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代理合同(精選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代理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代理合同(精選15篇)

房屋代理合同1

甲 方: 房地產有限公司_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青島合建行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

地 址:_青島市嶗山區同安路882-1號鴻泰大廈B座901-902室_

郵碼:_266000_

電話:_0532-80867080_

法定代表人:_吳雲海_ 職務:_總經理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1. 甲方指定乙方爲在 **項目 項目的獨家銷售代理方,項目位於 ,總建築面積約爲 平方米,共計 套,以上面積均爲暫測,以房地產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面積爲準。

2. 若乙方在委託期內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職責,並按時完成銷售任務,無重大過失,則甲方對該項目在委託期內不再委託其他公司銷售代理。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紙電視廣告投放費用、印製宣傳物料、售樓書、製作沙盤、樣板房售樓部樣板展示區等設計施工等)由甲方負責支付,相關方案甲方審定後執行。

2. 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銷售場所,保證並繳納銷售期間水、電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費用。由於項目展示銷售需要的電話費、辦公設備、樣板房內所有費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擔。

3. 乙方自行負責銷售期間其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保證銷售環境的整潔;乙方策劃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以及工作設備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員來往於本項目的所有差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 雙方同意,項目的銷售均價爲 元/平米,乙方根據此銷售均價制定銷售底價表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銷售底價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之後執行;低於此底價表成交的單元必須得到甲方簽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價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對外銷售價格表,必須經甲方簽字後執行;

4. 乙方應在銷售過程中嚴格執行經甲方批准的銷售價格及優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價格進行銷售。

第五條 代理進度、代理過程的約定

(一)代理進度

1.銷售進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現場樣板展示區、樣板房等按照雙方約定的要求竣工爲準。

2.代理進度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和項目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批准的銷售計劃爲準),調整進度經協商後作爲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一樣合法有效。

(二)代理過程

甲乙雙方在房屋銷售過程需要按照以下條款約定執行:

1.甲方應在開盤前確定《房屋定購書》、《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樣本,乙方提供參考意見,銷售過程中與樣本有出入的條款需經甲方授權人員簽字確認。

2.甲乙雙方分別任命一名負責人(乙方爲 ,甲方爲 ),負責銷售信息的及時溝通和問題處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銷售規範進行銷售,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3.購房付款以及進款的.約定

(1)客戶定購房屋需簽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購書》,並於《房屋定購書》簽定後七日

簽署《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戶須於簽定合同日交齊房款的60%,餘款應於房屋交付之前繳清。

(3)辦理按揭手續的客戶,簽定合同時需要交齊首付款(不低於總房款60%)並於7日內辦理完剩餘房款的借款手續,借款款項進款時限根據銀行規定。

第六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銷售總額的 %;(2)超出銷售底價表的溢價部分的30%作爲獎勵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買方正式簽定《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並支付首期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代理佣金。

(2)對於乙方已簽署《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並已繳納首期款項的房屋,乙方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細單報甲方審覈。甲方於收到清款明細單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額的合法票據。。

3.因客戶違約而沒收的定金和收取的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收款帳戶。

(2)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項目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證)和銷售本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青島市房地產項目開發經營權證,以及《產品說明書》、《質量保證書》複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3)關於代售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總體效果圖、沙盤、樓座標示、局部效果圖、樓層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配套設施、樓層高度、銷售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功能等(書面形式確認)。

(4)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_**項目_項目銷售代理的委託書,並現場公示;

2.甲方負責保證該項目的銷售合法性,申辦有關售樓之法律批文,併爲該項目之成交客戶以政府部門認可之程序辦理買賣手續。

3.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該物業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4.甲方委派財務負責收取定金和房款並出具相關收據發票。

5.甲方負責確定按揭銀行並聯系撤押手續等。

6.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7.甲方負責提供現場示範單位、售樓處、看房車等對外銷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進度,確保工程按預定時間竣工並驗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誤而給銷售帶來影響,由甲方負責。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時,有權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妥之處,隨時提出整改及調整意見,雙方協調一致。

10.銷售過程中,項目如有變動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雙方簽字確認,對於乙方提出的書面問題,應三日內給予書面答覆。

11.甲方在銷售期內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見時,應在要求時限內就乙方意見作出答覆,並以甲方簽字或簽章形式認可爲準。

12.本項目的總體規劃、單體建築戶型設計、園林景觀規劃設計、樣板示範區設計施工、交房裝修標準及樣板房施工、營銷推廣策略等,應充分尊重並參考乙方的建議,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項目所有對外宣傳的資料、戶外廣告牌、媒體廣告及專項活動等的落款中均體現乙方作爲獨家銷售代理的角色,以利於銷售工作的開展,內容爲“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產”。

第八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項目廣告推廣計劃,並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2)主動挖掘客戶,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3)在甲方的協助下,帶領客戶參觀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4)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行銷活動;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6)乙方應遵守甲方在售樓現場的公示規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義與客戶簽定有關甲方委託房屋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認購書、定購書、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義收取客戶任何款項。

2.乙方負責項目的營銷策劃以及宣傳執行的組織工作,乙方在對外營銷推廣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各項規定, 全面維護甲方利益,對項目各種有關宣傳的計劃及費用,經甲方同意後實施,並須配合建設和售房進度。

3.乙方協助甲方簽署該項目之定購書及其購房合同,負責督促購房者及時按照合同繳納各期房款,並督促購房者及時到銀行辦理有關按揭手續,並於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簽定彙總表》進行覈對。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5.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戶交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團購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6.在項目正常銷售期內,乙方負責安排銷售團隊工作人員不少於 名(案場經理1名、祕書 名,置業顧問 名),如因銷售人員辭職情況,乙方須在一個月之內調整完畢,保證項目銷售小組人員數量穩定。

7.乙方應避免案場經理、銷售人員的頻繁更換。

8.乙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銷售方案,所有銷售方案及銷售資料的準備必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準備和對外公佈。如因乙方單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爲該項目下列銷售工具製作過程中提供參考意見,並積極配合,保證及時、準確、符合要求:項目模型效果、視頻、廣告公司的選定、展銷板、樓書、戶外廣告等的製作、邀請函、平面圖、價目表、銷售文件、報紙廣告及電視廣告設計拍攝。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項目營銷推廣和宣傳執行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進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須按照《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與客戶達成一致後,簽定買賣合同。乙方對客戶予以的任何書面額外承諾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此引起客戶退房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雙方商定,凡購房客戶一經簽署購房合同後,因故無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配合甲方處理。

13.乙方協助甲方協調與客戶的關係,使甲方與客戶保持良好的關係。

14.乙方在銷售推廣管理過程中,定期(每週一次)向甲方彙報銷售情況,反映存在問題、一週來人來電分析和市場信息反饋。並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銷售月分析報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項,並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銷售數據統計報表,包括但不限於不同形式的日報表、週報表、月報表以及項目的整體銷售信息數據統計報表。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

2.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法按照約定進度完成銷售任務,或出現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包括不按規範簽署銷售合同、不按照約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權逾權代理、私收客戶錢財等以甲方名義與外界發生的一切欺騙、違法現象,給甲方帶來名譽或經濟損失的,甲方均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約定由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甲方調整意見無法達成共識,或對於甲方出現的違約行爲,損害乙方名譽和利益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幣伍拾萬元違約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佣金、溢價結算方式支付乙方費用的,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應付款項總金額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過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權停止銷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關費用止。

3.如甲乙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在乙方撤場前結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價佣金。

第十一條 競業禁止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員工因故離職或被解聘後,合同他方在委託服務期限內及期後6個月內,不得與該員工有任何形式的僱用或合作,否則視爲對合同他方的違約並承擔法律責任,應賠償對方罰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 房地產有限公司_ 乙方:青島合建行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

代表人:_

代表人:_吳雲海_ 20xx_年_ _月_ _日

房屋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屋(□是/□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___________人。

第三條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爲:□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日/□月)。

(三)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戶,賬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賬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戶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於裝修、傢俱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房屋租賃稅費

(9)衛生費

(10)上網費

(1

1)車位費

(1

2)室內設施維修

(1

3)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見附件三。

第九條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XXX。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前述行爲導致甲方被有關_____處罰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_____條款或_____協議申請_____。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____________執_____份。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代理合同3

委託人(甲方):身份證號:

被委託人(乙方):***市***置業發展有限公司

爲實現***國際輕商貿城統一管理、統一招商的經營目標,甲乙雙方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營業用房及商務套房(以下簡稱房屋)的出租招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理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委託乙方以甲方名義出租甲方所有的、位於***市**區***號****商貿城內房屋:

1、營業用房:**號,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產權證編號(或購房合同編號);

2、商務套房:**,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產權證編號(或購房合同編號)。

第二條代理出租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辦理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房屋的出租、經營管理等一切事項。

第三條房屋代理出租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體出租日期以乙方與承租方(經營商戶)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日期爲準。

第四條租金

1、營業用房:**號,每月租金數額爲**元人民幣;

2、商務套房:**號,每月租金數額爲**元人民幣。

第五條房屋代理出租服務費用收取和租金交付

1、代理出租期限內,房屋出租成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乙方向甲方收取一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爲代理出租服務費,在第一次支付租金時扣除。房屋出租成功後乙方在次月15號前(節假日順延)一次性用銀行匯款方式支付給甲方房屋租金,租金一年支付一次。

2、租金匯入農行卡號:***.

第六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在代理出租期間,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相關收益條款扣除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免租及乙方應收取的代理出租服務費用後收取租金。

2、乙方權利

①在代理出租期間,乙方可以根據天津國際輕工商貿城(中國北方五金城)整體規劃,確定、調整該房屋的自然格局、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採取多種形式使用房屋;

②乙方僅爲甲方代理房屋出租,甲方租金收益計算以房屋實際出租行爲爲依據,乙方不負責支付甲方房屋空置時期的租金;

③在代理出租期間,乙方可與第三方簽訂使用出租房屋的各種合同。在本協議期限屆滿時,甲方如繼續委託他人出租其所有的.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甲方義務

①甲方應依法爲出租房屋所得交納稅費以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②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不得再向第三方出租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房屋;

③在代理出租期間,甲方可以轉讓其所有出租房屋的產權,轉讓後,甲方在本協議的一切義務隨之轉讓與受讓方;

④甲方保證已經獲得其產權共有人的同意而簽訂本協議。在代理出租期間,甲方的產權共有人對本協議提出任何異議,均由甲方負責處理。本協議繼續履行,乙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因甲方的產權共有人提出異議而影響依法對房屋經營管理或第三人對房屋的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乙方義務

①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對出租房屋應積極進行招商出租活動,儘快使房屋成功出租。

②在代理出租期間,乙方在出租及經營管理房屋活動中,與第三方發生的糾紛(除甲方原因造成外),由乙方承擔處理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協議變更和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出租房屋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原有代理協議同時廢止。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簽章)

代表人(簽字):

現住址:地址:

聯繫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傳真:郵政編碼:

招商中心: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屋代理合同4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寫字樓168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出售甲方所合法擁有的房地產及與之相關的其他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代理出售標的物(以下簡稱“本案”)之基本信息——坐落:上海市_ 區____路____號 上述代理銷售商鋪的面積按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覈准的面積爲準;本案委託代理價格(基準價)爲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整(rmb )。

第二條 甲方須於XX年 1月20日前將本案代理所出售的下列必備資料交給乙方:

* 甲方產權證複印件

* 甲方之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 乙方認可的出售合同及定金合同版本

* 關於該房屋的房屋平面圖及相關周邊情況說明

* 其他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相關材料。

第三條 代理收取定金及房款

1、當承購方接受的條件符合甲方委託的條件時,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全權代理收取定金,並同意乙方收受定金時即視爲達成交易;

2、如因承購方原因導致未能成交時,定金沒收,由甲乙雙方平分;

3、當承購方與甲方簽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後,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全權代理收取房款,並轉付房款。 4、如因承購方原因導致合同違約時,承購方支付的違約金由甲乙雙方平分;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定期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2、乙方應努力通過市場渠道盡速尋求承購方,在委託期內早日促成甲方委託的.交易,凡與乙方簽定了委託合同或確認書的承購方即視爲乙方向甲方介紹的交易對象,甲方應予以認可。

3、乙方應安排專業人員負責該物業之現場及本部銷售業務及宣傳接待工作,組織承購方簽署《定金合同》,經甲方確認後,協助承購方與發展商簽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4、在乙方收到全額代理服務費後開具相應服務費發票給予甲方。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承諾於本協議簽署時及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存在任何對乙方銷售該項目造成影響的其他第三方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抵押、第三方對甲方之債權等。甲方之不可撤消的承諾:其將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與該項目有關的、與本代理銷售相同的或類似的其他協議。保證乙方爲獨家駐場銷售代理。

2、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內及期滿後12個月內,與乙方所曾介紹的交易對象進行本委託事項的交易;

3、甲方應認可乙方介紹的客戶可以通過銀行抵押貸款方式支付相應部分房價款;

4、乙方依本合同條款的約定代理收取定金後,甲方應依甲方與承購方簽署的《定金合同》中所約定的日期安排承購方與發展商簽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並在承購方支付房價款後,開具相應金額的全額房款發票。

第六條 廣告企劃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宣傳資料,乙方可根據自身代理情況自行開展廣告宣傳,內容可同甲方共同確認。

第七條 代理服務費

1、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代理服務費數額爲:本案實際成交價格高於基準價之部分。

2、支付時間:甲方與承購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並支付全額房價款後的3日內;若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代理服務費且無正當理由,則乙方有權在向甲方轉付承購方之購房款中直接扣除代理服務費及該筆款項的日仟分之壹的滯納金。

3、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視爲乙方已完成受託居間中介責任,甲方均應給付約定的代理服務費:

(1)在獨家委託期間,甲方擅自委託其他代理人或自行出售本案;若甲方擅自委託其他代的理人或自行出售本案價格相當或低於基準價,則甲方應支付乙方本案成交總價10%的代理服務費;

(2)若乙方介紹了符合甲方委託條件的承購方後,而甲方無故不與其簽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委託基準價10%的代理服務費;

(3)乙方依本合同條款的約定,於委託期間內代理收受定金而甲方不願依委託條件與乙方所介紹的承購方簽定書面正式合同;

(4)本合同期內及期滿後,甲方與乙方所曾介紹的承購方成交的;

(5)其他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的。

房屋代理合同5

開發商:

諮詢公司: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項

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在 項目,規劃許可證號爲 號,總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約平方米(以下簡稱本項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諮詢公司爲開發商在 (地區)委託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商,開發商不得在(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 代理權限

諮詢公司代理開發商對本項目的宣傳、策劃、銷售等一切對外活動,必須以開發商名義進行,並在本合同約定或開發商批准、授權範圍內行使代理權。

三. 代理責任

諮詢公司在開發商授權範圍內的一切代理活動,由開發商承擔民事責任。諮詢公司未經開發商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行爲,由諮詢公司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四. 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經過工程質量驗收並可交付使用後三個月止。

五.代理計劃的實施

諮詢公司對項目進行的宣傳、策劃、銷售等活動的計劃書及所需費用預算應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開發商,經開發商同意、批准後方可實施執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諮詢公司負責組織銷售人員隊伍,在開發商提供的銷售中心完成前臺現場銷售工作(即所有需與客戶聯繫溝通的工作)。前臺現場銷售工作包括現場接待客戶、簽署《商品房購房協議書》(又稱《訂購書》)、引導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及《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等。

諮詢公司應委派不少於2名的項目管理人員到達現場辦公,保證與開發商工作人員的溝通與協商,完善前臺現場銷售工作。

2.開發商應委派不少於3名的工作人員完成後臺簽約及辦證工作。後臺簽約工作包括收取訂金、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房款、協助銀行簽署《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證》等工作。

