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卸搬運承包合同(通用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裝卸搬運承包合同(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裝卸搬運承包合同(通用5篇)

裝卸搬運承包合同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生產需要,根據乙方申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生產的產品和產品原料(以下簡稱產品)的出入庫裝卸工作。

爲完備手續,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確保工作順利完成,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定以下產品出入庫裝卸工作的承包協議,以資雙方共同信守。條款如下:

1、爲確保裝卸工作的正常運行,乙方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乙方 人員工作須歲時接受管理和監督。

2、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分類擺放、排列整齊、垛型穩固”的基本要求,決不允許不同規格的產品混放、混垛。

3、未經甲方安排產品出庫裝車,一律不準裝車。裝車作業必須在甲方安排發貨並有倉庫保管員在現場方可裝車。出庫產品裝車時,要認真核對產品的名稱、規格和數量,出現問題由從事裝卸工作的人員負責。

4.計費方式爲重量形式,具體價格爲: 元/噸(不含票單價),具體噸位以公司相關參數爲準。乙方勞保用品自備。

5、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和標準裝車、碼放,甲方有權拒絕簽單,不予結付當車次裝車費。嚴禁損壞相關設施,屬乙方人爲損壞,修理費由乙方負責。

6、乙方作業人員必須注意禮儀以及個人衛生,作業操作時嚴禁向顧客索要錢物,否則一經查出,當即解除承包關係。

7、乙方的裝卸人員工作期間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特殊情況需和主管說明原因以後方可離開。有車輛進廠裝卸貨時甲方電話通知乙方人員,乙方必須在15分鐘內到達裝貨地點,如無故離開或不能及時趕到的按50元/次進行處罰,

8、乙方應做到“服務第一、顧客至上”,時時維護甲方公司的形象。做到隨叫隨到,隨到隨裝、卸,乙方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裝車或者消極怠工,出現讓客戶空等的現象。

9、乙方裝卸人員不得在庫區範圍內吸菸,不得隨地大小便,否則每人次罰款100元。

10、乙方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爲了促進安全生產,增強安全意識,乙方須統一爲裝卸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如出現大小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以及費用。

11、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申請,由雙方協商處理。

12、爭議的解決: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有權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共同履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調解決。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卸搬運承包合同2

委託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身份證號:

莆田標準紅木交易市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根據公司紅木原木堆放的特點,將部分裝卸業務委託給(以下簡稱乙方)作業,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的業務爲:甲方倉庫內裝卸紅木原木的部分業務。

二、費用的結算和支付:甲方按包工包任務的形式採用與乙方一次一結或一班一結的辦法,按月支付裝卸費。

三、 本合同爲承包合同,雙方系發包承包關係,即由乙方完成承包任務,甲方支付承包費。雙方不是僱工合同關係或者勞務合同關係,更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四、 乙方承包過程中的職責:

1、自己組織選任裝卸工人

2、自己負責提供裝卸所需的機車、叉車等其他所有設備,甲方一律不提供

3、對參與裝卸的工人人身安全負責

4、負責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5、負責作業期間突發事件的調處

6、負責統一與甲方進行結算

7、負責裝卸工人蔘與勞動的計工與覈對

8、負責分發工人報酬

9、對裝卸過程中受傷事故自行承擔責任

五、乙方在使用自行提供的機車設備過程中圃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要求操作,在裝卸過程中若出現傷亡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因甲方堆放貨物爲木材,因其特殊性,故因特別注意防火,禁止抽菸,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災事故,則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乙方要給工人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在工作中如果出現傷亡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賠償或者補償要求。

七、乙方應向甲方保證:

1、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承包任務

2、保證工人遵紀守法,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

3、爲每位工人投保人身意外傷害或者工傷保險

4、保證工人年滿18週歲並不超過60週歲

5、保證參加裝卸的工人身體健康無殘疾並適合從事此項工作

6、憑證上崗,不得酒後作業,不得抽菸,不得無證進入作業區,不得拋撒糧食

7、不在非裝卸搬運區域隨便走動

8、不得亂拿或者侵佔公共財產

9、尊重甲方工作人員,不得頂撞甲方領導,保證服從調配指揮

10、保證文明作業,注意衛生,不得污染木材,做到裝卸完工, 場地乾淨。

八、在與甲方結算後,乙方應保證及時給工人結算工資,不得剋扣工人工資,乙方與工人之間的工資結算糾紛與甲方無關。

九、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和通知及時開不得拖延消極怠工., 不得提出無理要求,如果乙方消極怠工耽誤工作,甲方隨時有權解除合同。

十、乙方的搬運裝卸具體工作參照相關法律或行政規章制度等內容和規定進行。

對侵犯甲方財產或者工作人員人身權益者以及違法違紀者的處理:

