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委託代理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經典】委託代理合同

委託代理合同1

甲方: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貨物委託代理進口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時,須填寫並簽發《委託進口確認單》,列明貨物詳細資料,並於境外發貨前兩個工作日交至乙方。乙方憑《確認單》報關。甲方對《確認單》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守法經營,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辦理進口所需的各種政府手續,向甲方提供優質供應鏈服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商業機密,但政府機構調查時不受此限。

第二條乙方代理進口前,甲方將貨物價款,稅款,代理費先行支付乙方,稅款包括但不限於關稅,增值稅等,乙方辦理報關付匯。進口完成後,如委託方式爲代理購銷,乙方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如爲代理採購,乙方提供《海關關稅繳款書》,《海關增值稅繳款書》和《報關單》複印件,開具代理費及代墊款發票。

第三條海關重新覈定商品歸類和價格後補徵的稅款和費用,含簽發稅單後追繳的,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貨物由乙方指定的境外貨倉運抵乙方深圳貨倉,繼由深圳貨倉運抵甲方指定的國內目的地,即爲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境外供貨商向乙方交貨時,如外包裝完好,乙方按外包裝標識及境外供貨商提供的裝箱單收貨;如外包裝破損或異樣,乙方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應甲方要求按裝箱單開箱點核收貨。乙方向甲方交貨時,如外包裝完好,乙方按外包裝標識及境外供貨商提供的裝箱單交貨;如外包裝破損或異樣,甲方按乙方出具的點核清單驗收。

第五條境外供貨商向乙方交貨時,如外包裝完好,甲乙雙方可視其內在貨物完好,甲方收貨時不得向乙方提出異議;如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收貨時發現內在貨物異樣,由甲方與境外供貨商協商解決,乙方提供手續協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自境外供貨商向乙方交貨起,直至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期間,由於乙方不當裝運導致的貨物損壞,滅失,由乙方賠償相應貨值,乙方不承擔其它連帶損失。海關查驗可能導致貨物極少量短損,乙方儘量將短損減到最低,但不承擔該項損失。

第七條如境內外公衆假期和政府,銀行,企業作息時間原因導致帳款貨物未交付,部分或延遲交付,非一方故意行爲的,該方免責。如境外供貨商原因,導致貨物未交付,部分或延遲交付,質量不符時,乙方免責。但乙方應協助或代理甲方向境外供貨商索賠與理賠。乙方因此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甲方給予充分補償。

第八條因承運甲方貨物導致境外供貨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蒐集證據,並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乙方因此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甲方給予充分補償。

第九條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終止後,雙方應及時清理帳款,帳務。甲方在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五日內從乙方處收回全部甲方商品並結清往來貨款。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期未能清退商品和貨款,乙方有權按商品貨值的萬分之五收取每日保管費。

第十條若本合同任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義務,該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違約方應至少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貨值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守約方同時保留追償權。若本合同任何條款因故失效,其它條款的合法有效性將不受影響。如任何一方被撤銷時,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由其接收方承擔。

第十一條一方對因貨物委託代理進口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第十二條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2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爲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爲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1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爲方爲有效。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爲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爲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爲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爲: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爲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爲節假日,則順延爲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爲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入。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爲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爲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__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1)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2)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爲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爲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爲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保險公司 乙方:__________分公司

簽署地: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3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願意共同遵守:

一、委託範圍

乙方委託甲方,甲方同意作爲乙方的代理人爲乙方代理進口如下商品供應商:

商品名稱:MIXEDAROMATICS(混合芳烴)