3.開發商負責提供銷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潔工作人員和相關費用。銷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諮詢公司負責統籌管理,雙方工作人員按統一的管理制度進行工作。

4.甲乙雙方設置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對銷售工作進行調控。

七.代理費用

1.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按諮詢公司實際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百分比提取,具體百分比按以下條款規定執行。銷售代理費由開發商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自開發商取得具體單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經開發商書面批准對外銷售之日起至該單元交樓爲銷售週期,若開發商未書面批准對外銷售,則銷售週期順延。在開發商書面批准具體單位對外銷售並正式開盤至該單元封頂,諮詢公司銷售的銷售面積應達到該單元總面積的%,如諮詢公司達到以上銷售率,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提取。(否則,代理費率相應減少0.05%,即1.15% 。)如諮詢公司在正式開盤至封頂時達到 %的銷售率,代理費相應增加0.05%,即1.25%

3.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以代理期限內商品房實際成交均價情況確定如下:本項目的`住宅銷售均價不能低於3650 元/m2,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按以上第2點具體銷售率調整代理費比例)提取。開發商按照具體單元的銷售,按以下約定給予諮詢公司獎勵:

商品房銷售均價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範圍內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按以上第2點計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用按超出部分總金額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內,諮詢公司代理銷售商場、車位,其代理費用按銷售總額的

1.2%計算。

八.代理費用支付

1.開發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 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戶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收取首期房款後,需向諮詢公司支付銷售金額1.2 %的銷售代理費,諮詢公司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間諮詢公司應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點完成代理工作。

開發商每月8日前與諮詢公司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費用,諮詢公司在收到開發商的代理費用後一個工作日內應向開發商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2.甲乙雙方每月8日前結算的銷售代理費用均以上月的銷售總額1.2%提取。關於諮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超額完成的計提比率和超出規定均價所計算的提成金額在合同期內的最後一個月內結清。諮詢公司應同時向開發商辦理代售資料移交。

3.若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繳付首期房款後違約和按揭後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開發商所有,諮詢公司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諮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費。

九.銷售定價

1.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並由開發商確認。諮詢公司按照經開發商確認的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諮詢公司無權自行調整銷售價格。如諮詢公司銷售價格低於開發商書面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則低於開發商定價部分應由諮詢公司補足。

2.開發商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及諮詢公司制定並得到確認的促銷優惠措施方案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十.項目總體營銷費用的控制

1.本項目總體營銷費用按總銷售額的3%爲控制原則,由開發商負責支付。諮

詢公司制定的整體營銷執行方案的費用預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雙方均應在高效、經濟的原則上對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科學地運用。諮詢公司制定的廣告宣傳推廣方案、公關活動方案、促銷活動方案等費用預算和開發商提議使用的相關營銷費用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並書面批准方可做爲總體營銷費用控制的標準。

3.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包括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路牌及戶外廣告牌、公關促銷活動費用、銷售物料製作和印刷、銷售中心現場佈置及維護、模型製作、現場和後臺與銷售業務相關費用、現場辦公費用及保安和清潔費用等。

十一.雙方設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有需要時對銷售工作進行適當調整。雙方應配合對方的工作,一切以銷售爲重,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爲買家辦理所有購房手續。

十二.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應向諮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 開發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和開戶銀行帳號;

(2) 開發商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香格里拉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

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

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複印件。

(3) 關於銷售代理本項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

室內設備、裝修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銷售(測繪)面積、規格、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 諮詢公司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購房訂購書。

以上文件及資料,開發商應於正式對外銷售15天前向諮詢公司交付齊全。

房屋代理合同6

賣 方: 簡稱甲方 【 身份證號: 】

立合同人 買 方: 簡稱乙方 【 身份證號: 】

居 間 方: 簡稱丙方

經充分協商,甲乙丙三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並約定購房定金爲人民幣(大寫) (簽訂本合同後需追加定金的,其定金數額以甲方實際出具的定金收條爲準)。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元, 元整,房款支付具體約定爲:

以銀行貸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乙方已充分認識到貸款利率、貸款額度會受個人信用狀況、家庭住房情況以及銀行信貸政策等因素的影響,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乙方不得以上述因素變化爲由拒絕履行合同,丙方對此也不做任何承諾和擔保。

三、甲方於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和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應負責將該房屋內落戶的所有戶口於 年 月 日前清空,不能按期將戶口清空的,每逾期一日應支付乙方房屋成交價千分之 壹的違約金。如甲方未清空戶口乙方也能正常落戶,甲方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並保證能辦理交易過戶,如有產權共有人的已徵得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承諾於並在此後3個月內保證配合辦理完畢乙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契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並另需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受定金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成交價%的違約金,乙方表示接受。

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並另需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接受定金責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房屋成交價的違約金,甲方表示接受。一方不接受另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應繼續充分履行本合同。

八、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支付房款的.,逾期未超過七日的,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房屋成交價千分之壹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七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定金予以沒收,乙方並按日(約定付款之日起至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止)向甲方支付房屋成交價千分之壹的違約金。如果乙方需繼續履行合同,經甲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房屋成交價千分之壹的違約金。

九、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方承擔,營業稅(包括帶徵稅收)由方承擔,印花稅由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十、丙方提供給甲乙雙方的服務爲:居間媒介服務,即丙方爲甲乙雙方提供信息,促成甲乙雙方訂立此合同後,甲乙雙方應全額向丙方支付佣金。甲乙雙方支付丙方的佣金爲:甲方乙方佣金支付的時間爲:,每逾期一日應支付千分之二的違約金。甲乙雙方的三證過戶手續由丙方免費辦理。甲乙雙方在交易過程中提供給丙方的材料應真實可靠,並告知真實的意思表示。各方有欺瞞事實、弄虛作假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丙方在交易過程中對於甲乙雙方的信用無擔保之義務。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支付丙方佣金的義務。甲乙任何一方中途違約,不影響丙方對佣金的收取,甲乙當中受損失一方可向對方要求賠償。

丙方辦證進度,完全按照房管部門承諾的工作日和甲乙雙方的配合程度進行,在此期間產生的稅費、貸款政策調整全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風險,丙方不做任何擔保,也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需加快辦理,則由甲乙方負責敦促相關部門,丙方對此沒有義務。

十一、本合同經三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如是受產權人或共有人委託,在簽訂本協議時,委託代理人必須保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及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經簽署,即對此買賣行爲負有連帶責任。委託代理人如隱瞞事實,未經產權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讓該房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委託代理人應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雙倍返還定金或支付違約金)。

十二 、權證交割。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應將《房屋所有權證》、《契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

《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本等權利證書交由丙方保管,並由丙方辦理三證過戶手續。甲乙雙方應按合同約定辦理過戶手續,並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和過戶費用。在甲乙各方充分履行本合同約定之義務,甲乙丙三方均無任何異議後,丙方將過戶完畢的權證交給乙方。否則,丙方有權滯留相關權證。

十三、合同當事人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之條款。一但產生違約,合同當事人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均由違約方承擔。

十四、甲乙雙方約定成交價已包含以下附屬裝修設施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驗收交付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成交價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其價值

十五、其它約定事項:1、甲方如中途違約,違約時出現房價上漲,甲方還需按照違約時同一地段同

一類型房屋的市場價,將上漲部分全額補償給乙方。乙方中途違約,違約時出現房價下跌,則乙方同樣需將下跌部分全額補償給甲方。市場價由房地產估價機構按照市場比較法確定。甲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丙方【簽章】: 乙方【簽章】: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經紀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代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在乙方成立銷售公司前,甲方委託乙方爲“萬泰陽光城”(暫定名)項目開發顧問並代理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專業的市場研究及營銷推廣,並代理銷售房屋。

第二條:委託時間

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雙方約定之銷售任務止,雙方約定銷售週期爲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至所售房屋辦理完入住。

第三條:代理銷售範圍

“萬泰陽光城”第一期開發房屋面積約 平方米(含商業面積),其中乙方承銷 平方米。

第四條:銷售價格

根據雙方市場調研協商樓房銷售價格,根據每棟樓、各樓層位置、每套房獨立定價,分別細化銷售底價及優惠方案,並最終以甲方公佈的銷售價格爲準(詳見銷售價格明細表)

第五條:雙方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爲乙方逐步提供關於該項目儘可能詳細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建築施工圖紙,整體規劃設計圖,工程進度表,裝修及入住標準,各戶型銷售面積等,爲乙方提供房源情況:面積、位置、戶型等資料。

2、甲方承擔沙盤、工地圍牆、戶外廣告、戶型模型、輸出性廣告費用

3、甲方負責辦理《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的備案及房屋產權登記等相關工作。

4、項目在建設過程中,若發生規劃或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5、負責協調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以保證銷售的順利展開。

6、委託專人負責與乙方對接工作,負責與乙方對賬,及時辦理房產證等產權手續。

7、甲方負責收取客戶交納的各項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及客戶交付的其他費用等。

8、爲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票據、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等。

9、甲方有權隨時調閱銷售情況的相關信息,有權對乙方銷售人員的配備及提供的數據資料進行檢查和監督。

10、甲方負責管理銷控表,做銷售登記工作,並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二 )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有核心專業人員組成專案銷售執行小組,營銷人員不多於10人,專業人員的個人簡歷需經甲方審覈確認。

2、乙方負責進行市場調研,根據市場情況、負責提供各階段的銷售思路、銷售方案,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參考。

3、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以雙方商定的工作目標爲導向,合理組織和實施銷售工作。

4、負責客戶接待,根據甲方簽字認可的項目資料,如實向客戶介紹項目的法定手續、戶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戶預售購房合同條約等情況:運用相應的銷售技巧、充分調動客戶的購房積極性,實現客戶順利訂房,簽訂購房合同向客戶收取貸款手續,催收購房款。

5、乙方銷售上述房產時,不得向用戶做任何虛假承諾,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戶任何費用及簽署各類合同,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約定履行期間,乙方負責派出銷售人員及聘用人員的培訓、工資及相應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勞務或其他因素而與銷售人員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如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內,根據甲方要求填寫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本,並負責現場審覈,保證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本內容無誤。

8、負責收集貸款客戶資料,協助完成按揭貸款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乙方服務內容:

(一)市場調查

1、本城市整體房地產狀況調研。

2、本城市及周邊城市房地產市場供求狀況調研。

3、目標客戶羣體的調研與劃分。

4、本區域競爭樓盤調研(價格、目標客羣、產品)。

(二)銷售組織

1、客戶接待及銷售執行。

2、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填寫。

3、催收房款。

4、催收貸款資料,幫助客戶辦理按揭貸款。

5、銷售控制。

6、促銷活動執行。

7、價格控制。

第七條:代理佣金

1、該項目委託期限內代理佣金爲底價佣金。

雙方制定銷售任務(詳見銷售任務責任書),如按約定完成,甲方付給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爲銷售回款金額的0.7%【其中乙方個人提成佣金爲0.1%(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銷售業務人員提成佣金爲0.6%(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0.5%)】。

第八條:佣金覈算方式

1、佣金的發放標準

依據第七條銷售任務責任書的約定,作爲覈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標準,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在101%-110%區間內,增加佣金的0.01%,111-119%區間增加佣金0.02%,在120-129區間內,增加擁金0.03%,在130%-139%區間,增加擁金0.04%,在140%以上最高按增加擁金0.05%計算。

如乙方沒有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回款,在90%-99%區間內,扣減佣金的0.02%,80-89%區間扣減佣金0.04%。,在70-79區間內,扣減擁金0.06%,在69%以下,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銷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結算,並扣除後續爲其客戶服務的`其他銷售人員的應得服務費用0.2%。

在雙方約定的銷售週期內,乙方如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任務,並且未按期主動離崗,超過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爲對甲方補償,超過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爲對甲方的經濟補償,超過60天,甲方有權將未發放給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補償甲方的經濟補償。

2、結算方式:

(1)每個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財務扎帳日爲佣金結算日,結算時由乙方上報銷售回款明細表及佣金情況明細表,經甲方審覈後,在10日內將佣金結算給乙方。

(2)在乙方獨立成立銷售公司前,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銷售合同未簽定前,開始預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於乙方及業務員的底薪總和時,底薪暫由甲方墊付,在銷售合同簽定後從乙方相應提成佣金中分批扣減。

(3)在銷售合同未簽定前,對於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過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實收款銷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減乙方相應提成佣金。

(4)銷售合同簽訂後,每月甲方發放給乙方的總提成佣金預留15%,作爲保證金,在乙方協助所售的房屋辦理完入住手續後,雙方覈算後10日內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應按實收佣金數給甲方開據相應數額的發票。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約定部分雙方協商確定。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履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_ 日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房屋代理合同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杭州永祺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租房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委託代理出租房屋坐落於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物業),面積:_______㎡,出租意向價格:________元/㎡.天或 元/月(按實際成交價格爲準)。

2、 該物業裝修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甲方確保向乙方提供的該物業詳細信息真實有效,積極配合接洽乙方介紹的客戶。

4、 該物業租賃成功,由乙方負責辦理簽署正式房屋租賃合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按壹個月租金計算,支付時間爲:甲方收到第一期房款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5、 代理期內,甲方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方私下完成租賃交易或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機會等條件但未通過乙方而與第三方完成租賃交易的`,都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該物業實際代理服務費的貳倍,同時本協議終止。

6、 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定租房協議並支付租房定金後,承租方違約並已預付定金的,甲方同意將其依法沒收定金的50%支付給乙方,作爲代理服務費。

7、 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定租房協議並支付租房定金後,甲方違約的,甲方仍須按該房屋半個月租金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8、 甲方已完全理解上述條款,自願承擔本協議涉及的全部法律責任。

9、 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 杭州永祺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 經辦人: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公司電話:

簽定時間: 年月日 簽定時間: 年月日

房屋代理合同9

黃律師:我們是一家房產開發企業,以前開發的樓盤都是公司自行銷售的。最近,我們開發的一個樓盤想委託專門的銷售代理商負責銷售。爲此來信請教,我們與代理商簽訂的《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應當包含哪些內容?讀者吳先生吳先生:時下,滬上已經形成樓盤開發與銷售相分

黃律師:我們是一家房產開發企業,以前開發的樓盤都是公司自行銷售的。最近,我們開發的一個樓盤想委託專門的銷售代理商負責銷售。爲此來信請教,我們與代理商簽訂的《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應當包含哪些內容?讀者吳先生吳先生:時下,滬上已經形成“樓盤開發與銷售相分離” 的格局。爲了保證樓盤的順利銷售,委託專業律師起草一份完整的《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無論對於開發商還是代理商都是非常必要的。 我認爲,《商品房銷售代理合同》至少應當包括以下五個要素:

第一、應當明確銷售代理的方式、範圍和期限,即屬於一般代理還是獨家銷售代理;代理銷售的商品房的基本狀況(坐落、類型、房屋面積等);銷售代理的區域;代理期限及其延長等問題。

第二、應當明確代理費用的負擔問題。代理費用主要包括對外一般推廣費用及開發商特別要求製作廣告、印製單獨的宣傳材料、售樓書等費用;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費用。

第三、應當明確銷售價格的.確定問題。針對開發商製作的銷售價目表,代理商可否視市場銷售情況在銷售價目基礎上靈活浮動以及浮動的幅度;代理商高價銷售收益如何分配;低價售出時開發商是否認可。

第四、應當明確代理佣金及其支付。代理佣金通常爲一定比例的實際銷售額。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與購房者正式簽訂銷售合同並獲得首期房款,代理商的代銷事項即告完成,即可獲得全部代理佣金。開發商應在一定期限內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代理商。當然如果是代理商代爲收取房價款,代理商可在房款中事先扣除應得佣金。此外,對於代理期限結束後,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正式銷售合同時是否應當支付代理佣金,雙方在代理合同中也應約定清楚。

