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撲救應急預案6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火災撲救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火災撲救應急預案6篇

火災撲救應急預案1

森林防火是一項長期而又艱鉅的工作,爲了確保xx鎮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安排好森林火災撲救過程中各方面工作,切實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使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森林防火預案: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警、火災,必須立即向鎮、村值班室或領導報告火災發生的具體地點、時間、火災情況。

二、村森林防火撲救預案

各村委會在防火期要堅持24小時值班,並要確保一名領導帶班。各村護林員要到山上巡山,村幹部要到林區守路口,查火種。遇到火情要及時報告,並做好上傳下達工作。村值班室或村幹部在接到火情報告後,應立即向鎮主要領導或值班室報告火災區情況,同時向村主要領導報告火災情況,村主要領導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村幹部、森林防火突擊隊員、年輕體健的羣衆上山救火,撲火隊員應穿好滅火服裝,帶好滅火工具、礦泉水等物品。撲火隊員應有村幹部帶領,同時要有熟悉山場地形路況的帶路,帶隊幹部應即時將山場天氣情況、地形、地貌、植被、火災情況及火災發展趨勢及時向村主要領導和鎮主要領導彙報,同時帶隊領導要根據風向、地形、植被、火災發展趨勢等情況,選擇滅火時間、地點、注意滅火安全,滅火隊員至少要三人一組,及時與村主要領導、鎮幹部或鎮主領導保持通訊聯繫。村主要領導要有1人負責後勤保障工作,及時溝通火災情況,村裏要留1-3位熟悉山場的村民在馬路旁待命,以備鎮滅火隊員來時帶隊。村主幹要根據火場情況,繼續組織第二、第三梯隊人員上山救火。

三、鎮森林火災撲救預案

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後半小時內,鎮帶班領導或分管領導和村主要領導及鎮林業站應前往現場指揮撲救。明火延燒1小時尚未撲滅時,鎮主要領導應趕到現場指揮撲救。現場指揮由鎮領導帶領鎮撲火應急隊伍和村撲火突擊隊及羣衆在火場第一線指揮撲火。若火勢較大無法撲滅時,應由鎮主要領導向市政府報告請求駐軍增援撲救,同時選好向導做好帶路準備。

1、值班員:鎮值班員接到火災報告後,應即時向值班領導或鎮主要領導報告火災情況,根據值班領導指示,先通知防火突擊隊組長,再通知各組隊員(防火突擊隊員名單、電話號碼貼在值班室牆上),並做好來電記錄、通信聯絡,來、去電記錄要完整清晰,及時反饋各種信息。

2、防火突擊隊員:防火突擊隊員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到鎮黨政辦待命,穿好撲火服裝,帶上撲火工具,到火災現場後,聽從領導指揮,不得單獨行動,撲火隊員要三人以上一組。

3、駕駛員:鎮車輛駕駛員在接到通知後,應無條件地立即趕到鎮參加撲火工作。

4、黨政辦人員:協助鎮領導協調各方面關係,在森林火災有可能比較大的情況下,應組織鎮婦女幹部做好後勤保障或協調記者可能來的採訪。

5、鎮領導:一位鎮主要領導到現場第一線參加滅火指揮工作,另一位主要領導在交通便利、通訊聯絡通暢的地方指揮滅火工作,協調各方面關係。根據火場情況,是否增調第二批突擊隊員或部隊增援。

四、撲滅林火的戰略戰術

滅火工作是一個整體,它需要做好各方面協調工作,特別是現場指揮人員,更要有全局觀念指揮防火。

1、力爭“三早”,貫徹“三打”。撲救森林火災,關鍵是突出一個“早”字,做到有火早發現,早出發,早撲滅,並且把小火當大火打,力爭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以減少森林資源的損失。

2、集中力量,阻截火頭。火頭是火場上火強度最大的部位,是影響火場全局的`關鍵。在撲救森林火災時,主攻方向是打火頭,只有將火頭撲滅,這場火災才能得到控制。對於地表火和樹冠火,因其火勢十分兇猛,火頭髮展極快,撲火人員只能沿着火頭兩側撲打,逐步縮小火頭寬度,絕對不可迎着火頭撲打,以免發生危險。

撲火人員必須按照火勢的變化,善於抓住有利時機,靈活運用打火方法,如夜間風小,火頭弱,或逆風燃燒,向山下燃燒時,則可集中優勢兵力,抓緊時間,快速撲打火頭,千方百計將其撲滅。在集中力量撲打火頭時,要兼顧全局,不要放棄對火翼和火尾的注意力,要部署一定力量進行控制,並且隨時掌握風向的變化,以防止風向突然轉變時措手不及,造成重大損失。

