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標準版(通用8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土地出租合同標準版(通用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出租合同標準版(通用8篇)

土地出租合同標準版1

甲方:

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範圍和用途

甲方將戶縣五竹鄉周貴xx村所屬土地約 畝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爲準)。

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爲xxxx 。

租地界址xxxx 。

二、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爲 畝;每畝年租金爲1000元/畝,壹年的租金總額爲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於每年的 月 日交納給甲方 。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五天內將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範圍劃定,將地上附着物清理乾淨,達到乙方使用要求。

3、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4、如因乙方開發該塊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5、如果乙方改變土地用途,需要辦理各種手續, 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並承擔費用。

7、租賃期內,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策劃。

3、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開發該土地過程中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在問題解決前,乙方有權延付租金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此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承租期滿若不再續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該土地上投入的資產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處理。

七、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土地出租合同標準版2

出租方: (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受託的__街道__村__個組農戶約 __×畝土地(具體以實際測量結果爲準,其中不包括機耕路、水泥路、渠道、墩頭所佔面積)(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後)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土地應屬於家庭承包土地,出租後不得改變農業用途。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價格

出租價格爲每年每畝 斤粳稻折算。粳稻價格按上年12月1日國家掛牌價計算爲準。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時間

租金按年分兩次支付,上半年 月 日前支付50%,下半年 月 日前支付50%,支付方式爲轉賬支付。如乙方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經雙方協商,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金額爲 元/畝。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後一週內一次性支付,出租期滿前,乙方無違約行爲,轉爲最後一年租金,多退少補。

五、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給乙方,甲方要積極做好矛盾協調工作,確保乙方能正常使用。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應該履行受託方的義務。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依據甲方與委託方的委託合同而導致甲方承擔的責任和損失,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出租期限內因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覈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核發的救災款以及國家政策性惠農補貼、保險等,相關手續及責任利益分攤按如下約定履行:良種、農機購臵補貼、以乙方爲主體作爲人的補貼歸乙方所有,農業綜合補貼、種植補貼等歸農戶所有。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義務,同時因乙方經營等需要在承包期內轉租轉包的,必須經甲方嚴格把關認可,否則乙方不得轉租轉包。

6.乙方不得改變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否則甲方有權制止並解除合同。

7.乙方在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打亂水系,不影響第三人生產經營和流轉期滿後保證復耕的前提下,對租用的土地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8.乙方必須管好、用好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破壞性經營。要積極做好環境保護工作,不得焚燒秸稈,不得丟棄農業投入品的包裝袋(瓶)以及其他違規排污行爲等。

9.乙方有權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機耕路兩旁種植綠化並對該綠化享有所有權,如乙方不能繼續承包,需在合同到期前6個月內自行處理完。乙方可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在承包區範圍內建設相應配套設施,但必須按照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後實施。

10.乙方在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打亂水系的前提下,乙方享有正常農業灌溉,其費用由乙方按當地同等價格支付。

11.乙方享有租賃土地範圍內水面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但不得影響農戶的生產、生活。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收徵用、使用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內如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書面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

3、承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調整,雙方應按照新的政策、法律法規執行。

4、乙方具有下列行爲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按時交納土地租金;

(2)改變土地用途;

(3)擅自轉讓、轉租土地經營權;

(4)其他嚴重違法、違約或損壞甲方(或委託方)利益的行爲。

5、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6個月通知另一方。

合同期滿如不繼續承包的,乙方在承包期內所投入的固定資產(包括苗木、附屬用房、拖拉機、播種機、收割機等)、水電設施(抽水、送電設施)需在合同到期前6個月自行處理,合同期滿乙方未做處理,無償歸甲方(或委託方)所有。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按每畝500元保證金作爲違約賠償。如甲方違約,除退還履約保證金外,還應承擔該保證金一年期的雙倍利息(以當年同期人行貸款利率計算)。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實際損失情況確定(依據中介機構定損)。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3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鎮街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所調解。

2、提請當地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地鄉鎮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所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標準版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地址及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綜合開發(含觀光、休閒、旅遊、種養殖業)附土地承包經營戶姓名、流轉的土地面積。乙方在租賃期間行使土地經營權,可以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出租期限

1、出租期限爲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後續租由乙方續租。

2、因國家土地承包期限只剩__年,__年後相關變動按國家變動條款變動。

3、租用30年後,乙方需用按本合同條款繼續租用。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乙方採取以實物和現金形式支付租金。即水田按每年每畝普通稻穀 斤,並按當年 月 日潼南市場普通稻穀價格折算成現金,土每年每畝 元人民幣,委託村或社支付到社員各戶。

四、支付時間

甲方第一次收取三年租金,今後每年收取租金一次,乙方於當年的 月 日之前支付全年土地轉包金。

五、甲方承包地的竹樹木轉讓給乙方,乙方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具體數額另行商定。

六、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七、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承包金;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土地。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原國家有給予土地承包戶的糧食種植補貼仍歸甲方所有。從土地流轉合同生效後,國家給予土地新增的優惠政策及資金補償歸乙方所有。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轉包金。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乙方在從事生產經營期間如需要使用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單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力,並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服從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配,如有出現怠工、損害乙方生產工具以及不服乙方管理人員安排等行爲,乙方有權拒絕安排其工作。

八、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流轉合同到期後,乙方所建設的交通、水利設施歸甲方所有。所建設的房屋和配套設備等固定建築物歸乙方所有。

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在租憑期限內,因國家政策因素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的,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各項賠償按規定執行,地上附屬設施補償費及各種經濟損失的'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收取當年的租金不再退還,雙方合同自動終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不按時限交納土地轉包金的。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兩年土地出租金,同時,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十一、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應當附社員委託書、社員分戶面積花名冊,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三、其他條款

