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合集15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爲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合集15篇)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衆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衆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其中,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並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並有擴散趨勢。

(3)涉及多個省份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並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並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衆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衆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其他突發公共事件中涉及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關預案。

1.5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公衆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衛生部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本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成立國家和地方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1.1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

2.1.2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由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協調和指揮,作出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

2.2日常管理機構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軍隊、武警系統要參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常管理機構的設置及職責,結合各自實際情況,指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系統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協調、管理工作。

各市(地)級、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專家諮詢委員會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諮詢委員會。

市(地)級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需要,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家諮詢委員會。

2.4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專業技術機構。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單位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培訓,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

國家建立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與報告網絡體系。各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出入境檢疫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要求,結合實際,組織開展重點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動監測。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衆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行政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等有關單位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和終止

4.1應急反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發地的縣級、市(地)級、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預警和反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要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預警和反應級別;對範圍侷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件,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別,及時撤銷預警。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學校、區域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等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高度重視,可相應提高報告和反應級別,確保迅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事發地之外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後,要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服從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理工作。

4.2應急反應措施

4.2.1各級人民政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佈疫區範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區、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幹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故,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範圍,劃定控制區域。

(4)疫情控制措施:當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羣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採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組織鐵路、交通、民航、質檢等部門在交通站點和出入境口岸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移交。

(7)信息發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作好信息發佈工作,信息發佈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實事求是,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

(8)開展羣防羣治:街道、鄉(鎮)以及居委會、村委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9)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擡物價、囤積居奇、製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爲。

4.2.2衛生行政部門

(1)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2)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諮詢委員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提出啓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級別。

(3)應急控制措施: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

(4)督導檢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全國或重點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省、市(地)級以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5)發佈信息與通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以及軍隊有關部門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對涉及跨境的疫情線索,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向有關國家和地區通報情況。

(6)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組織力量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及時組織全國培訓。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相應的培訓工作。

(7)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衆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衆心理障礙,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4.2.3醫療機構

(1)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2)協助疾控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採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

(5)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後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6)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藥品、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4.2.4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國家、省、市(地)、縣級疾控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

(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疾控機構人員到達現場後,儘快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地方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開展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羣的發病情況、分佈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並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並向相關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3)實驗室檢測: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在地方專業機構的配合下,按有關技術規範採集足量、足夠的標本,分送省級和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絡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

(4)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疫苗、消毒方法、醫療衛生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5)制訂技術標準和規範: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訂全國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術標準和規範。

(6)開展技術培訓: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負責全國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應急培訓。各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4.2.5衛生監督機構

(1)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

(2)圍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開展食品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等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爲。

4.2.6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調動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技術力量,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口岸的應急處理工作。

(2)及時上報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和情況變化。

4.2.7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反應措施

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地區應根據其他地區發生事件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與事件發生地區的聯繫,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2)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

(3)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必要時,建立專門報告制度。

(4)開展重點人羣、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防患於未然。

(5)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衆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6)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開展交通衛生檢疫等。

4.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反應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體標準見l.3)應急處理工作由國務院或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信息發佈、宣傳教育、科研攻關、國際交流與合作、應急物資與設備的調集、後勤保障以及督導檢查等工作。國務院可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應按照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市(地)、縣(市)人民政府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特別重大級別以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指導和支持。

4.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後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國務院或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實施。

特別重大以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下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

5善後處理

5.1後期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5.2獎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聯合表彰;民政部門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爲烈士。

5.3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4撫卹和補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制訂合理的補助標準,給予補助。

5.5徵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6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爲主,平戰結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國家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6.1技術保障

6.1.1信息系統

國家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決策指揮系統的信息、技術平臺,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佈和傳遞等工作,採取分級負責的方式進行實施。

要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

6.1.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各省(區、市)、市(地)、縣(市)要加快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的責任;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信息網絡;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設備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6.1.3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按照“中央指導、地方負責、統籌兼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合理佈局”的原則,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建成包括急救機構、傳染病救治機構和化學中毒與核輻射救治基地在內的,符合國情、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

6.1.4衛生執法監督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範執法監督行爲,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對衛生監督人員實行資格准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衛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隊伍,並加強管理和培訓。