3、抓住有利時機,迅速撲滅林火。一般在三級風力以下,火勢不大,人員可以靠近的情況下,要把滅火人員部署在火頭前進方向的兩側抓緊撲打。當火由山上坡向山下坡蔓延時,速度慢,火勢弱,也易於撲滅。

4、徹底清理火場,清除餘火。明火未撲滅之前,撲火人員不準撤離火場。森林火災撲滅後,應徹底清理火場,以防死灰復燃。火場清理的步驟是先從火場邊緣開始,然後轉向火場裏面。對樹根、伐火,都要採用水澆、土埋、撲打、伐倒等方法徹底撲滅,否則,遇到大風,就可能復燃,造成新的火災。火場清理後,經指揮員沿整個火場邊界檢查驗收,證明無火,無煙後,滅火人員可以分批撤離火場,但是,要指定部分人員看守火場,繼續巡邏檢查,經過一定時間觀察確定已經沒有餘火復燃危險時,方可全部撤離。

5、後勤保障工作。鎮和森林火災所在地的

火災撲救應急預案2

財產安全,保證各級領導及全體員工在發生火災的情況下,明確各崗位、部門、人員職責,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控制火災蔓延,安全迅速的組織現場羣衆疏散和自救,特制訂此應急預案。

一、報警和接警處置警程序

當任何人發現火災時應當立即通過報警裝置向消控中心報警,不得謊報。

消控中心接到火災報警時,首先用對講機或電話詢問相關地點工作人員現場情況,並就近派遣一名保衛部人員趕赴現場查看。如屬誤報,應儘快查明原因並填寫值班記錄表;如發現確實發生火災,應根據現場情況選擇開啓防排煙系統,並通知現場工作人員、保衛部及時到位控制火勢蔓延,報告單位值班領導趕赴現場指揮撲救,同時向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

二、確認火災發生後的整體處置程序

(1)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火情後,第一時間向消控中心報告起火部位、燃燒物質、火勢大小及蔓延方向,就近選取一切可用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2)消控中心向公安消防119報警後,立即打開起火層相關樓層的應急廣播和消防警鈴,通知相關樓層人員在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下有序疏散,疏散時注意保持現場秩序,儘量不引起現場羣衆恐慌,並提醒現場人員注意防止煙氣。

(3)消控中心根據指揮指令切斷火災區域內的非消防電源,迫降電梯至底層,保持與現場工作人員的聯繫,並根據現場情況開啓如:消防泵、噴淋泵、防火捲簾等設備;在現場不需要或不允許的情況下嚴禁隨意開啓設備。

(4)消控中心人員在消防部隊到達現場後,及時向消防部隊報告火場情況,並協助撲救火災。

(5)單位值班領導在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召集相關部門負責人趕赴消控中心,並在消控中心成立臨時救災指揮部,服務區最高領導人任總指揮。利用通訊設備瞭解火情,下達撲救指令。此時必須保證消控中心與各個地方、部門、外界的聯絡暢通。撲救指令包括:

1、疏散現場羣衆,劃定安全警戒區域;

2、是否需要啓閉消防泵、噴淋泵、氣體滅火等設施設備;

3、是否切斷電源、迫降電梯;

4、是否關閉空調、通風設備,啓動防排煙系統。

5、其他有利於疏散及火災撲救的指令。

(6)各部門在接到火災報警後,應迅速按照預案佈置就位,與指揮部保持聯繫,各部門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消控中心。

三、組織機構

根據預案,在火災突發情況下各部門成員分別成立不同的行動小組,根據指揮部領命,協調配合。

(1)滅火行動組:由維序部確定組員名單,成立單位的志願消防隊,在接到火警報警第一時間,攜帶滅火器材趕赴火災現場,根據指揮部命令實施滅火。

(2)通訊聯絡組:各部門挑選一名,專門負責在火災突發情況下保持與消控中心和指揮部聯繫,確保火災時的通訊暢通,傳達指揮部命令,反饋火場情況。

(3)疏散引導組:火災緊急情況下,各樓層人員應立即控制現場局面,防止混亂,正確疏散在場羣衆向安全地帶撤離,由維序部指派人員負責現場指揮疏散。

(4)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後勤部召集人員,將受傷的羣衆和工作人員擡離危險區域,做好現場急救工作,並負責聯絡120急救中心,最大限度確保傷員安全。

