

運城軍分區: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現役、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協調駐運部隊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武警運城市支隊: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部隊參與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安全保衛、秩序維護、搶險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領導公安系統各有關單位承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重要設施設備及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維護當地社會治安秩序,防範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市發改委: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融雪劑、清雪設備、公交車用燃油及燃氣等)的保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

市財政局:負責組織落實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及應急救援日常演練所需經費的保障,做好應急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承擔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及時協調和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部門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啓動應急響應;及時瞭解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情況,並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指導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做好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建設,指導城市市政道路設施損壞、破壞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市衛生計生委:組織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衛計部門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並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專家和專業隊伍給予支持和指導。

市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協調交通運輸等單位認真履行職責,牽頭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受傷人員或遇難者家屬的臨時生活救助,組織對遇難人員遺體處置等善後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及時提供氣象趨勢預測、重要天氣預報等相關信息,根據需要開展現場應急氣象觀測和服務保障。

運城市保險行業協會:負責協調推進保險制度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車輛的落實、督促、指導承保的保險公司及時開展對投保的受損財產和傷亡人員的查勘和理賠工作。

市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的交通管制、疏導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參與組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消防和救援工作。

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負責協助市交通運輸局做好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搞好應急體系及隊伍建設,並開展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

2.4縣(市、區)人民政府的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制定本轄區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制度;組織本轄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並向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報告;掌握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並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指揮協調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監督本轄區城市公交企業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的編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5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城市公交企業要制訂相應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搶險組織機構,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完善的搶險設備、交通工具,定期組織演練;積極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當出現突發事件時要及時向所在地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立即組織進行搶險。

2.6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

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參加現場應急處置的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領導擔任。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後,根據有關單位各自的職責,成立現場搶險組、醫療救援組、安全保衛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5個工作組,相互配合,及時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6.1現場搶險組

現場搶險組組長由現場應急指揮部副指揮擔任。成員由交通運輸部門及城市客運管理機構、住建部門、公安消防部門、武警部隊、現役及預備役部隊、應急搶險機構、公共交通企業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組成。

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傷員搶救、車輛滅火、爆炸物的破拆、危險品的處置、隱患消除以及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恢復等工作。

2.6.2醫療救援組

組長由參加現場救援的醫療衛生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市醫療救援組派出的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負責人組成。

負責現場傷員的搶救和轉送工作及相應信息記錄,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和救援情況。

2.6.3安全保衛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公安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公安交警、治安、消防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設置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安全警戒線,疏散突發事件發生區域的人員;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打擊現場的犯罪活動;維護事發現場周邊地區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

2.6.4後勤保障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與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發改、財政、公安部門、民政部門、氣象部門、保險行業協會、經信委及公共交通企業、保險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突發事件應急物資、應急車輛、救援人員、氣象預報、通信保障、資金保障、善後處理等工作。建立突發事件處置現場與上一級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

2.6.5宣傳報道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宣傳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加救援的新聞媒體負責人組成。

負責救援現場新聞記者的組織,瞭解掌握全面、真實、客觀的信息,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進行新聞宣傳報道。

2.7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專家諮詢組及主要職責

專家諮詢組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及運營專家、城市建設與管理專家、化工及民爆專家、交通管理與消防治安專家、醫療救護專家、衛生防疫專家、應急救援專家等組成。

主要職責: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爲應急決策提供諮詢或建議,科學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置提出諮詢意見;受市應急指揮部委派,對突發事件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持。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及信息監測

縣級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預防及信息監測體系、落實預防及監測機構、人員、職責。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完善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及時檢測和分析相關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影響範圍和影響程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監測信息,落實有關單位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責任與措施。

3.2預警級別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分爲四級。

(1)Ⅰ級(紅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或可能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

(2)Ⅱ級(橙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運輸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或可能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在一定範圍內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

(3)Ⅲ級(黃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較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一定範圍內對行業穩定造成影響。

(4)Ⅳ級(藍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範圍內造成影響。

3.3預警預防行動

3.3.1各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要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明確預警預防方式、方法、渠道;明確對城市公共交通運輸車輛的日常監測、維護、安全檢查等制度的監督檢查措施;明確信息交流與通報、新聞和公衆信息發佈程序。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穩定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範意識。對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當出現可能發生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因素時,按照預警預防方式、方法和渠道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後,分Ⅰ級(紅色)、Ⅱ級(橙色)、Ⅲ級(黃色)、Ⅳ級(藍色)四級預警,向有關單位和企業或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3.3.2城市公交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並由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於工作狀態。

4應急響應

4.1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和時間,劃分爲四級。

(1)Ⅰ級(特別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件,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或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的。

(2)Ⅱ級(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三分之一以上公交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事件的,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一定範圍內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的。

(3)Ⅲ級(較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3人至9人事件,對一定範圍內行業穩定造成影響的。

(4)Ⅳ級(一般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2人及其以下事件,僅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範圍內造成影響的。

4.2先期處置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應當迅速開展先期處置,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4.3信息報告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要立即向事發地人民政府、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應當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上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

對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的,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要在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並與此同時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報告。