第五、應當明確銷售過程中違約情形的處理。包括因購房者對認購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分配、因開發商或代理商原因導致對購房者的賠償由誰承擔等。

當然,對於銷售代理過程中的合同文本、合同簽訂、房款收取、交房、過戶手續的辦理等方面內容,開發商與代理商也應在代理合同中加以明確,避免日後糾紛的產生。

東方正義律師事務所 黃可磊律師 [房地產時報]

房屋代理合同10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爲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間服務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售位於北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使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產證登記面積爲準),權屬性質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產權人___________,隨房屋一併出售室內裝飾,附屬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委託代理期限

甲方確定該房產委託乙方代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至委託截止日期,乙方已爲甲方找到該房產的購買客戶,並已將第一筆購房定金轉交給甲方,後與乙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則本委託期限翕動延長至該房產的交易事項全部辦理完畢爲止。

第三條:房產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確認,委託乙方爲其代理出售該房產的條件爲,該房產的委託出售淨得價不低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簽定合同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及購房相關憑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婚姻證明、夫妻雙方個人印章等原件和複印件。

2、委託代理期限內不得自行出售、拒絕出售或轉託他人代理出售此房產,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應真實合法,須保證所出售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爭議,且有權益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3、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其房產歸屬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及放貸銀行辦理相關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4、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房屋權屬變更前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等所有費用並出具相關票據,對於權屬變前無法結清的費用,甲方負全部責任:房屋權屬變更前_________日內遷出該房所有註冊戶口。

第五條:乙方義務

1、確保代理事項遵循法律程序;

2、確保代理過程中不損壞房屋的現有裝備、設備和設施

3、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對合同履行中所知悉與甲方及買方人有關的.商業祕、經濟情況等個人信息有保密義務。

5、如需變更爲甲方代理服務事項、要求和標準、應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是委託代理人的,必須有甲方(產權人)的授權委託書,如授予權委託書是公證件的,甲方還應書面同意可以轉委託。

2、本合同簽定後,如必須履行公證手續的,甲方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3、甲方簽定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須詳實(未填寫通訊地址的視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該地址發出的函件視爲送達。

4、辦完過戶手續,房屋交接完畢,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七條:定金的處置辦法及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五倍返還乙方定金;

2、如乙方原因導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還乙方;

3、該房產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可轉讓,導致該房產不能辦理權屬變更,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購房款原數返還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間,未按本合同第五、六、七條之各項約定履行的,違約方支付對方該房約定價格5%的違約金作爲賠償;

5、甲、乙雙方商定,在委託期限終止後的365天之內,如果甲方直接或間接的與乙方介紹的客戶成交,應向乙方支付該房約定出售價格5%的違約金作爲賠償。

第八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補充條款:

(特別提示:補充條款對定金再行約定的,須在補充條款處另加蓋乙方合同章後生效,否則無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經辦人:

委託代理人:部門地址:

身份證號碼: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部門編號:

聯繫電話:

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簽定、

房屋代理合同11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重慶市相關地方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公平,公開,公正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甲方自願將本協議第一項所列房屋獨家委託給乙方銷售,甲乙雙方充分了解以下全部內容後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約定該套房屋的委託價格(包括該房屋的裝修及附屬設施)爲:人民幣 元;(小寫 元 );

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銷售該房屋的溢價部分(超出委託價格的部分)作爲乙方的佣金、 借款墊資費、廣告費、通信及交通費用等。

三、委託期限爲 年 月日起60工作日內,委託期限滿前兩日,若甲方未辦理書面終止手續, 則視爲甲方同意繼續委託,本合同繼續生效,直至甲方書面終止。

四、相關費用:

1、經甲、乙雙方協商,關於該房屋交易的稅費由買方承擔.

2、在簽訂本協議之日,乙方有權在不改動房屋主體結構的情況下,進行裝修,裝修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到期後乙方未能出售上述房屋則甲方不補裝修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得與第三人簽訂該房屋的轉讓、包銷及買賣合同。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糾紛,若遇權屬糾紛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則應賠償乙方的損失,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甲方未經乙方允許不得撤銷本合同,不得將價格上調。

4、甲方保證所委託出售的房屋的權屬及其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合法、房地產交易手續完備,並且無法定限制交易的情況。

5、甲方保證該房屋的共有人同意以此方式出售;

6、甲方有義務將該房屋的真實情況告知乙方;

7、甲方必須提供該房辦理過戶所需的相關資料,並及時配合乙方辦理該房交易的相關手續。若購房方需辦理銀行按揭支付房款的,甲方提供相關資料配合辦理。

8、甲方應在簽訂本協議當日將該房屋的相關權屬證書、鑰匙交給乙方;以便乙方帶客戶看房。

9、不得拆除及損壞房屋及附屬設施。

10、甲方應結清交房(指甲方與乙方所尋求的買方之間的交房)以前所產生的水、電、氣、物管、閉路、電梯、大修基金等與該房相關的一切費用,並在成交房屋後三月內遷出戶口。

11、在乙方確定了上述房屋的買方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提供所需資料配合辦理買方的按揭貸款、公證、過戶等手續,若甲方故意不前來辦理則視爲違約。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行承擔市場經營風險,在簽訂本協議後,應盡力爲甲方做好宣傳,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撤銷本合同。