6.1.6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6.1.7科研和國際交流

國家有計劃地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防治科學研究,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方法、實驗室病因檢測技術、藥物治療、疫苗和應急反應裝備、中醫藥及中西醫結合防治等,尤其是開展新發、罕見傳染病快速診斷方法、診斷試劑以及相關的疫苗研究,做到技術上有所儲備。同時,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裝備和方法,提高我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整體水平。

6.2物資、經費保障

6.2.1物資儲備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後要及時補充。

6.2.2經費保障

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應根據需要對邊遠貧困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積極通過國際、國內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6.3通信與交通保障

各級應急醫療衛生救治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6.4法律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加強調查研究,起草和制訂並不斷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形成科學、完整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法律和規章體系。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根據本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6.5社會公衆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衆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羣衆以科學的行爲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7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和本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具體工作預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並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8附則

8.1名詞術語

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範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的情況。

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共同臨牀表現病人,且病例不斷增加,範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是指由於食品污染和職業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衆多或者傷亡較重的中毒事件。

新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我國尚未發現傳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黃熱病、人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現過的傳染病。

我國已消滅傳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2

爲了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校、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和對象

本預案適用於園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師生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師生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1、加強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2、完善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及時有效,力保不因危及師生安全,最大限度減少財產損失。

(二)基本原則

1、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失職瀆職,將依法追究責任。我園在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負責指揮、協調、預防、處置等工作。

2、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

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4、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並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三、工作職責

我園在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法人代表爲組長,分管園長負責和相關管理人組成的防颱防洪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1、在上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全園的工作。

2、宣傳知識。指導和督查全園措施落實情況。總結、推廣給全體家長傳染病的經驗和做法。

3、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分級預警的相關要求,對全園的教學安排及其他相關工作作出及時調整。

4、建立健全傳染病責任制。

5、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傳染病工作的落實情況。

6、廣泛深入地開展傳染病知識宣傳,增強和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能力。

7、在我園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迅速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災害處置工作。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傳染病工作的管理。將預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覈,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學校應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置工作。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1、根據傳染病事件的發生情況,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防,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2、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應第一時間到現場應急處置。各成員必須服從指揮,協同作戰,全力應對。

3、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措施,處置好所發生的災害事件,確保師生員工的安全,盡力減少學校財產損失。

4、學校應盡力組織自救、互救,自身乏力處置時應迅速請求有關部門救援。

六、責任追究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對學校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3

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如下工作預案:

一、建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孫偉偉

副組長:王琳 劉靜

組員:莫亞娜、尹麗偉、呂永建、孟森娜

職責:遵循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方針,主要負責對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指揮與協調、應急隊伍建設和培訓、突發事件及時上報等工作。

二、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的各類衛生安全衛生組織、制度。

2、實行場所內的各級崗位責任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3、嚴格落實本單位定期督導檢查的'考覈制。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報告範圍:

(1)微小氣候或空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2)生活飲水遭受污染或飲水污染所致的水傳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衛生設施遭受污染所致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4)意外事故處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等中等;

(5)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

(6)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

(7)發生或可能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等;

(8)其他重大突發事件等。

四、應急措施:

(1)單位負責人或衛生負責人等事故報告責任人,應立即並向所在的XXX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按照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立即停止經營活動。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妥善處理現場,防止事故繼發,確保不擴大危害範圍和不繼續惡化環境,並保護好現場。

(3)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現場調查、處理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4)按照衛生要求及時做好環境、公共物品、水質、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等消毒工作,以及其他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4

第一章

總則

一、編制目的

爲全面加強我片區衛生應急工作,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嚴重危害,保護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確保我片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重慶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XX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結合我片區實際情況,制訂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XX片區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衆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的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

四、工作原則

(一)統一指揮,層層負責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其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實行統一指揮,層層負責,依照響應級別,全體職工參與應急搶救工作,各應急小組根據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全面工作。並動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提高防範意識,落實防範措施,做好人員、物資、技術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調查,及時發現、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三)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識別和應急處置能力,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衛

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序、有效的開展處置工作。

(四)羣專結合,科學防控

明確專業防控機構與社會組織的職責,發揮社會優勢,相互配合協助,依法、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第二章

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應急組織與職責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以院長爲組長,分管院長爲副組長,各科室主任爲成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XX片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的組織領導和統一指揮,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格局。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小組

1、醫療救護組:由業務副院長任組長,住院部內、外科主任、護士長爲副組長,住院部全體醫護人員爲組員。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人員傷害的現場搶救、運送、診療。

2、流調組:由疾控分管副院長任組長,防保科主任爲副組長,防保科工作人員爲組員。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傳染病、食物中毒、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嚴重影響公共健康事件的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負責健康人羣疾病預防、健康宣傳和疫情監測等。

3、消殺滅組:由疾控分管副院長任組長,防保科主任爲副組長,防保科、後勤等人員爲組員。負責疫源地、醫院及相關公共場所的消殺滅工作。

4、衛生監督組:由衛生監督分管副院長任組長,防保科主任爲副組長,衛生監督工作人員爲組員。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控制以及對學校衛生、食品衛生、飲水衛生等進行監督檢查,協助主管部門對事件發生地的食品衛生及醫療衛生機構疫情報告、傳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實。

5、綜合信息組:由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辦公室工作人員、疾控工作人員等爲組員。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傳遞、收集、處理、彙總報告等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正確做好輿論導向和信息發佈工作。

6、後勤保障組:由後勤分管副院長任組長,後勤部主任爲副組長,醫院後勤工作人員爲組員。負責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過程中的藥品、器材及各項物資的準備和供應,維護處置環境的秩序穩定等工作,確保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應急聯動

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小組,按照本預案要求,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實行各工作小組、部門、上下聯動的應急聯動機制,實現搶險救援人力物力調度、事件監測、報警反應靈敏的應急處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

第三章

預防、監測、報告與預警

一、預防

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履行應急管理職責,加強日常管理,加大監管力度,從組織、方案、人員、物資等方面做好應急準備,有效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努力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對人民羣衆健康、生命安全和社會造成的危害。

二、監測

建立和完善監測體系,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建立、運行、維護好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監測報告網絡,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日常監測,保證監測質量。

三、預警

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等提供的`信息,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公衆健康的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及時提出預警級別建議,並上報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局,同時做好應急準備。

預警級別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預警發佈與解除由上級衛生應急指揮部發布和解除。

四、報告

(一)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的報告制度和舉報制度,公佈舉報電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列爲突發事件上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事件的;

(二)報告人

醫院所有工作人員爲責任報告人。

(三)報告時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應在2小時內向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局報告。其中發生甲類傳染病、傳染病暴發與流行的疫情,疑似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必須在30分鐘內報告。

(四)報告內容和方式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執行,報告內容必須詳細。

(五)實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

在收到信息報告後,及時審覈信息的準確性,並對信息進行統計、分析、確認無誤後及時上報。

第四章

應急響應及響應終止

一、應急響應原則

應急辦接到上級發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時,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在本區域,應相應提高報告和響應級別,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確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應急響應措施

本轄區範圍內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一)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組織先期應急隊伍按照預案職責分工和有關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應急處理,相互配合,密切協作,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在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局報告。並積極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二)開展病人初診、救治和轉診工作。

(三)專人負責相關信息的報告與管理工作,按照報告程序,及時報告。

(四)配合專業防治機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設立觀察室,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對隔離者定期隨訪。

(五)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及其家庭成員進行登記造冊,統計報告基本信息。

(六)做好醫療機構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的處理工作。

(七)實施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現場消殺滅等工作。

(八)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穩定民心,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和應急知識培訓,提高羣衆自我防護意識。

(九)督促、檢查、指導各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與落實。

三、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在規定時間內無新病例出現,上級指揮部發出應急結束指令後結束應急狀態。

第五章

評估與獎懲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客觀、公正的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進行評估,總結應急處置工作中存在的經驗和不足,並提出改進建議。

二、根據評估結果,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中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按照應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臺,實現醫療救治、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之間信息共享,並承擔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佈和傳遞等工作,確保信息和通信的暢通。

二、隊伍保障。建立結構合理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組建各專業組。

三、交通運輸與物資裝備保障。配備必須的個人生活用品、後勤保障、通訊、辦公、交通工具和現場快速檢測、藥品器材等裝備,確保應急處置的需要。

四、經費保障。醫院要預留一定金額的專項資金,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採購所需應急物質。