產地:以進口合同爲準(進口合同編號:5727834,以下簡稱“進口合同”)數量:49,000MT(+/—10%)AtSeller’sOptio

單價:CIF中國東莞,USD1135.00/MT

交貨時間:以進口合同爲準

滯期費率:按實際租船合同規定

裝運港:JEBELALI,UAE

卸貨港:廣東東莞

付款條件:提單日後90天付款,提單日計爲0。

貨物的品質和數量以裝港檢驗證書爲準

上述合同原則條款及商品質量均以具體執行的進口合同內容爲準。進口合同已經過乙方審覈,乙方同意授權甲方以甲方名義與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合同。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據本協議委託範圍的規定,甲方按受乙方委託以甲方的名義,及時跟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合同;

2、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辦理進口商品的報批手續,甲方負責提供通關材料並協助乙方辦理通關手續;

3、在國外供應商不履行進口合同項下的義務時,甲方不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任何責任;

4、甲方依據進口合同之規定負責辦理本協議委託範圍所規定的商品的進口手續;

5、本協議及進口合同所規定的應由甲方享有的其他權利和承擔的其他義務;

6、甲方不承擔任何經營風險和責任,在乙方已購買國內運輸保險的情況下,在取得乙方書面授權後,甲方可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7、因進口合同產生的數量、質量、發運和滯期費等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乙方及時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2、乙方所進口的商品就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海關法規等);

3、本協議及進口合同所規定的應由乙方享有的其他權利和承擔的其他義務;

4、乙方承諾承擔委託採購商品的所有經營風險和責任,並對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補償責任;

5、乙方保證所委託的代理商品及報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所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若進口合同發生糾紛,需要委託甲方通過司法途徑過外進行交涉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因乙方逾期支付上述款項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後果由乙方承擔;

7、乙方負責承擔進口貨物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代理採購商品的全

部貨款及因此產生的進口關稅、增值稅、保險費、報關費、碼頭靠泊費、裝卸費、商檢費、倉儲費、代理費等所需一切稅費。乙方支付費用的方式可以採用銀行轉賬、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及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

三、價款結算

(一)代理費、保險費和銀行手續費、報關費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貨值金額的作爲代理費(代理費率以對外付匯的實際匯率爲準)。

2、甲方收到海關關稅和增值稅稅票15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開具全額的增值稅票給乙方。

3、在進口報關過程中所有費用(包括關稅、增值稅、港雜費、清關行政性規費、商檢費、倉儲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二)外匯

進口合同對外結算的貨幣爲美元(USD),一切與進口合同有關的外匯事宜,由甲方根據我國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結、售匯,結、售匯所需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支付,開證費、改證費由甲方承擔。若乙方申請銀行押匯,押匯所產生的利息由乙方承擔,另外再簽訂補充協議。

(三)付款

1、在簽訂本協議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進口合同貨款總金額等值人民幣(匯率暫約定爲6。3)10%的保證金,甲方在確認全額收到乙方的貨款保證金(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的,須扣除甲方支付的貼現利息)後3個工作日內按進口合同開出信用證(以下簡稱“信用證”)。

2、貨物到達卸貨港前3個工作日內,乙方接到甲方開出的支付稅款通知書當天向甲方追加支付第二筆進口合同貨款總金額等值人民幣(匯率暫約定爲6。3)11%的保證金作爲關稅、增值稅稅款。

3、置廣東東莞九豐油庫),甲方擁有全部貨權。貨物入庫時,乙方經驗收後向甲方開具書面接貨證明,確認貨物數量及質量。貨物入庫後貨物風險即由甲方轉移至乙方,貨物倉儲期間的一切變質、短損滅失風險均由乙方承擔。貨物倉儲期間

自貨物入庫時始至乙方向甲方支付完畢全部貨款、代理費、稅費時止。

4、貨物在乙方倉庫存儲期間,乙方可分批付款提貨,但乙方須按照本協議約定先付款後提貨,甲方確認在收到乙方貨款後一個工作日內辦理等貨值貨物的'貨權轉移手續,在提單日(提單計爲0)後80天內,乙方需付清進口合同項下所有貨款、稅款、代理手續費,開證保證金和稅款保證金作爲貨款一併結算,在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貨款後,由甲方辦理對外付匯手續,結匯、購匯按銀行實際付匯的匯率。

