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保障應急預案(通用22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爲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供水保障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通用22篇)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1

一、編制背景、目的

由於我鄉主要飲水工程基礎較薄弱,農村羣衆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爲主,水源主要爲地表水,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兩季。分佈在全鄉各村、社水源相對匱乏的地方,較爲分散。農村飲水安全是“兩不愁、三保障”“羣衆最不滿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關乎羣衆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脫貧退出的重要考覈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爲助推全鄉脫貧攻堅“整市摘帽”,保證農村羣衆飲水安全,結合溪口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爲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鄉村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戶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鄒粟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陳小俊擔任,成員由鄉河長辦和各村村主任擔任,下設辦公室在鄉河長辦,陳小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孟宇賢同志協助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電話:0818-87xxxx。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鄉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羣衆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鄉幹部值班制度合併,實行鄉幹部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各村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於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社,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急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

4.應急措施

①針對少數偏遠吊腳戶存在季節性缺水,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羣衆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它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適用村包括向家巖村)

②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採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③針對水質污染的發佈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並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採取措施補充水源。

④針對水量不足的,採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⑤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採取絮凝、沉澱、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⑥預備應急車輛準備一臺,應急人員20名(民兵預備役)。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鄉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後,應立即嚮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後,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3.啓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後,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傳迅速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

鄉財政應編制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2.通訊與信息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並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羣衆工作,保持社會穩定,並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七、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2

爲了確保我鎮人民羣衆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春節,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村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護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假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鎮長邱生洪任組長,分管領導王曉華任副組長,水利站幹部、各村書記(主任)、管水人員爲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各村應在公告欄及村委會公佈應急值班電話。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爲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

2、春節期間鎮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鎮水利工作站於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並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鎮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採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鎮水利工作站將在鎮相關網站上公佈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村要立即問詢覈實,啓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爲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覈實處理。

1、各村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並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後,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覈實險情,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鎮水利工作站和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3、鎮值班人員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後,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並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爲做好我鎮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衆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指導和規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高綜合防範能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預防爲主、及時控制、消除隱患的原則,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的社會管理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輕突發事件對飲用水源的污染和危害,減少國家財產、人民羣衆生命財產的損失。

(三)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4、《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

5、《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積極開展飲用水源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切實採取措施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2、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各部門應完善應急處置運行機制,整合現有資源,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3、分級負責、協調配合。依據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鎮及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合作,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五)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處置、善後等工作。

二、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應急處置組織機構

鎮成立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由鎮政府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在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組織指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測、預防、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二)應急指揮部工作職責

1、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制定本地區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對本轄區發生的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在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趕赴事件現場進行先期應急救援處置;

2、向上級應急機構報告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執行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領導的指示、命令;

3、發佈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和處置命令,啓動相關預案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

4、收集、掌握、發佈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信息,決定採取重大應急處置措施;

5、負責指揮、調度以及調動民兵、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三、預警

(一)預警分類

根據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環境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供水安全事故劃分爲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

(二)預警確定原則

Ⅳ級:一次發生1人以上飲水輕度中毒或管線破裂造成人員輕傷或財產損失3000元以上;

Ⅲ級:一次發生5人以上飲水中毒或管線破裂造成人員重傷或財產損失5000元以上;

Ⅱ級:一次發生1人以上飲水深度中毒或管線破裂造成人員傷殘或財產損失10000元以上;

Ⅰ級:一次發生1人中毒死亡或管線破裂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30000元以上。

(三)報告

1、報告方式:事發單位或知情者應立即向鎮人民政府報告,並由鎮人民政府聯繫縣政府辦、縣政府應急辦、縣安監局、縣環保局、縣衛生局、縣公安局等相關部門。

2、報告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危害程度、人員受害情況等。報告可採取環保舉報電話或環保值班電話、傳真、人員直接報告等形式。

3、報告程序: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對事件情況進行甄別、覈實。屬一般、較大級別的,由鄉鎮啓動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屬重大、特別重大級別的,應立即向區政府報告,啓動區級應急預案進行處置,並同時上報市環保局。

四、應急響應

(一)各類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環境突發事件處理

1、一般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環境突發事件應急反應

接到一般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後,鎮應急指揮部派專人進行調查確認,並對災害進行綜合評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和衛生安全監督機構開展突發供水安全事故的現場處理工作,並按照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

2、較重突發供水安全事故的應急反應

接到較重突發供水安全事故報告後,鎮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向衛生主管部門報告,救援組織人員調查確認,並對危害進行評估。同時,迅速組織開展救治工作,並按照規定向區政府報告調查處理情況。

3、嚴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應

接到嚴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後,鎮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請援組織專家調查確認,並對險情進行綜合評估。同時,迅速向區級應急指揮部求援救援人員現場施救,分析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按照規定報告有關情況。

4、特別嚴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應

接到特別嚴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後,鎮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向區級應急指揮部請援專家調查確認,並對危害進行綜合評估。同時,負責組織和協調專業技術機構開展現場調查和處理,協調落實醫療救治和預防控制等措施。在上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結合實際情況,配合區人民政府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水源處理不能達標的應急處理

如遇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水源水質急劇惡化,處理工藝不能處理達標時,採取以下緊急預案:

1、立即關閉供水閥門,通知用水戶停止用水;

2、立即對水源地水質進行採樣分析;

3、及時啓動備用水源開始供水;

4、待水源地水質恢復正常後,再開閥供水。

(三)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後期評估及其應急保障

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結束後,在鄉鎮的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供水安全事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有: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醫者救治情況、所採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經驗,評估報告報區人民政府。

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遵循“預防爲主,平戰結合”的原則,加強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組織建設,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加大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應急處理技術研究,保證飲用水源保護區水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基本響應程序

1、基本應急

接到Ⅳ級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立即啓動一般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接到Ⅲ級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立即啓動較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接到Ⅱ級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立即啓動嚴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接到Ⅰ級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立即啓動特別嚴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2、擴大應急

當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事態難以控制或有擴大趨向時,立即報請縣人民政府求援衛生防疫部門、公安消防部門、環境保護部門趕赴現場,制定合理的施救措施,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擴大,直至解除應急響應。

(五)新聞報道

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由鎮應急指揮部通過電視、廣播公開發布供水安全事故的發生、救治方案和現場事故情況,解除社會公衆的恐慌,爭取社會公衆的支援。

(六)應急結束

事故得到控制後,向縣人民政府請示,解除應急響應,經批准同意後,宣佈應急響應的結束。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響應結束後,應急指揮部成員親赴災地,慰問受災羣衆,妥善安排災後重建工作及羣衆財產損失情況統計,制定補償標準。後勤保障組採購充足的生活勞保物資,保證災民的生計。搶修組進入實地對污染物進行清理收集,防止隱患隱藏。

(二)社會求助

向社會公衆呼籲,爭取志願者伸出援助之手,對災民災情進行物質或資金捐贈,贈物贈金由後勤組專人保管,專項專用。

(三)保險

建立健全保險機制,由財保公司根據災情損失進行理賠。

(四)調查總結

事故的調查總結由鎮應急指揮部承辦,調查結果報請縣人民政府審覈。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將應急成員單位的電信聯絡工具記錄在冊,建立通信信息庫,利用電信聯絡工具或文字通報,及時傳達救治進展情況,後勤組負責向黨政領導機關、現場指揮部等進行聯絡通報。

(二)裝備保障

根據財力適當配置應急裝備與器材,滿足應急處理的需要。

(三)交通運輸保障

鎮備小車和大貨車各一輛,用於應急物資運輸和傷員的運輸,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協調交警、交通路政部門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輸車輛拉得出用得上。

(四)醫療衛生保障

與縣人民醫院建立傷員求助機制,確保醫療救治、醫藥物資的渠道通暢。

(五)治安保障

根據事故的性質,防止災民和社會公衆的情緒波動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動,保證社會穩定,協調公安部門警力支持,進行安全警戒。

(六)物資保障

購置必要的生活、搶險物資備用。

(七)經費保障

原則上本鎮自籌,如數額過大,可申請區政府解決。

(八)社會動員保障

事故難以控制時,動員社會公衆自願者援助救災。

(九)技術儲備與保障

當技術人員、設備短缺時,提請縣人民政府組織專家、科技人員。

(十)建立備用水源

鎮的備用水源爲沱江供給,其供水規模及條件滿足需要,水質能夠達到飲用水標準。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公衆宣傳教育

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公佈應急措施,平時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普及用水常識、預防災害常識。

(二)培訓

按安全和環保管理部門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技能培訓,達到具備安全生產證照,爲應急處理做好人員貯備工作。

(三)演習

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崗位人員進行業務技能競賽演習,使人人掌握應急措施,做到臨場不慌亂。

八、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鄉各村(社區)季節性缺水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鄉季節性缺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柳池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按照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爲首要任務。

(三)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全鄉範圍內各村(社區)因發生季節性缺水或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一定範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大坪鄉季節性缺水供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鄉相關村季節性缺水供水的應急工作。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鄉安辦,由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繫相關季節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二)職責分工

1、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及時瞭解掌握各村季節性缺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鄉各村季節性缺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大坪自來水廠、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起草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

(2)負責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並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3)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應急加固、恢復重建或準備蓄水設備工作。

三、季節性缺水供水事件分類

(一)因持續乾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於其他原因,造成大範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應急預案體系

季節性缺水供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爲二級

(一)全鄉應急預案:鄉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和湖泊局備案。

(二)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鄉政府備案。

五、預防和預警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六、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1)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各村要在鄉政府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缺水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鄉級應急預案啓動,各村預案隨之自行啓動。

(二)應急響應

當發生季節性缺水時,要啓動相應預案。

(1)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協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指導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鄉直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三)應急處理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應急處置

(一)因持續乾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啓用備用水源(東沖水庫、橫嶺水庫);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方便用戶有序儲水。

4、利用啓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鄉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採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八、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各村(社區)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季節性缺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各村(社區)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大坪自來水廠和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派出所要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爲,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九、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鄉應急領導機構可宣佈應急結束。並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5

一、編制目的

做好全鎮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保護人民羣衆生命和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構建和諧社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安徽省水利廳、財政廳關於印發《關於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後管理養護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水農(2011}230號)和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水農(2010}436號)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結合大莊鎮農村供水實際情況和大莊水廠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突發事件分類

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爲五類

(1)供水主管道由於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由於乾旱,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3)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4)傳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5)由於其他原因,造成集鎮大範圍或全部停水。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大莊鎮區域內發生的自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

五、重大供水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體系及職責

(1)組建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建。

(2)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機關要求,制定和不斷完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搶險設備及工具,積極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對於供水突發事件,按照不同類型分別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力、物力、財力予以解決,加強對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

(3)大莊水廠供水應急領導機構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組長由大莊鎮鎮長曹志強擔任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分管鎮長周光法擔任副組長,成員:孟慶飛、韓昌清、郭振軍、於洪武、張珊珊、陳強、姚進、董宏洲、韓慨、羅營、張公勝、楊禮權、於海、湯敏剛、張成峯、許光武、張繼永、孫麗妹、賈興民、劉立標、盧尊好、許永鬆、許桂華、許凱、黃雲先、孫明章、彭增彥、房家義、蘇成平。

(4)大莊水廠供水應急工作參與部門

參與部門:鎮衛生院、防保所、鎮屬各中心衛生站所、中國小校及受益村村委會等。

(5)防疫部門:大莊鎮第三人民醫院、大莊鎮防保所。

(6)應急小組職責是:

組織有關人員認知學習領會本《預案》精神。

統一部署應急工作,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配合安監、公安、衛生、環保、泗縣清泉農村供水有限公司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勘察、處理。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

