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合同錦集15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錦集15篇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

爲了維護原承包合同的嚴肅性和充實原合同內容的完整性,確保乙方的權利和經濟不受損失,經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特簽訂以下補充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原合同的義務儘快解決羣衆阻撓乙方經營活動的'行爲,以便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能順利進行,維護原承包合同的嚴肅性。

二、乙方交納承包金第一期的期限延期到甲方完成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工作並經雙方書面確認後_____天內交清,後各交納期期限均按阻撓擔誤的時間順延,總承包截止期同時相應順延。

三、今後甲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和本補充協議的義務,防止阻撓、刁難乙方經營活動或侵佔乙方利益等行爲的發生。如再發生類似上述等影響乙方經營使用和使乙方受經濟損失的行爲,甲方首先按合同承擔全部責任,並以乙方經濟損失總額的伍拾倍賠償給乙方。除非乙方提出終止合同,否則,交納承包金期限及總承包截止期按本協議辦法順延,延長期限合法有效。

四、本補充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與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2

甲方:X X村九組

乙方:X X村十二組村民李XX

xx合作社於199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爲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爲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00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00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爲1996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爲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X村九組 乙方:X X村十二組村民李×X

代表人:X×X

X X X X年X月×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3

甲方:(出租方)XX縣李家山鎮金躍村民委員會

乙方:金躍村村民馬玉財

爲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爲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5年,甲方從20xx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爲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爲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 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4

發包方(甲方):XX市XX區 行政村。

負責人: ,村委會主任。

承包方(乙方): 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總經理。

因乙方將對 河道局部拓寬,進行堤岸整路,提高該河段防洪抗旱能力,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就乙方承包甲方沿 河岸部分水塘用地,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經研究同意,將 公路東側沿 河北岸的北外口向北、向東範圍內約 畝魚塘、水塘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實際面積以現場測量爲準(附實測圖)。

、承包期二十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2 年 月 日。承包期屆滿,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所有不可移動的固定設施無償交付給甲方。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甲方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承包權。

三、土地承包金:每畝每年壹仟元,按年支付;乙方於每年元月1日向甲方支付全年的土地承包金。

四、承包土地範圍內的現有設施,在甲乙雙方及甲方村民代表現場測量評估後,商定補償價格;在乙方補償款劃入甲方帳戶後,由甲方負責在20日內拆除上述設施;20日屆滿,視爲甲方已清除了全部設施。

、甲方保證在承包期內協調處理好周邊矛盾,以保障乙方正常承包經營及建設。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因經營需要修建基礎設施,應按國家規定辦理申報手續,甲方應予以協助。乙方在基礎設施建設中如遭到甲方村民的阻擾、干涉,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解決。如系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如未按時支付承包金,應承擔違約責任,除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外,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甲方賠償損失;如逾期六個月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水塘及土地上的固定設施。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簽字蓋章後由甲方報鎮政府批准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200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位於阜渦路以西,原潘寨中學教學樓以東的部分耕地,承包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乙方承包甲方土地面積平方米,合畝。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爲農業種植,不能建造建築物,不能取土改變土地原貌。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該耕地承包經營期限爲一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月___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4.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乙方不能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2.本合同履行中,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或教育辦學佔用該土地,乙方立即無條件讓地。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20天簽訂下期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爲違約,乙方違約,承包金甲方不再歸還給乙方。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將土地收回。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6

甲方(發包方):委員會

乙方(承包方):

爲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

甲方經村民大會表決通過,以公開協商方式將__山(__村級用地老林場)以租賃經營方式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

二、租賃土地的用途

乙方將租賃轉的土地用於:在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三、土地租賃時限

土地租賃期限__年,從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更改土地租憑年限不足__年時,甲方應用另立合同的方式無條件向乙方補滿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賃租金

1、租賃期限內,土地租賃總租金人民幣合計萬元。

2、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承租權。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土地租賃合同。

五、土地租賃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賃租金已於__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六、租賃土地類型、面積和質量

租賃土地爲__山(__村級用地老林場),面積畝,四至界限爲東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類型爲:荒山。

 七、租賃土地交付

在__年月日前,甲方應當將租賃土地交付給乙方。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再續租時,按本合同約定收回租賃土地。

2、義務:

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與乙方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租賃給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賃租金。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在租賃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無論種植、養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預;

②租賃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國家徵佔補償標準,有權獲得與乙方投入相應的補償;

③可以與他人合作經營,或出租或發包給他人經營。

2、義務:

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②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對租賃土地,乙方有權重新進行規劃改造,規範經營。