5、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貨款,必須在信用證議付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延期付款申請,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延期,因延遲付款或延期提貨所產生的相應銀行利息、銀行費用、滯期費、倉儲費及其他費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在收到男方發出的付款通知書後三日內付到甲方指定帳戶。如甲方不同意延期付款的,乙方必須按時付清全部貨款,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代理進口貨物,若甲方自行處置貨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彌補甲方實際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在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6、因甲方原因延期付款,由此所產生的銀行利息由甲方承擔。

7、在乙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因爲市行情變化導致國內市場價格低於進口合同所約定的貨物單價的10%以上時,或由於匯率變化導致甲方進口成本比市場價格增加10%以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把市場價格與本合同價格的差額作爲增加的保證金補交給甲方,並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戶。否則,甲方有權處置和出售該批貨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全陪承擔責任。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當事人訂立協議時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意外事故,從而導致協議的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遇上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應在72小時內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5日內,提供相關部門證明文件、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書面材料,雙方協商後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延遲履行合同、終此合同。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應全額支付甲方爲乙方代理進口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進口代理費,並支付甲方相當於總貨值金額3%的違約金;

2、如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則進口該批貨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3、因進口合同供應商的原因導致本代理協議不能執行,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甲方全額代理費。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以方均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一致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文本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書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合同/公章後生效。

八、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02月17日至20xx年07月31日;

2、本協議相關的所有通知均應收書面形式作出。緊急事項可用電話聯繫,但事後須採用書面方式確認。一方以郵寄方式向對方寄送通知的,以一方按本協議列明的對方地址向郵寄機構寄交後第7日視爲已向對方送達。

3、若甲乙任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戶銀行、銀行帳號時均應通知對方,若因未通知造成對方損害的,責任方需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爲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進口商品

商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質量標準,價格和交貨期以及違約責任等問題。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條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方簽訂進口合同。

3、進口商品到貨後,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甲方也可以乙方的名義自行辦理上述手續。

4、甲方自行提貨。

5、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信息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後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文件,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爲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戶。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戶,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後,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覈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後,如海關事後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徵稅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徵稅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稅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後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並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後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後應及時辦理通關手續。

(3)進口商品屬於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戶後,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甲乙雙方的結算

1、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爲: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爲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依據提供給委託方的服務工作量,進口的貿易條件,支付方式,雙方關係,行業競爭價格,是否長期合作等條件,雙方再協商具體的代理手續費率,(我司收取客戶的手續費率分別爲環綺0。9%,華捷、浩洋1。5%,嘉進1%,金額基本都在一百萬美元以下,手續費率都沒有超過2%的)。

四、其它約定條款

1、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並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6、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爲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9、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5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_。

第三條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爲:

1、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2、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可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

5、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_年_____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日/□月)。

(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代理期中開始的前__________天爲免租期,乙方免費使用,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遇到國家法定假日自動順延。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專用賬戶,戶名:__________賬號爲: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戶將租金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或甲方攜帶證件到乙方財務部門領取。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__________依此類推。

第五條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如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添臵傢俱電器等相關物品,甲方允許乙方調整出租價格,如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1)(2)(3)(4)(6)(9)(10):(1)水費(2)電費(3)電視收視費(4)電話費(5)供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室內設施維修費。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七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

乙方負責維修的範圍

a)門窗玻璃;

b)水龍頭,馬桶,房屋內水管(不包括主管道),閥門(不包括總閥門),淋浴噴頭軟管;

c)電燈,開關;

d)電視,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燃氣竈,油煙機,換氣扇;

e)刷牆,鋪地,貼瓷磚,打隔斷,安裝馬桶;

f)廚房下水管道疏通,衛生間下水管道疏通。

甲方負責維修的範圍

水錶,電錶,燃氣表,各入戶管道與總閥門,改變主體結構,改變暖氣及管道,自採暖爐,空調設備,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負責維修的範圍外,均爲甲方負責維修的範圍。1.以上約定的由甲方負責維修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7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選擇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臵新物。