4.4分級響應

4.4.1Ⅰ級、Ⅱ級響應。城市公共交通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後,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件情況,及時啓動應急響應,並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提出意見和建議,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啓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同時,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

4.4.2Ⅲ、Ⅳ級響應。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應急指揮部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啓動本級響應。市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後,要密切關注事件發展情況,並根據情況需要決定是否啓動本級響應。

4.5響應行動

4.5.1發生Ⅰ、Ⅱ級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市應急指揮部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後,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關單位參加應急處置的協調指揮,及時開通與省級相關部門、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事發地應急指揮部等單位的通信聯繫,收集相關信息,隨時掌握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按規定將情況上報市人民政府、省行業主管部門,並傳達市人民政府應急指令,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5.2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立即啓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5.3發生Ⅲ、Ⅳ級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縣(市)應急指揮部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後,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參照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程序開展工作。

4.5.4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主管部門,接報後應啓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並做到:

(1)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件發生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件發生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開展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瞭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事宜,並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發展趨勢。

4.5.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誌,採取拍照、攝影、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5.6發生Ⅰ、Ⅱ級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送事故報告。

Ⅰ、Ⅱ級突發事件快報應當依據具體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繫電話及地址;

(2)事件單位的經濟類型、營運車輛臺數、職工人數等;

(3)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件的簡要經過;

(6)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及下一步擬採取的措施;

(8)需要有關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6應急支援

當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所在縣(市)的應急力量不足需支援時,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支援請求,按規定程序報市人民政府,調派應急支援力量進入現場執行任務。

4.7新聞發佈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要報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對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範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保密程度和新聞發佈等應符合有關規定。信息發佈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8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啓動、誰負責”的原則,經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確認,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可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響應結束的請示,市應急指揮部審覈批准後,由事發地應急指揮部宣佈響應結束,並通知有關單位和公衆。

5後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5.1.1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及時向各級應急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

5.1.2應急指揮部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分析突發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措施。

5.2調查報告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調查工作應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

事件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善後處置

應急指揮部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恢復運輸、現場清理與處理等意見,並報同級政府同意後,及時實施。

5.4保險理賠

相關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開展理賠工作。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確定專門場所,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顯示和傳遞城市公交系統事件信息;

(2)接受、傳遞城市公交系統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3)保證與各有關單位之間信息傳輸的暢通。

6.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以市應急指揮部爲核心的通信系統和保障制度,有關單位明確通信方式,保證應急響應期間,市應急指揮部與市人民政府、縣級應急組織、公共交通企業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

應急響應通信能力不足時,由市經信委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採取緊急措施給予支持。

6.3物資保障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制訂緊急情況下公交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應急指揮部和市直有關單位備案。

6.4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應急保障隊伍信息庫,有計劃的對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人員進行培訓和適時演練,以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企業及管理機構應爲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並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

6.5社會動員

當應急力量不足時,由當地人民政府進行社會動員,組織本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各類民間組織和志願人員等社會力量或者向當地駐軍求援參與或支援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6.6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縣(市)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應加強安全知識宣傳工作,及時向公衆宣傳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及應急的基本概念與知識,新聞、出版、教育等單位應爲公共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提供便利。

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機構工作人員應通過專業培訓和在職培訓掌握履行其職責的相關知識。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應急救援力量相關人員的應急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由各單位自行組織。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的成員單位應制訂具體的應急演練計劃,市應急指揮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6.7資金保障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資金按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

7附則

7.1名詞解釋

本預案所指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是指公共汽車、電車在城市市區內、城市市區與郊區間、城市市區間進行的旅客運輸,不包括出租汽車客運、長途客運、旅遊客運、農村客運等。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人員傷亡事件,因特殊氣象條件、地質災害或人爲原因造成的營運車輛停運,公共交通有關設施嚴重損壞或破壞等。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風、雨、雪等自然災害導致城市公交客運車輛無法正常運營;

(2)城市公交系統發生治安事件、不穩定事件等;

(3)因人爲因素或燃油燃氣等原因導致城市公交企業營運車輛出現大面積停運;

(4)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5)爆發傳染性疾病等疫情。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7.2.1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應當根據對事件原因和處置情況的總結評價以及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修訂、補充,每3年更新一次。

7.2.2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中的各級公共交通應急機構負責制定預案的備案制度、更新制度、評審與更新方法、定期評審制度。

7.3獎勵與責任

市應急指揮部對在重大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7.4預案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制訂並解釋。

7.5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12

爲完善我司危險貨物運輸(以下簡稱危貨運輸)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我司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風險能力,確保運輸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我司危貨運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及其它相關領導成員: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和相關人員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部,其正、副經理分別任辦公室正、副主任。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導公司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構的建設。

2、負責與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等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及時將本市和全國近期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通報到全司,並督導分析事故原因,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防範措施。

3、督查指導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日常工作執行情況。

4、負責承辦全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安排、檢查、督導,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等資料收集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後,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上報公司,否則,將按規定追究其責任。

(2)事故上報人應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型車號、傷亡情況以及事故初步原因準確詳實上報,不準弄虛作假,誤報、錯報。

2、施救原則

(1)凡發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及時趕赴現場。做到處置有條不紊,措施果斷有力。