五、宣傳培訓與演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利用電視、報刊和印製宣傳資料等向公衆宣傳。建立培訓機制,組織開展應急業務知識培訓與演練,提高應急處置、相互協調、現場控制、緊急救援的綜合能力。

六、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按照預案的要求進行監督、檢查、瞭解、收集和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工作情況,並及時向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局報告。

第七章

附則

一、本預案由XX中心衛生院應急辦編制,在實際演練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修改。

二、XXXX中心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聯繫電話:應急辦XX、防保辦XX、住院部XX 篇3:

1、公共場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公共場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爲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各類公共場所單位突發的公共衛生事件,及時查清事件原因,減少對公衆健康造成的損害,制定本應急預案。本預案由錦州市古塔區衛生局、古塔區衛生監督所依法設定,古塔區範圍內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單位均應認真學習,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參照執行:

一、爲防止公共場所內發生危害公衆健康的突發衛生事件,公共場所單位應建立本單位傳染病防制組織或機構,明確組織分工和職責,設立專職或者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健立公共場所傳染病與健康危害事故的報告制度。

二、積極開展預防傳染病的衛生健康教育,配合衛生部門開展傳染病防制工作,消除各種傳染性疾病在公共場所內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的可能性。

三、當公共場所發生以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場所單位負責人及衛生負責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要求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①生活飲用水遭受污染或飲水污染所致介水傳染病的流行和中毒;②公共用品用具和衛生設施遭受污染所致的傳染性疾病和皮膚病;③微小氣候或空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④因使用化妝品所致的毀容、脫髮及皮膚病(包括過敏性皮炎及各種皮膚損傷);

⑤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氣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包括煤氣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紅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結膜炎)等中毒事件;

⑥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

⑦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

⑧其他可能對公衆健康造成危害的重大突發事件。

古塔區衛生局電話:2396704(工作日)

古塔區衛生監督所24小時值班電話:2692192

四、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件發生單位應立即停止場所內的有關經營活動,及時搶救中毒人員(事件病人),並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積極配合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現場事故調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調查處理工作結束後,及時撰寫本單位事件總結報告,並上報衛生監督部門和本單位存檔備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5

爲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轄區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和轄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衆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的事件。

一、成立應急處理指揮小組

由xxx擔任組長,xxx、xxx擔任副組長,成員xxx、xxx、xxx、xxx、xxx、xxx。應急處理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防保辦公室。

1.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蔓延。

2.負責轄區內救護車輛的統一調配使用。

3.組織評估臨牀治療病人、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負責突發衛生事件的各項監督檢查工作。

5.組織開展衛生科普知識的宣傳等工作。

二、工作機構及職責。

1.衛生院對轄區內的的突發事件實施監督管理。防保科承擔責任範圍內的突發事件管理任務。

2.防保科在衛生院的領導下,楊春海、楊年娥、鍾漢清、王化麗負責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疫情報告,醫療機構、留驗站的隔離、消毒、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公共場所消毒,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的環境消毒,生產、經營和使用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

3.由幸永平負責用救護車對突發事件發生時病人的轉運工作,並建立安全的轉診制度。縣人民醫院爲我縣突發事件定點醫院,承擔全區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任務。

4.衛生院設立發熱門診和留觀室,實行首診負責制。

5.楊春海、楊年娥承擔本單位和責任地區的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三、應急處理

1.衛生院在接到下級衛生部門的報告後,應立即瞭解情況,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動態,確定事件類別、性質和嚴重程度,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組織應急救治隊伍和有關技術人員赴現場,指導和協助當地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並及時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2.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病人實行首診負責制,並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

3.對需要醫學觀察的立即收入專門的觀察室,並做好隔離防護和會診;對需要轉送至指定醫療機構診治的確診病人、疑似病人,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安排專用車輛運送,並將病人病歷記錄的複印件轉送至接受的醫療機構。

4.對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採取醫學觀察措施,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應當予以配合。

5.採取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

6.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收治管理工作。收治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要依法報告區衛生防疫站。