十、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租賃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與此同時,應當足額賠償乙方的全部投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3、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該土地的,應服從國家需要。租賃期內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礎設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補償款,按照誰投資誰受益原則處理。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按乙方投入額的十倍予以賠償,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二、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終止或租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國家投資建設的農業基礎設施、設備屬土地發包方所有。

2、乙方對投資建設的農業基礎設施、建築物、附屬物、附屬設施、設備擁有所有權和處臵權,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委託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由甲方予以現金收購。

3、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種植的經濟作物、苗木、果樹等難以移植的,由有關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甲方予以現金收購。

4、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進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對乙方予以合理補償(具體以審計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爲準)。

 十四、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在不改變土地使用用途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如果乙方從事農業經營項目,爭取的國家政策扶持及有關資金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4、雙方約定:本合同不因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變更,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解除。

5、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賃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協助乙方申請縣人民政府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鑑證方:(簽章)

鑑證經辦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7

甲方(轉包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承包方):

住址:,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爲了發展高效農業,經雙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面積共爲畝。

二、租賃期限:土地租賃期限爲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格及租賃方式:每畝每年租金爲,合同期內承包金一年一結,以每年的月日爲限,付款時間爲每 年 月 日。

四、轉包土地用途:。

五、合同生效後,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權,同時不能干涉乙方對該土地的正常生產經營行爲。

六、乙方不得私自更改土地用途,如果乙方更改土地用途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且乙方要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乙方有權使用村組內的水渠、道路、用電等公共設施,其他有償使用的設施需乙方自行承擔費用,在承包期內乙方沒有權轉讓土地使用權,如乙方確實需要轉讓土地使用權,需同甲方協商。

八、流轉土地在國家或集體使用該土地時,乙方應服從且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屬物補償費,地下礦產、石油歸甲方。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①、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訂立的本合同依據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經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無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災害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和政府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不負違約責任。

十、違約責任

①、乙方對應付的租賃費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發生拖欠行爲,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②、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③、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與賠償,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處理。

十一、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若不繼續流轉,乙方對土地附屬物享有處理的權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規和現行農業政策相牴觸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村組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8

第一章宅基地相關法規及案例

一、農轉非後還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我國實行地隨房走原則,農轉非人員如果仍對原宅基地上的房屋擁有產權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滅失,則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二、未履行法定手續的宅基地被佔用如何處理?

案例:李某20xx年向村委申請一處空地作爲宅基地,村委予以批准單未辦理任何法定手續。李某向村委繳納了2萬元宅基地抵押金,耗資1萬元平地。20xx年初,村委會以李某拖欠魚塘承包款2萬元爲由,將此宅基地又劃分給別人。村委會的做法是否合法,李某能否要回宅基地。

分析:獲得宅基地應向鄉鎮土地部門申請,經審覈後,再由縣級土地部門批准,方能獲得土地的使用權。是以,本案中村委不具有批准權,李某從未獲得土地權,不存在取回的問題。至於李某繳納的宅基地押金,可以基於村委的越權,要求村委會返還,李某平地的經濟損失也可向村委主張,但原則上要按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因爲本身李某應知村委無權批准宅基地使用權,其自身對此存在過錯。另外村委的承包款可通過承包合同的法律關係,要求李某支付。

三、宅基地轉讓

符合特定條件纔可以隨地上房屋一併轉讓,農民非法出賣宅基地的,縣級以上土地部門有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轉讓的條件:

(1) 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集體內部成員轉讓;(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有宅基地但遠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購買宅基地後仍在標準範圍內);(4)轉讓行爲徵得集體組織統一;(5)宅基地不得單獨轉讓,隨地上房屋一起轉讓。

四、在他人的宅基地上建房權益如何分配。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築用房的材料(動產)與他人的宅基地(不動產)發生符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權應歸宅基地所有權人所有,從公平的原則出發,宅基地所有權人應返還或者補償建房人的損失。例外情況,如是租賃他人房屋,已在合同明確約定改建擴建應經房屋所有人同意,否則不予賠償的,原則上尊重當事人約定。

五、房屋拆除後,如何確定宅基地的使用權

1、在原有宅基地範圍內拆除舊房建新房的,不需要重新申請宅基地,但需報經鄉鎮政府根據村鎮規劃等批准。2、農民因搬遷到城鎮或者其他農村經濟組織後,拆除房屋的,村集體收回再行分配。3、國家徵收,由國家行使權利,經濟補償給農民。

六、在宅基地下挖到財寶和文物的處理。

1、公民、法人對於發覺的埋藏物、隱藏物,如果能證明歸其所有,法律政策又可以歸其所有的,應當予以保護。

2、地下文物屬於國家所有,應立即報告文化管理部門,不能私自挖掘古遺址、古墓羣等。

七、現役軍人能繼續使用宅基地嗎

農村戶籍的士兵、初級士官(一級士官、二級士官)退伍後,要重新回到農村去,因此他們並未完全脫離農村集體組織,可以繼續享受分配給其耕地、宅基地的權利。如果是軍官或三級以上士官,退出現役的.,稱爲專業,國家給予安置,可以看做是遷移而脫離了村集體組織,村經集體討論,報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後,收回土地重新分配。

八、宅基地互換協議是否有效。

案例:王某和李某將各自擁有土地證書的宅基地進行了協議互換,雙方並未向土地部門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後雙方各自進行了建房,雙方均知道且未提出異議。後李某受鼓動,以未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王某侵佔宅基地爲由訴訟,要求退出侵佔的宅基地,回覆原狀。

分析:王某和李某自願簽訂協議互換宅基地,且已實際履行。現李某反悔,其請求不應得到支持。法院應裁定中止本案審理,司法建議土地部門責令雙方補辦宅基地變更登記後,由李某撤訴。如果李某在土地部門責令期限內仍未辦理變更登記,則法院恢復審理,依據土地部門的決定書,判決互換協議有效,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九、共用宅基地時各方使用權如何行使。

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共同使用人的任何一方要佔用宅基地建房,必須經過其他共同使用人的同意,否則權利受到侵犯的共同使用人可以視情況要求非法佔用人排除妨礙、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例外的是,如果其他共同使用人明知佔用而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則視爲默認,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方在共同使用的宅基地上修建了其他建築物,又不妨礙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宅基地佔用人可以繼續使用。

第二章土地徵收與徵用

一、在土地徵收過程中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

政府的徵地公告發布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二、死亡人員能否成爲徵收補償費的分配對象。

在徵地前死亡的人員不能作爲安置對象。在徵地後死亡的人員,應當計算在徵地安置款的安置範圍之內,應當享有分得安置補償款的權利,其所應得的收益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三章土地承包

一、本集體成員對本組織發包的土地享有優先承包權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有限承包權。

二、土地承包經過法定程序後生效

第一步經村民會議選舉承包工作小組。第二步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擬訂方案過程中應當遵循民主協商,集體討論的原則。第三步依法召開村民會議,討論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過承包方案。第四步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第五簽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要包括:1、發包方承包方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承包方自土地合同生效時取得承包權。

三、發包方能夠干預承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

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在土地上從事非農業生產,但必須尊重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無權干預承包方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選擇從事何種類型的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能否因爲婦女離婚而收回原承包地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五、承包期內,遇到嚴重自然災害等特殊情形,能否對土地進行調整

承包期內,遇到人口變動,自然災害嚴重損毀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時,需要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三分之二討論同意,經鄉鎮和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批准,承包合同中約定不能調整的,按照合同約定。

五、承包家庭成員去世,其在家庭承包中所佔的土地份額是否被繼承

承包方是以戶存在的,家庭中部分家庭成員死亡的,由於戶還在,因此不發生集成的問題,家庭承包的土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員繼續承包,如果承包人死亡,承包經營的戶消亡的,則其承包地不允許繼承,應當由集體組織收回,但應得的承包收益是承包經營家庭的私有財產,可以被集成。且林地除外,林地具有特殊性,林地承包人的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如果繼承人不願意繼承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時,可以由發包方或者其他繼續承包該片林地的人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爲遺產集成。

六、通過招標方式取得的荒山經營權,是否可以繼承。

如承包人的繼承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發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爲由收回承包地,如繼承人不具備履行合同能力,則繼承應得的承包收益。

七、承包人能否立遺囑將自己承包的林地贈給他人

林地承包人可以立遺囑將自己承包的林地贈送給他人經營,受遺贈人即可以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除非土地承包合同中有相反的約定。

八、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變更承包合同

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如果承包人已盡了自己的責任,仍不能避免標的物全部遭受損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責任,若不可抗力僅使部分標的物受損,僅需變更承包合同,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九、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轉讓承包經營權,發包人是否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1、農村土地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該轉讓行爲無效。如果承包合同中有限制擅自轉包的條款,發包方可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承包人所受到的損失由自己承擔。

2、承包人轉讓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應當經發包人同意,此處的同意既可以是事前的同意,也可以是事後的追認,發包人明知轉讓行爲而未反對的,視爲默認,轉讓行爲繼續有效。