1、在本合同期滿後,若國家農村土地政策不變,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社、鎮各送一份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標準版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法》和《_____》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出租承包經營權的事宜,協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面積和承包金額

1、出租承包面積約 。

2、承包費每畝 每年。

二、承包期限

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共出租承包期爲___年。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現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圩頭、圩尾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種植其它農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在夏秋季種植時,甲方保證乙方正常用水,打水電費、打水人員工資按面積負擔(和本組一樣)。

3、乙方在第一年實行先交錢後種田的原則,以後每年則由稻收後支付。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保證道路暢通,不準隨意挖掘,甲方不得以無故理由刁難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黃豆和其它種植物,如損失乙方一律不負責賠償。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可以優先享有承包權。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

甲方:

乙方:

日期:

土地出租合同標準版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面積共計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包期滿後、甲方對這片土地需繼續向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包經營優先權。

二、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即全部土地年承包費爲整,付款方式爲分期支付,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付清前《三年》承包費《_________》,以後每三年支付一次,在一次付款年限到期前一個月付清下一期費用,以此類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經營權。

2、甲方保證該宗土地和本村組的村民之間不存在任何爭議,保證乙方承租期間任何人不得佔用、破壞、使用該宗土地。保證並維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現有組內道路乙方可以使用通行,承包土地邊的水源乙方可以使用。甲方負責協調修建道路至該宗土地邊界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將水源、電源接通至土地邊界。

6、該土地西柏坡墳地本組人員可進行土葬,由甲乙雙方協商指定一片區域進行墓葬,但應根據面積小向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營自、產痞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在合同期內,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的權利。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3、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租金。

4、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乙方在轉包期限內將轉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包給第三人,需經甲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土地租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地上苗木及可移出物品,由乙方3個月內移出,若規定時間未移出的,產權歸甲方所有。

2、如果涉及永久性建築,在徵得甲方同意並辦理了產權的,歸乙方所有;若無產權的甲方要使用的,通過協商甲方可適當補給乙方費用。

六、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相應損失(如乙方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和合理的孳息)。違約金的數額爲人民幣元。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4、乙方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漢臺區人民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和補貼由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標準版6

發包方(簡稱甲方)(戶主):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於景區建設和景觀,爲規範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範圍,界址: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爲_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止,共計______年。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7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後每年2_月__1_日支付後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藉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佔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並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標準版7

出租方(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乙方): 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北京市懷柔區 鎮 村 東或西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爲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大小爲 畝, 長 米,寬 米 ,形狀爲矩形。租賃期限爲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元,租金共計 萬元整(元)。

二、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用來建造廠房及),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固定資產、廠房及相關設備等。

三、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租賃期限界滿後,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置地塊的 %到 %。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八、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於本合同生效後10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即 元。如逾期交納租金在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 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 的違約金。

九、甲方保證乙方於本合同生效後10日內進駐該塊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按時進入,逾期交納租金在30日以內,甲方應向支乙方付總租金日千分之 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租金百分之 的違約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一、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並公證後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土地出租合同標準版8

甲方:(租賃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

爲了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完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規範國有土地 租賃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管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木壘縣已開墾國有荒地開發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現就三方的權益、義務、違約責任 訂立本租賃合同。

一、乙方依法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後轉租給丙方,丙方按規定向甲方和乙方繳納國有土地租賃金,租賃金標準元/畝, 租賃金50%直接支付給甲方,50%直接支付給乙方,租賃金應在每年4月30日之前交清,若逾期,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滯納金。

二、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面積: 畝,具體四至界線、準確面積以木壘縣國土資源局確定爲準。

四、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時限:(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止,共 年,開發經營到期後,優先丙方續期承包。

五、田間道路工程建設,丙方必須在三年內按照甲方的規劃設計要求,對田間道路、渠進行建設,並按要求在所開發土地上栽種防護林。

六、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爲國有土地資源資產管理的法人代表依法向丙方提供開發經營國有土地。

2、甲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要求,經常檢查督促丙方做好田間工程的建設,按規定的期限及時組織田間工程驗收。

3、土地使用期屆滿甲方無償收回丙方的全部土地使用權及其附着物,亦可按規定續期,重新簽訂使用權合同。

(二)乙方、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請國有土地租賃使用權登記手續,辦理各種開發許可證。

2、田間工程完成後及時向甲方書面申請驗收,簽訂承包合同。

3、依法、合理、有效、綜合開發利用水土資源,不得荒蕪土地,不得隨意改變土地利用性質,若需改變,應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請,報批並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4、在租賃經營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

5、在開展經營期間和範圍內利用他項權益的同時,不得損害他人的權益。

6、經營期屆滿向甲方無償交回土地及其附着物和相應的證書,需繼續使用應在屆滿前一年,書面向甲方申請,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丙方並簽訂合同書,否則視爲自動放棄使用權。

7、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不能履行合同,可書面向甲方申請適度減、緩、免,並簽訂相應的協議。

8、乙方保證所轉租給丙方的國有土地無權屬爭議、糾紛,若有爭議和糾紛乙方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甲、乙、丙三方的違約責任:

1、在租賃經營期間,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變更合同或終止國有土地使用權。

2、丙方應按期向甲方交納國有土地租賃金,逾期一天按當年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三繳納滯納金,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或終止使用權。

3、若國家有關新的政策、法律、法規出臺與本合同相牴觸,三方應根據新的政策、法律、法規重新簽訂合同,同時原合同廢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三方充分協商補籤,任何一方不得單獨修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行爲一方承擔。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營期屆滿自行失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