7.由王炳初、鍾漢清負責做好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對重大中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範圍做出判斷,判明引起事件的毒物種類及數量,提出現場處置方案,指導和組織羣衆採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

9.事發2小時之內向鎮人民政府報告和縣衛生局報告。

10.加強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保證信息聯絡暢通。

11.迅速啓動各發熱門診、留觀室,進入應急狀態,做好監測和收治病人的準備。

12.卓尚銑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消毒和防護用品的準備,藥房做好醫療救治藥品、藥械的準備。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6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中的傳染病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三類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可能會對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

二、基本原則

堅持“預防爲主”的衛生工作方針,按照“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的傳染病防治原則,提高警惕,加強監測,及時發現病例,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治療措施,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者,防止傳染病在學校的傳播和蔓延。

遵循“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並實施屬地管理和依法管理的原則。

三、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校長室)、宣傳組(政團隊和副校長辦公室)、監測與疫情處理組(各教研組組長、各班班主任)、健康教育組(政教處)和後勤保障處(總務處)。明確各人員的職責任務,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傳染病防控工作任務。

職責分工:

1、組長抓總體工作,副組長負責分管工作的落實。

2、總務處負責校園環境及衛生的`整治、購置有關器械和藥品,消殺(除“四害”)以及防控物品保障等具體工作。

3、團少隊負責學校班級衛生工作檢查督促,各班晨、午檢的檢查監督與管理、指導疫情處理等。政教處做好平時防控的督查、數據統計、上報等臨時辦公室工作。

4、政教處、團委:充分利用學校宣傳陣地,組織在校內和班級宣傳,組織聯繫社區宣傳。

5、各教研組組長、各班班主任:負責班級晨、午檢和平時的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學校,必要時要協助疫情處理等。

6、政教處:負責傳染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師生儘快掌握防控知識和技能。

7、校辦公室:負責學校與上級機關及其他單位的聯繫與溝通,以及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等工作。

四、工作職責

1、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小組。負責全校日常傳染病防治工作和全面協調、組織全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現、收集、彙總與報告管理工作制度;

3、負責指定專人或兼職教師負責本單位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彙總與報告工作;

4、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本單位發生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門與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督導、檢查;

5、負責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全體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6、學校校長或者托幼機構主要領導是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

五、預防:

1、開展健康教育宣傳。利用宣傳、櫥櫃、板報、廣播等宣傳方式開展健康教育,增加學校師生自我保健知識,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增強自我保健能力。

2、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搞好校園公共場所環境衛生、消滅鼠害、滅蚊、蠅,對人員密集的教室、辦公室、進行定期消毒。

3、堅持晨、午檢制度。晨、午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4、堅持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因病缺勤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5、做好疫苗針對性疾病的控制。學校應做好水痘、風疹、流感等既是學校多發、好發傳染病又是疫苗針對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大針對性疾病疫苗的宣傳和接種工作,以有效地建立學校的免疫屏障。

六、疫情報告:

1、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乙類傳染病中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城鎮於2小時內,農村於6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對其它乙類傳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城鎮於6小時,農村於1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對丙類傳染病和其它傳染病,應當在24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2、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疫情。

七、控制

1、凡發現校醫務室無法確診的甲、乙類傳染病及疑似病人,均應立即安排轉醫院進一步明確診斷。校醫應跟蹤瞭解病人的診斷和治療情況。

2、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校醫務室指導相關人員做好終末消毒處理。與傳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校醫務室應採取必要的檢查和預防措施,並進行醫學觀察。

3、校醫務室要做好自身防護工作和醫務室內的消毒工作,儘量避免發生室內感染,造成傳染病的擴散。

八、應急準備

1、學校應逐步加強學校醫療救治、衛生防護工作的物質條件,做好“思想、組織、技術、物資”四落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定期對各班主任進行相關技能培訓,提高應對突發發事件的業務能力。

九、應急處理

1、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應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教育主管部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並做好應急處理準備。

2、學校在接到屬地政府、衛生局和疾控中心有關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預警報告後,應按照屬地管理得原則,不折不扣地實施屬地衛生行政部門和疾控中心的應急預案。對上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進行的指導和督察,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