適時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調查進展情況。

六、運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在大莊鎮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1)預警機制

切實加強日常供水全過程的管理,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水源水環境、供水水質、地下水位變動等情況,並按規範要求定期檢測分析,出現非正常情況提前預警,逐級上報。

(2)報告制度

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必須保持電話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情況後逐級上報,並對事故進展情況定期續報,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a)報告情況

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特殊情況根據上級領導要求彙報。

(b)報告主要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c)終止程序

上級有關部門或應急機構根據時間處置進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程序,並在程序終止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總結報告要就事件基本情況、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進行全面的分析、評價,並總結主要經驗教訓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3)信息發佈

對供水中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其類別和性質由鎮政府決定發佈。停水期間,向全鎮進行節水宣傳教育,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點,並最大限度穩定羣衆恐慌心裏。

(4)應急處置

(a)對於水廠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b)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並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c)爲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供水安全,醫院的衛生防疫科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間,要堅強對清水池的保護,防止地表水進入,一旦地表水污染清水池,應立即關閉清水池,並在水質檢驗合格後方可重新啓用。

七、應急保障措施

爲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1、處理管網斷裂事件中,大莊自來水廠備有充足的物料儲備,其他部門要無條件服從管道搶修大局,其他問題待恢復正常供水後逐步解決。

2、由於水源污染或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全部停水時,衛生院和自來水管理員在迅速切斷污染源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管網進行消毒,加強防疫工作,並對受害人進行及時檢測、救治。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動員其他單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搶險單位應迅速組織人員。

3、加強防汛搶險物資儲備,大莊水廠備足沙土、編織袋給排水設備,嚴防地表水污染清水池,一旦發生險情,應急領導機構要立即組織常備搶險隊伍到場,確保供水安全。

八、宣傳及培訓

爲確保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時,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各參與單位要在平時結合自身的工作,向羣衆宣傳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要在日常維修中有針對性的培訓管網快速搶修技能,要確保水質合格並定期檢測,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九、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及生效。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爲加強對農村公共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統一組織和指揮,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農村公共供水突發事件,進一步提高農村公共供水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保證農村供水安全,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標準衛生標準GB5749-2006》《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菏澤市公共供水管理辦法》。

(三)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東明縣行政區域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在本行政區域以外,但可能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供水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害的突發事件,適用於本預案。

(四)分級標準。按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將其分爲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個級別。

Ⅰ級(特別重大)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的城鄉供水突發事件。

Ⅱ級(重大)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城鄉供水突發事件。

Ⅲ級(較大)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居民供水突發事件。

Ⅳ級(一般)包括:

造成1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未達到上級標準的農村供水突發事件。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五)應急預案體系

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分爲三級:

1.縣級應急預案:縣水務局負責編制完成全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政府批准並備案。

2.鄉級鎮應急預案:鄉鎮(街道)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務局批准並備案。

3.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鄉鎮(街道)政府批准並備案。

(六)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羣衆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分級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當地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縣指揮部辦公室,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各有關部門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並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後,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啓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要強化疫情期間責任落實、值班值守、應急處置、水質檢測等各方面落實措施,進一步做好制水供水過程中的消毒工作,確保供水穩定、水質安全。

二、組織機構

(一)領導機構。成立東明縣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總指揮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負責同志和縣水務局局長擔任(具體成員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供水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召開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完成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事機構。東明縣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水務局,作爲縣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縣水務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瞭解掌握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制定縣級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工作。負責分析和上報預警信息;承接突發事件報告;根據現場處置指揮部對突發事件的判斷和建議,向指揮部提出啓動應急處置預案的建議;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突發事件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處置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和處置進展情況;落實縣委、縣政府領導關於突發事件處置的指示和批示;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現場指揮機構。縣指揮部可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縣現場指揮部,縣現場指揮部負責人由縣指揮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主要職責:統一組織、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縣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進展情況,爲決策提供建議;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專家組。專家組由縣水務局,根據實際需要聘請縣公安局、應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氣象局、交通局、供電公司以及交警、消防、供水公司等有關專家建立縣專家庫,並依據實際情況組建專家組。

主要職責:參加縣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和專題研究;按照縣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爲應急決策提供諮詢和建議,爲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諮詢意見。

三、應急機制

(一)預測與預警

1.預測與預警系統

建立預警預防機制,及時收集、分析預警信息,判斷危險程度,採取預防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預警信息主要包括氣象、水文、地質、水質、污染等預報信息;相關單位和個人監測、發現到的異常信息;可能影響或者威脅農村供水安全的其他信息。

2.預警信息來源

(1)縣氣象局、水務局對天氣形勢、水文、汛情、施工等進行監測、分析得出可能對供水水源、設施安全等方面造成威脅的信息;

(2)縣衛健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按照各自職責,通過各個環節的監測,發現污染、疫情等影響供水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3)縣水務局、供水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或者分析得出影響供水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4)其他單位和個人報告的信息。

3.預警級別及發佈

(1)預警信息級別。縣指揮部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篩選、評估、分析,根據可能對城鄉供水造成危害的程度和影響範圍,將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爲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2)預警信息的發佈權限。特別嚴重、嚴重級別的預警信息,由縣應急辦報縣指揮部批准,統一對外發布、調整或者宣佈取消。較重、一般級別的預警信息,由縣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對外發布、調整或者宣佈取消。

(3)預警信息的發佈方式。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通信、手機短信息、微信等方式及時發佈預警信息。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後,責任單位應立即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說明事件發生地點、類型、影響範圍、損失情況等。縣指揮部覈實情況後,立即報告縣政府。

2.先期處置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後,屬地鄉鎮(街道)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要立即啓動相關預案,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報告。

3.應急響應

(1)Ⅰ級應急響應:確認發生特別重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由縣指揮部報請縣應急辦啓動預案。

<1>縣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上級。並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指導事發地鄉鎮(街道)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縣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確認發生重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由縣應急辦報縣指揮部同意,啓動預案。

<1>縣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上級。並立即派出工作組,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指導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事件處理完畢後,由縣指揮部報上級備案。

(3)Ⅲ級應急響應:確認發生較大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由縣指揮部啓動預案。

<1>縣指揮部在接到應急報告後,應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做好搶險救援和事件調查工作,並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上級。

<2>事件處理完畢,由縣指揮部報上級備案。

(4)Ⅳ級應急響應:確認發生一般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由縣指揮部或者屬地鄉鎮(街道)政府啓動預案,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與協調

發生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後,縣指揮部立即組織、部署應急處置工作;縣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將情況通報縣指揮部成員單位;召集相關專家對事件進行研判,提出處置的決策建議;根據實際情況,發佈有關預警信息。縣現場指揮部成立後要立即採取措施,封鎖現場,派遣專家,協調部署應急力量開展現場處置工作,縣指揮部應在組織會商後,儘快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羣衆的基本生活用水,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援。

5.應急聯動

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自身工作職責,開展通信、交通、物資、生活、資金、治安等保障行動,並將情況及時報告縣指揮部。屬地鄉鎮(街道)政府以及縣有關部門、單位要服從縣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配。

6.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並確認危害因素消除後,由批准預案啓動的指揮機構作出終止執行相關預案的決定,宣佈應急狀態解除。

(三)恢復與重建

1.善後處置

衛健部門對傷病人員進行救治;民政、人社部門依法妥善安置傷亡人員,做好撫卹、救助、慰問等工作;對因應急處置造成的財產損失,由應急行動實施單位負責恢復和補償。

2.社會救助

財政、民政部門負責落實社會救助資金和物資,並對救助資金和物質的分配、調撥、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後,縣指揮部要及時分析事件發生的原因,對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書面報告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4.恢復重建

較大級別以上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原則上由縣政府統籌安排;一般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原則上由屬地鄉鎮(街道)政府和事發單位負責。

(四)信息發佈

由縣委宣傳部門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有關規定執行。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縣水務局、住建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管理局、鄉鎮(街道)政府和相關企業組織成立城鄉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及時處置城鄉供水突發事件。

(二)財力保障。縣財政局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爲人員培訓、應急演習與實施、設備維護、日常運作、物資獎勵等提供資金保障。

(三)物資保障。縣水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物資儲備,明確物資存放地點和聯繫人員,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應急所需物資的及時供應。

(四)醫療衛生保障。縣衛健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救援隊伍,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

(五)交通電力通訊保障。縣公安局、交通局、供電公司、交警、消防、通訊要確保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應急救援人員、救援物資、救援設備等,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六)治安維護。縣公安局建立供水設施安全保衛機制,應急處置治安保障機制,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的治安秩序。

(七)人員防護。縣水務局、住建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應急管理局及各鄉鎮(街道)政府要爲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五、應急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並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原則上每年演練1次。

(二)宣教培訓

1.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多種媒介,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農村供水相關的應急基礎知識,增強自救互救意識和能力。

2.定期組織對應急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救援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三)考覈獎懲

1.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附則

(一)預案修訂。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適時進行修訂。

(二)預案解釋。本預案由縣水務局負責解釋。

(三)發佈實施。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7

爲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造成損失,保障人民羣衆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羣衆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和《平潭綜合實驗區2021年冬季農村應急供水保障預案》,結合我片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目的

指導蘇平片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和規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各類供水事故,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區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確保我片區農村供水安全。

二、工作原則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爲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爲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片區範圍內各行政村因發生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範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爲或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五、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平潭綜合實驗區蘇平片區管理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區指揮部,下同),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區各村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蘇平片區管理局分管領導爲指揮長,農業農村處處長爲副指揮長,蘇平片區管理局區農業農村處、政法綜治處、財務室、各鄉鎮派出所、社會事業處、資源生態處、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蘇平片區服務站爲成員單位,各處室(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爲指揮部成員。下設辦公室(簡稱蘇平片區管理局應急辦,下同),辦公室主任由俞育龍兼任,副主任林忠富,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處。各行政村設農村供水信息員一名,負責報送農村供水日常信息。

(二)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區管委會有關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起草全片區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各行政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並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區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區管委會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五)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蘇平片區服務站(以下簡稱蘇平服務站)職責

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並定期組織演練。

六、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爲三級: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

(一)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集鎮300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縝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I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1000人以上(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鄉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爲6類:

1.供水主管道由於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因持續乾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旱情的供水問題。

3.由於其他原因,造成鄉鎮農村大範圍或全部停水。

4.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5.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6.傳染病疫情。

七、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蘇平服務站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並先期進行處理: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後,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對應全區各村鎮供水安全突發事件預防預警等級,應急相應劃分爲級。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區重大供水時間的指揮調度:片區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行政村在片區指揮部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啓動,下一集預案隨之自行啓動。

(二)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啓動Ⅲ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後,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片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並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辦報區應急辦備案。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啓動Ⅱ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後,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並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應急辦備案。

(四)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重大供水安全事件(I級)時,啓動1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後,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並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應急辦備案。

(五)應急處理

首先要在各區域建立應急備用水源,平原、白青區域的爲山膠壟水庫、君厝底水庫、白沙壟水庫,蘇澳、大練、嶼頭區域的爲三橋水庫、大富田水庫。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蘇平片區指揮部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蘇平片區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事故發生地的行政村要配合蘇平片區指揮部加強對因水致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擴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後,蘇平片區指揮部應當協調各成員單位一起發動羣衆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信息發佈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佈。

八、應急處置

對於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然性發生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對應片區(供水單位)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一)因持續乾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

1.啓用備用水源或就近應急打井供水。

2.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4.利用啓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5.加強宣傳,節約用水,採用定量、定時供水辦法,促進節約用水。