1、違犯庫內規章制度者,甲方有權立即清除出庫。

2、酗酒鬧事、打架鬥毆、侮辱謾罵工作人員及甲方客戶者,甲方有權移交私法機關處理。

3、消極怠工、影響進度、違章操作、野蠻裝卸、損毀財物、敲詐勒索等有上述種種不良違法違規違紀行爲者,甲方有權採取清除出庫、拒付承包費、投訴報案、移交司法機關等方法處理。

十一、違約責任及經濟賠償

1、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因故中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書面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中止,否則按違約論處,違約方賠付違約金2000元。

2、在接受委託業務後,任何一方無故不認真履行合同,按所委託業務費用的30%賠付違約金。

3、爲確保務工人員的安全和裝卸工作的質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安排未經培訓或經培訓但考試不合格者上崗。任何一方違反規定的,違約方按每人次500元的標準賠付的違約金。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違約,不受上述三款內容的.制約。

十二、事故處理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的病、傷、殘、亡均由乙方負責處理、統計和上報。

2、乙方人員在作業中發生的工傷、傷亡事故的處理費用在工傷保險基金和保險公司賠保額中列支,如實際處理費用超出工傷保險基金和保險公司賠保額的,其超出部分按事故責任進行分攤;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的由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協同作業中發生的事故,由雙方共同進行事故分析,劃定責任,如雙方不能就責任的劃定達成一致的,以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責任劃定爲準,確定各方的承擔費用。

3、由於第三方責任造成乙方務工人員工傷、傷亡的,甲乙雙方應協同處理,共同追究第三方責任。

十三、其他

1、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甲方設施、機械、工屬具的損壞以及貨物損壞和丟失等的直接經濟損失,根據交通部現行有關規定由乙方全額賠償。

2、甲乙雙方人員協同作業過程中造成甲方設施、機械、工屬具以及貨物的安全和質量問題的,由雙方共同進行事故分析,劃定責任,確定各自的賠付費用。

3、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爲半年:自20xx年09月01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裝卸搬運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由乙方承包甲方公司所有裝卸工作,爲完備手續,明確甲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工作順利完成,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完成以下承包協議,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 爲保證本協議的工作質量,進度及有效性,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按時上班,完成工作任務。

二. 工作任務量及報酬:根據甲方到貨發貨情況,按時完成甲方所佈置的所有裝卸工作,報酬按雙方商定執行,月酬薪爲人民幣貳萬八千元整。試用期爲一個月,酬薪爲人民幣貳萬陸仟元,結算方式爲每次月底結算上月薪酬,抵押金爲一個月的承包費。

三. 人員配置,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爲每天不低於八人在現場工作,就餐時必須有人值班,如有臨時或緊急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和調度,不得拒絕接受工作任務,否則,甲方額外所產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 甲方對乙方工作質量進行全時監督管理,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

人員調度安排,如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停止乙方工作,且不予退還抵押金。

五. 乙方在工作時要服從安排,積極主動,不得消極怠工或拒絕裝車,嚴禁與客戶爭執吵 架,嚴禁向客戶索要任何報酬。

六. 爲了乙方工作的安全性,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規章,提高工作質量,降低作業成本。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分類擺放,排列整齊,垛性穩固”的基本要求,決不允許不同規格的產品混放,混垛。因乙方操作失誤所產生的貨損由乙方負責。

七. 工傷事故:乙方必須參加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乙方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工作中若發生事故,要及時處理自救並上報公司,責任自負,費用自理。

八. 安全防火,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在庫內與車上嚴禁吸菸和使用一切明火。

九. 乙方在工作中須認真遵守執行甲方的內部管理和安全操作規程,如有違反,甲方有權 解除本協議,不承擔任何補償責任。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執的,由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有權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春節假期除外),本協議一式兩

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裝卸搬運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因甲方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由乙方承包甲方產品和原料(以下簡稱貨物)的出入庫裝卸工作。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承包工作順利完成,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以下貨物出入庫裝卸工作的承包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此承包協議工作的地點在甲方公司的廠區內部。

第二條 承包費用及抵押金

2.1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乙方按時完成甲方所安排的所有裝卸任務。

2.2因爲甲方工作任務受季節影響的不確定因素,勞務費按雙方商定執行,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勞務費爲 ,結算方式爲每月底結算上月勞務費。

2.3乙方留一個月的勞務費在甲方處作爲抵押金,當雙方解除合同且無糾紛的情況下,於解除合同次月底甲方應無條件返還乙方所有抵押金。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及發貨的實際情況安排乙方進行裝卸貨物

工作。

3.2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物流、天氣等情況隨時調整裝卸貨物的順序及時間。

3.3甲方根據乙方裝卸車的實際情況,有義務提供叉車、托盤等輔助機械或工具。

3.4在承包期間,甲方可爲乙方不定期提供工裝及簡單勞動保護用品。

3.5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裝卸任務後,甲方有義務按月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務費用。