3、應急預案啓動後,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應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按照突發事件的情況,採取相關的應急措施。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報請上級政府依法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4、突發事件發生後,在學校應急指揮系統統一領導下,校醫務室應立即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治。醫護救護力量不足時,應及時請求上級衛生部門給予支援。對易感人員採取應急接種、預防性用藥、羣體防護措施。需要接受隔離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配合校醫及有關衛生部門採取的醫學措施。校醫務室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防止醫源性感染和校內感染。校醫應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學的調查。

5、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學校執行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學校將對在重大傳染病疫情控制和醫療救治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拒不接受工作任務,藉故推諉拖延,擅離職守,臨陣脫逃者,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7

爲了提高我縣學校對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能力,減輕或消除引起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法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結合我縣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工作預案。

一、工作目標

(一)普及各類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範意識。

(二)完善傳染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把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爲主、常備不懈。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預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切斷傳播途徑,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衛計局、教體局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做好防控工作。

(三)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疫情及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縣政府和縣衛計局、教體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傳染病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三)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四)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五)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宿舍、食堂、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六)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七)及時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體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計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

(一)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報告程序,學校一旦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暴發、以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相關知情教師或部門應立即向學校醫務室報告,學校醫務室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在2小時內用書面傳真形式(或電話)向教體局報告,並同時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在學校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並確保信息暢通。

五、應急處置措施

(一)一般突發事件。所在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1.各班啓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

2.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各部門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聽從縣政府及衛計局、教體局的管理。

3.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食堂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

4.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發事件。所在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1.教導處負責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師生自我保護認識和防護能力。

2.教室領導負責對全體學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3.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隔窗、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三)特大突發事件。所在地區發生屬於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啓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1.教室領導對缺課原因,及時上報。

2.學校避免人羣的聚集和流動。

3.學校負責對教室、活動室、食堂、圖書堂、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四)校內疫情。一旦發生傳染病流行,應在縣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啓動傳染病防控應急預案:

1.主任、年級組長或在場教師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學校的傳染病防控應急總指揮部。

2.校長及值班領導要立即趕到現場,統一指揮,並在第一時間報告政府、衛計紀部門等;並做好疫情的續報工作,在傳染病流行得到控制後,要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和處理結果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教室領導負責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症狀的同學及時處理並立即將發病學生送往醫院,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治療,聯繫學生父母,安撫他們的情緒,取得父母的.合作。

4.安排衛生消毒相關事宜及後勤保障。

5.教導處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6.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父母的聯繫。

7.突發傳染病疫情得到控制後,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8.對傳染病防控工作中反映出來的問題,要進行整改,防止事件再發生。

六、應急保障

學校要安排必要的經費,用於增添相關設備,配備所需藥品,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尤其是改善學生食堂、廁所、宿舍衛生條件,爲學生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和洗漱設施,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給予充分的保障,確保學校公共衛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七、善後與恢復工作

傳染病暴發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後,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一)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

(二)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學校和教體局應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有關人員的善後工作。

(三)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衛生隱患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並進行整改。加強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四)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教室、閱覽室、食堂、廁所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後,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必須在恢復健康,並經有關衛生部門確定沒有傳染性後方可復學;因水源污染造成傳染病流行的學校,其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重新啓用。

八、責任追究

教體局與學校要對所發生傳染病暴發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傳染病暴發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8

爲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爲,依法追究責任。

二、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將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的職責落實情況納入學校和教師綜合考覈,並定期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範化管理。

1、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2、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食堂衛生、教室衛生、宿舍衛生和環境衛生,爲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電視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建立考勤監測制度,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

2、重視信息的收集。與鎮醫院建立聯繫,收集學校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保障信息暢通。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各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啓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9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衆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衆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衆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衆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在寮步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基層衛生組織、村民委員會、駐鎮單位、羣衆組織、社會團體、企業以及個人等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1.4.2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定期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及時發現各類危險因素,制定並落實相應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控制措施;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開展演練,提高各類組織和居民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

1.4.3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系統建設;提高基層衛生專業人員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識別和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及時正確處理;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執法監督,保證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依法得到嚴格執行。

1.4.4羣專結合,科學防控

明確社區組織與專業防控機構的職責分工,發揮社區優勢,廣泛動員社區各種力量,培育志願者隊伍,積極配合、協助專業防控機構,依法、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和職責