第八條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因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5天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5日以上無正當理由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200%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三)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四)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不可以與乙方此房承租客戶私自成交,否則甲方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動物、植物及類似物品;貴重物品;藝術品、古董等價值難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甲方聲明具有特殊意義的物品;傢俱清單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損壞及丟失情況,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存檔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章:租賃代理機構(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6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肇慶市德業基投資有限公司

地址:肇慶市端州區端州一路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爲以下房屋的所有者,因個人近期需要回流現金,委託乙方對下列房屋進行銷售,並配合第三方購房者辦理購房手續。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託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委託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1、委託房屋位置:肇慶市端州區端州3路48號文化創意大廈;

2、委託銷售房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套內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最低成交價格爲:

3、以上價格爲甲方要求最低成交價,乙方成交價不得低於以上價格,如果成交價高於上述價格,超出底價部分的%歸乙方。

4、在房屋成交後,乙方需要配合甲方、第三方購房者辦理房屋過戶、按揭、稅費繳納、房款監管等買賣手續。

第三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和身份證資料。甲方保證以上房屋確切、真實,並承擔連帶責任。

2、甲方委託乙方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房款銀行監管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後續合同、按揭、辦證手續由乙方協助進行。第三方購房者定金、首期款、按揭款等款項存入甲方指定賬號:

3、第三方支付定金、首期款、按揭款等款項時,由甲方負責填寫和提供相應款項收據。

4、甲方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如果因甲方以上過錯,責任由甲方承擔。

5、在房屋成功銷售後,由甲方單方支付乙方佣金,佣金按成交房價的`%結算,如果房屋成交價低於以上最低價格,乙方必須取得甲方認可方可銷售,乙方免責,且按上述條件支付乙方佣金。

6、甲方必須及時繳納政府相關稅費,否則因時間拖延導致相應手續延後,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7、甲方必須將房屋鑰匙、房產證複印件或相應產權證明、身份證複印件提供給乙方,以配合銷售。同時甲方委託乙方允許進行產權查檔。

8、在與第三方購房者辦理買賣合同、按揭合同、過戶、房屋維修基金過戶時,涉及契稅(原業主已繳納則無需辦理)、房屋維修基金、交易手續費、個人所得稅、營業稅、房產稅及滯納金、支付給乙方的佣金、拖欠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電視電信寬帶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新的契稅、交易手續費等政府規定由第三方購房者支付的費用時由第三方購房者支付。

第四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簽署後,經甲方同意,乙方即刻開展銷售實際運作,乙方負責尋找第三方買家,並積極開展洽談業務。

3、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儘可能提高房屋銷售價格實現甲方最大利益。對於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甲方溢價或跌價應及時書面告知已方,否則乙方免責。

7、協助甲方與第三方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按揭合同、過戶、繳納相應費用。

8、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9、乙方應當爲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第五條委託代理銷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計算

1、佣金=銷售合同總金額×

第六條代理銷售佣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籤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計算佣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後即應按時結算佣金給予乙方,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七條甲方違約責任

1、若第三方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以及因交房、質量、典當抵押、法院查封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佣金的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佣金支付時間超過兩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爲十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允許的範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爲,視爲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萬元人民幣。

第九條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責任: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7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現甲方因經營需要,委託乙方進行會計代賬。乙方爲武漢市工商局、武漢市財政局覈准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正規公司,爲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本着誠實信用、平等合作的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時間及業務範圍:

(1)乙方接受委託爲甲方代賬,期限: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爲便於賬本的銜接與完整,合同最短期限暫定爲一年)

(2)乙方爲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建賬;

2、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簿);

3、財務管理諮詢;

4、稅務登記;

5、國、地稅報到;

6、銀行交稅;

7、出具財務稅務報表;

8、地稅報稅;

9、國稅報稅;

10、代表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

11、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12、協助甲方公司年檢;

13、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健全規範賬目;

14、承辦其他委託服務。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及時爲乙方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提供所需的各種真實的原始資料,包括:開出的發票入帳聯、開進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銀行對帳單、支票頭、貸記憑證、銀行進帳單、電匯單、現金收支發票等各種單據。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果由於甲方提供資料不全、不實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

(2)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據相覈對,支持乙方人員對其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驗收和操作。

(3)及時準確將收到稅務部門的信函、電話等內容轉交(傳達)給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員參加。如傳達不到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按本協定先付費後代理方式及時足額交納代理服務費。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及武漢市各項稅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保證帳務處理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

(2)按有關財務規定審覈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用電腦財務軟件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並做好原始憑證的裝訂、代理納稅申報,同時向稅務機關報送財務報表。

(3)在執業過程中,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相關資料並嚴加保密甲方的商業祕密。

(4)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的資料年度終了後全部交於甲方保管。

四、收費及收費方式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甲方以現金或支票的方式付清約定期限的代理費用;

(2)本次協定按收費標準執行,每月標準元,按每季度□、半年□、全年□,收費元;

(3)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元/年的帳簿、帳冊、報表、憑證、財務軟件費、稅務彙算清繳材料等財務會計用品費用;

(4)上門取送票據交通費:元/年(按距離遠近,雙方協商);

(5)如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中,因甲方業務擴大,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增大,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增加代理費用。

五、其他約定事宜

xxxx。

六、其他事項

(1)自簽約之日,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滿日,無論是否繼續簽合同,都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出現不可預見情況,影響工作完成,需變更約定事項的,事先須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

(4)本約定書有限期自簽定之日起至本約定事項全部完成日爲止。本約定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8

甲方(委託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方): 地址: 聯繫電話:

甲方爲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託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 項目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託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委託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1、代理項目座落位置: ;

2、代理項目總面積約爲 平方米(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附件一)

第二條 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建築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起價爲 元/㎡;乙方應按照與甲方所商定並經甲方簽章認可的售樓價格(各房屋具體銷售底價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等)進行銷售(詳見附件二)。

3、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範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複印件。

2、提供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的複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項目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製作費用。

5、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

7、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暖等費用。

9、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並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負責按時支付乙方佣金。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簽署後 天內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後,經甲方同意,在 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三),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8、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範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爲乙方完成。

9、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10、乙方應當爲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代理銷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計算

1、佣金=底價佣金+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佣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 2%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 50%

第九條 代理銷售佣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籤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五條分別計算佣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後即應按時結算佣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爲每月20號,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1、若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佣金的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佣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爲十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後果由甲方承擔。

4、開盤時間定爲20 年 月 日,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該項目不能按時開盤而引

第七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範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爲,視爲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完成策劃工作進行銷售,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爲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範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購房客戶,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並按合同約定結算佣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託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爲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九條 正式銷售時間爲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面積少於計劃任務的[ ] %或銷售額少於[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佣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條 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責任: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若乙方無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以及超範圍的受託代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證機構登記備案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向美國出口產品,希望乙方爲其提供FDA註冊等相關服務。乙方願意根據FDA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約定,幫助甲方完成其在FDA的註冊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合同雙方就FDA企業註冊一事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

甲方同意接受《辦理FDA註冊合同條款》,委託乙方在美國辦理FDA的企業註冊事宜,委託項目見附件A。乙方接受甲方的上述委託,乙方在辦理FDA事務業務時,僅作爲甲方的`代理,註冊的所有結果和後果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二、甲方在申請FDA企業註冊應提交以下資料的複印件

1、企業法律身份證明文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法人代碼證書、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2、有效的資質證明和衛生、生產許可證書

3、辦理《FDA註冊申請表》中英文各一份,同時提交中英文電子文檔各一份

___可能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三、工作流程和辦理註冊期限

1、工作流程

A、甲方提交上列資料;

B、乙方審覈合格後及時轉交FDA授權實驗室;

___授權實驗室向FDA申報;

___辦理;

E、結果通報乙方;

F、結果通報甲方。

2、代理註冊期限:在甲方所提交的所有資料完整、簽訂《FDA企業註冊委託代理合同》和手續完備後,自《受理確認書》發出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註冊。

四、費用和支付

___事務代理費用總計: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將在本合同簽訂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費用。

五、合同組成部分

本合同附件

A、附件

B、附件C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0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

2、建築面積:

3、權屬:

(一) 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籤於:

籤於

委託代理合同1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

雙方經認真友好協商,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就乙方代理甲方在_________設立(變更)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有關事宜,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乙方代理甲方的___________工作(其餘內控管理事項,如甲方有需求,可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資料,並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後果。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爲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事實需要爲乙方提供便利條件。依照本協議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的代理服務費。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積極、負責地爲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代理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本協議規定的事務,主動與甲方保持工作聯繫。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協議項下有關甲方及甲方的資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況。

第四條:代理費的金額及支付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代理服務費金額及支付方式如下:

◇核名及新設立(變更)相關手續代理服務費合計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其餘費用應於乙方受託事務辦理完結後一次性付清。代理費用結清後,乙方方纔將甲方的全套證照交給甲方。

第五條:協議的解除、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關辦理代理事務所需資料造成雙方任一方損失的,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暫扣甲方的全部證照。

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依然必須支付協議中所規定的代理服務費用;如因乙方提出終止而解除,乙方應退還甲方的代理費用,並承擔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協議所盡的義務,而使甲方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其它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另行協商。雙方在本協議之外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應視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果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雙方將中止本合同,乙方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2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爲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爲:

1.甲方委託乙方爲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爲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爲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爲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爲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受託律師: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填寫說明】

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樣式爲填充式文書。樣式設計的條款已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根據法律的規定作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只需在空白之處填上相應內容即可。

一、首部

1.標明,寫明“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委託人寫明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委託人的姓名或名稱;受託人寫明受託律師事務所的全稱。

3.案由,案由是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的案件的名稱,是委託事項的具體化。

二、正文

主要應把握以下兩個條款:

1.委託代理權限

委託訴訟代理權限決定於委託人的授權範圍。根據委託人的授權範圍不同,委託訴訟代理權限可分爲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

(1)一般授權

通常情況下,授權委託書所表現的是一般授權。一般授權表明委託訴訟代理人可以行使基本的訴訟權利,代爲一般的訴訟行爲,如,提供證據、提出管轄異議、申請回避、出庭辯論等。一般授權同時也表示委託訴訟代理人只能代爲進行一般的訴訟行爲。

(2)特殊授權

特別授權,是指委託人在一般授權的基礎上,授予訴訟代理人能夠處分某些特定的實體權利或行使某些涉及實體利益的訴訟權利的代理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9條第2款和《適用意見》第69條的規定,訴訟代理人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特別授權必須明確具體,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爲上述行爲。

(整理)

委託訴訟代理權限雖然受制於委託人的授權範圍,但代理人一旦取得訴訟代理權,就成爲民事訴訟法律關係中的獨立主體。與此相適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訴訟地位也具有獨立性。

委託訴訟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可以相對獨立地爲意思表示,而不是形式上的代言人。

人民法院不可以用被代理人來取代應對委託訴訟代理人進行的訴訟行爲,如,人民法院向被代理人送達開庭傳票後,還應向訴訟代理人送達開庭通知書。

訴訟代理人有自己獨立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如,訴訟代理人調查收集證據,就是其獨立的訴訟權利;訴訟代理人遵守訴訟秩序,就是其獨立的訴訟義務。