(2)實施搶救中,應先重傷,後輕傷,與有關部門、醫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

3、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公司總經理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事故現場救援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由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長報告啓動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搶險。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應迅速建立警戒線,疏散圍觀人羣,設法瞭解化學物品性質,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請求專業搶險,嚴禁冒險蠻幹。

4、事故調查處理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

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1、查明發生危化品運輸嚴重泄漏、燃燒、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責任人,各管理環節管理人應承擔的責任,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安委會討論決定。

3、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單位進行整改。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13

一、目的

爲切實提高xx縣道路運輸領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道路運輸市場正常運行,指導xx縣道路運輸行業各企業及本所各崗位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和組織體系,增強應急保障能力,滿足有效應對涉及本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需要,確保道路運輸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按照《xx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道路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

(2)道路運輸生產事故。主要包括道路運輸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等。

本預案適用於xx縣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道路運輸行業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活動。

四、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運輸服務股股長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維駕信息股股長

主要職責:

1.負責統一領導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佈指揮調度命令,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決定啓動和終止本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並派往突發事件現場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4.審定本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經費預算;

5.負責本縣境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客貨運輸、安全生產,公共衛生、防汛、防火等)的預防、處置及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6.負責收集、處置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對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定期分析、評估,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7.負責本縣道路運輸相關應急工作的宣傳報道、信息報送和值守工作,指導、督查本縣道路運輸行業(行業)各單位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應急預防、保障、演練工作;

8.負責落實上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辦的其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所長主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縣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主任由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兼任,負責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協調服務。

(二)應急工作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和xx縣道路運輸企業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種宣傳方式,提高廣大幹部職工對突發事件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相關預案,注重積累突發事件應對等方面的材料,定期進行必要的'演練,不斷增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和異常情況報告後,要立即進入實戰狀態,上報請示後做好預案啓動工作。

(三)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在xx縣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配合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迅速開展搶險救援。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組長應到現場指揮,制定處置方案,組織處置隊伍。

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及時做好新聞宣傳和信息發佈,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五、應急保障系統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建立本部門的應急預備力量,包括應急隊伍、應急車輛等,平時要着重建立一系列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制度,以利於突發事件應對的指揮。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要及時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時與交通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取得聯繫,以保證上傳下達,並對各項應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所對轄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等特種貨物運輸的道路運輸企業、車輛以及其它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危險源要加強防範,平時定期檢查;要重點加強救災用水和物資的儲備,設置專人專崗,重點安排搶險力量。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在道路運輸領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樹立科學的應對觀,動員幹部職工積極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宣傳活動,宣傳和解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規章,增強幹部職工的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和志願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xx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援救力量,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習。

交通運輸企業的應急預案 篇14

爲有效預防全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鐵山街道辦事處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爲主,常抓不懈。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鐵山街道辦事處關於道路安全隱患、排查、報告、整改的實施意見》〔鐵處發(20xx)34號〕文件要求,對有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後,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鐵山街道轄區內因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引發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霾、暴雨、冰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爲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況。根據實際需要,全處預案分爲兩級,辦事處制定的預案爲一級預案;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爲二級預案。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羣衆撥打110及向處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撥打急救電話(120)或向衛生院求救。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水利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和衛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後,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後,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要第一時間向辦事處(應急辦)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辦事處主任和聯繫領導報告。

(三)黨政辦(應急辦)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向辦事處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報告,並按照辦事處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第一時間將有關情況向區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辦事處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萬勳華擔任,副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管區書記、主任及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衛生院、水利站、供電所、城管中隊、安監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處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各管區、村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及路、橋涵安全隱患等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啓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佈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信息發佈組、事故調查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彙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曹立民同志擔任,副組長由趙振利及各管區書記擔任,成員由派出所、安監辦、城管中隊、珠山交通管理所、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供電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暴雨、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王立志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各管區書記擔任,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成員。派出所主要負責維護治安,協助交警四中隊車輛疏導。交警四中隊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路障清理、保障通行。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主要負責省道、區道路障清理,道路搶修。各管區主要負責處村道路、橋涵及時搶修除險,協助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門道路疏通、搶修除險。供電所主要負責供電線路的搶修除險。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後,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各管區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各管區副書記、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安監辦、各村書記主任及搶險隊員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管區、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後,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並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衛生院長陳維東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組長由孫興斌擔任,紀委、安監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

6、信息發佈組:主要職責是負責信息的發佈,接受媒體採訪,控制事態正面報道。組長由劉王青擔任,成員由黨政辦、祕書組成。

五、預案啓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後,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啓動,必要時同時啓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後,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啓動前,首先啓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啓動一級預案由辦事處主要領導決定;啓動二級預案由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啓動後,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辦事處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並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辦事處指揮部到達現場後,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一)辦事處指揮部到達現場後,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並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安監、交警四中隊、公路、交通、城管中隊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辦事處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城管等單位要嚴格依法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爲。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公路交通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交安辦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點。各管區、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詳細排查轄區內交通道路事故黑點,並制定和落實事故黑點整治計劃和措施。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管區、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並上報辦事處指揮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