3.6甲方有義務爲乙方裝卸人員提供工作餐,標準參照甲方公司內部標準。

3.7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作的叉車司機、倉庫保管員等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有權自行組織裝卸人員,但每班次不得少於四人。

4.2乙方裝卸人員有義務接受甲方的裝卸貨物安排,並按甲方要求完成。

4.3乙方有義務在裝卸過程中核對貨物的型號、數量等情況,如有與貨單不符,要及時通知倉儲人員。

4.4乙方裝卸人員有責任維護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如果乙方認爲甲方的工作安排會危及人身或財產安全,乙方有權拒絕。

4.5乙方須統一爲裝卸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如出現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以及費用。

4.6乙方裝卸人員在裝車的過程中不得損壞貨物,如有損壞必須依照貨物的價格按價賠償,賠償款從乙方當月勞務費中扣除。

4.7乙方裝卸人員不得以非安全理由無故停工、罷工,否則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損失情況向乙方要求相應賠償,並在當月勞務費發放中體現。如當月勞務費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8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維護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以延遲裝貨、消極怠工等手段向物流等第三方索要財物,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裝卸人員進行處罰。

4.9乙方裝卸人員需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廠區範圍內吸菸及使用明火,否則每人次罰款100元。

4.10乙方有義務對甲方倉庫內防火、防盜等各項工作進行協助,並按規定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5.1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及變更,形式可爲合同附頁或重新制定。

5.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有權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年 月年 月日 日

裝卸搬運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營者: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爲保證甲方物流暢通、正常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經

雙方友好協商,在自願的前提下,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項目

由乙方負責甲方全部裝、卸工作。

二、合同期限:

從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限爲 年 月 日。期滿後雙方要求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 費用結算的方式

1、雙方每月的裝卸費結算日期爲次月的日前,結算依據見《搬運費項目單價表》。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在約定時間內結算乙方的各項費用;

2、監督乙方員工正確、合理地使用甲方生產工具等資產情況;乙方員工操作不當或人爲造成的損失要按制度或原價賠償;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包括手推車、板車、打碼機,工具乙方員工自行保養。手推車維修時需寫維修申請。

3、甲方不得無條件隨意終止、解除合同。

4、乙方的人員不遵守甲方的廠規等,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按甲方相關制度裏的規定進行管理處罰。

5、甲方可以提供部分住宿給乙方人員住(由乙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及茶水和用餐場所,但要按公司收費標準收費;提供裝、卸用所需工具。

6、乙方在用工、稅收等方面需要辦理相關的手續,由乙方聯繫勞動部門、治安等政府行政部門解決,

費用自理,如乙方辦理有困難時,甲方可協助辦理。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必須合法從事承包經營,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贏虧。

2、在承包期內,不得向第三人轉讓甲方承包的資產,不得允許第三人蔘與承包經營。

3、乙方必須對員工上崗前進行崗前培訓,安全教育等措施,教育員工合理使用甲方資產,保護甲方資產不受損害。

4、制定搬運隊具體規章制度且能有效地施行,確保雙方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如對員工入職前的體檢合格應嚴格把關,新入職員工必須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完善考勤的紀錄,工資的發放,辦理好員工的辭退的相關手續(即符合《勞動合同法》等法律的要求),如出現違反相關法律的原因,引起的勞動糾紛等,乙方需負全部責任。

5、乙方不得無條件隨意終止、解除合同。

6、出現火災、水災等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時,乙方應無條件爲甲方搶救險情,如若乙方視而不見、討價還價、不願合作,甲方可對乙方進經濟制裁和退回不爲甲方積極、有效地搶險救災的員工;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即時終止雙方的承包協議。

7、除裝、卸工作外,甲方臨時安排的一些工作乙方必須調配人手完成,如外出裝卸等。如《搬運項目單價表》無該項目時,先完成工作後參考勞動強度雙方協商計酬。

8、乙方必須於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提交所僱用的裝、卸員工詳細名單及身份證複印件給甲方人力資源部保存。新僱用的裝卸工必須先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個人資料並留身份證複印件備案,未按手續登記備案的裝、卸工甲方有權拒絕。甲方要求乙方新僱用的裝、卸工年齡在 歲以下的男性,身體健康,經有資質的醫院體檢合格。

9、乙方負責管理所屬裝卸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嚴格要求下屬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如:不準打架,不準賭博,不準帶未辦理手續的外來人員(不含試用人員)進入廠區,發現一次對違犯者一次罰款 元。

10、乙方在接到甲方(倉管員)裝、卸通知後,必須積極配合,在分鐘內須集中裝卸人員進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否則,超過分鐘之後,按每延遲半小時罰款元處理,不服從倉管員安排對乙方處罰元每次。