6.開源節流,挖掘潛力,對已有的水井進行清洗、消毒,重新起用水井,供羣衆挑水飲用。

7.區水務公司科學調度飲水工程,本着優先考慮羣衆飲水的原則綜合考慮工業生產用水。

8.開闢路上運輸專線:用消防車、專用運水車到城關指定地方(自來水廠)或街上指定的消防栓取水。

9.原水工程量能夠滿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質無變化,經監測合格後,經上級主管部門宣佈解除供水應急狀況,儘快恢復生產,加強供水水質的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二)水源污染情況

1.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片區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並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2.爲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的供水安全,區疾控中心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

九、應急保障措施

爲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一)組織保障。

各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設立值班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通信設備:配備必要的無線通線器材,確保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維護應急隊伍建設,培養業務精能吃苦耐勞的專業技術人員,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隊伍培訓,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等級的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應急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積極參加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四)財力保障。

財務室負責及時覈撥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農村供水突發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並監督資金的使用。

(五)搶險物資保障。

片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供水事故應急需要,配備交通工具,主要供水設備、專業檢修設備、管道維護搶修設備等。

(六)醫療和衛生防疫等保障。

社會事業處負責制定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保障預案,負責水源突發事件搶險過程中傷病人員的醫療救護和突發事件後的防疫工作,並對可能發生的疫情,及時採取監控措施。

資源生態處制定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做好化學危險品泄漏等突發事件的現場監測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對污染物進行處置,並及時通報環境危害範圍。

(七)治安保障。

各派出所制定道路交通及治安保障預案。組織、協調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偵察、鑑定工作,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十、應急結束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指揮部可宣佈應急結束。並協助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一、後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後一週內,供水單位和片區、村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片區指揮部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行政村負責。需要片區援助的,由事發地行政村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片區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負責水務的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片區指揮部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爲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8

(一)目的

爲確保我縣主要區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有序、高效地進行。最大程度低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廣大居民的生活,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制定抗寒保供組織方案,提高應急處理能力;堅持問題導向,召開抗寒保供專題會,部署落實防寒保供各項工作,提前梳理排查安全隱患,實現全方位排查、確保防寒保供工作做實做細緻,保障冬季供水安全。

2.科學預防,做好宣傳

提醒廣大居民繼續做好自家用水的防凍工作,提高防凍和自救意識。對用戶做好戶內水錶防寒防凍知識宣傳,對家中的水錶、水管等裸露的供水設施用廢舊的棉絮進行包裹,夜間關窗保暖;如果氣溫在0攝氏度以下,可稍擰開龍頭使水流成線,保證管內自來水的流動來防止凍結。

3.制定措施,加強巡查

客戶服務中心加強管網巡查人員的配備力量,加大對管網、閘門、消防栓、水錶的檢查工作,搶險堆實行24小時雙班值勤,遇到突發事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及時報修

一旦發生管道凍結無水現象,請關閉表前及室內閥門,少許擰開龍頭(消除由於水凍體積膨脹而帶來管道內壓力,避免管道或管件開裂),請及時撥打縣自來水公司24小時服務熱線。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9

爲保障冬季供水安全,應對因寒潮來襲造成的城區供水管道凍結、水錶爆裂的問題,及時爲用戶排憂解難,確保用戶正常用水,讓城市用水設施安全越冬,特制定本預案:

1.強化應急值守,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和24小時值班制度,由客服中心、運營中心、管網部和水廠四部門組成應急行動小組,確保在突發供水故障時協調、指揮、調度和搶修人員在崗值守,能迅速解決出現的問題。

2.對用戶加強安全用水知識宣傳,根據天氣預警提前告知用戶做好應對寒潮天氣的準備,提醒用戶對水管、水龍頭等用水設施做好保溫措施,並對出現爆管漏水事故時在第一時間關閉表後閥門進行止水,公司客服熱線電話和和管網搶修熱線電話,均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客服中心和管網工程的四部車輛確保隨時待命。

3.客服中心每天有兩名客服員在崗待命,客服熱線在接到用戶突發爆表、爆管緊急情況下,第一時間調度搶修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協助用戶關閉閥門,儘量減少用戶的損失。

4.管網工程部巡線維修人員及兩名維修工組成巡線搶修隊,部門人員分成三班,帶班人員24小時接聽搶修熱線,及時處理應急搶修問題。確保對出現的管道爆裂及爆表漏水的問題在第一時間及時得到妥善解決,在維修開挖現場放置圍擋、警示牌、彩旗等做好安全防護。

5.管網部搶修熱線接聽人員做好來電記錄及客服流轉的維修、更換水錶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巡線維修隊,對更換水錶的詳細信息做統計報表。

6.運營部提前備齊春節期間及應對寒潮所需的水錶和搶修物質,爲降低更換新建小區遠傳水錶的費用,與金水科技協商,集中拆卸水錶返廠維修。備好替代表,妥善解決戶表因水錶凍壞不能正常用水的問題。

7.搶修工作根據輕重緩急安排人員,對錶前爆管漏水問題,及時關閥止水並加班加點進行維修。對用戶家庭內的漏水,指導用戶關閉表後閥門止水,對閥門無法關閉的安排人員協助用戶管閥止水。

8.對日供水量增加的問題,客服中心、管網部和水廠聯合聽漏查找,分片關閉閥門以縮小查找漏點範圍,準確查出漏點並予以及時維修。

9.客服中心與應急送水車輛隨時保持聯繫,以防出現大面積、長時間供水中斷時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10.加強管網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頻率,水廠加強設備設施的巡檢,做好水壓監控。

11.水質監測部加強水質監測,保障供水水質安全。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爲防止和減少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切實提高保障農村供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農村供水安全事故,保障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和生命健康,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浙江省水利旱情預警管理辦法》、《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浙江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麗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縣範圍內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爲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堅持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羣衆舉報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事故隱患。加強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提高停水事故處理和應急搶險能力。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分級建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縣政府爲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後,各級應急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啓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體系

成立景寧畲族自治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水利工作分管領導擔任,縣府辦聯繫水利工作副主任、縣水利局局長爲副組長,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景寧分局、縣建設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爲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水利局局長兼任。

各鄉鎮(街道)、縣國控集團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

(二)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農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瞭解掌握全縣農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農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應急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各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範圍內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負責全縣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助專家組開展有關工作;及時傳達和執行縣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協助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佈工作。

3、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縣發改局:負責農村供水工程應急項目審批、計劃下達以及項目建設與管理的監管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恢復重建費用及時安排和下撥;負責農村供水安全應急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縣應急管理局:指導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搶險救援工作;會同相關業務部門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與救援方案。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暴雨、乾旱、冰凍等災害性天氣警報信息,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並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對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

縣公安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供水工程設施安全。

縣民政局:負責統計覈實遭受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災情;負責協助縣政府做好遭受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羣衆的生活救濟工作。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水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護好飲用水源,制止對農村飲用水源的污染,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負責林業面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護好飲用水源,制止對農村飲用水源的污染,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縣水利局:負責全縣農村供水工程的建設,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農村飲用水源水質衛生監測,負責農村遭受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衛生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景寧分局:按職責對飲用水源進行應急監測及水源地環境管理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爲,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4、專家組職責

領導小組專家組由應急、水利、生態環境、農業農村、城鄉建設、氣象、自然資源規劃、林業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爲應急決策提供諮詢或建議;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理提出諮詢意見;受領導小組的指派,對各鄉鎮(街道)給予技術支持。

5、各鄉鎮(街道)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鄉鎮(街道)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負責本鄉鎮(街道)範圍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鄉鎮(街道)供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鄉鎮(街道)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街道)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國控集團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縣級應急預案,結合實際建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組織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並定期組織演練。根據鄉鎮(街道)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指示做好應急工作。

、預防和預警

(一)預防

1、信息監測和收集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縣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並公開農村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縣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主要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指揮機構應掌握供水範圍、供水人數、水源狀況、雨情變化、水庫蓄水情況、水源儲備情況,加強信息監測,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如實上報受災情況。遇險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上報。

由氣象局提供雨情,並向領導小組提供今後雨情變化,突發事件出現時,縮短上報時間。

當水源水質遭受突發事件而發生污染時,由生態環境部門提供水源受污染指標及級別,險情出現時,每天一次。

當因洪澇災害等突發性事件引起工程毀壞,由水利部門提供影響級別,險情出現時,每天一次。

國控集團下屬水利發展有限公司、羣衆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爲破壞事件時,應當及時嚮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信息報告

農村供水安全應急組織機構是農村供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

3、預防工作

增強羣衆對已建農村供水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供水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供水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國控集團下屬水利發展有限公司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

各級應急組織機構要建立健全重大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爲解決好供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二)預警

1、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爲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2、預警發佈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標準,對收到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並報告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同時上報市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Ⅰ級預警、Ⅱ級預警,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發布。Ⅲ級預警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研判,經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批准,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名義向全鄉鎮(街道)發佈預警公告。Ⅳ級預警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急機構研判,受災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佈預警公告。利用廣播、電話、手機短信和互聯網等多種形式發佈預警信息,重要預警信息在電視節目中能即時插播和滾動播出。政府部門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用戶手中,使他們有機會採取有效防禦措施,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

預警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止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在主流媒體上發佈。

、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國控集團下屬水利發展有限公司應在2小時內向公司和當地政府報告,並先進行處理;各級應急組織機構在獲取信息後,應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應急組織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應全縣農村供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爲四級。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重大供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鄉鎮(街道)應急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國控集團下屬水利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啓動,下一級應急預案隨之自行啓動。

(二)Ⅰ、Ⅱ級響應

當發生特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啓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當發生重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1—2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啓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Ⅰ級、Ⅱ級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各成員單位參加。Ⅰ級響應邀請市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和有關專家到會指導,進行工作會商,宣佈進入特大飲水安全事件緊急狀態後應實施的臨時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調動縣有關職能部門啓用備用水源應急送水;Ⅱ級響應由上述縣直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專家會商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影響地區應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應措施。

2、工作部署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佈農村供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供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鄉鎮(街道)、縣政府直屬有關部門開展供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各級黨委政府、國控集團要把供水安全應急工作作爲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主要負責同志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羣衆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下派工作隊,督促指導有關鄉鎮(街道)供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工作隊由有關單位和科室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乾,做到下去有任務,回來有彙報。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領導研究並提出解決辦法。

發生Ⅰ級事件時,有關鄉鎮(街道)應急機構,協調配合縣級工作隊和村組幹羣一道做好搶險救援工作。發生Ⅱ級事件時,有關鄉鎮(街道)應急機構成員、國控集團相關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級工作隊抵達事件發生地後配合作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當發生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時,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相關部門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爲羣衆拉水送水,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地飲用水供應。

出現突發事件後,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羣衆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公安部門組織力量,維護供水用水秩序,保護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搶水、污染水等事件的發生。

縣水利局派出工作組,按照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佈置,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縣民政局牽頭深入受災區,覈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並向省、市申請救災資金。

縣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用於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縣水利局向市申請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資金。

縣衛生健康局及事故發生地醫療部門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防疫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具體按照《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新聞媒體除一般的農村飲水安全宣傳外,及時準確報道事件處置工作。

4、方案啓動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啓動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後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供水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新聞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蹟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配給和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要動員縣政府直屬有關部門和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事件發生地羣衆、統管單位積極參與到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Ⅲ級響應

當發生較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啓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組織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景寧分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和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對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佈農村供水安全通知,召開農村供水安全會議,組織有關鄉鎮(街道)、縣政府直屬有關部門、國控集團開展農村供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並督促指導發生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復工作。

有關鄉鎮(街道)應急機構成員、國控集團相關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進行處置,並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相關部門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爲羣衆拉水送水,確保事件發生地人畜飲水供應。

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與屬地政府一起發動羣衆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縣水利局派出工作組,按照縣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佈置,提出恢復農村供水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供水工程的實施,並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縣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和恢復重建費用,用於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及恢復重建工程費用。

新聞媒體適時報道事件有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4、方案啓動

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啓動農村供水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後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供水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新聞媒體應適時報道事件處置有關情況。

由縣應急領導小組動員縣政府直屬有關部門和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事件發生地羣衆、統管單位積極參與到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四)Ⅳ級響應

當發生一般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啓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鄉鎮(街道)應急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國控集團和專家進行會商。

縣應急領導小組一般不組織正式的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決策會商,必要時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召集有關部門技術人員進行研究。

2、工作部署

鄉鎮(街道)應急機構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應急領導小組。鄉鎮(街道)應急機構、國控集團負責備用水源調度工作,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國控集團下屬水利發展有限公司應立即向鄉鎮(街道)應急機構報告,並啓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處理完畢後,由鄉鎮(街道)應急機構報縣應急領導小組備案。

3、部門聯動

當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相關單位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鄉鎮(街道)應急機構成員單位應團結協作,發動羣衆積極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方案啓動

鄉鎮(街道)應急機構研判後報縣應急領導小組,啓動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供水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事件發生地羣衆、統管單位積極參與到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保障措施

縣政府成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鄉鎮(街道)、國控集團要相應成立應急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資金保障

縣財政設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各鄉鎮(街道)財政根據實際拿出與縣財政相應的配套資金,列入本鄉鎮(街道)年度財政預算。當發生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本級政府,申請動用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三)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農村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四)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縣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水利、應急、消防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爲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醫療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後,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並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當地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爲,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六、後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後一週內,國控集團和鄉鎮(街道)農村供水安全應急組織機構應向上級指揮機構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縣應急領導小組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縣水利局及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縣政府援助的,由縣水利局及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的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縣、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有關部門、國控集團對參加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爲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警級別暫時規定

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

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至2萬人飲水不安全;

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至1萬人飲水不安全;

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1至0.5萬人飲水不安全。

(三)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11

爲保障歷城區廣大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在極端嚴寒天氣下,切實做好安全供水工作,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落實防寒保溫措施。一是平原水廠提前組織對供水設備和管線進行隱患排查,對可能受低溫影響的設備和管道及時採取防凍措施,確保設備和管道在寒潮來臨時能夠正常運行。二是山區地質特殊,凍土層較厚,土體的凍脹可能會造成管道損壞,加強對供水設施的巡查維護,室外自來水立杆進行保溫處理,確保供水設施正常運轉。

2、做好山區自來水儲備。由於冬季降水量減少,機井內水位可能會下降,針對部分山區村莊短時間水源不足情況,村民家中都備有水窖、蓄水池等儲水設施,提前將蓄水池儲滿水,保障日常用水。

3、做好水質跟蹤檢測。增加水質檢測頻率,科學投加藥劑,調整水處理工藝,確保水質達標。對羣衆反映的水質變化問題及時採樣檢測,對採樣不合格水源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對合格水樣第一時間公佈檢測結果,消除羣衆顧慮,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各項工作。

4、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加大了對所轄供水設備和管線的檢查力度,加密巡查頻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避免出現管線冰凍現象;對於48小時內無法正常供水時利用車輛進行供水。各街道加強巡查維護、應急送水等措施,保障冬季安全供。

5、保障信息暢通。通過12345熱線、各街道水務幹部及時瞭解、處理解決人民羣衆反映的有關供水問題,做到及時處理,件件有落實。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12

根據《沐川縣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爲進一步提高我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能力,做好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搶排險工作,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把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大楠政府高度重視,整合鎮、村、組各級幹部力量,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編制本預案。

一、大楠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涉及人口基本情況

1.大楠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共兩處。一是龍水村6組牌坊壩,二是麻央村6組馬草井,輪換供水。

2.大楠鎮集中式飲用水供應場鎮居民、政府、衛生院、中國小人口約1700人。

二、治理措施

1.鎮政府成立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xxx

副指揮長:xxxx

成員:xxxx

各村也相應成立了由支書、主任、組長、保潔、和公益性崗位人員等組成的領導小組。

2.加強責任落實。一是高度重視,鎮政府和村兩委提高思想認識,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切實抓好措施落實和風險防範,以高度的責任心排查化解可能影響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的隱患,確保飲用水安全;二是將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巡查任務納入到日常的環境保護工作中,每週巡查不少於2次,一旦發現水質異常現象,可能威脅供水安全時,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並採取有效措施,導致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擴大。

3.堅持預防爲主。鎮、村、組幹部要清楚本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位置和保護區的邊界範圍,做到情況一目瞭然,對水源地周邊的種養殖業和村民污水排放情況實行監控,充分利用走訪、會議等形式加大對村民的宣傳教育,指導水源地周邊羣衆按規定實施生產生活活動,不在水源地保護範圍內噴施農藥和亂倒垃圾。

4.在水源地設立了警示標牌。以便提高涉及農戶和其他羣衆的警惕。

三、應急措施

1.巡查員在巡查過程中,一旦發現水源地有被環境污染事件,應立即向鎮政府報告,指揮部立即調集人員趕赴現場,啓動預案。

2.報警方式:採用通訊聯繫,報警要及時準確,鎮黨政辦電話4661069,若電話中斷,應立即派專人傳遞信息。

3.應急措施:應立即停止供水,通知所涉及的單位、住戶暫停供水飲用,做好二次供水準備,縣上送水或另找水源地,並要求衛生、防疫部門對水進行化驗檢測。對有可能中毒人員送醫院觀測治療,徹底清除集中式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的根源。

4.冷靜應對,清除影響,對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一定要頭腦冷靜、科學應對,在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安全的情況下,注意帶來的社會影響,不在媒體公開和網絡發表、正確引導,相信黨和政府的應對能力。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13

爲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羣衆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羣衆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政府爲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啓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二、應急機構及職責

(1)應急機構

成立菜花坪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歐陽中勝(黨委書記)擔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余霆(鎮長)、王斯(人大主席)擔任,農業辦、綜治辦、黨政辦、環保站、文化站等有關部門爲成員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爲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農業辦主任徐運川兼任。各村(社區)相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2)部門分工及職責

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瞭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鄉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報;協調指導事發地相應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其他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三、預防與預警

重點預防對象及其責任

(1)重點預防對象:供電設施、供水泵、供水管網、供水井、水質。

(2)重點搶修的設施:供電線路、變壓器、開關櫃、變頻器、消毒櫃、水泵管、電纜線、水泵、輸水管網、閘閥、井管等。

四、信息監測和收集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農業辦)負責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並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縣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五、信息報告

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爲破壞事件時,要第一時間嚮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供水單位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檢測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社會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報告突發性事件。

信息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六、預防工作

增強羣衆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

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爲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七、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爲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嚴重)、Ⅲ(較重)、Ⅳ(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Ⅰ級(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併發布紅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鄉鎮2萬人以上(含2萬人,下同)或分散農戶4萬人以上(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含3人)人以上死亡可50(含50人)人以上出現集體中毒事件;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鄉鎮2萬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橙色預警Ⅱ級(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嚴重供水安全事件,併發布橙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下,影響範圍爲鄉鎮1萬人以上(含1萬人,下同)2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3萬人以上4萬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含30人)以上5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鄉鎮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黃色預警Ⅲ級(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併發布黃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鄉鎮0.5萬人(含0.5萬人,下同)以上1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1萬人以上3萬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含10人)人以上3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鄉鎮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藍色預警Ⅳ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一般供水安全事件,併發布藍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鄉鎮0.1萬人(含0.1萬人,下同)以上0.5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5人以上1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鄉鎮0.1萬人以上0.5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八、預警發佈

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報鎮人民政府同意後在廣播等信息平臺上發佈。農村飲水安全主管部門要積極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多種形式發佈預警信息。有關部門要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用戶手中,使他們能及時採取有效防禦措施,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

預警信息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手機短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九、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立即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鄉政府報告,並進行先期處理;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後,應在30分鐘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鎮政府報告。

對應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爲四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2、Ⅰ、Ⅱ級響應

紅色預警發佈後,啓動應急預案Ⅰ級響應;橙色預警發佈後,啓動應急預案Ⅱ級響應。

3、工作部署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

發生Ⅱ級以上事件時,應急指揮部必須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組織幹羣進行先期處置,並配合工作隊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出現突發事件後,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鎮政府一起發動羣衆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時恢復供水。

4、方案啓動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啓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後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新聞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蹟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下的水資源統一管制、配給和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動員縣有關部門和有關鎮人民政府、事件發生地羣衆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

十、保障措施

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人員,明確任務,根據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指揮部制定搶險、各類救援物資儲備調配方案,協助鄉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發生事件時,由鄉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度,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中毒事件後,應急指揮部組織衛生部門和鄉政府派出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處置,並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做好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十一、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後一週內,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向上級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經驗教訓等。

應急指揮部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十二、附則

本預案列入部門預案管理,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縣水務局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孝感鎮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是按照上級部門的具體部署、要求,結合我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狀而制訂的,目的是爲了提高保障我鎮鄉鎮集中式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飲用水困難而產生的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工作原則

1.2.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羣衆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的事故隱患。

1.2.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鎮、村(居)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1.2.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政府爲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

1.2.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後,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啓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件》、《地質災害防治條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等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意見》等部門規章、地方性相關法規等,並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集中式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4.1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4.2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1.4.3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4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1.4.5因人爲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2、基本情況

2.1自然地理情況

孝感鎮位於德陽市區西北郊,是四川省第一批小城鎮試點鎮。近年來,孝感鎮始終堅持以發展爲第一要務,以城鎮建設爲龍頭,以改革開放爲動力,以招商引資爲重點,鎖定建設區域性中心城鎮目標,全力打造城鄉一體化鄉鎮,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3、指揮體系及職責

鎮、各村(居)、各相關部門均應設立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轄區內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有關供水單位應設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單位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

3.1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與職責

設立孝感鎮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及專家組。應急辦公室設在環保辦,聯繫電0838—2440145、2440706。

3.1.1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瞭解掌握村、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鎮本級相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3.1.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我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各村供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及上級部門報告。

3.2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成立相應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及時向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鎮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3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按照屬地原則,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配合鎮政府定期組織演練。

4、預防和預警

4.1預防

4.1.1信息報告。供水單位、羣衆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爲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本鎮及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鄉情。

4.2預警

4.2.1預警。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

預警級別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爲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2預警發佈。預警信息應標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措施和發佈機關等。4.2.3指揮體系

4.2.3我鎮負責編制完成本地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安全應急預案,報區人民政府備案。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供水單位應在第一時間通知鎮應急辦,並匯同鎮人民政府逐級向上級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和區級政府報告,並先期進行處理。對應全鎮飲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爲三級。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啓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啓動。

5.2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擔任鎮應急小組組長的鎮長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佈置啓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1)鄉(鎮)級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區級工作組和村雙委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2)村雙委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區、鄉(鎮)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後,由區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政府及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5.3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擔任鎮應急小組副組長到達現場,佈置啓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鄉(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區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事故處理完畢後,由區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5.4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擔任鎮應急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佈置啓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應急事件發生後,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鎮應急領導辦公室報告,並啓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區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事故處理完畢,由區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政府及區環保局備案。