四、應急疏散處置程序

(1)各樓層現場工作人員在接到火警後必須先疏散羣衆。

(2)疏散時注意疏散順序,對着火層本層人員先進行疏散,其次爲着火層上層及下層,防止所有人員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3)疏散時注意防止混亂,控制現場人員情緒,提高疏散效率,根據現場情況向消控中心報告,要求啓動防排煙系統。

(4)疏散時如發現受傷人員,立即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組,第一時間救治傷員。

五、初起火災撲救程序和措施

(1)滅火行動組人員接到火災報警後,第一時間攜帶滅火器材趕赴火災現場,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後消滅,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首先搶救被困火場的人員,控制火勢與撤離物資同時進行。

(2)根據指揮部命令設立水槍陣地,能滅則滅,不能滅則盡一切辦法控制火勢蔓延,等待消防部隊救援。

(3)滅火行動組人員在搶救火場時應注意自身安全防護,不脫離組織單獨行動,在指揮部沒有下達命令前不貿然行動,受到火勢威脅時應及時後撤。

(4)公安消防部隊到達現場後,根據消防部隊需要,協助滅火。

六、通訊聯絡保障

(1)火災突發情況下,應設立專門的聯絡渠道,對講機等設備應設立專門的'對講頻道。

(2)由通訊聯絡組負責傳遞各方信息,傳達指揮部命令,並確保火災時通訊的暢通。

(3)各部門應制定相應的通訊應急方案,在通訊受到阻礙時立即啓動應急方案,確保正常的信息傳遞。

七、安全防護救護程序和措施

(1)安全防護組接到報警後,準備好相關救護器材,急救物資,於指揮部待命。

(2)根據指揮部命令劃定室內(外)安全警戒區域,制止羣衆圍觀,確保疏散出口處的暢通。

(3)根據火場情況出動,配合滅火行動組搶救傷員,採取有效地急救措施,並及時撥打120急救指揮中心。

八、火災結束後工作

(1)各部門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2)根據公安消防部門指示,由保衛部派員負責火災現場保護,任何人不得破壞。得到撤銷火災現場保護命令時,派人及時清理,做好清理現場時的安全措施。

(3)如公安消防部門需要,全體人員必須積極配合火災調查工作。

(4)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包括起因,滅火戰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強部門管理,防止火災頻發。

火災撲救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貫徹落實“預防爲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各項應急處理重大森林火災的工作,正確處理因森林火災引發的緊急事件,確保縣政府在處理重大森林火災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把森林防火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2適應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法庫縣境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急工作。

1.3基本原則。

1.3.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落實各項責任制的原則。

1.3.2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盡職盡責,確保快速反應的原則。

1.3.3堅持以人爲本,把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則。

1.3.4堅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原則。

1.4啓動條件。

森林火災發生後火場5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林區居民、自然保護區、風景區及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並有繼續發展趨勢;各鄉(鎮)、經濟開發區請求救助或縣政府提出要求時,按有關程序啓動本預案,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2.1組織領導。

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實行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行政領導負責制。我縣設立三級森林防火組織,分別爲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設在縣林業局,各鄉(鎮)、經濟開發區及各村(社區)也要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村(社區)的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在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的直接領導下,切實擔負起撲救森林火災的重要職責。對發生的重大森林火災應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併成立相應的組織指揮體系。

2.1.1“前指”總指揮:由副縣長徐鳳貴擔任。全面負責火場的組織撲救工作,組織、研究、制定撲救實施方案,調度指揮各方面撲火力量,處置緊急情況。

2.1.2“前指”副總指揮:由縣林業局局長孫繼祥擔任。負責協助總指揮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承辦總指揮分配的其他任務。

2.1.3總調度長:由總指揮臨時任命。負責“前指”的各項協調工作,監督、落實各項工作方案和撲救措施,彙總各工作組的綜合情況,組織起草綜合調度情況報告。

2.1.4撲救指揮組: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火災撲滅後,負責火場的檢查驗收。

2.1.5力量調配組:負責火場撲救人力、物資的調配,協調落實公路運輸車輛等事宜。

2.1.6通訊信息組:負責組建火場通訊網及報務工作,確保火場內外的信息暢通和報務工作的充分落實。

2.1.7後勤保障組:負責火場前線所需食品、被裝、油料等物資的儲備和調配。

2.1.8綜合材料組:起草階段性火場報告和綜合情況報告,同時負責“前指”文祕工作。

2.1.9火案調查組:負責火災調查、火災查處及“前指”安全保衛工作。

2.1.10宣傳報導組:負責火場宣傳和接待記者及新聞報道工作。

2.1.11救護安置組:負責協調救護傷病員和安置災民工作。

2.1.12撲火督察組:負責督察各參加撲火工作單位和人員執行任務情況,督辦各項任務的落實。

2.2職責任務。

2.2.1縣人武部:在撲救重大森林火災時,根據有關部門請求,依據《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等有關規定,組織所屬力量、協調當地駐軍及時參加撲救。

