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代表人物李悝識人五法的介紹

李悝實行法治,廢除維護貴族特權的世卿世祿制度,獎勵有功國家的人,使魏國成爲戰國初期強國之一。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整理的李悝識人五法的介紹,希望能幫到大家瞭解!

法家代表人物李悝識人五法的介紹
  李悝的識人五法

李悝變法,讓魏國走上國富民強的道路。後人班固和司馬遷都給予了李悝變法很高的評價,認爲李悝變法促進了魏國的繁榮。

李悝被魏國魏文侯所重視提拔,一生的仕途比較平坦,而李悝變法在魏國也進展的十分順利。

一次,魏文侯想在兩位宰相候選人中選一位作爲宰相,自己沒有意見,便問李悝對此事的看法。李悝聽完魏文侯的焦慮後,給魏文侯說了“識人五法”。

第一,居視其所親。判斷一個人的時候,要看他平時和誰在一起交往,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這般道理。如果這個人平時都和賢能之人在一起交往,就可以重用他;反之,如果和小人經常在一起,就要慎重選擇了。

第二,富視其所與。意思就是觀察他日常是如何支配自己的錢財,如果他用了大量的錢只是爲了享樂,奉行自我主義,這樣的人就不可以重用;如果他會拿出一部分錢用來接濟窮人,那麼有仁愛之心的人就值得重用。

第三,達視其所舉。這一點的意思就是說,當一個人擁有顯赫的權力之時,看他如何運用權力選拔人才,如果他是求賢如渴的心態,選拔的都是閒人,那麼這個人也是真人才;如果依靠他的高權力結黨營私,那麼此人便不可重用。

第四,窘其所不爲。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逆境最能鍛鍊一個人的品格,如果他身處困境仍然擁有高潔的品格,不畏惡勢力所低頭,那麼這個人就值得交往和重用;相反,爲了私利而出賣自己的良心和品格,那麼這個人便不是良師益友。

第五,貧視其所不取。顧名思義,一個人在貧窮困苦的時候也不要嗟來之食,那麼這個人可以重用;相反,在貧困之時,獲取了不義之財只爲緩解自己現狀,那麼這個人就不可以任用。

李悝用了“識人五法”指引魏文侯,讓他挑選出最佳人選。

  李悝的變法措施

李悝是戰國時期魏國人,並且是著名的改革家、政治家和法學家。魏國與其它諸侯國相比,國土面積都很微小。當時,各個諸侯國都在爲擴充自己的國土面積而做出努力。魏文侯意識到國家強大,才能不會被兼併。在魏文侯的示意下,李悝在魏國開始了變法運動。

李悝根據魏國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李悝廢除了井田制,並將土地買賣合法化,李悝還派人測量土地的量產,根據不同的量產標準,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百姓覺得稅收制度趨向合理化,這樣一來,提高了糧食種植的積極性;除此之外,李悝爲了增加國家的糧食儲存量,鼓勵百姓多多開墾荒地,這也是李悝重農的表現之一。

爲了提高軍隊的戰鬥能力,李悝在軍隊實行了考覈法,所謂考覈法就是對軍隊裏面的士兵進行綜合方面的考覈,對於優秀者會給予獎勵。除此之外,李悝還實行科學性的軍隊編排,根據士兵們擅長的領域對他們進行軍隊的劃分,這樣一來,每位士兵都能發揮他們作戰的優勢,大大地提高了軍隊作戰能力。

李悝改革最大的閃光點就在於他廢除了封建世襲制度。選拔人才時,李悝認爲國家應該廣納賢才,依據個人能力來入朝爲官,選取優秀的人才,更能推動整個國家的發展。李悝還建議魏文侯將舊貴族的世襲俸祿取消,用這筆錢吸引人才。

李悝是法家代表人物,並且著有《法經》一書。李悝將各諸侯國的法令融於《法經》一書中,並且根據魏國的情況,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條例,保護了魏國百姓的私有財產權。而李悝頒佈法令這一做法保障了魏國行政有法可依,推動了國家法治化進程。

李悝變法使魏國在方方面面有了徹底的革新,它提高了魏國的地位和影響力,成爲他國變法的典範。

  李悝是怎麼死的'

關於李悝的去世傳言,有兩點,一是說,李悝壽終正寢;一是說李悝自殺身亡。李悝是戰國時期魏國的法學家和政治家,受到魏文侯的重用,任命李悝爲魏國丞相,在魏文侯的支持下,李悝在魏國便開始了變法運動。

在經濟上,李悝鼓勵百姓大量開墾荒地,保障糧食作物的生產;除此之外,李悝廢除了井田制,並且將土地買賣合法化。李悝還派人測量土地的量產,根據不同的量產標準,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這樣一來,鼓勵了百姓們種植糧食的積極性。在軍事上,實行考覈法,所謂考覈法就是對軍隊裏面的士兵進行各方面的考覈,對於優秀者會給予獎勵,除此之外,李悝還實行科學性的軍隊編排,根據士兵們擅長的領域對他們進行軍隊的劃分,大大地提高了軍隊作戰能力。在政治上,李悝廢除了世襲制度。他認爲選拔官員不能依靠世襲,反而應該根據個人能了來選拔人才,這樣才能推動整個國家的發展。除此之外,李悝將舊貴族的世襲俸祿取消了,他用這筆錢爲魏國廣納賢才。

在法律上,李悝著有《法經》一書,將裏面的法律具體化,然後製成法律法令用於國家的各個方面,這一做法保障了國家治理的有法可依,推動了國家法治化進程。

一次,因爲李悝制定了《法經》,他也要審理案件。在審理一件案子時,當事者承認三年前一件謀殺案也是自己乾的。李悝聽後,臉色煞白,因爲三年前的這件案子是李悝本人審理的,而且已經定案了。意味着,李悝冤枉了無辜人,並且將無辜者處死。過後,李悝越想越自責,按照自己編寫的《法經》一書,自己應是死罪,李悝寫好遺書後,自殺而死。

第二個說法是,李悝變法受到魏文侯的肯定,他在仕途上可謂是順風順水,李悝成果受到魏國人民的認可,最終得以壽終正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