《最高院審理農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釋》第13條規定,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讓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合同無效,但發包方無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態的除外。

十、發包方能否以情勢變更爲由,主張原承包合同無效。

案例:承包期限內,因政策及政府、村委投資修路的便利,承包戶經營和銷售的利潤翻了幾倍,村委認爲承包款太低,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後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調高承包款。

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情勢變更,致使繼續履行合同顯示公平的,並不會導致承包合同無效,當事人可以就合同變更和解除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訴訟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機構根據發生變更的客觀情況,按照公平原則處理。

十一、因第三人原因導致承包人無法使用土地,發包人要承擔責任嗎

案例:王某與李村簽訂了承包合同,交了承包金,但因爲村民干涉無法正常使用土地,造成了經濟損失。

分析,因第三人原因導致承包人無法使用土地的,發包人要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後可追究該第三人的法律責任。

十二、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方式

1、 轉包:內部農戶之間,轉的是使用權,經營權主體不變。無需發包人同意,要備案。

2、 出租:集體之外的人。無需發包人同意,要備案。

3、 互換:本組織經營權的互換,互換後,還應與發包方變更承包合同。

4、 轉讓: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收入或其他來源才能轉讓,轉讓的對象應爲從事農業的農戶,要經發包方同意。

5、 入股。參加農業股份制,入股分紅。

6、 反租倒包。由發包方向承包方租回來,再重新發包或者由集體直接經營。

7、 退包。承包戶不想或無力經營,交回集體。

十三、土地經營權流轉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經營權以互換、轉讓方式流轉讓的,雖然互換合同,轉讓合同未經登記依然成立有效,但是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承包方已經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他人,因此與承包方交易,支付了價款,並進行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的第三人。

十四、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已依法取得林地或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在流轉時(包括轉讓)無需經過發包方同意。

十五、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抵押

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抵押,其他方式承包的可以抵押。

十六、能否將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從事商業活動

須符合三個條件,1、入股的主體只限於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2、入股只能從事農業經營,不能從事其他工商活動。3、入股是從事合作生產,而不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爲股份,投入到從事農業生產的工商企業或者公司,也不能作爲投資成立農業經營公司。

例外:森林法規定,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及相應使用權等可以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爲合資、合作造林、經營林木的合作條件,但不能將林地改爲非林地。

十七、發包人採用強制手段干擾承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承擔停止侵權、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賠償損失等責任。

十八、對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相鄰權利糾紛,應當如何處理?

土地承包人在合理使用自己承包的土地時,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但因此造成相鄰方損失的,應當予以適當補償。

第四章其他

一、亂施農藥引發傷亡構成犯罪嗎

高毒農藥不準用於蔬菜、茶葉、果樹、中藥材等作物,違反規定濫施農藥,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農村水事糾紛,對政府的調解處理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調解不同於行政裁決,對調解不服不能行政訴訟,要提起民事訴訟。

三、蓄洪使用農民土地的如何處理

政府將給與補貼和救助,但農民不能阻擾執行公務,否則按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9

甲方:(出租方)

乙方:

爲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爲15畝.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5年,甲方從20xx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

月30日.

第三條.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爲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爲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_____縣_____鄉(鎮)_____村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x元一次性結清。(結合自己情況,最好一年一付)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0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爲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承包土地名稱爲__________,總面積畝___________,四至界限爲: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爲____________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50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3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年月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採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於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於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⑵採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承包_____金元,總承包________金元。以後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爲基數,每年上浮遞增%。

四、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1

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具體要注意以下幾點: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爲農戶現有人口;

3、“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爲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5、“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6、“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臺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7、“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8、“承包地附着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2

發包方: 市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訂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年,由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並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鎮人民政府的批准。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範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爲甲方擁有的畝土地,其四至範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年,但因乙方已於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爲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爲;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爲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帶給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羣衆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夠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承包金爲每年萬元,在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職責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一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同意後,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潛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務必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潛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下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職責田"等爲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務必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徵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餘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徵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能夠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於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個性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萬元訂約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 代表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3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爲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狀況

承包土地名稱爲 ,總面積 畝,四至界限爲: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爲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50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光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年 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採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⑵採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承包金 元,總承包金 元。以後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爲基數,每年上浮遞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羣衆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 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爲。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爲乙方帶給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能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職責。

九、違約職責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職責。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 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爲,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爲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甲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佔用承包地不屬於違約,徵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

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爲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爲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爲 。(爲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爲。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爲 。(爲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爲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5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爲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覈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