2.2.2縣法院、檢察院:對火災肇事者和造成重大森林火災責任事故的行政領導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2.3縣發展計劃局:負責安排應對森林火災的基建項目,協調建設資金。

2.2.4縣財政局:當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要在資金上予以保障。

2.2.5縣公安局:當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縣消防部門參與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公安幹警協助做好火災區域內治安管理、指導火災案件偵破等工作。

2.2.6縣民政局:當發生重大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民政部門做好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2.2.7縣交通局:負責運送撲火隊伍和撲火器材、物資的運輸工作。

2.2.8縣衛生局:負責災區緊急藥品支援、衛生防疫、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

2.2.9縣教育局:負責對全縣中、國小生開展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2.2.10縣廣播電視站:負責火災現場的正面報導和宣傳,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

2.2.11縣氣象局:及時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同時,做好火險預報和高火險警報的發佈工作。

2.2.12縣武警中隊:負責組織武警的官兵參加森林撲火救災工作,配合火災發生地公安機關維護火災現場治安秩序。

2.2.13縣移動通信公司:負責火災現場應急通訊網絡暢通,提供各種特殊通訊服務。

2.2.14縣農電局:根據災情需要,及時切斷電源,火災撲滅後及時恢復災區供電。

3、預防、預報和報告

3.1預防。

全縣各級森林防火部門應當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範生產、生活用火行爲;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檢查監督力度,消除各種火災隱患,並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2預報。

根據縣氣象部門對氣候的中長期預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向全縣發佈重點地區高火險警報預報;縣氣象部門依據天氣預報信息,製作全縣24小時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在法庫電視臺天氣預報等欄目中向全縣發佈;森林火災發生後,氣象部門要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提供火場天氣預報。

3.3報告。

縣、鄉、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在森林防火期,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盡職盡責,嚴禁擅離職守。對發生的各種森林火災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逐級上報,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對森林防火工作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制。縣防火辦接到火情報告,要立即向“前指”總指揮及縣政府報告,並在1小時內向市防火辦報告。縣防火辦值班電話:12119。

4、火災判斷

全縣森林防火重點劃分以下6個區域:

1號區域包括:法庫鎮、孟家、十間房、東大嶺;

2號區域包括:登仕堡、丁家房、五龍山;

3號區域包括:包家屯、臥牛石、葉茂臺;

4號區域包括:南、北八虎山;

5號區域包括:大孤家子、馮貝堡、三面船、依牛堡;

6號區域包括:柏家溝、和平。

5、火災撲救

5.1撲火指揮。

撲救森林火災由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指”的統一指揮。各級領導靠前指揮到位,隨着火情的發展變化,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之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逐級指揮。下級前線指揮部必須執行上級前線指揮部的命令,上級前線指揮部通常不應越級下達命令,避免指揮混亂。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的,要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各項工作分指揮部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指揮工作。部隊在執行滅火任務時,內部設立相應的撲火指揮機構,在當地政府“前指”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部隊的組織指揮工作。

5.2撲火原則。

5.2.1堅持“以人爲本”,重點保護人民羣衆(包括撲火人員)生命財產和居民地、基礎設施等重點部位安全。

5.2.2堅持科學撲救,“阻、打、清”相結合,努力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救,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5.2.3堅持整體圍控、阻隔爲主、正面撲救爲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5.2.4實行“專羣結合、以專爲主”,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武警部隊等專業力量爲主,其他經過訓練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爲輔。

5.2.5實行分片包乾、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健全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5.3撲火安全。

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氣象、自然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6、後期處置

6.1火案查處。

縣森林公安局負責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

6.2火場驗收。

明火撲滅,火場基本控制後,撲火隊伍和看守火場隊伍要辦理交接手續。要組織足夠人力分段包乾清理和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於24小時。由縣“前指”對火場進行全面驗收,達到“無煙、無火、無氣”的標準,確保不會復燃後,才能下令撤離火場。

6.3火災評估。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在火災撲滅後2日內,及時將火災造成的過火面積、森林受害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縣政府和市防火辦。

6.4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

火災發生後,縣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羣衆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治療,並重點保證基礎設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復重建。

6.6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後,要及時進行全面撲救工作總結,重點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防火改進措施。

7、綜合保障

7.1後備力量保障。

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要重視後備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當地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相互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7.2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要保障處置突發森林火災時所需的資金。

7.3技術保障。

縣氣象局爲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情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降雨等技術保障。

7.4培訓演練。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有計劃地分別對撲火指揮員、森林消防隊及林區廣大幹部職工、羣衆開展撲火技能、戰術和安全避險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對人民羣衆普及避火安全常識教育。同時,對林區民兵應急分隊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工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講座,以提高撲火後備力量的業務素質。

8、附則

8.1獎勵與責任追究。

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的相關規定,對在撲火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火災肇事者依法進行責任追究;依據上級有關規定,對發生火災事故的行政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3本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火災撲救應急預案4

物業火災撲救應急預案 電氣火災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有很大威脅,因此,應貫徹預防爲主的方針,防患於未然,同時,還要做好撲救電氣火災的充分準備。下面是物業火災撲救應急預案,歡迎參考閱讀!

物業火災撲救應急預案1無論何時,一旦發現有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立即向消防監控室報警(注意:當現場異味爲液化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報警,應該脫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後再報警,以防電火花引爆易燃氣體),請其派人查明真相,並做好應急準備。

目擊報警

1.1小區任何區域一旦着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後報警。

1.3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採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監控室報警。

1.4關閉火情現場附近之門窗以阻止火勢蔓延,並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1.5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溼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1.7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帶電物品着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消防監控室報警

2.1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控設備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趕赴現場確認,並通知消防專管員。

2.2火情確認後立即通報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2.3立即將火情通報物業總經理或值班領導以及工程部負責人。

2.4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確認。如有業主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告訴業主:“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採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同時提請業主關好門窗。

2.5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並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小區內分區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派保安員或管理員逐單元上門通報,通報順序爲: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起火層上面2層起火層下面1層。

2.7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報警要求

3.1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燃燒範圍報警人姓名;報警人電話。

3.2向“119”報警應講清:小區名稱; .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誌物);火災發生部位;.燃燒物品;火勢狀況;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報警人姓名;

報警人電話。

成立臨時指揮部

4.1物業現場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並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臨時指揮部由物業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消防專管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物業總經理任臨時總指揮。物業總經理尚未到場時,由保安部經理或值班經理代任總指揮。

4.3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並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啓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專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它電梯和中央空調運行。

4.3.8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採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打開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並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火災撲滅後,組織各部門員工進行善後工作。

人員疏散和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搶救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爲主。火災發生後,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災發生後,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爲業主和訪客指明疏散方向,並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引導、護送業主和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儘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快速離開。

5.2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爲主,也可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並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和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通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並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疏散順序爲: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後起火層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爲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在火場上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後送醫院救治。

警戒

6.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後,應迅速成立警戒組,佈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6.2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爲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貴重物資。

6.4保證消防電梯爲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善後工作

7.1火災撲滅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後,工程部,消防監控室應迅速將小區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保安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滅火指揮部及現場總負責人。

7.4綜合管理部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用戶進行慰問,並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切實幫助。

7.5清潔綠化部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7.7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繫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物業火災撲救應急預案2(一)、消防組織架構:

1、指揮部:由管理處主任和保安主管任總指揮和副總指揮;

2、保障小組:由工程部人員組成;

3、搶救疏散小組:由管理處辦公室人員以及管理處其他部門人員組成;

4、滅火小組:由保安隊長和小區全體保安人員組成(小區義務消防隊員)。

(二)、報警程序:

監控中心值班員發現消防系統報警信號或接到火警報告後(尤其是消火栓報警),應:

1﹑用對講機通知巡邏保安員或管理員迅速趕往報警現場覈實,查明報警原因;

2、巡邏保安員或管理員接到火警通知後,迅速趕往報警地點核實;

3、經報警地點現場檢查屬誤報,立即進行系統復位;

4﹑現場檢查人員確認屬實,立即中控室值班員反饋,說明火勢大小、燃物質的屬性;

5、向主管報告,據火勢大小徵求意見向消防部門報警,報警述語:我們是百帝苑小區,位置在江岸區西馬路85號號現××樓××層發生火災,燃燒物質中XXX,請求滅火。並記錄報警時間。做到:報警準確、通迅暢通,迅捷清楚;

6、做好火警相關記錄。

(三)、發現初期火警,現場人員應該:

1﹑應立即按動現場附近手動報警器按鈕,同時用對講機或消防電話向中控室報告內容包括火警具體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蔓延方向等;

2﹑立即按照滅火策略及方法利用附近的滅火器進行撲救,儘量控制火勢蔓延並將火災撲滅在火災初期;

3﹑中控室收到收到報警信號後,應使消防主機處於聯動狀態;

4﹑啓動該區域電梯迫降按紐,迫降電梯;

5)﹑啓動該區域正壓送風機和排煙機;

6)﹑如火災發生在地下車庫,還要啓動消防廣播,引導客戶疏散;並迫降倦閘門。

(四)、若火勢較大,滅火器不能撲滅大火,

1﹑現場人員應打開火災現場附近消火栓;

2﹑按動消火栓報警按紐報警;

3﹑同時接好水帶撲滅火災;

4﹑如果火災現場在樓層,則應用沙袋堵在電梯廳門口,防止水進入電梯,損壞電梯;

5﹑中控室接到消火栓手報信號後,立即啓動消火栓泵。如果接到水流指示器報警,則立即啓動噴淋泵。

(五)﹑消防總指揮接到報告後:

1、向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及有關人員查詢起火的具體方位、燃燒物質、人員分佈及疏散情況,消防設備的運行狀況及滅火人員的到位情況;

2、命令監控中心值班員啓動相應的消防系統,監視報警運行信號,打開應急廣播,根據失火的方位、火勢的大小,通知小區有關的人員緊急疏散;

3、命令各級指揮員根據各自的分工,各就各位,明確佈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方案;

4、掌握火場撲救情況,命令火滅現場搶救指揮員使用安全通道緊急疏散火警現場及可能受影響範圍內的人員。

(六)、保障小組接到報警後:

1、在工程主管領導下,負責消防設備的正常運作;

2、切斷電源火災現場電源,關閉所有非消防用電設備,啓動備用電源;

3、確保消防供水;

4、確保通迅聯絡暢通;

5、確保消防電梯正常運行。

(七)、現場滅火組指揮員接到指令後:

1、根據總指揮的命令,帶領義務消防隊員,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

2、確切判斷燃燒物質的性質,決定和指揮義務消防隊員使用滅火器材和消防設備滅火;

3、迅速向總指揮報告火災現場情況;

4、向總指揮建議採取和改變某種撲救方式;

5、根據現場需要通知消防中心值班人員操作相應的消防設備。

(八)、現場搶救疏散組指揮員接到指令後:

1、指揮搶救組火速趕赴現場,本着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按順序救護人員,搶救物資;

2、引導用戶從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層,無法從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層時,引導用戶疏散到天台上風處等待營救,並組織水槍掩護;

3、逐房檢查,覈實疏散人員是否完全撤離火災現場;

4、指揮引導火災區域人員安全疏散;

5、指揮醫療救護小組運輸組救護重傷員到附近醫院進行搶救;

6、指揮運送火場急需滅火消防器用品;

7、指揮看護組看護好貴重物品;

8、指揮保安人員維護好小區外圍秩序,防止不法分子趁機盜竊、破壞,嚴禁非救火人員進入和靠近小區;

9、指揮清除路障,指揮無關車輛離開現場,保障消防通道暢通;

10、安排人員在主要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到達現場。

(九)、滅火的策略及方法:

滅火策略有以下幾種:

1、室內滅火,內攻近戰--撲救樓層火災要深入內部,打近戰。進攻的途徑可從建築內部的樓梯間、廊等,也可由外部從窗口、陽臺或臨時架設的消防梯、登高消防車等進入樓層內,進行滅火。

2、樓房火災,分層截擊;下層火災,上層設防--這兩個方法相似,主要是爲了防止火勢在垂直和水平方向蔓延。在起火的樓層部署滅火力量的同時,要在受火勢威脅較大的上面樓層部署力量堵截火勢;在起火層的下層也要部署一定的力量,防止蔓延。

(十)、疏散救人的方法

1、由指揮部發出疏散指令,消防中心利用廣播引導人們從消防梯疏散到安全地帶,搶救疏散組負責安排疏散工作。

2、疏散順序:首先爲着火層人員,其次是着火層上一層人員,再次爲着火層上二層人員,並依次往上。當火災層以上很有可能受火災影響的人員全部疏散後,開始依次疏散火災層下一層、下二層人員。