2.律師代理費

律師代理費是律師從事委託代理事務所取得的報酬,其數額應符合國家物價主管部門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當事人可以靈活約定支付方式。

三、尾部

委託人、受託人分別簽章,並按樣式填寫相關內容,註明簽約日期。

委託代理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出庭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特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在委託乙方時要明確授權範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行爲後果由甲方承擔。如委託代理合同與授權委託書代理權不同,以委託代理合同爲準。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爲甲方與糾紛案的第一、二審代理人。

第二條、因甲方通訊地址不詳或變動,以及其他通訊方式不能及時與乙方保持聯絡,導致乙方承辦的法律事務,無法及時與甲方溝通,從而喪失法定權利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及時將案件進展情況通知甲方。

第三條、甲方必須如實地向乙方代理人敘述案件事實,提交書面委託手續,提供有關證據,不得編造、隱瞞事實真相。否則,乙方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四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乙方除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費用外,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合同外的費用,乙方嚴禁代理人向甲方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在此聲明:乙方、乙方承辦人不向甲方或其經辦人作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如甲方對乙方承辦人的某些分析或預測理解爲作出了這種“承諾”,則該“承諾”無效,並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爲:

1、代爲調查、收集、提交證據;

2、代爲簽署、提交、接收法律文書;

3、代爲出庭;

4、代爲接受調解、和解;

5、代爲提出、承認、放棄、變更、撤回訴訟請求;

6、代爲提起上訴;

7、代爲協調司法鑑定機構關係;以及與訴訟活動相關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一、二審代理費各————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以上費用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支付____元,一審判決後三日內支付____元;二審上訴後三日內支付____元,二審判決生效後支付____元;一審判決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或者甲方未另行委託乙方代理二審訴訟的,乙方不再收取二審代理費;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者原告撤訴的,甲方支付乙方一審代理費____元。如甲方未按期足額支付以上費用,乙方有權終止代理。辦案的差旅費、住宿費、打字複印費和調查取證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依據報銷憑證實報實銷。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本案本審審理終結之日止(包括判決、調解、自行和解、撤訴等)。

第九條、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本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爲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七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合同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按指印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四條、本合同—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授權代理人(簽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____在下列第________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1、刑事偵查;

2、審查起訴;

3、一審;

4、二審;

5、再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與甲方之間系 __________________關係。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爲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偵查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幫助人時,應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會見犯罪嫌疑人並瞭解案件有關情況。符合法定條件的,可爲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代理其提出申訴和控告。

2、在審查起訴、審判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辯護人時,應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辯護意見,出庭爲被告人辯護。

3、在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刑事申訴案件的當事人的代理人時,應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出庭參加訴訟。

4、乙方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調查取證。

5、乙方應依法忠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甲方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內容除外:(1)甲方或者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3)爲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7、乙方不得對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

8、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9、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

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10、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爲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

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覈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

2、差旅費

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乾差旅費的,乙方收取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預收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實報實銷。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六條中另行註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

1、律師在偵查階段擔任法律幫助人的,委託事項於偵查機關偵查終結時止。

2、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的,委託事項於檢察機關作出起訴或不起訴決定時止。

3、律師在審判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的,委託事項於審判機關作出判決或終結審理的裁定時止。

4、律師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事自訴案件或刑事申訴案件當事人的辯護人、代理人的,委託事項於案外和解、不起訴、撤訴、調解結案、判決、終結審理的裁定、駁回申訴時止。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六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聯繫方式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爲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處理: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方(公章):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乙方(公章)

委託代理合同15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品牌/商標其它

一、委託項目:

1、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與(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爲(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爲: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

二、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並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付款條件:

1、甲方應於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爲xx%。

2、甲方應於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於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爲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xx%。

五、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於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並於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後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後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5、乙方應在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的運輸及保險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六、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爲,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七、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爲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置未提取貨物。

八、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1991年8月29日發佈)的規定執行。

十、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衝突,以本條的規定爲準):

委託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受託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