2、若在約定時間內,乙方將該房屋售出,乙方享受上述房屋溢價部份爲其佣金。

3、乙方有權瞭解甲方房屋的`具體情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若在簽訂本協議後違反以上條款,應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出售價格10%的違約金。

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在約定的時間內末將甲方房屋售出,乙方交給對上述房屋的裝修費用即作爲違約金,同時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的促銷費用。

八、其它約定:

上述房屋已被銀行作爲產權人貸款抵押物,產權人的貸款金額爲

人民幣伍拾萬元整。按規定,買方購買房屋時,則甲方應還清貸款後才能解押成交,由於甲方資金欠缺,故其貸款伍拾萬元由甲方向秦勇暫借用於銀行還款解押。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發生糾紛後,所產生的律師費,差旅費和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費用,由過錯方承擔。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經辦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約地點: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簽約時間: 年月日

房屋代理合同12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無錫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產權證號:

土地證號:

使用性質:

房型:

總面積:

樓層:

總層數:

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後的實際成交價格爲:(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大寫),¥ 元。該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該房屋產權過戶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如中介服務費低於1000元,按照1000元支付。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乙方按約定交清全款後,甲乙雙方按丙方要求在 日內開始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

第五條:相關事宜

甲方承諾於 前騰房,並將該房屋鑰匙交於乙方;並於 前辦理完畢戶口遷移手續。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丙方作爲見證方提供見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乙方無法取得產權證,甲方應於十日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甲方的全部購房款並承擔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

2、甲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3、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爲,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已交納的各種費用不予退還。

(2)合同填寫的具體貸款金額以銀行覈定爲準,且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貸款不能正常下發,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發生本條1、2、3違約責任,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確定的房屋定金的2倍作爲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約定的信息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

5、甲、乙雙方在辦理該房屋過戶時,應積極配合。如果甲、乙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導致未能按約定時間辦理過戶手續,那麼每逾期一天按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賠償損失。

6、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和遷移戶口,那麼每逾期一天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7、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的,那麼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賠償損失。違約金自本合同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動作廢,並由丙方收回。

甲方(經手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經手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代理合同1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杭州永祺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租房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委託代理出租房屋坐落於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物業),面積:_______㎡,出租意向價格:________元/㎡.天或 元/月(按實際成交價格爲準)。

2、 該物業裝修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甲方確保向乙方提供的該物業詳細信息真實有效,積極配合接洽乙方介紹的客戶。

4、 該物業租賃成功,由乙方負責辦理簽署正式房屋租賃合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按壹個月租金計算,支付時間爲:甲方收到第一期房款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5、 代理期內,甲方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方私下完成租賃交易或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機會等條件但未通過乙方而與第三方完成租賃交易的,都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該物業實際代理服務費的貳倍,同時本協議終止。

6、 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定租房協議並支付租房定金後,承租方違約並已預付定金的,甲方同意將其依法沒收定金的50%支付給乙方,作爲代理服務費。

7、 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定租房協議並支付租房定金後,甲方違約的,甲方仍須按該房屋半個月租金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8、 甲方已完全理解上述條款,自願承擔本協議涉及的全部法律責任。

9、 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 杭州永祺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 經辦人: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簽定時間: 年月日

簽定時間: 年月日

房屋代理合同14

認購方(甲方):地址:

身份證號碼:電話/BB機/手機:

代理方(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經過對珠海市(建築面積 m2,其中附屬面積 m2,以確權面積爲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爲 元/m2,總價(小寫)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爲成交金額的' %,即:¥ 元(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條該房地產轉讓稅費按政府標準計徵,繳納方式爲。

A、買方全包 B、賣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付款方式選擇: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 元,

並於 年 月 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戶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

%,即 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

方付清房屋餘款及佣金給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 元,

並於 年 月 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戶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

期購房款人民幣 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 成 年即人民

幣 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

部由甲方支付。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

到乙方通知起 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

額的差額。

第五條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3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戶、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爲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乙方及委託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戶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三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時生效。

第九條其他補充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 經辦人:

房屋代理合同15

出租方:▁▁▁▁▁▁▁▁▁▁▁▁▁▁▁▁

代理方:▁▁▁▁▁▁▁▁▁▁▁▁▁▁▁▁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爲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本,供出租方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簽約前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出租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身份證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四)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員及外資機構的,還應具備涉外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三、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三)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四)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有關憑證。

四、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出租方可通過登錄“北京房地產交易信息網”查詢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代理保證金情況。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爲: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爲▁▁▁▁▁▁▁▁▁▁▁▁▁▁▁▁▁▁▁▁▁▁▁▁▁▁▁,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第四條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爲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年▁月▁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

第七條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乙方負責▁▁▁▁▁▁▁▁▁。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

5、▁▁▁▁▁▁▁▁▁▁▁▁▁▁▁▁▁▁▁▁▁▁▁▁▁▁▁▁▁▁。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

(六)▁▁▁▁▁▁▁▁▁▁▁▁▁▁▁▁▁▁▁▁▁▁▁▁▁▁。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

(二)▁▁▁▁▁▁▁▁▁▁▁▁▁▁▁▁▁▁▁▁▁▁▁▁▁▁。

(三)▁▁▁▁▁▁▁▁▁▁▁▁▁▁▁▁▁▁▁▁▁▁▁▁▁▁。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銀行▁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件號碼: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附在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