5.5Ⅳ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級)時,擔任鎮應急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佈置啓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應急事件發生後,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鎮應急領導辦公室報告,並啓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區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事故處理完畢,由鎮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備案。

5.6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我鎮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在區級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我鎮有關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鎮衛生院、新鐵醫院在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信息發佈。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區級或區級以上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佈。

(4)應急結束。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應急領導機構可宣佈應急結束,並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

6、保障措施

6.1組織保障

鎮各級部門要儘快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6.2通信與信息保障

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6.3資金保障

鎮財政所要設立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按照事故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請政府,調用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6.4物資保障

發生事故時,由鎮民辦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6.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後,應急領導機構要組織鎮醫療衛生技術隊伍,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並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6.6交通運輸保障

鎮派出所、交警中隊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6.7治安維護

鎮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爲,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6.8技術保障

供水單位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並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將方案報鎮政府備案。

7、後期處置

7.1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後一週內,供水單位和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7.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鎮人民政府向區委、區政府逐一彙報後由我鎮具體負責實施。鎮生部門在上級衛生部門的.指導下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7.3獎勵與責任追究

鎮有關部門對參加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上報區政府批准後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爲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15

爲了確保我鄉人民羣衆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確保2022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鄉鎮、街道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理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鄉水利工作站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鄉長羅富鬆任組長,分管領導鄒仙華任副組長,水利站負責人、各村書記(主任)爲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沙蕪鄉水利站站長李霖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各村應在各供水站及村委會公佈應急值班電話。(鄉水利工作站及各村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值班人員及電話詳見附表)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噸萬人水廠、重點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爲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春節期間每天通過微信、短信實行“零報告”制度。

2、春節期間鄉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鄉水利工作站於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並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鄉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採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鄉水利工作站將在鄉內主要媒體網站上公佈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地要立即問詢覈實,啓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爲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覈實處理。

1、各地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並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後,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覈實險情,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鄉水利工作站和鄉應急管理站上報險情。

3、鄉水利工作站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後,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並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鄉應急管理站上報險情,鄉應急管理站接警後,根據險情決定是否啓動應急搶險預案,報縣政府值班室備案。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16

第一節適用範圍

第一條本預案適用於集團公司範圍內由於液氯泄漏、機電設備、水源水質和供水管網出現嚴重故障或異常,導致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水廠停產或降壓供水、DN200mm(含)以上管道爆裂、水質衛生安全可能受到威脅、人員和財產可能受到較大損失以及其它公共供水安全事故。

第二節工作原則

第二條以人爲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爲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司的安全防範意識,建立健全全司參與應對事故災難的救援工作機制。

第三條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集團公司安委會統一組織協調下,實行條塊結合、部門爲主的應急處置機制。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第四條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將平時管理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一線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

第五條依靠科技,提高水平。積極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警預防水平;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第三節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一、在集團公司安委會的領導下,成立安全供水應急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集團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集團公司領導擔任。總指揮負總責,副總指揮具體抓。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爲日常工作機構,負責供水應急預案的具體實施工作,辦公室設在生產安全部,生產安全部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

二、指揮部下設五個小組: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供水管網安全運行應急小組、用戶設施維修應急小組、水質監控應急小組、保障物資供應小組,分別由制水分公司、慶寧分公司、搶修分公司、管線管理所、公用工程公司、水質檢測中心、物資分公司及集團公司機關各職能部室組成。

三、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工作;

(二)協調與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機構以及市有關單位之間的關係;

(三)決定啓動安慶供水集團公司供水應急預案。

第七條各應急小組的機構組成及職責

一、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

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的組成單位主要包括制水分公司和慶寧分公司,組長爲制水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爲制水分公司副經理、二個水廠廠長及羅衝加壓站站長,成員爲各水廠副廠長。

(一)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加強取水水源的防護,值班人員對取水水源防護區域進行定期巡查,堅決制止傾倒垃圾、排放污水廢水等影響水源水質的行爲,並及時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報。

2、各制水廠和加壓站要加強廠(站)區內的管理,保持整潔乾淨的生產、工作環境,各生產人員要堅守崗位,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維護檢查,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對反應池、濾池、清水庫等制水設施定期清洗,並加強巡檢,提高安全警惕性,做好防投毒工作,保證安全優質供水。

3、加氯安全是重點,各制水廠加氯間要密閉運行。氯氣進廠一定要嚴格檢查,並做好記錄。生產操作人員一定要嚴格按加氯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果在正常情況下,打不開角閥的氯瓶,絕對禁止使用,防止出現意外。防毒面具要經常檢查,保持完好;氯氣中和裝置等防護設備要經常進行測試,保持良好狀態,在應急時能夠正常使用。

4、高壓電氣設備定期檢驗,保證制水生產部門電力系統安全運行。制水分公司、羅衝泵站要加強電源內部線路的監護和巡檢。如果一路電源出現故障,另一路電源在徵得供電部門同意後,儘快投入使用,保證城市正常供水。

5、定期檢查、維護所有機泵設備,及時維修故障設備,確保機泵設備完好。

6、加強水質檢測工作。淨化車間、厂部化驗室按規定對水質進行定時檢測,同時水質檢測中心要履行職責,加強水質監督,全力保證水質安全,向社會供應優質的自來水。

7、兩個加壓站採用兩路管道進水,確保安全供水。

(二)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1、當發生泄氯事故時,及時啓動氯氣泄漏搶險預案(詳見第十七條)。

2、當供電系統發生故障時,及時啓動電氣設備事故應急預案(詳見第十八條)。

3、當發生水質污染事故時,及時啓動水質事故應急預案(詳見第十九條)。

二、供水管網安全運行應急小組

(一)城區供水管網運行應急小組

組長爲搶修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爲管線管理所所長、搶修分公司副經理,成員爲搶修分公司搶修人員及管線管理所閥門管理維護人員。

(二)羅衝泵站沿線供水管網安全運行應急小組

組長爲慶寧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爲慶寧分公司副經理,成員爲慶寧分公司搶修人員。

(三)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對全市所有供水管網的閥門進行建檔造冊,掌握閥門具體位置、型號,並定期巡檢、維護,保證其使用狀態良好,以備應急之需。

2、管線管理所加強夜間檢漏工作,發現漏點,及時報搶修分公司維修,減少漏損。在市政進行道路改造時,要做好施工路段供水管網的監護工作,使供水管網不被外力破壞。

(四)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當發生爆管停水事故時,及時啓動《供水管道搶修應急預案》。

三、用戶設施維修應急小組

用戶設施維修應急小組主要由搶修分公司、民用水分公司組成,組長爲搶修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爲民用水分公司經理、搶修分公司副經理,成員爲搶修分公司及民用水分公司有關班組班長。

(一)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各種管道安裝和用戶接水,如需要停水,都要提前通知用戶,盡最大可能不影響居民生活和工業生產,保證管網正常運行,確保安全持續供水。

2、做好一戶一表冬季防凍工作,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宣傳管道防凍常識。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冬季保溫防凍預案》要求,提前部署,備足水錶、水錶玻璃及管材配件等物資,做好各項防凍準備工作,防止在冬季出現水管、水錶大面積凍裂、凍壞的現象,保證用戶正常用水。

(二)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當在冬季出現較大範圍的水管、水錶凍壞的情況,及時啓動冬季防凍搶修預案(詳見第二十一條)。

四、水質監控應急小組

水質監控應急小組由水質檢測中心牽頭,各制水廠及各加壓站配合,組長爲水質檢測中心主任,副組長爲水廠生產副廠長和加壓站站長,成員爲水質檢測中心及厂部化驗室工作人員。

(一)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集團公司各制水廠的原水全部取自長江,水質良好,長年屬於地表水Ш類。取水口的水源保護做得較好,無重大污染源,平時應密切關注因貨運船舶翻沉可能造成的污染以及上游企業的污染事故。

2、集團公司水質檢測中心同時也是安徽省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安慶監測站,2000年即通過二級計量確認。水質檢測中心應確保檢測儀器、檢測資質、檢測能力滿足日常及應急檢測要求。

3、水質檢測中心要按照國家有關水質規範,定期對原水、出廠水及管網水進行常規檢測,每月進行一次全分析,加強水質監督和管理,確保水質合格達標。

4、水質檢測中心要按規範對淨水劑進行檢測,嚴把淨水劑質量關,從源頭確保水質安全衛生。

5、加強與市衛生疾控中心和環保監測部門以及沿江上下游城市水質檢測部門的信息溝通,及時瞭解和掌握水質動態。

(二)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當發生水質污染事故時,立即啓動《水質事故應急預案》。

五、保障物資供應小組

保障物資供應小組由物資分公司組成,組長爲物資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爲物資分公司副經理,成員爲物資分公司負責採購人員。

(一)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備足配齊易損、易耗配件,機泵、電器零部件,水錶以及管道閥門等物資材料,及時向有關部門供應。

2、嚴把淨水劑、液氯等制水材料的質量關,向制水生產部門及時供應高質量的制水材料,從源頭上保證水質安全。

3、對於平常較少使用的物資,如吸附用的活性炭、大型管件,要與生產廠家保持聯絡,在應急需求時,能夠及時進貨。

(二)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若發生供水事故,應及時提供所需應急物資。如果因情況特殊,有關部門需要非常備常用的物資,保障物資供應小組應儘快進貨,以最快的速度提供所需物資,確保應急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第八條日常工作機構

集團公司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生產安全部,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集團公司機關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全力配合應急指揮部工作。日常工作機構主要職責如下:

一、編制集團公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預案,進行綜合監督檢查,在指揮部的領導下,指導各部門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集團公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和督查等各項工作;

三、建立集團公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機構、預案等檔案,統一規劃全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通信和信息網絡;

四、組織指導全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以及人員培訓;

五、承擔集團公司供水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集團公司機關職能部門職責

一、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統一調配各類搶險物資、生活急需品;安排好各類應急車輛、醫療救助;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和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的宣傳報道,包括聯繫新聞媒體、信息發佈;負責善後處理、資料收集與彙報、聯繫外援等工作。

三、集團公司保衛監察部:負責現場安全警戒、人員疏散、傷員撤離、物資搬運;協助組織周邊羣衆的緊急轉移;負責保護事發單位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負責事發單位的損失和應急所花費用統計及彙總工作。

第十條專家工作組

一、爲了更好地組織開展供水應急救援工作,成立專家工作組,作爲指揮部的諮詢機構,專家工作組由集團公司的給排水、電氣、機械設備、化驗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二、專家工作組職責:

(一)對突發供水事故處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議;

(二)對處置供水事故進行技術指導;

(三)參與制訂、修訂突發安全供水應急預案;

(四)承擔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第四節應急流程

第十一條接警

應急工作接警中心(以下簡稱“應急中心”)設在集團公司客服中心(電話:5570000)。值班人員詢問並記錄接警詳細情況,問清報警人姓名、住址和聯繫方式等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出警

接警值班人員應迅速做出判斷,快速通知相關負責單位和人員,組織必要的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情況覈實,特別緊急情況下,可下達相應的先期應急處置指令,同時立即將接警內容及現場勘察情況上報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

第五節應急響應

第十三條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影響大小等因素,將應急事故劃分爲三個級別:

一級:水廠停產、DN600mm(含)以上管道爆裂、水質嚴重污染、大量氯氣泄漏以及其它嚴重事故。

二級:水廠只能降壓供水(出廠壓力低於0.20MPa)、DN400mm(含)~DN600mm管道爆裂、水源惡化可能影響水質衛生安全、相當數量氯氣泄漏及其它較重供水安全事故。

三級:水廠主要設備故障導致沒有備用機組、DN200(含)~400mm管道爆裂、介水傳染病流行期、少量氯氣泄漏以及其它影響連續、安全供水的一般性事故。

第十四條響應級別

一級響應機制:對應於一級應急事故,啓動集團公司最高級別的應急反應,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統一指揮、協調,根據發生事故類型,應急指揮部相應成員單位,立即投入應急搶險,並向政府及市建委報告事故狀況,必要時請求政府組織相關單位支援。

二級響應機制:對應於二級應急事故,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及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搶險和恢復工作,並及時向市建委和總指揮報告。

三級響應機制:對應於三級應急事故,由各應急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搶險和恢復工作,並及時向副總指揮及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任何級別的應急響應啓動後,如果出現險情擴大或失控,應及時啓動高一級別的應急響應。若一級響應啓動後,仍不能控制事故態勢,則報告市建委,由上級部門啓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現場處理

供水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並根據指揮部的指令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保護財產。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簡易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第十六條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確認供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後,向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確認、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後,應總結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形成報告,報送有關部門。

第六節專項事故應急預案第十七條氯氣泄漏搶險預案

發生氯氣泄漏事故時,按以下程序進行應急搶險:

一、人員疏散

依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和範圍,根據應急指揮部的指令,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組織人員疏散。

二、區域警戒

應急指揮部按泄漏地點上風500米,下風1000米的範圍確定危險警戒區;事故現場警戒區以液氯泄漏點爲中心,半徑100米劃定;事故波及區域應根據當時的氣候條件和具體的監測結果劃定。事故現場警戒區和危險警戒區由有關部門負責警戒。警戒人員要佩有明顯的標誌。如果危及周邊的居民羣衆,應及時通知公安、消防、安全監督、衛生、環境保護、醫療搶救單位等部門。並按所劃定的範圍進行必要的封鎖。

三、應急處置

(一)一般泄漏的處置

1、如果出現液氯微量泄漏,由自動報警系統、崗位操作人員巡檢等及時發現,並自動或手動啓動吸收裝置,封閉加氯間的門窗。

2、值班人員在巡檢時,感覺有明顯氣味,必須兩人以上進入現場,戴上防毒面具和相關防護用品,用10%氨水檢查泄漏點,並做好標記。

3、若值班人員能夠處理應立即處理。無能力處理時,應立即向厂部彙報,停用正在運行的設備或氯瓶,同時啓用備用加氯設備。

4、分管廠長立即安排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修,檢修時必須戴好防毒面具和相關防護用品。

5、分管廠長必須檢查維修質量,確認不泄漏方可投入運行(或作爲備用)。同時做好檢修、驗收記錄,並填寫檔案。

(二)液氯大量泄漏的處置

1、值班人員發現加氯間有強烈的刺激性氣味,周圍佈滿了黃綠色煙霧時,應立即向厂部報告,並自動或手動啓動氯氣吸收裝置。搶險人員必須佩戴氧氣呼吸器和相關防護用品,檢查具體的泄漏原因,並嚮應急指揮部報告泄漏情況。同時,現場非搶修人員應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上風500米外。當停電或電源損壞時,應儘快架設或修復電源,向氯氣吸收裝置提供動力;當附近沒有電源或電源無法修復時,視具體情況按2、3條處置。

2、值班人員視泄漏情況,採取不同的處置方法。如果是氯瓶瓶體泄漏,應帶防毒面具或呼吸器,將泄漏處轉至上方,使之處於氣態空間;易熔塞處泄漏,應用竹籤、木塞做堵漏處理;瓶閥泄漏時,擰緊六角螺母;瓶體焊縫泄漏時,應用內襯橡膠墊的鐵箍箍緊;加氯機或加氯管道開裂,應關閉氯瓶針形閥。

3、根據事故狀態,應急救援隊伍立即展開救援工作。如果自身力量難以完成救援工作或救援時有可能會出現更大的人員傷害時,總指揮應向市建委和市政府報告,請求公安、安監、衛生、環保等部門進行救援。

4、當外部救援人員到達後,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應全力做好協調配合工作,詳細提供泄漏地點的基本情況,以便外部救援人員做出快速判斷,制訂、實施救助方案。消防救護人員佩戴好呼吸器,首先查明現場有無中毒人員,以最快的速度將中毒人員脫離現場,同時由消防隊員身着防化服對現場泄漏的液氯鋼瓶進行挖坑掩埋、投石灰、放水等緊急處理,嚴禁向泄漏的液氯鋼瓶直接噴水。應向泄漏點周圍噴霧狀鹼液(氫氧化鈉和氫氧化鉀溶液)或水,吸收已經揮發到空氣中的氯氣,防止其大面積擴散,導致隔離區外人員中毒。處在下風向區域內職工立即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或以溼毛巾、口罩等物品捂口鼻,到集結地點,按統一安排,協助搶險搶修隊進行工作,一定要注意對自身眼睛和麪部的防護,以免造成新的傷害。

5、在120急救人員未到達前,救援人員應根據現場人員中毒情況,對嚴重的中毒者,要設法迅速將其移至空氣新鮮處;如果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術;霧化吸入5%碳酸氫鈉溶液;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0.9%NaCl溶液)洗眼、鼻和口;對粘膜皮膚損傷者,應及時大量清水沖洗患處等治療措施,贏得最佳的救護治療時間。待120急救人員到達後,積極協助配合救護人員做好搶救工作,重傷員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搶救。

6、當事故得到控制,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對設備系統進行詳細檢查,確認事故隱患已消除,總指揮根據環境監測結果,發佈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恢復生產。

(三)外部協助單位

市環保局環境污染管理科:556320012369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設科:5219006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辦:5192600

市長熱線:12345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119

第十八條電氣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當供電系統發生故障時,按以下程序進行搶險

一、泵房機電設備發生故障

(一)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故障機電設備的供電線路,同時開啓備用水泵供水,並向厂部報告。

(二)有關部門應及時組織維修人員對故障機電設備進行維修。

(三)如果供水泵房的備用機泵也出現故障,不能正常運行,被迫停止供水生產時,廠、站負責人應立即報告應急中心,請求進行供水調度,並指揮水廠維修人員進行快速搶修。

二、配電系統發生故障

(一)某一條機泵配電線路發生故障後,值班人員應開啓備用機泵進行供水生產。

(二)廠、站主要負責人應立即組織維修電工對發生故障的配電系統進行維修。

(三)當配電系統全部發生故障,造成停電而停止供水時,廠、站負責人應及時嚮應急中心報告,調度中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供水調度。

(四)如果由於電氣設備故障造成水廠可能停產30分鐘以上時,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立即將情況上報市建委,同時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按職責分工進行搶修,儘快恢復生產。在停產期間要加強供水調度,儘量縮小停水範圍。

三、供電電源線路故障

(一)一路供電線路突然故障

1、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厂部和應急中心,並與供電部門聯繫,徵得同意後,立即啓動另一條電源線路,按操作規程恢復生產。

2、厂部立即組織搶修人員查找原因,並儘快修復。

3、如屬外部線路故障,厂部應立即與供電公司調度及電檢部門聯繫,查找故障點。

(二)兩路供電線路全部故障

1、值班人員立即上報應急中心,向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報告後,迅速啓動一級響應機制,並向市建委和政府報告情況。

2、政府組織相關單位和部門,全力支持與配合搶險應急工作。

3、供電公司立即組織人員查找原因、實施搶險。

4、必要時,供電公司就近架設臨時供電線路,並保證水廠用電負荷。

(三)電氣事故引起火災或爆炸

1、現場人員立即將事故簡單情況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快捷的方式上報集團公司應急中心,事故發生單位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將傷亡人員移至安全區域,進行事故初期的救援處置。

2、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危害程度上報市建委和政府,同時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請求支援和協助搶險救災。

3、政府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發佈啓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指令,指派專業現場救援、工程搶險、醫療衛生、治安保障隊伍,進行事故搶險救援。

四、現場處置注意事項

(一)觸電的現場自救

1、迅速脫離電源

(1)如果電源的閘刀開關或插頭等電源控制設備就在附近,應迅速斷開。一般的燈開關、拉線開關只控制電源的一根線,它控制的不一定是相線,還應將閘刀開關拉開。

(2)如果閘刀開關或插頭等電源控制設備離觸電地點較遠,則應用乾燥的木棒、竹竿、木條等物迅速將電線撥離觸電者。撥離時要特別注意安全,能撥的不要挑,以防電線甩到別人或滑到自己身上。

(3)如果現場附近無任何適用的絕緣物,而觸電者的衣服是乾燥的,則可用包有乾燥的毛巾或衣服的一隻手去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若救護人員未穿鞋或鞋已潮溼,則不能這樣去搶救。

(4)如果事故發生在高壓設備上,爲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或採取正確的方法切斷電源。如果觸電者在高處,在使其脫離電源時,應採取措施,防止發生摔傷、墜落等二次傷害。

2、對症救治

當觸電者脫離了電源以後,應迅速根據具體情況就地進行搶救。

(1)如果觸電人的傷害並不嚴重,神志清醒,只是有些心慌、四肢發麻、全身乏力,或雖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覺,可讓他就地安靜休息一段時間,不要走動,並作仔細觀察。

(2)如果觸電者傷害情況較嚴重,無知覺、無呼吸,但心臟有跳動(頭部觸電者出現這種症狀),應採用口對口人工呼吸方法搶救。如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則應採用人工胸外心臟擠壓法搶救。胸外心臟擠壓速度要均勻,每分鐘80次左右。

(3)如果觸電者的傷害情況很嚴重,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則需要同時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心臟擠壓。如現場只有一人搶救時,可交替使用這兩種方法,先進行口對口吹氣兩次,再做心臟擠壓15次,如此循環連續操作。用兩種方法搶救時,一般需要較長的時間,必須耐心地進行。

(4)觸電急救應儘可能就地進行,只有在條件不允許時,才能將觸電者擡到附近的醫院進行搶救;在轉送途中,不要停止搶救工作。搶救過程中不要輕易注射強心針,因爲不具備一定的醫療條件及相當的醫療水平,注射強心針可能使觸電者心室作纖維性顫動,導致心臟跳動停止而死亡。

3、電氣滅火

着火後電氣設備可能帶電,如不注意可能引起觸電事故,另外,有些電氣設備本身充有大量的'油,可能發生噴油,造成火勢蔓延,因此,撲滅電氣火災應注意以下幾點:

(1)切斷部位應選擇得當,不得因切斷電源影響疏散和滅火工作。

(2)在可能的條件下,先卸去線路負荷,再切斷電源。

(3)因火燒、煙燻、水澆,電氣絕緣性能大大降低,切斷電源應配用絕緣的工具。

(4)應在電源側的電線支持點附近剪斷電線,防止電線斷落下來造成電擊或短路。

(5)帶電滅火應採用乾粉、二氧化碳、1211等滅火器。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帶電滅火。

(6)人及所帶器材與帶電體之間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乾粉、二氧化碳、1211等滅火器噴嘴至10千伏帶電體的距離不得小於0.4米。

(7)如有帶電體導線斷落下來,應在落地點周圍畫警戒線,防止可能的跨步電壓電擊。

(8)充油設備外部着火時,可用乾粉等滅火器滅火。如火勢較大,應切斷電源,並可用水滅火。充油設備內部着火時,除應及時切斷電源外,可用噴霧水、泡沫等滅火。應注意防止燃着的油順電線蔓延。

