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起火應急預案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爲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輛起火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車輛起火應急預案

車輛起火應急預案1

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消防車通道的管理,推動有效解決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問題,提高滅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打通“生命通道”,營造良好的公共消防安全環境,鎮政府決定在全鎮範圍內部署開展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行動,結合全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以最大限度減少災害事故危害爲目標,進一步明確消防車通道管理職責,完善基礎設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重點整治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爲,強化警示教育和宣傳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車通道通暢,確保滅火救援順利開展,爲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時間

即日起。

三、組織領導

爲確保此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成立全鎮消防車通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政府辦、社區辦、安監站、派出所、交警中隊、鄉建所、城管辦、市政辦、鎮消防救援隊、各村屯、社會單位和各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相關行業部門負責人。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日前)。鎮政府結合實際情況,依據工作職責,研究制訂具體的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研究部署本轄區工作,召開會議、下發方案、明確職責、細化措施,廣泛發動,統一認識,周密部署,逐級落實工作任務、措施和責任,部署到位。將專項治理的工作時間、範圍、標準和要求等情況向社會發布,發動羣衆對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監督,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督促整改階段(3月1日至4月30日)。各村屯、相關部門按照實施方案,對管轄範圍內所有消防車通道進行排查,確保排查全覆蓋。社區辦、鄉建所、綜治辦、城管辦、市政辦、派出所、交警中隊、物業管理辦公室等部門根據自身職責,依據專項行動的重點內容,積極採取“網格化”管理模式,明確人員職責分工、量化工作任務,逐個村屯、逐個小區、逐個企業進行排查並登記造冊。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爲督促整改,該查封的查封,該強拆的強拆,務必達到不留死角、不漏隱患的標準和要求。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徹底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並通過宣傳媒體進行曝光。對佔用、封堵消防車通道現象嚴重、整治難度大的區域,要組成專門工作組,蹲點幫扶整治,充分運用物防技防措施。要對轄區內排查出的隱患進行“回頭看”,強化整治效果。

(三)總結驗收階段(4月20日至4月底)。鎮政府將通過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等多種形式,對專項行動成果進行驗收,並在全鎮通報。

五、工作任務及分工

(一)公安交警部門:要對佔用城市主幹道路消防車通道違規停放機動車輛的,依法予以處罰、拖離。專項治理行動期間,針對其他相關部門在開展隱患清理中遇到駕駛員不在現場且聯繫不到駕駛員的情況,交警部門要積極配合,通過車牌查詢車主信息,聯繫車主立即駛離。

(二)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導轄區內的社區、單位和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督促設置消防車通道標識標牌,加強消防車通道的維護管理。依法查處監督檢查中發現及羣衆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爲。

(三)鄉建所:要督促指導新建工程按規定設置消防車通道和停車位。對原設計規劃的停車位改作他用的,要依法實施處罰並責令恢復原用途。依法拆除佔用消防車通道的違章建(構)築物,加強機動車輛停放管理。

(四)城管辦:要行使對侵佔鎮區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影響消防車通行的有關行爲的行政處罰權和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

(五)消防救援隊:要提請政府統籌領導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行動,推動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研究解決涉及消防車通道的重點難點問題,依法查處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爲。組織開展專題宣傳活動,提升各方責任主體、人民羣衆安全防範意識。

(六)村屯、社區辦:要按照《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落實消防工作主體責任,成立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工作小組,明確專人負責專項治理工作,督促指導村民、居民小區開展消防車通道佔用、堵塞、封閉和樓道堵塞等違法行爲綜合整治,定期組織人員開展消防車通道專項檢查,及時糾正發現的違法行爲,確保消防車通道時刻保持暢通。

(七)物業服務企業:要按照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設置消防車通道標誌標線和警示牌,指派人員定時開展巡查檢查,採取安裝攝像頭等技防措施,及時發現並勸阻制止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消防違法行爲,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單位和羣衆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識。

六、工作重點及措施

(一)嚴格消防車通道集中劃線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家標準《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的有關規定,產權單位或者管理使用單位要進一步規範消防車通道標識設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消防車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兩側劃設醒目標誌標線,設置警示標識標牌,引導車輛規範停放。

(二)全面清理消防車通道障礙物。集中清理消防車通道上設置的停車泊位、構築物、固定隔離樁和村屯巷道堆放的柴草垛等,以及消防車通道與建築之間設置的妨礙消防車舉高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廣告牌、裝飾物等障礙物。採用封閉式管理的消防車通道出入口,必須落實在緊急情況下立即打開的保障措施。