寮步鎮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鎮長或或分管衛生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寮步醫院院長擔任副組長,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髮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職責如下:

2.1.1組織和動員全鎮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級職能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1.2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

2.1.3監督檢查本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2.1.4評估和總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完善預案。

2.1.5、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2.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成員和職責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0

爲了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突發衛生事件快速反應的應急處理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衆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衛生院實際,特制定XX村衛生室突發事件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目的

爲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XX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建立村衛生應急管理小組

村委會成立由村委會成員及村衛生室醫生組成的衛生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 同志具體負責衛生應急信息上報等日常工作。

三、應急管理小組職責

1、接到單位和村民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及時報告鎮衛生院。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涉及的內容和範圍,村衛生應急管理小組配合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控制、救治等工作,提出相應應急反應措施,全程負責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協調、處置、善後工作。

3、做好傳染病預防和食品、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企業的衛生工作,防範突發衛生事件的發生。

4、對公衆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教育,並建立長效機制,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全民愛國衛生運動、全民健身運動,提高身體素質,增強對突發事件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1、本村範圍內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採取下列相應措施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院報告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人數、可能發生染病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村民羣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傳染病暴發、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應急管理小組可根據具體情況,儘可能將患傳染病的村民或暫住人員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羣衆。

5協助鎮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村民宣傳傳染病防治的相關知識。

2、村內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時,應當採取下列相應措施

1當在一定時間內,村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多個臨牀表現相似的村民,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何種病時,應急管理小組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院報告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症狀、發病人數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羣衆羣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應急小組可根據具體情況,儘可能將患病的羣衆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村民。

5爲查明疾病原因,應急管理小組應積極協助鎮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

3、村內發生急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急管理小組應當採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停止供餐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衛生院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它措施。

4、村內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應當採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所報告發生職業中毒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化學毒物等有關內容。

2立即使毒物停止繼續吸收,迅速離開中毒環境,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等。

3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羣衆。

4協助鎮人民政府及衛生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羣衆宣傳衛生安全防護的相關知識。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1

一、指導思想:

爲了提高我園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幼兒及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我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工作目標:

1、向全體家長、教師及幼兒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我園蔓延、流行。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全體教師、幼兒、家長的防護意識和幼兒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爲,依法追究責任。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和病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四、組織管理:

幼兒園成立由園長負責的、保健老師及班主任參與的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幼兒園的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我市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園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幼兒園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教師、幼兒、家長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幼兒缺席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查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加強幼兒園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幼兒園教室、廁所及其他設施的清潔衛生。

6、確保幼兒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建鄴醫院、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幼兒園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園領導、分管領導及保健老師要經常對食堂、活動室及幼兒生活用品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幼兒園衛生經費投入,切實改善幼兒園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幼兒園衛生規範化管理。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幼兒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家長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教育幼兒、家長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六、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幼兒園建立考勤監測制度,由園長對教師,班主任對幼兒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保健老師進行登記彙總並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繫,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幼兒園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開通疫情監控聯繫電話。

2、嚴格執行幼兒園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保健室必須立即向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幼兒園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2

爲了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與生活,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後勤工作的管理和規範,防範飯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與影響,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和有關部門要求、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孫高君

副組長:葉楓、龔建蘭

組員:丁春華、張冬林、張開明、周文浩、曹國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發當日值日教師及午餐管理人員。

2、機構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街道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並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係,具體負責人員調度,組織後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並組織人員對學校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爲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爲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兼職安全員爲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對照配備標準,逐步落實食品衛生設施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在食品供應過程中或學生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後,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第一時間內通知所有學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範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師在發現學生就餐後有類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後,及時報告衛生室,由衛生保健教師初步檢查確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症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的師生。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校進行緊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現象的學生緊急集中校醫室進行臨時處理,如中毒學生較多,情況緊急,打120進行送院急救,啓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

c、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d、收集相關病情信息,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學校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門報告,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醫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爲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學生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向新聞部門解釋工作;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衛生室要深入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爲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爲進行嚴肅追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3