3、疏散時注意牆角、門旁以及桌子和其他物體的下面,以防受困人員疏漏。

4、當樓層火災面積大,受困人員較多時,可先引導、疏散受困人員到安全地帶,然後再設法轉移到地面。

5、如被困的人員無法利用消防樓梯疏散時,可利用雲梯、曲臂車等登高工具,架設在樓房安全位置實施搶救;也可利用室外排水管或安全繩搶救被困人員;也可張開救生網或帆布,把棉被鋪在地面,以供被困人員跳樓逃生。

6、當火場被困人員暫時無法施救時,可利用消防廣播引導火場人員進行自救:如用被條連結成繩吊落下層的方法;或密閉窗、堵塞孔洞,防止煙氣竄入房間,再用水淋溼門窗降溫,清除這些部位的易燃物品,防止火勢蔓延進來,若房內有救生器材,則引導他們使用這些器材,如救生繩、緩降器、救生袋進行自救。

火災撲救應急預案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14、16條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39、40條,按照“救人第一、疏散爲主”的原則,確定撲救、控制火災及應急疏散的程序、措施,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建立完善的`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進而構建重慶**百貨內部應急保障體系,提升自防自救能力;通過制定應急預案,保障在突發情況下全體員工能及時應對和正確處理,確保顧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

第一條、火災等緊急情況下組織指揮機構的確定及職責分工

1.1應急指揮部

1.1.1在公司發生火災等應急狀況時,第一時間成立滅火救援及疏散指揮部,指揮部由以下部分組成:總指揮、現場指揮、指揮部成員、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應急聯絡組、設施保障組、安全救護組等。

1.1.2總指揮由商場總經理擔任(總經理未在現場由當班的值班經理兼任,在總經理到達現場後移交指揮權),總指揮職責是掌握現場災害情況及時做出決策,向各組下達指令,指揮滅火、救援、疏散等工作。在公安消防隊到達後,移交指揮權,配合公安消防隊行動。現場指揮由工程物管部經理擔任,其職責是指揮滅火行動組現場滅火及搶救物資,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向爲總指揮下達決策提供第一手資訊。

1.1.3應急指揮部成員:副總經理、工程物管部經理、、營銷部經理、市場部經理、人資行政部經理等人組成。

1.1.4通知方式:由消防控制中心通過電話、對講機、公司監控室應急廣播通知有關人員。

1.1.5指揮部集結地點:消防控制中心。

1.2滅火行動組

1.2.1組長:由消防主管擔任。

1.2.2成員:安管員、樓層義務消防員組成。

1.2.3職責:根據現場情況展開滅火行動。起火層着火點附近專櫃員工在本樓層值班主管組織下必須在一分鐘內用滅火器和消火栓卷盤進行初期火災撲救;公司義務消防隊員需在接到火災信息通知2分鐘內趕赴着火點現場撲救火災。

1.2.4通知方式:由消防控制中心使用對講機通知。

1.3疏散引導組

1.3.1組長:由各樓層經理或值班樓層主管擔任,4樓辦公區組長由人資行政部經理擔任。

1.3.2成員:各樓層疏散引導員(各層每個消防通道兩旁專櫃員工擔任)、各層當班的保潔員。

1.3.3職責:聽到火災應急廣播或指揮部的指令後,引導本層商場內的顧客及人員疏散至消防通道下達平街層外,並清查各樓層有無人員滯留。

1.3.4通知方式:起火層由公司監控中心用應急廣播進行通知,其餘各樓層值班負責人在接到疏散引導組負責人通知後也應立即通知本部門人員進入疏散準備狀態;

1.3.5集結地點:由各消防疏散通道疏散至平街層出口、彙集地點爲江南大道正門廣場處。

1.4安全救護組

1.4.1組長:救護分隊由客服主管負責,現場警戒由工程物管部當班主管負責。

1.4.2成員:由客服當班員工和值班安管員組成。

1.4.3職責:客服救護分隊由1、2、7、8消防通道向下搜救有無人員受傷,並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護,協助醫務人員送傷員至醫院救治;

1.4.4警戒分隊接到火警信息後,疏通室外消防車道,打開地下消防栓井蓋,設置安全防護警戒區,避免樓面跌落物品擊傷行人,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商場。

1.4.5通知方式:由消防控制中心使用對講機及公司監控室應急廣播通知。

1.5應急聯絡組

1.5.1組長:監控室值班人員。

1.5.2職責:向指揮部報告火災撲救及人員疏散情況;按總指揮指令撥打119、120等求救電話;啓動消防廣播。

1.6設施保障組

1.6.1組長:由工程物管部經理擔任;

1.6.2成員:由工程值班人員、消防控制中心、監控室值班人員組成。

1.6.3職責:按照命令切斷營業用電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設施、設備電源,迫降消防電梯,在一層停止並鎖定客用、貨運電梯,停止空調運行,操控防排煙設施、防火捲簾、消防泵等自動消防設施,如聯動控制發生故障,則由工程值班人員趕到設備處實施手動控制,爲防火和疏散提供各種保障。

1.6.4通知方式:公司監控室按消防控制中心指令通知工程負責人,再由工程負責人用對講機通知各成員;

1.6.5集結地點:工程人員一組到現場、一組到消防控制中心集結,配電室、監控室人員堅守崗位。

火災撲救應急預案6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員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爲指導方針,從維護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確保安全,實現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一強三優”項目部的發展戰略目標出發,構造“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項目部應對火災的能力。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項目部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應急指揮部,負責項目部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管理應急指揮部由項目部和監理部成員組成。

應急組織機構領導小組

組長:xx(公司主管安全領導)

副組長:(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

成員:

社會急救電話:

急救電話---120火警----119公安----110

消防安全管理應急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四、安全管理措施

一、項目部要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進行有效的科學管理,最終達到消除火災隱患目的。

二、合理共同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佈局,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一是要針對施工現場平面佈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標誌,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佈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二是儘量採用難燃性建築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建築工地應設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訊、報警裝置。

三、認真貫徹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確定以項目經理爲第一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成立義務消防安全組織,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復工前後的安全巡視檢查,重點巡查有無遺留菸頭、電氣點火源、明火等火種。

五、對員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特別是要加強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六、加強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在焊接點附近採用非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乾淨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

七、是在民工宿舍、員工休息室、危險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菸等消防安全標誌,必要時設置吸菸室或指定安全的`吸菸地點。

八、是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施工單位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

五、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及規定

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應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佈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於4具的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誌,並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靈敏有效。

(3)項目部應建立消防規章制度和消防組織,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施工現場的義務消防人員,要定期組織教育培訓,並將培訓資料存入內業檔案中。

(4)施工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不於3.5米,並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佔臨時消防車道。

(5)高度超過24米的建築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於75毫米,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作爲施工用水管線。

(6)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易燃、可燃物清除,採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後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後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7)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建築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8)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配電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9)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10)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採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1)工程內不準作爲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進度限量進入並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2)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13)施工現場嚴禁吸菸。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

(14)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5)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設專人看護。

(16)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牀吸菸。

(17)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安全規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的時間內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使用後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清除。建設工程內不準作爲倉庫使用,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電熱器,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並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層建築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禁止交叉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七)非經施工現場消防負責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內住宿。

(八)設置消防車道,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夠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並設在安全位置。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埋壓、圈佔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須對消防設備採取防凍保溫措施。

六、滅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具準備

1、救護物資種類、數量:救護物資有滅火器、黃沙、石灰、麻袋、撬、鐵鍬等數量充足。

2、救災裝備器材的種類:倉庫內備有安全帽、安全帶、切割機、氣焊設備、小型電動工具、一般五金工具、雨衣、雨靴、手電筒等。統一存放在倉庫,倉庫保管員24小時值班。

3、消防器材:乾粉滅火器和1211滅火器。國標消防栓,分佈各樓層。設置現場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燈。消防栓應標明地點。

4、急救物品:配備急救藥箱、口罩、擔架及各類外傷救護用品。

5、其它必備的物資供應渠道:保持社會上物資供應渠道(電話聯繫),隨時確保供應。

6、急救車輛:項目部自備小車,或報120急救車救助。

7、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1)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2)定期更換超過消毒期的敷料和過期藥品,定期對急救器材進行保養。(3)放置在合適的位置,使現場人員都知道。

七、培訓和演練

1、消防知識培訓:項目部定時組織員工培訓有關消防安全、救助知識,有條件話邀請有關專家前來講解,通過知識培訓,做到迅速、及時地處理好火災事故現場,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使用和器材維護技術培訓:對各類器材的使用,組織員工培訓、演練,教會員工人人會使用搶險器材。倉庫保管員定時對配置的各類器材維修保護,加強管理。搶險器材平時不得挪作他用,對各類防災器具應落實專人保管。

3、項目部、監理部要每半年對義務消防隊員和相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知識、防火器材使用培訓和演練(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搶險救災基本常識等)。

4、加強宣傳教育,使全體施工人員瞭解防火、自救常識。

八、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消防事故後要分析原因,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處事故,編寫調查報告,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負責對預案進行評審並改進預案。針對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火災應急預案文件體系,加強火災應急預案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