(三)集中查處各住宅小區消防車通道佔用行爲。突出整治住宅小區消防車通道違法停放車輛,長期無人管理、久拖不改等問題。

(四)檢測維修住宅小區室內消火栓系統。突出整改住宅室內消火栓系統不能正常供水,消防水帶、水槍、卷盤等設備損壞缺失,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儲水量不足,報警控制設備、消防水泵、穩壓泵和穩壓設施等故障停用等問題。

(五)重點整治消防車通道和住宅小區室內消火栓系統管理不到位問題。集中整治建築的管理使用單位或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不依法履行消防車通道和高層住宅室內消火栓系統管理職責的問題。

(六)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和隱患曝光工作。積極協調當地主流媒體、新媒體,廣泛普及消防車通道使用管理常識類宣傳,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樓宇廣告播放相關火災案例、公益廣告,每個住宅區每棟樓至少張貼一幅嚴禁佔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報。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指導村屯、居民小區,發動社區居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聚焦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賓館飯店、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及居民住宅區,廣泛發放、張貼公告和簡潔明瞭的消防宣傳標語(見附件1)。要集中曝光一批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爲,結合典型案例以案說法,剖析危險性和危害性,警示居民羣衆自覺規範停放車輛,杜絕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爲,發動羣衆積極參與專項治理行動,推動社會形成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的共識。

(二)強化規範管理。進一步規範消防車通道標識設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導產權單位或者管理使用單位在消防車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兩側設置醒目的'標識標牌(標識標牌間距不超過100米,示例見附件2),引導車輛規範停放。督促社會單位結合“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措施,加強巡查檢查,及時消除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等隱患問題。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住宅區內消防車通道巡查檢查,及時發現並制止亂停亂放行爲。指導村屯、社區辦組織成立管理機構或者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對無物業服務企業的住宅區落實專門人員,加強消防車通道管理,防止被佔用、堵塞。

(三)開展自查清理。督促指導各村屯、企業和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履行消防車通道管理職責,認真開展自查自改,重點清理消防車通道違法停放車輛,違章搭建構築物或者設置攤位,違法設置鐵樁、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線等固定障礙物。對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車輛、攤位,要督促社會單位當場清理,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勸導居民羣衆當場自行挪移,清除障礙。對不能當場挪移的車輛、構築物和固定障礙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單位及時整改,確保暢通。

(四)聯合執法檢查。鄉建所、綜治、城管、市政、公安、物業管理辦公室、消防救援等部門,要集中開展消防車通道聯合執法檢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處一批違法單位和個人。對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要依法實施警告、罰款處罰。對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規組織強制清除或者拆除相關障礙物、妨礙物,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爲人承擔。對阻礙消防車執行任務的,要依法給予拘留處罰。對拒不改正、給予行政處罰或者多次違法停車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納入消防安全嚴重失信行爲,實施聯合懲戒。要暢通“96119”火災隱患舉報電話等有效途徑,對居民羣衆舉報的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爲,及時覈查,依法處理。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動員部署。鄉建所、綜治辦、社區辦、安監站、城管辦、市政辦、公安、物業管理辦公室、消防救援等部門,要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聯合開展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深入推進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確保全鎮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完善長效機制。要健全完善消防車通道管理部門之間會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聯合查處和徵信管理等長效機制,對涉及面廣、情況複雜、整改困難的突出隱患問題,要合理整治;對多次違法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爲,要依法納入聯合懲戒範圍,提高整治威懾力。

(三)強化責任追究。各村屯、居民小區、相關部門要嚴格履行消防工作職責,逐級落實監管責任,推動消防車通道專項治理行動取得實效。凡因工作不實、措施不力、流於形式等原因致使消防車通道堵塞導致亡人火災事故的,要嚴格落實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車輛起火應急預案2

爲進一步加強校園電動車火災防範工作,切實減少校園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勢穩定,根據《XX區教育局校園電動車火災防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教函[20xx]75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電動車火災防範專項整治,進一步規範電動車、自行車停放和充電的管理,落實電動車火災防範措施,發現並消除動態性火災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推動技防措施落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廣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廣大師生電動車火災防範意識。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實施時間

集中整治時間從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11月。

四、工作內容

1、我校結合自身實際,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落實責任,細化措施。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車問題,遏制電氣火災多發勢頭。

2、倡導學生綠色出行,文明出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要求: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3、加強學校校園管理,對自行車、電動車的停放及充電,要求有專人進行管理,集中停放,配備滅火器,增加對電動車集中停放區域視頻監控盲區監控探頭的覆蓋。

4、加強消防宣傳教育,我校通過黑板報、電子屏、校園安全課、主題班會等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火災防範意識。

五、工作要求

1、明確職責,夯實措施。我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明確職責任務,建立健全職責機制。

2、及時總結,建立機制。及時總結電動車火災防範專項整治中的經驗做法,每月月底前以安全月報表形式上報整治工作開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