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種豬買賣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南寧種豬買賣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南寧種豬買賣合同

南寧種豬買賣合同1

賣 方(甲方)

買 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種、數量、價款(可另附表)

品種

性別

數量(頭)

規 格(公斤/頭)

單 價(元/公斤)

單 價(元/頭)

金 額(元)

供 種

期 限

備註:甲乙雙方按實際情況選擇計量單位。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支付方式

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x項執行:

(一)即時結清。

(二)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x元,乙方每批提貨時須付訖所提該批種豬的金額,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

(三)其他方式。

第四條 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按下列第xx項執行:

(一)甲方將種豬送到xx,運輸費用由xx方承擔。

(二)乙方到xx提貨,運輸費用由x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延遲供種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乙方xx元的違約金。

(二)乙方逾期提貨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xx元的違約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x元的違約金。

(四)其他違約責任。

第六條 其他約定

第七條 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或選擇下列第x項方式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南寧種豬買賣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鑑於賣方擁有生產、銷售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買方爲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恪守履行。

第1條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爲用於項目的設備。

1.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

1.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後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1.3賣方爲買方設計製造並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1.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______________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後服務等。

第2條合同價格

2.1合同總價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2.2合同總價包括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製造、包裝、稅費、關稅、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昧等全部費用。

2.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______________

2.3.1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_____。

2.3.2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_____。

2.3.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_____。

2.3.4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

2.4本合同價格爲固定不變價。

2.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不一致時,以單價爲準並修正總價。

第3條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銀行支付給賣方。

3.1合同總價的%,計人民幣(大寫)(¥元),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日內支付給賣方:

3.1.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份。

3.1.2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爲受益人,金額爲合同總價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份。

3.1.3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份。

3.1.4即期匯票一式份。

3.1.5商業發票一式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提交。

3.2合同總價的%,計人民幣(大寫)(¥元),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日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支付給賣力:

3.2.1全套清潔無瑕疵、空白擡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份,副本份;

3.2.2商業發票一式份;

3.2.3即期匯票一式份;

3.2.4詳細裝箱單一式份;

3.2.5質量合格證一式份。

3.3合同總價的%,計人民幣(大寫)(¥元),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日內支付給賣方:

3.3.1商業發票一式份;

3.3.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份;

3.3.3即期匯票一式份。

3.4合同總價的%,計人民幣(大寫)(¥元),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日內支付給賣方:______________

3.4.1商品發票一式份;

3.4.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份;

3.4.3即期匯票一式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第4條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日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計算違約金人民幣(大寫)(¥元)付給賣方;如果買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日‰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爲止。超過合同付款期日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第5條設備交付

5.1交付時間: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個月內分批將設備交侄付完畢。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爲準。此日期即爲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5.2交付地點: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爲機場(車站、港口)。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付後轉移至買方。

5.3賣方應於交貨日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設備的如下內容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向賣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5.3.1合同號。

5.3.2機組號。

5.3.3設備備妥發運日。

5.3.4設備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3.5設備總毛重。

5.3.6設備總體積。

5.3.7總包裝件數。

5.3.8交運車站/港口/機場名稱、車號/船號/飛機號和運單號。

5.3.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_3米_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並附有草圖。

5.3.10對於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多徹品及其他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6條資料交付

6.1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個月內,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以空運/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

6.2技術資料採用空運方式的,機場在技術資料空運提單上所:______________加蓋的日期戳爲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買方應在日內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賣方。技術資料採用郵寄方式的,買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買方在收到資料日內將收到單據複印件寄送給賣方。

6.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賣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份、副本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第7條包裝

7.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7.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內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7.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______________

7.3.1合同號;

7.3.2目的站/碼頭;

7.3.3收貨人;

7.3.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7.3.5箱號/件號;

7.3.6毛重/淨重(公斤);

7.3.7體積(長_寬_高,以毫米表示)。

7.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支架或包裝墊木。

7.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各一份。

7.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______________

7.6.1合同號:______________

7.6.2收貨人;

7.6.3目的地;

7.6.4嘜頭標記;

7.6.5毛重/淨重(公斤);

7.6.6箱號/件號;

7.6.7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7.7凡由於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賣方___日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儘快處理,同時賣方應儘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8條驗收

8.1貨物到達目的地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應及時到達現場,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後,由賣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買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格和質量。買方應在開箱檢查前日通知賣方開箱檢驗日期,賣方應派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買方應爲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爲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買方未通知賣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個月後仍不開箱,產生的後果由買方承擔。

8.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賣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爲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賣方委託買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非賣方原因或由於買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買方自負。

8.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8.4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籤最終驗收證書)或賣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個月(籤最終驗收證書)或賣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個月(籤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爲準。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兩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爲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後個月。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南寧種豬買賣合同3

賣 方(甲方)

買 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種、數量、價款(可另附表)

品種

性別

數量(頭)

規 格(公斤/頭)

單 價(元/公斤)

單 價(元/頭)

金 額(元)

供 種

期 限

備註:甲乙雙方按實際情況選擇計量單位。

第二條 質量標準

(一)

(二)

第三條 支付方式

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項執行:

(一)即時結清。

(二)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元,乙方每批提貨時須付訖所提該批種豬的'金額,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

(三)其他方式 。

第四條 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一)甲方將種豬送到 ,運輸費用由 方承擔。

(二)乙方到 提貨,運輸費用由 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延遲供種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乙方 元的違約金。

(二)乙方逾期提貨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 元的違約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 元的違約金。

(四)其他違約責任 。

第六條 其他約定

第七條 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或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由 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 ) 乙 方(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南寧種豬買賣合同4

買受人: (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出賣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富美達辦公傢俱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質量(具體見附件)

二、價款:按出廠價加40%利潤加運費,以甲方實際購置數量據實結算。

三、價款結算方式、時間:

1、甲方以專營市場的商鋪抵頂乙方貨款。

2、抵頂給乙方貨款的商鋪價格執行甲方統一售價。商鋪實際建築面積以房管測繪部門測繪爲準,最終結算時差額部分長退短補,相關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並驗收合格後,十個工作日內,在確認位置、平米麪積、樓層後用專營市場商鋪抵頂貨款。

四、質量保證 :

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

性能。

五、交貨和驗收

1、交貨時間:則乙方應當在 年 月甲方,貨物交付甲方前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安裝調試是否合格,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是否齊全。

六、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爲乙方上門保修,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乙方逾期交付產品,經甲方催告後三日內仍未能履行交付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2、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

九、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繫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烏海仲裁委員會巴彥淖爾辦事處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南寧種豬買賣合同5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品種、數量、價款

品種

性別

數量

規格

單價

單價

金額

供種

期限

合計金額:

備註:甲乙雙方按實際情況選擇計量單位。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支付方式

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項執行:

即時結清。

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乙方每批提貨時須付訖所提該批種豬的金額,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

其他方式。

第四條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按下列第項執行:

甲方將種豬送到,運輸費用由方承擔。

乙方到提貨,運輸費用由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方延遲供種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乙方元的違約金。

乙方逾期提貨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元的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元的違約金。

其他違約責任。

第六條其他約定

第七條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或選擇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郵編電話郵編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