爲了提高幼兒園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爲,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幼兒園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幼兒園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幼兒園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幼兒園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幼兒園衛生規範化管理。1)食堂、自備水等必須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申領衛生許可證。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培訓上崗並注意個人衛生;對患有;五病;的人員必須100%的調離。

2)購銷和使用的食品應當定點採購並按規定驗收,禁止向孩子分發變質的食品和;三無;產品;食品加工過程和儲藏必須生熟分開;餐飲具必須採用高溫或藥物嚴格消毒,並有保潔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貯存和食品製作間必須具備完善的安全措施,並落實專人、專鎖、專保管責任制,強化安全防範措施,防止投毒事件發生。

4)加強幼兒園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5)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6)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食堂衛生、教室衛生、和環境衛生,爲孩子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7)幼兒園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或流行。

4、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四、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幼兒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指定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彙總並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繫,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開通疫情監控聯繫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各部門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出現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衛生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五、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爲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啓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①啓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疫情通報。②幼兒園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幼兒園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④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園內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後,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止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羣的聚集和流動。幼兒園不得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幼兒園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應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食堂、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二)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園,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4

爲了進一步提高我院對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疫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危害公衆健康的事件)的'應對能力,達到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建的危害,保障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和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衛生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區(鄉鎮)應急預案編寫指南(試行)》等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湖南省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暫行辦法》以及上級關於重大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的各項指示及工作部署,立足於抗大災防大疫。確保災後無大疫。

(二)工作原則: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

二.組織領導:成立重大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下設醫療隊、撲疫隊和督查隊。

1.重大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組長季佔平,副組長;

王明明李麗萍劉華王濤郭穎翟界文醫療組組長:王明明,成員:李麗萍劉華郭穎王濤。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標本採集分析。疫區防治處理,防治。總結等各項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5

爲了有效預防和消除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發展。現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市人社局轄區範圍內所涉及的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救治和應急處理工作。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預防控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人社局局長)

副組長:(人社局副局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

主要負責信息的收集和保存,參與控制,及時將事件情況向上級報告。

三、預案的應急準備

(一)應急預案包括以下內容:包括突發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組成和相關職責,突發性事件的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理、包括預防、現場控制,應急設施、設備、藥品、醫療器械等的儲備與調度,以及法律責任等。

(二)做好傳染病預防和其他公共衛生工作,防範突發性事件的發生。

(三)在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監測和預警工作,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設備,提高救治能力,充分做好應急準備。

四、責任報告人與報告程序

責任報告人:每位在崗職工均爲責任報告人,誰發現誰都有義務及時報告單位主要負責人,不得瞞報、謊報和遲報。

報告程序:即可向市疾控中心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爲:發生事件的詳細地址、時間、人員傷亡情況,屬中毒事件應說明中毒後的主要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原因等。並協助即趕赴現場調查覈實。

以下幾種情況爲報告內容:

1、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性事件,不可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5、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突發性事件的隱患,有權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情況。

五、應急處理

(一)領導小組接到突發性事件的信息,應及時報告上級政府和衛生主管部門。

(二)應急議案的啓動,領導小組必須報請上級政府和衛生主管部門的批准。

(三)應急議案啓動前,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啓動必要的應急措施。

(四)應急議案啓動後,應根據議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統一指揮,到達規定崗位,採取有效的處理措施,通盤考慮應急處理的技術工作。

(五)領導小組有權緊急調集人員、運用儲備物資、相關設施、設備,報請上一級政府批准後,對人員進行疏散或隔離,依法對傳染病疫區進行封鎖。

(六)上級衛生主管部門在處理突發性衛生事件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配合,不得拒絕。

(七)傳染病暴發、流行時,鎮政府應組織力量,團結協件,配合做好各項工作。

六、法律責任

(一)各單位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職責,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對人民羣衆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或對突發性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報請上級有關部門,區別不同情節,予以處分,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在突發事性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有關單位和個人未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隱瞞、緩報或謊報,阻礙應急處理人員執行職務或不配合調查、採樣、技術分析和檢驗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散佈謠言,哄擡物價,欺騙消費者,擾亂社會秩序,市場秩序的,由公安機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和傳染病人密切接觸者,在衛生主管部門或有關機構採取醫學措施時,應予以配合。拒絕配合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

七、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