第十九條水質事故應急預案

一、水質事故分類

(一)水源污染事故:由於原水遭受外來污染,導致常規水處理工藝不能有效去除,而對人體健康產生有害影響的事故。

(二)人爲投毒:在供水的某一環節由於人爲投加有毒有害藥品或微生物,造成自來水不能飲用的事故。

(三)供水設施污染:由於管道短暫停水,外來污染物通過破損處進入供水系統而造成的水質事故。

二、水質異常的處置措施

(一)當供水水源水質或供水設施發生重大污染事件時,水質檢測部應立即查明污染物種類和濃度,並保持24小時連續跟蹤監測,每隔1小時嚮應急指揮部彙報一次檢測結果。專家工作組根據檢測結果,對水質污染事故的妥善處置提供技術指導。

(二)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立即向市建委和政府報告,要求衛生防疫和環保部門立即進行檢測,並查詢相關城市的供水情況,及時反饋信息。

(三)發生重大或緊急水質事故時,政府啓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集團公司全力支持與配合。

(四)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突然惡化,及介水疾病爆發事件時,各水廠應立即採取以下相應措施:

1、加強對該水源水質和出廠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會同環保局、衛生監測部門儘快查明原因。

2、提高水廠的液氯投加量,增強殺毒效果,如果原水渾濁度較高時,可投加淨水劑配合殺毒。

3、情況緊急下,可停止使用該水廠供水,並關閉進出水閥門,徹底清洗工藝設施、管道內的剩餘水量。

4、清洗後的含污染物的水,經由許可途徑和特殊處理後排出。

5、接到指令,可以恢復生產時,才能逐步恢復生產,同時密切觀察水質情況。

第二十條供水管道搶修應急預案

詳見第九章《供水管道搶修應急預案》。

第二十一條冬季防凍搶修預案

一、搶修程序

冬季戶表防凍搶修工作由用戶設施維修應急小組負責。若遇不可預測因素影響,在冬季出現較大面積的水管、水錶凍壞的情況,有關部門要配足人員、設備、材料,搶修分公司、民用水分公司組成第一搶修隊,公用工程公司、天興特種建材公司組成第二搶修隊,管線管理所等其它部門組成第三搶修隊,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調度,及時進行搶修,儘快恢復供水,儘量減小損失。如遇氣溫過低,管道上凍嚴重,在短時間內無法解決的特殊情況,搶修部門要採取臨時供水措施,保證用戶用水。

二、防凍搶修預案的啓動和解除

(一)預案啓動:當天氣預報連續三日最低氣溫低於-2℃或日最低氣溫低於-4℃時,啓動本預案。

(二)預案解除:防凍預案啓動後,連續三日內最低氣溫高於0℃時,解除本預案。

(三)本預案的啓動和解除由用戶設施維修應急小組確定。

第七節預案的修訂與演練

第二十二條集團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相關單位和部門對預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一般間隔週期不宜超過2年。

第二十三條定期組織預案演習。應急救援人員按職責和專業分工每年進行1次的供水事故模擬演練。

第二十四條對全體職工要進行經常性的事故救援常識教育,使大傢俱備自救、逃生和互助的能力,同時不斷提高各級指揮人員的指揮水平和應急救援組織的整體能力。

第二十五條應急預案演習和演練的目的是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能力:

一、檢查信息報告系統是否暢通無阻;

二、演習搶險現場人員是否能快捷實施搶險;

三、有關的搶險人員、器材能不能準確到位;

四、搶險人員的操作技能。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17

爲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有效應對農村供水突發情況,做好水源工程應急調度和人飲工程應急供水工作,根據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關於做好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及衡陽市、常寧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統籌推進中小型水源工程和抗旱應急能力建設,健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促進工程長期良性運行,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證率、水質達標率。

二、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的四大原則,按照"一鎮一策、一廠一案"的方針,重點關注主要飲用水水源水量匱乏、農飲工程供水保障率不足、居民生活用水易發生困難的白沙鎮、西嶺鎮、官嶺鎮、三角塘鎮、新河鎮等地區,以及水環境污染嚴重的水口山鎮等地區,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鄉鎮、村、水廠供水安全應急機制,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責任機制,快速有效控制事態蔓延,確保全市農村飲水安全100%有保障,確保全市農村水廠供水正常、服務到位。

三、組織領導

成立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名單如下:

指揮長:xxx

副指揮長:xxxx

成員名單:xxxx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市農村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和上級水行政主管單位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問題。重大問題服從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和調度,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不能夠解決的,需要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出面調度的,應在發現問題1小時內上報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於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及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保障應急所需。主要應急備用水源:洋泉水庫(水廠)、水鬆水廠、五龍山水廠、柏坊水廠、西塘水庫。

4、強化保障。預備備用應急送水車一臺,應急人員10名。(梅埠橋水庫管理所負責)。

5、各鄉鎮和規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五、應急響應

1、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鄉鎮報告後,應立即嚮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應急信息由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統籌。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人員會商,必要時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

3、啓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後,立即啓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股室和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一線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處置措施

1、水源水量不足。易發生季節性缺水的鄉鎮,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羣衆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居民家中原有自備水源和附近公共水源,如水井、水池等,有必要的加深水井或新建水源,有條件的採取管網延伸工程,解決季節性缺水。舂陵河沿途鄉鎮,如白沙、西嶺、蔭田、煙洲等地區在河流乾涸,嚴重影響羣衆飲用水安全的特殊時期,可聯繫歐陽海灌區加大和保證下泄生態流量。

2、山洪、地質、暴雨災害造成損壞。採取搶修更換管道、維修水池等供水設備設施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3、針對水質不達標。採取增加絮凝、沉澱、過濾、消毒等措施處理。

4、水質污染的問題。由鄉鎮上報,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通知,由鄉鎮通知到戶到人並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採取措施補充水源。

七、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強化應急工作經費保障,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等。

2.通信與信息。保證信息報送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微信等通信手段,及時收集信息妥善處置輿情。

3.宣傳動員。組織應急演練,並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有關股室和單位要各負其責,並配合鄉鎮做好羣衆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1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羣衆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鎮農村飲水安全供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飲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水利部關於組織開展城市供水應急預案及水資源規劃編制工作框架指南》《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羣衆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明確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制定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

1.3.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級政府爲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鎮人民政府協調、指導、技術支持並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1.3.4長效管理,落實責任。農村飲水以保障飲水安全爲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規範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啓動、相應應急程序,落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責任機制。

1.3.5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啓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4.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1.4.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4.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1.4.4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1.4.5因人爲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1.4.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體系

根據上級要求並結合我鎮實際情況,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體系結構如下:

成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小組),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水利站,聯繫電話:0777-378xxxxxx。

2.2指揮機構與職責

指揮小組成員由以下構成:

指揮長:xxx

副指揮長:xxx

成員:xxxx

指揮小組成員因工作原因變動時,由新任職人員自然遞補。

2.3指揮小組的職責

負責全鎮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全鎮農村飲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全鎮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及時掌握全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過程、變化趨勢及對農村羣衆飲水情況的影響,以便通過及時有效的實時調度和處理,最大限度地減輕因突發事件給羣衆生活的不便和生命安全帶來的影響;指揮協調全鎮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4日常辦事機構及職責

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水利站站長兼任,成員由水利站人員和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聯繫員組成。

指揮小組辦公室職責是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與總指揮、副指揮長、成員單位的聯絡,及時傳達指揮小組組長的指示。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鎮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信息的接收、覈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等;承擔指揮小組日常工作。

2.5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2.5.1鎮政府工作職責

(1)負責做好本鎮行政區域內的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和應急工作,制定鎮安全飲水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負責各工程責任制的落實,負責組織好處理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力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時把損失降到最低。

(2)在鎮範圍內,按行政區域劃清責任,將飲水安全工作從鎮到村層層進行分解,對行政村都要下達責任狀,督促其落實應急措施。

(3)確定本鎮飲水安全工作重點,對飲水安全工程制定檢查維修制度,保證工程正常運行,組織應急搶險隊伍,配合鎮農村飲水安全辦公室做好應急搶險工作。

(4)及時瞭解突發事件的險情和災情,掌握本鎮飲水安全受影響動態,按時上報災情信息。

2.5.2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並定期組織演練,災情發生後,積極組織應急搶修,完成搶險任務。

3.預防及預警

3.1預防

3.1.1信息監測及收集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的重點在於及時掌握險情和災情的發生,發展過程、變化趨勢以及對羣衆生命和健康的影響、對農業生產的影響,以便通過及時有效的適時調度,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帶來的損失,因此,災情信息監測尤爲重要。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負責全鎮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並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鎮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主要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指揮機構應掌握供水範圍、供水人數、水源狀況、雨情變化、水庫蓄水情況、水源儲備情況,加強信息監測,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如實上報受災情況。遇險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由氣象站提供雨情,並向指揮部提供今後雨情變化,突發事件出現時,縮短上報時間。

當水源水質遭受突發性事件而發生污染時,由生態環境部門提供水源受污染指標及級別,險情出現時,每天一次。

當因洪澇災害等突發性事件引起工程毀壞,由水利部門提供水情,及該區涉及水庫水位交化。險情出現時,每天一次。

3.1.2信息報告

供水單位、羣衆發現供水工程取水構築物,人飲工程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爲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3.1.3預防措施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①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農村飲水安全出現突發性事件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應急搶險的思想準備。

②組織準備。建立健全安全飲水工作組織指揮機構,落實責任人、應急搶險隊伍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應急搶險設備和服務組織的建設。

③工程準備。按時完成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隱患的工程設施實施應急維修。

④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應急搶險物資,合理配置。在易受災鄉鎮應儲備一定數量的物資,以應急需。

⑤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司,確保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搶險通信暢通。健全水質測報站網、氣象測報站網,確保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⑥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物資、查通信爲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2)預防措施

①認真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及設施的檢查維修,定期對全鎮範圍內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及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除平常的常規檢查外,每年的1-2月份做一次徹底的檢查維修。

②認真做好水源狀況檢查,對全鎮範圍內易出現水源枯竭、水質污染的區域,要定期進行檢測,生態環境部門對容易對水源造成污染的上游廠礦企業,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必要時可以責令停產,防止飲用水源遭受污染。

③增強羣衆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3.2預警

3.2.1預警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

程度和發展態勢,預警級別劃分爲三級:

(1)紅色預警Ⅰ級(重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重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併發布紅色預警:

①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農村2000人以上(含2000人,下同)或分散農戶4000人以上(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③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農村或農村2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2)橙色預警Ⅱ級(較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較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併發布橙色預警:

①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合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農村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不含1500人,下同)或分散農戶3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農村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③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農村或農村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黃色預警Ⅲ級(一般農村飲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爲一般農村飲水安全事件併發布黃色預警:

①因農村飲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爲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分散農戶2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農村飲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③因自然災害或人爲破壞造成農村或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2.2預警發佈

指揮部在收到災害預警信息時,根據突發農村安全飲水事件的類別、不同的預警級別,起始時間以及影響範圍,採取積極有效的應對。利用廣播、電話、手機短信和互聯網等多種形式發佈預警信息,重要預警信息在電視節目中能即時插播和滾動播出。政府部門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用戶手中,使他們有機會採取有效防禦措施,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並先期進行處理。

對應全鎮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爲三級。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鎮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村負責本村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因災情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災害,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採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的蔓延,並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指揮機構報告

4.2I級響應

4.2.1紅色預警發佈後,爲I級響應。

4.2.2響應行動

由那彭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主持會商,指揮部成員參加。根據災情啓動應急方案,做出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並將情況上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密切監視險情的發展變化,做好災情的預測預報以及工程調度,並立即派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並進行技術指導。指揮部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及時發佈災情通報,報道災情及應急措施。應急部門協調消防車臨時爲災區應急送水,財政部門爲災區及時提供資金幫助。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爲災區緊急調撥抗災物資,交通部門爲抗災物資運輸提供運輸保障。民政部門及時救助受災羣衆。衛健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衛生專業抗災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4.2.3方案啓動

由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啓動I級響應,可依法宣佈本地區進入緊急抗災期。

4.2.4宣傳動員

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動員部署搶險救災工作;按照權限進行調度,及時控制災情,或組織強化救災工作。受災地區行政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各成員單位應將工作情況上報各級人民政府和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4.3Ⅱ級響應

4.3.1橙色預警發佈後,爲Ⅱ級響應。

4.3.2響應行動

由那彭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揮部主持會商,指揮部成員參加。根據災情啓動應急方案,做出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並將情況上報鎮抗旱指揮部。密切監視險情的發展變化,做好災情的預測預報,以及重點工程調度,並派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覈實,並進行技術指導。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及時發佈災情通報,報道災情及應急措施。受災地區的各級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到受災地區組織指揮搶險抗災工作。

4.3.3方案啓動

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啓動Ⅱ級響應,可依法宣佈本地區進入緊急搶險救災期。

4.3.4宣傳動員

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指揮部具體安排搶險救災工作;按照權限進行調度,及時控制災情,或組織強化救災工作。受災地區行政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抗災救災工作。

4.4Ⅲ級響應

4.4.1黃色預警發佈後,爲Ⅲ級響應。

4.4.2響應行動

由那彭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主持會商,指揮部成員參加,密切監視災情的發展變化,做好災情的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並立即派現場工作組幫助調查、覈實受災原因,並將救災的工作情況報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指揮部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

4.4.3方案啓動

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啓動Ⅲ級響應,可依法宣佈本地區進入緊急搶險救災期。

4.5應急處理

當飲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協調應急管理局,安排消防車臨時爲災區應急送水,啓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4.5.1搶險救災

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4.5.2醫療救護

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4.5.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後,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羣衆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5.4信息發佈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佈。

4.6.5應急結束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

到保證時,當地應急領導機構可宣佈應急結束。並協助當地政府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5.應急保障

5.1組織保障

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儘快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5.2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5.3資金保障

設立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由區水利局負責。

5.4物資保障

鎮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鎮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5.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後,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

等衛生應急工作。並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5.6交通運輸保障

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5.7治安維護

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爲,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5.8技術保障

爲了應急處置提供決策諮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實際需要,調集鎮級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並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6.後期處置

6.1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終止後一週內,供水單位和鎮級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6.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區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上報。區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區衛生健康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的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6.3獎勵與責任追究

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參加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爲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相關的處分或處罰。

7.附則

7.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列入部門預案管理,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鎮水利局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19

一、組織指揮

學校供水應急防範領導小組,統一負責學校供水應急系統的組織、指揮、協調、管理。

組長: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xx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xx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彙總和按程序報告,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辦公室設在通慧樓三樓事務室(電話:236xxx0)。

二、響應和處置

對發生的一般性影響危及學校正常供水的事件,領導小組儘快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果斷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的發展,減少財產和社會損失。

1、供水水質防範預案

(1)學校發生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時應及時做好登記,上報學校領導,並同時向市衛生監察支隊和教體局報告,報告的內容爲事件發生的時間、涉及班級、發病人數、主要症狀。

(2)學校發生飲用水突發污染事件時,應啓動應急機制,落實專人負責,及時調動人員共同處置:

①校長統一安排、指揮調控;

②總務處事務室負責立即保護好現場和關閉進水總閘閥閥門,保存造成污染或疑似有毒的飲用水;

③總務處服務部負責立即組織和提供全校師生員工可飲用的水,並準備好器具盛裝飲用水,校醫負責對提供的飲用水進行餘氯比對和消毒;

④安全處、校醫、班主任以及老師一起保護好患者的嘔吐物、排泄物,並及時送患者去醫院治療和進行嘔吐物、排泄物的檢測;

(3)供水和相關人員在接受調查後方可離開。

(4)學校派人做好家長和全校師生員工的安撫工作。

(5)學校配合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市衛生執法監察支隊的調查工作,提供患者的信息,協助工作人員做好必要的採樣工作。

(6)嚴格按照二次供水的要求和專業人員的建議做好預防飲用水污染的措施:

①嚴格執行日常檢查制度;

②加強日常衛生工作;

③加強消毒和餘氯比對工作;

④加強全校範圍內的健康教育工作;

⑤暫停集體性活動。

(7)每日向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市衛生執法監察支隊報告師生員工病例的恢復情況,新發病情況,並做好記錄。

2、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供水搶修範圍:學校校園內所有供水管網

(1)保證有足夠用於供水管網的機械、設備、配件、器材,並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2)供水管網搶修時限:20mm、25mm供水管網白天1小時內,夜晚2小時內;50mm白天2小時內,夜晚3小時內;500mm白天6小時內,夜晚10小時內。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20

一、組織機構和工作原則

(一)市政府成立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由市城管、水利、財政、公安、衛生、建設、環保、消防、供電等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負責對供水應急事件處理的統一指揮。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城管局,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二)供水應急工作遵循預防爲主,統一調度、保障重點、計劃供應、節約用水,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原則。

(三)應急期供水優先順序

1、居民生活和黨政機關用水;

2、學校、醫院用水;

3、重點工程用水;

4、賓館酒店用水;

5、重要園林、綠地用水;

6、一般工業、建築業用水;

7、其它用水。

(四)供水重點保障區域

1、城區主要居民生活區;

2、市委、市政府辦公區;

3、學校和醫院;

(五)在供水應急期間,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搶險的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有權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在應急搶險結束後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xxx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爲保證城市供水,調用農業等其它用水造成損失的,給予適當補償。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積極參加供水應急搶險救災的義務。對在應急供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行爲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二、預防和應急準備

(一)水利、城管、財政、公安、衛生、建設、環保、消防、供電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工作職能,制訂本單位供水應急預案,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二)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供水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供水應急領導組織機構及聯繫方式;

2、供水應急工作方案;

3、供水應急搶險救災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儲備和調度;

4、供水應急信息收集、上報制度;供水應急搶險隊伍建設、培訓和演練。

(三)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職責

1、協調和督促供水安全隱患的處理,覈定重點單位供水調度方案;

2、根據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命令,發佈供水應急公報;

3、編制全市供水應急搶險經費、物資年度計劃,並監督管理供水搶險經費、物資的使用;

4、監測、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及時收集、報告險情、災情及搶險救災情況;

5、經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授權,採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

6、完成市供水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供水企業供水應急期間的工作職責

1、建立內部完善的安全供水保障體系,並制定科學有效的供水應急方案報市政府批准;

2、設立企業內部供水應急指揮系統並定期演練應急措施方案;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21

爲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羣衆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羣衆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政府爲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

(4) 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啓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村範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 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 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4)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爲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 應急機構及職責

(1) 應急機構

成立菜花坪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歐陽中勝(黨委書記)擔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由余霆(鎮長)、王斯(人大主席)擔任,農業辦、綜治辦、黨政辦、環保站、文化站等有關部門爲成員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爲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農業辦主任徐運川兼任。各村(社區)相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2)部門分工及職責

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瞭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鄉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報;協調指導事發地相應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其他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三、預防與預警

重點預防對象及其責任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篇22

一、我鎮農村供水工程概況

(一)農村水資源利用情況

我鎮轄區共有行政村22個,人口5.4萬人。除鎮區、四里村以及梅家村、陰泉村、石盤村部分村民小組已與鎮區自來水廠管網連接外,其餘全部爲村組集中供水工程。到2021年中,我鎮村組集中供水工程共100處,分散供水工程散佈在其餘自然村,基本解決了全鎮所有農村人口的飲水不安全問題。大部分供水工程取用地下水外與山泉水,個別村組供水工程取用自山塘、溪流等地表水。

(二)農村供水季節性缺水原因

我縣屬湘南山丘區,喀斯特地貌,降雨時空分佈不均,呈現南北山區多、中部丘陵少的特點,特別是四里鎮轄區屬於少雨區,加上地表植被差、上型號水利工程少等原因,屬於我縣少有的乾旱少雨區,遇乾旱易造成水量不足。部分水源井爲淺層井,採水深度均在50米以內,但由於得不到降雨的有效補給,也易造成水量不足。

特別是今年6月以來,我縣持續高溫少雨天氣,累計平均降雨量較歷年同期均值偏少四成,部分村組出現了人畜飲水困難。根據我縣及我鎮氣候規律以及氣象 部門預測,後段降雨仍有可能持續偏少,羣衆生活用水困難問題將可能進一步加劇。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爲本,預防爲主。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鎮防汛抗旱指標部的統一指揮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的應急管理體系。

(三)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人民政府與行政村爲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抗旱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並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四)快速反應,有效控制。季節性缺水發生以後,各級各部門應根據預案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啓動應急處置程序。

三、應急措施

1.相關村組出現季節性缺水情況後,立即報告村委會,由村委會逐級上報至鎮政府。

2.相關村組應積極開展生產自救,尋找應急備用水源並投勞籌資自行建設。一旦出現季節性缺水,可啓動備用井,與原管網連接供水。

3.村莊周邊無備用水源的,由鎮政府採取送水等方式應急供水,確保供水量不低於《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中的相關指標。

四、水質保障措施

1.以地表水爲飲用水水源的,取水點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範圍內的水域及沿岸爲地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爲:

(1)排放生活污水、工業廢水、施用難降解或劇毒的農藥排放有毒氣體、放射性物質、從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源水域水質的活動;

(2)採礦、採石、挖砂、堆放廢渣;

(3)新建、擴建、改建與村鎮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4)禁止捕撈、停靠船隻排筏;禁止人工養殖、放養家禽。

2.以地下水爲飲用水水源的,取水點周圍半徑30米內爲地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爲:

(1)排放生活污水、工業廢水、施用難降解或劇毒的農藥

(2)採礦、採石、挖砂,堆放垃圾、廢渣;

(3)鋪設污水管渠、修建設置滲水廁所、滲水糞坑等污染源;

(4)新建、擴建、改建與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五、應急預案體系

鎮農村供水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爲兩級:

1.鄉鎮應急預案:鎮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局備案。

2.村級(供水單位)應急預案:由村委會(供水單位)負責編制供水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六、職責分工

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全鎮農村供水季節性缺水情況的彙總、上報工作,爭取上級抗旱應急資金,擬定全鎮季節性缺水應急工程投資估算和實施計劃,指導季節性缺水應急工程建設;鎮財政所負責本級抗旱預算資金籌集並監管資金使用;鎮衛健部門負責應急水源點的水質檢測和日常監測工作,督促相關村組落實水質消毒淨化措施;塘市公安派出所負責應急水源點人爲污染事件的查處;鎮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應急備用水源保護措施。

各村村委會對本轄區農村飲水安全負總責,負責本轄區內季節性缺水情況的統計上報工作,做好羣衆解釋和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積極組織受旱羣衆生產自救,建設應急備用水源;對確無備用水源的村組,應立即組織送水車送水。

七、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鎮政府成立農村供水季節性缺水應急領導小組,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季節性缺水情況,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季節性缺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財力保障

鎮財政所負責及時覈撥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抗旱應急工作的正常進行,並監督資金的使用。

(三)技術隊伍保障

縣水利局各管片技術人員負責應急水源建設的技術服務指導,鎮政府安排好車輛和人員負責應急送水工作。

(四)後勤保障

鎮政府負責制定後勤保障預案,負責做好飲用水的調撥及抗旱服務隊伍的後勤生活保障。

八、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