11、落船或裝卸車完畢後,乙方要負責在離開前清理現場(地面散料要裝進袋,不能掃在堆邊),收拾工具,關燈,關風扇,否則由甲方執行處罰 元每次;清理現場時不準用甲方的任何工具、卡牌等作工具,否則每次罰款元。

12、產品卸貨入倉須先清理堆放現場。

13、聽從倉管員的指揮及工作安排,當出現意見不一致時,報甲方上一級主管協調解決,卸車時沒有經倉管員同意,不得隨意加堆或及給車間使用,違者對乙方每次罰款元。

14、對待外來裝卸客戶司機要熱情禮貌,不準與客戶或司機爭吵甚至打罵對方,值班人員對一些不按規定的裝、卸情況要現場處理,如果因爲搬運工的不合理要求造成客戶或司機投訴罰款元/次,嚴重者交有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理。

15、遇到甲方提貨車輛、裝卸遇快下雨將被淋溼時,乙方要主動幫司機拉雨布遮雨防水,用甲方指定物料清理車箱積水,裝卸完貨後物後要主動協助客戶或司機關窗門蓋雨布,遇下雨天乙方人員應立即協助甲方倉庫關窗、關門、爲散件及成品蓋雨布防雨,甲方倉庫產品包掉地上或地上破包,乙方要主動整理清掃,如發現不配合者每次罰款元;在甲方各樣條件不影響裝卸工作的情況下,乙方要根據甲方各季節的實際銷量情況調整人員配置裝卸能力。如若不與倉庫人員合作,有意拖延時間每次罰款 元。

16、無論裝車或裝船,產品必須整齊,不能雜亂,否則罰款50元/次。

17、在用餐時間各區成品有車待裝時必須分班輪流用餐,輪流值崗,用餐時須先徵求當班倉管員同意,如需統一時間用餐,需徵得倉管部主任同意。如沒執行,每次罰款元。

18、成品料上不允許坐人,發貨時不允許整堆推倒,發現一次罰款元;裝車過程產生的破包 要求搬運負責整理、清掃現場。

19、不允醉酒上班,若因醉酒上班人員發生的事故,乙方要需負全部責任。

20、在上班時間不允許以任何理由向送貨貨主或司機索要錢、物;發現一次罰款元;有威脅、要挾、辱罵司機或倉管員行爲時,要嚴肅處理,違者罰款元/次,甚至退回乙方,甲方不錄用。

21、乙方在甲方規定的裝卸時間要安排管理人員值班,請假時要通知甲方當班人員及倉管部主任,乙方管理人員必須在現場指揮、監督工作,隨時處理搬運工與倉管員或司機出現的不協調問題,如發現乙方沒人監督指揮或無人執行裝卸,對乙方每次罰款 元。經協調、警告、處罰後還不執行裝卸者,乙方應對肇事者予以辭退。

22、值班人員必須在現場監督裝、卸情況,調配組織搬運工提高效率,否則罰款元/次。

23、乙方裝卸人員上下班必須知會當班倉管員,經同意後方可下班,如違反發現一次對乙方罰款中轉產品時,裝車須按先外後內原則,否則每次處罰元。卸車所剩的散裝原料必須打包放好,不再另算費用。

24、不允許乙方裝卸人員擅自駕駛中轉車,如發現每次罰款元,發生事故造成的責任由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25、乙方及其員工必須服從甲方倉管部主管及各倉管部人員的正確調遣和指揮,積極配合,不得推諉拖拉,否則罰款元/次。

26、乙方人員在工作中因倉管員的對違者開罰單、不服從工作安排開罰單等,出言辱罵、恐嚇時,罰款 元/次,重複出現乙方必須將其辭退;當出現毆打倉管員時,乙方除將其辭退並承擔一切的後果外,並送公安機關處理。

27、裝卸過程中出現會影響工作效率或難度大等情況時,乙方向甲方反映情況,先組織搬運工完成工作後雙方再評估所產生的費用問題,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誤工作,否則罰款元/次。

28、以上未涉及部分,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如有問題重複出現的加倍罰款。

29、裝卸期間,乙方對其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負全責。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損失元以下時應承擔損失的80%作爲違約金;造成損失元以上時則按照實際產生的經濟損失給予對方全額進行賠償。

2、甲、乙雙方出現下列情況,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出現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中止、終止或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2)、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

(3)、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解除的情形。

七、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時,甲、乙方雙方應當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 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可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

附加說明:

1、以上條款在執行過程產生的罰款在乙方的承包費中扣除。

2、乙方要對其所屬人員在社會上的行爲負責,如有發現在廠區以外盜竊、打架、意外傷亡、賭博或窩藏髒物被公安機關緝獲的,其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人員對甲方設施造成破壞或損失時,根據有關規定乙方應承擔責任。

以上如有違反者,對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

處罰,情節嚴重時甲方可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經營者:

日期:日期: